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订立契约的传说,于十七世纪初开始盛行,自从英国的詹姆士六世宣布在巫术法庭中,每一件案例都需要有实际的证据,也就是一纸与恶魔的契约,因此所谓的恶魔契约开始大量出现在巫术法庭之中,虽然其中的真假程度非常令人怀疑。
尤其是当时巫术法庭的法官对于不肯承认与恶魔挂勾的犯人予以重刑,多半被怀疑与恶魔签下契约的犯人都会坦承其应有的罪行,也因此出现了大量假造的契约。
在真正的女巫传统中,即拥有许多有关契约的传说。女巫们会与自己所信仰的神祇立下契约,以表明自己对神祇的尊崇,不过对象多半是善良的异教神祇。而之后的基督教会却将此契约变成了女巫与恶魔之间签订的契约。恶魔契约其中不少与女巫牵扯不清,尤其是在中古世纪时期的女巫。女巫们出卖自己的灵魂以换得超自然的力量或是财富,这是中古世纪的人们一惯的偏见。虽然当时十七世纪的许多教士与神父也都曾经被指控过与恶魔订下过契约以换取名利。
在许多中古世纪恶魔学的典籍中,都提到关于女巫与恶魔订立下契约的段落,当此人转向邪恶的一方,他必须先表示出对于上帝的唾弃,他会于清晨,趁大家还未起床之前,来到教堂的外面,向着圣父、圣子与圣灵的教堂宣扬撒旦的伟大,并饮下圣子之血,表明他对于撒旦的渴望与对上帝的憎恨,强调他已经转向邪恶的一方,并希望用灵魂来交换一定的东西,通常是财富或是延年益寿。
据说与恶魔签订的契约,需以小牛皮做成的牛皮纸,并得用自己的血液书写内容。常用的契约内容字眼有,我答应伟大的魔鬼,供予我七年的寿命,我以此见证,并写下我的名。据说他们订下契约之后,会于地面上画出魔法圆,并召唤恶魔,将此契约抛向恶魔。根据魔鬼学,召唤恶魔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特定的月份、日期与时间,因此召唤恶魔出来签订契约必须在同时间完成。传说中,出卖灵魂的人不管恶魔如何诱惑都绝不能踏出魔法圆,否则恶魔会立即将此人拉下地狱。
女巫们一旦被认为与恶魔签订了契约,即被认为是另一国度的人--撒旦的黑暗国度,他们的王就是撒旦,因此多半会被控判教或是叛国,他们都会拥有类似的罪名:不承认基督教神的存在,身上拥有恶魔的印记之人会遭受驱逐或是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