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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山八景的鬼门关你敢去吗(推荐) (2017-09-26 12: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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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9: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篇小文题成“阴山八景”,并无招揽游客的居心,只不过借着归锄子《红楼梦补》中“冥间八景”的现成话,把几个阴间世的“景点”串在一起,便于叙述;因为有的“景点”内容实在简略,不好单独成文的。当然,有的读者愿意把它当做卧游的指南,固无不可;倘或引起开发商的灵感,真要组织什么“恶狗村踏青”给游客下套儿,那就与本文无关了。

   鬼门关
   鬼门关,从字面上看,就可以明白是指进入幽冥世界的关口。人的魂灵在关之外名义上还是生魂,入了关后就算是正式入了鬼籍。但古代对地狱或冥界的描述中,几乎找不到这样一处所在。实际上,阴阳两界的分界也不可能这样具体,所以“鬼门关”三字见于文字倒主要是在象征意义上。南宋•洪迈《夷坚支志•庚集》卷十“刘职医药误”一条中,被庸医治死的鬼魂说道:“我一家长幼十馀口,仰我以生。所坐本不至死,而汝以一服药见投,使我五脏如刀割,膏液尽为臭秽。肠胃已腐,安得复生?今只在鬼门关相候!”此话的意思就是在阴间的官府相候,那时再和冤家打官司算账,并不是指在阴间的入口处坐等,——那里想必有衙役和狗把守着,其实也不是约会等人的地方。
   但“鬼门关”这个词的出现比南宋更早,因为在唐朝时就已经把险恶蛮荒的地方称做“鬼门关”了。《旧唐书•地理志四》:
   北流县南三十里,有两石相对,其间阔三十步,俗号“鬼门关”。汉伏波将军马援讨林邑蛮,路由于此,立碑石龟尚在。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其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谚曰:“鬼门关,十人九不还。”
   北流在今广西,这是最著名的鬼门关,历代都有人在诗文中提到它。其成名固然因为它的形状颇似天然关隘,但最主要的是因为入了此关“十人九不还”,瘴疠伤人,披甲南征者、朝臣贬谪者都很难北归。
   另外,据袁子才说,儋耳(即今海南)也有一处,四面叠嶂崒嵂,中通一道,壁上镌“鬼门关”三字,旁刻唐人李德裕诗,为他贬崖州司户时经此所题,云:“一去一万里,十来九不还。家乡在何处,生渡鬼门关。”字径五尺大,笔力遒劲。过此则毒雾恶草,异鸟怪蛇,冷日愁云,如入鬼域,真非人境矣。
   其他如四川夔州、甘肃平凉也都有叫鬼门关的地名,那就只是言其险要,并无一去不还的意思了。但北流到了清代,广西已经被“王化”了,“十人九不还”的事已经不再,并且因为发现了银矿,北流更成了肥缺,所以有人就说,这“鬼门关”乃是“桂门关”之误。广西简称为桂,其说也可以自圆。
   但可以肯定的是,民间先有了冥界鬼门关的观念,才会有阳世鬼门关的比喻。而冥界的鬼门关也只是一个象征性的词。直到了元明之后,在戏曲小说中鬼门关频频出现,已经成了民间对阴间的代称了。只是《西游记》第十回中对鬼门关落实了一下,但却不是如我们想像的大如山海关、小如娘子关那样的关隘,竟然是一座城池的大门:太宗遂与崔判官并二童子举步前进。忽见一座城,城门上挂着一面大牌,上写着“幽冥地府鬼门关”七个大金字。
   因为是城门,所以进去之后能看到街道行人,又走了数里,便到了冥界的政治中心森罗宝殿。可是到第十一回刘全进瓜时,到了鬼门关,把门的鬼使喝道:“你是甚人,敢来此处?”刘全道:“我奉大唐太宗皇帝钦差,特进瓜果与十代阎王受用的。”那鬼使欣然接引。刘全径至森罗宝殿,见了阎王。
   这样看来,鬼门关竟好像是宫府的大门一般了。可见《西游记》的作者对此等细节本不甚认真,只用鬼门关表示进入阴间就是了。
   顺便说一下四川(如今是归属于重庆市了)酆都鬼城的“鬼门关”。据卫惠林教授一九三五年的《酆都宗教习俗调查》,酆都县平都山上有阎罗天子殿,天子殿后门称为鬼门关。由鬼门关稍向西南下行为望乡台。此鬼门关本来是人造的景观,其建于何时已不可考,但在袁枚的《子不语》卷五“洗紫河车”一则中却已经有了记载,并且把它落实为真的鬼门关,云:四川酆都县皂隶丁恺,持文书往夔州投递。过鬼门关,见前有石碑,上书“阴阳界”三字。丁走至碑下,摩观良久,不觉已出界外。这一步迈出的“界外”竟是真的幽冥世界,于是遇到了已故多年的妻子。
   另外民间小戏有《阴阳河》,客商张茂深行至酆都县,想游览一下当地风光,店小二对他说:“出了店门,朝南走一条大路,见一个石牌坊,那就是阴阳界。界这边都是做买卖的,又热闹又好玩,千万不要到阴阳界那边去,那是一个鬼地。”这里说的“阴阳界”牌坊,正是袁枚说的鬼门关。
