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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官员于镜涛笔供(195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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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5 19: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夏雯静 于 2017-11-25 19:30 编辑

一、详细履历:
  一九二○年春哈尔滨吉林省立甲种商业学校毕业。同年春在哈尔滨临时警察局充见习巡官。同年秋充哈尔滨顾乡屯街警察所分所长。
  一九二一年一月充中东铁路哈尔滨车站路警第一段副段长。
  一九二二年二月充中东铁路路警第四段段长(驻一面坡)。
  一九二三年五月充中东铁路路警第六段段长(驻长春宽城子)。
  一九二五年九月充中东铁路路警处副处长。
  一九二六年三月兼东省特别区警官高等学校教务长。
  一九三一年十月兼东省特别区伪警备总队长。
  一九三三年春东省特别区伪警备队改编为伪满游动警察队仍兼队长。
  一九三五年春游动警察队解散,中东铁路路警处副处长解职。同年十一月当伪满哈尔滨警察厅长。
  一九三七年七月当伪满首都警察总监。
  一九四○年五月当伪滨江省长兼协和会省本部长、兴农合作社会长、满洲赤十字社支部长、满洲军人后援会支部长。
  一九四三年五月当伪奉天省长兼协和会省本部长、兴农合作社会长、满洲赤十字社支部长、满洲军人后援会支部长。
  一九四五年三月当伪满勤劳部大臣兼勤劳奉公队总司令。同年八月光复以后当长春市长,八月三十日被俘。
  二、罪恶事实:
  1.我在九·一八事变当时和在伪警备队总队长职务内罪恶事实:
  (1)九·一八当时,张景惠得到日本关东军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的许可回到哈尔滨,用行政长官名义召集各机关的首脑和地方法团及士绅会议,我也参加这个会议。当时议决成立哈尔滨特别区治安维持会,推张当会长,会内事务由行政长官公署人员兼办。在十月末,日本驻哈尔滨特务机关长百武晴吉,奉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的命令,要求张表明态度。张又召集各机关的首脑会议,张主张与日本合作,脱离南京政府,我和大伙都同意,张就给南京政府去电脱离关系。他又为镇压人民和保护他自己与日侨的安全,向日方要求了武器,成立了三千余名的警备队,我就当了这个总队长,来实行镇压人民,走上了叛祖国反人民的道路。
  (2)伪哈尔滨警备队是在一九三一年十月成立的。因为我兼东省特别区高等警官学校教务长,就由学校的教职员和学员警察编成警备队的干部和下级干部,警备队的兵就由当地招募。警备队的组织最高是总队部,以下设四个大队,一个骑兵大队,一个手枪队。第一大队长王家瑞,第二大队长王丕承,第三大队长叶国超,第四大队长宁福绥,骑兵大队长徐琦,手枪队长金广江(内有迫击炮一个连,有四门迫击炮)。以后第三大队长换孙广仁,第四大队长换张世庭。于一九三四年春改编为游动警察队,仅留三百余名,我仍兼队长,调驻东宁县,担任国境封锁任务,监视中苏两国国境人民的行动,禁止互相往来。在改编后,伪民政部派我到日本视察,所到的地方是东京、大阪、神户、横须贺、日光等处,并参加了日本天长节观兵式。我看到日本的强大,军威壮盛,甘心作他的忠实走狗。一九三五年春游动警察队解散,我也去职。
  (3)一九三一年十一月,警备队总队部的秘书周维斌,大队长叶国超、宁福绥,中队长关禄和其他多人要起义抗日,我以时机末到静待机会来涣散他们的抗日热情,并调动他们的位置,来保全我这总队长地位。
  (4)一九三一年十一月末,张景惠乘马占山抗战不利,抢夺黑龙江地盘,发生了意见。由我从中疏通,保证张得黑龙江后,对于各机关原来人员一概不动,保存他的实力,马才肯退到海伦。我即派警备队第二大队长王丕承,率领部队先往占领该地,以后我随张景惠前往齐齐哈尔成立伪省政权,张兼省长,由英顺代理,住了一宿即回哈尔滨。
  (5)一九三二年一月,马占山与张景惠在松浦镇呼海铁路局内会面,由我担任他们中间的联 络,张以黑龙江省长职位和保全他的实力为条件,引诱马占山与日本合作,并进一步地与奉天臧式毅、吉林熙洽在奉天会议解决东北问题,出卖祖国。
  (6)一九三三年春,我派第三大队长孙广仁率领部队到宾县帮助日寇中村旅团打赵尚志抗日军,事后在宾县南门里烧毁民房十余所,杀死人民二三十名。抗日军退走,孙广仁的警备大队就留在宾县,镇压人民。
  2.我在伪哈尔滨警察厅长职务内罪恶事实:
  (1)一九三六年春,由于哈尔滨伪警察厅所属各伪警察署,日本人指导官的职责没有明确的规定,互相争权,警务科长薄井就立案将各伪警察署指导官都改为各系主任,并将日本人警尉改为外勤监督,呈请伪警务司批准后,我就推行这个机构改革,加强日本人的权威,把伪警察署的警务系、特务系、刑事系等重要职务,都掌握在日本人手中,外勤监督也有了直接指挥伪警对人民的残害权力。在这改编以后,日本人就任意摧残人民了。
  (2)一九三六年,哈尔滨市发生了口琴社、电业局和中东铁路电务段的大检举。这种思想案的发生是震动一时的安东教育大惨案的余波。在安东惨案发生后,各地伪警都受到密令,对于人民尤其是知识分子的严密的监视。在哈尔滨市首先是口琴社引起伪警的注意,道里警察署发现口琴社时常有很多的青年,其中有机关职员、道里高中学校的教员和学生、伪军教导队的翻译以及电车卖票员等在此集会,学习音乐。这样的青年知识分子的集会,道里警察署认为有思想问题,逮捕了二十余人。在严刑拷讯下,由电车卖票员就牵联到电业局,逮捕技工职员达一百余人之多。由于电业局与中东铁路电务段有相当的联系,或系同学,或系朋友,遂牵连到电务段。又由电务段牵连三十六棚的铁路工厂职工,两处逮捕的有七八十人。逮捕三十六棚铁路工厂的职工,就牵连到该工厂的副厂长胡则寅。到年末此案结束时,听说口琴社有二十余人,电业局和铁路职工有五十余人送到哈尔滨检察厅法办。这是我帮助日寇镇压人民,给这些人带来这样的灾害。
  (3)一九三六年春,我命刑事科长荒井计划立案,成立一个防犯协会,使大商号等有钱的人当委员出经费,把所有的地痞流氓都当会员,只要他们认为形迹可疑的人,就报告伪警去抓。据荒井对我说,这个会起的作用很大,在两年过程中,被检举送交哈尔滨检察厅的约有一百人之多;在两年中由荒井保举的有功会员给了三次奖状,鼓励他们加强危害人民。
  (4)一九三六年,我令部下将共产党地下工作者赵一曼两次捕获。头一次在南岗电车站被南岗警察署捕获,加以严刑讯问,因受伤甚重,送到市立医院疗治,赵得看守的伪警和护士的同情,一同逃到阿城县境,被汽车夫泄漏消息,南岗伪警察署又派伪警跟踪捕获,送交哈尔滨检察厅处理。
  (5)在每年新旧年最后一日的晚间,令各伪警察署出动大搜查,检查贫困人民居住区,抓捕职业不明的或认为思想不良的人。两年有三百多人,经刑事科讯问后,除一部分释放外,送交检察厅的每年都有四十人左右。
  (6)每年年终都有表彰会,对于伪警方面最残害人民的人都给以奖励,鼓励他们加强残害人民。开表彰会时,把各伪警察署署长汇报的最凶恶的和所谓成绩优良的人,按其残害程度分别给予精勤状和奖金奖状,说他们能克尽厥职,成绩优良,应予褒奖。每次都有二三十人,奖金最多是三十元。每次也有几人得奖金者,有特殊功劳者,报伪警务司存记,遇机提升。在定期叙勋时,我把成绩优良的,也就是残害人民最凶狠的报伪警务司转请伪中央给予勋记章。在一九三六年荒井等得到大典记念章和访日纪念章,当伪警务司发下时,我召集受领者亲自授予,荒井等也都得过奖状。
  3.我当伪满首都警察总监职务内罪恶事实:
  (1)一九三八年秋,伪首都警察厅特务科的孙警尉,在天宝、鸿兴等金店搜集情报,在柜伙中说出私运黄金的事情,就报告特务科长安井,又由伪副总监田村仙定报告伪总务厅,十月十日伪总务厅就命首都警察厅设检举黄金联络部,发动全伪满的黄金大检举。在当日早七时成立了联络部,我任部长,副总监田村仙定任副部长,执行伪总务厅命令,传达伪满各地一齐开始检举,并在火车上由警护队同时搜查旅客。在长春市由特务科长安井主持此事,由早七时开始到九时结束,没收长春市各金店的黄金五千余两,送交伪总务厅,同时将传达开始和结束时间报告伪总务厅,就将联络部结束。至于各地搜查情况由各地直接报告。被检举的天宝金店等十余家的经理和柜伙二三十人送交检察厅办理。听说仅天宝金店一家就被罚三十万元,经理被判处徒刑二年。长春市金店和首饰店完全关闭,造成失业人数有五六百人之多。全东北这种营业都被一网打尽,更造成严重失业现象。
  (2)一九三九年春,我得到电会社的通知,说是牡丹公园的电话线被人切断。当时就令各署严密搜查,由卖破烂的小摊上得到线索,说他的破电线是由穷小孩手中买的。于是各伪警署就将界内贫苦小孩二百余名一齐逮捕,经各署严刑拷讯,因无证据,陆续释放。但因刑讯的结果,听说二道河子地方的小孩有因伤致死的,或手脚残废的。
  (3)溥仪每次出门,都在前几天就命各伪警署大肆搜查,每次检举的由几十人到百人左右,经特务科严刑讯问后,除一部分保释外,有四十余人以思想不良送交检察厅处理。
  (4)在每年年末,长春全市也有同样大搜查,三年内共有三百余人被捕,除不起诉的外,有四十多人送检察厅。
  (5)在每年年末也有表彰会,表彰那些穷凶极恶的害民贼,给以褒奖。对黄金案的大检举,特别举行了表彰式,由伪警务司发给奖章,得到奖章的有特务科长安井和其科附警正(日本人,名已忘)、司法科长中岛等,其余参加者都给精勤状,约有数十人。以外得奖金者有七八人,奖金最多为一百元。孙警尉是此案特殊功劳者,进级警佐。
  4.我当伪满滨江省长职务内罪恶事实:
  (1)一九四○年十月,以防水害为名,发行了滨江省防水公债二千万元。我担任对于中国人的一千五百万元的募集,对日、鲜、俄方面的五百万元,由伪次长源田松三负责。成立了募债委员会,由地方劣绅和资本家傅润成、王丹石等充当委员长和委员。债款数目分配办法:在各县按土地分摊五百万元,每垧地就摊两三元之多。在哈尔滨市担负的一千万元,由商民按产业等级分别担负,致使小商业倒闭和农民破产的很多。我不但完成了这个任务,由于我的努力还超过了五百万元。为这个超数使之合法,在一九四○年又请求伪国务院公布了滨江省地方第二次防水公债五百万元的募集,完结此案。这样的巨额款项都加在全省人民的肩上,名义上是为人民防治水灾,实际上不但要人民出钱,还要强占人民土地,强征人民劳役,改造水田,为日本开拓团建设基础。为办理此事,在一九四一年春于哈尔滨市成立伪滨江省治水开发局,局长系日本人(名已忘),局内设技术、土木、河川三科,科下设调查、制图、施工、车辆等股,共有八九十人。经技术人员勘测了在省境内的松花江流域,决定在肇源县境内修筑数十里江堤,于一九四一年秋开始动工,预计改造水田三四百垧,动员了人工数千名。由于材料的不足,到一九四三年夏我离开滨江省时尚未完工。在木兰、巴彦两县,于一九四一年同时各发动了二千余名人工修筑江堤,由于江水泛滥,到一九四二年又补修多处。在木兰改造水田约六七百垧,巴彦有四百余垧,并且将来还可延长和展宽。在五常县凌河岸的水田改造,是五常县伪副县长角张繁计划的,面积约有二三百垧。在一九四二年秋,角张繁为了把这些水田取直和展宽,又强占人民土地七十多垧,使二十余户农民失去了全家生活所依靠的土地。这些失地的农民曾举代表五、六人到哈尔滨伪省署请愿,我亲见这些代表,答应他们叫县长和副县长合理处理,并且我当时找来卢县长和角张繁说明此事,他们也答应了不让人民吃亏。以后我听说仍然是强制没收,供给朝鲜人占用。在修堤改造水田的地方,都是强征人工,强占人民土地。这几县人民不但担负了公债的重担,还失去了土地和增加了苦重的劳役。这个二千五百万元公债,除伪滨江省留用五百万元,其余都送交伪总务厅作军费用。留下的五百万元也没有做有利人民利益的事,只供日寇分肥而已,而外县人民连这个债券也没有得到。这都是我帮助日寇压榨人民财富和推行开拓政策给人民带来的灾害。
  (2)一九四○年秋,由于我推行收买土地、粮谷出荷、劳工供出,给人民造成莫大痛苦。当日本人强占肇源县沿江渔户的财产时,我又藉执行治安维持法的法令,帮助日本人把渔户办罪,引起了该县广大人民的仇恨。在抗日领袖徐泽民的领导下,发动了抗日运动,救了渔民,于是触怒了伪满的首恶武部六藏,他以治安肃正为名,派伪司法部刑事司长太田办理这个事件,在哈尔滨伪高等检察厅和伪高等法院,抽调伪检察官、伪审判官多人,指挥伪滨江省警务厅长秋吉抽调伪警一百余名,内由哈尔滨伪警察厅抽调二十人,其余是由各县抽调,一同到肇源现地组成临时法厅多所,大肆搜捕无辜人民,并扩大到肇州、肇东两县。肇州法庭设在一个大车店内,肇东设在天丰东油房和昌武街道德会旁一个大商号内。在肇源被投在江里淹死的就有七八十人之多,肇州被害的有三四十人,肇东有四、五十人。对于被捕的人严刑拷问,就地执行死刑,处置以后报告伪最高检察厅、伪最高法院和伪司法部。三肇人民被牵连者有数百名之多。徐泽民被捕,就由哈尔滨伪高等检察厅讯问后,由伪高等法院判处死刑,就在哈尔滨执行。判处徒刑的,都在哈尔滨监狱执行。
  (3)一九四三年春,伪滨江省的人民在开拓、粮谷、劳工等政策的重压下,已到水尽山穷的地步,食穿俱无,春天依靠树叶为生,冬天妇女小孩坐在草囤里不能出门。而我执行日寇政策仍然毫不放松,并且还怕人民反抗,帮着发动“巴木东”事件。这是继“三肇”事件之后,以治安肃正为名,有计划的血腥镇压人民。在伪次长中岛的领导下,伪警务厅长富田主持此事。在伪滨江省巴彦、木兰、东兴三县被检举的爱国人士有校长、学生、街村屯长和伪官吏,如巴彦县兴隆镇伪警察署长蔡某等,以后逐渐扩大到伪龙江省的绥化、铁骊两县。先后罗织到六百余人之多,送交检察厅起诉的有四百来人。
  (4)伪滨江省粮谷出荷数量,在一九四一年是二百三四十万垧土地出荷九十万吨,以后又增加了十二万吨,逐年增加到一百三十多万吨。我为完成任务督率部下到各县强迫出荷,把农民食粮籽种都逼尽了,还令村中农民互相帮助,土地好的产粮多的帮助贫困户交粮。一九四二年秋在阿城县就是这么办的。双城县长王奉璋对于出荷粮交纳不出的农户,亲自用木棒毒打,我还奖励他,逼得农民无法生活。在延寿、东兴、木兰、三肇各县的人民,在春季都是依靠树皮、树叶、青草等生活。我为完成任务,每年都是这样办的。在每年伪省长会议完了,武部六藏还给各伪省长出荷酬劳金三两千元不等。
  (5)伪滨江省的劳工供出,每年各县供出人数是五万余人,派在鹤岗、密山炭矿挖煤,和在北安、孙吴、爱珲一带为日本军修军用道路。说是半年一换,实际上调换是不可能的,新的虽然派去,旧的也不能换回。待遇极为苛刻,作工时间总在十二小时以上,吃不饱穿不暖,有病不给治,死亡率在三分之一以上。一九四一年十月,我亲自看到在孙吴的逊河作工的郭后旗的劳工,死亡就在三分之一以上,并且还有患重病的和继续不断死亡的。我虽然亲眼目睹了他们的惨状,还是继续进行供出劳工。
  (6)一九四二年春,我从双城、宾县抽调不合伪国兵检查标准的,满十九岁的青年共四千余名,交给伪协和会事务长半田敏治组成勤劳奉公队,完成哈长复线的修建工程。由于这一做法的成功,以后伪满中央就设立勤劳奉公局,办理全东北的不合伪国兵的青年担负勤劳奉公的任务。随后又颁布勤劳奉公法,使东北二十岁左右的青年充当劳工,都是由我造成的。
  5.我当伪奉天省长职务内罪恶事实:
  (1)奉天省粮谷出荷数量是六十万吨,除交伪中央三十万吨外,其余三十万吨作奉天省工人食粮,以后又追加七八万吨。奉天土地瘠薄,又加辽河、浑河年年为害,农民负担比较更重。一九四三年秋,在辽中、兴京的农民有因交不出出荷粮谷弃家逃走的。我为完成任务,督率部下,强逼农民出荷。
  (2)我在伪奉天省长职务内一个主要的任务,是支持日寇军需物资生产。奉天省和奉天市是日寇最重要的军需物资和军需生产区,要完成日寇的军需,就得削减奉天人民的民需生产。奉天省除供应日寇粮食、肉类、蔬菜等外,还有橡胶制品,如军用胶鞋、雨衣等,和降落伞、毛织品和布疋,军用船艇。日本九一八部队是制造枪炮子弹、军用服装和毛革制品的,满洲飞机株式会社生产飞机。这些都是规模极大的工厂,所需要的人力物力极大,省方、市方都要满足他们的要求。这些工厂总是一天天扩大,人力物力的需要也不断增加,为满足他们的要求,就得强征工人和削减市民的配给,致使市民领不到规定的配给数量,使市民生活更加困难。至于县街的配给就更没有保障。由于煤炭大都供给工厂,人民的燃料更加缺乏。人民为了生活,不得不从黑市上高价购买粮食和燃料,无力购买的就得忍饥挨饿。
