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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知道鬼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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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6: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想知道鬼是什么吗?

因为做人时脾气很大,所以死后变成鬼也不舒服,
昼夜炽燃,永无了期。
一九八一年二月五日 开示
    鬼的种类很多,一般人皆以为鬼是狰狞可怖,青面獠牙,其实这不一定。有时鬼能化做人身,乍看之下,以为是个人,其实是鬼。若你是开了五眼的人,鬼就不能欺骗你了。鬼又能变畜生,诸如马牛羊犬、鱼类、小白兔等。为什么能变呢?因为他有神通。或者变为蚂蚁、蚊虫、苍蝇、雀鸟、蜜蜂等。譬如:春天时百花盛开,在花丛中有一群蜜蜂在采蜜,其中就有很多是鬼的化身。在花丛里有真的蜜蜂,也有假的蜜蜂,真的蜜蜂是循业受报,假的蜜蜂是鬼所变化,牠们到各处去吃花蕊,饮花露。所以不要以为鬼一定是看不见的,你天天与他打照面,还不认识哩!所谓「对面不识观世音」,也可以说:「对面不识鬼!」
    现在有人说:「法师,你这样讲,我真地不敢相信!」唉!你不相信就罢了,何必说「不敢相信」呢?我也没有勉强你去信,只是说说道理,好教你提高警觉,不要天天撞鬼还懵然不知。有人说:「哎哟!法师,你这么一说,简直把我吓坏了,晚上也不敢睡觉了。」那就干脆不要睡觉,修般舟三昧好了。
    我若是说真话,你们一定不相信的,所以就少说真话;那么,是不是说假话呢?不是的,假话更不要说。少说真话,假话连一点也不要说。真话说多了,人也是不相信的。
    再者,妖魔鬼怪也会变种种动物。大家是否记得一九七六年,我们初搬到万佛圣城,当时有居士买来一群乌龟放生。其中一只乌龟翻了过来,四脚朝天。当时冯冯居士也在场,他就看见一位身穿绿衣服的人,向他求救命。冯冯乃到处去观察,发现原来就是那只乌龟翻了过来。且看!那只乌龟也有灵性,所以懂得找冯冯求救命。这么多年来,谁也没有注意这件事情。但从此事就应当知道,一切众生,各有其眷属,这是物以类聚,气机相引,依类显形的道理。
    大家现在细心研究〈楞严咒〉,才知道鬼也有千差万别,形形式式,他们都是感果受报,随类而现。〈楞严咒〉里多是鬼神王的名字,其中有夜叉鬼 ( 捷疾鬼 ) 、罗剎鬼(可畏鬼)、守魂鬼、守尸鬼、毗舍阇(噉精气鬼)、鸠盘茶(瓮形鬼,又谓魇魅鬼)、大身鬼、颠鬼、臭鬼、富单那(恶臭鬼)、热鬼、寒鬼、影鬼、音乐鬼、食产鬼、食胎鬼、食脂鬼、食灯鬼、食五谷鬼……等,其变化是无穷无尽,无量无边。
    未曾听〈楞严咒〉之前,还不知有那么多鬼;听了之后,才知道鬼有那么多种!当然啦,鬼比人多。人造罪业,便堕到鬼道而不能自拔。佛在世时,某次抓了一把土,问弟子说:「你说我手里的土多,还是大地土多?」弟子说:「当然是大地土多,世尊手上的土是很少的。」佛乃说:「得人身者,如掌中土;失人身者,如大地土。」把人身失掉者,如大地土那么多。那么丢了人身,去做什么呢?当然是去做鬼啦!这还要问吗?所以,鬼是比人多,就算用计算机也算不过来,除非用「神脑 」;神脑,又叫「天脑」。有人说:「你什么时候发明这个『天脑』?」这不是我发明的,你不相信,尽管去天上看看好了,它是自自然然存在的。
    这个天脑也不需要人管理,不用去按键盘,你想知道什么,一作意它自然就能算出来,且毫不短少差错。你心想什么,它会立刻知道,因为它玄妙通灵,故称为「神」。可是鬼的数目,恐怕用神脑也数不过来,因为太多了。刚刚一算,它就增加了千百亿;一秒钟后,又复增加千百亿,故没有法子能算得准确。因为鬼也是忽然而天,忽然而地,无有定 k 的。
    鬼也有鬼的眷属和朋友,他若是知道什么地方有东西吃,便请朋友一起去吃。譬如有一种吃花鬼,能化做蜜蜂或蝴蝶,到处去吃花蕊、喝花露。饿鬼所感的果报,是常被火焚,无有暂歇。它身体里面也有火,外面也有火,内外都有火,内外烈焰交煎,痛苦难言。为何有此果报?因为做人时脾气很大,所以死后变成鬼也不舒服,昼夜炽燃,永无了期,想躲也躲不开。可是若吃一点花蜜、花露,能略减其热恼,纵使能获得一秒钟之清凉,他已经求之不得了。故善恶因果,如影随形,昭昭不爽,诸位,慎之慎之!
