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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十法和防见鬼十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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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嘞个去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6-24 18: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换眼角膜:换上死人的眼角膜,睁开眼,他们就在身边。

2.孕妇跳楼:跳楼的瞬間,你会看到你不想看的。

3.杯仙:一個杯子、一张紙,大家將手指按住杯底,鬼魂便因号召而來。但请鬼容易送鬼难。

4.十字路口敲碗:傳說十字路口是陰氣最重的地方,在十字路敲碗可以引來餓死鬼。過程中不能停止敲擊,否則鬼便會看見你。

5.鬼捉迷藏:找一b黑貓,在夜裡玩捉迷藏,鬼也會一起參加。一旦找不到某個人,把黑貓放出,跟著牠走,便能見到鬼。但小心遇到鬼打牆。

6.屍泥塗眼:用埋屍體的土塗在眼睛上能看到鬼,但也有可能因此失明。

7.室內打傘:在室內將傘打開,會聚集陰氣,鬼魅現身。

8.半夜梳頭髮:午夜十二點對著鏡子梳頭髮,可以看到想看的鬼。

9.倒著看:身體向前彎下腰,從兩腿之間向後看,你會看到另一個世界的通道。但是當你吸引到任何『過路客』的注意時,你必須馬上停止這個動作。鬼會誤以為你是準備要出生的胎兒,正邀請它來投胎…

10.裝死人:終極見鬼方法--去死。穿上壽衣裝好妝,假裝自己是死人,並準備一柱香,睡著後便能走進冥府,但切記要在香燒完之前回來。

防见鬼十招

一、司空不宜留荫

在面相学上,司空乃发光之处,若额前留“荫”遮及司空位,等于弄熄这盏明灯,霉气、衰气便会缠住你不放,灵体鬼怪也容易接近你,故司空位的头发最好剪碎或拨开。

二、逛夜街忌穿红衣

夜晚外出,有两大忌,一忌穿黑衣,皆因黑黑沉沉的颜色,鬼怪灵体最喜欢依附在此。二忌穿红衣,红色对于恶鬼来说,属标奇立异的颜色,容易惹起注意,爱出夜街的男女要谨记。

三、戒鬼字挂口边

“小鬼”、“衰鬼”、“鬼理你”、“这么鬼麻烦啊”是不少人的口头禅。记住,这类说话不宜多说,因发音磁场可能会触及鬼怪。如果你常把“鬼”字挂口边,实在要戒。

四、长走廊安灯

很多家居间隔都有长走廊,长走廊经常不见阳光,造成阴盛阳衰的局面,是鬼怪灵异最爱藏匿之处,所以若家中有长走廊,记得装一盏长明灯增强阳气,免得鬼怪停留不走。

五、爬山戴玉器

登山远足是不错的假日消闲活动,但由于高地湿气重,加上很多动物死后,尸体腐化于此,无形中强化了负面磁场。不想见到“脏东西”,不妨佩戴一些玉器饰物,借此增强个人的正面磁场。

六、别玩碟仙笔仙

年轻人爱寻求刺激,喜欢大伙儿玩碟仙、笔仙,从而预知未来事。事实上,如此直接与灵体接触、沟通,日常很容易会感应到“它们”的存在。尤其发觉近排印堂发黑气者,这类玩意更是大忌。

七、八卦挡邪气

殡仪馆是先人出殡的地方,兼且弥漫哀伤气氛,故负面磁场旺盛。家住殡仪馆附近的朋友,建议在窗外挂一块八卦。当中的八个卦数代表正气,正气十足,自然不怕邪气入屋,住近殡仪馆都不怕。

八、探病先拜家神

若需要经常出入医院探病,事前不妨往拜神,求个心安理得。若然探望的病人是你的亲戚,拜祭家神特别奏效;而倘若病人是朋友而非亲戚,则可以到一般庙上香祈求神明庇佑。

九、住酒店忌尾房

去旅行住酒店,不少人都说尾房不宜住。这的确有根有据,皆因尾房通常日照不足,有欠阳气,而灵体最喜欢流连此类阴暗之地,所以如果住酒店被分配尾房,不妨换房。

十、灵性号码要避忌

至于酒店房间的门牌号码也需留意,在风水学上,“二”及“五”均属灵性的数字,故酒店房间尾数不宜有“二”或“五”,不然容易引起灵怪注意,时运低者便可能和“它们”撞个正着。

另外,经常出差或者去外地旅行住旅馆,一些要记得一些避忌方法。因为如果不注意,极有可能会被“好兄弟”盯上……

一、入门前:敲门、侧身

 到旅馆入住的时候,开房门之前有门铃要先按门铃,没有门铃就敲个三下,然后进去之前要先侧个身,表示对“好兄弟”的尊重。

二、进入后:开灯、冲马桶、开橱柜、掀被拍枕

进入旅馆房间之后要把所有的灯,包括台灯、厕所……等等全部都打开,然后到厕所去冲马桶表示把污秽都冲掉,接着要开橱柜,然后把被子掀起把枕头拍一拍,这些动作都是表示告知“好兄弟”请他走开的意思。

三、就寝时:鞋子乱放、亮灯

睡觉的时候最好开个小灯可以避邪气,也会带给自己有安全感,另外鞋子不要整齐的摆在床边,传说如果摆的很整齐的话晚上“好兄弟”会穿着走,因此鞋子最好摆乱或者一正一反。

四、禁忌

在陌生的环境最好不要太铁齿或者口出秽言,在有些旅馆中会摆放圣经或者佛经等等,不要因为宗教不同就做出不礼貌的举动。否则……

要是不想遇到“好兄弟”还有记住最最重要的一点:看完帖子千万要回哦!不然的话,嘿嘿······
发表于 2013-9-21 1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本鬼 不怕  我兄弟就是笔仙  而且我又不是凡人 你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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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罗戒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9-27 14: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0.0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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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の辉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0-5 11: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了,顶了。{:soso_e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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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3: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规矩也太多了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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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19: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麻烦了,来点简单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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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1: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子还真是会算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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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20: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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