  (3)奉天省的劳工供出每年是四万人,勤劳奉公队是三万人。分配在抚顺、阜新、鞍山、大连造船所、营口造船所、辽河和奉天市铁西各工厂等处作工。待遇极为苛刻,由于饥寒过劳疾病死亡率在三分之一以上。这是我在一九四四年春曾到大连造船所、营口造船所及营口改造水田和铁西工厂等处视察的时候所见到的劳工状况。而我每年还是强迫各市县供出来完成我的任务。在伪省长会议时我还建议实行剥削劳工的把头制。
  (4)我由伪省长兼伪协和会省本部长,曾参加过伪省协和会的省联合协议会,当过议长,帮助推行伪中央政府的害民政策,如宣传国兵法、国防献金、金属献纳以及各种摊派等。
    6.我当伪满勤劳部大臣职务内的罪恶事实:
  (1)伪满勤劳部是一九四五年三月成立的,这是日寇强化劳工政策,要把东北人民完全劳工化,以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之效。因为我曾使用不合伪国兵标准的青年充当勤劳奉公队员,收到相当的成效,所以就叫我当这个勤劳部首任大臣。勤劳部是由官房和劳务、整备两司组成。官房分文书、会计两科和参事官室。劳务司分劳务、计划、矿山和工厂四科。整备司则由管理、训练、备品、卫生四科所组成。省和县都有劳务科,科设动员、勤奉两股。
  勤劳奉公队的组织有总司令部,设在伪勤劳部内,我兼伪总司令。伪副司令二人,一由伪勤劳部次长兼任,一系专任,是安某。以下有统务一人,由日本人木副充当。再下有处,分总务、卫生两处。总务处长为曹肇元,处以下有动员等科。卫生处尚未成立。伪勤劳部和伪勤劳奉公队总司令部两部共有职员二百余人。省、市、县长兼省司令、市司令和县司令,省次长、副市长和副县长兼各该队副司令。各厂矿勤劳奉公队由厂长、矿长和劳务科长兼队长、分队长或队附。这是伪勤劳部的系统。
  (2)一九四五年三月曾修改过一九四二年所公布的“国民手账法”,修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奴役人民的权限,特别对违反此法令的人,由六个月徒刑改为一年,罚金由五百元改为一千元。又为达到压榨人民的目的,还用部令公布制定了“国民手账施行规则”、“国民勤劳奉公队编成令”、“国民勤劳奉公队协力规则”等法规。这些法规都是我任伪满勤劳部大臣兼国民勤劳奉公队总司令期间制定的。
  (3)一九四五年三月为训练勤劳奉公队的干部,还颁布过专为训练技术和管理劳工的干部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在大屯设立勤奉队训练所,训练在职的干部和养成大批新的干部,预定在三年内训练勤劳奉公队员一百万人。凡在职的劳务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干部分批入所训练,还拟抽调各地勤劳奉公队优秀队员,经过训练充当新的干部。但这个训练所正在修建中,尚未开始训练。
  (4)我到伪勤劳部后,就确定劳工供出人数比一九四四年预定数增加七万人,第一期已有两万人出动。正在各矿山、工厂、修路、开发水田等处劳动的勤劳奉公队队员约有二十万左右,都是不合伪国兵条件的青年。本年度预定全伪满劳工供出约一百八十万人,第一批供出劳工十余万人已经陆续出动,在现地工作的约有一百万人左右。
  一九四五年五月间,我曾到密山炭矿视察工人采煤状况,六月间又到鹤岗炭矿视察。在炭矿看到劳工的惨状,吃的是发霉的高粱米和苞米面,量还不足,衣不蔽体,赤着双足在水里工作,每天都是十几小时。据久在鹤岗炭矿工作的杜把头说,工人太苦了,日本人对工人非打即骂,或有因病动作迟缓的,日本监工的就往死里打,有病也不给治,直到工人们累死病死为止,所以死的人太多了。这种劳工的惨状,是我耳闻目睹的。
  7.我在伪长春市长职务内的罪恶事实: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张景惠离开长春往通化,当时命我当长春伪市长,到“八一五”光复,由吕荣寰出头组织了一个东北维持会,用广播令各地方伪官吏负责维持各地方秩序。十九日张景惠回长春,吕荣寰所组织的维持会就由张景惠担任会长,吕荣寰、臧式毅、蔡运升和我为副会长。张景惠与吕荣寰用广播向重庆政府请求接收。
  在吕荣寰组织东北维持会的同时,以王荆山为首的地方法团和地方士绅召开临时会议,议决推举我当长春市长。当日同王荆山向全市广播,令各安生业,并向重庆政府去电报,请求早日派人接收,长春市的善后暂时由我办理等语。
  我接市长后,就把长春市各伪机关一律接收,收容伪官吏八十余人,有已经分配职务的,有的仍支原薪等候任用。把长春市伪警察厅改为公安局,派赵万斌为局长,负责维持治安。康德新闻社改为东北日报社,派原编辑于莲客〔容〕为社长。市政府派崔正儒为财务处长,曹肇元为总务处长,王某为交通处长。其余的也都拟定,尚未发表。并把原长春市所属各机关也都指定负责人。市政府一切事务由总务处长曹肇元负责办理。我接市长仅半个月就被俘了。
    在当时伪市署存款约有两千余万元伪币,我就分给了伪市政府内新派的处长级的〈每〉人五六十万元,或二三十万元不等。我自己拿四百余万元,存在玉茗魁商号。并给伪警卫队团长樵铭远伪币一百万元,伪宪兵总团司令官刘尚华五万元,约他们与我合作,共同维持地方秩序。

伪“满洲国”官员王庆璋笔供

  (1954年6月26日)

  (一)姓名:王庆璋,别名:中玉,宗禹。性别:男。年龄:六十一岁,一八九四年六月十二日生。原籍:辽东省新宾县旺清门街。文化程度: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应用化学科)毕业。

  被捕时的伪职务:伪满驻泰国公使。

  (二)出身历史:一八九四年六月十二日生于辽东省新宾县旺清门街。一九○三年入当街私塾读书。于一九○六年我十二岁时,有日寇井岛岩太率部侵占我家乡,暇时他常对我们小学生夸耀其本国的“文明”,我因羡慕而在心目中扎下了“崇日”“亲日”的根;他也很爱我,当其撤退时,我便抛下了生身的父母而随日寇井岛去日本了。一九○七年随其到他家四国善通寺町,井岛送我插班到当地寻常小学校四年级。这时我由称井岛为“大人”而变作“父亲”了,所以他拿我和他的子女一样的看待。一九○八年四月升级到寻常高等小学校。一九○九年随井岛转去大阪,入偕行社附属小学校,一九一一年四月一日考入大阪府立天王寺中学校,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于该校毕业,一九一七年四月一日为求得中国政府的官费待遇考进了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应用化学科),一九二○年三月二十五由该校毕业,校方介绍到板桥火药厂实习一年。一九二一年四月回国。当年六月经王树常的介绍,任哈尔滨护路军总司令部充当日语翻译,名目是办事员,阶级是少校,并兼任哈长司令部和镇守使署的日语翻译(因张焕相兼任这些职务,我是给他当差,所以我也兼任这些翻译,还能多赚一些薪水)。一九二二年我听说杨宇霆在奉天当总参议,我趁机去找他,他说你是学工业的学非所用,叫我到兵工厂找督办韩麟春,我听了他的话,当年九月就进到兵工厂――火药厂当了副技师。一九二三年升任该厂技师,一九二四年担任该厂代理厂长,一九二六年转任兵工厂兵工学校的教育长,一九二七年因张作霖在北京就职大元帅,兵工厂全体职员由督办杨宇霆保荐“实官”,给我以炮兵上校。一九二九年三月转兵工厂――铸造厂技师。一九三○年春由黄显声的要求,兼任了辽宁省警务处技正、省会公安局秘书。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组织了奉天自卫警察局,我任副局长。一九三二年二月任伪奉天省咨议。同年三月九日任伪民政部理事官,一九三四年春任伪民政部土木司长,这主要是随从伪上司臧式毅的升转而升转的。一九三五年六月一日由伪满政府调转令的公布任命我为伪奉天市长,兼协和会市副本部长、商埠局总办、地籍整理局奉天支局长。一九三七年七月一日又奉令转伪产业部建设司长。一九三八年七月一日奉命被派为伪满赴欧经济使节团团员。一九三九年一月末任命为伪总务厅参事官。同年二月二十二日伪国务院命令我任伪满驻上海通商代表。一九四一年十月末命我任伪满特命全权代表臧式毅去南京“三国宣言”签字的随员。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伪满驻南京汪逆大使馆成立,即将上海伪通商代表部改为伪总领事馆,我任总领事。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九日奉调回伪满,任伪邮政总局长――伪交通部外局。一九四四年十月伪满特命我任驻泰国全权公使(因交通关系未能赴任,日寇无条件降服伪满倒台)。

