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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霜ˊ夜瞳

《第四爻》 文 / 纵马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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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九章 出洞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猴爷看见我把驳克枪扔了,就一脸惊讶的问我:“你干嘛呀?”

“出洞啊。”

“出洞就出洞呗,你丫扔枪干什么?”

我一边整理行李,一边告诉猴爷:“这东西不能带出去,会惹事儿的!”

猴爷看着地上的驳克枪,不住的嘬牙花子:“你个败家子啊……”

我背起行李,对猴爷说:“别渗着了,走吧。”

猴爷却站在原地,并没有理我。

看着猴爷奇怪的表情,我忍不住问他想什么呢。

“想这个洞呢。”猴爷摸着下巴,表情些不自然的问我:“既然干云洞有这么一个出口,那王半仙在放下断龙石以后,怎么不从这里逃出去呢?”

我用火把照了照洞口下的碎石和石壁上的划痕,说:“这个洞可能是老鬼子后来掏的,要不他光靠吃死尸和耗子,也不可能活四十多年吧。估计是他出来以后,日本鬼子都投降了,所以他无处可去,才在洞里住了下来。”

猴爷想了想,一摆手说:“算了,还是不想了,反正这里的人都死绝了,想这些也没用。还是走吧。”说完猴爷就火急火燎的催促我赶紧出洞。

我心里有些纳闷,只感觉猴爷这会儿有些反常,但又想不出是哪里不对劲儿。无奈之下就拿着快要烧完的火把,照了照洞口的碎石,和洞壁上的划痕,点了点头,拖着行李向外面爬去。

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虽然在干云洞里只是过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却让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看着闪闪的夜空,一阵阵的清风吹来,让人倍感舒爽,在如此宁静安详的环境里,谁会想的到,这里曾经有过一场无比血腥的厮杀呢?

不一会猴爷也从洞里出来了。他刚一出来,就使劲的吸了两口外面的新鲜空气,然后就一声不吭的站在我的旁边。

我闭着眼感受了一下拂面而来的晚风,就重新背起行李,准备向回走了。这时的猴爷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走过去拍了一下他的后背说了声:“走吧!”然后就迈开步子,向山下走去。

猴爷应了我一声,却迟迟没有跟上来,我心里纳闷儿,这小子在后面干什么呢?就转身去看他,这一看,差点没把我气死,猴爷这时正拿着王半仙的驳克枪往弹夹里装子弹呢。

我一看就急眼了:“你他娘的怎么把它给拿出来了?”

猴爷翻了翻白眼儿:“你丫不是说在洞里打枪危险,让我出来再玩吗?”

听猴爷这么说,我鼻子差点没气歪了,合着刚才丫磨磨叽叽的让我先出洞,是为了捡回我丢下的驳克枪啊!于是我就对猴爷说:“私藏枪支,犯法!你丫不知道啊?你把它拿出来,它就不是枪了,这是攥在手里的定时炸弹,说炸就炸!让雷子知道了,咱俩都得蹲局子里去!”

猴爷听我说完,就嬉皮笑脸的凑过来说:“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雷子?就玩几天,出不了事啊,等咱回北京的时候,我保证把它扔了。”

我看猴爷都这么低三下四的求我了,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于是只好对他说:“这可是你说的啊,回北京的时候,你丫可记着给我扔了!”

“放心吧,忘不了啊!”猴爷笑呵呵的看着我说。

我无奈的放下行李,帮猴爷上好了子弹,拉开了保险,调到单发的位置上,又把枪递给了他。猴爷接过枪来,兴奋的来回瞎瞄。我吓得一把抓住了枪管,对他说:“你丫别瞎比划,枪口冲着人,这是玩枪的大忌!”

猴爷听我说完,这才老老实实的向远处瞄了瞄,铛铛的放了两枪,算是过瘾了。然后才跟着我向山下走去。

快到山下的时候,我们又看到了张老汉的马,让我吃惊的是,那只干瘦的狼居然还没走,它正趴在那啃着马身上的肉。狼看见我和猴爷过来了,就向我们呲出了惨白的牙,喉咙里也发出了威胁的声音。

猴爷看见这只干瘦的狼,气就不打一处来,他拔出枪,对着狼骂道:“妈的,还敢跟爷臭来劲?爷现在就崩了你!”

我一按猴爷的手,说:“算了,它这是怕咱们抢它的肉,只要不理它就没事了,咱刚从洞里都烧死一个了,它就别杀了,给自己积点德吧。”

“那不行,张老汉的马刚骑了一天,就让老鬼子弄死了,现在肉也给狼了,合着咱什么都没得着?不行,我也得吃点。”猴爷的狗脾气又上来了。

我说:“不就是匹死马吗,你跟个畜牲争什么呀。”

猴爷没有理我,而是拿着枪直接向着狼走了过去。狼看猴爷过来了,就吓得向后退了几步,猴爷也许是因为手里拿着枪,胆子也就大了,他也没有去理狼,而是拔出刺刀,在马身上割了一大块肉。

“大圣点火,咱烤肉了。”猴爷一边说,一边用刺刀穿肉。

其实我早就饿了,看见猴爷这么说,我就找了些干树枝,点起火来,猴爷一边烤着肉,一边和我嘻嘻哈哈的聊着,不一会烤肉的香味就飘散开来。

我看那只狼一直远远的看着我们,就撕下一块肉,向它扔了过去。狼先是警惕的看了我们一会,见我和猴爷并没有理它,这才敢去吃那块肉。

等肉烤好了,我和猴爷就胡乱的吃起来,因为已经饿了一天一夜,现在吃什么都香,我基本上都没吃出什么味道来,就已经把肚子填满了。

等吃饱以后,还有很大的一块肉没有吃,我看那只狼还在看着我们,就把那块肉,又向它扔了过去。这次狼的胆子大多了,只看了我一眼,就啃起肉来。

猴爷看着狼说:“咱打死它得了,要不一会睡觉都睡不踏实。”

我说:“算了吧,它吃饱了,也就对咱们没有威胁了,要不是它咬了张老汉的马,咱也找不到这么多的袁大头和金条啊。”说完我又拍了拍鼓鼓的行李。

猴爷找出根烟,递给我说:“要说它也算是个功臣,那爷就饶它一命吧。”

我点着烟和猴爷又闲聊了起来。不一会,一根烟就抽完了,浓浓的睡意涌了上来,我又看了看狼的方向,那只干瘦的狼已经不在了,估计它已经吃饱走了。我对猴爷说:“狼已经走了,这下咱俩放心睡吧。”

猴爷找了些干草,铺在地上,躺了下来,问我:“咱明天是继续北上,还是回北京?”

我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说:“明天的事儿,明天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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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章 石盒子牲畜交易市场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等我一觉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猴爷还躺在地上打着呼噜,过去的一天一夜实在太累了,也难怪他睡到现在还没有起来。我看猴爷睡的正香,就没好意思叫醒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去远一点的地方活动一下筋骨。

刚走了没多远,就又看见了那只干瘦的狼,看到这家伙居然还没走,我心里一阵的发寒,心想如果它昨天晚上趁着我和猴爷睡觉的时候咬我们一口的话......

狼看我走过去了,就本能的向后退了几步,但这次它并没有向我呲牙。看着它的样子我好像明白了,也许是它吃饱了,才没对我们下手,或是现在的它对我们已经没有太大的敌意了。想到这我就没再理狼,伸了伸懒腰活动起来。

猴爷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我们又割了些马肉,草草的吃了些东西,就开始商量下一步的计划。我的意见是,应该继续北上。既然我们是为了做生意才来到这里的,就应该把生意做完,再离开。现在我们得了意外之财,正好可以用这笔钱把牛羊肉的生意做得更大,毕竟我们俩不能守着这些袁大头和金条过一辈子。

猴爷听完,也同意我的意见,不过他现在拖着一条伤腿,我伤了一条胳膊,再要向前走,难度也就更大了。我拍了拍猴爷说:“想想红军爬雪山过草地的精神,就什么困难都能克服了。”

猴爷咧嘴一笑:“用不着想,咱爷们儿就从来没怕过困难。”

收拾好行李,我们就准备下山了,猴爷把吃剩下的烤马肉,又扔向了那只狼,对它说:“慢慢吃吧您哪,哥们可要上路了。”说完就和我一块下了山。

下山的路上,我背着行李,猴爷找了一根粗壮的树枝当拐杖。我们俩个就像战败的伤兵一样,衣冠不整,一瘸一拐的向山下走去。由于行李实在太重了,包里的袁大头少说也有几百块,再加上金条,分量最少也有五六十斤。而且山路也非常难走,每走一段时间,都要停下来休息一会,时间一长猴爷就开始抱怨了,一会说路太难走,一会骂砍他的老鬼子,总之他嘴里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我瞥了猴爷一眼说:“我发现你现在和胡同的张大妈越来越有共同点。”

“什么共同点?”