   听说现在丰都鬼城中的“鬼门关”还在,但我没有到过,估计既不会像山海关或娘子关那样的真,也不会像戏台上《空城计》的城楼那样的假吧。而进了“鬼门关”,还有“黄泉路”、“望乡台”诸景点,只要不另收门票,尽可放心过去的。

   奈河桥
   冥界本来就是人间的复制品,人间的山河树木也会很合理地在冥界出现。但奈河却不同于一般的河流,它是一条血污之河。严格说起来,“奈河”只是佛经中“地狱”(Naraka)一词音译的变化,“奈河”就是地狱!但既然这地狱在中国译文中变成了“奈河”,于是也就只有把它当成河流了。
   这里先看看这条奈河自唐代以来的演变,与人世的河流日久则变小以至湮没相反,奈河是由小溪而变为巨河的。在唐•张读《宣室志》中,那是一条“广不数尺”的小河沟:(董观)出泥阳城而西去。其地多草,茸密红碧,如毳毯状。行十馀里,一水广不数尺,流而西南。观问灵习,习曰:“此俗所谓奈河,其源出于地府。”观即视其水,皆血,而腥秽不可近。又见岸上有冠带裤襦凡数百,习曰:“此逝者之衣,由此趋冥道耳。”
   这样的河沟不需要桥梁,亡魂至此要脱光衣服,全部留到此岸,然后赤着身子过河,就算正式进入冥府了。这条奈河颇像是幽明二界的分界处,说成“阴阳界”也是不差的。在《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中也有相似的描写:目连闻语,便辞大王即出。行经数步,即至奈河之上,见无数罪人,脱衣挂在树上,大哭数声,欲过不过,回回惶惶,五五三三,抱头啼哭。
   这奈河自东向西而流,水势很急,已经不同于《宣室志》的小河沟了。河的南岸有树,亡魂挂衣其上,却还是要涉水而渡。渡水之前要点名,“牛头把棒河南岸,狱卒擎叉水北边”,想不下水是不行的。
   北宋•彭乘《续墨客挥犀》卷五“献香杂剧”条记伶人作剧中提到奈河,在人们的理解中,那水也应该是深的:……(剧中)僧曰:“近入定到地狱,见阎罗殿侧有一人衣绯垂鱼,细视之,乃判都水监侯工部也。手中亦擎一物,窃问左右云:‘为奈河水浅,献图欲别开河道耳。’”时叔献兴水利以图恩赏,百姓苦之,故伶人有此语。
   小说中写奈河者以《三宝太监西洋记》第八十七回和清初人丁耀亢的《续金瓶梅》第五回最为铺张。丁书说,河上虽有三座桥,有罪的亡魂却不能过,只能涉水,只见那奈河:这奈河是北方幽冥大海内流出一股恶水,绕着东岳府前大道,凡人俱从此过。茫茫黑水,滚滚红波,臭热浊腥,或如冰冷,或如火烧,就各人业因,各有深浅,也有淹到脖顶的,到中腰的,到脚面的,那些毒蛇妖蟒伸头张口,任他咬肉咂血,那里去回避!
   原来这奈河对于罪魂已经成了一道刑罚,其深浅寒热俱因各魂罪业而自动变化。现在让人看来,也不免想到,自唐而至清,原来整治人的想像力有了这么大的进步!
   而在《聊斋》中,奈河索性就成了市廛中的臭水沟,九幽十八狱的垃圾粪便全部归纳于此。《王十》一篇中说它“河水浑赤,臭不可闻”,淤积的全是“朽骨腐尸”,而在《酒狂》中更添了个小道具:“水中利刃如麻,刺胁穿胫,坚难摇动,痛彻骨脑。黑水杂溲秽,随吸入喉,更不可耐”。这都是蒲翁小说中的随意点缀,从而让我们知道古代的都市中本有此一景,至于距奈河的原始位置太远了些,也就不必较真了吧。
   再来看奈河桥。奈河上的桥梁自应比奈河较为后出,如果把条件放宽一些,我们也可以说最早见于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其前集卷二“明经赵业”条云,赵业病中入冥:初觉精神游散如梦中,有朱衣平帻者引之东行。出山断处,有水东西流,人甚众,久立视之。又东行,一桥饰以金碧。过桥北入一城,至曹司中,人吏甚众。
   此河即奈河,而饰以金碧的那座桥虽没有名称,自然就是奈河桥了。后来见于宋人笔记中,或称“冥司桥”(洪迈《夷坚支志•戊集》卷四“太阳步王氏妇”),只是在《夷坚志补》卷三“檀源唐屠”一条中才明言是“奈河桥”。这则故事很重要,言屠夫唐富为冥吏所拘,缘由是他杀了一只蟢子(即蜘蛛)。唐富求道:“自念平生不妄践踏虫蚁,只记屠牛十三头、猪二十口,若得放还,誓愿改过。”于是:吏云:“此非我可主张,到爱河桥(明钞本作“奈河桥头”),汝自告判官乞检簿。”遂偕进。至一河边,高桥跨空,有绯衣官人执簿立,吏附耳语曰:“此判官也!”两犬极狞恶,迎吠河津,不容人过。于是再拜致祷。绯衣为阅簿,曰:“几乎错了,杀蟢子者乃彭富,与汝不相干。兼汝寿数未尽,更当复生。”
   这条材料不仅是奈河桥的初次见于文献,而且明确了奈河是入冥的正式关口,专门设有判官,来对入冥鬼魂进行审核,不该死的,即时遣回阳世,就是想见阎王也不行(这也许是控制阳世的刁民如席方平之类来告阴状吧),因为有两条恶狗遮拦着。这是此前此后都不再提及的。但这两条恶狗也不是没有来由,那就是古印度传说中地狱之主阎摩的那两条四眼犬娑罗弥耶。(见《梨俱吠陀》Ⅹ)