  (三)九一八前我与亲日分子杨宇霆等及有关日寇之间的关系:

  甲、一九○八年我在日本四国善通寺小学中考得了第一名,被附近在部队中见习的同乡韩麟春、张恕所悉,经他们又转告在东京留学的同乡张钺、杨宇霆等,他们曾来信鼓励我继续努力上进。一九一○年夏我在大阪求学时,有张钺、杨宇霆、于珍、王树常毕业回国,路经大阪下车找我,他们看我不错,要和我换帖,于是我们彼此便成了“兰友”。他们几人回国后,据我所知,一九二一年张钺死于黑龙江;一九二二年杨宇霆当了张作霖的总参议;一九二六年于珍当了第十军团长;一九三○年王树常当了河北省主席。我由日返国后是由黑龙江吴督军的参谋

伪“满洲国”官员赵秋航笔供
(1954年5月4日)
赵秋航,男,六十五岁,汉,籍贯辽西省辽中县,伪满军第三军管区中将司令官。〔中略〕
一九二七年三月任吉林陆军第十五师步兵二十六旅十六团团长,一九二八年改为中央陆军步兵二十六旅六百七十五团团长。一九三二年伪满吉林省军政厅参事,任哈尔滨军事特务部情报科长,秋七月转任伪满军政部总务课课长,一九三五年任伪满第一军管区骑兵第三旅旅长,一九三九年转伪满第六军管区第六教导队队长,一九四一年转伪满治安部部附,一九四二年转伪满禁卫队司令官,一九四三年转伪满第三军管区司令官。
我的主要罪恶
(一)集体罪恶:伪满军于一九三六年秋实行东边道大讨伐。
参加部队:伪满第一军管区司令官于琛澄,主任顾问河崎中佐指导。军政部最高顾问佐佐木到一指示,本年秋实行东边道大讨伐,以平梅线梅通线以东十四县地方,用第一军管区全兵力,第一旅旅长王殿忠,第二旅旅长高明,第三旅旅长李寿山,第四旅旅长阎家梅,第五旅旅长廖弼宸,第六旅旅长董国华,骑兵第三旅旅长赵秋航,第一教导队队长吕衡;增援部队第三教导队队长石兰斌,步兵旅长朱凤阳,第五军管区支队队长索景清,一军团步兵一团团长赵明达,步二团团长李海澄,步三团团长赵宝源,步四团团长黄方刚,步五团团长戴元,步六团团长李玉平,步七团团长杨春煜,骑三团团长郜凤麟,骑四团团长马国栋,骑五团团长马养贤,骑八团团长王殿斌,骑九团团长于泽圃,骑十六团团长房德库,骑十七团团长汪景春,三军教导步兵团团长于明甲,教导骑兵团团长王英贤,五军支队步兵三十二团团长刘连珏,步兵营营长王维周,骑兵队队长范佐臣。
地区和对象:
1.东边道讨伐总司令部、讨伐指导部设在通化县城,十四个县分四个讨伐地区:临江地区讨伐司令第一旅旅长王殿忠,顾问小越少佐;抚松地区讨伐司令第三旅旅长李寿山,顾问田中中佐;?辉地区讨伐司令第五旅旅长廖弼宸;金柳地区讨伐司令第六旅旅长董国华,军事教官驹井中佐,骑兵三旅归金柳地区指挥,驻金川县。
2.对抗日军王凤阁、杨靖宇、陈汉章实行讨伐。
讨伐主要办法:
1.用兵力包围、游击、扫荡、堵击、断粮道。
2.组织肃正工作班,宪兵、特务、警察检举、调查、搜集情报,分到临江、抚松两地区各一班。
3.县警察协助讨伐军修道路、集家拆房盖房,山里划无住地带、白纸地带,村屯修围墙,用民夫背给养、用柴草。
进行战斗情况:
1.1936年冬季,抚松地区日系军官友座部队进山里讨伐,遇抗日军战斗一二小时,被抗日军把伪军击溃,死伤多名,抗日军撤走。
2.一九三七年二月,在临江地区通化东山里,第一教导队及第一旅部队,包围抗日军王凤阁,交战很久。〈王〉弹尽粮绝,交枪投降,在通化遇难。
3.一九三八年冬季,步一团、骑九团、教导步兵团、骑十六团、步六团、骑八团,在辉南东南金川东北山里,包围抗日军。午后交战半天半夜,抗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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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火撤走,官兵无损失,仅遗下十二只枪。
〔中略〕
以外,一九三六年春季,奉天日本守备队司令官三毛中将管下部队,驻柳河县中川大尉,讨伐进大荒沟东白家店入山时,被抗日军包围痛击一二小时,全部击死伤,掳获枪弹撤走。该队长说白家店人通匪,把该村男女老幼绑到大荒沟东山脚下,枪杀三百零四名,房子全烧毁。同年夏季,该队长骑马偕金川县王凤鸣县长视察肃正工作班,行到拉蛄河沿,见一老头一小孩钓鱼,认为无住地带有人,枪杀。
临江地区顾问小越少佐,在一九三六年冬检举出说通匪人民,杀死三百余名。本年冬肃正工作班在抚松地区检举,〈日军〉杀死一般人民七百余名,夜晚吃杀死人心喝酒,把人心用箱子装上,寄回日本国去。一九三七年夏季,检举〈日军将〉一般人民八九名枪杀,余一名女子带走二三里,三个日寇轮奸后,用战刀刺死。
讨伐时人民损害:
1.集家时拆房盖房。
2.修道路修围墙。
3.讨伐军占用房间。
4.出民夫、柴草。
5.做木业、砍柴、打猎、采山菜、采药均停止。
6.山里土地山附近土地撂荒。
7.给伪满军背给养冻伤、被流弹打死伤的、集家后冬春两季因饥寒劳作死亡率很大。
〔下略〕

摘自《伪满洲国的统治与内幕--伪满官员供述》中央档案馆编2000年7月
一九二七年八月回到旅顺家中,同年冬和肃亲王女川岛芳子结婚。
  一九二八年由旅顺搬到大连圣德街居住。此期间(一九二七年八月――一九三一年九月)没有职业,生活由肃亲王的露天市场每月给约一百元维持。
  一九二九年八月,我弟正珠尔扎布由日本毕业回到大连后,同年秋我和他一同访问了住在旅顺的日本关东军司令官?英太郎中将(因我弟正珠尔扎布和?英太郎的儿子是同学),同时认识了关东军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大佐。从此以后,我又访问过板垣征四郎两三次,当时我要求希望他帮助我武器、弹药,搞内蒙古独立运动,板垣征四郎表示有好机会时给我帮助。
  一九二九年冬,我到图什业土王府,住五个多月,我和图什业土王是亲戚的关系,在那里给他的蒙古兵上过军事训练。同年夏回到大连。
  一九三○年春天,蒙古人胡匪金昌(天红)由内蒙古来到大连,跟我谈过想搞蒙古独立运动,他很赞同我的意见。我告诉他回去后多收容部下,我将来到内蒙古去从事独立运动。同年夏天,蒙古人韩色旺(达尔罕旗扎兰,部下有三十名)来到大连跟我见面,谈了蒙古独立运动,他也很赞同,他希望我一同到内蒙古去看看蒙古的情况。因此我跟他一同到博王旗包善一(博王旗统领,部下有二、三百名)家见了包善一,也谈了蒙古独立运动,他也很赞成(他和韩色旺是亲戚)。以后我到达尔罕旗韩色旺家住了十几天,回到大连。
  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充当伪内蒙古独立军总司令,不久改为伪内蒙古自治军总参谋长兼第三军司令(约八个月)。
  一九三二年夏,因伪内蒙古自治军改编为伪满兴安军,我因病回到大连疗养。
  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充当伪满兴安局警务科事务官(共半年,驻长春)。
  一九三三年三月,充任伪兴安南分省达尔罕警察局长(共三年,驻郑家屯、王爷庙)。
  一九三六年三月,充任兴安南省警务厅长(共一年,驻王爷庙)。
  一九三七年三月,转任兴安南省民政厅长(共一年两个月,驻王爷庙)。
  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日,转任兴安军管区少将部附(共十日,驻郑家屯)。
  一九三八年六月一日,任兴安南地区司令(共一年,驻通辽)。
  一九三八年六月三日,兼任甘支队长,向热河、冀东一带讨伐抗日八路军,同年十二月末回原驻地通辽(约半年)。
  一九三九年三月一日,任兴安南警备军司令官(共一年,驻通辽)。
  一九四○年三月一日,转任陆军兴安学校校长(共三年,驻王爷庙)。
  一九四三年三月一日,转任第九军管区司令官(约一年半,驻通辽)。