“碎嘴子呗。”

“扯淡,我多今碎嘴子了?”

我说:“你丫还没碎嘴子呀?您看您这一路上,嘴上消停了一会儿吗?”

“敢情不是你腿伤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猴爷没好气的回了我一句。

“我胳膊还伤了呢,这不照样背着行李,咱这种任劳任怨的精神值得你丫学习不?”

猴爷翻着白眼看了我一眼:“凑性,要不你也砍自己腿一刀,这行李我就背着,我也任劳任怨一回?”

“滚一边去吧你!”

我们俩就这么一边斗着嘴,一边下了山。等到了山下,我们俩谁也走不动了,刚才在山上学习红军的豪言壮语早就忘光了。我把沉甸甸的行李往地上一扔,就坐在上面不起来了,猴爷也瘫在地上不动了。

就我们俩现在这个状态,别说去石盒子牲畜交易市场了,就是再向前走一里地,也是不可能的。

猴爷摸着自己的伤腿说:“我要是会王半仙的聚术,就聚匹马来,让丫驮着老子赶路。”说完,就摇着脑袋,嘟嘟囔囔的念着:“马呀,马呀......”

“你丫聚来马的时候,黄花菜都凉了。”我笑骂道。

猴爷没有理我,还是“马呀,马呀”的自顾自的念着。

我点上根烟,呸了他一句,开始发愁以后怎么办,不过刚想了一会,猴爷的聚术竟然灵了。

纷乱的马蹄声从不远处传来,我惊喜的跳起来向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不一会尘土风扬的山道上一支马队由远而近。为首的是一匹黑色骏马,马上坐着一位中年汉子,黝黑的国字脸上,琼髯尽现。

我急忙上前打了声招呼。中年汉子勒住马,看了看我和猴爷:“什么事?”

我急忙说:“我们哥们是去石盒子牲畜交易市场的商人,半路上遇到了狼,两个人都受了伤,马也被狼咬死了,想让您载我们一程。”说完让中年汉子看了看我受伤的肩膀,又指了指猴爷的那条伤腿。

中年汉子听完笑了:“我们正好也是去石盒子市场卖马,既然是同路,那就带你们去吧。”说完就下了马,在马队里挑了两匹马,装上马鞍拉了过来。

我和猴爷道了声谢,就先把行李放在马背上,又翻身上了马,与中年汉子一起赶路。

路上了解到,中年汉子名叫任建国,就是这附近的村民,他们村的人除了种地,也在山上放养一些马,补贴家用。这次任建国就是和另外几家村民一起赶着马队,去石盒子市场上贩卖。马队一行就三个人和十几匹马,任建国在前面带路,那两个村民在后面赶马。有了我和猴爷的加入任建国他们一行也不是很孤单了。

猴爷和我骑马赶路,就轻松多了,一天下来,走的路程比以前要快了很多,到了晚上马队停在路边留宿,任建国告诉我们,明天就能到石盒子市场了,这里是这一行的最后一晚。我和猴爷了解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快到目的地时,也是高兴的不得了,于是晚上拿出土烧与任建国一行三人,喝了个一塌糊涂。

第二天又赶了半天的路,终于到了石盒子市场,这里是内蒙与河北的交界,也是最大的农牧产品交易市场,不过现在的市场却有些冷冷清清。任建国告诉我,现在还没到一年一度的牛羊交易旺季,所以这里的人还比较少。除了交易旺季,石盒子市场只是作为附近山民交易的普通市场,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这里才会热闹一些。

听任建国说完,我和猴爷都有些傻眼,看来我们俩是来早了,我告诉猴爷:“这就是没作好准备,盲目行动的下场。”

看我们俩垂头丧气的样子,任建国又告诉我们,其实我们来的也不算太早,再有半个多月,交易旺季也就到了,那时内蒙的牧民都会赶着自家的牛羊来到这里交易,我们只要再等上十几天就行了。石盒子市场由于来往的客商比较多,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石盒子镇,石盒子镇上,医院,旅馆,饭店,银行都一应具全,而且这里还有独特的山区和草原接壤的风光,我们可以一边在这里住下,一边领略这里的独特风光和各色美食。

听任建国这么说,我和猴爷也就喜笑颜开了,任建国帮我们找好了旅馆,才带着马队去了市场。我和猴爷找了家小诊所,给伤口上了些药,就又回到旅馆休息。

刚进了屋,猴爷就和我商量起了下一步的打算,他的意见是先去银行,把袁大头和金条全换成人民币,再用这些钱去买牛羊。我对这个意见没什么看法,不过一下子拿着这么多的袁大头和金条去银行兑换却让我有点担心。这些钱在当时是笔巨款,我怕银行会起疑心的调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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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一章 兑换人民币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那时的银行不像现在,只要你的钱合情合理,没有人会问你钱是怎么来的。不过那时就不同了,每次要提取巨款或是兑换的时候,都会有人盘问来由。最后我和猴爷决定明天先由我去银行兑换金条,毕竟我们的金条不多,不容易引人注意。

天黑下来的时候,任建国一行人也从市场里回到了旅馆,我和猴爷为了表示感谢,就在离旅馆不远的饭店,请他们吃了一顿烤全羊,席间我们一边喝着蒙古白,一边聊着天。从任建国的嘴里了解到,明天就是每月十五的大集,这里会热闹很多。我马上就联想到,如果人多的话,想必银行里的钱也会多,如果这样的话,我兑换金条也就不会那么困难了。

一顿饭吃到了深夜,我们晃晃悠悠的回到旅馆,就全都倒在床上不省人事了。第二天一早,我让猴爷留下来休息,自己拿了所有的金条去了银行。

到了银行,果然不出我所料,在知道我要用这么多金条兑换成现钱时,银行的负责人盘问了半天。我知道如果把干云洞里的事告诉他们,这些金条恐怕就要充公了,于是就撒谎说,这是我祖上传下来的,这次我为了来石盒子市场做生意,才想把它们兑换成现钱。

银行的负责人看我的话里没有什么破绽,也就只好答应帮我兑换。这些金条足足有一公斤还多,当时的兑换价是64块钱一克,兑换成的人民币有七万多块。当我拿着这些沉甸甸的钱时,心里乐开了花,十元一张的大团结装了满满一袋子!

回到旅馆,猴爷见到了这些钱,眼儿都直了,丫流着哈喇子说:“我地天哪,猴爷我这回可真成了地主了!”说完就拿起一沓一沓的大团结,亲起来没完。

我满脸笑容的告诉他:“这点钱就把你丫乐成这样了,要是再把那一袋子袁大头换了,你丫还不神经了?”

“神经了我也乐意,数钱数神经了,估计这世上也没有几个。”

等猴爷乐够了,我才说:“下回该你拿袁大头去兑换了啊,我再去可就露馅了。”

“当然是我去了,我有舍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精神,你就放心吧。”猴爷嘻笑着说。

下午任建国回来的时候,马队里已经没有几匹马了。他告诉我,今天的生意不错,一下就卖出了七八匹马,他们这一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如果再想来的话就要等下个月的初一大集了。我看任建国的意思是要回去了,就挽留他再住一夜,我和猴爷也好再表示一下心意。

任建国憨厚的一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哪还好意思再让你们破费呀,昨天一顿饭你们已经花了不少钱了。”

猴爷听他说完,就说道:“没有多少钱哪,也就是多双筷子的事儿。”

任建国看我们的盛情难却,就只好点头答应,先把剩下的马赶进了旅馆的马棚,这才和我们又去了饭店。吃饭的时候猴爷突然想到了买马,他说等做完了生意我们还要回北京,这么远的山路,没有马的滋味他可是受够了,而且我们借张老汉的马也死了,回去的时候也应该赔给人家。

任建国听完就豪爽的答应,把他骑的那匹大黑马和一匹赤黄色马卖给我们,还开出了个非常低的价格。猴爷看有便宜可赚,当时就掏出钱递给了任建国,弄的我还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这两匹马在后来确实也帮了我们的大忙,我必须承认猴爷那晚买马的决定是正确的。

第二天我和猴爷送别了任建国一行,猴爷就拿着我们装满袁大头的行李去了银行。当然银行的负责人还是一通的寻问,猴爷基本上就是把我昨天说的话又说了一遍。弄的银行工作人员不断感叹,怎么有好祖宗的人都来了石盒子镇?

