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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dvgek

基督教——圣经词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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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的名号


  圣经中对耶稣的名字和称号有十多个。有的是祂的自称,有的是人对祂的尊称;更有从旧约先知预言中对这位未来救世主的称谓。每一个名号都有特殊的意义,表彰出耶稣某一方面的特性。今把主要的五个名号,都是我们基督徒常听的,逐一解释。使我们在应用耶稣的名号时,有深一层的认识。
  一、耶稣(Jesus)这希伯来名字在新约中是用希腊文拼出来的。希伯来文原来的拼音应当是约书亚(Joshua)或是何西亚(Hoshea)。这名字的意思是“拯救”。内含的意义,正如马太1:21“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在当时的犹太人中,“耶稣”是个普通的人名。正如今日的西班牙或南美洲男人,不少用耶稣为自己的名字。我们的主耶稣降世为人,就用了人的普通名字。让人感受到,祂确是人们中的一个,与一般人有相同的人性。同时也告诉人,祂来到世间,是为要拯救世人。
  二、基督(Christ)“耶稣”是人名,“基督”是身份。在犹太人的传统中,“基督”(是希腊文)就是他们一直盼望的“弥赛亚”(是希伯来文)。在旧约中,弥赛亚的意思是受膏者,是指在以色列人中受膏作君王或祭司的(也包括先知)。他们都是神的仆人,领导百姓敬拜事奉神。然而,对当时的犹太人,“弥赛亚”是位神应许的君王,大卫的后裔,会领导犹太人脱离外邦人的欺压而重享大卫时代的太平。这果然是太过天真的想法,事实上,这位基督会先受苦害,然后要得胜一切恶势力,成为万王之王。使凡信祂的。无论何国何民,都能进入祂所设立的天国,同操王权。
  三、人子(Son of Man)旧约先知但以理以西结都曾用“人子”自称,以表明自己所具有的只是卑微的身份。福音书中记载耶稣这样自称,特别是在论到未世基督再临时,耶稣受苦钉死时,耶稣道成肉身前的属天身份,以及论耶稣人性的几节经文等四种情况下提到的。这种表达法,在表面上是类同古时先知的谦称,实际上却含有耶稣自称是神所差来的弥赛亚的身份。这可以从当时犹太人对耶稣自称人子而作的反应中意识得到的。可见古时先知自称人子是具有预表耶稣的意义。耶稣自称人子,不只是个谦称,而是说明祂是道成肉身,降世为人的救世主。
  四、神的儿子(Son of God)在旧约中神称自己的选民以色列人为神的儿子,当然是指这百姓为神所治理的。在新约中耶稣被称为神的儿子,是表达弥赛亚的身份。但在新约书信中更说明祂是联于三位一体的真神。所以,我们基督徒所认识的耶稣是联于三位一体的神。祂不单到世上来表彰神的慈爱、神的救赎,也要在我们身上显明神的权柄神的能力。因为祂是神的儿子。
  五、主(Lord)在旧约里不单是尊重神的称呼,也是避免直接用耶和华的名字的称谓。在新约中也是用来尊称耶稣,同时也表示耶稣对跟随祂的门徒是有权威的。主耶稣是基督徒的主,我们是祂仆人。我们愿意跟随祂、顺服祂、遵照祂的旨意行。祂在我们心里作主,引领我们。祂是我们生命的主。





基督是主


  我们称耶稣基督为主,是一件很习惯的事了。也知道这样的称呼确是从圣经上来的。可是,我们是否知道,圣经称耶稣为“主”,实在是从五个不同的字翻译过来的。换句话说,我们以耶稣为我们的“主”,具有五个不同的含义。是的,祂是我们的主,独一的主。不过·在五种不同的情况之下,我们当以五种不同层面来认祂为主。
  一、先生、师傅(Master-teacher)基督是一位教导我们的师傅,我们是祂的门生(disciples)。基督以神的道教导我们,我们就全心学习祂的真理和教训。一个犹太人的教师在学生身上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学生必须听从教师一切的指导;按照教师严格的教训,学习功课、学习思想、学习做工、学习做人的道理。撒玛利亚妇人一听到耶稣提起活水,就即刻口称耶稣为先生,谦卑的求耶稣指导。我们既是耶稣的门徒,就当在做基督徒的道理上,以耶稣为主。
  二、夫子、拉比(Leader)基督是一位引导我们的领袖,我们是跟随祂的人(followers)。祂为我们接着祂美好的道途引领我们,使我们跟着祂的脚踪行。因为祂的智慧和先见远超过我们的小聪明,我们就尊重祂,称祂为夫子。虽有时不大明白祂带领的路线,但信祂一定会带我们来到一个超乎所求所望的目的地。我们既肯跟从耶稣,就当以耶稣为决定我们前途和方向的主。
  三、总管、监督(Chief-Superintendent)基督是一位监管我们的首领,我们是祂的属下(Subjects)。我们一切的事奉工作,都当按祂的心意进行。正如头与身子的关系;我们当与经管我们的,尽量配搭合作,随时愿意为祂作成祂所策划的事工。真象古代大家庭里的好管家,忠心耿耿的,完成主人交付祂的一切大小事情。我们既在耶稣基督的经理之下,就当以耶稣为我们处理各样事工的主。
  四、主人(Lord)基督是我们的主人,按照古罗马的传统,我们就是祂的奴仆(Slaves)奴仆原是个极卑贱的人,没有自己的主意,惟有听从主人的命令,依照主人的主张行事。我们虽已脱离了罪的辖制,是个自由身;然而我们却甘心作基督的奴仆,听从祂的吩咐,作成祂所命定的一切事工。今天我们肯不肯以一个完全听从耶稣的仆人的地位,来称呼耶稣为主。
  五、物主、业主(Owner)基督重价把我们买了来,我们就成为属于基督的物业(property)。原来,神创造了天地,祂是天地的主宰;一切被造的,包括我们人,都是属于祂的。祂既拥有我们——正象大户人家所拥有的大小器皿——祂会要求我们,成为圣洁,以合祂的心意,被祂所用。当然,主人心爱的一件器皿,一定为主人所器重。主人不但会使用,也会小心保护。所以在主耶稣手中,必不致损伤。因耶稣是一位看重我们又能善用我们的主。
  感谢耶稣基督,因为祂是我们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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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卫的子孙