   《夷坚丙志》卷十“黄法师醮”一条说到阴间有一条“灰河”,与唐人所说奈河相似,应是奈河之误,“灰”“奈”字形相近耳。(佛经中的地狱有“灰河狱”,或由此而误,也未可知。)其中提到奈河桥,但是只给无罪之人渡河用的,也没有冥吏和恶犬看守了,至于罪重者,则仍与以往记载一样,要脱下衣服涉水而渡,而岸上有大柘木数株,鬼卒就把脱下的衣服挂在上面。 可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衣服上都写上每个人的名字,然后装到车上,由桥上运过,再让本人穿上。一丝不挂的见阎罗,终是让人难堪,可见阴司也在逐渐人性化。
   明清两代的小说和戏文中提到奈河桥的地方很多,但也人言人殊。最为人所熟知的自然要数《西游记》中唐太宗入冥时过的奈河桥了。冥河上设有三桥,一是金桥,二是银桥,三是奈河桥,冥司很是势利,金桥是只给帝王将相预备的,忠孝贤良之辈,公平正大之人,也只配过银桥;倘是无功无德的鬼魂,那就只能过奈河桥了。那桥“寒风滚滚,血浪滔滔,号泣之声不绝”:桥长数里,阔只三皻,高有百尺,深却千重。上无扶手栏杆,下有抢人恶怪。枷杻缠身,打上奈河险路。你看那桥边神将甚凶顽,河内孽魂真苦恼,桠杈树上,挂的是青红黄紫色丝衣;壁斗崖前,蹲的是毁骂公婆淫泼妇。铜蛇铁狗任争餐,永堕奈河无出路。
   丁耀亢的《续金瓶梅》也说是有三座桥,却是金、银、铜,统称为奈河桥了。但这桥对于没有资格过桥的罪魂却是看不见的,他们只能泅水过河:这奈河是北方幽冥大海内流出一股恶水,绕着东岳府前大道,凡人俱从此过。只有三座桥:一座金桥,是佛道、圣道、仙道往来的;一座银桥,是善人、孝子、忠臣、义士、节妇、贞夫往来的;又有一座铜桥,是平等好人,或有官声,或有乡评,积德不醇全,轮回不堕大罪,或托生富家、转生官爵,或女化男身、功过相准的,才许走这桥。各有分别。这桥神出鬼没,该上金桥的,一到河边,金桥出现,即有童子引导;不该上桥的,并不见桥,只是茫茫黑水,滚滚滚红波,……
   但《三宝太监西洋记》第八十七回中的奈河上却只有一座桥,只有好人可过:
   只见前面一条血水河,横撇而过,上面架着一根独木桥,围圆不出一尺之外,圆又圆,滑又滑。王明走到桥边,只见桥上也有走的,幢幡宝盖,后拥前呼。桥下也有淹着血水里的,淹着的,身边又有一等金龙银蝎子,铁狗铜蛇,攒着那个人,咬的咬,伤的伤。王明问道:“姐夫,这叫做甚么桥,这等凶险?却又有走得的,却又有走不得的。”判官道:“这叫做奈河桥。做鬼的都要走一遭。若是为人在世,心术光明,举动正大,平生无不可对人言,无不可与天知,这等正人君子,死在阴司之中,阎君都是钦敬的,不敢怠慢,即时吩咐金童玉女,长幡宝盖,导引于前,拥护于后,来过此桥,如履平地。若是为人在世心术暗昧,举动诡谲,伤坏人伦,背逆天理,这等阴邪小人,死在阴司之中,阎君叱之来度此桥,即时跌在桥下血水河里,却就有那一班金龙银蝎子,铁狗铜蛇,都来攒着咬害于他。”
   《青楼梦》第三十六回中所说奈河桥也是只有一座,高有百丈,阔仅三分,如同在长江三峡上空架了一条铁索,亡魂无论善恶都是不好过的。而桥下的水却是“血污池”,里面沉溺着无数男女。同是奈河桥,就有这么多不同的说法,真是让人无可奈何了。……
   最后补充一句,奈河桥或称作“奈何桥”。近人林纾《铁笛亭琐记》云:闽人之为死者资冥福,必延道士设醮。至第七日,则支板为桥,桥下燃莲灯,幡幢满其上,名曰奈何桥。糊纸为尸,纳之纸舆中,子孙舁以过桥,焚诸门外。余问道士以奈何出处,则云:“无可奈何也。”

   剥衣亭
   初看这剥衣亭,以为是奈河边上为魂灵们脱衣方便而好心设置的一个遮风避雨的亭子。但一个“剥”字却让人疑惑,什么剥夺、剥削、剥取、盘剥之类,都是以一方强加于他方的,所以这剥衣不会是让自己从容地宽衣解带,倒像是屠户的剥皮了。但显而易见的是,这剥衣亭肯定是从奈河边上搬来的。
   亡魂进入冥府之前要脱掉衣服,此说最早见于唐•张读《宣室志》,已经见于前面“奈河”一节。其缘由不可考究,或许是人生一世,就要赤条条地来又赤条条地去吧。可是人死之后进入冥世的本来只是魂灵,人有魂而衣服却没有魂,从他脱壳的那一刹那,这魂灵本来就应该是赤条条了吧。但不管怎样,民间就有过这么一种渡奈河之前要脱光的说法,而正是此说,后来到清代就演变成冥府中的“剥衣亭”。至于人间监狱中入狱之始就要脱去衣服换上囚衣,也未尝不可做为剥衣亭的兴建缘由。清•程趾祥《此中人语》卷二“吴某”条:鬼卒导吴游十殿,威风凛凛,固不待言,而奈河桥、剥衣亭、望乡台等多寓目焉。
   清•梁恭辰《北东园笔录续编》卷四“冥游确记”所记较详:见中庭堆衣如山,旁人谓此剥衣亭也,临终衣服如系僭越,不论有罪无罪,至此必剥去。
   此处所说剥衣,似乎已经经过了改造,即不论有罪无罪,只要所穿的衣服超过本人身份的,就要剥去。可是按照冥府的往例,它是虑囚的衙门,不是朝廷的接待站,应该只问鬼魂的罪福,不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还是平头百姓的。当然这里的意义在于纠正丧葬风俗的僭奢。
