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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非常爱喝酒、也吃肉,在原来的单位里是有名的“吃手”。一次和同事赌博吃肉,我去火锅店吃了足足4斤牛肉、2斤白酒……当时没有信佛,还引以为荣。我也非常爱吃涮羊肉,但惨烈的果报就是从这里开始的。2005年1月—7月我应聘到一个新的公司上班,和我一个组的有7个同事。我经常外出做比较挣钱但是危险的煤机工作,很紧张也很累。工作之余通常都是半夜1点了(连续6个小时不能吃饭),于是我就经常主动招呼同事走进涮羊肉店吃饭。半年间估计去了不下一百多次,成了那里的常客。
7月25号,我终生难忘的日子。那时我们一共8个同事一共吃了56盘羊肉、喝了80多瓶“青岛”啤酒。正在酒醉的时候,临桌突然走来1个人,要跟我们喝酒。当时我们也醉的不成样子了,就糊里糊涂的跟人家喝了起来。喝到半途,对方跟我同事因为喝多喝少有些争执,双方都有点不高兴。事情到这也就算了,没想到那个人拿起瓶子就朝我同事头上打去。只听“碰”的一声,我朋友头被打破了。我们剩下7个人起来拉架,那闹事的人先跑了,我们坐下继续喝酒。过了半个小时(大约凌晨2点多),饭店的门突然被踢开,对方叫来了40多个人,拿起马刀、铁棍、铁锹就朝我们打来。当时我喝的酒比较少(只喝了12瓶啤酒),迅速从2楼的窗户跳下去,一瘸一拐的逃离了现场。
我那7个同事可就遭殃了,1个胳膊被打断;1个头被砍了6刀、大腿被刺了5刀,住了14个月医院;1个鼻梁骨被打断,头上被铁棒打了7、8次、重度脑震荡;1个后背被马刀砍伤,住了半年医院;剩下的几个都被打成重伤,其中2人被铁锹拍中,现在还烙下了“精神恐惧症”……当晚我逃跑后躲在家里,直到第二天下午警察来传讯我。事后才知道,那伙人是当地有名的流氓,没想到那天晚上遇到了他们……真倒霉啊!
由于每次都是我主动邀请朋友吃饭,而且同事被打后我也没主动报警……我虽然没受伤,但还是被同事家属告上了法庭,赔了人家6万多块钱……现在被单位开除了,现在就职的公司也不景气,每月1000多的工资支要拿出800多支付以前同事的医疗费……
我现在生活很窘迫,只要和父母借钱了。从那以后几星期,我就患上了胃疼的毛病,一直治不好……已经一年了,果报还没完啊……真是报应啊!!请同修牢牢记住我的果报,千万别再吃肉喝酒了!!别再破戒了!!南无阿弥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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