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台湾食品安全部门“行政院卫生署”依据台湾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二条,对《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6月30日对修订法案启动60天的公众咨询。修正条文第四条规定:专供三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及邻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等四种塑化剂。
那么,这四种塑化剂添加在食品器具中的作用是什么呢?该物质在食品器具中的添加,对儿童的危害又有哪些呢?作为儿童食品器具及容器的生产商又应该如何应对呢? 带着这些疑问,笔者采访了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PONY谱尼测试。
PONY谱尼测试的专家告诉笔者,上述四种物质都属于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能起到软化作用的化学品。它被普遍应用于玩具、食品包装材料、医用血袋和胶管、乙烯地板和壁纸、清洁剂、润滑油、个人护理用品,如指甲油、头发喷雾剂、香皂和洗发液等数百种产品中。其中用量最大的是塑料增塑剂,约占其总产量的80%。广泛用于聚氯乙烯、聚丙烯、聚乙烯、聚苯乙烯的生产。
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软塑料玩具及儿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进口中,如果放置的时间足够长,就会导致邻苯二甲酸酯的溶出量超过安全水平,会危害儿童的肝脏和肾脏,也可引起儿童性早熟。
而欧盟也早在前几年就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进行了限制。欧盟第2005/84/EC号指令,对于所有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的塑胶材料, DEHP、DBP、BBP此三类增塑剂作为成分或预加工产品中的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超过0.1%;儿童可放入口中的玩具及儿童产品中的塑胶材料,DINP、DIDP、DNOP此三类增塑剂作为成分或预加工产品中的组分,其重量百分比不得超过0.1%。同时,这四种DEHP、DNOP、DBP、BBP邻苯二甲酸酯类也是欧盟REACH法规附件ⅩⅣ包含的高度关注物质。其次美国《旧金山市和县城市法典》也对有可能放于儿童口中的塑胶玩具和儿童用品含有的这四种物质也进行了限量要求。
目前,各国对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和禁令愈加严厉,对于生产儿童用品的生产厂商,特别是儿童食品器具及容器,应该提高风险意识,及时了解新法规、新标准的要求,调整产品设计和生产环节,加强企业的质量监管,及时进行产品的自检或送往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只有适应市场的监管要求,才能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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