   清人小说《青楼梦》第三十四回又有另一种说法,剥衣的目的是为了要给有罪的鬼魂披上兽皮:……至一顶仙桥,却是十分开阔,见居中一亭,有许多人在那边。挹香近前一看,见众人拥着一个女子,在那里洗剥衣服,顷刻身上剥得赤条条一无所有。挹香见了,忽然大怒道,“阴间如此无礼的,为何好端端将人家女子剥得如此地位?”鬼卒道:“此名剥衣亭。凡妇人阳间不孝父母,都要剥下衣服,令他改头换面,去为畜类。”鬼卒一面说时,见那女子扒在地上,一鬼将一张羔羊皮替他披上,俄顷人头畜体,啼哭哀哀。又一鬼将一个铁铸羊面印子往那女子面上一印,只听得几声羊叫,面目已非。
   不管是人还是亡魂,被剥得赤条条的去过堂,想起来也是不雅,所以在一些地方的丧俗中就要加上一条。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湖州问俗谈”中有剥衣亭一节:凡人死后,俗意须经过此亭。若不预告说明,必受恶鬼所剥。故于临终穿衣时,家属妇女,对死者亦诵杜撰经数句曰:“尔件衣裳那里来,我件衣裳家里来。文武织补太监裁,观音娘娘开领做组襻,弥勒穿去不回来。”随穿随念,以为死者免遭剥衣也。
   还有一典不可不说,就是章回小说中写山大王的山寨,也都设有剥衣亭(如清人钱彩《说岳全传》第三十三回),就是动不动把“牛子”开膛取心的所在,不知是不是从地狱中得到的灵感。

   望乡台
   望乡台也是比较为人熟知的冥间景点,名子有诗意,是从人间引进的。唐人王勃“九月九日望乡台”,杜甫“共迎中使望乡台”,“江通神女馆,地隔望乡台”,说的是成都的望乡台,为隋蜀王杨秀所建。唐人吴融“碛连荒戍频频火,天绝纤云往往雷,昨夜秋风已摇落,那堪更上望乡台”,宋人张舜民的“白骨似沙沙似雪,将军休上望乡台”,说的是塞外望乡台,传说为汉将军李陵所建,也有说是苏武所登的一个高台,因登高怀念故国,就命为望乡台,但以他那样的处境,是没钱为自己专建一个了望台的。
   这望乡台的引入到冥间,大约是宋朝的事,但也不大靠得住。洪迈的《夷坚丙志》卷九有“聂贲远诗”一条,记下了聂贲远的鬼魂写的一首七律,最末一句是“回首临川归不得,冥中虚筑望乡台”。(这个聂贲远在北宋末年出使金国求和,竟把整个山西割让给金虏,所以他回程经过绛州时,绛人大愤,就把他揪到城墙上,“抉其目而脔之”了。)但“冥中虚筑望乡台”,要用读诗法理解,也可以说成是用了李陵望乡台的故实,未必当时已经有了冥间望乡台的俗信,但不管怎样,这里是把望乡台与冥间连接在一起了。
   到了元代,望乡台已经确凿无疑地进入冥界,除了元人杂剧中常常提到之外,《水浒传》“牙关紧咬,三魂赴枉死城中;喉管枯干,七魄投望乡台上”,早与枉死城同样出名,成了阴间的代名词。及至明代,望乡台更是屡屡见于诗文小说,最有名的自然是《牡丹亭还魂记》中杜丽娘死后,香魂一缕为花神领到了望乡台,从那里可以看到扬州的父母。而《三宝太监西洋记》第八十七回中更有详尽的描写:
   王明跟定了崔判官,走了一会,只见左壁厢有一座高台,四周围都是石头叠起的,约有十丈之高。左右两边两路脚擦步儿,左边的是上路,右边的是下路。台下有无数的人,上去的上,下来的下。上去的也都有些忧心悄悄,下来的着实是两泪汪汪。王明低低的问说道:“姐夫,那座台是个甚么台?为甚么有许多的人在那里啼哭?”判官道:“大舅,你有所不知,大凡人死之时,头一日,都在当方土地庙里类齐。第二日,解到东岳庙里,见了天齐仁圣大帝,挂了号。第三日,才到我这酆都鬼国。到了这里之时,他心还不死。阎君原有个号令,都许他上到这个台上,遥望家乡,各人大哭一场,却才死心塌地。以此这个台,叫做望乡台。”
   又有说望乡台是地藏菩萨造的,菩萨心肠好,这台也自然是为了怜悯鬼魂思乡而造了。《红楼复梦》第七十七回中有一段:甄判官指道:“此地名蒿里村。地藏佛慈悲建此高台,就是世上所说的望乡台了。凡人死後七日,取‘七日来复’之意,令其上台略望一眼,以了一生之事,从此与家长别。”
   此处说望乡台在蒿里村,自然是小说的随意点缀。但望乡台究竟在冥界的何处,在不同的书中有不同的说法。山西蒲县东岳庙中的望乡台是设在第八殿都市王的奈河桥旁。那只是一个象征性微缩景观,已经很小了。估计所以安在第八殿附近,只是为了迁就地方(那里的十殿阎罗是“集体办公制”,每五位挤到一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屋子内,还要留出拷问鬼魂的场地),阴间没有望乡台说不过去,就找个空隙安上了,其实是未必非要第八殿那里不可的。
   在蒲松龄《聊斋志异》“耿十八”那则故事中,望乡台是冥府的入口处,但并不是要求所有的鬼魂都要到那里看一看,与人世做诀别的,又叫做“思乡地”,其说比较合理:见有台高可数仞,游人甚多,囊头械足之辈,呜咽而下上,闻人言为“望乡台”。诸人至此,俱踏辕下,纷然竞登。御人或挞之,或止之,独至耿,则促令登。登数十级,始至颠顶。翘首一望,则门闾庭院宛在目前。但内室隐隐,如笼烟雾。凄恻不自胜。……
   晚出的《玉历宝钞》是要给冥府做“定本”的,但对望乡台安排得很不合情理,而且别有发挥,把这台安在五殿阎罗之处,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鬼魂都要登的:
   五殿阎罗王天子曰:“今来本殿鬼犯,照过孽镜,悉系恶类,无须多言。牛头马面,押赴高台一望可也。”所设之台名曰望乡台,面如弓背,朝东西南三向,弯直八十一里,后如弓弦。坐北剑树为城。台高四十九丈,刀山为坡,砌就六十三级。善良之人,此台不登,功过两平,已以往生,只有恶鬼,望乡甚近,男妇均各能见能闻,观听老少语言动静,遗嘱不遵,教令不行,凡事变换,逐件改过,苦挣财物,搬运无存,男思再娶,妇想重婚,田产抽匿,分派难匀,向来帐目,清揭复溷,死欠活的难少分文,活欠死的奈失据证……
   后面还有很多,大意是叫这些罪魂看到自己死后家破人亡的景况,让他们在肉体上受尽酷刑之后,内心再受一次折磨。《玉历宝钞》的作者心理有些变态,专以恐吓世人为要务,从对望乡台的改造上可见一斑。但人间也有对付的办法,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寿春迷信录”中说:“人死三日后,有上望乡台之说,忌家人泣哭。俗以为死者不自知其死,及上望乡台始知其已为鬼物,若泣哭,是使死者之心愈悲痛也。” 实际上,家人连哭了三天,再不喘口气也顶不住了。

   恶狗村
   冥界中的恶狗,最早见于前引《夷坚志补》那把守在奈河桥侧的两条恶犬,其根据虽然有古印度神话中阎摩王四眼犬,但是阳世的关卡总有关吏和恶狗把守,则是更主要的。可是到了后来,大约因为奈河桥畔的关卡撤了,恶狗失业,无处安置,便放养到恶狗村中,让它们自谋生路了。
   恶狗村只见于清人小说中,但各处说得也不尽相同,其中最为人知的是清初人钱彩《说岳全传》第七十一回写何立入冥:但见阴风惨惨,黑雾漫漫。来至一个村中,俱是恶狗,形如狼虎一般。又有一班鬼卒,押着罪犯经过,那狗上前乱咬,也有咬去手的,也有咬出肚肠的。何立吓得心惊胆颤,紧紧跟着侍者,过了恶狗村。
   这些恶狗似乎是人间那些势利眼小人所化,所以只拣穷困潦倒的路人撕咬。但还有另一种说法,就是阎罗王把恶狗村当成惩罚罪恶的一种刑罚,清人朱海《妄妄录》卷九“现在地狱”一条有云:某甲与邻妇私通,邻夫死后告到冥府,某甲遂被冥府勾去。抵一公廨,只见自己的一个亲戚不知为何事被牛头鬼押出,道是要押到恶狗村受无量苦。故事没有详说阴间恶狗村的情况,只说某甲还阳之后,方知那位亲戚已经死了一个多月,“暴棺郊外,棺薄尸臭,为野狗撞破棺板,啣嚼骨肉,狼籍满地。”
   嘉庆间署名归锄子的《红楼梦补》第十七回“贾母恶狗村玩新景,凤姐望乡台泼旧醋”提到的恶狗村就没有那么可怕,而很像是游野生动物园了:
   正在看的高兴,忽然那茅屋篱边走出一只狗来,那狗从没见过这些人夫轿马的,便远远望着叫起来了。这一家的狗叫,便引了那别家的狗听见了,也都出来叫了,叫着便都跑向轿前来了。少顷竟聚了百十只大狗,围住了贾母等的大轿,咆哮乱叫。贾母和凤姐都怕起来了,贾珠忙叫人把预备下的蒸馍,四下里撂了有两百个出去。那些狗都去抢馍吃去了,便不叫了。贾母问道:“你们预备下这些蒸馍,原来是知道有这狗的么?”贾珠道:“这里叫做恶狗村,原是有名儿的地方儿,打从这里过就要预备的,若不预备这些东西,凭你是怎么喝,怎么打,他都不怕的。若打急了他,他便上来咬人了。这里原有景致,有名儿的叫做‘恶狗村踏青’,是冥中八景里头的一景呢。”
   游戏笔墨,但里面却写了清代的一个丧葬民俗,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记南京民间丧俗有“打狗饼”:“俗传人死必经恶狗村。故易衣后,必以龙眼七枚悬于手腕,以面作球亦可。俗云持之可御恶狗之噬。”这打狗饼在别的地方或作馒头之类,正是贾珠过村之前预备的那些。
   有的书提到,过了恶狗村,还有个“乱鬼庄”,一群穷鬼拉扯着你要钱。此处省略不提,以免读者联想,以为是影射那种硬凑景点多收门票的旅游胜地。

   破钱山
   清•梁章钜《浪迹三谈》卷四言及冥府有“破钱山”,但未做任何说明:……言已,复带凌女游地府,凡人世所云刀山寒冰、剑树铁床、磋磨臼碓、水浸石压等狱,又如鬼门关、望乡台、孟婆庄、破钱山等处,无不遍历。……
   清•慵讷居士《咫闻录》卷五“毕发”条解释了破钱山的用途,同时又提起了一座烂银山:冥间以纸为钱,犹阳间以铜铸钱也。阳世钱有大小,犹冥间钱有好丑也。阳世造钱,铜七铅三,而歹者犹可回炉。冥钱则阳间所造,若破烂楮钱,并纸多锡少银锭,虽多多焚烧,冥中不用,钱弃于破钱山,银弃于烂银山矣。且阳间金锭银锭,冥中视之,极为低色,小锭算为三分,中者算五分,大者所算不过一钱而已。
   原来这景点不过是个金光灿灿的垃圾堆,专门堆积民间焚化的不合规格的铜钱及银锭的。那些东西在人间化成了灰,到了阴间便现为银铜,但或因肉好残破,或因成色不足,不能上市流通,便成了废品,堆成一景。但既然仍是铜银,把它回炉重铸就是,总不至于废弃吧,所以这个废品堆也可以视同原料库。阴间冥府里专有一个机构,是给人世间的大官铸钱的,所取原料的来源估计就是破钱山。
