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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有个猛鬼警局!香港警察谈工作中的灵异事件 (2010-12-27 1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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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6: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是夏雯静 于 2015-4-3 16:19 编辑

   作者:一名真正的香港警察
   
      大家好,近来看见狠多有才情的人写狠多作品,关于灵异\\鬼魂\\不可思议的事情,我狠有感触,特别是看完同行天津的警察和北京的警察时光灯的经歷,对他们特别敬佩的同时也特别震撼,还看见狠多优秀的文章如臺湾的退伍军人\\香港风水师甘子弘\\火葬场工作的人员等,于是我也想提笔写些文字来纪念我的十几年警察生涯。
  
    经歷过大大小小的事件和波动,碰见狠多不曾设想的场景,至抵我是个唯物主义者,并不是个唯心主义者,而且我受过高等教育和完整的西方哲学体系研究,我不否定科学的本质,也不排斥去理解人类知识不能达到的空间或范围。
  
  特别是做为HKP(香港警察)这样一个特殊的身份和纪律部队的一份子,需要更加谨慎的对待自己的世界观和文字,因为做为警察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个神圣的社会角色,在不触犯我所恪守的港警通例\\香港特区基本法\\中国法律\\宣誓宣言\\内部条例POC\\天涯法规等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我把我的经歷记录下来,跟大家分享,别无他意.
  
    记得早前有部香港本地製作恐怖电影<第一诫>,主演是郑伊健和余文乐,从独特的视点描述了香港警察的一类工作,作品讲述港警有个部门专门用来处理灵异事件,而身处其中的警员不管相信与否,都被告知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没有鬼魂.对于鬼魂事件官方一律不做报道和入SECRETFILE(秘密文件存档),怕引起大众\恐慌和误导民众\嫌疑,当然艺术作品的虚构和描述力是和现实不相符合的,但是同样震撼的是对这一类事件和行为的处理。
  
    我做为个体来记录事情,不代表一切官方发言.坦白来讲,我本人从小就是一个对灵异和鬼魂方面又好奇又害怕的普通人,但是这丝毫不能减少我在工作中的正义感和执行力,何况我们的军装帽上还有正义的紫荆花和警徽,腰间还有纳税人交给我们的用来保护他们的枪支武器,懦弱的内心在强大的后盾支持下淡然无存,勇往直前.
  
    相信狠多朋友都在大量的香港製作的影视媒体作品中大概瞭解了香港警察的情况,有关于黑社会\\卧底\\PTU\\扫黄组\\O记\\鑑证实录\\贩毒\\绑架\\交火等元素的事件,相信你嘚对HKP有喜欢有厌恶,其实警察也是个普通的人,在哪里都是有好有坏,有忠人有奸人,我不求得到赞赏或批评,只是客观的讲述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而已。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国家,只是因为地域文化和复杂因素的影响,人文不同,理解就好。
  
  
  B.RULE:
  1,本人所写的文字部分内容涉及法律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将会化名和省去,在不触及港警通例的底綫下儘量详细描述案情.
  
  2,在不违反香港警务处\\律政司\\(廉政公署)等纪律条例情况下,媒体或警务处公共关係科已向民众\通报的已破案件或FROZENCASE的范围内写作.
  
  3,并非所有经歷和案件都是灵异事件,所涉及香港四区六大警署或警察分局请切勿对号入座,纪律所在,谢谢.
  
  4,并非所有经歷和案件都是我本人经手处理,也有从师兄师姐和上级和同僚处所瞭解,转述过程遗漏或偏颇无从考证,但是基于实属,因为我们的条例中有严格规定.
  
  5,交流文字中,有关问题超越纪律条例我将一律不回答,无可奉告,多多谅解.
  
  6,因为借用一部电影的名字<猛鬼差馆>做为文章名字,没有影响舆论和民众\恐慌的企图,在此声明.
  
  7,将来的文字中有可能出现部分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不必考证.
  
  8,為了不触犯严格的纪律,我申明:以下文字皆為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
  
  1,如有专业词语\\白话\\本地俚语\\黑话等,我会儘量解释.
  
