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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30 18: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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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有性”观所强调的万物与人类的一切平等,归根到底是佛教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否定,要人类扬弃自我高尚的自身优越感,尊重生命万物。正如日本学者阿部正雄所指出的,佛教提倡“无我”,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将人放置于与万物同一层面之上,这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性解释,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环境的重要思想。
3.“因果报应”的劝善戒恶观
佛教倡导的因果报应论,即业报轮回观念,以为决定众生生死流转的动因在于“业”,这个“业”就是包含功德与过失在内的行为或作为,“业”之不同,所得果报也不一样。受报时间分为现报、生报和后报三种。佛教宣扬无论是人类还是动植物死后都要转生,决定来世转为何物的因素是前世的“业”。转世的范围不出天道、人间、阿修罗、畜生、饿鬼与地狱六道。这一世生在这一道,下一世可能生在另一道,但总是在这六道里轮回不止,如同车轮一般地运转,故称之为六道轮回。六道中,天道、人间、阿修罗为“善趣道”,是比较好的转生之处,而畜生、饿鬼、地狱则为“恶趣道”,是下等受罪的投生处。如果平生多行不端必遭恶报,东晋名僧慧远在《明报应论》说:“失行相推,祸福相袭,恶积而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所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是也。
源于“因果报应”的劝善戒恶观,认为那些不怜爱众生、屠炭生灵者,死后要坠入地狱、备受折磨之苦,旨在借机劝人多行善事、尊爱生命以遭厚报。其中所蕴含的对自然、对人类多行不义必遭报应的哲理,并不无科学道理,是佛教对社会、对自然发展轨迹长期观察之所得,对环境保护启迪尤大。
二、佛教的环境保护实践
本于“出世间”的理念,佛教各种清规戒律中,都有许多保护环境、戒杀生的戒律,体现了佛教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环境的关爱。佛教徒遵照教义规章,约束自己的日常起居,与“经济主义”号召的无限消费所不同的是,他们开展了广泛的生态型生活。《觉海慈航》中所描述的佛家弟子生活图景便是这种生活的实录:不贪求、戒杀素食、生活节俭、亲近自然、少欲知足、心怀慈悲……;另一方面,僧侣既要割断人缘,静心休养,又离不开人间香火,欲割不断。为图生存,佛寺除了接受皇家赏赐、各阶层人士的施舍及出租土地外,还要依靠募化钱财来增加经济收入。为吸引善男信女朝山进香,募得更多钱财,寺僧得留意经营所在地环境,植树造林,耸殿宇,修道桥,改善接待环境。
佛教徒所开展的一系列以“护生”为主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主要表现在“戒杀生”、素食、放生、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等几个方面。
1.“戒杀生”、放生、素食
佛教视一切众生皆为佛,故不忍互相残杀,永沉恶道。所以,《大智度论》说:“一切佛法中,慈悲为大。”佛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救世主的化身,慈悲是佛教道德观的内核。因而在佛教戒律中,无论是五戒、八戒,还是十戒,其第一戒都是“戒杀生”,就是戕杀生灵。“不杀生”的戒律规定, 成为约束佛教徒的第一大戒。《大智度论》以为诸罪当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在“戒杀生”的生灵中,当然包括动物在内。凡杀伐动物,以为未杀之前,均谓是畜,已杀之后,方知是佛。是知杀生,不殊杀佛,即非佛现,亦未来佛,因而戒杀动物。更何况佛教认为人的身体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形成,大自然对人类有天覆地载和养育之恩,对万事万物应怀抱感恩之心,不能无度的占有、挥霍,更不得滥杀、妄杀,应从“善”出发,倍加珍惜。在万物有性、怜爱众生观念驱使下,佛教徒多怀菩萨心肠,普度众生,泛爱万物,珍爱自然、怜爱生命成了佛教徒的神圣使命。