那些袁大头一共有八百多块,当时的兑换价是22元一块,猴爷一下又拿回了两万块钱,加上我兑换回来的七万多和我们借的两万多,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不到12万了,这些钱是当时一个工人几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就和猴爷一边养伤,一边在石盒子镇吃喝玩乐,期间我还联系了一下当地的运输队,由于不是交易旺季,运输队的生意也比较冷清,我很轻易的就定到了车。现在我和猴爷就只等着石盒子市场开市了,我们俩几乎可以想像的到,大笔的钱飞进我们腰包里的感觉。

不过等待的日子总是难熬的,连续几天待在石盒子镇里,把我们憋得实在是难受。于是猴爷就提议去石盒子镇周边转一圈。他这个提议正好合了我的心意,于是我们就挑了一个好天气,带上行李,骑上买来的大黑马和赤红马出了石盒子镇。

这里是草原和山区接壤的地方,平缓的小山坡上,长满了绿色的植被,大自然把眼前的一切都勾勒的平缓流畅,让人有一种舒服惬意的感觉。我和猴爷纵马前行了没多久,就远离了石盒子镇的喧闹,林间时不时的,还有叫不上名字子的鸟穿越其间。猴爷一时间玩心大盛,不知什么时候就又从腰里拔出了从王半仙那里拿来的驳克枪。

我看到他拿着枪,向树上的鸟瞄准时,吓了一大跳,急忙一把抓住了猴爷的手说:“你要干嘛?”

“看不见啊?打鸟呗。”猴爷满不在乎的说道。

我瞪他一眼说:“刚出了石盒子镇还没多远,你丫就敢把枪拿出来,好日子过够了?”

猴爷说:“这连个人影都没有,玩一会儿怕什么?”

我说:“是他娘的没人影,不过你丫知道枪声能传多远吗?万一让人听见了,咱刚弄的那点钱,也就有命挣,没命花了!”

猴爷显然是被我这句话吓着了,赶紧收起了枪,说:“那咱就跑远点再玩。”说完就一阵纵马狂奔。

跑了一会,已经到了中午,我叫住了猴爷,正想吃些东西。就在这时一个消瘦的身影印入我的眼帘,定睛一看,才发现这个身影正是前几天一直跟着我们的那只干瘦的狼。“丫怎么还跟着我们呢?”我有些吃惊。

猴爷看到它的时候也是吃惊不小:“嘿,这孙子还跟咱们耗上了啊,怎么咱走到哪,丫就跟到哪?”

那只狼离我们只有十几米远,看我们停下来了,就站在原地看着我们。猴爷一拍我说:“别搭理他,丫要是敢过来,我就一枪崩了它。”然后就拿出些吃的递给了我。

我一边吃一边看着那只狼,不知怎么的,看着它干瘦的样子竟然有些心疼。它明显是一条孤狼,在这里没有同伴,否则它也不会被饿成这个样子。它现在的处境这让我想起了自己小的时候,在认识猴爷以前没有朋友的感觉。也许它一直跟着我们,就是为了口吃的吧?想到这里,我把手里的肉干向狼扔了过去。

这次狼不再对我有戒心了,它看到肉干掉到了眼前,就冲上去几口吞下了肚。猴爷看得欣喜:“嘿,丫不怕咱们了啊。”然后也把手里的肉干向狼扔了过去。

这次狼连头都没抬,只是走向肉干,吃了起来。于是我和猴爷又是玩心大盛,嘻笑着,不断的把手里的肉干扔向狼。

就在我们俩玩得高兴的时候,突然一阵隐隐约约的呼救声从远处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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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二章 见义勇为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我听到呼救声的时候心里一惊,猴爷和我一样,同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伸长了耳朵仔细的听着。当我们确定了那声音确实是在呼救时,就毫不迟疑的上了马,向着声音的方向奔了过去。

那是路旁山坡上的一片白桦林,声音就是从白桦林里传出来的。我和猴爷下了马,直接走进林子里。

此时地上正坐着一个穿着蒙袍的男孩,这个男孩大概十七,八岁,他的对面站着两个身材健壮的年青人,这两个人的年龄跟我和猴爷相仿,一个是秃子,一个是刀疤脸。这时那个秃子正拿着一把弹簧刀说着什么。

我和猴爷看那孩子暂时还没有危险,就不紧不慢的走了过去。也许是我们的脚步声惊动了他们,三个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我们这里。坐在地上的孩子马上向我们呼救:“救命......”

但他的话还说完,就被刀疤脸当胸一脚,踢得说不出话来了。

刀疤脸看我们越走越近,就对我们说:“朋友,不该管的事儿别管,对自己没好处。”那是一口字正腔圆的京片子。

猴爷走到近前,叉着腰说:“哟,看不出来啊,还是个老乡呢!”

“他们抢劫!”坐在地上的男孩揉着胸口再次喊道。但是刀疤脸上去又是一脚,踢在了他身上,然后对我们说:“既然是老乡,那我也就把话挑明了,哥们儿手头紧了,出来找点钱花花,看在老乡的份儿上,你们哥俩就当没看见成不?”

我上去冲着刀疤脸一笑:“我当是什么呢,不就是抢劫吗,你们抢吧,我们哥们儿跟这看看,也学习学习经验。”说完就向猴爷使了个眼色。

秃子看我们没有走的意思,就把眼一瞪:“我劝你们哥儿俩还是躲远点好,哥们干这事儿不习惯让人看着。”

猴爷见秃子向他瞪眼,当时脾气就上来了:“老子就想看,不行啊?”

“那您就得问问哥们手里的刀愿不愿意了。”秃子一边掂着手里的弹簧刀,一边挑衅的看着我们。

“我靠,丫跟咱叫板呢?”猴爷冲我笑了笑说。

我也笑着说:“傻逼孩子觉得自个有把刀牛逼呗。不就是刀吗,哥们儿这也有。”我一边说,一边从腰里拔出了从老鬼子手里得到的那把刺刀。

猴爷看我拔出了刺刀,就笑着对着秃子说:“怎么样,咱练练哪?我们这刀可比你的个大。”

刀疤脸看我已经拔出刀,便拉开了架式,知道动手是免不了的了,于是也从身后拨出了一把匕首,向前走了两步。

“哟喝!这还一个带着家伙的呢,怪不得这么牛逼呢。”猴爷依然是满脸笑容。

我知道猴爷的笑不是装出来的,他这么长时间没打架了,估计早就憋得难受了,现在正好找着两个陪练,他这会儿心里不定多高兴呢。

猴爷顿了顿接着说:“不过有刀还不是最牛逼的,孙子上眼看看爷这是什么?”说完猴爷就从腰里拔出了那把驳克枪,同时也拉开了保险。

猴爷突然拔枪,把那两个小子吓了一跳,当然也把我吓了一跳。

“猴爷,你他娘的怎么又把枪掏出来了!”我当时被气的要死,不过也没有办法,枪已经拿出了,再骂猴爷也没用了,于是我只好先把坐在地上的男孩拉起来,对他说:“你放心,没事儿了。”

孩子哆哆嗦嗦的说了声“谢谢”,就向山坡下走去。我刚安顿好了男孩,秃子就突然问猴爷:“你丫是那个灭了南城菜刀队的猴爷吗?”

猴爷拿着枪向我哈哈一笑:“大圣你看,没想到老子这么有名!”

猴爷刚说完,秃子就把手里的刀往地上一扔,轻蔑的说:“既然是四九城有名的大混子,您觉得拿着枪,跟我们俩个无名小卒耍牛逼,脸上有光吗?”说完就又对刀疤脸说:“你也把刀扔了,咱哥们儿看看这猴爷能把咱哥俩怎么着。”

刀疤脸听他说完,就也把刀扔在了地上,翻着白眼儿,轻蔑的看着猴爷。

我心里暗骂,“这孙子居然还会使激将法。”

不过猴爷还真吃这一套,他一直把名声看的挺重,现在人家摆明了是在说他以大欺小,还用这么不屑的眼神看着他,猴爷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他把枪收了起来,对我说:“大圣,你丫也把刺刀收了,咱别让这丫挺的瞧不起。”

我说:“你丫傻呀?这孙子摆明了激你呢,你还真上当?”