  2,冇时间顺序,随便落笔。

             (一)九龙有间猛鬼差馆
  
   这个事情应该发生在1995年盂兰节(就是俗称的鬼节)左右的深水埗警署,还在香港回归之前,随着时间流逝,九龙的这间警察局已经被内部人习惯的叫為:猛鬼差馆.
  
  因为当天的深水埗警署事件被多名值班警员和在押嫌疑犯所目睹,并且被当日闭路电视录下来,后来传到上级和所在辖区高级警司那里,也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和恐怖性,但是上头一律是打压此类事件,控制内部舆论,儘管他们自己也狠头疼但是还是在高层会议上严格统一口径,否认鬼魂和邪灵一类的说法,以免影响警队信心和公众\形象问题,所以这件事就是你知我知他知但是大家都不知的状态,但是警员也是活生生的人,狠快就传遍全区,再传到别的区,基本上都知道了,私底下都叫开了:猛鬼差馆.
  
  老差骨(老警察)隔日就说:七月十四盂兰节果然有猛料,有关公坐镇的警署亦闹鬼?八方听闻都狠震惊,特别是刚分进警署的新猪们(实习RPC学警和新到PC普通警员),几乎脸都绿了。
  
  深水埗警署,在西九龙的钦州街和大南街路口,本来西九龙的位置就狠偏僻,最早的时候西北边的深水埗公园也是刑事伤人案件比较高发的地段,后面我会介绍狠有名的深水埗女尸分尸案,案件长达24週才被破获,西边的西九龙走廊是工业中心的路,基本上都是工厂没有住户,车流量狠大但晚上除了货车没有人步行.钦州街的房子也比较古老,是1930年荷兰的殖民地大公司搬走后留下的西式建筑,后被警务署徵為办公大楼.在西九龙中心和东北部的高登电脑中心和黄金电脑商场,亦是驰名中外的电子街着名的鸭寮街( )就交叉於相邻两个街区的北河街,其实白天的深水埗是繁华而活跃的,那里全香港电子市场的心脏地带。
  
  那天是礼拜五,即盂兰节之后第二日凌晨,有个值班的警员在值班室盯着闭路电视,闭路电视的摄像头是对着监视扣留仓的门口,用来扣留24小时内的嫌疑犯或深夜醉酒驾车等人的仓房,因为每个仓房都有铁锁把门,而且在没有人保释情况下,仓房里的在押人员基本都在深夜睡觉了,这时候,值班警员突然睇到屏幕上监视扣留仓出现一个着白衫白裤\\披住长头髮的一个女人飘移过仓门口...
  
   我没有去过深水埗警署的扣留仓,我有次因为跨区案件去找过一位相关警员,在大厅就碰见了,没有机会去仓里研究另外让我晚上自己去的话我也不是狠有勇气,毕竟这个猛鬼差馆是太出名了.据闻深水埗警署的扣留仓分左右两排各有叁格,中间由一条长走廊分隔开。
  
  那个疑似女鬼的女人就在走廊里不时来回巡仓,从闭路电视里看最骇人的是,她是飘来飘去的在巡视每个仓,坐在值日室的那名当值警员睇到目瞪口呆,这时隔邻同袍见他表情怪异就问佢:你冇事丫嘛?警员非常紧张结果没说出话来,于是这位隔壁座位的同事就顺住目光抬起头看闭路电视画面,不看不要紧一看亦吓了一大跳,大叫出来:不是吧…咁猛?这么一叫,当时其他的夜班警员同事亦都跑过来看,都看到个白色衣衫疑似女鬼在飘移中巡仓。

      这时,有的反应快的警员迅速从值班室往扣留仓跑去,等他们到了仓门口什么也没有,只有当时关押在仓里的六至七个疑犯,每个仓门上的锁都没有动,这几个嫌犯大部份係单独囚禁,警员巡到尾仓,有个男疑犯突然发狂大叫:不要再吓唬我了,我不想再看见了.警员问询发生何事?疑犯哆哆嗦嗦的说:我刚才看见有个白色的影子刚才在走廊里飘黎飘去.跟住另一个单独囚禁的疑犯亦讲 :我……我也看到有脏东西啊!
  
