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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文节选自《煮云法师开示录》。
董正之夫妇是一对非常虔诚的佛教徒,煮云法师在一次法会中遇到董太太就约她来同桌,聊天中我问她是以何因缘使他们夫妇那么早就吃素?因为当时董先生已是立法委员,照理讲应酬很多,何以会发心吃素呢?她说:「我刚从学校毕业就结婚了,当时还在银行里上班,有一天同事请客,我的舅舅也去了,舅舅曾在席间叙述他过去生的事,并把衣服脱掉给我们看,可说是现身说法。」
我舅舅说:「我是猪来投胎的,而且做了好几世的猪,其中的滋味,你们不会知道的。杀猪并不是一刀刺向喉咙就死的,血滴完后,再用滚开的水烫皮以便拔毛,若有未拔干净的就用刀刮,此时猪尚未死。各位想想,拿刀在皮肤上刮毛痛不痛?毛刮干净了就打风至体内,以便剖腹取出内脏,这正如人没打麻醉剂在开刀一样。内脏和骨头取出来后,痛苦仍然未了;送到巿场去卖,任由顾客选择,或肥或瘦、或前腿、后腿的,随着顾客的意思被慢慢地切成一块块。
因为我们(动物)对身体特别执着,并不是被杀死断气后神识就离开,你们吃的猪肉中,都还残留一些猪的神识,所以你们吃猪的任何一块肉,猪都是有感觉的,「不仅如此,拿到家里有的用煮,有的用炒,凡是把猪肉剁得愈碎或煮的时间愈长,猪就愈痛苦。更残忍的是,把猪肉做成火腿,大把的盐渗入皮肉内,再经过日晒、风吹,这种痛苦必须受到人们完全把火腿吃完为止。还有一种苦是,当猪肉煮好之后放在桌子上,有的人嫌太油腻,就用嘴把上面一层油吹开,此时猪肉因受水纹震动,又烫又痛!
「如果一只猪有二十人买去,就得等二十人全部吃完了,猪的痛苦才结束。我不知做了几世的猪,数都数不清了;如今每当想到以前做猪时,仍会胆破心惊,本来阎罗王还要判我这一世再做猪,我一听赶快拔腿就跑,判官很快的抓起一把猪毛往我背后丢来,不信你们看看。」果然他背部有一撮猪毛。
他接着又说:「你们不要以为这一撮猪毛没什么了不起。要知道猪的毛细孔很粗,每到夏天天气热,毛孔里就会生虫,想抓痒又不敢,因为我不敢随便脱衣服,这种滋味实在很难受,这就是做猪的果报。
我的正报未了,所以现在虽为人身,亦须受种种的苦。奉劝在座的年轻人知道杀业的果报后,就不要再吃众生肉;现在吃多少,将来就要还多少。吃十只就要还十次,吃二十只就得还二十次!」
董太太回去以后,就将所见所闻告诉先生,董先生很有善根,听完后就立即表示,从今以后什么肉都不吃了。因为吃猪变猪,吃鸡变鸡,吃鱼变鱼。所以他们夫妇俩在二十几岁时就开始吃素,一直到现在已六十几岁了。
诗云:
「千百年来碗里羹,冤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
为了维持社会的安宁,为了消除过去世所累积的杀业,为了避免将来临终往生时,被吾人今世所杀、所食之众生藉机来扰乱吾人的神识,甚至于为其牵引而堕入叁恶道(地狱、饿鬼、畜生)受苦,大家最好必须要戒杀茹素。
【备注】
董正之,名正,字以行。辽宁省沈阳市人,清宣统二年(一九一〇年)出生于沈阳郊区的农村家庭。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正之与舒婉芬女士结婚,婉芬是满族人,爲皇族近支,亦笃信佛教。婚后夫妇发愿持斋素食,俨然人间净侣。
一九四七年,在东北参选立法委员当选,一九四八年五月进入立法院。一九四九年冬,随立法院自广州撤煺台湾。
正之出身于佛教家庭,自幼即笃信佛教。一九四七年,他于参选立法委员时,曾佛前焚香发愿:「如果当选,侧身立院,必以护持叁宝、昌隆佛法爲重。以期庇佑国家,安定社会。」当选后,担任立法委员四十余年,他对在佛前发下的愿言奉行不渝。
一九八九年夏季,赴美国开会并作专题演讲。返国后则体力日衰,延至十月之后,病情加重,不进饮食,于十二月九日安详逝世,享年八十岁。临终之前,嘱咐家人,不发讣文、不收奠仪。家人一一遵办,未敢或违。
文章摘自:《煮云法师开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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