  一九四三年十月晋级中将。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木里黑图站被俘。
  我的主要罪行:
  一、任内蒙古独立军总司令的罪行:
  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晚,我在郑家屯满铁公所听到日本帝国主义关东军向我国东北发起侵略战争,正在攻击沈阳的消息。第二天夜,我乘火车到达沈阳,住在万国旅社。二十日听旅馆的人说,关东军已搬到沈阳。我马上找到关东军司令部会见板垣征四郎大佐(高级参谋),我请求他趁这机会,帮助我三千支步枪及弹药,和派日人专门负责帮助。板垣答应了。他说将来溥仪上东北来,你同意不同意?我说同意。我这就开始走上了背叛人民的第一步。我回到旅馆后,即打电话招集在沈的蒙古朋友及蒙旗师范的学生,还向日本和北京的朋友打电报,请他们来参加这个内蒙古独立运动。二十日因我没有经费,又去见了板垣大佐,请求帮助经费,但板垣只给了我五百元日币,他说经费没有,让我自己想办法。他又给我介绍了日寇航空少佐麦田某。我到麦田少佐那里借到五百元日币,我又回到大连由露天市场借来了我几个月的生活费七百多元日币,这就是那时内蒙古独立军的全部经费。过了几天,各处来的蒙古朋友有蒙旗师范学生,以哈丰阿为首的一百余人,这时包善一也在沈阳,还有由日本回来的李友桐、吴广义等,北京的韩凤麟,大连来的正珠尔扎布,由郑家屯来的萨嘎拉札布等,因蒙旗师范学生许多都年龄很小,不适合从事独立运动,这些人都给路费叫他们回家乡了。剩下有三十多名,和其他人共合有四十余名。关于组织独立军问题,讨论结果,成立了独立军总司令部,大家举我为总司令,萨嘎拉扎布任参谋长、哈丰阿任秘书长,李友桐任宣传队长,韩凤麟任副官处长,其他处因当前尚无必要,未设立,另外剩余的人员编成学生队,吴广义任学生队长。编了内蒙古独立军军歌和蒙古独立宣言文,内容大要是:内蒙古人民要脱离中华民国的统治而独立,成立独立国,恢复失地,从此后不受中华民国和一切军阀的统治等。
  九月末,我们乘火车到了博王旗包善一家,这时在郑家屯的博彦满都也参加了我军,等待武器弹药。十月初,关东军给派的和田动顾问(日本退伍中尉),带来了三千支步枪,每支枪附有二百粒子弹,四十多枚手榴弹,和两挺已破旧不能用的重机关枪。这些枪支在郑家屯南一棵树站移交给我们。我带领车马领到包善一家。这时,韩色旺和天红听到我已经带来武器弹药的消息,都到大林站,派人领去了一千多支枪和弹药。其余的分发给包善一处,保存在他家里。十月初,我率领学生队到大林站会见了韩色旺和天红。这时韩色旺已有一千余人,天红的部下有三百余人,包善一也大约有一千多人。在大林站我和韩色旺、天红、日本顾问等研究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军,由包善一任总司令兼第一军司令,韩色旺任第二军司令,我任第三军司令兼总参谋长。当时一般人都说自治军有一万人。又决定进入通辽解决军费、军衣、军粮等问题。十月十日派了博彦满都为首的几名学生到通辽交涉,允许我军和平进驻通辽,但被驻通辽的张学良军队拒绝。我决定攻击通辽。十二日晨,包善一派来的铁管带为首的七十多名和韩色旺的第二军一千余名,我的第三军三百余名和学生队,一共一千三四百名,攻击了通辽,战斗十余小时,占领了一部分街道,但被张学良军反击,日没时退出通辽,退到钱家店,第二天又退到大林站。这次战斗的结果,第一军铁管带以下七十余名全部战死外,我第三军和第二军没有大损失。通辽居民和张学良军的损失不明。我军进入通辽小街基和通辽街时,抢掠了商家和居民的物资财富和马匹等,还在大林站和钱家店也抢空了居民的财富,给人民很大损失,数量、价值等无法估计。从此以后,顾问和田劲等日寇跑回四平街解散,只剩韩色旺的朋友松井清助大佐一人。我们逃回大林后,讨论了将来的行动计划,并委托松井大佐,叫他跟关东军请求大炮。松井大佐赴沈阳后,从此我们三个军没有什么连络,各干各的了。我带的第三军又被通辽的自卫团袭击,逃出大林站向北进军,十月中旬到了韩色旺家附近驻屯。十月下旬松井大佐来信通知说已由关东军领来了四门重迫击炮和四挺重机关枪。由这时起松井奉关东军命令充当自治军顾问。我带领我第三军到温都尔王府附近领了一门迫击炮和一挺机关枪。这时我派正珠尔札布为后方连络员、赴沈阳。十一月上旬,我率领部队向舍伯尔吐方面前进到大林北二十八户时(全汉人部落),当地的自卫团不许我军进入村里,因此我下令攻击该村。战斗由正午开始到日没,打死了二个屯民。这时村里的地主马某等趁天黑带着家族向通辽方向逃跑。我带部队进入村庄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向北进军。到瓜毛吐时,当地的李宝魁为首的自卫团抵抗不让进屯。我命令部队攻击该屯,战斗四五小时,我们用迫击炮炸死两个自卫团员后,李宝魁投降,我军进屯住了一宿。我到温王府开会,前去领了一万八千元,又回到瓜毛吐。在这期间,第二军团长滕海山(即我秘书长哈丰阿的父亲),杀死了李宝魁,强占了李宝魁的家产和土地,还把李的妻子给了他的部下。到十一月中旬,我们攻击舍伯尔吐自卫团,战斗一小时,用迫击炮打死了屯民数名和家畜等,占领了该地,自卫团向通辽方面逃跑。十一月下旬奉松井的指示,我率领我第三军向开鲁方面前进(这时我第三军已有一千多人,编了八个团)。到任发合时,遇到通辽自卫团百余名,我第二团三十余名袭击了这个自卫团,获得了轻迫击炮一门,自卫团的伤亡不明。十一月下旬到达通辽西茂林庙,企图向开鲁前进,我们和驻开鲁的崔兴武旅长(热河汤玉麟军)交涉,要求和平通过开鲁,他不许可,叫我军由开鲁、鲁北中间通过。因此,我在十二月末率领第三军,松井大佐率领第一军的二百余名和第二军的二百余名,共四百余名,到达了草家营子。这时松井大佐率领他的四百余名和我的大小两个迫击炮队,前往草家营子西方五六里处进行侦察工作,在那里遇到李守信(崔兴武旅驻开鲁北的团长)部队三百多人的埋伏,被猛打后,部队溃散逃回舍伯尔吐,松井大佐被打死,我的两门迫击炮也被抢去。因此我们逃回舍伯尔吐进行收容被打散的部队。这时因日寇军已占领了通辽,我决定到该处向日寇军报告情况。我率领了二十多名卫队于一九三二年正月到了通辽,见了关东军派来的代表,说明松井战死的情况以及我军缺乏弹药的情况。关东军代表非常愤怒,他回去报告关东军后,关东军给我们命令,叫我军不要上热河去,从此关东军决定要改编自治军为伪满兴安军。因此,一九三二年夏,我们自治军除一部分解散外,一部分进入钱家店兵营,改编为伪满兴安军,我则回到大连养病。
  在这八个月期间,我给达尔罕旗和通辽县人民的物资和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失是无可估计的,尤其是汉人的痛苦更大。我为了个人名利,甘心投靠日本帝国主义,去当侵略战争的工具,杀害了很多同胞,现在我衷心向人民认罪。
  二、我任事务官期间的罪行:
  一九三二年八月一日,我接到伪满兴安局次长菊竹实藏的电报,我即由大连到长春兴安局,充任该局警务科事务官。我因为我的地位太低,心里不满,直到一九三三年二月末,只上了两三天的班。这时兴安局总务处长白滨清澄向我说,在兴安各分省新设警察局,问我是否愿意到南分省去当警察局长。我答应在蒙古地方愿意当警察局长。一九三三年我就转任了。因此,我在兴安局事务官任期的半年内,没有什么特殊事件。
  三、任兴安南分省警察局长期间罪行:
一九三三年三月,我到兴安南分省(在郑家屯)充任达尔罕警察局长。到任后开始组织警察局的机构和设备,因为内蒙古过去没有警察局的组织,首先将兴安南分省警察局组织〈建立起来〉。其机构和人员是:
局长甘珠尔扎布  
警正警务科科长福原某警正(日本退伍中佐)——警务股(长日人)、司法股(长日人)
特务科科长石井保之警正(日本退伍少佐)——特务股(长日人)、卫生股(长蒙人)
督察科科长小泽一六警正(日本退伍少佐)——督察股(长日人)、训练股(?)(长日人)
  同年秋成立了伊胡塔警察署,署长金昌警正(前内蒙古自治军第三军副军长天红),地点在大郑线东科前旗伊胡塔站。在署长以下约有其他人员五十名,内有日寇指导官二三名,它的辖区是东科前旗和东科后旗两旗。
  同年冬成立了巴彦塔拉警察署,署长色楞多尔吉警正,地点在郑家屯北东科中旗瓦房,署长以下约有人员五十名,内有日系指导官下西警佐以外三名,辖区是东科中旗全区。
