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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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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谈波粒二象性与“罡煞”的实质
此土一切某层次的“存在”即物质都可具有波和粒的二重性质规律法则,因粒子结构内外波动较小(常人相对宏观肉眼观测不到,如实态层内中的稳定循环性,更细微子虚态层向外散发的光波热等)的存在谓之粒的性质和这样的观测(命领运算)形态,而结构内外波动(包括移动传递等)相对更大的则谓之波的性质和观测(命令运算)形态。
灵力对纯实态物质的影响往往很弱的具体原由是因为易穿透果,内力对纯虚态的影响较弱则是因为量和稳定性之不足。而上中已提到,“罡煞”是相对比内力,灵力更有效应对虚和实态物质的偏中性力量。而罡与煞的实质实际上也就是相对更高密度高能量(压缩稳定后内能融合增加)的略偏粒子流性质和略偏粒子波动性质的影响作用力。
这也是为什么在相对更为细微深入的作用对比中,罡与煞(即稳定的流和波的细微差别)在更深广时空距离上的领域还是略微有所偏向(虽然当在完全互相模拟转换性质的变化过程中差别又再可不复存在,换个称谓就如凝神聚气或炼气化神,以魂拟气,以气御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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