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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属于毒品且对人体有害,为什么贩烟无罪而“贩毒”是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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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16: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美国曾经就烟草广告的合法性问题在最高法院进行过重要辩论。尽管在结果上最后烟草广告被禁了,但期间争论的一些焦点应该能帮助回答这个问题。
在辩论中,烟草广告的支持方(不仅有烟草商,还有相当数量的法律界人士出于法理考虑而加入)提出:
烟草不是非法商品,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对于商业言论自由的保护(言论自由保护级别最高为宗教与政治,也就是说政治广告即使以欺骗为目的也能合法播出)。而广告显然属于合法的商业言论,在宪法保护范围之内。如果今天允许禁了烟草广告,那么就为今后禁止其他合法商品的商业言论开了先河,最终破坏言论自由。
除此之外的论点当然还有:1)禁烟草广告会阻碍烟草业内的合理竞争,巩固垄断,损害小公司利益,2)禁烟草广告会极大影响媒体行业的收入(那些年烟草业绝对是媒体的大金主)。
于此针锋相对的反对方的意见则很简单,烟草这个东西已经被证明有百害而无一利,影响国民健康并与government interests相冲突(参见 Central Hudson Test)。而广告毫无疑问地在通过对吸烟者近乎谎言的刻意美化来吸引更多人参与到这个有害活动中去,并且这种影响对青少年尤甚。
显然,问题的根源在于烟草作为商品本身的合法性。如果烟草不合法,那么无疑其广告也是不合法的。而如果其合法,那么它的广告就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对此,烟草商将烟比作酒,而反对方则将之比作毒品,其区别就在于合法性。
那么烟草、酒以及毒品本质上有什么区别?老实说没多大区别,它们都:
- 具有明确的生物学成瘾性
- 对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当然酒适量的话还是好的,因此这点上烟草更像毒品
- 容易引发伤害他人的行为——烟草的整个使用过程基本上都是在伤害他人
但烟草和酒却都是合法商品,因为这背后有大量的经济利益,并且有文化以及社会习俗的支持。因此,尽管最高法院对烟草广告的禁止在逻辑上几乎就是对其合法性的公开剥夺,但法律上还是保留了烟草本身的商品合法性。
这个问题进一步的延伸是:人类该如何处理过去形成的社会性恶习?
这类社会性恶习由于长期存在以至于其一方面和大量人口的经济利益纠结在了一起,另一方面则获得了作为一种社会习俗般存在的合法性。因此选择将其一刀切除势必影响剧烈,甚至于因为习惯的力量而使一刀切除本身在结果上不可能。美国烟草广告禁令的案例便是对这一窘境的一种解决方法——慢性死亡。
都是毒药,一个死的快点,一个死的慢点,有区别吗?我草这个虚伪的世界
新疆首次破获利用香烟贩毒案件

天山网讯(记者李德模报道)一根普通的香烟竟然也能藏毒品?1月11日,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收到送检物证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至此,一起将毒品藏匿于香烟和行李箱塑料夹层贩运毒品案在新疆乌鲁木齐成功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缴获毒品海洛因90克。

1月6日,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在对盯梢多日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携带的行李箱检查时,100多支散装香烟引起办案人员的注意。办案人员发现,从外表上看,这些香烟和普通香烟没有什么区别,但在对香烟仔细检查时,发现个别香烟烟嘴部分有异常手感,办案人员在将问题香烟从烟嘴部折断,发现这些香烟烟嘴后半部分填装有粉末状物体。在经过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所携带全部香烟仔细检查后,共查获5根藏有毒品的香烟,缴获毒品海洛因2.1克。随后,办案人员又在犯罪嫌疑人马某行李箱的箱体塑料夹层内,查出毒品海洛因87.9克。

近年来,新疆警方先后查获利用陶瓷工艺品、饮料溶解、鞋底夹层、车体部位等藏匿手法,走私贩运毒品案件,但此次毒贩利用香烟贩运毒品,尚属首次。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发表于 2013-3-12 18: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躺好,不要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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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2 22: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国营一个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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