“我管丫激不激我呢,猴爷我就从来不占人便宜。”说完猴爷向对面的两个小子说:“怎么样?爷把枪收了,你们俩是想单打还是想群殴?我们哥们儿陪着。”

话音刚落,秃子说了声“随便!”就向猴爷扑了过来,猴爷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被他一拳打的后退了几步,身子一歪差点摔倒。

我冲猴爷喊了声:“你他妈小心点!”然后就拿着刺刀向刀疤脸砍了过去。

我的刀砍下的时候,没想到刀疤脸竟然根本就不躲闪,而是站在那里等着我砍他。这下我可砍不下去了,面对一个毫不还手的人,谁也下不去刀。

但是我知道刀疤脸不躲不闪的这一招儿,是一种流氓打法,这种打法拼的就是谁更狠。你要是心狠,就一刀砍下去,要是心不够狠,那就收起刀来比拳脚。

显然我的心还不够狠,刺刀都快砍在他脑门上了,却硬生生的停了下来。我摇了摇头,把手里的刺刀往地上一扔,说:“孙子,来吧。”

刀疤脸轻蔑的骂了一声:“怂种!”就向我打了过来。我躲闪后,也一拳向他打了过去,不过当我打出这一拳的时候才意识到,我肩膀上的伤还没好呢,这一拳不但慢的出奇,而且还没有力气。肩膀上的伤疼拖累了我的速度和力量。我还没有打到他,刀疤脸的一脚已经后发先至的把我踢了一溜滚儿。

猴爷的战况还不如我呢,他腿上的伤比我重,剧烈的动作让他走路都费劲,就更别说还击了。如果我们身上没有伤的话,我和猴爷任意一个人,都能轻易的收拾了这两个小子,不过现在却吃了大亏。

猴爷让人家打的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而我也只是和刀疤脸打个平手。我一边打,一边心里暗骂猴爷,这个傻鸟自己腿上有伤还敢和人家比拳脚,这不是小鸡子嫁黄鼠狼--找死吗。不过给他一点教训也好,以后让他改了这个脑子一热就什么都不顾的毛病,也算是个好事。

虽然我肩膀上有伤,可腿上却没有,在部队的三年也不是白混的。刀疤脸虽然身体灵活,力气也大,不过想要打到我也不是那么容易。刚刚吃了一脚的亏,现在的我已经加了小心,在躲避他进攻的同时,也不断的用腿回击。就在我和刀疤脸僵持不下的时候,猴爷被秃子一脚踹倒在地上,秃子见猴爷倒了,就一屁股坐在猴爷身上打了起来了。

我想要抽身去帮猴爷,但对手却实在难缠,根本就不给我脱身的机会。此时的猴爷虽然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不过他嘴上却没闲着,一边挨打还一边的骂着对手:“孙子,有种你丫就打死我,打不死我,爷就弄死你!”

猴爷说的本是打架时很普通的一句狠话,一般的人谁也不会当真。但让我没想到的是,秃子听猴爷说完,竟然奸笑了一声,说:“你丫要这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了你!”说完就抓起了我刚刚扔在地上的刺刀,向猴爷扎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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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三章 狼兄弟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这一下可把我吓的不轻,打架嘛,没必要非得出人命不可。如果我们真想下杀手的话,刚刚猴爷足可以用枪崩了这两个孙子,我刚才也可以用刺刀结果了刀疤脸。但我和猴爷都下不去手,没想到人家却下的去手。现在我和猴爷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顾不上再和刀疤脸打了,转过身就向秃子扑了过去。因为我知道刺刀的锋利程度,和刀身上血槽放血的速度。如果这一刀下去,猴爷想要活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大叫着想要阻止秃子,但这小子下手的速度实在太快了。虽然我离他们的距离很近,但他是坐在猴爷的身上,比我离他们的距离更近!这一刀根本就不是我能够阻止的。这时候他已经下手了,刀锋向下,扎向了猴爷。

看着倒在地上的猴爷,我突然有种咫尺天涯的感觉,现在我就要和他阴阳两隔了。这是我的老铁,我的发小呀!

眼泪不知不觉的模糊了我的双眼,但我的身体还在向前扑着。虽然猴爷这次死定了,但我却继续冲向秃子,如果他真的扎下去,我就是拼了命,也得弄死他,给猴爷报仇!

正在这时,一团灰黑色的影子从我眼前窜过,紧接着就是一声惨叫。

我一把抺去脸上的泪水,仔细一看,只见那只一直跟着我们的狼,正咬着秃子拿刀的胳膊,左右的撕扯。他“啊”的大叫了一声,手里的刺刀落了地。狼咬着他的胳膊向后一跃,秃子手臂上的一块肉就被撕了下来。

看到这一切时,我愣在了原地。不过本来已经倒在地上等死的猴爷,却来了精神。他猛得一起身,甩掉身上的秃子,然后一拳打在他脸上。此时的狼也吐掉了嘴里的肉,再次扑向秃子,撕咬起来。

我呆呆的看着他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

就在这时,猴爷大叫了一声:“大圣小心!”坐在地上的他,随手抓起一块山石向我扔了过来。

那块山石飞过我的脸颊,“砰!”的一声,打在了什么东西上。我猛得一回头,见刀疤脸正站在我身后,一支手捂着鼻子,另一支手还举着他刚才扔在地上的匕首。

我心里一惊,若不是猴爷扔的这一块石头,可能刀疤脸的这一刀已经扎在我后背上了。这小子也想杀我?

“你妈的!”我怒吼了一声,当时就急了。趁着他捂脸的时候,一脚踢在了刀疤脸拿着刀的手腕子上,那把刀当时就飞了出去。然后我又挥起没有受伤的左手,一拳打在他右脸上,刀疤脸被打得向后边退了几步,此时的他还在捂着被猴爷砸伤的鼻子,没有反抗的能力,借这个机会,我又一脚狠狠的踢在了他裆部。这小子就哀嚎了一声,倒在地上再也起不来了。

此时的猴爷已经从地上爬起来,接着开打了,那只狼也在帮他的忙。我见刀疤脸鬼哭狼嚎的捂着裆,在地上打了半天的滚,有些不忍心看了,就捡起猴爷扔过来的石头,照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这小子哼了一声,就再也不叫唤了。

猴爷打了半天,这才停了手,狼看猴爷不打了,也不再撕咬秃子了。当我再去看地上的秃子时,丫的样子太惨不忍睹了。

秃子的身上全是血,衣服也成了碎布,两只胳膊还少了好几块肉,这显然是被狼咬伤的。

猴爷乐呵呵的看着蹲在地上的狼:“哥们儿,谢了啊。”

那只狼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就扭头走进了树林之中。

我看着狼的背影,惊叹了一声:“它居然知道帮咱们,这算是报恩吧?”

“这就叫善有善报!”猴爷还是一脸的笑容:“它这哥们儿,咱交了!”说完就捡起块石头,照着秃子的脑袋也是一下,这小子当时就晕过去了。猴爷扔掉手里的石头说:“妈的!还是这玩意好使。”然后又拍了拍身上的土,对我说:“你看这两孙子怎么处理?”

我想了想说:“送派出所吧。”然后就找来绳子,和猴爷一起把那两个小子捆成了“粽子”。

被我们救下的男孩还在山坡下等着,他见我和猴爷把两个劫道的给收拾了,再次跑过来向我们道谢。我和他聊了几句才知道,他的名字叫吉达,是个蒙汉的混血,他的父亲是蒙古族,母亲是汉族。不过他们一家并没有住在草原上,而是住在这附近,由于母亲是汉族的原因,他基本上属于那种被汉化了的蒙古族。

吉达的名字在蒙语中的意思是长矛,但是他的本人却没有他的名字那么威武,吉达从小身体就弱,所以刚才被抢劫时才没有还手之力。

聊了一会,我告诉吉达,我和猴爷想把这两个小子送到石盒子镇的派出所,想让他跟我们一起去说明情况。吉达听完,就答应了我们。

我和猴爷把那两个“粽子”,扔到了马背上。就和吉达一起向石盒子镇走去。

快要进镇子的时候,我让猴爷把枪扔了。不过猴爷死活也不肯,最后我选了个折中的办法,让他把枪藏在了路边的石头下。

等我们到了派出所,人家已经快下班了。整个派出所才两个民警,一个所长,一个副所长。我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就合力把两个“粽子”扔进了屋里。

这时两个“粽子”才刚清醒过来,民警看了看他们,又拿来一张通缉令辨认了一会。然后告诉我们,这两个人是北京杀人抢劫的在逃犯,没想到他们竟然栽在我们手上。

猴爷笑呵呵的问民警:“我们算是见义勇为的英雄吗?”

