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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8 18: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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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此题本身就是想误导你进入一个错误的逻辑思维过程.</p><p>计算三个人最初付款总额的方法应该是:客店老板的实际收入+所退还客人金额+服务生私贪的金额(既<strong>25+3+2=30),</strong>而3*9+2=29与此并无相干.通过下面一个例子大家便可理解.</p><p>例:假如老板不是退了5元而是6元,且服务生按每人2元如数退还给三个人,那么,要是按那样的算法岂不差了6元吗?(<strong>3*8+0=24</strong>)</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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