   唐•李冗《独异志》中有一故事,讲的就是这事:宰相卢怀慎无疾暴卒,儿女们大哭。夫人崔氏让他们别哭,道:“我知道,老爷的命不会尽的。他清俭而洁廉,蹇进而谦退,四方赂遗,毫发不留。而和他同为宰相的那个张说,收的贿赂堆积如山,仍然健在。张说不死却让我们老爷先死,老天不是瞎了眼!”等到夜里,卢怀慎果然又活了过来,道:“不是那个理儿。冥司里有三十座洪炉,日日夜夜不停地为张说鼓铸横财。我却连一个炉也没有,岂可相提并论?”交代清楚后一闭眼,再也不醒过来了。
   这故事一定有人爱听。既然贪官家里的钞票都是阴司专门为他造的,那些“不明财产”的来历还追究什么呢。从人间焚纸钱贿赂冥府,阴司再铸铜钱给人间的官僚做冥福。钱洗得干干净净,这种双向的空手道真是妙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9-26 19: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污池
   血污池又名血河池,源于佛经中的“血河”。
   姚秦•鸠摩罗什译《佛说华手经》卷七:“魔即化作四大血池,其血充满,於此池边流四血河。”本与地狱无关。至唐•般剌密帝译《楞严经》卷八:“故有血河、灰河、热沙、毒海、融铜、灌舌诸事。”则血河已经成了地狱的一项酷刑。而《正法念处经》卷十述大叫唤大地狱之十六处小地狱,其六即名“血河漂”,并云入此地狱者为自残其身以修行外道者。如“入树林中,悬脚著树头面在下,以刀破鼻,或自破额,作疮血出,以火烧血,望得生天”这类残身修道者不但成不了道,反而要“堕于恶处,在彼地狱血河漂处,受大苦恼”。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地狱到了中国就成了专为妇人所设的了。清•梁恭辰《北东园笔录续编》卷五“佛姆化导”条云:“先见血河浩渺无涯,有诸女人或倒浸河内,或蓬发上指,或侧身横睡,血流遍体。”这些妇人犯了什么罪而堕入血河,此条未讲。但从袁枚《子不语》卷二十二“吴生两入阴间”一条中可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认为妇人入血污池是因为她曾经生育,袁枚在故事中借一老妪之口对此做了反驳:吴问:“我娘子并未生产,何入此池?”妪言:“我前已言明,此池非为生产故也。生产是人间常事,有何罪过?”
   这种为袁枚反驳的谬见,《禅真逸史》中却有个样板,在其书第六回中说,妇人产育,本身就有了“血冲三光”之罪,倘若是难产而死,那就罪上加罪:“那时万孽随身,一灵受罪。阎王老子好生利害,查勘孽簿,叫牛头马面叉落血污池里,不得出头。又有那鹰蛇来囋,恶犬来咬。”同样是人身上的血,妇人下身流出的就是污秽,甚至有了某种邪力,以至红太阳不那么光辉了也是“血冲”的结果。这种乡下巫师谬见的根由,大抵与道学家性神秘的卑琐之见有关。道学流布到下层,往往就生成妖孽。在他们眼里,妇人下体所具有的污秽之力,不仅能污染大气,让三光失色,而且在战场上可以把当时原子弹级别的武器红夷大炮变成哑巴。清初董含《三冈识略》中有一则纪事云:
   先是,流寇围汴梁,城中固守,力攻三次,俱不能克。贼计穷,搜妇人数百,悉露下体,倒植于地,向城嫚骂,号曰“阴门阵”,城上炮皆不能发。陈将军永福急取僧人,数略相当,令赤身立垛口对之,谓之“阳门阵”,贼炮亦退后不发。
张岱的《石匮书后集》所记更奇:
   崇祯九年,闯王、闯塌天、八大王、摇天动七贼连营数十万攻滁州。……行太仆寺卿李觉斯、知州刘太巩督率士民固守。……城上连炮击之,贼死益众。癸丑,贼退,掠村落山谷妇女数百人,裸而沓淫之;已,尽斫其头,孕者则刳其腹,环向堞植其跗而倒埋之,露其下私,血秽淋漓,以厌诸炮。守城兵多掩面,不忍视。贼噪呼向城,城上燃炮,炮皆迸裂,或喑不鸣,城中惶惧。觉斯立命取民间圊牏亦数百枚,如其数悬堞外向,以厌胜之。燃炮皆发,贼复大创。贼怒,攻益急。
   官和匪的阴阳斗法完全是出于同一师传。而董含又道:“后群盗屡用之,往往有验。”可见下民所施巫术的威力也为士大夫所相信。
   但那种忘记自己是从何处而来的浑人究竟是少数,所以血污池专为生育妇人所设的昏话也就不大时兴,但演变为另一种说法,仍然是专为妇人所设。如《济公全传》第一百五十回认为是:这些妇人,有不敬翁姑的,有不惜五谷的,有不信神佛的,有不敬丈夫的,死后应该入污池喝血,此即血污池也。
   而袁枚认为入血池的是毒虐婢妾的妇人:行至一处,见一大池,水红色,妇女在内哀号。常指曰:“此即佛家所为血污池也。入此池者,皆由生平毒虐婢妾之故,凡殴婢妾见血不止者,即入此池。”
   血污池所以专和妇人作对,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卷九的解释最中要害。有一走无常的人,到了冥间询问冥吏,人间念诵《血盆经忏》究竟有没有用。冥吏则一口否认,冥间根本就没有血污池,血河之说纯属骗局,目的是要诓骗妇女钱财:为是说者,盖以最易惑者惟妇女,而妇女所必不免者惟产育,以是为有罪,以是罪为非忏不可;而闺阁之财,无不充功德之费矣。