“当然算啊,你们帮了我们大忙了,感谢,感谢呀!”所长握着猴爷的手说。

我看人家真把我们当成英雄了,就一脸正气的说:“所长同志,您就不用谢了,协助警方打击犯罪,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对,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猴爷马上就接过了话茬,有些二百五的说:“我们这代人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深知有错误就得批判,有毒草就得进行斗争的道理.......”

就在我和猴爷美滋滋的和民警侃侃而谈的时候,被我们捆着的刀疤脸突然嚷道:“民警同志,他们也不是好东西!他们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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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四章 目标,达日罕乌拉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刀疤脸刚一说完,派出所所长脸上的笑容就凝固了。他收起笑容,警惕的看着我们,我冲着他一呲牙,干笑着说道:“您别听他扯淡,这小子是想打击报复我们。”

所长还没说话,刀疤脸就马上说:“民警同志,枪就在他们腰里,不相信你们搜搜。”

听他这么肯定的说,所长的脸色更加凝重了,我赶紧对他说:“我不解释了,您还是搜搜我们吧,要不这事儿就说不清楚了。”说完就走过去举起了双臂。

猴爷知道枪已经被藏在路边的石头下了,也胸有成竹的举起了胳膊,说:“民警同志赶紧搜吧,别客气。”

两位民警见我们这么主动,倒有些不好意思了:“算了,他们的话哪能信啊,不用搜了。”

猴爷正气凛然的说:“搜,一定要搜,不能让这孙子陷害忠良!他这是往见义勇为英雄的身上泼脏水!”

民警看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也只好分别搜了我和猴爷还有吉达的身,不过除了我腰里的那把刺刀,他们什么也没发现。

所长拿着刺刀有些为难的问我:“你怎么有这个?”

我一看,坏了,刚才藏枪的时候怎么把它给忘了,于是赶紧编了个谎话说:“这是日本鬼子三八大盖上的刺刀,是我爷爷传给我的,他老人家以前是抗日英雄,这是他的战利品。”

我这么一说,屋里的气氛就缓和了下来,所长把刀放在了桌上,说:“这可是管制刀具呀,你怎么还带着它?”

我一指猴爷说:“您不知道,我和朋友是来这作生意的,拿着它是想在路上防身用。”

所长一笑说:“小同志,你的想法可以理解,不过带这种管制刀具是不允许的,要不这样吧,这是你爷爷留给你的,我们也不好没收,不如先放在我们这保管,等你们做完生意,回去的时候,再回来拿行吗?”

我一看真混过去了,就急忙说:“当然行了,就是给你们添麻烦了,太不好意思了。”

被捆着的刀疤脸本来是想把我们也拉下水的,没想道就这么被我们化解了,他有些疑惑的看着我们,不明白枪怎么没了。

猴爷瞪着刀疤脸说:“现在事情也弄明白了,你丫要再敢胡说八道,老子就把你的牙全掰下来!”

副所长赶紧过来,拍了拍猴爷说:“算了,别跟他别计较了,咱们还是先做笔录吧。”

等我们做完笔录,出了派出所,天已经黑了,在吉达的盛情邀请下,我们决定去他家做客。原来吉达的家就在石盒子镇上,更让我们喜出望外的是,吉达家竟然是开饭店的,这回我和猴爷可找着饭门了。

到了吉达的家,吉达和父母说明了情况,我和猴爷就被当成了贵宾招待。吉达的父亲是个壮硕的蒙古汉子,他把饭店一关,今晚就只招待我和猴爷两个人。吉达的母亲是个汉族人,她和我们寒暄了几句,就去准备饭了,当整只烤全羊架在篝火上时,我们已经和吉达的父亲聊了半天了。

吉达的父亲叫朵颜,是个地道的蒙古人,自从改革开放以后,他就带着吉达的母亲离开了草原,来到石盒子镇,开起了饭店。这里的生活明显比草原上安逸了很多,所以他们就定居了下来。日子虽然过的很好,不过唯一让他窝心的事就是吉达,因为吉达的身子一直很弱,甚至到了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地步,在朵颜的眼里,吉达几乎成了蒙古人的耻辱。

朵颜认为,没有经过草原洗礼过的男人,就不是真的男人,于是他就有了让吉达回到草原上锻炼的想法,不过回到他的家乡达日罕乌拉的路途遥远,如果让吉达自己回去的话,他实在不放心,如果想送吉达回去,他又因为开着饭店,不能离开,所以朵颜正在为这事犯难。

当朵颜问起我和猴爷此行的目的时,我当然也是如实做答,朵颜听完以后,就向我们讲起了贩卖牛羊肉的生意经。

原来石盒子虽然是比较大的牲畜交易市场,但所有的牲畜基本上都是来自草原。每年到了这个时候,草原的牧民都会赶着成群的牛羊来这里交易,但是一到了石盒子交易市场,这些牛羊的价格就被炒高了不少,如果在牧区交易牛羊的话,价格也会比这里低上很多。而朵颜的家乡达日罕乌拉,正是牛羊的产区。于是朵颜建议我们去他的家乡收购牛羊,同时也帮忙把吉达带过去。他会给家乡的阿哈度(蒙语兄弟的意思)写一封信,让他在做生意的方面帮助我们。

听到朵颜的话,我和猴爷乐得连嘴都合不上了,这样的话,我们收购牛羊的成本又会大幅度下降,那样利润也就会翻着倍的上涨,这种好事儿,傻子才不做!

我和猴爷商量了一下,当时就表态,“就这么办了!休息一晚我们就带着吉达出发。”

朵颜听完我们的话,也是非常高兴,我们这样一来就等于帮了他,而他也帮了我们,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个双赢的决定。于是他对我们的态度也就更加的亲切了。

等羊肉烤好的时候,吉达的母亲端来了马奶酒,朵颜一边唱着蒙古的祝酒歌,一边向我和猴爷频频敬酒,我和猴爷也是心里高兴,就一边吃着羊肉,一边一碗一碗的干着。喝到高兴的时候,猴爷也得意忘形的端起酒碗,回敬起了朵颜,同时也扯开破锣嗓子,唱起了那个时代流行的祝酒歌,“手捧美酒啊,望北京,豪情呀胜过长江水,胜过长江水,锦绣的前程党指引,万里山河今朝醉........”

虽然猴爷唱的不怎么样,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还是很感染人的,于是我和朵颜再次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那晚的酒不知道喝了多少,什么时候睡的我也记不清了。当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们几个还是躺在吃饭的地方,不过身上已经盖上了被子,这显然是吉达和他母亲为我们盖的。

我和猴爷虽然喝多了,但并没有忘记昨天晚上和朵颜的约定,于是洗漱了一下,猴爷就急着要告别朵颜,拉着吉达上路。

朵颜给我们准备好了早饭,又告诉了我们一些在草原上注意的事项,才带着儿子吉达去准备东西。

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已经牵来了我的大黑马和猴爷的赤黄马,马上还驼满了水和食物,当然也少不了酒。不一会吉达也回来了,他也牵着一匹膘肥体壮的白马,马上一样驼满了应用之物,为了以防万一,在临别的时候朵颜还送给我一把精美的马刀,他告诉我这是他年轻时一直带在身上的武器,让我用来防身。

我拉出马刀,见到刀身上寒光四射,一眼就知道是一把难得的利器,感动的我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感谢朵颜才好。

收起刀,朵颜夫妇再次嘱咐我们路上小心,我和猴爷拍着胸脯让他们放心,只要有我们俩个在,铁定把吉达安全送到达日罕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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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五章 天机大夫的由来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出了石盒子镇,猴爷拿回了他的驳克枪,我们三个人开始向西北方向前进。没走多久,那只干瘦的狼又跟了上来,猴爷看它过来了,就喊了声哥们儿。那只狼听见我们叫它,就跑过来不紧不慢的跟在我们后面,加入了队伍。后来猴爷还给它起了个好玩的名字,叫它“瘦狗”。

进入了草原,湿润的空气吹扑面而来,让人倍感清新。天高云淡,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容易产生一种慵懒的感觉,尽收眼底的绿色,舒服,养眼。马蹄踏着松软的草地沙沙作响,我有些懒散的一边走,一边和他们东一句西一句的闲聊,感觉非常惬意。就连跟在我们后面的瘦狗,也显的轻松了许多,它阴郁的眼神里仿佛也出现了神彩。