  耶稣不单是弥赛亚,在新约中也常称为“大卫的子孙”(Son of David)。为什么祂一定要属于大卫的后裔呢?
  早在亚伯拉罕的时代。神就应许亚伯拉罕说:“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创十七:6)这也是圣经第一次预言:以色列民要立国立王,而弥赛亚就要以这样的君王的身份,向人类显现。到摩西临终前,神再一次提示以色列百姓:他们在迦南地立足后,若要立王治国,就当立合神心意的人为王,就是敬畏神,遵守律法,服侍众民,以神治国的(申十七:14-20)。基于这一个原则,耶和华就在扫罗王失败之际,命撒母耳去膏大卫为以色列人的王(撒上十六:1-3)。察看人内心的耶和华,深悉大卫是个合祂心意的人选。大卫敬畏神、遵守律法、效忠国家、服事人民的模式,就肯定了自古以来弥赛亚的形象。当大卫正式登上王位,而且从政行事,确实以神的心意为准。耶和华就启示大卫说:“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七:16)。这个应许中“永远”的意识,就奠定了“弥赛亚为大卫王的后裔”的预言。从此以后,列代众先知的预言中,论到等候一位救世主弥赛亚。即是指大卫的一位后裔,而不是什么自天而降的天神,所以先知们就直接称祂为“大卫”(耶卅:9),或称为“大卫的苗裔”(branch 耶卅三:15)。神既与大卫立了誓约,就以大卫为复兴以色列的模式。因此,大卫王位的观念也联系到弥赛亚的政治性。不过,旧约先知对弥赛亚预言的重心,仍然是属宗教信仰性质的。新旧两约中间的四百年,犹太人要在希腊罗马的铁蹄下争取政治及信仰上的独立自由,就不得不紧紧抓注“大卫王式的弥赛亚”(Davi-dic Messiah),来作一种富有政治色彩的宗教信仰。提高民族主义的意识,以求民族的自由生存。这种观念直接影响到耶稣时代的犹太教,甚至影响到使徒时代初期教会的发展。
  新约里的弥赛亚观始于耶稣基督的家谱。马太福音开始就说:(按原文的次序勉强重译)“这一部家谱,就是属于耶稣基督的,祂是大卫的子孙,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太一:1)这是声明,耶稣的资格能满足成为弥赛亚的要求。路加福音的家谱也具有同样的含义。天使报喜讯给马利亚:“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主神要把祂祖大卫的位给祂。”(路一:31-82)这是自古以来犹太女子所盼望的大福,如今临到马利亚。她反复思想后就明白她所受的孕是位继承大卫王位的弥赛亚。在耶稣生平中。当时的宗教领袖都承认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只是他们不肯相信耶稣就是这位弥赛亚。然而,当时平民中肯信的,确实把耶稣放在弥赛亚的地位上。那瞎眼的在耶稣后面大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吧”,当然是弥赛亚的代称。迎候耶稣进入耶路撒冷城的群众,高呼和散那时,确实期望耶稣能立刻成立弥赛亚国度,恢复大卫王朝。最后,耶稣被犹太人弃绝,被钉在十字架上。还称她为“犹太人的王”,这是讽刺祂以大卫子孙的地位自称为弥赛亚。保罗在罗马书一开始,就论到所传的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一:3)。约翰在启示录中更指明耶稣是“犹太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启五:5,廿二:16)。这些都极清楚地提醒犹太信徒,他们所信的耶稣基督,因是大卫的后裔,就完全符合犹太人长久所盼望的弥赛亚。
  从圣经各处的记载,耶稣是基督是弥赛亚,也确实是大卫的子孙,对我们今日非犹太人的信徒,也具有莫大的意义。
  第一,耶稣是王的身份——祂就是神启示亚伯拉罕和摩西的君王。祂的王权是永远的。我们接受耶稣基督的人,主耶稣就住在我们心里,作主作王。祂会引导保护,秉公行义。在将来的国度里,我们要与祂同操王权,直到永远。
  第二,基督的神性与人性——祂是神,是神所差来救赎世人的救世主弥赛亚。然而祂必须降世成为人的样式。这样祂能体恤人的软弱,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
  第三,神的应许必定应验——耶和华向大卫的应许,又借众先知继续预言。这位“大卫的子孙”,终于在耶稣身上获得应验了。并且“弥赛亚为王”,也必应验在上帝永远的国度里




神的能力


  “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紧接着神够用的恩典,就是彰显在人软弱上的神的能力。新约圣经原来的文字指“能力”[dounamis=dynamics]是极其强烈的动能。甚至在英文的观念里,是强烈得能产生炸药dynamite或制成发电机dynamo。
  先是在福音书中,称神为大有能力的权能者(路一:48;可十四:62),在她凡事都能(太十九:26;路十八:27)甚至能叫人从死里活过来(可十二:24)。福音书及启示录也提到神在末后的日子要胜过魔鬼,消灭地上的恶势力(太十二:29;路十:19;启十三:2)。主要得胜,且永远坐在宝座上为王。当耶稣尚在地上时,祂所讲的话都是充满能力的,祂可以用话语来医病赶鬼行神迹。在犹太人足足证明祂就是弥赛亚;对我们来说,祂确实是罪人的中保。虽然当时的犹太人不肯接纳祂、反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但祂第二次再临的时候,却将展示出更大的能力(太廿四:30)。祂会带着极大的荣耀,同众天使圣徒,在号筒吹响中,将神的国大有能力的降临(可九:1)。
  既有了这样一位大有能力的主耶稣,难怪保罗喜欢夸自己的软弱。他认为这样可以叫“基督的能力复庇我”(林后十二:9)。事实上,这个在新约中用了一百十八次的dounamis,保罗书信就囊括了极大部份。保罗先从反方面说明:人本身并无能力去讨神喜悦或遵守律法的(罗八:7),反而使自己陷于罪中(林前十五:56)。然而,凡相信这位复活救主的人,主就从他们显出浩大的能力(弗一:19)。靠着这与基督的爱相系的能力,我们可以发出胜利的呼声:“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面对世人任何艰苦逼害,宇宙中一切生死权能,我们都有余了(罗八:35-39)。保罗又常把这能力与圣灵联接一起。因圣灵在地上代表这位已经进入荣耀的基督。原来富有知识智慧的保罗,向最讲究才学的哥林多人说:祂讲道不是用高言大智,而是借着圣灵的大能(林前二:4)。事实上,智慧和知识只能叫讲道的人表达一篇精美的讲章(an elegantsermon),惟有圣灵充满的主的仆人,才真能传出一篇大有能力的讯息(a dynamic message)。
  按人的想法,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是最软弱的:其实,林后十三:4清楚地刻画出另一幅图画:“祂因软弱被钉在十字架上,却因神的大能仍活着”。十字架虽否定了人的力量,但这位从死里复活的主,却把神的大能,活了出来,叫我们信从祂的人都能靠着祂复活的大能,击败自己无法胜过的死亡,以致与祂一同活着,且有能力活到永永远远。这样的胜利,可以叫我相信“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3)。原来,基督加在我们身上的力量,是要叫我们坚固。既得坚固,我们就有责任去扶持弟兄的软弱(罗十五:1)。接纳他们,象基督已经接纳了我们一样。然而我们当认清:力量的源头既从基督来的,我们就不敢随便滥用神的能力,去达成自己的私意。为此,神的能力是要彰显神的荣耀。我们活在地上,也是要将神的能力活出来,把荣耀归给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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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的形象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27
  创世记第一章廿六及廿七节告诉我们,神造人是照着神的形象(image)造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若是指我们人的样式就是神的样式,那么神也是有头有眼有手有脚的吗?或是说:亚当被造时确是象神,但现在的人类败坏了,都不象神了!那么现今人类的样式与当初的亚当不同了吗?或是说:这形象是指属灵方面,不是指肉体。那么当初神造亚当是造了个灵体吗?这几种讲法,好象都不太合理。
  到底什么是神的形象呢,圣经中每提到“神的形象”(image of God=lmago Dei)就用来解释“人的本性”(human nature)。换句话说:人性在本质上是属于神的形象的。在创世记第一章的记载里,叫我们能认识,人生的几个基本观念: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第一,人的创造远超过一般受造之物。人与其他任何动物在本质上在价值上完全不同。因为惟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第二,人是个有灵魂的活人。人里头有灵(Spirit),这灵是能直接与神相交的;人能敬拜神,能认识神。而且人的灵是永存不朽的(immortal)。第三,神把人放在祂所造的世界中,赐人有超然的权柄与能力,叫人可以管理(dominion over)这世上其他受造之物。
  所以从创世记的记载里确实叫我们看到神造人原本的心意。人的确具有神的形象。无论是人外面的表现和内里的质素,确实是将神的形象显示了出来。可是人犯罪堕落了。人既吃了神吩咐不可吃的果实,必须承受公义的审判,就是“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死”使“神的形象”遭受破坏。犯了罪的人不再象当初被造时的人的本性,具有那种完整的神的形象。人就不能再享有神的形象原来所附的特权,也不能再随时与神相交,更不能再全权统管被造之物了。人失去了神的荣光;人明亮的眼睛所看见的只是自己赤身露体。最后,人被赶出伊甸园,人要劳碌,人会死亡。
  现在人需要什么?需要救赎!需要神亲自救赎,来得回神的形象!
  耶稣基督来到人世间、完成了神救赎罪人的功夫。凡信祂名的人,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什么是永生?怎样才是一个得永生的“人”?
  当人犯了罪,人就失去了神的形象,不再具有那种属灵、公义、圣洁、永存的天性。然而,他仍然是个“人”(是象神而不似走兽的)因此,人里头还是具有理性,具有道德。不过这种优良的人性,已经彼自己的罪性所遮掩,所利用,使自己理性的判断和道德的价值,毫无准则,随环境而浮动;甚至以别人所指所说的,来定估自己的看法想法。当人获得耶稣基督的救赎,得回了神的形象,就成了“新造的人”。人就重新回复了与神交通的功能,且以神为准则,来表达他的理性和意志。在新约中称一个得永生的人为“新造的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西三:10)“有真理的仁义(公义)和圣洁”(弗四:24)。很明显的,这新造的人是具有神的形象的。雅各书三:9也论到,具有神形象的人应有的尊严和威望。换句话说:失去了“神的形象”的罪人,只有借着基督的救赎,才能使人回复到神创造时人原有的样式,就是具有“神的形象”的人。
  今天你我基督徒,确实与世人不同。既然罪得赦免,有了作神儿女的权柄,也就满有神的形象。应当把神放在我们生命中的真理、公义、圣洁、尊严反射出来,叫世人从我们身上看见神。这样,我们就真是神的形象了。