  一九三四年春,成立了王爷庙警察署,署长布彦那森警正,地点在西科前旗王爷庙,署长以下约有人员五十名,内有日寇警佐指导官以外三名,辖区是西科中旗、西科前旗、西科后旗、扎赍特旗等四个旗。
  一九三五年春,因王爷庙警察署担任区域过大,在西科中旗成立了图什业土警察署,署长达瓦敖斯尔警佐,署长以下约有人员三十名,内有日寇指导官两名,地点在西科中旗图什业土王府,辖区是西科中旗全境。
  一九三二年夏,在当地日本军领导下,兴安南分省成立了治安维持会,负责管辖区内的治安,肃清反满抗日分子,给日寇当侵略工具。由省长任会长,省参与官(次长)、警察局长、警务科长等任委员。
  一九三三年夏,奉伪国务院的命令,兴安南分省管辖区内实行民间武器回收工作。由我命令将警察局的官员组成三个工作班(班长都是日寇警察官)分派到各地区从事工作。凡散布在民间的武器,无论是步枪、手枪、洋炮,全部没收。工作班曾遇到种种困难,如游牧、打猎为生的蒙古人民,武器被没收后,生活无法维持,因此强烈的反对这个工作。到西科后旗的工作班,在某屯进行工作时,住在名叫堂郎的蒙古人家,因受到堂郎的反对,工作班的日寇工作员把堂郎用日本刀刺死了。就这样工作了很长期间,终于把管辖区内的一万七千多支枪没收完了。从此人民的生活更加痛苦,特别是打猎为生或游牧过活的人民,每年人畜受狼害的很多,据全兴安省的情形,家畜每年损失的数目即约达一万至两万头之多。
  警察配合讨伐的情况:
  一九三三年我充当警察局长时,管辖区内的边境,如康平、法库两县交接地区,突泉、瞻榆、开通等县的交接地区,有抗日军很多。一九三三年秋(?)由法库方面进入东科后旗的于海山为首的抗日军三百余人(曾袭击过郑家屯),在东科后旗被日军和该旗的自卫团打击,于海山等战死二三十名,剩余的抗日军退出了我的境外。同年夏,由开通县方面进入我境内高力板附近一百多名抗日军(指挥者姓名不知),这时驻郑家屯日寇守备队中队长江本大尉率领部下二十余名,乘两辆卡车进行讨伐,被抗日军反击,中队长以下全被击毙。抗日军向东北洮南方向退走。其他东科前旗地带也时常出现抗日军,但日寇军和伪满驻钱家店的兴安军及各旗自卫团和驻当地我的警察署联合不断的讨伐,到一九三五年时基本上治安良好。一九三五年由锦州省方向进入东科前旗的一百余名“白羊教”徒,手拿矛枪,袭击伪满行政机关。在伊胡塔的警察署奉我的命令,配合旗自卫团和伪警备军,讨伐“白羊教”徒,结果打死打伤“白羊教”徒二三十名,其余向南逃出我的管辖区。我还穿上他们的白色衣服手拿着他们的矛枪照过像。
  其他我的警察实行的讨伐,我记不清楚了。
  思想对策检举的情况:
  我任警察局长期间,我管辖内的蒙古人,反满抗日的情况不太严重。我成立了警察署以后,积极教育我的部下,使他们变成忠诚效力日寇和伪皇帝的奴仆,培植警察的力量去镇压人民,复〔及〕时检查管辖内人民的思想动向。一九三五年秋(?)在舍伯尔吐的一个蒙古小学校教员名叫彭楚克(当在内蒙古自治军时我的同事),因别人的告发,怕警察逮捕,逃出我管的境外。我积极执行了保甲制度,实行了每一个嘎查(等于村)或每一个屯,由屯长负责,监督本屯内的思想问题,屯里如出现反满抗日者时,采取屯长负责受惩罚等残酷的政策。检举的细情我现在记不清楚了,但〔在〕我的任内没有很大的检举情况。
  集家工作的情况:
  一九三五年伪满全国实行集家工作。我的管区内,蒙古人因多数畜牧为生,人家稀少,集家工作非常困难,因此未实行集家工作。
  一九三四年我的警察局搬到王爷庙,继续进行工作。
  一九三五年秋,王爷庙警察署逮捕了名叫二郎的土匪,〈以〉拷问、毒打、灌水等残酷手段,取得了口供,经过伪司法部的批准,在王爷庙刑场枪杀了。这是我亲自下令自己参加执行的罪行。
  同年冬,王爷庙署的警士东海、恩和等三人对我不满,晚间进入警察局的仓库,拿了卡宾枪和毛瑟枪共七八支逃跑。我第二天发现后,通知宪兵、教导队等,过几天在王爷庙南二十里山里找到了恩和枪杀了。东海等其他人听说跑出伪满国境。
  警察厅长任期内的罪行:
  一九三六年三月,因机构改革,达尔罕警察局改为兴安南省警务厅
                      ┏警务科科长福原警正
    警务厅长某珠尔扎布┣特务科科长××警正
             ┗保安科科长达瓦歼斯尔警正
  各旗公署都设立警察署,受旗长直接指挥。从此原有的警察局直属的警察署,改变为该旗的警察署。
  同年夏,成立了兴安南省警察学校(在王爷庙),我兼任校长,警务科长福原任主事,一年间共教育了两期学生共一百六十余名。教育内容是为日本帝国主义和伪满皇帝矢诚效忠,灌输奴化精神教育,对反满抗日分子的镇压取缔的方法,以及用日本语来教练学生等,去巩固警察对人民镇压的技能。将他们教育完毕后,就送入各旗警察机构工作。这时各旗的警察分所也在各努图嘎(等于区)建立起来,对人民的镇压增强了。
  以上我任警察官吏的四年间,给人民造成的种种痛苦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对汉民族的精神上的痛苦更大。因为我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的关系,影响了我的部下也对汉人有种种严重的压迫和歧视。
  四、民政厅长任期内的罪行:
  一九三七年三月,我转任兴安南省民政厅长。民政厅的组织如下:
            ┏地方科科长乌力图
    厅长甘珠尔扎布┣文教科科长鄂尔赫慕
           ┗劝业科科长包呢雅巴斯尔
  我任民政厅长后,督促各旗实行鸦片断禁法,严禁管辖内种植鸦片,违法者严办。在各旗公署设立官烟所,由官烟总署领来的烟土卖给吸烟者。有些官烟所还掺上假的土强迫人民买去吸。有些人因未领吸烟证而吸烟者,查获后即法办,因此管辖内吸阿片的人民受到很大的损失。
  我还通过地方科,对各旗的地主、富农采取保护的政策,对于贫农的生活等方面完全没有采取改善的方法。
  在文教科方面,则加强各旗的奴化教育。新建或扩充了一些学校设备,好教育出更多的学生,以便给日本帝国主义忠诚服务。学校里的教育是完全给日帝和伪皇帝作忠实奴隶的教育,如日满一心一德,日本是我们的亲邦或共存共荣等欺骗麻醉的内容。还有在一些大的小学校里都有日寇教师,教给学生日语。对宗教方面采取保护寺庙、喇嘛等方针,以便迷惑人民,使人民变得更为愚蠢,便利统治者更容易去统治人民。
  劝业科方面,督促各旗种植树苗,改良农作物,改良牲畜,以便将来供给日寇作侵略战争之用。我在这一年多的期间内,因我自己吸阿片,身体健康很不好,又不熟悉这个业务,同年夏,我请假近三个月在大连养病,因此这个期间,我确实对民政厅所作的反人民的详细事情记不清楚了。
  五、兴安南地区司令任期内的罪行:
  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日任伪满军陆军少将,充当兴安军管区司令部附(在郑家屯),六月一日转通辽兴安南地区司令部任地区司令。六月三日,伪治安部大臣命令兴安军管区司令官编制甘支队,由我任支队长,出发到热河、冀东地区讨伐抗日八路军邓华将军和李司令的部队。甘支队的编制是:
                ┏呢玛部队(长呢玛少校)约八十名,属于南地区部队
顾问野田又雄          ┣兴安骑兵第五团(团长秦焕章中校),属于南地区部队,约三百名,
大尉支队长甘珠尔扎布  ┃   山炮一个排(两门炮),约三十名 。
              少将    ┃           
参谋长曾根崎晴臣中校  ┃
                    ┣兴安骑兵第二团(团长金永福中校),属于南地区司令绰罗巴特尔
                ┃     少将
                ┗配属宪兵约二十名。(队长石川上尉,属伪满宪兵总团)
  六月十日,这些部队除骑兵第五团未来齐外,余均在热河集合完毕,直属日寇西南防卫军司令官滨本中将指挥。十二日由承德出发,经过古北口,向兴隆县进军,途中骑兵第五团进入我的指挥下开始行动。山炮因不能行动,这一排留在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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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25 19: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日在古北口东南六十多里某村宿营,夜里下大雨,住北屯的第二团步哨看见了什么,放了几枪,因此全部队认为被八路军袭击,各处将枪乱打一夜,天明才知道没有敌人,只好向上级虚报战果,将来可补充弹药。
