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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o0臸噂寶oО

一个提议..希望大家一起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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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2 00: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层地狱 的帖子

其实只要是需要帮助的人和事都可以列出来。
          大家有钱可以出钱,没钱可以帮助宣传,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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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0: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考虑成立“灵隐岛爱心基金会”,集中一些钱物捐赠给一些偏远的、不受关注的弱势群体,至于那些报纸新闻上报道的,其实会有很多人去关注他们,一些大的企业、公司出手都很阔绰,因为他们正好炒作,而我们更好的选择不是给那些人锦上添花,而是给没有受到关注的人雪中送炭。

这个想法我一直都有,而且一度付诸于实践,但一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很高兴大家都有这种想法,我们可以一起做点事情,集中网站上所有有爱心的会员的力量,可以只是捐助几个失血儿童,也可以帮一些小学校建一个小图书馆,等等,相信不难。

可以长期募集资金,然后集中使用,同时不定期搞一些活动,比如倡导灵隐岛人人捐赠一本书,然后集中起来,一起以灵隐岛的名义捐赠给西部某些小学校。

晴川个人非常支持这种想法,置顶一段时间,希望大家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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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11: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不管困难在哪里,灵隐天使会降临!!!!!
“灵隐岛爱心基金会”的爱心一定会放大到全国各地,一寸光阴一寸金,别想太多了,赶快行动走出第一步吧,早点成立就可以早点帮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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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2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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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2 23: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提议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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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05: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帖,不是灌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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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12: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设立基金会还是很难的~不如大家以后募捐的时候都署灵隐岛的名字,也算是表达一下对灵隐的喜爱之情吧~或者就像前面几位说的,岛里可以定期做一些活动来号召大家募捐一些实物,譬如书籍,学习用具之类的,再由岛里把它捐助出去~
但捐助也要看能力,我不赞成没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去捐助,比如学校让学生......总之不要让自己成为等待捐助的对象,这样才能去帮助别人~
具体实施还要靠大家想办法,大家要是都能参与进来我看这事能成~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说的不对之处请大家海涵。

[ 本帖最后由 两把菜叶 于 2007-12-13 13: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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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3 22: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这种事可不容易呀,强力支持版主.希望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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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16: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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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16: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提议很不错,我赞同。
到时候我也会尽自己的力量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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