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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夫妻骨灰有望“团聚” 或可合放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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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22: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银河公墓有关负责人表示拟采取一盒两骨灰的办法解决问题

本报讯 记者许琛报道:由于夫妻生前行政级别不一样,死后只好“分居”,这样做难免让逝者留憾。银河公墓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正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市民捧着骨灰两头跑

昨日,记者发现,有一部分群众拜祭的方式有点特别:捧着骨灰盒,穿行在广汕公路两边的银河公墓和广州市火葬场之间。

市民李女士从银河公墓将父亲的骨灰取出后,急匆匆带进火葬场,与寄存在火葬场内的妈妈的骨灰放在一起祭拜。“每年都是这样两头跑,挤来挤去非常累。”

市民王先生说,他的父亲生前是省里的高级干部,但母亲只是一个农村妇女。两位老人过世后,父亲葬在公墓,而母亲的骨灰只能存放在火葬场。“作为子女,我们只能在清明这天,把母亲的骨灰送到父亲跟前,让两位老人见一见面。”

夫妻骨灰或可合放公墓

据了解,银河公墓安放的是革命烈士和牺牲、病故的国家干部、军人以及处级以上干部的骨灰的墓园。如果夫妻两人生前级别不一样,就容易被“分居”。这一规定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1990年经批准后执行。

银河公墓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此项规定,必须满足一定条件的人离世后骨灰才能安放进银河公墓。

有市民认为,原来的规定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有必要进行修改,可以让去世的先人夫妻“团聚”。

有市民建议,公墓因面积有限等原因,出台这样的规定无可厚非,但如果能照顾到夫妻去世后可以“同居”的愿望,那样自然更好。

银河公墓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曾就此向上级有关部门打了报告,希望妥善解决此事。初步设想是采取一盒两骨灰的办法,让夫妻骨灰合放在一起。
发表于 2008-4-5 22: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方法不错啊值得提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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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5 22:3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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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黑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4-1-4 09:38:4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是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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