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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 (2012-07-19 16: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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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13: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分类
医用物品对人体的危险性是指物品污染后造成危害的程度。根据其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三类:
(1)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黏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黏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体组织检查钳等。
(2)中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仅和破损皮肤、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的组织内。例如,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子宫帽、避孕环、压舌板、喉镜、体温表等。
(3)低度危险性物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当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这类物品和器材仅直接或间接地和健康无损的皮肤相接触,包括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例如,毛巾、面盆、痰盂(杯)、地面、便器、餐具、茶具、墙面、桌面、床面、被褥、一般诊断用品(听诊器、听筒、血压计袖带等)等。

1.4.4.3 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
一般认为,微生物对消毒因子的敏感性从高到低的顺序为:
(1)亲脂病毒(有脂质膜的病毒),例如乙型肝炎病毒、流感病毒等。
(2)细菌繁殖体。
(3)真菌。
(4)亲水病毒(没有脂质包膜的病毒),例如甲型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5)分枝杆菌,例如结核分枝杆菌、龟分枝杆菌等。
(6)细菌芽孢,例如炭疽杆菌芽孢、枯草杆菌芽孢等。
(7)朊毒(感染性蛋白质)。


根据物品上污染微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害性选择消毒、灭菌的方法
1)对受到细菌芽孢、真菌孢子、分枝杆菌和经血传播病原体(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艾滋病病毒等)污染的物品,选用高水平消毒法或灭菌法。
2)对受到真菌、亲水病毒、螺旋体、支原体、衣原体和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选用中水平以上的消毒方法。
3)对受到一般细菌和亲脂病毒等污染的物品,可选用中水平或低水平消毒法。
4)对存在较多有机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5)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药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消毒、灭菌基本程序
被甲类传染病病人,以及肝炎、结核、艾滋病、炭疽病等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等污染的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于使用前再按物品危险性的种类,选择合理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普通病人用过的物品,可先清洗后消毒。


9)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日进行一次B-D(Bowie-Dick Test)测试,检测它们的空气排除效果。具体作法是:B-D测试包由100%脱脂纯棉布折叠成长30cm±2cm、宽25cm±2cm、高25cm~28cm大小的布包裹;将专门的B-D测试纸,放入布测试包的中间;测试包的重量为4kg±5%或用一次性B-D测试包。B-D测试包水平放于灭菌柜内灭菌车的前底层,靠近柜门与排气口底前方;柜内 除测试包外无任何物品; 134℃,3.5min~4min后,取出B-D测试纸观察颜色变化,均匀一致变色,说明冷空气排除效果良好,灭菌锅可以使用;反之,则灭菌锅有冷空气残留,需检查B-D测试失败原因,直至B-D测试通过后该锅方能使用。
10)下排气、预真空及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照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3.1.1.5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可分为: 下排气,预真空和正压排气法三种。其灭菌参数如时间和温度由灭菌器性质、灭菌物品材料性质(带孔和不带孔)、是否裸露而定(见表3 -1)。一般灭菌时要求灭菌物品裸露。为了加快灭菌速度,快速灭菌法的灭菌周期一般不包括干燥阶段,因此灭菌完毕,灭菌物品往往是湿的; 为了避免污染,不管是否包裹,取出的物品应尽快使用,不能储存,无有效期。

包装
3)布包装层数不少于两层。用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25cm;用于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物品包,体积不得超过30cm×30cm×50cm。金属包的重量不超过7kg ,敷料包不超过5kg



(3)装载:
1)下排气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柜室内容量的80% ;预真空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得超过柜室容积90%,同时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又分别不得小于柜室容积的10%和5%,以防止“小装量效应”,残留空气影响灭菌效果;


4)难于灭菌的大包放在上层,较易灭菌的小包放在下层;金属物品放下层,织物包放上层,物品装放不能贴靠门和四壁,以防吸入较多的冷凝水;
5)金属包应平放,盘、碟、碗等应处于竖立的位置;纤维织物应使折叠的方向与水平面成垂直状态;玻璃瓶等应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

(2)干烤:用干热灭菌箱进行灭菌,灭菌条件为:160℃,2h ;或者170℃,1h;或者180℃,30min。多采用机械对流型烤箱。
温度高于170℃时,有机物会碳化。故有机物品灭菌时,温度不可过高。
物品包装不能过大,不超过10cm×10cm×20cm,物品不能超过烤箱的高度的2/3,物品间应留有充分的空间(可放入一只手),油剂、粉剂的厚度不得超过0.635cm;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得超过1.3cm。


