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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小商贩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被执行了死刑。但是,他没有在死刑复核书上签字,他告诉妻子要继续申诉,因为他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他与亲人的最后会面,温情被铁窗阻断,合影被拒绝。他没掉一滴眼泪,死不瞑目。(9月26日《京华时报》)
夏俊峰一家
2009年5月16日,摆摊的夏俊峰被城管查处,后在城管办公室接受处罚时,因发生争执导致城管队员两死一重伤的悲剧。因为没有目击证人,夏俊峰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成为他量刑的关键。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发生的冲突,被害人申凯、张旭东负有一定责任,夏俊峰也负有责任,夏俊峰罪行特别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难怪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舆情汹汹,因为这样的“复核”不足以告诉人们,夏俊峰该死。夏俊峰死了吗?他分明还活着。
复核影响重大或争议重大的案件,对世界各国的“最高法”而言,都是一项重要工作。这类复核一般要达到三个目的:法理上作出说明;法律上作出结论;此外还要能够成为以后判案的一个参照或依据。因此,这样的复核文件通常为几十页,动辄可达几百上千页,有时是一部巨著,有时还会成为一部法学名著。这类复核文件,也是研究各国法律变迁的重要史料。
但是,复核夏俊峰案,最高法至少没有作出五个方面的法理说明:一是采信夏俊峰故意杀人的法理说明;二是排除夏俊峰正当防卫的法理说明;三是排除夏俊峰激情杀人的法理说明;四是对控辩双方证据采信或排除的法理说明;五是对证人出庭程序的法理说明。或许,这些法理说明已有,但没公开。我们不禁要问,面对夏俊峰案,难道这样的法理说明不该公开吗?
夏俊峰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的起因是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他的辩护词说:“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夏俊峰的妻子张晶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我在场,还有好多人都在现场看到了夏俊峰挨打。我们找了6个证人证明夏俊峰被打了,这些证人都愿意到法庭作证,但是没有获准出庭。”在法官宣读判决书后,夏俊峰高喊“不服,他们乱说。”临终,夏俊峰在死刑复核书上拒绝签字,法官宣读时手在发抖。
“每个只记住仇恨的人,过得都不快乐。”这是张晶在给儿子画集《夏健强的画》写的序言中的一句话。整部画册销售所得将全部捐给张晶及两个死亡城管队员的家庭。在网上,夏健强画集中的《我和爸爸》《我的梦》《在梦中相见》等作品被很多网友转发。今天,夏俊峰死了,谁最满意呢?难道是被他故意杀死的城管家人吗?可惜,没有满意者的声音,我们听到的却是排山倒海般的质疑:“夏俊峰非死不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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