乐意奉献


  “乐意奉献”一直是今日教会告诉会友不可轻忽的一种责任。事实上,每一个信徒都知道,他既已受洗加入了教会,就应该在读经祷告聚会崇拜见证奉献上忠心。华人特别懂得送礼的规矩,有些庆典集会,人虽不一定要到,“礼”必须送达。抱这种观念的会友,虽不常去教会礼拜,但每月必设法送钱到教会去。使教会了解,自己尚不致与教会脱节。为了避免会友误会,讲台上也少讲奉献的经文。于是信徒对奉献的真理实在懂得太少。只知道“乐意奉献”这样一个口号。
  首先要明白的:“奉献金钱”是一种”礼物”。礼物是白白送呈的。在圣经中这叫做恩惠(Grace)。恩惠的礼物必是出于爱心的。正如耶稣基督是上帝赐给人的礼物,借此显明神的恩典和祂的大爱。所以金钱的奉献是信徒对神恩惠大爱的回报。应当是信徒的“乐意奉献”。
  圣经也清楚表明:金钱的奉献是品质(qual-ity)重于数量(quantity)。马利亚献上了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耶稣所称赞的是她的爱心和信心,借以改正门徒对这瓶香膏表面价值的谬论。耶稣也曾称赞一个奉献两个小钱的寡妇,因她把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所以奉献的心意和态度。在神的眼光中,远超过奉献的数量。然而香膏的昂贵又全部倾倒以及两个钱占有寡妇拥有的总值,也确实说明了数量本身的重要。因为数量能启示品质的优越性。
  “奉献金钱”的真理原出于旧约律法中的献祭。人到神面前来敬拜神的时候,献祭是极其重要的一个项目。当时的以色列人献上祭物来赎罪、来感恩、来祈求、来亲近神,正如今日教会崇拜聚会中的祈祷、读经、赞美、奉献一样。唯一与旧约祭礼不同的,就是我们今天不再以金钱的奉献来赎罪。因为赎罪的功夫已经由主耶稣独自担当完成了。凡信主耶稣的都已获赦罪之恩。现今为了主在救恩上和日常生活上所赐予我们的,我们可以以物质金钱的奉献来感恩。我们也可以为教会或某种圣工上特殊的需要,以感恩的心而尽力奉献,以使主所爱的人或属主的事工得获好处具有进展。既然是为了感恩,那么金钱的奉献应当是崇拜中的一个重要的部份。无论用什么方式,只要公众能以崇拜的心灵来献上金钱以表达他们的感恩,都应当是正确的。
  最后,“金钱的奉献”是信徒的特权。换句话说:惟有已经接受主耶稣而有主生命的信徒才有资格奉献金钱。我们天上的神是创造万有的,祂原不缺少金钱。同时在我们的信仰里,也不需要为来世积聚功德或财物。所以任何人不能用金钱去讨好天上的神,也不必用金钱为自己的来世打算。为这缘故,与基督的生命没有关系的人,就没有奉献金钱的必要。因此在崇拜聚会中往往在收取奉献前,主席在台上会宣布说:“凡不了解奉献的未信朋友,请不必奉献”。事实上,未信的人根本就没有“奉献”任何财物的权利。
  奉献既出于爱神的心,为感谢神对我们的爱和看顾。我们就当存感恩的心,欢欢喜喜地,运用神给我们这样的特权,向祂摆上我们的乐意奉献。



怜悯


  中国人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对一些可怜悲哀不幸的事,人人都会有一种“心有所不忍”的感受。尤其是华人,情比理更受重视,往往为了人情交情而表达感情同情,无论表达得合理不合理,都会受人褒扬。不过,我们基督徒应当学效主耶稣,祂在世上并不滥表私情。圣经中常说祂,“怜悯人”,或“动了慈心”。英文译作have compassion。
  圣经辞典告诉我们,“怜悯”就是“由于爱心的关怀而促成一种怜恤的感触”。这字的原文,无论在旧约和新约中,都是以动物的内脏或人体的胎位和肚腹来比喻怜悯或同情。中文可译作一个人的心肠(正如手足指弟兄,胃口指食欲)。约壹三:17说明:“凡有神的爱的人,必会因怜悯人而尽自己所能,用行动来帮助别人的需要。”由此可知:“怜悯”(一)必须以神的爱为基础;(二)又必须有行动来表现;(三)也一定有一个人或一件事作为接受的对象。
  因主耶稣在地上要彰显这位满有怜悯的父神,祂那种弥赛亚的怜悯(Messianic Compas-sion)在好几件事上向世人表明出来了。当祂看到流散遍祂的百姓,没有真正上帝的话来培养教导,只是听文士法利赛人的一些传统教条,“如同羊没有牧人”就怜悯他们(太九:36)。祂之所以用五饼二鱼叫五千人吃饱,又用七饼几条鱼叫四千人吃饱,都是当地面对这大群饥渴慕义的群众,以怜悯他们缺乏喂养的心,使他们得以饱足。祂对身患疾病心理伤痛的人:如长麻疯的病人(可一:41)、两个在路上喊叫的瞎子(太廿十:34)、和拿因城门外为少年独子出殡的寡妇(路七:13),主耶稣都以怜悯的心,治好病人,叫死人活过来;以致把喜乐和盼望带回给需要的人们。从耶稣所讲述的比喻中:一个主人对欠他债无法偿还的仆人(太十八:27)、慈父对一个回头的浪子(路十五:20)、以及好撒玛利亚人对路旁的伤者(路十:33),都活画出耶稣基督倾倒自己的生命力量时间财物,助人渡过人生的紧要关头。这里显明主耶稣自己的性格,也描述出诗人对耶和华的传真——“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诗一Ο三:13)。
  保罗具有能够深切体会耶稣基督怜悯人的心肠。为了曾经得罪主人腓利门的一个奴仆阿尼西母,因从保罗得着基督的生命而确实悔改,且愿意回到他主人腓利门手下去;保罗写信给腓利门。首先称颂这位富有信心爱心的腓利门,保罗从肺腑心肠里生出快乐和满足来,同时也要求腓利门肯以保罗能怜悯人的心,来接纳这个曾经得罪他而逃亡在外的奴仆阿尼西母。虽按当时的罗马法,这仆人可以被打死,除非主人有足够的慈心,肯收留这奴仆(门七,十,十二)。在这短短的书笺中,保罗竟三次用“怜悯”这个字,可见保罗爱人和关怀人的慈心。
  无可否认,今天的基督徒实在缺乏怜悯人的心,在待人接物中,一味要求公正,还求上帝亲自作适当的“报应”,免得自己吃亏,为什么我门不能学象保罗,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把神的爱作为基础,切切实实地以行动表达主耶稣怜悯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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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足