3.1.3.2去污的方法
(1)自来水清洗:可保持血等污染物潮湿,但对软化或去除干的污物无效;自来水只适用于污染较轻、无有机物污染、表面光滑物品的清洗。
(2)清洁剂:可保持血等污染物潮湿,松解干的污物,但需配合其它机械活动去除污物。注意很多清洁剂尤其是家用洗涤剂有一定腐蚀性,使用时应防止对金属器械尤其是一些精密医疗仪器的破坏。
(3)酶清洗剂:酶可有效地分解和去除干和湿润的污物;酶有单酶和多酶,前者只能分解污物中的蛋白质,后者可分解所有的有机污物。如配合使用自动清洗器、超声波等,则清洗效果更佳。酶主要用于污染较重、尤其是有机物污染、物品结构复杂表面不光滑物品的清洗。
3.1.3.3 去污的过程包括6个步骤分类、浸泡、清洗、用自来水漂洗、用去离子水漂洗、干燥:
(4) pH < 7的洗涤剂主要用于无机污物的清洗;pH > 7的洗涤剂主要用于有机污物如血、脂肪和粪便的清洗;金属器械主要选择弱碱性洗涤剂。


戊二醛
(1)。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耐热的医疗器械和精密仪器等消毒与灭菌。
(1)              概述:戊二醛属灭菌剂,具有广谱、高效杀菌作用。对金属腐蚀性小,受有机物影响小等特点。经典的戊二醛常用灭菌浓度为2%。增效的复方戊二醛也可使用卫生行政机构批准使用的浓度使用方法:
1)灭菌处理:常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灭菌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浸泡 10h 后,无菌操作取出,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并无菌擦干后使用。
2)消毒: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的待消毒处理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一般20min~45min,取出后用灭菌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2)              注意事项:
1)戊二醛对手术刀片等碳钢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前应先加入 0.5% 亚硝酸钠防锈。
2)使用过程中应加强戊二醛浓度检测。
3)戊二醛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接触戊二醛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或吸入体内。


(1) 概述:含氯消毒剂属高效消毒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受有机物影响很大,消毒液不3.1.8.6 含氯消毒剂
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稳定等特点。常用的含氯消毒剂有①液氯,含氯量>99.5%(W/W)。②漂白粉:含有效氯25%(W/W)。③漂白粉精:含有效氯 80%(W/W)。④三合二,含有效氯 56%(W/W)。⑤次氯酸钠,工业制备的含有效氯 10%(W/W)。⑥二氯异氰尿酸钠,含有效氯 60%(W/W)。⑦三氯异氰尿酸,含有效氯 85%~90% W/W)。⑧氯化磷酸三钠,含有效氯 2.6%(W/W)。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餐(茶)具、环境、水、疫源地等消毒。
(3) 使用方法
1) 消毒液配制  根据有效氯含量,用蒸馏水将含氯消毒剂配制成所需浓度溶液。
2) 使用方法:常用的消毒方法有浸泡、擦拭、喷洒与干粉消毒等方法。
② 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消毒所有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
① 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装有含氯消毒剂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500mg/L 的消毒液浸泡 10min 以上;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2000 mg/L~5000mg/L 消毒液浸泡 30min 以上。
③ 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1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 30min 以上;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 2000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mg/L 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 60min 以上。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1) 概述:含氯消毒剂属高效消毒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受有机物影响很大,消毒液不稳定等特点。常用的含氯消毒剂有①液氯,含氯量>99.5%(W/W)。②漂白粉:含有效氯25%(W/W)。③漂白粉精:含有效氯 80%(W/W)。④三合二,含有效氯 56%(W/W)。⑤次氯酸钠,工业制备的含有效氯 10%(W/W)。⑥二氯异氰尿酸钠,含有效氯 60%(W/W)。⑦三氯异氰尿酸,含有效氯 85%~90% W/W)。⑧氯化磷酸三钠,含有效氯 2.6%(W/W)。
(3) 注意事项:
含氯消毒剂
④ 干粉消毒法。对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剂干粉加入排泄物中,使含有效氯10000mg/L,略加搅拌后,作用2h~ 6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 50mg/L 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 2h后排放。