缘起佛教慈悲精神设立的“放生池”、“放生会”,则是佛教发起,由全社会善男信女参加的善待生命、戒杀护生、维护生态平衡的善举。作为由戒杀、素食发展而来的放生活动,包括建造“放生池”、设立“放生会”,是佛教崇尚生命的又一举措。所谓放生,就是赎买被捕的鸟兽鱼鳖等动物, 将其放回江河、山野之中, 使其重获自由新生。为此,许多寺庙通常在庙门外设有“放生池”,作为象征性放生活动的主要场所。设立“放生池”在历史上曾经受到朝廷的直接关注,如唐肃宗曾在乾元二年(公元759 年) 下诏,决定在山南道、剑南道、荆南道、浙江道等地设置放生池。宋真宗在天禧元年(1017 年) 敕令天下重修放生池。放生当然不仅仅是佛教徒之所为,而是要天下人都参与其中。“若一人一生不杀,则所活生命无算,况由一人以至十百千万人”。[6]为了实现全社会的放生热潮,凡遇重大佛教节日活动,寺庙都要举办“放生会”,通过这样的专门活动形成全社会怜爱生命、热爱自然的风尚。
与“戒杀生”、放生相伴的是素食主义。《楞伽经》说:“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7]不食肉类,便以素食为主。南朝佛教徒梁武帝萧衍根据佛教禁止杀生的规定,首倡茹素,禁止僧人喝酒食肉,并在汉族僧尼中普遍推广。素食以植物为主要饮食材料,成为汉传佛教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表征,是佛教徒“护生”的具体行为,也是惜福观念的主要体现之一。对此,爱因斯坦给予充分的肯定:没有什么能够比素食更能改善人的健康和增加人在地球上的生存机会,素食对人体自身与环境保护有着崇高的意义。研究表明,为满足一个肉食者所需的土地,大约是满足奶蛋素食者所需土地的六点五倍,更是纯素食者需求的二十五倍;供应肉食者食物所耗费的水量,是奶蛋素食者耗水的三点三倍,是纯素食者用水的十三倍之多。
2.植树造林,种花莳草
《阿弥陀经》等佛经中所描绘的西方极乐世界,是人与自然十分和谐的空间,在这个“极乐世界,净佛土中”,处处有香气芬馥的宝树莲花,有弥满八功德水的七妙宝池,有音曲和雅的伎乐,有增益身心健康的花雨,有妙风清徐,有奇妙可爱的杂色众鸟。这种虚拟的世界,佛界弟子在现实中无法领略。为了弥补这样的缺撼,佛教庙宇院址选择力求以此为蓝本,多建在风景绝佳处,成为世俗之外的桃源世界。尤其是唐以后,禅宗兴盛,僧侣更是喜欢结庐于幽境胜地。据《楞伽师资记》载,有弟子问禅宗五祖弘忍:“学道何故不向城邑聚落,要在山居?”忍答曰:“大厦之材,本出幽谷,不向人间有也,以远离人故,不被刀斧损斫,——长成大物后,乃堪为栋梁之用。故知栖神幽谷,远避器尘,养性山中,长辞俗事,目前无物,心自安宁,从此道树花开,禅林果出也。” 由此,名蓝古刹多位于清佳处,或居峰顶,或嵌岩阿,珍楼宝阁,玉函金相,以起人归依之心。
“松桧老依云里寺,楼台深锁洞中天”(处默《题栖霞寺僧房》)美丽的图景离不开佛徒的艰辛努力。许多名山在佛教未进驻之前,荒烟蔓草,豺狼当道,佛教进驻后,开始了持续的植树造林活动,使得佛寺所在地区树木森森,茂密郁然。据《高僧传·昙摩密多传》载,北魏初年,高僧昙摩密多来到敦煌,“于闲旷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开园百里” 。“峨眉天下秀”,从唐代开始,就有僧人在峨眉山广植树木,培植风景。王维的“山行本无雨,空翠湿人衣”是对当时环境的真实写照。据《峨眉山志》记载,明万历年间,有楚山、性一、德心三禅师发愿在洪椿坪一带培植檀林,他们以《华严经》中的字数为准,一字一树,精心栽植。峨眉山白龙洞地带一片茂密的森林,则是清嘉庆年间别传禅师几十年艰苦奋斗的结果。据《别传禅师塔铭》载,别传种植松、柏、杉、楠十万八千株,至今还存活有四百余株高大的楠树。五台山由僧人栽植管护的林地达6万余亩,密菁深林,俨然绿色海洋。
在优美的山水大环境中,寺庙更是被装扮得如同仙境一般。“山寺门前多古松,溪行欲到已闻钟”(怀素《宿静林寺》)无论僻居深山,还是地处闹市,佛寺多是古木参天,花草如茵。《洛阳伽蓝记》说北魏城内的法云寺、景林寺,“花果蔚茂,芳草蔓合,嘉木被庭”,“嘉树夹牖,芳杜匝阶”。不仅如此,许多佛寺还在旁侧大兴土木营建园林,苏州西园寺、扬州大明寺西园等皆为著名的寺院园林。其间,林木葱郁,鸟语花香,如唐诗人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所描绘的常熟破山寺园林: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皆寂,惟闻钟磬音。