  心理分析学家认为:一个人的欲望达到满足,他一切的问题就都解决了;他也就成为一个正常的人。可惜,我们都知道,人的欲望是从来没法满足的。
  圣经中有一个字,中文常译作“知足”,英文可译作be content或self-sufficient。在新约中,以动词的方式用过十一次,当名词和形容词用,只在保罗书信中出现过三次(林后九:8;提前六:6;腓四:11)。
  圣经中论到“知足”是指:“所需要的东西已经足够了。”好象聪明童女灯中预备的油是足够的(太廿五:9);或几两银子能买的饼给五千人吃是不够的(约六:7)。对一个基督徒来讲,在他生命的深处,常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因此他能领悟到:凡人所拥有的,无论是人事财物,都是主所赐的;如此,人就能产生心满意足的感受。正如经上指录:“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六:8);又“要以自己所有的为足”(来十三:5)
  如果我相信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神所赐的,一颗敬畏神的心必自然而生。我会俯伏在神施恩座前,称颂神、赞美神、虔诚敬拜祂。这样,从我敬虔的心灵里,必能深深地领会到神里面的知足。提前六:6称:“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大利就是最大的收获(greatest gain),最高的利益。一个属神的人,外形具有敬畏神的态度,内心满有知足,他在这世上还贪图什么利益呢?
  由此可见,在知足里,一个基督徒对他的天父既产生了绝对的信赖(with full confidence and trust),就当然不会为他地上的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一个比麻雀或野花更贵重的“天父儿女”,神岂不把一切所需用的都赐给他吗?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知足呢?(太六:25一34)
  使徒保罗更进一步的操练自己无论在什么的物质景况里,都可以知足(腓四:11f)。不论是贫贱、丰富、饱足、饥饿、有余、缺乏、对他都毫无影响。他的知足决不受外界物质多寡、肉体苦乐的限制,却在乎内心从神那里来的力量。所以他接着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甚至,对自己曾三次求主挪开而仍留在身上的那根刺,都被看为是神使他知足的恩典(Sufficient is the grace for me)(林后十二:9)。事实上,确有不少患上绝症而身体痛楚万分的基督徒病人,从他们深邃的信心所产生出内心的知足,就能在面颊间流露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喜乐。这也许是表达在基督里“知足常乐”的最高峰。这样的人才真够资格“夸自己的软弱”
  有一天,耶稣的门徒腓力自作聪明的表达一个崇高伟大的理想:“求主将天父显给我们看一看,我们就知足了”(约十四:8)。想不到主耶稣非但没有称赞这样热诚属灵的要求,反倒指正腓力观念的偏差:“……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天父了”。换句话说:一个真正“看见”耶稣的人,当是个知足的人,因为他确实认识天上的真神。
  但愿这位加恩惠给你们的神,使你们凡事常常知足,能行各样的善事。(林后九:8)



悟性


  保罗向哥林多教会论到说方言的事,他认为方言祷告只是人的灵祷告,对自己的悟性就毫无作用。所以在祷告唱诗时,都必定要用灵,同时也要用悟性。尤其在会众前,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比说万句方言更强(林前十四:14-19)。这里保罗所提到的悟性,到底是指什么?其实,悟性这个名词在新约中用过廿四次,当作动词又用十四次。不过中文圣经却译作好些同义的其他词汇(英文也译作mind或understanding)。
  广泛的来讲:悟性是在人里面的一种机能,使人能产生智力;透过自己的理智思考,对所意识到的某些事和人,能够了解明白,且能有智慧地达成以人性道德为准的判断。正如保罗认为当时哥林多教会在集会时说方言,就没有能把神赐的说话达到别人的理智,以致别人都无法明白神所要传的话。这种听了不能明白的声音,在集会中,非但不能帮助会众,还可能因表达方言的个人性及情感性而制造出难以控制的场面。复活的主耶稣曾在地上告诉门徒有关摩西和先知的话会应验在自己身上,但门徒必须先明白圣经所记载的这些古代预言。“于是耶稣开他们的心窍”(路廿四:45)。当门徒的“心窍”(悟性)开通了,他们就真能运用神所赐的智力,来作理智的思考,甚至能判明是非。这样,门徒们对圣经的话会更深入更正确的领悟。
  当一位基督徒把一个真理想通了,他就会表达出一个坚定的立场,支持他所明白的真理。这种悟性的表现,中文圣经译为“一心一意”或“心志”。记得保罗劝哥林多教会“不可分党,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一:10)。每当教会渐渐扩大,人才增多就意见纷纭。若分了党派就更严重。由于满足某些人一时的情感意气,就彼此对立。若肯以理性认真深思,必能用悟性下个结论:何不“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呢?当人还没有信耶稣前,意气行事可以越闹越凶,那是“从前行为上的旧人”因私欲的迷惑越变越坏。但信主以后,主既赐下新的生命,就当使“心志(悟性)改换一新”(弗四:23)。以致思想意念彻底的革新,成为一个新人。
  当然,一个基督徒的悟性,不只是普通人的心思意念而已。我们的一举一动、行事为人,都蒙圣灵的引导。使我们立志行事都有神在我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所以我们尽管可以放心,如果我们每天愿意过交託的生活,圣灵就常在我们的心思意念中指示我们。怪不得属灵的人能看透万事,因为基督已把他自己的心意(悟性)放在我们的悟性里了(林前二:15-16)。




听从与顺服


  保罗在以弗所书第六章一开始就命令做儿女的要听从父母,接着又提到做仆人的要听从肉身的主人,好象听从基督一样。很清楚的,我们站在神儿女的地位上,以神为我们的父亲,或站在仆人的地位上:以基督为我们的主,我们都要采取听从的态度。
  儿女为什么要听从父母呢?因为儿女无能无知,惟有听从父母而行,才能正确才有安全。正如过马路的时候,儿女必须完全听从父母的指示,才能安全走过马路。仆人听从主人也是如此;因仆人不知该作什么事,惟有听从主人的吩咐,才能把主人家中的事按主人的意思完成。
  “听从”这个字是从“听”而来。在旧约里,当神讲话,人就当听,并该服从。实在说来,“听”是思想过程中的先头部份;当神的话临到人,人就先听,然后以服从作为他向神的反应。在新约中,保罗以耶稣基督为听从的模范。基督取了人的样式,甘心谦卑的听从,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他的听从就与亚当的悖逆遥遥相对,以致使在亚当里堕落的人都可因信基督而得称为义(罗五:19)。希伯来书也提到同样的意念:耶稣基督因所受的苦难,学会了顺从,就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8-9)。保罗认为基督的权威既高过人的理性,人就应当凭信心听从祂。事实上所有的信徒都是“顺命的儿女”(彼前一:14),一生一世听从主跟随祂。再进一层,保罗也要求信徒听从保罗,因为听从神的必听从神的仆人,也进而听从神仆人所传的信息。
  保罗在以弗所第五章最后一段说:作妻子的要凡事顺服丈夫;这显然与仆人听从主人的态度不同了。妻女所以会顺服丈夫,是因丈夫是妻子的头(保罗也特别注明,这也正是教会与基督的关系)。丈夫既作了妻子的头,他就得爱他的妻子。就如头爱护身子一般。妻子的顺服也就在丈夫这样的爱顾、体恤、保护下,成为必然的现象。
  “顺服”是从“治权”或“管理”这个意思来的。任何一个握有治权或管理人事的,都盼望受治或受管的人会顺服。所以一个能治理的长官或政府,决不会用高压手段强迫压制部下或人民,反求力得人民的爱护拥戴,以获得最高的治理效果。同样的道理,作丈夫的所以能得顺服的妻子,是因丈夫先爱顾妻子,无微不至的为妻子着想。正如字典告诉我们,“顺服”是具有自愿降服甘心依从的意思。十二岁的耶稣,在圣殿与教师们畅论神国的事后,顺服父母的指示,随同父母回家去(路二:51),因为他父母以爱心来寻找他。又如一个受主人善待的仆人,甘愿顺服他的主人(彼前二:18),甚至有时主人乖僻一点,也肯以同样的态度领受。
  “顺服”与“听从”是不相同的。然而圣经教训我们跟随基督的人,不但要顺服祂,而且也要听从祂。我们甘愿顺服依从主的治理,是因先爱我们。在祂的爱里,为我们舍身流血,拯救我们。我们听从祂的吩咐和命令,因为祂是无所不知的神,知道我们当怎样行,才能达到最大的益处。
  你愿意听从主的吩咐吗?
  你愿意服从主的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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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意更新


