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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4 2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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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观察一下,自己在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所造作的罪业到底有多少?《亲友书》中云:“有因真珠及毛骨,由肉皮故而死亡。”多少旁生,就是因为具有人类所喜好的真珠毛骨、皮肉筋髓等而朝不保夕、随遭屠戮。断旁生命根之后,人们便将真珠皮骨等加工成遮寒蔽体,乃至象征荣耀身份的各种服饰。请问诸位,当你们身着体配这些以剥夺有情生命为代价的华服美衫、珠玉饰品时,可曾生起过丝毫怜生惜命、负罪愧疚的惭耻之心。这笔侵夺生命、抽筋剥皮的血债除杀生者之外,每一个受用此皮毛珠骨的人又怎能脱开干系?若不忏除清净、待成熟受报之时,当如何偿还?想来诸位当心中有数。而为满足口腹之欲、滋身补体的自私希求,所造下的累累恶业则更是可怕之至。请诸位暂时打开记忆的闸门,仔细搜寻一下在滔滔的往事翰海中,曾饮噉过多少血肉筋皮、羮汤髓液。为满足自己这种虚幻不实的味觉感受,而于绝望惶恐、悲嚎哀鸣之中惨遭杀害的有情又何止千千万万。也许有人会说:我虽食肉,但未杀生,此业与我何干。请问:天下间若无食肉者,又怎会有断命取肉者,所以在丝毫不爽的因果法庭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强作巧辩之语,逃脱业果惩治。再看,我们为开垦山林,建设所谓的美好家园曾破坏多少蚁穴蜂巢、鸟雀之家,有意无意的令多少蜎飞蠕动,蚊虻蜂蝇丧失生命。其它暂且不说,仅仅是举步行走之间,于足下踏杀之生命已是多如牛毛、无法计算。面对如是罪业,如果世间并不存在因果规律,倒也无须惊怖惶恐,但佛于经中慈悲谕诫众生:杀害一个有情的果报仅仅从领受等流果的角度讲,便是五百次领受被杀之苦,其它坠堕三涂蒙受剧苦的长劫苦报则更不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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