   事后人人都坚持话没有眼花,而且以前看见类似东西的警员也陆续把以前看见的都说出来了,比如,半夜值班警员去洗手间,在厕所的间隔里发出奇怪的声响,进去查看却什么都没有更有师姐曾在巡更回来走廊里看见白色人影,以为困乏看花了眼,走近之时,突然消失.警署闹鬼消息传出,人人不忘给关二哥上香,有疑犯因此要求调仓.
  
  由於事件太过离奇,警员暂时未敢翻看復查录影带,况且翻睇要有一定手续,所以都係以不变应万变.反而有其他同袍為能够出外勤感到心安理得,反正整个警署各自戴上平安符,亦有人就自己庆幸没有做过亏心事.经过上级领导和高级警司批准调出闭路电视录影,画面中能清楚看见白色的长髮人形影子,但是技术科也没有进一步分析处理图像的交代,最后是销毁还是封存,不得而知.
  
  虽然说每间警署都供奉着关公像,应该会镇住妖邪之气,但还是有些心悸.有老差骨跟年轻同事说回归前警帽上还有港英徽章,上面有个皇冠,好歹算是种皇气也有辟邪功效,但回归后皇冠换紫荆花,不知道会不会令杀气指数降还是跌!当然,是不是换了徽章因此导致警界更多还是减少了灵异事件就好难讲.说到这里我无意谈论政Z,但这确实是回归前后在警队里狠多人讨论的话题,所以说即便是科学和21世纪,有些东西还是在人的脑子里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
  
  记得回归后半年中,荃湾差馆亦发生闹鬼奇闻,成班伙记言之凿凿,有犯人说在女羈留室撞鬼,吓到师姐唔敢单独巡仓.过去的年份久了,也有胆子大的老差说:有无咁猛, 疑心生暗鬼。看也就看见半个身子的人在飘来飘去,还能把一个完整的人怎么样?