  每个人都盼望自己一天比一天更建康、更快乐、更聪敏、更丰盛。基督徒更盼望自己生命更长进、爱主更深。人对己具有一定更新的要求。凡懂得追求更新的人,是肯上进、肯克服困难、肯勤劳勉力、以致能达成自己的愿望,进入更高的境界,享受应得的成就。我们的神也喜悦信祂的人能在地上不断长进、长大、而至长成。
  “更新”这个名词的英文即是RENEWAL,包括革新、复兴、再生、重新开始等含义。在新圣经中记载了四次至五次。中文的罗马书十二:1-2译作“心意更新而变化”,以弗所书四:20-24译作“将心志改换一新而且穿上新人”,歌罗西书三:5-10是“穿上新人而在知识上渐渐更新”,哥林多后书四:7-16是述说“内心一天新似一天”的必要性。这些经节的译文指出基督徒更新的一条路线,也说明了基督徒为什么要求更新。
  第一,根据上述以弗所书及歌罗西的经文:基本上,我们是要脱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从前我们在私欲虚谎中过着放纵的日子。现今却因学习认识基督而接受了真理的知识,自己的“心志”(the spirit of mind)就越发更新,充份表现出生的形象。其实这形象就是神起初造的人。人原来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因犯罪后就远离了这形象。现今,真理使人回复造时的美境里,就此成为新造的人了。
  第二、哥林多后书告诉我们:面对世界的各种冲击、基督徒应当增强内心的力量,使自己在生活上日日更新心。这世界对爱主的基督徒是具有敌意和压力的,真如当年耶稣基督所面对的十字架的道路。我们处在四面楚歌的环境里,必须逆流而上。外在的形体,久经冲击,也因此渐渐损毁。而我们内里的人(the inner man)却在基督耶稣里得重新建立。就象保罗那样说:我是“不被困住”、“不至死亡”的。我的生活可以一天新似一天。
  第三,到了罗马书十二章,灵性不断增长而愿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活祭献给神的基督徒,切实愿意清楚明白神的旨意,行在其中,可以讨神的喜悦。于是,基督徒就不肯受这世代潮流的牢笼(conformed),而竭力在思想观念上更新而变化(transformed)。一个人在思想意志感情等心理机能上,有了改革性的转变,从世俗的潮流里脱颖而出,他就能行在善良纯全可喜悦的神的旨意。
  最后,提多书三:5,保罗提醒我们,虽然人要在思想意愿上有所准备,但达成更新的原动力乃是圣灵。圣灵使我们悔罪改过接受耶稣为救主,又使我们继续不断地认识真理,我们就得着生命的更新。圣灵又给我们内在的力量,可以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使我们的日子如何,力量也如何。这样,我们就得着生命的更新。圣灵又帮助我们脱离世界的范畴,使我们的心思意念理性感情都转向神的旨意。如此,我们又得着心灵的更新。基督徒靠着圣灵的能力,踏上生命生活心灵更新的路途,就一定是一天新似一天的,直到见主荣面。




忘记背后努力面前


  大家都很熟悉,保罗在腓立比书所说的:当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但有时我们把这段经文应用得太拢统,就没有好好地想一想,到底保罗要我们忘记什么?又怎样才能忘记?
  一个熟知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希腊本土教会——腓立比教会——保罗很自然的应用运动场上赛跑的普通常识来描述追求长进的基督徒当有的态度。“忘记背后努力面前,向着标杆直跑”是每个运动员及观赏运动会的人都能明瞭的。没有任何一个参加赛跑的运动员能成功的达到目标,若是他不能忘记背后已发生的事件或过去激动他的思念。这些事件或思念会增加他的负担,拖累他可能达到的成功了。
  保罗在腓立比书已经说明了:那先前与我有益的,如今当作有损的;他又把万事看作粪土。一个悔改得救的人,以前曾以赌博、饮酒、财利、名望、自私、虚谎为宝贵的。现今因信基督的缘故,都看作有损的而遗留到背后去了。但对一个已经得救的基督徒来讲,又应该忘记什么呢?
  一,不可停滞在过去的失败里。人生有不少失败的经验,这些往往是既痛苦又难忘的。每想起这类失败的事件,就感到非常灰心,畏惧不前。怪不得有人年纪轻轻就充满自卑心理。虽经常装得泰然,心中却内疚不已,更惧怕再次遭失败的打击。其实我们相信,主耶稣在十架上的成就,早为我把过去的失败勾销了。现在应当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主,凡事都能作。为什么还要自卑,还要惧怕呢?我们已没有理由再停滞在过去的失败里了!
  二,不可留恋于过去的成功上。失败果然难忘,成功更加难忘。为在成功上徘徊,原是回味无穷的。每当忆起一些成功的事件,就愈觉得自己并不比人差,甚至觉得上帝对我的祝福也比别人多些。这样的自我陶醉必然产生自傲与偏见,根本就不再有努力向前的必要了。事实上神恩待我们每-个属祂的人,我们一切所遭遇的,无论成败,都是为了叫我们做个更成功更成熟的基督徒。
  一个进修会的最后一天,热烈的见证会使我这个年青的学生也一定要站起来数算主的恩典。最后我顺口脱出一句话:“圣经叫我们忘记背后,其实我们不应当忘记背后。”当时我是指背后那么多的主的恩典。会后我给牧师大骂一顿,说我解经文违反圣经。那时我知道不该那样解经,但我内心并不觉得我错了。现在我明白了,主不是叫我们不纪念主的恩典,而是要我们不可停滞在过去的主恩中自我陶醉。甚至以此自傲,叫人看见我过去的成功而光彩自己。反当谨慎,求主保守,奔那摆在前面的路程,以到达标竿,得着神在基督里所以得着我的。因此我们数算神过去在我们身上的恩典,是为了叫我们能努力面前。直到完成基督所托付我们的——标竿。




