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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一位女士双腿跪地、脖子卡在路边交通防护栏后没有挣扎迹象的视频引起网友关注。据目击者介绍,女子怀有身孕,事发时无人陪伴。(2016年3月30日中国网)
一条“一尸三命!孕妇卡护栏身亡”的标题上头条,刺伤了无数人的眼睛,一组现场图片更是叫人痛心!因为有媒体曝光,近年来交通护栏伤人、致人死亡案件时有发生。
■2010年时,江苏南通市一名满头白发的老奶奶,早上8时许左右,被发现脖子卡在大润发超市门前的护栏上,姿势保持着双膝下跪、双手下垂,已经气绝多时,他瘦削的身材让人看了相当不舍。警方研判,老奶奶应该是心脏病发作,突然晕倒。
■2013年10月22日,北京市一名老奶奶的头部卡在公车站旁护栏,当时她口吐白沫,旁人也不敢伸出援手,最后窒息身亡。女子的死因是否跟脖子卡在护栏有关?后续并未有媒体披露。
■2015年4月,北京一名2岁女童因为好玩,竟将头直接伸进护栏缝隙内,结果卡住动弹不得,所幸后来平安获救。
■2015年8月,北京一名60多岁男子头部卡在广安门公车站东侧护栏,警方和救护人员赶抵时,老先生已经明显死亡。据目击者指出,事发当时老先生正在等车,但不知道为何突然晕倒,结果脖子就顺势卡在护栏内。
而“交通护栏‘吃人’,谁之过?从江苏老奶奶遇难后就被问起,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声音从我们耳边吹过。“这是小概率,是偶发事件”,也就是说这样的事件不代表普遍性,正是“小概率”和“偶发”作祟,“痛定思痛”后,人们只停留在“关注”,并未在整改方面做出实质性的推进。
“一尸三命”发生后,记者采访了相关企业,据一家生产交通防护栏的企业负责人介绍,对于如何设计防护栏,国家并无统一标准,“国家标准只是对材质、钢筋的直径有要求,对具体怎么设计没有要求。”如何制作,都是多年来业内约定俗成的。至于间距规格,则是按照用户需求而定的,缝隙越小价格越高。生产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吃人”护栏得以安装使用根源在于国家标准的缺失。
事实上,关于护栏的标准也不是无迹可寻,住建部曾在2011年8月通过了《住宅设计规范》,对阳台护栏间距做了明确规定,即护栏间距应该在11厘米以内。也就是说,11厘米内,才不会造成成人和儿童由于头部伸出而引发的危险。但是,在北京2012年公布的《公路护栏设置规范》中,并没有对护栏缝隙提出明确标准。北京既是如此,其他地方也不会好到哪去。
随着城市的发展交通护栏必不可少,从第一起护栏“吃人”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就该意识到,护栏除了“护”还存在危险的可能,随着老年化到来,护栏越来越多成为老年人行走、站立辅助设施,对此有网友提出:“应该在护栏处警示:‘护栏危险,请勿随意倚靠’”有想法总比不思考强,但是这样的建议实在不太靠谱,有人说:“危险井盖已经让我们感觉到危险无处不在,现在有警示护栏也有危险,我们今后出门真不知道先迈哪条腿了。”
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规矩的制定往往是滞后的,但是从“吃人”护栏事件发生后,我们相关部门是否真的上心,有针对性加以整改或制定标准?没有!这恰恰反映出我们城市管理的短板,这是城市管理者的态度问题。试问:灭了“吃人”护栏真的有那么难吗?
“一尸三命”的惨痛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护栏“升级”刻不容缓,而制定《交通护栏标准》更是当务之急,并对现有的护栏,特别是那些间隙大于11厘米的护栏进行全面补救或整改。
那么城市管理者此时究竟该做些什么?
■首先制定出标准,这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因为完全可将《住宅设计规范》中的护栏标准的部分套用在《道路交通护栏》中,别再以调研为借口拖延时间了。
■其次责任到市,责任到区,责任到片,责任道街,迅速整改间隙大于11厘米的护栏。
■并且要在网站和媒体公示:工作流程,时间表,责任人以及整改方案。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笔者并非让城市管理者过于难堪,而是因为有太多“吃人”护栏无时不刻都在跃跃欲试准备着“吞噬”生命。这事等不得,更不能再“研究研究”!别小看了护栏,有时它同样也是在考验城市管理者是否有担当,真的有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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