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发帖被刑拘,前天下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东莞高校自杀免责书曝光,该协议书早就存在,是一种“学生文明约定”和“温馨提示”,和“自杀免责”无关。
初中生发帖被刑拘,前天下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昨天,该县发布官方消息称,命案死者确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已对该案中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其中行政拘留1人,罚款5人),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男子坠亡警方强制尸检昨天,张家川县官方对外通报称,9月12日早6时17分,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张川镇原明盛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发现一人躺在马路上,生死不明。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男子已死亡。警方办案中多次要求家属配合尸检,均遭拒绝。警方称,为防止事态扩大,尽快破案,张家川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强制尸检。
经过综合调查取证,警方确定死者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警方表示,案发后,两名家属及一路人因阻挠尸检,被警方以涉嫌阻碍执行公务拘留。目前,两名家属因要处理死者后事已被暂缓执行。
警方称,在该案的调查阶段,死者家属主观臆断并利用他人炮制舆论,散布死者系他人殴打致死并抛尸,以此误导群众,混淆视听,严重干扰警方办案。张家川县公安局已对6人进行治安处罚(均非在校学生),发帖的杨某(三学土)被刑事拘留,或将面临检察机关的公诉。
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杨某的父亲称,杨某今年16岁,在张家川镇中学上初三,前天下午被警方带走,警方认为他的儿子在网上发帖造谣,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刑拘。
9月14日中午,杨某在微博发布消息称,张家川9·12杀人案发生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他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9月15日晚,杨某又发微博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苏建。由于杨某链接至QQ空间“说说”的帖子均被删除,记者无法得知其帖子总转发次数,但记者所见的3条与案件相关的微博转发量均未超过500次。
初中生发帖被刑拘,昨天,张家川县法院办公室负责人称,该院没有叫苏建的副院长,高某所在KTV的法人代表是县法院一名副科级干警苏建忠(音)之妻,且并无法律禁止副科级公务员的家属经商。
东莞高校自杀免责书
东莞高校自杀免责书,据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官方网站消息,针对媒体报道的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开学时与新生签订“自杀免责书”一事,该院日前发布信息解释称,该协议书早就存在,是一种“学生文明约定”和“温馨提示”,和“自杀免责”无关。
9月16日,有媒体报道了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开学时与新生签订学生自律协议书,质疑协议书中的“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的条款。
同一天一些媒体以“城市学院与学生签订《自杀免责书》”为题进行了转载报道,微博、YY、微信等新媒体也纷纷转发。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对于这一报道,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回应称,签订“自律协议书”旨在打造家长、学生、学校协同配合培养学生的工作格局。该协议参照了其他高校的普遍做法,已沿袭了10年之久。内容共30条,对作为教育者的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大学生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都作了全面介绍,重在宣传教育,校方并不想因此推卸自己的教育和管理责任。
该学院在解释中坦承,有关“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这一条款,在文书表述、思维视角等方面确实存在不妥之处,观念上、方法上略显陈旧老套,缺乏人文关怀,在此,虚心接受质疑学生和媒体的意见,已经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该学院并表示非常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拥有完整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和应急预案。学生心理素质较好,建校10年来从未发生自杀、自伤恶性案件。
该学院称,“自律协议书”每年都是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的。今年是8月4日寄出,该协议书与本学期发生的“情感纠葛”事件没有任何关系。
东莞高校自杀免责书,该学院特别提出,媒体报道的原标题为“大学新生到校先交免责协议”, 质疑协议书中的“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的条款。有一些媒体却以“自杀免责书”为题进行转发,也没有注明原标题,有断章取义、哗众取宠之嫌,事实上也不存在“自杀免责书”一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