寺院园林既可愉悦僧侣,使之心境与环境浑然一体,静心修行,专心功课,同时,也是佛寺招引俗界香客的旅游吸引物之一。
3.佛徒对山林环境的保护
佛教徒不仅绿化、美化寺院及其所在的山山水水,而且承担起保护周边广大地区绿化的责任,竭力保护寺观附近的山水古迹。
佛教徒制止滥砍滥伐山林行为的记载不绝于书。《南传大藏经》“长部”中有告诫“不应采伐如是等诸种之种子与诸种之树木”之记载,这当然是从尊重植物、种子的尊严出发而采取的行为。津门蓟县盘山诸寺为卫护好盘山胜境,曾于清康熙年间制定《合山公议规约引》,告诫大家应该竭力维护山林环境,保护林木:
天下名山,惟僧居多,是在远尘离俗,一意精修,实非罔利争讼之地,逞凶角胜之场也。僧既以山为栖止,山实赖僧以栽培,盖观山林之盛衰,抑以卜僧众之贤否。况我盘山,毓灵钟秀,献巧色奇,为神京之翊卫,乃祝釐之名区,更宜保护,非他山比。前承当道慨免柴需,永禁砍伐,外护之意至矣尽矣!而其间不无希图微利,投身幽谷,以伐山鬻树为活计者,若不共出规约以齐之,抑何以起世人之信心,全山林之盛气也哉?而今而后凡我同山共住之人,各宜恪守清规,谨遵禁示,庶不负出家学好之初心,宰官洪护之胜意也!条陈于后:砍伐树木,伤损山林盛气者,公摈。妄兴词讼者,公摈。潜匿匪人,菴居剃度者,公摈。侮慢师长,欺压邻舍者,公摈。以上四款,务要遵行,一有违犯,依约公摈不贷。[8]
僧人对于山林的保护,也有来之于政府号令的。盘山有松数以百万计,但一些地棍串同匪僧,“竟将数百年古木恣意盗砍,得价分肥”,《盘山志》载,有司以为盘山为畿左名山,皇帝不时行幸,而“树木最宜丰茂,以壮崇观”,便责令有关寺僧,“务须不时在山巡查,如有前项棍徒,串同僧人,仍将树木盗砍者,立即扭禀该地方官,……决不轻贷”。
苏州灵岩山屡受石工之厄,对此行径,除了极少数地方官员加以制止外,只有山僧予以干涉。明弘治时书法家吴宽游灵岩,亲眼目睹山僧“戒凿石”,并“种松满山”,以为是“滋山之复兴”,而赋诗庆幸。[9]苏州尧峰山,也“因人多采石,山无完肤,主僧为护山计,构筑护山亭”。[10]
对于佛徒们在山林环境培植保护方面的所作所为,清学者潘耒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在《灵峰寺修造疏》中说:
从来宝刹多在名山,非僧之好占山以居也。山非僧不能开,非僧不能守。……奇峰秀壑,见者无不称佳,而一宿再宿,则望望然去,能买山而隐者几人乎?惟僧之于山也,荒者能辟之,险者能夷之,诛茅以居,传诸其徒,世世守之。[11]
三、结语
宗教因为自身的追求与生存,能自觉并教导世人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如泰勒所指出的:“各宗教群体,不论是一神或多神的信仰,皆按其神明或上帝的训令,叫人类爱护并关怀世上的一切野外生物,这在伦理中的理想世界是完全可能的。在一种神秘主义中,把人类理智的最高状态,理解为与自然世界共在的境界,也与尊重自然的道德态度协调。”[12]在我国传统文化中, 佛教缘起理论、戒杀护生戒条,与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道教崇尚自然、回归自然理念等一道,从理论上、实践上都对生态及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当现代工业浪潮日益吞噬着地球与人类自身时, 佛教的生态环境伦理与实践将给人类减弱或消除生态危机以更多有益的启迪。正如1993 年8月28 日至9 月4 日在美国芝加哥发表《世界宗教议会大会宣言》指出的: “宗教并不能解决世界上的环境、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然而, 宗教可以提供单靠经济计划、政治纲领或法律条款不能得到的东西: 即内在取向的改变, 整个心态的改变, 人的心灵的改变, 以及从一种错误的途径向一种新的生命方向的改变。”[13]因而认识并研究包括佛教在内的宗教环境伦理观,对今天保护生态环境有着积极的理论指导意义。也正因此,环境哲学家罗尔斯顿以为佛教所内含的环境保护思想可以帮助现代社会建立一门环境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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