走累了,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吉达捡来些干牛粪,点上火,煮起了奶茶,我懒懒的躺在草地上仰望着蓝天,不一会奶茶的香味就飘散开来,我突然感觉自己不像是去做生意,而更像是来这里度假的。

此时的猴爷跑过去逗瘦狗了,虽然瘦狗现在看见他已经不跑了,不过它还是蹲在地上,有些警惕的看着猴爷。猴爷为了讨它欢心,就从行李里拿出些肉干,撕碎了一点点扔给瘦狗吃,没过多久,瘦狗竟然毫无戒心的和猴爷打成了一片。

我拿出王半仙写的那本《伏羲天机卷》翻看起来,因为这么长的时间一直有一个疑问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

在爷爷传给我这本书的时候,他说过先天八卦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史前的神话时代,但同是天机大夫的王半仙,却把袁天罡当成了天机大夫的祖师爷,这个问题一直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众所周知,袁天罡是唐朝人,他虽然是占卜大师,但他和神话时代就出现的先天八卦差着几千年呢,而天机大夫的祖师爷为什么不是伏羲,却是袁天罡呢?还有,天机大夫每一代不是手耳相传吗?也就是说天机大夫应该只有一脉相传,但王半仙这一脉的天机大夫,又是从哪里传下来的呢。还有那个神秘的黑石鬼脸和骨镯上浮雕的含义是什么。这一切我都希望能在王半仙的这本《伏羲天机卷》里找到问题的答案。

王半仙的《伏羲天机卷》和我的这本有着明显的不同,因为我的这本书,是一本古书,而他的这本却是他凭记忆写出来的。书中除了记录了《伏羲天机卷》的全部内容后,还加入了一些王半仙对本书的解读,和一些有关天机大夫的历史。当然这些东西都记录在书的后半部了。

我快速的把书翻到了这一部分,根据书中的记载,我找到了一些答案。

原来所有的一切,还要从头说起。最早的卦象,相传是由伏羲所创,所以才被叫作伏羲卦象,卦象一共有四爻,以四个2相乘的术理,得到了十六卦,而这十六卦确实是在史前的神话时代就已经存在了,所以它们也叫作先天卦象。

不过由于先天十六卦泄露的天机太多,后来被神明把四爻中的一爻抺去了,变成了三个2相乘的术理,所以十六卦只剩下了八卦。

传说如果找到了被抺去的第四爻,就可以无所不知,哪怕你是天命之人,也一样可以被占卜,而且第四爻中还蕴藏了很多神奇的法门,运用这些法门可以支配天地万物,简单的说,如果有了第四爻,就基本上成了这个世界的王者。

相传在黄帝战蚩尤的时候,黄帝就曾运用过第四爻中的驱兽之法,率领神兽与蚩尤作战,在有了神兽的帮助后,黄帝才取得了胜利,也成为了世界的王者。但就是在黄帝战胜蚩尤不久,神明就发现了第四爻的可怕之处,才偷偷的把第四爻从先天卦象中抺去了。从此没有了第四爻的帮助,先天八卦的拥有者就再也不能称王了。

不过先天八卦虽然不能帮助人称王了,但依然保留了它的神奇之处,对于先天八卦,各代的朝廷也是颇为重视,所以才有了天机大夫这个职业。自从有了天机大夫,他们就凭借着《伏羲天机卷》这本书,研究占卜之术,与此同时他们也没有放弃对第四爻的寻找,虽然占卜术日益完善,但对于第四爻的寻找却迟迟没有进展。历史的车轮就这样慢慢的向前翻滚,一直到了唐朝,袁天罡终于登场了。

袁天罡是公认的占卜大师,他一生的著作有《六壬课》,《五行相书》,《推背图》,《易镜玄要》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据说袁天罡人进暮年的时候,他终于发现了第四爻的玄机,并且从新修定了《伏羲天机卷》,制作了天机大夫的骨镯与骨牌传于后世,所以从那时起,袁天罡就被奉为天机大夫的祖师爷,一直流传到了今天。

不过让人遗憾的是,袁天罡虽然发现了第四爻的玄机,但他同样也意识到了第四爻的可怕之处,如果第四爻被用心险恶的人得到,恐怕人世间将会大乱,所以他在临死之前并没有把第四爻的秘密传给徒弟李淳风,而是把第四爻封印起来,与他一起长眠于地下。从此,后世的天机大夫就再也没有人能够窥探到第四爻的玄机了。

至于《伏羲天机卷》中记载的喜,怒,哀,乐四个鬼脸,传说也是袁天罡留下的,但是用途却没有人知道,随着日月的更迭,四个鬼脸只留下了一个哀脸传到了明朝末年的天机大夫手里。但那个天机大夫还没有来的及收徒,就被李自成匆匆带离了京城,在临走之时,他把世代相传的《伏羲天机卷》和信物骨镯与骨牌留在了翰林院,只带走了唯一的黑石鬼脸留作纪念。又过了一些时日,李自成的农民起义被彻底剿灭,而被他带走的天机大夫也流落到了民间。为了不使先天八卦失传,于是明末的大机大夫就在民间收徒,以黑石鬼脸为信物代代相传,后来也从新仿制了骨镯与骨牌,传予弟子徒孙,直到这些东西都传到了王半仙的手里,故事也至此画上了句号。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王半仙这个天机大夫,其实和我是同属一脉,只不过他是从师而学,而我是从书而学,但终究我们所掌握的占卜术,全是来源于我的那本《伏羲天机卷》。这么看来,那我应该叫王半仙师叔还是师兄呢?呵呵,这都无关紧要了,重要的是我已经给自己拿走王半仙的钱财,找到了一个更加合理的理由,那就是一家人的东西,不拿白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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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六章 祖师爷袁天罡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看到这,已经解开了我大部分的疑问,但对于骨镯上浮雕与袁天罡的关系,这个故事却没有过多的阐述。

想到这,我又翻开了下一个故事。

袁天罡出生在隋末唐初,在唐太宗李世民登基的时候,他还是个芝麻大点的小官,但是他这个术理奇才,没过多久,就被李世民注意到了。于是李世民授予他《伏羲天机卷》,把他选为天机大夫的传人,从那时起袁天罡便与占卜术结下了不解之缘。

几年以后,李世民开始着手修建陵墓,最初他让李淳风按风水之术,为自己寻找藏风纳水的龙脉,(当时的李淳风也是术理奇才,但还不是袁天罡的徒弟),李淳风骑着快马,足足找了九九八十一天,才找到了一块风水宝地,于是他按李世民的要求,拿出一枚铜钱,埋在地下,便回去交差了。

李世民见李淳风已经回来,就又吩咐袁天罡也去帮自己寻找一处龙脉,不过袁天罡只是用了七七四十九天,就寻得龙脉,并按李世民的要求,拨下头上的发簪插入地下,然后也回去找李世民交差了。

李世民见袁天罡这么快就回来了,就怀疑袁天罡没有细心替他寻找,所以就命人分别按李淳风和袁天罡所指的地点,去拿回这一枚铜钱和发簪。并让熟悉风水之术的占星官一同前往,去看看袁天罡和李淳风是不是对他下达的命令敷衍了事。哪知袁天罡和李淳风所指的地点竟然是同一个地方,占星官到了以后,先是把袁天罡的发簪拨了出来,令他吃惊的是,这支发簪正好插在李淳风所埋铜钱的方孔里。

从这件事以后,李世民就对袁天罡便更加重视,李淳风也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并拜袁天罡为师。后来李世民有一次问袁天罡:“爱卿与君平比,如何?”(君平,全名严君平,是汉朝极富盛名的占卜大师,对术数的研究,在历史上要远高于诸葛亮)。

袁天罡对李世民的回答是:“臣叹生不逢时,若生于汉代,君平不及我也!”

由此可见袁天罡在占卜术上的造诣和对自己的自信。

又是很多年过去了,袁无罡有一次见到了武则天的母亲,惊呼:“夫人之子,必是大贵!”

武则天的母亲听到后,便高兴的叫来两个儿子,武元庆和武元爽请袁天罡来看,哪知袁天罡见过二人之后,摇头叹道:“公子虽为贵人,却非大贵之人,日后官位不过三品,唯可保家尔。”

武则天的母亲又把女儿,后来的韩国夫人叫来,让袁天罡看,袁天罡还是摇头道:“此女虽贵,但贵而不利夫。”

最后武则天的母亲有些气恼,把年龄尚幼,穿着男孩服饰的武则天叫来,让袁天罡看。袁天罡过目之后,惊道:“夫人此子,龙曈凤颈,极贵验也,只可惜是个男孩,若为女孩当作天子!”