一般诊疗用品的消毒
3.4.1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一般常规使用的诊疗用品(如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袖带、压舌板、开口器、舌钳子、吸引器、引流瓶、胃肠减压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及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扩阴器等。),包括接触皮肤及浅表体腔、黏膜的器材。
3.4.2 清洁与消毒方法
3.4.2.1接触未破损皮肤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皮肤的一般诊疗用品如血压计袖带、听诊器、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以清洁剂与水清洁。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使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乙醇或含有效溴500mg/L~1000mg/L的二溴海因浸泡30min或过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冲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3.4.2.2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接触未破损黏膜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子、压舌板、口表、肛表等器具,用后应先清洗去污,擦干,耐高温的器具如扩阴器、开口器、舌钳、压舌板可选择压力蒸汽灭菌后清洁干燥保存备用。不耐高温的器具如口表、肛表等可在清洁的基础上采用75%乙醇或二溴海因或含氯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或过氧乙酸1000mg/L浸泡10min~30min后,清水冲擦净,擦干,清洁干燥保存备用。
3.4.2.3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清洁与消毒方法
通过管道间接与浅表体腔黏膜接触的器具如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口罩、胃肠减压器、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洁的基础上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清洁后浸泡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500mg/L浸泡3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有条件的医院可采用洗净消毒装置进行洗净、80℃~93℃消毒、烘干自动完成,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3.4.2.4 分枝杆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方法
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45min后,清水冲净,擦干,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浸泡在含二溴海因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6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放置在洗净灭菌装置内洗净灭菌依次完成,可有效的减少环境污染及保护医务人员。
3.4.3 注意事项
3.4.3.1 任何物品在消毒灭菌前均应充分清洗干净。
3.4.3.2 清洗可采用流动水冲洗,清洁剂去污,管道可采用酶制剂浸泡,再流动水冲洗干净,再浸泡在相应的消毒剂中浸泡消毒或灭菌。
3.4.3.3 使用的消毒剂应严格检测其浓度,有效期内使用,确保消毒灭菌效果。
3.4.3.4 消毒灭菌后的医疗用品必须保持干燥,封闭保存,避免保存过程中再污染,一旦发现有污染应再次根据需要进行消毒或灭菌。
3.4.3.5 消毒灭菌后的物品有效期一过,即应从新消毒灭菌。

3.5  内镜的消毒灭菌
3.5.1  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各种内镜的消毒灭菌。
3.5.2  内镜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
3.5.2.1根据内镜在人体内使用部位的不同,要求对其进行消毒或灭菌处理。
(1) 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腔室的内镜及其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用前应达到灭菌水平。
(2) 凡进入破损粘膜的内镜附件也应达到灭菌水平,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
(3) 凡进入人体自然通道与管腔粘膜接触的内镜及其附件,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3.5.2.2选择内镜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内镜的消毒、灭菌应首选物理方法,对不耐湿热的内镜可选用化学方法消毒、灭菌。
(1) 压力蒸汽灭菌:具体方法见消毒、灭菌常用方法;使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进行灭菌则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主要适于能耐湿热内镜的灭菌,如金属直肠镜、直接喉镜金属部分的灭菌,以及能耐湿热的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等的灭菌。
(2) 环氧乙烷灭菌:具体方法见消毒、灭菌常用方法;适于各类内镜的消毒、灭菌。
(3) 2%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消毒需浸泡20min,灭菌需浸泡10h。
(4)酸性氧化电位水消毒:适用于胃肠内镜的消毒。ORP大于等于1100mV,pH在2.7以下,有效氯含量一般为50mg/L。在清洗干净的条件下,流动浸泡消毒作用15min,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方法进行。
(5) 煮沸消毒:煮沸20min,可用于内镜金属部分和某些附件的消毒。
(6) 其它消毒、灭菌方法: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内镜消毒剂和消毒器,具体使用方法按产品使用说明。
3.5.3 内镜的消毒
3.5.3.1 软式内镜的消毒
(1) 2%戊二醛浸泡:将洁净干燥后的内镜置于2%戊二醛消毒液中浸泡20min,结核病患者使用后的内镜需浸泡45min,灭菌需浸泡10h。
(2) 自动清洗消毒器:经卫生部批准的内镜消毒器,具体操作按使用说明,注意用该法消毒前,内镜应先用手工彻底清洗。
(3) 其它消毒剂: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剂,具体消毒方法见使用说明。
3.5.4.2 硬式内镜的消毒
(1) 能耐受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部分或全部,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能承受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或其部分,首选环氧乙烷灭菌;或用2%的戊二醛浸泡10h,也可用低温蒸汽甲醛灭菌。(2) 其它消毒剂与消毒器:经卫生行政部门部批准的消毒剂与消毒器械,具体消毒方法见使用说明。
3.5.4 内镜附件的消毒
3.5.4.1内镜附件:如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篮、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应做到一用一灭菌,消毒方法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灭菌或用2%戊二醛浸泡10h灭菌,或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剂与消毒器械进行灭菌,具体方法见使用说明。
3.5.4.2 其它物件的消毒
(1) 口圈、弯盘、敷料缸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或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如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000 mg/L的过氧乙酸或2%的戊二醛)浸泡消毒30min,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
(2) 注水瓶及连接管的消毒:用高水平以上的化学消毒剂(如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000 mg/L的过氧乙酸或2%的戊二醛)浸泡消毒30 min,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内的用水应为灭菌水,每天更换。
(3)吸引瓶、吸引管的消毒
检查结束后,先清洗吸引瓶,之后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2000 mg/L的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min,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4)软式内镜的槽或容器
消毒软式内镜的槽或容器应每天清洁,再用500mg/L的二氧化氯或二溴海因,或2000 mg/L的过氧乙酸擦拭,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清洁后作灭菌处理。
3.5.5 内镜消毒与灭菌的注意事项
3.5.5.1 软式内镜消毒
软式内镜在每天使用前应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20min,用水充分冲洗后使用;当天检查结束彻底消毒(2%戊二醛浸泡消毒30min),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5.5.2 工作结束后的消毒: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内镜室的环境包括空气、物体表面进行清洁与消毒。

