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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魔窟:抗战时期日军在东北设立的“矫正辅导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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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0 11: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10-12 17:42 日本/抗战
1931年9月18日夜,在日本关东军蓄谋已久的安排下,铁道“守备队”炸毁了沈阳柳条湖附近南满铁路,栽赃嫁祸东北军。日军以此为借口,炮轰沈阳北大营,是为“九·一八事变”。次日,日军侵占了沈阳。到了1932年2月,东北全境沦陷。此后,日本在中国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开始了对东北人民长达14年之久的奴役和殖民统治。日本侵略者将东北视为进行“大东亚战争”的后方基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为加紧掠夺东北地区各种战略资源,达到以战养战、维持侵略战争的目的,遂于1943年初开始在我国东北各地大规模建立法西斯集中营——“矫正辅导院”,打着“矫正”、“辅导”的幌子,实为在东北地区掠夺人力资源的机器,是不折不扣的杀人魔窟。
一、“矫正辅导院”的出现
1943年,随着同盟国进入战略反攻阶段,中国战场上的日本侵略者也陷入了穷途末路之中,垂死挣扎的日本侵略者加紧了对东北地区各种战略资源的掠夺。面对劳动力的严重不足,日本侵略者除了继续在关内骗招劳工外,在通过“摊派”、“勤劳奉公”等“正常”途径均已不可能获得充足劳动力的情况下,日伪当局开始对东北地区广大普通劳动人民强加以种种莫须有“罪名”,对其实施抓捕,强迫其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这被日伪当局视为获取廉价劳动力最快捷途径。于是日伪政府假借伪满洲国有30万失业者,以存在“紊乱社会治安的忧患”为借口,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梅津美治郎于1943年春,指使伪满洲国总务厅长官武部六藏、伪司法部刑事司长中井久二,策划制定了引人注目的《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等伪法令,在伪满各地设立“矫正辅导院”,迅速抓捕、关押各类“罪犯”。
▲伪司法矫正总局大石桥警务总署
依据其伪法令,东北各地的“矫正辅导院”隶属于伪司法部大臣。最初,仅有奉天市(今沈阳)、本溪湖(今本溪市)和哈尔滨市等5个城市设有矫正辅导院,后来又在鹤岗、密山、佳木斯等地增设了一批。到1945年,全东北的辅导院及分院已经增加至几十所。1945年3月,伪满又增设了“少年辅导院”,专门监禁16至20岁的少年。另外,还准许奉天的“济生院”、新京(今长春)的“更生训练所”等机构代充“矫正辅导院”。“矫正辅导院”不是监狱但甚似监狱,日本侵略者利用其实行法西斯统治,大肆迫害东北人民和抗日志士,肆无忌惮地掠夺劳动力。它是打着维护伪满洲国“治安”口号下产生的怪胎。
二、“矫正辅导院”的构成
1943年4月27日,日伪当局为了推行《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这两个反动法令,将伪司法部刑事司改为司法矫正总局,掌管“行刑及拘置处分之执行”、“监狱及矫正辅导院工作之作业”等事项。各“矫正辅导院”受矫正总局指导,矫正总局长由原刑事司长中井久二担任。“矫正辅导院”内部主要设有院长、副院长、辅导科长、庶务科长、保健科长及主任辅导士、辅导士等官吏,这些官吏几乎全由日伪人员充任,以方便对中国人民进行“矫正”。以抚顺矫正院为例,院下设三科两股:辅导科、保健科、劳务科、财务股、用度股。辅导科科长由日本人方泽担任,下有三个班的辅导看守警,一个班担任警卫,两个班领“工人”出劳役。两股分别执行行政管理、财会和后勤等事务。抚顺矫正辅导院机构中的日伪人员构成比例为:“日系”人员占56.5%,“满系”人员占43.5%,辅导官佐以上均为日本人。
《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规定,“矫正辅导院”也包括保护检察所及日伪在东北各地执行“矫正”任务的刑务署及支署、县旗监所等。根据伪“司法矫正总局”统计,到1944年,全东北共设有28个刑务署、84个刑务支署、6个县监所、19个旗监所、10个矫正辅导院、6个保护监察所、3个司法矫正职员训练所。此外,在司法矫正总局内还有一个具有财团法人资格的明刑协会。
