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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玫瑰茶≯

现在的社区成这个样子了,物是人非,成灌水乐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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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12: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暗月的看法我同意

还有,楼主说不用证明自己的能力,没有意义,但是那些暗月所说的人也用这种话来搪塞大家,那还怎么分的清是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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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13:4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龙 于 2008-3-2 12:56 发表
暗月的看法我同意

还有,楼主说不用证明自己的能力,没有意义,但是那些暗月所说的人也用这种话来搪塞大家,那还怎么分的清是非能力

这就点看论坛的力度了
还有就是   群众的眼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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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15: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我注册的时候不用审核的

不过论坛确实都是"小孩子"居多

我24了,不知道楼主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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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 17: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论坛是06年7月1日正式成立的

而LZ所说的两年  那是多久以前?

我再解释下,因为我们论坛在刚成立不久(7月1日以前)就被黑了

所以以前的ID都没有了   并不是论坛本身的问题

有没有能力不是自己说了算

第一现场的版主仍然不是普通人可以担当的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  没有任何特殊的能力

但是这个世界上普通人还是大多数吧..

而且  就算你有能力,你不展现出来  别人还是不知道的吧

我只是跟你解释一些事情   如果言语有些不当的地方还请你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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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15:4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玫瑰茶 ?

名字很熟悉的说,  帖子我已阅


说的不错   语气重了些...    嘿嘿,能力需要证明的话  要死人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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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21: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话很有道理,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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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13: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国外回来的就是不一样,这语气,这神态……
大圣,这里庙小,您去其他地方待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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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17: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o :o :o 元老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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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8 16: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楼主我有点小小的崇拜你、
两年前得ID可能是你好久没上了 所以当作灵异ID清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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