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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似蓝

黑色奈何版规修订(09年1月26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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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16: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__^*) 嘻嘻……o(∩_∩)o...我一向最守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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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7 14: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听楼主的 :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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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5: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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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 20: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偶是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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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4: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没有字数的最低限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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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5 17: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先...可是这里的主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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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5: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接受 我是良民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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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9 19: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规矩 ·················灌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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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9 00: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严格到来要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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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11: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版规不算是那么的严厉 呵呵

可是我想问下 恶意罐水 怎样才算恶意?而且这里允许刷墙?

就是整个一页最后发表都是同一个人  这样也可以吗?

这样是不是太松懈了?只是我个人的感觉 这样是否不妥?会不会影响版面?

是不是要限制一些?

比如沿路发贴超过10  就有相应的处罚?虽说要回些有意义的内容 但是有意义的内容大家谁都会写




只是个人发表。。。

[ 本帖最后由 (ii)≠佳て 于 2008-11-21 11: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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