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鬼顽达 于 2012-7-6 11:49 编辑
佛法与科学的关系
关于科学的诠释:科学是业已被证实了的人类知识体系。其本质要素有四 :一是具有对知识集合体较好的包容性和可集约性;二是具有可重复性或者有预见性;三是体系的自相容和无矛盾性;四是可证伪性。
用佛学的观点来看,科学技术是人世间的法术,即世间法,它仅仅属于佛法中的一个微小的部分。地球在整个宇宙中犹如恒河中的一颗沙子,甚至更小,而地球人不过是这颗沙子上的普通生灵,在地球上人类的智慧也许当数第一,但在宇宙中则极为有限。人智与佛法相比不仅仅是不完善的问题,实质上是残缺不全、偏狭蒙昧。
佛法与科学之关系,应作如是观:(一)、必须理顺和摆正佛法中的见地与科学的关系,发展科技才不会出偏,才不会导致不良的结果;(二)、见地是根本,是体,法术只是用,是派生物,在根本上不能颠倒,见地应当永远统领和指导法术而不能反过来,在确立了这一根本关系之后又应当充分认识到见地与法术是有相当的共生、互动、相辅相成之关系的。法术主要表现为局部的智慧和方法,而见地则代表着根本智和根本法。好的见地可以有助于导致好的法术技能和方法,好的方法、智慧和技能又会反过来有助于见地的提升,如此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三)、世间的科学技术不过是人智的范畴、人智的显现,佛法则是盖整个宇宙天地而皆准的智慧和方法。人智的科学技术只不过是其中十分渺小的一部分。虽然有其一定的地位和作用,但却有局限性,不可妄自夸大其作用,姑且不论科学不能解决人生的意义、价值问题,伦理情感及审美问题,就是解决纯自然的求真的问题也是十分有限的。但人的发展则是有无限潜力可开发的,人类是可以通过正确的修炼获得超越世俗的人智局限的。因为佛学告诉我们,人是宇宙中佛魔同体的智慧生灵,古希腊神话也象征性的说过:人是半神半兽的智慧生灵,修炼得好可以脱离野兽成为更高层次的智慧生灵,中国先秦时的思想家也认为人性中有性本善(佛性)和性本恶(魔性)两方面,这正是非常深刻地认识到了人的本质所在。
为了进一步的探讨见地和法术的关系,这里有几个问题要提出来:法术增高与见地增高是否相关,人的道德自我完善是否同法术(包括一切自然科学技术理论知识)的增长相关?答曰:不直接相关,但法术与有关道德、哲学、信念体系的某些部分有间接的关联性,可为之提供分析、判断的知识信息素材,但对于信念体系的完备构建几乎无关。而对善与美的见地(多用信念体系提供)是否也可看作是一种在更高层次上洞悉领悟善与美的法术?二者也具有一定的辩证关系甚至超辩证的关系,它们构成了相互制约、相辅相成、互为条件和前提的、互动互助的关系,但前者永远是处于主导地位,是根本所在,是本、是体、是最根本的原因,后者在最根本上永远应当处于从属地位、是用、是附属的结果。这在前面已经说过。
关于先验道德与善的综合判断能力和对法术的领悟能力是人类先天不相同的两大能力吗?前者即为人性中先天所具有的佛性,后者为智能(为佛魔共有)。
法术是无善恶、正邪之分的,但信念体系、观念、意识体系是有善恶、正邪之分的,正像宗教一样,有正见、正信的宗教,也有邪教和外道;而法术和科学技术在一定的层次下则是中性的,没有善恶、正邪之分的。
一位大哲人曾经说过:“初知科学远离宗教,深知科学归依宗教。”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哲理。初知科学的人会很自大、很自以为是,以为天下事很快就可以为自己所全知,并以为科学是万能的,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在浅层次上变得很唯物,其实是非常执着于物质世界的实相,而丧失了人性中极其宝贵的空灵、妙觉自性。认为宗教只是宣扬迷信的虚幻的东西,而根本不能领悟和感受宗教的精髓所在。他们难以知晓深邃的宗教思想和智慧是能包容、整合百科至高妙的法门,也根本不懂得伟大的宗教思想学说中包含着能够提供人们完备的信心体系以及心灵的自我慰籍、自我调节、自我激励的机制和智慧,不但包含了至高妙的,能在精神上超然于不可企及的无限和生发出高妙的超脱精神,能使人们产生深深的敬畏感和赞叹之心,不再自大和狂妄,深深地知道自身的渺小和有限,未知世界的博大无垠,以及能给予人们化解烦恼、苦难的智慧和方法,更包含了宇宙的终极智慧和方法,包含了人类如何超越自身局限,充分开发自身潜能、完善自我、提升自我进入至高妙的大解脱、大自在境地的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大智慧和至妙法门。而伟大的宗教正可以提供这样的智慧和方法,因而宗教是其自然的归途。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特别注意:仅仅是由于纯粹的科学的启示而归依的宗教,不一定就是正见、正信的宗教,如果没有正见、正信的指引,有可能陷入外道甚至邪教。
