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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20: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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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日本在中国杀了多少人(转贴)作者:东郭颂
国统区军民伤亡数字。1947年2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关于抗战损失和日本赔偿问题报告》中全国军民人口伤亡统计:军人作战伤亡3227926人(其中死亡1328501人,负伤1769299人,失踪130126人),军人因病死亡422479人,平民伤亡9134569人(其中死亡4397504人,负伤4739065人)。全国军民人口伤亡总计12784974人。此数字不包括台湾省、东北地区和解放区军民的伤亡数字。
解放区晋察冀等7个抗日根据地民众伤亡数字。1946年4月,《中国解放区抗战8年中人口损失初步统计表》统计:“据初步统计: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冀热辽、山东、苏皖、中原7个解放区在抗战期间共计被敌伪杀死或被虐待而伤病致死者3176123人,被捕壮丁2760227人,鳏寡孤独及肢体伤残者2963582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伤亡数字。《抗日战争8年敌我兵力损失统计》载:“中共军队负伤29万人,阵亡16万人,被俘4.6万人,失踪8.7万人,合计58.3万人。”
全国军民伤亡总数。约为2200万人,剔除国统区军队因病死亡的40多万人的数字,为2100多万人。此统计数字未包括台湾省、香港、澳门、东北地区和没列入统计的其他解放区军民的伤亡数字。
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的调查统计数字
1987年在北京“七七”事变50周年大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绳提出:“中国在8年抗日战争中牺牲的人数有2000万人。”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刘大年在《近代史研究》第5期也提出:“抗战8年,中国人民生命牺牲多达2000万。”
日本为了解决国内劳动力枯竭的问题,强掳中国平民和战俘押往日本国内从事繁重劳役。据日本官方统计,侵华日军在中国共强掳青壮年人41758名,押解上船之前死亡2823人,乘船以后以及在各企业单位共死亡6830人,占乘船总数38935人的17.5%。
关于细菌战伤亡。据1989年出版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8:细菌战与毒气战》所收资料统计,日军曾在我国20个省进行过细菌战,有27万多名军民死于细菌战。这仅是当时当地的不完全统计数字,不包括在当地继续蔓延和向周围地区传播后的死亡人数,也不包括农业细菌战造成各地饥荒的死亡数字。近年来,经过调查,又收集到大量的日军细菌战的罪证。例如,从1940年10月至1945年8月,日军多次在浙江衢州各地撒放鼠疫、霍乱、伤寒、副伤寒、痢疾、炭疽等细菌,造成当地疫病大流行,至1948年末,累计发病30余万人,死亡5万余人,1940~1942年日军在浙东作战和湖南常德作战中进行细菌战,使1万多名中国民众受到伤害,在山东鲁西北,日军“围剿”抗日根据地,施放霍乱菌,造成中国民众20多万人罹难;日军对云南保山地区实施细菌战,造成20多万名民众受到细菌伤害。日本战败后,遗弃大批细菌,致使当地不断发生传染病。例如731部队所在的平房地区连年爆发鼠疫,1947年的鼠疫就夺走3万多人的生命,在内蒙古东部的王爷庙(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等地区也因鼠疫流行死亡4万多人,等等。
关于活体实验伤亡。侵华日军731部队在哈尔滨平房本部的实验室里进行了大量的各种细菌感染实验、冻伤实验、压力实验、毒气实验等活体实验。1949年苏联在伯力审判日本战俘时,从1941年到战争结束一直在731部队任职的川岛清少将供认:731部队每年用于活体实验的人数为400~600。据此推算,有3000人死于731部队活体实验。这一数字没有包括1941年以前被该部队杀害的人数。在日本侵略中国期间,有5000~6000人被害于由石井四郎直接控制的(北京、南京、广州)细菌战死亡工厂里,这还不包括1945年8月731部队败逃时屠杀的准备用于活体实验的人。
侵华日军为了医学教学实习,也大量进行活体解剖实验。据日军山西潞安陆军医院军医汤浅谦供认:根据华北方面军的命令,各师团为进行军医教学,一年做两次手术演习。汤浅谦共参与了7次人体活体解剖,每次1~4人。仅日本华北方面军就有30万人,有20多个陆军医院、军医数千人,其活体解剖杀害的数字是很大的。
关于化学战伤亡。据统计,日军曾在中国的14个省(市)77个县(区)使用毒气2091次之多,其中对华北游击部队使用423次,造成3.3万余人伤亡,对中国正规军使用1668次,使中国官兵死亡6000 余人,受伤4.1万余人;还在中国居民区施放毒气,并在水井和河水中投毒;日军化学战对中国军民的伤害人数在10万以上。另据统计,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共生产746万发化学炮弹,大多用于或存于中国战场。近年来,中国的东北、华北等地发现日本遗弃的毒气弹约200万发,已经使2000多人受到伤害。
关于强暴妇女造成的伤害。据估算,侵华日军在中国用抢夺、俘虏、诱骗、强征、抓捕等手段强迫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总人数在20万以上。至于侵华日军在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投降的14年间,对占领地区中国妇女的伤害,尤其是在抗日游击区和抗日根据地进行“三光”作战时强奸杀害的中国妇女的数字非常大。据历史学家吴天威推算:“日军先后在华作战的官兵在500万人以上,其所强奸的妇女至少有100万人。”