为什么你所做过的坏事会损害你的运气,原因在此:业力如影随形!
                         一名台湾法官的工作见闻

     在大排水沟的涵洞内,有人闻到阵阵恶臭,似乎有人死在里头腐烂了。
     起初,有人以为或许是死猫或死狗,但死猫的可能性比较不大,因为本省习俗,都把“死猫吊树头”,而遇到死狗,才“放水流”。
     涵洞的洞口,流出小小白白一条条的东西,密密麻麻,好多好多。看热闹的群众说:那是蛆。有人很有胆子,就探头进去瞄了一下,赶紧又捂住鼻子缩头回来。就这样一直呕吐不止。
     这人说:一堆白骨,是个人。白骨一根一根都掉开了,被水冲得零乱不堪。
     派出所的警察先生忙着把现场圈了起来,以免好奇的民众越聚越多,破坏了现场。
     法医终于到了。他戴上口罩与手套,还有头套。这涵洞很杂,尘封已久。法医是我们所佩服的福尔摩斯,阅历多,经验丰富。他是我们的希望。
     但面对这散落一地的白骨,他也楞在那儿,直摇头。
     法医说:“应该是个男的,中年人”,其它则莫宰羊。法医决定先送到殡仪馆处理,再作定夺。
     这件事,就到这儿陷入胶着了,一切努力也停摆了。
     这人会是被人谋杀的吗?还是自己不小心落水的?都烂到这般地步了,不会冤沉海底吗? 大约八个月后(因年代太过久远,不敢确定),有个人非常困乏疲累地自己跑进派出所,请警察先生救救他,并让他自首,这些日子,他已经快崩溃了。
     警察先生问了一些笔录,当天就把他移送到我们这儿侦查庭复讯。这人说:“我十多个月前,杀了一个好朋友。我们合买奖券,中了大奖,按理应该每人一半,可是我那时正缺钱,希望对方先把他应得的那一半借我周转,等我喘过气以后,再还他。
     但他就是不肯帮这个忙,其实,他是大老板,一点也不缺这区区一笔奖金,但他太无情了。于是,我借题庆功宴,请他喝酒,把他灌得酩酊大醉,然后运到排水沟,把他丢弃在靠涵洞处,再用一些石头把出口堵住,一来让水位升高,以淹死他,二来让死者的尸体流不出去。”
     我问:“这般天衣无缝,可说神不知,鬼不觉,为什么你还要来这儿自首呢?”
     他答:“我再不自首,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我很惊讶地又问:“为什么?有这么严重吗?”
     他又答:“岂只严重,简直不堪设想!”
     我再问:“出了什么状况吗?”
     他再答:“就且听我做个报告吧!
     我把对方弄死以后的第一个半年。不论我走到哪里,所有的人都看到有个人与我形影不离,几乎全是两人行。譬如我坐火车,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剪票员问我要两张票,火车上的查票员也问我要旁边那个人的票。我坐在位置上,只有我一个人,可是旁边却永远没有人再坐上来。他们都看得清清楚楚,我旁边坐着一个不说半句话的人。我到餐厅吃饭,我只一个人,但店老板却说是两个人。我坐计程车,明明只有我一个人,司机也说是两个人。我回家,妻子儿女都说我身边有个人一起进门,我上床睡觉,旁边也睡了一个人,这叫妻子儿女如何受得了呢?即使洗澡,浴室里也总站着一位我看不到的怪人,几乎把我们一家弄乱了。
     我们家人都很害怕,除了我看不到外,很多人都看得到。这人到底是谁?很痛苦地熬了半年,这人突然不再出现了。但我开始两眼屡屡产生幻觉,无法分辨真假。我搭火车,站在月台,明明看到火车来了,我一上车,却整个人掉落在月台下的铁轨上,铁路警察扶我起来,我却不知道刚刚明明来了一列火车,怎么会突然不见了。我曾一连好几次,因为两眼幻觉而踩空,以致摔落月台下的铁轨上。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判断是幻觉,还是实景?我开车,明明前面是条大马路,我往前开,却掉进一条大河里。有时,我明明走进一家商店。却掉落路旁的水沟。我已经不知道我两眼所看到的情景是真还是假?更不知我往前走,所碰到的,将是什么危险。我每餐吃饭,都看到一条条的蛆在碗里钻动,我哪吃得下呢?可是不吃,我又怎么能活呢?说真的,我已没有办法活下去了,所以,心甘情愿来接受国法制裁。”
     我听了,觉得很不可思议,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后来,我们带他去现场模拟当年作案的实况。我一直不了解这个谋财害命的刑案,究竟是谁破的?是死者自己吗?他不是早被害死了吗?而且不是烂得连骨头都崩散了吗?
     人死就真死了吗?
     附注一:被告说:被害人在梦中告诉他,要他把尸体上的烂蛆,一条条全吃光。
     附注二:被害人紧跟被告时,许多人都能看到,被告却看不到。但被告吃饭时,整碗的蛆却只有被告看到,任何人都看不到。
  【香港恐怖】恐怖在线Twilight Online.720P粤语中字【2014】
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2081200/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是夏雯静 于 2015-4-3 16:39 编辑