真正优秀的宗教学说之精髓要义并非是神灵崇拜体系以及某种不可企及的超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意识中的歪曲、虚幻的反映。这只不过是糟糕的宗教特征。对所谓宗教,应作如是观:宗是指宗旨要义,而不是指宗派,教是指教义,而不是指教派或门派门规。佛陀和老庄是根本不主张一定要通过建立某种教会制度和教派才能得道见佛的,更不主张建立任何排他性极强的、唯我独尊的教派或门派。佛陀更看重 “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修炼方法。建立某种好的教会制度和门派教派,也许仅仅只是寻佛求道的一种法门而已,但绝不是唯一的法门。
古往今来的许多统治者把宗教教义中可以为其利用的地方拿出来加以歪曲和乱解,把它变为统治人们的思想工具,变成麻痹和奴役人们的精神鸦片和思想工具。层次不高、思想不深的芸芸众生在遇到苦难不幸和烦恼时,往往需要寻找精神安慰,由此往往陷入浅层次的因果轮回、因果报应说中。在浅层次上形成承认既成事实、安于现状、安命顺天的宿命观。
追问宗教的本质是无意义的,只需要关注宗教思想的精髓要义及其内涵就行。所谓“本质”、“本体”一类的名词概念在用于表达超越语言思维逻辑的精髓要义时是完全无用的,只会误事。这类名词概念只是用于人智思维领域的世间学问时才是有用的。世俗的人智认识方法,动辄就要给被认识的事物、对象下定义,追问其本质。这种认识智能和方法在一定层次上是有用的、有意义的,但超越了其所适用的范围,这种方法就将出偏生谬。当理性、语言、逻辑、思维失效时,应当回归到东方智慧中来,遵循佛、道所倡导的养静生智、通过正静定的修炼达到无住、无相、虚静的境地,进而获得玄览、禅观、妙觉、灵悟的能力方能超越人智局限,体悟到更高妙精深的意义。许多事物、对象并非石头、桌子一类,容易定义其本质。但人类生性中有种偏执:越是难能给出定义、不可思议者,越想去定义、去思议,比如人们常常偏执地追问什么是“道”、什么是“佛”的本质之类,结果越搞越偏、越荒谬。
正信正见的佛法是超人智本体论的、超人智形而上学的、超方法论、超认识论的大智慧,佛学在建立了终级的,完备的本体论和认识论之后,在具体的做事和修为的过程中不是空洞的学说,是非常实实在在的、是非常注重踏实,精进、实事求是的精神的,在这方面的高标准和高要求较之世俗的人类来得更为严格、完备,并且对不同层次的修炼者提供了丰富完备的修炼法门,其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是高度完备和智慧的,只不过方法和道路不尽相同,人间世俗中好的方法和道路,佛学也不排斥,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利用,佛学把人智的科学早已包容在自己法术范畴中,佛学的修炼法门不仅适用于地球的生灵,并且适用于整个宇宙生灵,在人类这个层次进行修炼,佛学是知道应当充分的重视和利用人智层次的法术也就是科学技术,因为,作为世间法的科学技术,世间的凡人在使用它时会感到:它具有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性强、可重复性稳定性较好的特点。但这种重视和利用应当时时为更高层次的见地所把握和引导,也许有人会说,佛学中缺乏教会人们如何生存的法术和技能,这就是缺乏科学技术的表现,关于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有所论述,现对之作进一步的补充。是的关于生存技能方面,除医道和养身之道外,佛经中确实讲的比较少,佛的智慧有个基本的出发点:人只要能基本生存,终生就只应当去注重如何修身养性、修炼自度,而不能在生存技能上太多的关注,否则易导致对物欲的追求、贪图享受、玩物丧志、为奇技淫巧所累等等严重阻碍正常修炼的弊端,我想这正是佛经中没有过多包含能够提供修炼者如何生存的技能和法术的重要原因。