日军强暴杀害中国妇女的数字也非常大。仅1941年日军“扫荡”晋察冀边区北岳区曲阳郑家庄,“用汽车抢走我妇女同胞427人,运往东北去当娼妓做牛马”。在冀南地区,“在长达15年的战争中,这两三千个据点里被暗中杀掉、埋掉的中国妇女恐怕不下几万人,乃至几十万人。”在慰安所里的中国“慰安妇”更是幸存者寥寥无几。“据统计,当年数千名被逼为侵琼日军‘慰安妇’的海南妇女幸存下来而至今尚健在的仅几十人。”
关于制贩毒品造成的伤害。日本侵华8年期间在整个中国贩毒总额,约略估算如下:
东北(伪满洲国)的年平均鸦片生产额为2200万两,以每两批发价7元计,每年所获的售毒款额即为1.54亿元。
华北每年售毒获利额为1.65亿元,其每年售毒总额约为5.5亿元。
华中每年售毒总额10亿元。
华南(广州、厦门为重点)的售毒总额估计为华中的1/3,即应为3.33亿元。4者合计,日本占领当局在全中国占领区的毒品贩售总额每年约为20.37亿元(日元)。这个数字与美国人乌马克对1939年所估计的日本在华贩毒总额3亿美元(即日币12亿元)之数相比较,虽然相差8亿元(日元)而偏高,但却是一个相当合理的推论数字。
关于战争灾害造成的伤亡。日本侵华战争造成的灾害,大体分为4类。
侵华日军出于军事目的而制造的灾害。例如,1942年5月日军对冀中平原实施“三光”作战,利用冀中、冀西河湖水暴涨之机,决堤128处,致使当地6752个村庄受灾,淹没良田153.82万亩,冲毁房屋168904间,灾民达200万人。1943年秋日军在山东鲁西北进行“三光”作战,掘开卫河3处堤坝,并且实施霍乱细菌作战,造成100多万人流离失所、近6万人死亡。
侵华日军对抗日根据地的封锁和掠夺,造成当地的灾害。例如,“据初步统计: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冀热辽、山东、苏皖、中原7个解放区,日本侵华战争造成了严重灾难,以致有难民2600万人处于饥饿状态,其中约有1000万人颠沛流离在死亡线上”。
侵华日军对占领区的残暴统治而造成的灾害。例如,据河南省统计,自1938年起至1945年秋季,全省110县中几无一县未受敌寇侵扰,尤以1938年之黄泛与1942年之旱灾为最,全省被淹毙饿死者几达300万人。据湖北省统计,自1938年至1943年被灾区域达63县,其中27县遭受日寇灾害最烈,牺牲最巨,遭受水灾者27县,估计被灾面积1.22亿亩,灾民凡5524190人1944年鄂北各县受灾县份共21县,待赈人数达130万人。日军占领广东中山县三灶岛8年,致使3500多人饿死。侵华日军于1939年8月占领广东潮阳县海门镇,致使1943年4、5月间发生饥荒,全镇饿死17000余人,另有1.5万余人流落外地。
侵华日军战火逼迫民众逃亡而造成的灾害。战后,国民政府《全国人民生命损失及人民劳力损失统计表》统计,全国难民战时流亡数95448771人,几近1亿人。难民的死亡数肯定较和平时期高出很多。
残酷的经济掠夺及其给中国造成的损失
日本在对东北14年的统治中,仅1932~1944年,就从东北掠夺了2.23多亿吨煤、1100多万吨生铁、580多万吨钢。1942~1944年的3年间,征收的粮食970万吨被直接运往日本。据统计,1944年末,日本开拓移民占地共达152.1万公顷,占东北全部耕地的1/10。
日军侵占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中地区以后,决定以军用手票支付不包括华北在内的侵华日军军费。此票不编号,发行量全由日本临时军事会计来确定,要发行多少就发行多少。1937年末,发行额为137万日元;一年后猛增到3680万日元,1942年12月,发行额已达5亿日元;到1943年4月,军票才停止发行。
日军凭暴力强制规定军票与法币的比价,不断使军票升值。1939年8月规定法币与军票等价,1940年5月成为100:77,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军票价值扶摇直上,1942年5月法币与军票的比价降为100:8。日本侵占香港后也发行了大量的军票。
日本为了支付其巨额军费开支,在中国沦陷区发行了大量公债,仅以日元计值的就有大东亚战争国库债券、大东亚特别国库债券、大东亚割引国库债券、中国事变国库债券、战时报国债券、日本国库债券、日本债券等45种之多,计为当时的日币26亿日元,加上以伪满币、中储券、中联券、旧台币计值的,按当时的外汇兑换比值计算,日本战后残留在中国的公债约为471亿日元,这还不包括日本在抗日根据地周边和伪蒙疆地区发行的公债、日伪发行的变相公债、在台湾发行的邮政储蓄券等。
日本对关内沦陷区经济的掠夺,仅据全国金银币、金银条、船舶、工矿、道路、交通、港口、农村水利、住房私产、资源减损、军费损失等各项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不完全统计,即达559.43844亿美元。例如湖南全省78县市,被敌沦陷者44县市,被敌侵扰者11县,被轰炸者9县。总计全省人口伤亡262.2383万人,财产损失达当时国币12.19221027万亿元(以1945年9月物价为准),损失之巨冠于各省。
日本侵华战争期间,巧取豪夺和劫掠子中国大量文物。查明有据统计有书籍、字画、碑帖、古物、仪器、标本、地图、艺术品、杂件等共3607074件,另1870箱,又被劫古迹741处。
日本侵华战争和亚洲、太平洋战争期间对海外华侨大肆掠夺,造成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南洋华侨所受财产损失6亿多美元。菲律宾受损失的达1.2万家,新加坡7300余家。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前夕,中国军队和地方研究机构与政府调查统计部门共同就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造成的损害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据近年调查研究的不完全统计,在抗日战争中,中国财产损失600余亿美元(按1937年美元计算),战争消耗4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至于日本侵华战争造成中国工业化迟滞所产生的损失更是数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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