  二十一日在五指山东某村,发现了抗日军(邓华将军部队),我率领全部队攻击,战斗数小时,打死打伤抗日军十余名,伪军未有损失。抗日军向西南退走。
  二十五日在半壁山发现邓华将军的抗日军,我命令骑兵第二团攻击,该团和抗日军激烈的战斗数小时后,打死打伤抗日军五十多名,抗日军向西南退出。伪军战死团附?原少校、青山中尉、重伤古贺中尉等。同日夜我军到佛爷来宿营。
  二十六日我命令第五团先出发向遵化东三屯营方面讨伐后到遵化县城。
  二十七日我率领第二团呢玛队等没受抵抗进入遵化城。该日第五团在三屯营附近发现抗日军,战斗数小时,杀伤抗日军十余名。又在平安城攻击了抗日军,杀伤抗日军四十多名,俘虏抗日军军官三名,俘虏怎样处置的,我忘记了。
  二十八日命第二团、第五团每连为单位,在遵化南部分别讨伐。我因顾问病重率领呢玛队和第五团的一个连,当日到了马兰峪,第二天由承德方面派来飞机将顾问接了回去。当天晚,接到倒流水来的电话,说我留在后方的三十名山炮排的官兵,正在倒流水被抗日军包围,我派第五团的一个连去救援,至二十九日早,始将该排解围救出,抗日军的损伤不明,伪军没有损失。二十九日听到第二团一个连在石门镇西已被抗日军包围两天,虽猛烈冲锋多次,仍未能突围而出,情势颇为危急。我即派曾根崎参谋长率领士兵六十余名前去救援,但在援军到达之前,被围的那个连已被路过的日寇野地部队攻击了抗日军而解围了。这次战斗抗日军的伤亡数我已忘记,伪军方面负伤约十名。
  六月三十日我率领全部队攻击马伸桥,战斗由正午开始,日落时占领了该镇。这次战斗中抗日军死伤近二十名,向西方退走,伪军伤日系高?中尉以下五名。
  七月二日早,从马伸桥出发,上午十时到蓟州县城东,决定攻击该城。伪军因沿途马匹死亡甚多,行动不能自由,弹药又感缺乏,因此,必须占领蓟州。我下攻击命令后,战斗由正午开始,因伪军没有大炮,城墙坚固,伪军久攻不下,弹药已愈来愈不足,我乃命令第五团编一决死队,由城墙缺口处突击。这个办法果然成功,将晚时占领了县城。据守该城的抗日军七百多名,在这次战斗中被杀伤二百余名,其中遗弃尸体就有一百五十具。伪军入城后,我决定暂时驻防城内,补充人马弹药后,再决定今后的行动。当天晚和第二天曾搜查城内居民住宅,寻找隐藏的武器和地下工作者。结果在县公署缴获卡车一辆,这次缴获的武器数目已忘记了。伪军并掠夺城内人民的财富,强奸妇女,在城内东门里即有一个女人因被强奸而跳井自杀了。以后我看见过有伪军五六名,因强奸妇女而被宪兵逮捕送往后方处理的情况,由此估计,我伪军的纪律是十分不好,给人民造成的精神和物质上的损失也是非常巨大的。又飞机因空投弹药毁坏了城内房屋三间。
  七月上旬在蓟州城成立了治安维持会,任蓟州治安队长某为维持会长。伪宪兵队长石川上尉直接领导下,肃清了抗日军的地下工作者。在这工作中,逮捕了三名抗日工作者,均被宪兵在城西用日本刀把头砍掉了。七月中旬我下命令强征了三百多民工,修理城墙约半个多月,把城墙周围宽达二三里的庄稼地都砍掉了。我又命令在城西和西南修了两处飞机场,霸占了人民的土地,上面的庄稼也都除去了。
  七月中旬,我命令第二团前往城东南十余里外某一屯子讨伐抗日军,接仗结果,抗日军伤亡不明,伪军死一连长。
  七月中旬奉到日寇西南防卫军司令官滨本中将的命令,命我率领甘支队第五团和第二团前往平谷县协助日寇北支派遣军部队攻击平谷县城。日寇军由县城南、我的伪军由城北分别向城内攻击,战斗约二三小时,我军第二团先进城占领了城北部分,我带第五团也攻进了城,至此全城已被完全占领,抗日军向西方退去,人数忘记了。这次战斗中打死打伤抗日军约五十名,还在城东门外逮捕了抗日军干部一名,其他人员两名,都交给伪宪兵去处理了,结果不知。伪军在城内以搜查隐藏武器和地下工作者为名,乘机掠夺人民财富,强奸妇女等,使人民受到莫大损害,还在城墙的外围二里以内将庄稼全部砍掉了。我住了两天把第二团留在平谷县防守,我率领第五团经过三谷〔河〕县,回到蓟州城。
  七月下旬,日寇西南防卫军司令官来命令,规定我伪支队担任的防守线和地区,即平谷县――蓟州县 ――马伸桥――石门镇,这些地区指定我伪支队担任,因此我感到兵力不足,向伪治安部请求增援。八月初给派来了骑兵第三团(兴安西地区部队,司令部宝山少将所部),团长仁钦宁布中校,和山炮一个排,共兵员约三百二十名。同时还派来了梁濑部队的装甲自动车三辆,人员约四十名,队长小?中尉。又伪宪兵儿玉笃二以下约二十名(后配属第五团一起行动),另外有马匹二百余头。留在后方的两门山炮也来到了蓟州,这时甘支队兵力大增,共一千一百余名。八月初,我率领第五团和第三团打算到马兰峪与日寇军联络,协商担任区域问题。天明时到马伸桥,遇见抗日军(李司令)部队,战斗由早晨到午后四五点钟,抗日军始向东北方向退走。这次战斗抗日军伤亡二百余名,缴获步枪八十多支;伪军伤亡三四名,当天晚回到蓟州城。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我又率领第三团和第五团、山炮两排,预备到马兰峪,仍在天刚亮时到马伸桥,又遇见了抗日军,我们战斗约十小时,抗日军向东北方向退走。伪军在当日回到蓟州城。这次战斗抗日军伤亡二百多名,缴获步枪六十多支。八月下旬,我率领第三团和第五团,向蓟州东南地区马伸桥南部一带扫荡抗日军,伪宪兵在马伸桥南烧掉了一所很大的民房(据说是抗日军某科长家),这次没有战斗。九月上旬,我命令第三团和小?装甲车队向马伸〔神〕桥南扫荡抗日军。该团在马神桥南某地遇见抗日军,战斗了几小时,抗日军退走。战斗结果抗日军死伤了二十多名,缴获步枪七八支,第二天回到蓟州。八月,第二团在平谷西某地讨伐抗日军,打死打伤抗日军一百余名,缴获步枪五十支。九月初,我派第五团到平谷县和第二团连络事务,并在来回的途中随时注意扫荡抗日军。第五团在经过三河县回来途中至邦均镇西,遇见了抗日军发生激战,共数小时,打退了抗日军。这次战斗中抗日军伤亡二百多名,缴获枪八十余支。该团于当晚回到蓟州城。
  甘支队在冀东、热河地带讨伐抗日军邓华将军和李司令的部队,历时半年,在此期间发生大小战斗四十余次。我所说的还是主要的战斗,如在磐石山等其他小的战斗和战果,我记不住了。总战果是打死打伤抗日军三千多人,缴获步枪、卡宾枪、手枪等一千六七百支,卡车一辆,俘虏抗日军十余名(这些俘虏是如何处理的,我已记不清楚)。伪军还在热河和蓟州以东地区强征了民间的马、骡、驴等二百多匹,伪军在撤离前多部分的牲口虽仍交还原主,但仍带回三十多匹,这些回到通辽以后都分了。以后第五团带来的骡子送给了我四头,我可耻地接受了。在讨伐期间伪皇帝派来侍从武官慰问过伪军。十二月末回到承德时也派来侍从武官,还在承德设大宴会招待欢迎我们。回通辽时,通辽市民在敌伪驱策下,也对伪军表示欢迎。十二月末到长春坐红汽车到伪皇宫,给溥仪报告战况,还受到溥仪的口头夸奖。在军人会馆治安部设宴招待我,治安部大臣并给我伪甘支队奖金(金额忘记),关东军司令官植田谦吉大将给我伪支队感谢状。
  总之,我在热河、冀东地带,讨伐抗日军期间给抗日军造成的损害是极大的,同时给这些地区的人民也带去了严重的灾难,其损害也是无可估计的。特别是因我有狭隘民族主义的思想,仇视汉人,又为了我个人的升官发财,极端无耻地去给日本帝国主义服务,积极效忠,惟恐不够。我的部下,也受到我这些罪恶思想的影响,因此军风纪特别不好。这些滔天罪行我个人应负完全责任的,现在只有衷心来向人民认罪。
  六、兴安南警备军司令官任期的罪行(在通辽):
  一九三九年三月任兴安南警备军司令官。南警备军管辖区域是兴安南省和兴安西省全区,司令部在通辽。部队是骑兵第三、第六、第十、第十二各团,山炮独立第一连,军事部病院等。
  同年春,我带领一个团进行乘马演习(在库伦、东科前旗、东科后旗境内),共一个多月,目的是训练士兵的乘马技术,增强行军能力。
  同年四月中旬,奉治安部命令,到日本的东京、大阪、京都、别府等地见学,约一个月。见学的目的主要是对伪军军官讨伐有功者的慰劳。在大阪除参观造币厂以外,没有什么其他特殊行动。在东京参观了士官学校和骑兵学校,并到陆军省访问。我还特地请了两天假到长野县探视日本浪人川岛浪速。