人类这种生灵在地球上已经具备了生存的优势,无须再传授给人类过多的生存法术和技能,人类就应当齐备了很好的生存条件,一方面,如果人类始终能本着与天地宇宙自然和谐共生发展进化的方式生存,人类不可能滋生出更多的怪病和人为的灾祸,人类可以不需要建很多高楼大厦桥梁公路、制造出飞机汽车等就能够获得非常好的生存条件和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环境破坏生态破坏,更不会制造出足以毁灭人类自身千百遍的核武器、生化武器、基因武器、可怕的电脑信息攻击武器等等。人类若能遵从佛学关于心性和智慧的修炼,就可以无限开发出人自身的潜在智能而获得远远高于世俗科技所能带来的那种只能外在化的工具手段的更高妙的法力和技能。如所谓“神通”。人类只要注重精神的内守,病安从来?只要注重修身养性,用佛学的智慧指导人生,就可以避免和消除人类相互的争斗和敌意;另外一方面,生老病死、受到外界攻击、遭遇到种种不幸、挫折和磨难正可以看作是修炼的缘份和机会。佛陀告诉我们:“烦恼皆菩提。”这是在告诉我们,生老病死或是遭遇到种种烦恼、苦痛和不幸正是修炼的缘份和机会。佛学中包含了完备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如何和谐共生发展的智慧和方法,无论是在哲学、心理学、社会学、道德伦理学等方面都提供了最为完备的智慧和方法。在这些方面的智慧和方法也远远超越了世俗人类的层次。此外,还提供了可以无限开发人的潜力,无限超越人类智能之极限的方法。
结论是:见地与法术的关系应作如是观:见地(insight)应当先行,法术附随之,比如,生产力不能超越意识形态所能驾驭的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不能超越人类用道义、伦理、正见正识所能驾驭它的水平,如此就能保证法术总是能被正确引导,否则不行,这就是:人是否能与自然保持永久的可持续性和谐发展最重要的,最根本、最核心的内涵所在。但是二者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有相辅相成、辩证关系,比如,见地高了可以更好的开发智慧和技能,技能高了可以更好地启迪见地的提高和完善,反之则相互制约对方的发展。终极性的见地只能凭禅观、灵觉、妙悟、玄览获得,任何法术技能的提高都不可能带来终极性的见地。见地是超乎法术技能的。就像用任何法术、技能永远不可能明了什么是人生和宇宙终极(utimate)意义一样。不可能凭法术和科学技术来构建人类的意义体系和精神价值体系。相传爱因斯坦晚年,也深深认识到了,当今的人类用错误的思想意识支配、驾驭科学技术所导致的重大危害性。爱因斯坦曾深刻地反省过自己所提出的相对论,认为是在人类的见地未能驾役它的情况下过早地发表出来,给人类带来的灾祸可能会大于福祉。
可是当今世界,由于商业文明的端弊,由于一味的刺激和撩拨人的感官享乐和虚荣满足的追求,而将人们的勤奋、竞争和创造引入了歧途。竞争将变为恶性竞争,创造活动将变为不顾社会效益的标新立异,勤奋也深深打上了狭隘自私的极端个人主义的个人奋斗特征。长此以往将导致各种社会危机,导致人际关系紧张、世风日下、社会人文精神衰败……,人类将变得与自身同类都不能和睦相处,更谈不上与自然保持可持续性的和谐共生发展。人类对自然必将导致更大的恶性掠夺和扩张,最终导致自相残杀的战争,导致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而佛法却十分强调对人类本性中的一些动物性欲望本能和低层次欲求的淡化和限制,强调通过修炼,即先由戒(能以自我强制性)的方式,淡化、修正,乃至抛弃不好的欲求,进而通过正静定的方式坐禅、止观、虔诚的信念和祈祷方式达到高度的入定和使心灵境界获得高度的净化和升华,进而进入空灵自在与自然妙融为一、和谐共生、和谐发展的状态。东方文明的精粹中无论是佛、道、儒还是基督教(事实上基督教也是诞生于东方,其教义的宗旨和精髓仍是自东方传入西方的)都是十分注重和强调修身养性、注重提升人们的精神追求境界和净化人们的心灵,强调众生平等观,强调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友善仁爱,追求人与自然妙融为一、和谐发展,而在根本上极力反对大力鼓吹和开发刺激撩拨人心中的低俗的感官享受和虚荣满足的追求。一些人则误解了宗教教义中的某些思想精髓。他们认为宗教所倡导的修炼精神不过是一种“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念。并认为是反人性反进步的糟粕。一些人将人们应当“安贫乐道”、“随意而安”,应当寻求“无为”之境这样一些深邃的人生至理视为不鼓励奋进、阻碍社会进步,特别是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物质文明发展的糟粕,消极保守厌世的精神麻药和鸦片。