当时敢说别人能做天子,那是要掉脑袋的,有天子之相的人,皇帝也是不会允许他活在世上,这一句话,把武则天一家吓得体若筛糠,而袁天罡却脸不改色的走了。哪知数年之后,武则天真的登基当了中国唯一一个女皇。

在袁天罡暮年的时候,他的好友高士廉,有一次问他:“公此生所言,无一事不准,却从未见占卜于自己,不如今日为已卜上一卦,且看公日后如何。”

袁天罡听后一时兴起,便为自己卜了一卦,卜完之后,他神色淡定的对高士廉说:“吾已知天命,今年四月,吾之阳数即尽。”

这件事过后没多久,四月的时候袁天罡果然如期而逝。在他死后,有人传说袁天罡是天罡星中的智慧星下凡,而且他是带着第四爻下凡的。不过这些传说都是无从考证了。

袁天罡在临死之前,制作出了天机大夫的信物,骨镯与骨牌。骨镯上所刻的带爪的蛇,其实就是龙,但是当时龙只能是天子的象征,所以袁天罡为了避嫌,就把龙刻成了蛇的样子,但连蛇都长了爪,那也自然就是龙了。骨镯上蛇爪抓的那四颗珠子,正是代表了伏羲卦象中的四爻。

我思考了一会,因为我知道天机大夫都是有天命的人,是不能占卜自己的,如果袁天罡真的能算出自己的阳寿,那洞悉第四爻奥秘的事,就有可能是真的。

看到这里,书中还是没有提到黑石鬼脸的用处,我正在踌躇的时候,吉达已经把奶茶煮好了。他递过来一碗,我吹了吹腾腾的热气,轻轻的呡了一口,奶茶特有的香气有些让人陶醉,我随手合上《伏羲天机卷》,开始享受美味,对黑石鬼脸的用处还是以后再做研究吧。

猴爷已经和瘦狗玩了半天,用我后来的话说,现在他们俩亲得跟双胞胎似的。我冲猴爷喊了声:“过来喝茶。”

猴爷这才走了过来。瘦狗看猴爷过来了,也壮着胆子向我们走了两步,我看它有些想过来,却还是不敢,就抢过猴爷手里的肉干,一边扔给它,一边招呼它过来。果然没多一会,瘦狗就解除了防备,走到我们近前,我把手里的肉干全扔给它,就去接着喝茶了。

猴爷端起碗来,火急火燎的喝了一大口,不过又烫的他吐了出来,这一口正好吐在了瘦狗的身上,瘦狗有些不解的看了看猴爷,但马上又回过头去闻身上的奶茶,闻了几下,它竟然也舔了起来。

猴爷笑着说:“嘿,它也好这口儿啊!吉达给咱哥们儿也盛一碗!”

吉达又拿出一个碗,盛好了奶茶放在离瘦狗不远的地上。瘦狗小心翼翼的向前走了两步,闻了闻,就喝了起来。从那以后,瘦狗彻底放下了对我们的戒备心理,正式成了我们队伍中的一员,而且在不久以后,瘦狗还帮了我们的大忙,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喝完了奶茶,我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再次上路。在我往行李里装《伏羲天机卷》的时候,无意中又看到了那个黑石鬼脸,我拿起来仔细的看了看,还是没有发现它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这却引起了猴爷的注意。他跑过来一把抢过黑石鬼脸,有些爱不释手,猴爷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非说这个鬼脸像个护身符不可,所以他想要把黑石鬼脸挂在脖子上,用来保佑自己。

我说:“别扯淡了,这玩意是古董!不是让你拿着玩的。”

猴爷一听见古董两个字,两眼就开始放光,于是更是不肯还给我了,我抢了半天也没能抢回来,最后只好忍痛割爱,把黑石鬼脸送给猴爷当玩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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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章 黄房子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连续赶了几天的路,我们有时策马狂奔,有时缓步前行,一路上舒服惬意,不知不觉中已经深入草原了。

猴爷和瘦狗打的火热,我一直戏称他们俩是双胞胎,但猴爷依然如固,对我的调侃油盐不进。他一直管瘦狗叫“哥们儿”,不过后来经过我的观察,瘦狗其实是条母狼,于是我又改口把这条“女狼”说成是猴爷的对象。

猴爷听完,就撇着嘴说:“那也比你这个光棍强!”

我不屑的告诉猴爷:“这刚有了条母狼,就把你美成这样了,从这一点上看,你丫以后绝对是个见色忘义的主儿!”

吉达听着我和猴爷斗了一路的嘴,却不说话,只是微笑的看着我们。

天色渐行渐晚,到了晚霞漫天的时候,也该是找地方露营的时候了。这时猴爷指着前面对我和吉达说:“快看,那边是什么?”

我顺着猴爷的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望无迹的草原上,一处方方正正的建筑物正矗立在夕阳之下。

“走,过去看看。”我催马向前跑去。

猴爷和吉达也跟了过来。

到了建筑物的近前,才看清这是一座用石头堆起来的房子,房子有五至六米高,通体淡黄色,在茫茫草原的衬托下给人一种安详宁静的感觉。

黄房子没有门,只有空空的石头门框。我们三个下了马,就直接走了进去。

房子的面积大概有四,五十平米,整间屋里空空荡荡,落满了灰尘,只有在屋子正中位置上,放着一个破损严重的石鼎,我用手拂去石鼎上的尘土,一种古朴粗狂的花纹显现出来。

猴爷没有兴趣观察这些细节的东西。正在我看石鼎的时候,他已经围着屋子转了一圈,不过他除了墙上一些已经看不清原貌的图画,什么也没发现。

“大圣,你过来看看,这都是什么玩意?”猴爷指着墙上的图画叫我。

我走过去一看,那些老旧的图画已经严重破损,现在看来,墙上只剩下了一些点点的颜料,至于画的是什么,早就已经看不清了。

我皱着眉看了一会说:“看不出来是什么,估计是壁画之类的东西吧。”

猴爷听我说完,就“哦”了一声,向外面走去。

“你干嘛去?”我问。

“拿行李啊,今天晚上咱就在这过夜了。”猴爷一边说一边走,“吉达别傻站着了,帮个忙来。”

我对这些壁画也没什么兴趣,看了几眼后,也出去帮他们忙活起来。猴爷把三匹马拴在了一起,又拍了拍瘦狗的头,说:“宝贝儿,咱可不许再咬马了啊,饿了你就说话,哥这有肉干。”然后就去卸下马背上的行李。

我和吉达在周围找了些干牛粪,准备一会起火做饭。等一切都准备完了的时候,黑幕降临了。

这一路上吉达就成了我和猴爷的厨师,他家开饭店,他做饭的手艺也不错。我和猴爷只负责打下手。

这个时候我和猴爷已经把黄房子里打扫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架好了锅,点燃了干牛粪,剩下的事就是等着吉达做饭了。

猴爷靠在行李上,悠闲的抽着烟说:“今天不用天当被,地当床了,老子可得好好享受享受了。”然后就哼起了不知名的小曲。

我也抽着烟说:“这几天老是在野外睡,突然一进屋,我还有点不适应了。”

“那你就搬出去,跟马一块睡吧。”猴爷嘻笑着说。

“你是想让我腾出地方,给你对象啊?”我嘴上当然不吃亏。

猴爷吐出个烟圈,无所谓的说:“哎,还真让你说着了,我还就是想跟我对象睡,怎么样,你成全不?”

“成全,当然成全了,你丫出去搂着瘦狗睡去吧,晚上你们俩要是想干点什么,外边还宽敞,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我跟吉达就当看不见。”

“滚一边去吧你,我是让你出去呢,这会儿你丫又想给我支出去,哪挨哪呀。”猴爷悠闲的说着。

吉达一直在旁边安静的做饭,听着我和猴爷斗嘴,他只是微笑,这一路上我发现这孩子性格有些内向,不爱言语,不过他却对我和猴爷尊重的很。

“饭快好了吗?我都饿了。”猴爷催促道。

吉达有些腼腆的说:“还得等一会呀,猴哥。”

我看吉达从进了屋就一直忙活着,感觉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他还是个孩子,让个孩子伺候我们两个大小伙子,有点欺负人的意思。于是我就瞪了猴爷一眼说:“想吃饭还不过来帮忙,你丫还真当自己是地主老财了?”