医院室内空气的消毒
3.8.1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 GB15982-1995 中规定的 Ⅰ、Ⅱ、Ⅲ、Ⅳ 类环境室内空气的消毒。
3.8.2 Ⅰ 类环境的空气消毒
Ⅰ类环境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和层流洁净病房。这类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 ≤10cfu/m3,只能采用层流通风,才能使空气中的微生物减到此标准以下。
3.8.3 Ⅱ 类环境的空气消毒
Ⅱ 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可选用下述方法:
3.8.3.1 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这种消毒器由高强度紫外线灯和过滤系统组成,可以有效地滤除空气中的尘埃,并可将进入消毒器的空气中的微生物杀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消毒器,开机器30min后即可达到消毒要求,以后每过15min开机1次,消毒15min,一直反复开机、关机循环至预定时间。本机采用低臭氧紫外线灯制备,消毒环境中臭氧浓度低于0.2mg/m3,对人安全故可在有人的房间内进行消毒。
3.8.3.2 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这类消毒器采用静电吸附原理,加以过滤系统,不仅可过滤和吸附空气中带菌的尘埃,也可吸附微生物。在一个20m2~30m2的房间内,使用一台大型静电式空气消毒器,消毒30min后,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可用于有人在房间内空气的消毒。
3.8.3.3 注意事项
(1) 所用消毒器的循环风量 (m3/h) 必须是房间体积的8倍以上。
(2) 有些小型的上述消毒器,经试验证明不能达到上述消毒效果,则不宜用于Ⅱ 类环境空气消毒。用户可查验其检测报告和经卫生行政部门发证时批准的使用说明书。
(3) Ⅱ 类环境均为有人房间,必须采用对人无毒无害,且可连续消毒的方法。
3.8.4 Ⅲ 类环境的空气消毒
这类环境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室和房间,这类环境要求空气中的细菌总数 ≤500cfu/m3。可采用下述方法。

物体和环境表面消毒
3.10.1适用范围
本节规范适用于 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Ⅰ、Ⅱ、Ⅲ、Ⅳ类环境室内物体表面的消毒及医院各环境表面消毒。
3.10.2 Ⅰ、Ⅱ类物体表面的消毒
Ⅰ类环境包括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II类环境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洁净区、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I、Ⅱ类环境要求物体表面的细菌总数≤5cfu/cm2。
3.10.2.1地面消毒
医院地面经常受到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的污染,由于人员的流动量大,如果不能及时清除地面污染,极易造成病原菌的扩散。
(1) 当地面无明显污染情况下,通常采用湿拭清扫,用清水或清洁剂拖地每日1次~2次,清除地面的污秽和部分病原微生物。
(2)当地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通常采用二溴海因消毒剂200mg/L~500mg/L消毒,作用30min,致病性芽孢菌污染用1000mg/L~2000mg/L作用30min或用有效氯或有效溴500mg/L的消毒液拖地或喷洒地面。
(3) 对结核病人污染的表面,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或二溴海因消毒液擦洗。
对烈性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表面,如霍乱、炭疽等可用有效溴或有效氯1000mg/L~2000mg/L作用30min消毒。
3.10.2.2墙面消毒
医院墙面在一般情况下污染情况轻于地面,通常不需要进行常规消毒。当受到病原菌污染时,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或擦洗,墙面消毒一般为2.0m~2.5m高即可。
   对细菌繁殖体、肝炎病毒、芽孢污染者,分别用含有效氯或有效溴250mg/L~500mg/L、2000mg/L与2000 mg/L~3000mg/L的消毒剂溶液喷雾和擦洗处理,有较好的杀灭效果。喷雾量根据墙面结构不同,以湿润不向下流水为度,一般50ml/m2~200ml/m2。
3.10.2.3病房各类用品表面的消毒:病房内用品有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一般情况下室内用品表面只进行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用清洁的湿抹布或季胺盐类消毒液,每日2次擦拭各种用品的表面,可去除大部分微生物。当室内各种用品的表面受到病原菌的污染时必须采取严格的消毒处理。
(1) 用100mg/L~200mg/L二溴海因或含有效氯200mg/L~500mg/L的消毒剂溶液、含有效碘250mg/L~500mg/L的碘伏,可擦拭或喷洒室内各种物品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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