  同年夏,诺门汉事件发生后,我奉治安部大臣命令,派出骑兵第十二团(团长胡福泰中校)以下三百多名,到阿尔山车站保护军事物品。同年八月在诺门汉的兴安部队士兵,纷纷自由脱离战场,随意退回后方,无法收容,军管区司令官命令我负责去收容这些士兵,我带同教官和副官各一名,宪兵三名和学生士兵等共约十名到索伦北金银口附近,收容了三百余名教导队的士兵。这时没叫宪兵到现场。同月下旬带了十一名部下由王爷庙乘马到突泉县,收容了约三百名士兵。这时斋藤上校等十余名先到突泉从事收容工作,我到达后协助我办理收容工作。九月中旬回到通辽时,我的伪十二团一部分和其他联合的二百多名退回通辽街,不归兵营,我下令给他们两个月的假解散回家,他们到期又都回来了。九月下旬,我又到开鲁县去继续进行收容工作,这时军管区派来了一个连到开鲁,帮助我进行收容。我在这地区只收容了二三十名,其他一无所获。九月下旬回到原驻地通辽。这时金川耕作中佐充我的顾问,我告诉他,还有没有收容完的吉宝以下十七名在通辽北五十里地方,其他全部收容完了。金川即带参谋长去收容他们,但他们不答应,因此,金川带参谋长到查布干庙,指挥该地的一个连兵力,把十七名全部枪杀了。收容完毕的士兵除在王爷庙被伪宪兵分团逮捕送法院三名上等兵以外,其他均没有任何惩罚。
  同年冬,担任兴安西省和南省南半部的一般防卫任务,我兼充防卫司令官,在开鲁召开了防卫委员会议,我任委员长,省次长、警务厅长、参谋长、各旗参事官等任委员,讨论了一般防卫任务,即战时物资动员计划,警备道路情况,粮食储存情况,思想对策等问题,我鼓励行政机关要积极去完成任务。
  一九四○年初我视察属下各部队及西省各旗公署。我在这一年期间对部下实行奴化、法西斯教育、赤诚效忠日寇和伪皇帝,给人民增加了莫大的痛苦。
  七、在陆军兴安学校校长任期内的罪行(在王爷庙):
一九四○年三月一日转任王爷庙陆军兴安学校校长。学校的组织如下:
顾问松山中佐、校长甘珠尔扎布少将、干事田中收少将
教育部长栗野重业上校
研究部部长(名忘记)吉永?上校
军需处
军医处
军械处
生徙队队长橘高告一中校
少年队队长(名忘记)中校
教导队队长金永福上校、团长以下约五百名
军士候补队队长包玉昆中校,队长以下约一百多名
  校长以下约共一千三百人。
  教育目的:是要教育出有文化、有军事能力的军事干部,来增强伪军的战斗力量,使之镇压人民,扫荡一切不利于敌伪的反满抗日势力,成为赤诚效忠日帝的人物。
  教育内容:军事学、普通学、军事训练、精神教育。
  教育期间:少年科四年,预科二年,本科二年,共约八年。全部用日语上课及教练。
  我任校长期间,积极地执行了教育方针,教育出军官约三百名,军士约三百名,充实了伪军的力量。我并以唯神之道,武士道精神,或成吉思汗的侵略主义、英雄主义思想作为精神教育的内容,使学生不仅变成敌伪忠实奴隶,还养成了他们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思想。
  一九四二年在学校内设立了“元神庙”,以供“天照大神”,作为学生的精神资料,每日要向这个庙参拜。我还参加了建立成吉思汗庙的活动,当了建立成吉思汗庙委员会的副委员长。每年学校有定期的游泳演习、水马演习和现地战术等,每回我去视察几天。每年初在长春军事部开一回校长会议,我去参加会议报告学校的教育概况,并听伪军政部大臣和军事最高顾问的训示。内容大要是巩固日满一德一心,共同防御等。一九四二年夏,伪皇帝溥仪到我学校巡狩,我领导全校学生实行攻防演习,给溥仪观看。我在学校的三年期间,一心一意实行奴化教育,使学生变成半日本人。还受我的影响,许多都成为狭隘民族主义者,这就是我危害人民的严重罪行之一。我初任学校校长时,还在研究部研究了对苏作战法,但不久因日本帝国主义和苏联缔结〈互〉不侵犯条约之后,对苏作战这件事就不研究了。
  八、在伪第九军管区司令官任期内的罪行(在通辽):
  一九四三年三月一日转任为伪第九军管区司令官,同时担任西南防卫军委托给的兴安西省和兴安南省南半部的一般防卫任务。我到任时前司令官郭文林并没有交代任务,仅有日寇戒能参谋向我报告管内情况。当时的情况是:林西北有一个教会附近的村落里,隐藏着若干反满抗日分子;开鲁、鲁北间三百多里的公路,正强制附近的老百姓在修筑中;此外,管内的治安状况基本上还良好。我任期内对部队官兵实行奴化教育,强化部队的教育训练。司令部和各部队里建立了元神庙,用唯神之道和武士道精神来教育士兵,巩固了伪军的力量。一九四三――一九四四年夏,实行了征兵检查工作,每次派出六个征兵检查班,两次共征了壮丁约六千名(概数),半为汉人,半为蒙古人。汉人约三千名交给伪第三军管区,我军留约两千,其余约千名交给伪第十军管区。每次开始检查后,管区征兵检查官(军管区司令官)须亲自到某几个地区去视察工作。
  一九四三年夏我到西科中旗检查该旗的防卫状况,召集旗长、参事官、警务科长等听取报告后实行了动员演习,强化了地方行政人员动员的计划。同年夏,到奈曼旗公署,也实行了同样的工作,也教育了该旗的行政人员。一九四三年冬,我伪军管区陆军看守所寄押的四名犯人(一名是蒙古人,其他三人是汉人经济犯),偷了武器仓库中的毛瑟枪五支,子弹五百粒,将看守所的门破坏了逃去。发觉后我通知宪兵、警察,并派出二十余名伪兵,跟宪兵警察协力追捕,第三天在通辽西南约五十里附近发现了该犯人,双方交战后不久把该四人全部枪杀了。我还在军法会审起诉了不少人,判处徒刑,但人数、罪名确实记不清了。
  一九四三年秋,解除了我的防卫司令官的任务。同年冬天,我以参议的名义参加了在开鲁召集的防卫委员会会议,委员会是省长、参与官、旗参事官、警务厅长、旗警务科长等组成的。会议讨论了战时动员计划、警备道路修筑计划、粮食保管状况等。
  我任防卫司令官期间,领导督促行政机关执行了粮食出荷工作,使人民遭遇到很大的痛苦,在鲁北、林东一带的人民(特别是汉人多),因没有吃的,向热河通辽方面移住的很多。这是我亲眼看见的情况,饿死的也有不少(人数我不知道)。鲁北、开鲁间修公路,均强迫附近的老百姓劳动,使他们种不上地,等于断绝了他们的生计。这些都是我为了讨好日寇,为了升官发财,而残酷地去压迫人民的罪行。
  一九四四年十月晋级中将。
  一九四四年正月和一九四五年正月,我参加过长春的伪军管区司令官会议,我报告了管内地方治安和部队训练的情况,并聆听了伪军事部大臣的训示。一九四五年七月末,伪军事部将第二师配属于我的军管区,交接的手续尚未办理,就因苏军进兵东北而告停止。总之,我任伪第九军管区司令官期间,又兼任防卫司令官,并指挥行政机关,压迫残害人民的罪行,也是十分严重的。
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内蒙古通辽市木里图站被苏军俘虏。
119—2—1162,l,5

    ——摘自《伪满洲国的统治与内幕――伪满官员供述》中央档案馆编2000年7月
附:
    甘珠尔扎布。别名:韩绍约、川岛隆良。蒙古族(1903.7.17--1970)(旧历)生于锦州省东吐默特旗玛拉嘎塔村中农家庭。同年搬到辽西省彰武县大冷营子住,一九一一年入彰武县大庙私塾读汉书一年。一九三三年三月,充任兴安南分省达尔罕警察局长(共三年,驻郑家屯、王爷庙)。一九三六年三月,充任兴安南省警务厅长(驻王爷庙)。九三七年三月,九三八年六月一日,任兴安南地区司令(驻通辽)。一九三八年一九三九年三月一日,任兴安南警备军司令官。六月三日,兼任甘支队长,向热河、冀东一带讨伐抗日八路军,同年十二月末回原驻地通辽。九四○年三月一日,转任陆军兴安学校校长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六日在木里黑图站被俘。
姓名:甘珠尔扎布。别名:韩绍约、川岛隆良。年龄:五十二岁。民族:蒙族。文化程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毕业。个人出身:军人。家庭成份:官僚地主。原籍:辽西省彰武县大冷营子村。现住内蒙东科中旗巴彦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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