猴爷从我的眼神里看出点什么来,好像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点过份了,就走过来说:“来,吉达兄弟,我给你打下手。”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饭也做好了,吉达用肉干煮了一盆肉汤,又做了一锅香气扑鼻的手抓饭。看着丰盛的晚饭,猴爷喜形于色的问我:“喝点啊?”

“喝点!”我表示同意。

猴爷拿出了装酒的羊皮袋子,拔下塞子咕咚就是一口,说了声:“过瘾!”然后又递给了我。

我吃了口肉干,接过酒袋,也是一大口,又递给了吉达。

吉达没有去接,摆着手说:“我喝不了。”

“草原的雄鹰,哪有不喝酒的?来,喝点!”猴爷在一旁让酒了。

吉达没办法,接过酒袋也喝了一口,但是呛的他连连咳嗽。我和猴爷看着吉达的样子,都笑了起来。

“这就对了,想当真正的汉子,先得学会喝酒。”猴爷嚼着肉,从吉达手里接过酒袋又是一大口酒下肚。

于是我们三个人就这样,一边吃,一边你一口,我一口的传着酒袋。夜色渐晚,这顿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就在我们想要收拾碗筷的时候,一阵吱扭扭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我们三个都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向门外看去。皎洁的月光下,一辆牛车由远而近,向这边走了过来。

“什么情况?”猴爷看着我问。

“我哪知道啊。”说完我就走了出去。

猴爷和吉达跟了出来,和我一起站在黄房子门口,看了一会,这时牛车已经停在了离我们十几米远的地方。

没有人赶车,显然这头牛是自己拉着车跑到这来的。

“我去看看。”猴爷说了一声,就走了过去。

“别.......”吉达想要拦住猴爷,但却没有拦住,只好转身拉住了我的衣角。

我觉得吉达的声音有些发颤,就问他:“怎么了?”

吉达有些胆怯的说:“这好像是.......”

吉达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已经走到牛车边上的猴爷惊呼了一声:“我靠......”他的声音也有点发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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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0 16: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八章 影子  文 / 纵马乾坤(粉丝群)




“怎么了?”听见猴爷的惊呼,我赶紧向他跑了过去。

“是个死人。”猴爷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跑到他身边,借着月光向牛车上看去,车上果然躺着一个身穿蒙袍的中年男人。月亮地里,一辆没人赶的牛车,拉着一个死人跑到我们面前,这事确实有点诡异。

看着车上的死人,我在原地呆立了一会,才想起拿出手电,看看是怎么回事。车上的人脸色青黑,手臂和脖子上有明显的尸斑,看来已经死了很久了。看了一会,我想起了刚才吉达紧张的样子,难道他在我们过来之前就已经知道车上有死人了?于是我起身,去喊吉达。

不过吉达摆了摆手,说什么也不肯过来,我知道他胆小,那也只好等我过去再问他吧。

猴爷向地上啐了一口,骂道:“真他娘的晦气!”然后就照着牛屁股上打了两巴掌,让牛赶紧拉着死人快走。

我和猴爷连打带轰的把牛赶走了,直到牛车在我们视线里消失,这才回到屋子里,此时的吉达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紧张了。

我问吉达:“你是不是刚才已经知道车上是死人了?”

“我猜到了,不过刚才还不敢肯定。”

猴爷一听就急了:“操!那你不提前告诉老子,害得老子吓了一跳!”

“我想拉你,但是没拉住。”吉达怯生生的说。

我瞪了猴爷一眼:“你丫吃枪药了?不会好好说话呀!”然后又问吉达:“你怎么知道车上是死人的?”

猴爷被我骂了一声,也觉得刚才对个孩子大呼小叫的,有些失态了,就缓和了一下语气:“是啊,你怎么知道车上的人是死的?”

吉达看我们俩都没有怪罪他的意思,就向我们解释起来。

原来这是蒙古的一种古老丧葬习俗,人死之后,家人会给死者穿上新衣,然后让牛车拉着死者在草原上随意的跑,如果有一天死者被野兽吃掉了,那就说明草原的神-腾格里,愿意接受死者的灵魂,死者也就被腾格里带去了天堂。

听完以后,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刚才你就知道车上是死人呢。”

猴爷听完对这种习俗表示有些难以理解,不过他也知道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所以也就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等一切都弄明白了,诡异的感觉一扫而光,大家也都平静下来,一起收拾好碗筷。吉达也开始给我们煮奶茶了。

我出门看了看,确认牛车已经走远了,这才又回来背对着门坐下。当奶茶的香味飘满了整个房间时,屋子里的气氛也变得轻松起来。

猴爷慵懒的叨着烟说:“咱聊会天吧。”

“聊什么啊?”

“把你当兵时候的事给我们讲讲。”猴爷抽了口烟,又对着吉达说:“你是不知道,你大圣哥当兵的时候勇斗过黄大仙,他经历过的事可不少呢。”

吉达眼睛一亮,问我:“是真的吗大圣哥?”

我笑了笑:“是真的,这次你猴哥没说瞎话。”

“那就给我们讲讲吧。”吉达放下手中的勺子,兴致勃勃的看着我说。

我一拍大腿:“行,黄大仙的事已经和猴爷讲过了,今天我讲个别的吧,你们俩都没听过的。”

“快讲,快讲。”猴爷瞪着大眼,迫不及待的催着我。

于是我不紧不慢的点着了烟,给他们讲起了我当兵时,听赵大妈讲过的一个诡异的故事。

山营子屯是个小山村,在当地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刚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新人,女方在太阳落山前必须回到家里,晚上更是不能离开家门。

那年村里的张向党和赵建英结婚了,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就到了农忙季节,由于村里的壮劳力不多,张向党就被老支书叫去上山砍树了。张向党临走时还专门嘱咐媳妇赵建英一定要在太阳落山前回家,别破了那条不成文的规矩。赵建英满口答应后,张向党才放心的和村里的男丁们一起上了山。

张向党的母亲死的早,如果张向党一走,那么家里就只剩下张老汉和儿媳妇赵建英了,于是老头子怕人说闲话,就也和儿子一起上山伐木了,这下家里只剩了赵建英一个人。

赵建英是个爱热闹的人,开始的几天,日子还算好过。她每到太阳下山前,就早早的回家,把门一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过时间一长,就感觉有些憋闷了。她咬着牙又忍了几天,最后她听着别人家的大姑娘小媳妇在外面嘻嘻哈哈的唠嗑,就再也忍不住了。 

有一天赵建英吃过了晚饭,在家里憋闷的无聊,就把那条不成文的规矩扔到了脑后,脑袋一热就出了家门。

那时正赶上农忙的季节,白天家家户户都在生产队的大院里晒苞米。晚上收了苞米以后,生产队的大院里也有灯,所以人们吃过饭以后就都喜欢去那里边休息边唠嗑。

赵建英到了大院的时候,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她看见邻家的二婶和赵大妈的孙女娟子唠的正欢。于是就走过去和她们叽叽喳喳的聊了起来。

聊了不一会,邻家的二婶就问赵建英:“向党他媳妇,你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呢吧?大晚上的咋就跑出来了?”

赵建英无所谓的说:“俺在家憋闷的难受,连个唠嗑的人都没有,就想出来透透风。”

二婶一听就有些着急了:“哟,可不能坏了规矩,快回去,快回去!”

“哎呀二婶,那都是过去的老妈妈论了,坏了又能咋滴?”赵建英不以为然的笑着说。

二婶却一本正经的说:“你这孩子,不知道坏了规矩有多吓人呢。”

“有多吓人呀?”赵建英问。

二婶压低了声音,仿佛大一点声都会吓着自己一样:“女人刚结婚时身子虚,容易招鬼,所以才不让晚上出来。听说前几年有个村的小媳妇,刚结婚没多久就晚上跑出来玩,结果回去的时候月亮照在她身上,有两个影子!一个影子是她的,另一个是跟着她的鬼!后来那个小媳妇回到家就病了,身上的皮一块块的烂,送到了城里的医院,连大夫都治不好,最后烂成了一块没有皮的血肉,这才死了!”

赵建英听完吓得腿都哆嗦了,心里更是一阵的狂跳,她刚想要转身回家,却听见娟子惊叫了一声:“哎呀建英姐,你咋也有两个影子!”

讲到这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有些发毛,于是就不由自主的停下来看了看猴爷和吉达。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俩正在用惊愕到几乎夸张了的眼神看着我后面。而此刻皎洁的月光透过黄房子的门,照在了我们三个人的身上,然而墙上却清晰的映出了四个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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