一名奇怪的一定要判自己死刑的罪犯     
                         一名台湾法官的工作见闻

    赖OO是死刑犯。案发时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来预订房屋的一位小姐给强暴后杀了,而且把这小姐身上所带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恶行重大,令人发指。
    赖OO在警局所作的笔录,对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认了。不管这些笔录上所记载的是什么,他似乎都无所谓,既不喊冤,也不申辩一言半语。现场模拟时,他还一直请教警察们,这样对不对,那样对不对,真怕与警局所作的笔录不符。
    或许我自己是个贪生怕死的人吧,我始终认为贪生怕死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还这般认分认命,毫无挣扎的迹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审定案。我们的公设辩护人,也抽丝剥茧,寻找出好多有利的证物和证人,都可以证明他不是这件凶杀案的嫌犯。但赖OO不愿意再上诉,他拜托检察官别再为他的事费心了。他也拒绝公设辩护人的好意帮忙。
    我好纳闷,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活得这么不耐烦?我一向都把被告当自己亲人来关怀照顾,与他们感情很好,没什么大距离,所以,对于赖OO的毫无求生意志,我很不能了解,也很不能谅解。说真的,坦然面对死亡,岂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吗?
    我很舍不得,我深信赖OO必有隐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长带路,从睡梦中把他叫醒,一起到会客室密谈。
    他刚开始,什么话也不说,静静地低着头,听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话,但任凭我怎么讲,他都不发一语。
    后来,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几乎哽咽到哭不出声来。他楞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请别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为我哭呢?我的生命连蝼蚁都不如,您怎会这般为我牵肠挂肚呢?”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泪水,他说:“我告诉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当兵,利用放假,和部队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贝湖(现在的澄清湖)玩。大约下午四点多左右,我们看到两位穿得很时髦的小姐,长得很漂亮,便动了歹念,合力把他们胁迫到一处游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轮暴,再把他们杀死,弃置在非常隐密的地方。我们把两位小姐的衣服财物全部剥光、搜光,然后从容赶回部队报到。不久,部队移防,我们便远走高飞了。”我问:“您这样不会我心难安吗?”
    对方答:“我会,但我那朋友一点也不会。退伍后,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坚决不肯,因为他知道这是死罪。当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个人去自首。我多年来,时常对空祭拜这两位小姐,祈求他们能原谅我。真的,我好忏悔,也愿意接受国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问:“您应该已成家了吧?我看过您的资料是已婚。”
    对方答:“我退伍后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贤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儿子在国立大学就读,大女儿也在国立大学就读,二女儿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读,明年可望保送国立大学。”
    我说:“我听他们说,您应该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这么幸福的家庭,这么优秀的子女,为什么一点都不想活呢?”
    对方说:“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观光区杀死那两名小姐,就已经死有余辜了。那时,我就该接受国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却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对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两个女儿都被奸杀死了。他的大女儿毕业旅行时,因为不小心脱队,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状很惨。他的二女儿读夜校放学时,在自己家里的巷口被绑到偏僻地方,强暴后分尸了,死状更惨。”
    我问:“难道您开始害怕了?”
    对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儿,就想到我的两个女儿。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来了。我怎舍得我两个女儿因为我所犯的罪恶,而无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杀人就该偿命,也愿意自己偿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杀死的那两位小姐,千万别抓我两个女儿去抵债,我愿意自己被处死,来赎罪。”
    我又问:“如果您不死,会怎样?”
    对方答:“我两个女儿一定会死,这是恶有恶报,是绝对逃不掉的!”
我听完后,一脸全是泪水,而对方也泣不成声。我请守所所长先把他带回去,而我自己则在那儿静静地淌着止不住的泪水。
    我决定成全他的心愿,也请同事们别再深入追究了。
    赖OO处决后,一家大小的生活,顿时陷入困境,我在赖OO处决前,曾告诉他:“您请安心走吧。”
    赖OO死得很平和、很安详。
    我请朋友开了一个小会,帮助他夫人做点小生意,并每年帮忙三个孩子注册,直到大学毕业。其中,最小的女儿还出国读到博士。这三个孩子应该都已五十出头的人了。
    我因三个孩子都已能自立,觉得责任已经完成,便没有再与他们来往。
    这三个孩子,对他们父亲的无罪被判处死刑,都一直耿耿于怀,很不能谅解,也因此对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们的恨,从不为自己作任何辩解。毕竟,这三个孩子总有一天,会自己长大而懂事。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失足的时候,但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要勇敢面对,不要逃避。
    本文赖OO为假名。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样。赖OO的子女非常上进,更不该受到伤害。无论您知否真实姓名,皆无权对任何人宣泄。
    附注一:赖OO于处决前,留下三封绝笔书,一封给家人,一封给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另外一封给一名同事。据赖OO之夫人后来告诉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错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两派兄弟火并,被不长眼睛的流弹所射杀。
    附注二:赖OO知道这凶杀案是他的一名年轻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钱也是他拿走的。但据赖OO的夫人告诉我,这名同事的妈妈是寡妇,他的爸爸车祸死时,只留下他这名遗腹子。这名同事的爸爸是独子,爷爷也是独子,而且早就过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这一注香火,所以,赖OO心甘情愿为他顶了,无怨无悔。
    附注三:高雄那个案子,不归我们管辖,无权过问。
附注四:赖OO的三名儿女,问过我:“我爸为什么非死不可?”我都告诉他们:“你爸为了挽救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而替对方死。”我不能让三个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亲形象,为此而破灭。我坚持给三个孩子一个伟大的爸爸,让他们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亲为荣,站在人前人后,都能毫无愧色。
    附注五:赖OO的冤情,以当时罪证之明确,要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难,所以,没有人有把握。何况,赖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赖OO想一举两得,既为自己赎罪以保自己女儿之命,又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价,死而无憾吧!
    附注六:赖OO的三个孩子都认为我养育他们、辛苦教育他们,只是在为我自己所误判的冤狱,作良心上的赎罪罢了。
被火烧死的母亲仍然在救着子女!母爱,惊天地泣鬼神!
             ——一名台湾法官的工作见闻