事实上这是极大的误解。如果简单化地去理解“安贫乐道”、“随遇而安”当然会陷入上述负面后果,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会被统治阶级所利用,而“无为”会陷入懒散、缺乏创造和奋进精神……事实上真正的宗教精髓是极反对懒堕、反对不求上进的,佛学十分强调从事精进勤奋的修为实践,并将精进和勤勉列入八正道之中,道家的无为也决不是提倡什么也不做和不为,这里的“无为”境界是道家的最高境界。指的是不要人为的去乱为、胡为,去干预自然大道,只有彻底领悟了什么是不合道的行为并善于放弃,才能达到无为而无所不为,达到随心所欲合于道的至高境界。而随遇而安、安贫乐道则是一种用高妙的审美态度对待人生及其境遇。求道不计较境遇,“一切烦恼皆菩提”的、至高妙的、超凡脱俗的心灵大自在、大解脱的大智慧、大至理。因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不过是人生中的过眼云烟。在温饱之后决定一个人是否幸福是否自在的最根本所在是其内在的心灵感受、心灵状态。温饱以后的人们更多注重的应当永远是自身的精神生活的质量和精神家园美好的构建,而不是无止境的物欲的追求。无止境的物欲追求将导致人成为非人。
总之,西方文明进步的杠杆是激发和撩拨人性恶的欲望,比如对虚荣和感官享乐的无尽的追求。人们的奋斗精神、勤勉精神都是在这种欲望下被激发、被催动的,一旦有人看破了这种追求的动因和目的,就往往变得懒滞,这就需要东方智慧的指导。才能够使他既能够看破旧的动机和目的,又能够用新的动因和目的来激励和鞭策自己。有些学者认为:西方文明影响人的特点也许已经包含了先恶后善、等到恶的欲望得到充分的满足后,就自然会看破它超越它。但这是不成立的。因为人的恶的欲望是一个无底洞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有些人又会认为:当一个人在恶的欲望动因的驱使下通过奋斗,功成名就后,就都会成为大慈善家,是否全都如此,我们姑且不论,即便如此,这种大慈善家的心态不也正是为了求得更大虚荣心的满足吗?
关于佛教信仰及其学说是否属于迷信的讨论:“佛教之信仰,乃是智信而非迷信”(梁启超语)。佛的精髓和教义不但不主张迷信,且是较之世间一切学说(包括科学技术),最彻底的也是最完备的、最有效地能够反对和根除迷信的学说及其智慧和方法。为什么呢?佛法认为:不但虚幻的信是迷信,如有关神灵的妄念、虚妄的幻觉等,执著于实有、实相的信仰也是迷信。都是应当破除的。但世间的人智的科技之智却往往只能破除虚幻不实之迷信,自身却深深坠入执著于实有、实相之信的泥潭而不能自拔。由此,多数世人十分执著地认为:凡事必须是看得见、摸得着,能够严格被经验事实所证实的才能相信为事实 ,甚至眼能见,手能摸时都不敢相信,以为是自己的错觉,而宁愿坚守自己的实证执念,陷于自相矛盾的可悲地步。殊不知很多事情也许当下不可解释,不能够被证实,但并不意味着以后也不能够被证实和解释。人只有修炼佛法才能使自生超越十分有偏见、残缺不全的人智,而获得佛性的显现、智慧的提升。
西方有一句古话: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6]这句话中蕴含着人们不要过分自以为自己是能思考的智慧生物而得意。岂不知就是由于人类太偏爱思考(主要指借助语言符号系统进行逻辑、理性思辨而玩弄思维游戏和概念游戏),以至于自误入思维障碍而不能自拔。这句话十分深刻的点明了人类智慧的有偏和残缺不全。人类智慧的弊端及其根源在于肉身的欲望、前世今生之业力、精神意识之我执,自以为是所形
成的阻扰和障碍。人类不充分认识到自身智能的残缺不全、偏狭蒙昧,还自以为是地认为科学万能、科学至上,提倡唯科学主义,那将会在以偏代全、残缺有限的人智引导下在歧路上越走越远。
正如前面所谈到的,科学永远不能回答人应当怎样生活,也无法回答人生的意义和目的何在,这类重大问题。人类对美的感受、对快乐与幸福的感受、心灵对自在的向往及追求、对一些重大的道德伦理价值的判断等方面的问题,科学都是无能为力的。