据伪法令,日伪军警可在任何情况下对“思想犯”“经济犯”“嫌疑犯”等以“有犯罪之虞”为借口,任意抓捕,把抓捕的对象扩大到不加限制的地步。日伪实行保安矫正和思想矫正政策的毒辣之处在于鼓吹“矫正”、“辅导”这些极具欺骗性和“正义性”的口号,一方面可借犯罪之名对东北地区愈演愈烈的反抗斗争,进行有效的法西斯式镇压;另一方面则可以为获取战略物资而掠夺东北的人力资源,达到“一石二鸟”之目的。
三、“合法化”面纱下肆意抓捕的“魔窟”
日本在我国东北实行殖民统治的最后阶段,为了获得更多维持侵略战争所需资源,对劳动力的掠夺也达到了近乎疯狂的程度。其不仅对城乡已经登记的劳动力实行行政供出、“勤劳奉公”等政策,还在“合法”名目下对流散的劳动力及其他劳动力视为“浮浪者”进行抓捕,送到临近工厂矿区及各类工程的“矫正辅导院”中服非人般的苦役。
日伪所称的“浮浪”或“浮浪者”,是指日伪警察在进行搜捕中的无居住证明书或无身份证明书,以及流落街头的人。事实上,日伪警察所抓的“浮浪者”,绝大多数是东北地区贫苦的普通劳动者。
▲伪满军警光天化日之下“抓浮浪”
日伪将抓“浮浪”看作是获取最廉价劳动力的捷径,伪满军警为“抓浮浪”不择手段。最初是在傍晚时分选择人多的地方,见到衣着不整的中国人便抓起来。后来又在每天拂晓时闯进旅馆或小客栈,搜查和逮捕住宿的中国人,强行抓入“浮浪营”,再送入“矫正辅导院”中服繁重的苦役。到了日伪统治后期,日伪军警更是常以“抓浮浪”为名,在光天化日之下把数以千计的普通百姓抓走,充当劳工。以奉天市为例,1943年4月27日一天,伪奉天市警察就在全市大街小巷捕获劳工3160人,其中所谓“浮浪者”1062人,行商者333人,摊贩141人,车夫270人,收废品者103人,以及其他无辜群众。另据报道:在奉天市,“奉天警察局动员了各署人员,在义勇奉公队协助下,于27日上午9点开始,在全市统一行动,到下午3点为止,共逮捕了3800名浮浪者”;“为解决城市人口疏散、劳工供出问题,奉天警察局于本月22日上午5时半起,全市一齐实施了第三次逮捕浮浪者。仅4个小时就逮捕了3500名浮浪者,其中1800名被送到济生院。”在这种肆意逮捕的情况下,大量的“浮浪者”被送入“矫正辅导院”,进而被送入战时生产部门。抓“浮浪”成为日本侵略者在战争后期掠夺劳动力的主要形式。据统计,从1942年至1945年8月,日伪当局在东北地区以“勤劳奉公”、抓“浮浪”等形式,征用东北本地劳工约430万人。广大劳动人民终日生活在不安与恐惧中,生活环境十分恶劣。
四、被“矫正者”受到的非人残暴刑罚
日伪在东北各地设立的“矫正辅导院”,和法西斯监狱一般残酷。无论是辅导官佐,还是主任辅导士和辅导士,都是披着人皮的豺狼。他们凶神恶煞,残忍成性,杀人如麻,他们可以随意对劳工进行惩罚,甚至夺去他们的生命。
弓长岭铁矿矫正辅导院的幸存者尚兆禄回忆道:“辅导主任巴彦明,杀人不眨眼,一天,一个辅导工病了不能走,巴彦明叫两个辅导士每人拖一条腿就地拖,不一会儿人就给拖死了。”受“矫正者”一进入“矫正辅导院”,必须过挨打这一关,俗称“见面礼”,然后把衣服扒光,换上用更生布制作的紫色或黄色号衣,此外还要一律剔去眉毛或剪成阴阳头,和罪犯无异。对于“犯罪”情况严重者或者反抗者则施以更加严酷的刑罚。1945年春,恒山煤矿工人暴动逃跑,被抓30多人,刽子手们竟残忍地将此30人用铁丝穿起来,捆在铁溜子上,然后架起炭火烤,最后将他们活活烧死。当时在各矫正辅导院比较盛行的有“灌凉水”、“夹手指”、“跪砖头”,“举板凳”以及吊打等酷刑,对被俘的共产党员和抗联战士还使用“烤烘炉”、“烙铁烙”、“大劈头”、“狼狗掏心”等更加残忍的手段。日伪当局所实施的“思想矫正”,对抗日爱国人民群众实质就是镇压与大屠杀。伪牡丹江省通河县日伪当局于1945年初先后在该县凤山、宝兴、风阳、万柳等十来个村庄,一次集中抓捕267名支持抗联的群众,被带到“矫正辅导院”后,用灌辣椒水、抽皮鞭、上大挂、过电网等各种酷刑进行“思想矫正”,结果有188人被“矫正”致死。其次就是对于参加军事工程建设的“辅导工人”,每逢工程结束,为防止泄密,往往会把这些工人们杀掉。1943年日伪军警把从东宁边境押回的70余名辅导工人,关押在牡丹江矫正院内,事先部署好炭火窒息设施,待辅导工人昏迷后用大棒、刺刀残杀后,连夜运到朱家屯西北“万人坑”一埋了事。被各种酷刑致伤、致残、致死的人数不胜数,有尚未断气的,就被扔到野外喂狗,不准同屋难友收尸。当时在群众中流传这样一句话:“‘辅导院’是阎罗殿,进去容易出来难。”▲被“矫正人员”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将受“矫正者”进行“强制劳动”、榨取劳动力资源,这是日本侵略者设立“矫正辅导院”最主要的目的。日军战犯中井久二,当年是司法矫正总局局长,曾大力推行矫正制度。