耶和华的后悔


  “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都是恶。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创六:6)。
  “耶和华的话临到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撒上十五:10-11)。
  “尼尼微人信服神,各人回头离开所行的恶道……于是神察看他们的行为……就后悔不把所说的灾祸降于他们了。”(拿三:5-10)。
  我们都知道:后悔的原因,是人定意行一件事,却没有预料到产生那样一个恶果。总觉得自己不能再让事情如此发展下去,于是要改变方针,作反方向的行事。这样的后悔,对人来讲是无可厚非的。虽然人会尽可能向好的方面进行,但人心莫测,事情的发展也很难预料。对自己所做成的事,感到后悔,有时确难避免。然而对深识人心且预知万事的耶和华来说,行了事要后悔是讲不过去的,也是不合逻辑的。我们既深信神是无所不知的,虽然我们口里不敢批评,但心里想一定是明知故犯了。
  耶和华到底为什么会后悔?
  在旧约中,“后悔”(希伯来文读做niham,英文译作repent or relent)共出现约有卅五到四十次左右。绝大多数是指耶和华神的后悔,或耶和华神既定了意就决不后悔(撒上十五:29;诗一一Ο:4;耶四:28等)。当我们读了不少经节,提到耶和华神定意决心,并且还会发誓,祂是从不后悔的。再屡次读到耶和华神确实后悔而且回心转意的经文。更觉得这些是无法接纳的矛盾。当然,我们相信圣经记载神的话都是对的。那么,我们对“神的后悔”的误解,到底在哪里呢?
  虽然说:“后悔”这名词在旧约中不是指个人从罪恶中转回。但每当论到耶和华的后悔时,并不能与人的罪完全无关。我们的神是公义的,祂不能毫无止境的发出祂的慈悲怜悯。尤其是人容让罪恶放纵时,神就得接着祂一贯的正义,施行祂的刑罚。对于这样的原则,神从来也不反悔的。可是,我们的神同时也是慈爱的。祂并不乐意处罚人,祂的心常为人的罪恶而忧伤。愿意人人得救不愿一个人沉沦。因此,神最大的心愿,就是人不要犯罪。旧约的律法就是这个作用。事实上,律法只是说明了人无法不犯罪。人的罪是已经定了。于是在旧约里,神只有另一个心愿,就是人肯信靠耶和华神的能力,听从神借着先知所传的道,从罪恶的道路上,回转过来。这样,神就有理由向人赐下特别的恩惠,不将所定的灾罚降于人身上。这就是旧约圣经中记载的“耶和华的后悔”。
  细看新约时代的我们,原来还不都是该死的罪人。但神却因我们信从耶稣基督及所传的真道,以至蒙神赐予救恩,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与旧约时代因耶和华的后悔而蒙恩惠,在原则上是完全一样的。
  加尔文认为:神是从不会后悔的。神对人所施行的是恒常不变的。当人在事情的进行中有了转变,就觉得神也转变了。一条船逆风而上时觉得很不顺利。当它掉转方向以后,就觉得行驶顺了。其实,风的方向始终没有转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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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忍耐


  —般人对自己不满意往往认为自己情绪不够稳定,而且没有办法自我控制,基督徒则下意识地,在不同场中要求自己忍耐。认为作基督徒应有忍耐的个性,可是往往误解了忍耐的真义。
  基督徒以为忍耐是不应暴燥、不应发怒;而且要常常面带笑容,但内心却相当痛苦、闷纳,常弄到自己有点麻木。其实这不是忍耐只是压制,是逃避现实的表现。这样压制下去,把不愿意的东西留在心里,只会给鬼留地步,产生生理上的病态。一旦压制不往时,便会产生暴怒,大发脾气。或有人经常受别人欺压,最终产生自卑自弃的心理,弄到身体出毛病,产生胃病,心脏病,甚至精神病。
  这样的忍耐其实只是一种忍气吞声,把所忍的东西硬压下去。就如把气体不断压入瓶子里,最终瓶子会爆炸或者会穿洞而漏气。
  许多基督徒用忍耐做借口把事情推托,不敢面对自我、生活、情绪。对待自己非常苛刻,还要装成天使的模样,内心却得不到释放。
  新约圣经提到忍耐有四个层面:
  (一)基督徒向人所表达忍耐。文译作LONG SUFFERING。其实神对人就用这一种宽容和忍耐的心。又如保罗劝提摩太“当用百般的忍耐教训劝勉人”才能赢得人心,才能使真道传扬。这种忍耐的基础是爱心,因为爱是恒久忍耐的。忍耐也是主耶稣的属性之一。能忍耐地包容罪人,但并不容纳罪恶。正如主耶稣接纳一个被众人带来的犯罪妇人,但却告诉她,从今以后不可再犯罪。又在浪子的比喻里,把作父亲的爱,表现出一种完整的忍耐。圣灵所结的果子有忍耐,凡重生得救的信徒都会自然地流露忍耐的属性,象树自然地结果子一般。
  (二)基督徒应付事情的忍耐,英文圣经译作ENDURANCE或STEADFASTNESS“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再成老练有盼望,甚至不至于羞愧,所以基督徒可以在患难中欢喜。当信徒在患难失意中,可以从主得安慰、生忍耐。例如约伯在患难中所生的忍耐,也能赐给我们如此的忍耐,可以效法基督忍受一切艰苦,而且还站立得稳。
  (三)基督徒无论对人对事应有宽恕赦免的态度,英文译作TOLERANCE或FOREBEARANCE。正如主耶稣能以忍耐的心来宽客人先前所犯的罪。别人反对我们的信仰,我们也得宽恕他们的愚妄,因他们不认识主,对信心不足的信徒,也当以忍耐的心帮助他们走上正途。在事奉上与人意见不合的时候,不可争竞,要存心忍耐,不是表现自己好胜,而是使所事奉的工作做得更好。还有一点,忍耐和赦常连在一起,能忍耐FOREBEAR,就能赦免FORRGIVE,直到完全忘记FORGET。
  (四)靠圣灵在属灵的事上要有忍耐,又要恒切,正如祷告代求要恒切,时常信心不停止,这是神所喜悦的。




谦卑与自卑


  基督徒为达成圣经的教训,要表达自己的谦卑,就常说自己什么都不行,结果失去了基督徒应有的喜乐,内心感到万分委屈苦闷,好象自己总是低人一等。
  有时心理学家认为“自卑”是人对自己真实的缺憾或想象的缺憾,产生一种复杂的情绪上的感受。把这种复杂的情绪压制下去,就形成自卑感。形成自卑的原因有下面几种:
  (一)事实上自己确实有不如人的地方,就如智力比人低,人又长得矮。
  (二)以为自己不如人以致轻看自己。就如有人以为学历低,一定是被人看不起的。
  (三)在信仰上受人再三压迫,便怀疑自己,又怀疑信仰的价值,这种压迫感进而形成自卑。
  (四)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失败的经验。例如一连数次考TOEFL都失败。
  (五)罪疚感,例如扫罗王难过自己追杀大卫的行动,又如欠人家债未还,便逃避接触任何人。
  (六)家贫或职位低就怕别人讥笑。
  (七)过份受别人偏护,觉得样样事情不能自己作主,一定要别人帮助才行。
  (八)自我压制,感觉自己常受欺负,又不敢声张或反抗。
  (九)不自量力,什么都要跟人争个高低,就怕自己输给别人。
  形成自卑的主要因素,是缺乏安全感,就是圣经中的“平安”。事实上,圣经里没有用过“自卑”一词,在中文圣经中译作“自卑”一词,是指“自我谦卑”或“谦卑自己”。在圣经中,法利赛人高抬自己,很明显的是自卑的表达。
  自卑和谦卑的矛盾,在乎人对价值的不同看法。谦卑的人不是把一件事情从外表上来决定它的价值,真正的价值是要看事情的内容是否实在,是否有力量。个人如果觉得逃避现实比面对现实的价值较高的话,那么他虽具有能力,却不愿意付出代价来面对事实,那就是说一个人虽有力量,但他看不见付出力量的价值,就不肯把能力表达出来。于是自卑的人就自愿留在不恰当的性格和行动里生活。然而,谦卑的人肯接纳自己的长处,也了解自己的短处。他一方面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算不得什么,另一方面知道神给他恩典能力是够他用的,因此他便尽自己的本份,完成神所给予他的托付。基督徒应有的谦卑立场:
  (一) 真正认识自己在神面前的价值与其他肢体配搭,又按神给他的能力,顺服神的带领,完成神的托付,以此表达自己的价值,不致于躲藏起来什么也不干。
  (二)靠主的能力,改正自己的过错,克服自己的软弱,靠神刚强起来。故此不跟别人争大,不被人轻看。
  (三)能建立准确的自我意识。不再为各样事情忧虑。
  正常的基督徒不必自卑,凡能谦卑的基督徒,神必叫他升高。因谦卑的人能够:第一,认识真我。第二,晓得如何倚靠神。第三,明白神给他的恩典和能力。第四,负责任建立自己,等候神在他身上完成自己的美意。凡能这样荣耀神的必满有喜乐,必不自卑。