     台中市民权路火灾,整排楼房陷入片火海。
     一名妇人,从火场内匆匆跑了出来,手上抱着一个小孩,只见她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马上又回头往火场里跑进去。
     没几分钟,这妇人又从火场内匆匆跑了出来,手上又抱着一个小孩,只见她一样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马上又回头往火场里跑进去。
     又过没几分钟,这妇人又再从火场内匆匆跑了出来,手上仍然抱着一个小孩,她习惯地又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马上回头又往火场里面冲进去。
     当时,火场的火势已猛烈到极点,不管是谁,只要稍稍靠近,便必死无疑。大家看着这妇人正要冲进去,人人不禁失声喊叫了起来:“快拉住她,快拉住她!”
    说时迟、那时快。两三个消防队先生赶忙冲到前头,挡住她,有的则从后头紧紧拉住她。
   “啪!”的一声,这妇人的手断了,手腕上的肉与骨剥离,掉了下来。
   “啪!”地又一声,这妇人应声倒了下来。这时,令人惊奇的事出现了。
    这妇人的头发全部变成灰,瞬间瓦解崩散,掉了一地,而妇人的衣服也一样,全部变成灰,掉到身上一丝不挂。急救人员匆匆赶到。不料才一摸,这妇人的肉已是稀稀烂烂,全被火场内的大火煮熟了,没有一处仍是活人的生肉。
    好多人哭了。好可怜的妈妈,为了抢救自己的子女,就这样牺牲了。
    法医说:“您们说这妇人是往火场里跑时,被您们阻拦下来的?”
    消防队的几位先生说:“是呀,一点也没错!”
    法医说:“煮熟的人,怎么还能跑呢?她很早就已被大火煮熟了,”
    后来,清理火场,不幸还有一个小孩被烧死了。围观的群众和消防队先生都很自责:“当初为什么要阻拦她呢?害她不能冲进火场里救出她最后一个孩子,反正她早已烧死了,再跑进去几次,也没关系呀!”
    这时,有人好奇地问:“她第一次从火场里冲出来时,她已经死了,但一次、二次又冲进火场里,救出她两个孩子,她真死了吗?她真是死人吗?”
    她所救所抱出来的孩子,个个都是从熊熊烈火中.硬是挣脱出来,却没有哪个孩子受到半点烫伤或烧伤,到底她是怎么把孩子呵护出来的?
头发、衣服全烧成灰了,为什么在倒下前,依然完好如初?
    太多的疑问,只能无语问苍天,我们都是非常科学的人,怎会有答案呢?因为这是很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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