不但如此,作为世间法的科学技术就是在解决纯自然的问题上也是有巨大极限性的,比如对宏观宇宙、微观、渺观世界甚至于对人类大脑本身的探索都是有巨大局限性的,此外,要解决人类自身的精神和心灵问题及其价值和意义的问题,解决人类社会的种种冲突和矛盾,仅仅凭借世间法的人文科学,比如仅仅凭借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美学、伦理学等等的人文学科是完全不够的,要想很好解决这类问题,就必须依赖于构建完备的正见、正信的超世俗的见地,唯有如此才能通过进入正静定的状态而获得妙觉、玄览、灵悟、禅观的超常智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那些世间法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所完全不能解决的、完全无能为力的问题。举个例子,当今的人类为什么不能解决出现在自身社会的冲突,也不能化解人类认识体系中各种观点、见解的激烈冲突和无谓的争吵?是因为当今的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心理学、美学、伦理学还不够发达和完备吗?从理论上说,将人类从古至今的各种思想学说加以综合,早已可以在理论上建构出一个能够化解、摆平各种分歧、冲突、纷争的理论。但这样的理论别说不可能付诸实施,就是真正达成共识都做不到。究其最根本的、最深层次的原因所在,这正是由于人类在思维观念和认识体系上出了重大的偏差,误入了歧途,因而一是不可能摆平和妥善的化解由于利益而导致的纷争,二是人类不可避免地用分辨心、分辨智去认识事物,这也必将导致人类认识体系的偏狭、单一和有缺陷。人类智慧在辨明道德、善恶、是非以及人生的价值、意义等方面已经变得莫衷一是、十分混乱和糊涂,建立在人类智慧的基础上所构建的人文科学比如哲学、社会学、政治、法律、经济学、心理学、伦理学等对此也显得无能为力,并且自身体系中就有许多不可消除的矛盾冲突和不可完备性,也根本不可能达成共识。不是在类似审美趣味上的共识,而是在事关道德伦理、大是大非、正义与非正义等重大问题上都不可能达成共识。事实上只要综合古今中外百家学说有关这方面的思想本来是早就可以在理论上内容上达成共识的,但在现实中却不可能达成综合性共识。“911事件”发生后,令人震惊的是许多国人丧失了起码的、人类普适的是非观念和道德底线准则,竟然对数千无辜民众的惨死幸灾乐祸,甚至拍手称快,这当中不但包括了大批的无知“愤青”,还包括了许多中老年知识分子。另外,号称是在全球推进自由、平等和人权价值观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及其盟国,竟悍然对一个即使用国际准则来衡量也是具有存在合法性的主权国家南联盟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军事打击和侵略。从这两个例子已足以看出,当今人类在重大的道德伦理、是非问题、正义与非正义等问题上是多么的混乱,根本就没有什么基本的共识和准则。有的只是站在各自利益立场上和各执其偏的观念意识上所造成的冲突和矛盾。
当今的人类社会所强调的后现代社会观念,其中之一就是倡导文化多元、价值多元。可是所谓文化多元、价值多元只应当是在诸如审美趣味及其它趣味、兴趣爱好方面,而决不能在重大的道德伦理、善恶、是非问题、正义与非正义等问题上搞多元。对于这些问题只能采取协商、调和、平等的方式达成基本的准则和共识。刘小枫说:“寻求‘全球伦理’是一项人类道德的建设工程,它决不是简单的寻求伦理观念上的‘最低限度的共识’,而应是从各个民族的传统的核心伦理观念(或者说某种伦理学说的终极理念)中找寻有益于今日社会道德的资源。我们知道,不同传统的文化,特别是有很长历史传统而至今仍然对人类社会起着重要作用的文化传统,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非常坚固的基本伦理观念。这些基本的伦理观念正是这个民族的精神所在,也是这个民族生存发展的基本保证。我们要寻求伦理观念中的‘最低限度的共识’都是和某个民族的基本伦理观念相联系的,也就是说都不能把它从某种伦理体系分割开来。”[7]可是当今人类社会就是在这些重大问题上却很难、甚至不可能达成共识。(而这些共识本来在理论上和认识上是不难从综合古今中外百家学说的有关思想精粹中获取的。)这正是因为人类智慧有误期和局限性,正如前面所述的那样,导致人类只能在分辨心、分辨智的层次上来从事认识和行为活动。加之,人类本性中难以摆脱的自私,从而导致了人类不可能建立起超越人智局限的见地体系,甚至建立一个不偏狭的、具有较大包容性、完备性的精神认识体系及其人文价值体系都是十分困难的,更别说在关系到利益的问题上,能达成化解冲突、摆平争执的基本共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