恩赐与才干


  有人说他有讲道的恩赐,医病、说方言的恩赐,讲故事、唱歌的恩赐,算帐理事的恩赐,到底这些都是恩赐吗?其实,在不信的人中,也有晓得唱、弹、讲、算的。神也给他们恩赐么?究竟恩赐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在基督徒的圈子里都喜欢讲恩赐和表现恩赐,更有羡慕恩赐的心理。在这重视物质享受,专讲名利地位的时代里,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愈来愈尖锐,惟有一些拥有特别才干的人,才能够出人头地,从中取利。在教会中处事为人也免不了染上这种风气。信徒在据有事奉的职位时,都希望在众人面前证明自己并不比人差,并且更想办法要显露一下自己的恩赐。甚至还会把圣经盖起来,自己制造一些作为,美其名称之为“恩赐”,这样,恩赐与才干究竟有什么分别?才干是什么呢?
  (一)从心里角度看,这是在某一种或某几种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上,具有一种天赋的倾向。加上自己的兴趣与学习,以致有极优良的表现。
  (二)在圣经里主曾用分银子的比喻,说明是各人的才干,分不同数量的银子,这表明人的才干确有高低之分。
  (三)在日常生活中,才干往往指某人有音乐天才,理财有道,待人接物方面很能干。在社会里,才干本身没有好与坏之分,但要看表现出来后,对社会能有好的还是坏的影响。例如一个人可用他开锁的才能用来打开误锁了的门;但也可以私下打开别人的保险柜。才干的用处:1.流露自己的才华。2.使别人看得起自己。3.满足自己的兴趣。4.在某些事上作出特殊的贡献。5. 对别人有好或坏的影响。6. 自己得益处。
  才干并不局限在信徒中,任何人的表现能超过一般人的成就。便可称他为有才干的人。
  “恩赐”这名词特别在圣经用到,它的字根是从“恩典”而来。所以恩赐可以说是神白白赐给人的特殊的能力。旧约没有提过恩赐。新约除在彼得书信用过一次外,其余多记载在保罗书信中有十六次之多,林前十二章,罗马书十二章,以弗所书四章,专记载恩赐的种类。
  恩赐的特征是:
  (一) 是神白白赐予的。(二)只有具有神生命的徒才有。(三)人所领受的恩赐不同。(四)可能冷落失用,但若能在神面前谦卑,可再次挑旺运用。
  恩赐的运用:
  (一)对人当彼此服侍,对神当作个好管家来归荣耀于神。(彼前四:1O)
  (二)不可轻忽,要殷勤使用。(提前四:14-15)
  (三)装备信徒建立教会。(弗四:12)
  然而,恩赐必须要有爱心,否则怎样好的运用,对神的事工是没有价值的。(林前13章)
  一般人不易分辨才干与恩赐,常混为一谈。因为才干与恩赐有其共同点。
  (一)都是天赋的,超过人自己能力所能控制
  (二)有优越性,都比一般人的标准高一点。
  (三)各人具有不同性质和内容的才干或恩赐。
  (四)对别人都能产生影响作用。
  (五)经过操练都会愈来愈进步。
  然而,恩赐与才干仍有分别。
  (一)恩赐从神来,才干是从人的遗传而来。
  (二)恩赐是属天的,才干是属世的。
  (三)恩赐用作事奉神,才干是表达个人的兴趣和特长。
  (四)恩赐有道德性和责任感,才干则不一定要对人负责任。
  (五)恩赐有爱心,才干就不管有没有爱心。
  我们要认识自己有什么才干,接着用祈祷及奉献心志把自己的才干能力献给主,放在主的手中为主所用。当我一切交主手中,主就赐恩给我们。因此我们所做的便有能力,能荣耀神,能服侍人,我们这样做,神就透过我们的才干,将祂所给我们的恩赐运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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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18 21: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动与冲动


  为了要决定一件事,一件重要的事,基督徒们就很想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出于圣灵的感动,抑或只是自己在思想和心理上的冲动。这想法是怎样形成的呢?尤其是有奉献心志的年轻信徒常提出什么是神的旨意。一旦遇到升学、求职、婚姻对象、搬迁等事。因他们想若早知道真是神的旨意,便自觉万无一失了。其实遵行追求神的旨意是信徒该有的态度,不过,当听到前辈问起是否清楚神的旨意?或又听别人作见证说:神对他们说话或他们又如何跟神对话,便觉得要明白神的旨意是一种很超然的经验。相比之下就觉得自己缺乏这种经验,便是落后,于是就想尽办法要找捷径得此经验。
  有的信徒觉得若能遵行神的旨意,便会百事顺利,所遇到的每个问题都会做到恰到好处。但事实上在遵行神旨意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困难,遭遇失败后便会产生自卑恐惧的心理。担心自己当初的决定可能只是思想上的冲动。人若能遵行神的旨意就好象获得了最后准确的答案,可以很稳妥的向目的地前进,但自己不会受到任何亏损而达成目的,而且还具有称心如意、稳扎稳打的安全感。
  如果不是自己的冲动便一定是圣灵的感动了,这话对吗?先看看什么叫做冲动:
  (一)一般来讲,冲动是感情上的激动,或是突然来临的欲望和冲击,或是拥有雄厚兴致的推动力。
  (二)分析心理学家就认为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并不需要理性思考,甚至不一定受周围的刺激来说出这种动力的起因,只是本能性的要求达成自己的欲望。
  (三)病理学家认为冲动是一种刺激,激动人的思想使人采取行动。这刺激可能是客观的。换句话说是从周围环境事物来的,也可能是个人心理和生理产生一主观意识,有时在事前都来不及作任何思考和判断。因此所产生的这种行动往往会有矛盾甚至不切实际,还会表达与本性并不一定相配的行为,弄到事后后悔不已。
  (四)另一种心理学的立场认为,人是有理性有思想的。冲动的产生一定经过三个步骤。
  (1)人内心的确有个目标(无论是有意或无意的)帮助人决定了一个动向。
  (2)采取行动时一定有个感觉。
  (3)行动的发生就知道这行动所达成的后果。
  (4)圣经没有直接对冲动作什么解释,但有不少实例,如扫罗王是个十分冲动的人,他对付大卫,对付自己儿子约拿单的态度。约书亚进迦南后有一群装扮成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基遍人,约书亚很受激动的与他们立约,以致违背了神的命令。
  中文圣经提及“感动”一词的地方很少,哥林多后书所提的圣灵感动原意是指圣灵与人之间的交通。加拉大书二章八节所讲被圣灵感动原意指倚靠圣灵。
  英文圣经常把圣灵感动译成WORK,ATWORK 。即是说有神的能力能从人里面发出来。其他经文加以弗所书三章廿节,腓立比书二章十三节,歌罗西书一章廿九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十三节都是指神的灵在人心里“运行”。因此,“感动”是神的灵或神的道在信徒心中起了一种很有能力的行动,这行动产生的效果能彰显神的作为及荣耀神。因此,圣灵要在一个人身上产生感动,就必须影响这个人的“心”,就是他的人格和心态。
  所以圣灵感动不会含有血气行事,也不会叫人犯罪,更不至于跟圣经真理相违反。而是绝对的顺服神,接受祂的带领。在圣灵感动过程中,人会按照神所赐的能力通过自己的意识,领受神各方面的恩待。让我们立志(思想判断)行事(动作行为),都有神在我们心里运行(感动),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