   《玉历宝钞》所论多悖谬,唯在此事上略有头脑,并且连男人也一起扔进了血池,当然中间昏话依然不少:设此污池,无论男女,凡在阳世不顾神前佛后,不忌日辰,如五月十四十五、八月初三十三,十月初十,此四日男妇犯禁交媾,除神降恶疾暴亡,受过诸狱苦后,水浸其池,不得出头。及男妇而好宰杀,血溅厨灶神佛庙堂经典书章字纸一切祭祀器皿之上者,受过别恶诸狱苦后,解到浸入此池,亦不得轻易出头。
   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卷五中又有了新的说法。一是走无常的俞君所述:“血污池专治男子。凡男子惟一娶者,不入此池;再娶者即须入池一次;三娶者,入二次。若有妾者,入池之数视妾之数。”把血污池变成了多妻妾男人的地狱,这位走无常的俞君颇有女权观念,很像是在影射《癸巳存稿》的作者俞理初。俞樾认为这位本家的说法是“可为色荒者戒,然于理实未是也。”他不愧是曾国藩的弟子,便向冥府提出血污池的改革建议,专门惩治婚外恋以及私奔野合、不由媒妁诸种情事,不管男女,都扔了进去:余谓冥中无血污池则已,诚有之,必为男女之不以礼合者而设。外妇私夫,悉入其中,则情罪允洽矣。
   血污池既然已经成了冥间的刑罚,所以自应在阎王殿之侧近。但最早的说法却并不尽如此。前面介绍奈河时说过,有的书就把血污池安排在奈河桥下,只要从桥上失足栽下,就要坠入此池,却是不分男女良贱的。听说酆都鬼城的血污池也是这样的布置,但只是一汪浅水,污有可能,血是绝对没有的。

   孟婆店
   孟婆店就是专门供应迷魂汤的茶店。店主是孟婆,其茶也如“狗不理”一样,物以人名,叫做“孟婆汤”,却是无人假冒的真正百年老字号。
   几千年前,古希腊神话的冥界就有“忘泉”,或译“忘川”,但中国的孟婆汤却出现得很晚,保守地说,只是到明代才见于文字,真让人不好意思。可是在这迷魂汤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冥间茶水与阳世不同的说法。其所以不同,就是入冥而尚须还阳的人,是不能喝阴间的茶水的,因为喝了就不能再回到阳世,只好留在那里做鬼。《太平广记》卷三百八十五引《玄怪录》(《说郛》引作《河东记》)云:崔绍至阴司,有王判官降阶相见。茶到,判官云:“勿吃,此非人间茶。”洪迈《夷坚乙志》卷四“张文规”说的更明确,道:“有持水浆来者,切勿饮,饮则不得还。”
   不仅是茶水,就是冥间的饭食也不能吃。那缘由不难理解,冥界的食物只能来源于人间,而坟墓里陪葬的食品又一定要变质,化为腐臭甚至一摊烂泥。这些腐臭的食品正如其他朽败的衣物一样,从冥界一方来看,却是很新鲜的。生魂在冥间吃的是看似新鲜的东西,但还阳之后,这些肚子里带回的东西就也随之“还阳”为腐物,于是不死也要大病一场。茶水本无须有这些顾虑,却也不能让生魂饮用,这就是被热粥烫了嘴,见了臭豆腐也要吹一吹了。但是例外却也不少,其中就有专供生魂喝的东西。唐人李伯言《续玄怪录》“王国良”条,记冥府中有种饮料,是专供暂到冥界却还要回归阳世的人喝的,因为喝了之后,就不会忘掉在阴间的所见所闻,以便还阳之后,巨细无遗地宣传冥间果报,以儆世人。冥间既有可以防止失忆的茶,也就不妨再有抹去记忆的茶,只要有必要,随时都可以造出来的。
   关于迷魂汤的记载,明•朱孟震《河上楮谈》卷一“记前生”算是较早的了:
   有一仆,年可十二三,自言前世为淮阴民杨氏女,名小闺子,九岁死。死时人引至一处,男女群聚,各饮以羹。人竞取器饮,女独幼,不能得器,或与一瓦,女坠瓦地上。忽促之去,不得饮。已乃堕一池中,觉,复生淮阴民家为子。三岁时父抱就某桥买糕饵,见其前父,手挽之曰:“我闺子也。”父不能识,乃求归其家,见前母,为道前世事历历。二家因共子之。
   所饮之羹即是迷魂汤,只是没有说出名子。喝汤并不需要强制,鬼魂们大约已经渴到了十分,所以只有挤抢着才能喝上。而且这迷魂汤是在临转世时才喝,也是合乎情理的,不像有些民间传说,认为人死后到了阴间先喝迷魂汤,如此则喝下之后连自己是谁都懵然,还怎么到十王殿去过堂?那种入冥先喝汤的说法亦见于小说,最典型的就是《聊斋志异》中的《三生》:刘孝廉,能记前身事。自言一世为搢绅,行多玷。六十二岁而殁,初见冥王,待如乡先生礼,赐坐,饮以茶。觑冥王盏中茶色清彻,己盏中浊如胶。暗疑迷魂汤得勿此乎?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
   还有陈叔文《回阳记》:是夜昏晕,魂从顶出,欲往冥府,明此果报。忽见本境土地引余而嘱曰:“此去有三路,汝须从中路往,馀二路非汝所宜行也,途中汤切勿饮,关内桥切勿过。犯此三者,必不能回生矣。”余曰:“唯。”未几,前途果有一婆施汤,汤甚香,饮者甚众。余至时果招饮,余即泼地。鬼欲来击,婆喝曰:“此是三世僧,不可。”乃得脱。不数武,至鬼门关。
   这里的施汤婆婆没说出姓孟,而且在入鬼门关之前就要喝汤,也颇为不妥。
   到了《续金瓶梅》第五回中,就有了“迷魂汤”这名目,而且出现了孟婆:“原来孟婆酒饭就是迷魂汤,吃了骨肉当面昏迷(即亲骨肉都觌面不识)。”作者丁耀亢是明末清初人,我们不妨认为迷魂汤之说最晚起于明代。