据他供认:“从1943年6月到1945年8月,我出任司法矫正总局局长期间,我的工作方针是:努力提高监狱中已判刑的收容者和矫正辅导院的收容者的‘作业就业率’。”关押“辅导工人”的监舍和“外役场所”,都是高墙壁垒和层层电网、铁丝网,加以固定岗哨和流动岗哨,戒备森严。在“矫正辅导院”里,日伪军警以“矫正即劳动,劳动即矫正”为名,强迫收容者进行高强度、超负荷的体力劳动。为使受“矫正者”就地劳动,“矫正辅导院”大多设在工矿区附近。受“矫正者”主要从事采矿、道路修建、防御工事修筑等繁重劳动。不论酷暑寒冬,受“矫正者”在辅导警的刺刀和皮鞭的驱撵下,每天不间断地进行14至20个小时劳动。“罪行”严重的受“矫正者”还要带上十几斤重的脚镣。施工时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日满官吏根本不组织营救,工地因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每天都有发生。选择逃跑者几乎不可能成功,要么是在逃跑时被打死,要么被抓回遭受更残酷的刑罚折磨,侥幸活下来者继续从事更加繁重的劳役。“矫正辅导院”像一部高速运转的绞肉机,竭尽所能榨取中国人民的劳动力,直至受“矫正者”生命的终结。
▲被“矫正人员”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
受“矫正者”除了受酷刑、强制劳动外,还要在“矫正辅导院”经历着非人的生活折磨。在“矫正辅导院”,名义上一天配给“矫正者”八两食物,实际上是克扣不到六两的苦涩橡子面窝头。由于饥饿难忍,有人甚至食用旧棉絮,或以老鼠充饥。受“矫正者”夏天穿着黄色更生布号衣,冬季发给的衣服是用破旧碎布角、布条弹制成的破旧棉衣或“水袜子”(即带腰的胶鞋),不是露脚趾就是没有后跟,根本难以御寒。因此,绝大多数人的手脚都被严重冻伤。同时,监舍关押密度极大,经常爆发疫情。夏季闷热无比;冬季炕不够用,很多受“矫正者”睡在地下冰冷的烂草堆里,房子四壁都结了白霜,工人们只好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受“矫正者”就是在这样极端悲惨的条件下,每天还要从事数十小时的挖煤、开矿等繁重劳役。对于受伤或失去劳动力的受“矫正者”,一概送入病房(工人们称之为“病栋”),日伪当局不给任何医疗救护。病房条件极端恶劣,不许开窗,大小便都在房内,病号每天只给不到四两高粱面或棒子面,且不给水喝。据尚兆禄称:“鬼子恐怕有病的辅导工不死,给打上一种毒针,打上针就身上起脓疮而死。”
五、东北人民英勇的反“矫正”斗争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愈深重,反抗愈激烈。从1943年初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通过设立“矫正辅导院”抓捕、奴役、屠杀广大爱国志士和劳动人民的那天起,被抓捕的劳动人民就以各种各样形式的进行反抗与斗争。从消极怠工、破坏工具、大搞生产破坏到痛打辅导警察、逃跑,甚至夺取武器举行武装暴动,广大劳动人民前赴后继,不惧死亡,英勇斗争,体现了广大人民不愿做亡国奴、视死如归的伟大精神。▲伪满思想矫正局,旧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光路21号
1943年10月10日,日伪成立了哈尔滨矫正辅导院。整个“矫正辅导院”周围设有全天连接3000伏的高压电铁刺网,四周设有岗楼。尽管戒备森严,但是逃跑事件仍不断发生。1944—1945年仅一年的时间,就发生了3起逃跑事件。1944年9月,鹤岗矫正辅导院在押“犯人”在从兴山返回东山途中暴动,逃跑了20多人。此外,仅鞍山弓长岭分院先后就发生5次暴动。他们打死几名辅导警,集体逃出矫正院。5次举行暴动的“辅导工”计200余人。1945年8月抗战胜利不久,本溪矫正辅导院的“辅导工”串联1200多人,于8月17日午夜举行大暴动,千余人逃出。同年8月,在鞍山矫正辅导院及弓长岭分院的300多名“辅导工”举行暴动逃出成功;9月,抚顺矫正辅导院也举行暴动。
根据战犯中井久二供述,被“矫正者”死亡率高达75%以上,保守推测死亡人数在10万人以上。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通过设立“矫正辅导院”残忍奴役、屠杀中国人民的历史是一部罪恶滔天的历史,这些食人恶魔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使无数家庭家破人亡,无数的生灵死于这一魔窟之中。
我们将这段历史挖掘出来,并不是为了激起仇恨,而是警醒我们应该牢记这段历史,“以史为鉴”,不让历史的灾难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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