自由


  基督徒常感觉有许多的事在世人看来很平常也无所谓,但基督徒必须避免不做。这样,就增加很多限制,失去很多自由,值得吗?一般认为自由就是不受捆绑,不要约束,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别人都不应该干涉和妨碍。不但在行动上是释放的,在心理上也不应受任何压制。什么事都可由一个清白的良心和轻松的清意行事,随时达成个人要求达成的目的。若受人反对或拦阻时,便应当应用个人的自由权加以反击及反抗。因个人的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只要个人在应该的权力里,不妨碍人,不得罪和拦阻别人的自由,就不应该受别人的限制,剥削了个人的自由。所以,反抗也是属于个人自由权的一部分。
  根据以上的思想,可以看出这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由。是自作主张的自由。那是自主而不是自由。这一种自主,在表面上包含了自由意志的理论,然而这仍是心理上的一种自我中心,原来自由意志观念是指人有自由去表达个人的意志。人可以对自己能掌握的任何情况,加以选择。而这选择你完全不受个人意识中不能控制的因素所影响。
  有的心理学家说,在自我的最中心有一个核心,称之为“自我核”,人的问题、情绪、感受、态度比较另一些外界经验来得更接近自我核。意思就是一个人的痛苦、忧虑、烦恼因太靠近自我核,就会很直接地影响我们人格中心。当这人格中心受到伤害起了变化,人就产生精神病。换言之,就是这人身体的某一部分,跟这个敏感的自我核太过接近而叫他受伤害。例如人的手指要接受手术时,人不会太大担心,但若要在脑部或眼部动手术时,人便会很忧虑,这就是人在比较敏感的部分,就是接近自我核的地方,人的自我不愿受损害或打击,爱自己表现就很强烈。这现象就是圣经要引用“爱人如己”的意思。表示人人对自我都非常关心,都不愿受伤害。这自我的发展,人希望它能提高到一个准则,使人能感受到安全,被尊重,直达到自由自在的境界。
  有时人认为人可以达到完全开放且绝对自由的地步。因为人相信他的自我是绝对纯洁的。但圣经明说:我们的祖先已经容纳罪进入自我里面去,所以人的自我已经失去了,那种纯洁崇高的能力,渗透了为自己着想的私意。
  圣经里论到自由,提及四个层面:
  第一、在基督里,在圣灵里才有自由。因为罪侵入人里面,人便失去自由。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既脱离了罪的力量,就有主的生命在他里面,使他能自由生长至成熟。(林后三:17;罗八五:1)
  第二、自由是不再作罪的奴仆,也不再受律法的捆绑。然而,却甘愿作基督的仆人。虽然我们脱离了罪的捆绑,但我们愿意降卑自己顺服在神的面前服侍神,也在众人面前服侍人。信徒借着自由可以靠神的能力来拒绝不蒙神喜悦的事。这是世人很难办得到的。因此,信徒的自由提高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提高了人在地上的道德标准,也使人在社会上产生一种服侍的功能。这惟有基督徒的自由才能达成的。
  第三、自由是拥有真理的。真理必使人得以自由。(约八:35)真理就是耶稣。祂的生命生活,祂的真道和所说的话就是真理。基督徒能遵行神的道,照神的心意就是按真理而行,这行为的本身,就是一种属真理的自由。
  第四、不可将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年轻基督徒感到自己的行为受限制,大多是为了在放纵的事情上不能象世人那么随心所欲。自由是不作违反真理的事情,信徒能得胜罪恶是因他有自由来选择不犯罪。这就形成一种能够拒绝违反真理的力量。
  总结:基督徒的自由是(一)不含罪恶性的。(二)不违反圣经真理的。(三)透过爱神的心,肯放弃自己的利益而为别人着想。(四)不放纵情欲,不是为了占有而是为了付出。(五)最终目的是要服侍人荣耀神。



阿们


  谁都知道,“阿们”是全世界基督徒都听得懂的两个语词之一。(另一个是哈利路亚)。因为全世界任何语文的圣经中,都把这两个语词的译音保留下来。并在所有教会的祷告赞美中,很自然地直接应用。所以无论操什么方言语文的基督徒,在任何地方,只要开口呼出阿们(或哈利路亚),人就知道你是一个基督徒了。
  “阿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在希伯来文中,“阿们”这个词原来的意思是指“靠得信住reliable,确定sure,真实true”或“愿事情是这样成就so let it be”。旧约圣经中,摩西写律法时,就已应用了“阿们”这个语词。当以色列民众对耶和华律法的要求作出群体性的响应时,就发出阿们为他们心中正面的承诺(民五:22;申廿七:15-26)。以后,先知耶利米,以及尼希米,向百姓重申律法时,也获得类同的反应(耶十一:5;尼五:3)。这种向祈祷中的誓言和律法的咒诅应以阿们的,是愿意负起所承诺的一切后果。旧约诗篇中,作者在祝祷或赞颂前后,加上阿们,是说明自己对祷文或颂词,具有确实的诚意。
  新约希腊文的阿们,只是希伯来文的音译。初期教会的基督徒,在聚会中,有人领导祷告时,全众就沿用他们原先在犹太会堂所习惯的,向神诚心地应以阿们。自此,教会信徒都会在祷告后,应声阿们。是对所表达的祷告,真心诚意的向神献上。同时也表示愿意顺服天上神的权柄,以达成神在人身上的意愿。
  福音书的记载中,主耶稣常用阿们这个词,是在祂开口教训人的时候。祂常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实在”(verily/truely)原文就是阿们。当主耶稣向人说:“我阿们的告诉你”,祂是带着神的权柄讲话。而这“我”字也就刻划出祂自己就是神,在马太用了卅一次,马可用十三次,连最不用希伯来词语的路加,(路加福音中从不用“和散那、阿爸、以利、拉比”等这类希伯来词的)也用了六次。路加这样地应用,一定有他明显的用意。而约翰却更隆重地,每次都用两个相联的阿们。中文圣经就译为“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阿们阿们的告诉你们),共用了廿五次。这样的用法,并非法利赛人和文士敢用的,因为那是带有权柄的。但主耶稣却清楚认识,神的应许将透过祂必要应验。约翰在启示录中进一步的指明,这位主耶稣就是阿们(启三:14)。祂不但在末世作真实的见证,而且祂也正是那位宇宙的创造者。祂就是神。正如先知以赛亚也宣布过,这位神确是“真实的神”(the God of Amen)。(赛六十五:16重复两次)。“阿们”乃是神的名称。
  保罗书信及希伯来书中把阿们接在祷告和祝福之后,使写信的人为受信的会众(教会的弟兄姊妹)所献上的祝祷,更加肯定,更加有能力。原来祝祷赞颂是带领会众存有敬虔的心到神面前来崇拜。并且在心底里也发出“阿们”作感恩的响应。正为这缘故,保罗就强调,凡在公众祝祷感恩的语言,都必须是大家听得懂的(林前十四:16)。不然,别人怎样与你说阿们呢?为了响应主耶稣再来的应许和盼望,在启示录中也两次用阿们(启廿二:20,一:7),很确切地表达了愿主再临的心愿。
  整本圣经对阿们的描述和应用,提醒我们基督徒以虔诚敬拜的心来到神的面前。很肯定的接受神的应许,很真实的诉说我们的心意。又以感恩祝祷的心灵,等候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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