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是同事。一天,两人扭打着到了公安局。 张三对警官说:“昨天晚上,家里的灯都熄了,我突然听到扭打声。于是,跳下床出去看个究竟,正撞上一个人从我女儿的房间里跑出来,窜下楼梯去了。我跟早后面猛追,当那人跑到街口时,我借着路灯看清他是李四。他跑了大约50米远,仍掉了一个什么东西。那东西在路面弹了几下后掉进了阴沟,在黑暗中撞击出一串火花。我没追上他,回到家一看,女儿被钝器击中,倒在地上。”
警方按照张三说的地点,找到了一尊青铜像,青铜像底部沾的血迹和头发是张三的女儿的,而且青铜像上有李四的指纹。
李四辩解说:“指纹可能是我前几天在张三家玩是留下的。”
我听了他们两人的述说和现场所见,沉思片刻,对着张三说:“你在诬陷李四。”
为什么?
[ 本帖最后由 ぷ斷風シ 于 2007-8-25 20:10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