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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烹尸恶魔当庭冷笑概括:吃饭、做爱、杀人、碎尸、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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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5 18: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夏雯静 于 2017-9-5 19:57 编辑

2014-09-13 13:27:29
9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宣判,对抢劫、故意杀人的林鹄、谢秉佑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当庭提出上诉。
被告林鹄、谢秉佑都是广东减刑释放人员。两名减刑释放的“狱友”出狱后去往深圳,专门到夜场物色女性工作人员并诱骗至住处,先寻欢再碎尸然后烹煮抛弃。从被杀害女子身上共劫得人民币4万元,首饰若干。
根据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12日报道,与此前媒体所称5名女子遇害不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3名女子被杀害。另外两名女子没有找到尸体,没有认定为被害人。
去年8月,两名罗湖“烹尸恶魔”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两项罪名,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受审。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其中一名被告人庭上不仅发出冷笑,还多次用十个字概括作案过程:“吃饭、做爱、杀人、碎尸、抢劫”。
2012年5月开始,两人为了方便作案,专门租下了位于罗湖区春风路长丰苑内的一套出租屋,并购买了阿普唑仑、菜刀、钢锯、砧板等作案工具存放该处。然后两人开始作案,作案的节奏是每周杀一人。
同年5月18日晚,两人来到太阳国际夜总会唱歌喝酒,挑选被害人陈某坐台。次日凌晨1时许,林鹄将陈某带至出租屋内嫖宿。2时许,谢秉佑回到该房。两人控制住陈某,劫得现金人民币6000余元、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首饰若干,逼问出银行卡密码。随即,谢秉佑出门从柜员机内提取了人民币7700元。
9时许,两被告睡醒后共同用毛巾捂死陈某灭口,碎尸烹煮。当晚,两人将尸体残骸丢弃到宝安区沙井街道一条水沟内。
2012年6月12日,两人杀死了人间新潮夜总会的坐台女宋某5月29日,两人用同样手法杀死了国色天香夜总会的坐台女袁某。劫得钱财1.4万余元、手机、首饰等等,抛尸到布吉一水沟内。6月5日,两人用相同手法杀死了毕打奥夜总会的坐台女谭某,劫得钱财1.2万余元、手机等等,抛尸宝安沙井一河渠内。6月20日,两人以嫖宿为名,电召被害人周某,意图抢劫杀人。
次日凌晨,公安机关在其出租屋内将两人抓获归案。现场缴获作案工具阿普唑仑、菜刀、钢锯、砧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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