   孟婆神在以往有过风神和船神两说,此处的孟婆倒不是风神船神的兼职,而是“冥”“孟”二字音近,孟婆即冥婆。在清人编的《玉历宝钞》中就为这个新出现的冥神编出了履历:孟婆神,生于前汉,幼读儒书,壮诵佛经,凡有过去之事不思,未来之事不想,在世唯劝人戒杀吃素。年至八十一岁,鹤发童颜,终是处女,只知自己姓孟,人故称之曰孟婆阿奶,入山修真。至后汉,世人有知前世因者,妄认前生眷属,好行智术,露泄阴机。是以上天敕令孟氏女为幽冥之神,造筑醧忘一台,准选鬼吏使唤,将十殿拟定发往何地为人之鬼魂,用采取俗世药物,合成似酒非酒之汤,分为甘苦辛酸咸五味,诸魂转世,派饮此汤,使忘前生各事。带往阳间,或思涎,或笑汗,或慮涕,或泣怒,或唾恐,分别常带一二三分病。为善者,使其眼耳鼻舌四肢较于往昔愈精愈明,愈强愈健。作恶者,使其消耗音智神白色魂血精志,渐成疲惫之躯。而预报知,令人忏悔为善。
   台居第十殿冥王殿前六桥之外,高大如方丈,四围廊房一百零八间。向东甬道一条,仅阔一尺四寸。凡奉交到男女等魂,廊房各设盏具,招饮此汤,多饮少吃不论。如有刁狡鬼魂不肯饮吞此汤者,脚下现出钩刀绊住,上以铜管刺喉,受疼灌吞。
   孟婆所管的地方叫“醧忘台”,所以迷魂汤也叫做“忘醧”或“孟婆茶”。但这茶的功效不仅是使人忘记前生,还是一种奇异的药汤,看似本是一种,不同的人喝了却有不同的结果,要带到下世的。可是,来世的果报不是已经在阎王爷那里定下了么,何必又让孟婆多此一举呢?实在不通。另外,《玉历宝钞》把冥界的所有地方都写成死囚牢一般,慈祥的孟婆阿奶身边也要配上一套钩刀铜管的现代化刑具,这也可以看出作者不正常的酷吏心理。
   在一些小说和民间故事中却不是这样,孟阿奶管的地方叫孟婆村或孟婆店,从名子上就很有些人情味了。可是还有另一个极端的说法,把这迷魂汤竟当作一种后现代的逼供刑具。清代一个起名叫伏雌教主的人写了本小说《醋葫芦》,在第十六回中说道:原来地府中,若个个要用刑法取供,一日阎罗也是难做,亏杀最妙是这盏孟婆汤。俗话:“孟婆汤,又非酒醴又非浆,好人吃了醺醺醉,恶人吃了乱颠狂。”怪不得都氏正渴之际,只这一碗饮下,也不用夹棍拶子,竟把一生事迹兜底道出。孟婆婆一一录完,做下一纸供状,发放磷仵,带送十殿案下。
   在这里,笑咪咪的孟婆阿奶竟好像是牛头阿旁了。但这只是见于小说的“一家之言”,并未被相信阴曹地府的大众所采信。
   按理说,不管有没有孟婆汤,人们也不会记住前生的,明代以前的上千年就是这么过来的,似也没出什么大乱子。那么何必多此一举,突然想起要喝这碗汤呢?当然这对论证轮回转世之说是很动听的一个论据,但却似乎并不是仅此一个理由。
   在鬼故事中,冥界的鬼魂是犹记生前事的,所以他才能与在世的亲属梦中往来,幽会缱绻,一如平生,俨如阳世生活的延续。但一旦鬼魂的一方要转世为人,于是而成为真正的永别,不但是别而已矣,那投生者竟把一切前缘全都忘记,即使到了人世,竟至觌面而不相识了,还到哪里去寻找再世的姻缘?《法苑珠林》卷七十五引《志怪传》的一则故事就讲了“一为世人,无容复知宿命”这个令人鬼都黯然神伤的“道理”。这也是佛教的轮回转世说对中国俗人情感的最大冲击,但孟婆汤却给了人们一点儿希望:转生的鬼魂喝了孟婆汤就会尽忘前缘,可是如果不喝呢?这便为来世的因缘留下了一丝丝机会。当然,这机会是很渺茫的,所以更多的只是寄托着生人的惓惓之情而已。
   但不管怎样,民间的丧俗中是把逃避喝孟婆汤当成一个节目了。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编说到浙江湖州的风俗:俗传人死后,须食孟婆汤以迷其心。故临死时,口啣银锭之外,并用甘露叶做成一菱附入,手中又放茶叶一包,以为死去有此两物,似可不食孟婆汤。
   而安徽寿春则略有简化,是“成殓时,以茶叶一包,加之土灰,置于死者之手中”。新奇一些的是北京。爱新觉罗•瀛生先生谈到发丧的“摔盆”风俗时说:阴间有位“王妈妈”,要强迫死者喝一碗“迷魂汤”,使其神智迷糊,以至不能投生。所以丧家要准备一有孔的瓦盆,发丧时由“孝子”向地上猛摔,如若摔碎,那盆便随着死者进入阴间,王妈妈的“迷魂汤”就要漏掉了。
   虽然如此,我却是主张老老实实喝下那碗迷魂汤的。人的魂灵经过阎罗大王、牛头鬼卒们的“热堂”,不要说遍历九幽十八狱,即是随便把锯解、油烹、蠆盆、蛇钻、割舌、剜眼之类的小节目让你见识一二种,哪怕只是旁观吧,也足以让人精神崩溃的。倘若带着那种记忆进入娘肚子里,恐怕呱呱落地伊始就已经是精神分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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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6 19: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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