    又有一种鬼,专吃水果。首先略释四种食:一切众生,皆以食为依。食有四种,就是(一)分段食:有情众生,凡有血气、形相者,皆是分段食。分,就是你有你一分,我有我一分。段,就是一段一段,或一顿一顿。好像早上吃、中午吃、晚上吃,而中间留一段时间不吃,故为段。人及畜生,都是分段食。(二)触食:接触一下,就能得食。鬼是触食。(三)思食:只要想一想,便吃饱了。天人是思食。(四)识食:连想也不用想了,就是在第八识内,有吃东西的机能。四空天是识食。
    畜生都有牠的同类,就拿鸟来说罢,同类者则和平共处;非同类者,若想到牠家里做客人,是不可以的,一定会打架的。记得在万佛圣城万圣林里,那些白鹤有时与老鹰打架,去年一只白鹤被打伤了,也或者是从窝里摔下来而受伤了。小果陀往昔曾与牠做朋友,果陀前生也许曾为鹤,但他听过一些佛经,故今生转为人,这也不一定的。他见到这个鹤朋友在受难,于心不忍,便把牠送到医院去救治。可是群医束手,爱莫能助,结果又把牠送回树下。虽然大白鹤挺身保护,但也终于被老鹰擒去了。由此可知,一切众生,是各从其类,各有其眷属的。
    言归正传,众生都是依食而住。譬如吃水果,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水果,它是两个的。好像一个苹果,它不单是一个,在苹果上面,还有另一个苹果。有人说:「我为什么没有看见呢?」你若看见了,便会偷吃啦!这两个苹果,其中一个是影子,又可称为苹果的「性」。同样,每个人不单是一个人,他还有一个灵性随身。可是人的灵性是藏在人的身体内,而不外露;这个灵性若是跑出来,就会被妖魔鬼怪吃掉。
    无论是什么种类变成的人,其背后仍然留着那个影子,又叫鬼魂(人有三魂七魄)。譬如前生为马,这个人背后就有一个马的影子;前生为骡,乃至牛羊鸡犬豕,背后都仍然留着那个影子。开了五眼的人,一看便知道了,「啊!原来这个人前生是只狗!」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开五眼,因为恐怕他把别人前生的问题都揭穿了,所谓「天机不可泄漏」也!
    水果并非动物,它无血气,但也是生物。有生命者,就有「性」。把水果拿来祭鬼神,鬼神就吃了那水果的性,鬼不是拿着水果咬一口,才是吃,他只要往前触一触,吸去水果的性,就是吃了。所以拜过鬼神的水果,你再吃它,就觉得没有水果的味道。
    我的故乡东北山上,有一种大熊,牠吃东西也不用嚼,就是整个儿吞下去。山上长了一种梨子,叫铁弹梨,十分坚硬,但熊也不用嚼,一咕噜就把那梨咽下去。更妙的是,通便时也是整个出来,其形状如同未吞下去是一样的,毫不毁烂。但是水果已经没有味道了。因为一旦经过熊身体内的化学工厂(消化系统),精华已被吸去,所以只留其形,而不留其性了。从这一点便能明白佛、鬼神吃水果的情形。供过佛的水果,也不能放长久,很快便会坏烂。就像人一样,在生时他的灵魂不走;一旦死后,灵魂离体,尸骨便很快腐烂;已被吸去生性的水果,也是很快就腐烂了。
    在四种食中,鬼只需要嗅一嗅、触一触,就当吃过了。不像我们人,要咬它一口,又要咽下去,是很麻烦的。有人问:「你怎会知道这种情形呢?」那是因为我从前做过鬼,我还记得嘛!鬼是触食,天人是思食,四空处天是识食。
    种种鬼神的业报,都是由其因缘所感,如是因,如是报,所谓「起惑、造业、受报。」是故当知,为善福随,作恶祸追,如响应声,受苦感乐,乃自造缘,岂他人所授?各位不愿做鬼,就不要造做鬼的业。
    今天只讲讲我往昔做过鬼的一小片段。诸位假若不厌其烦,将来我会告诉大家,往昔我怎样做过蚂蚁,怎样做过蛟虫、地狱、畜生等等,都会和盘托出。
    一切鬼神王,都具有大威德,能斩妖除害,制诸外道,他们用折伏法,降伏一切旁门左道、魑魅魍魉、牛鬼蛇神。凡是邪知邪见、邪术邪法的害群之马,他都能调伏,他能生善灭恶,折邪破魔。恶魔就像那些不讲理的人,凡是蛮不讲理、乖戾跋扈的人,都是恶魔转世。你对他再好,他也不觉得你好;乃至你把血肉也牺牲了给他,他还是不知足、不感恩,贪得无餍。为什么这样呢?此乃是历劫的恶习熏陶,根深柢固,冥顽不改所形成的劣性。
    〈楞严咒〉里的鬼神王,各率领其眷属,诸如天兵、天将、天曹、金刚力士等等。他们皆守护十方,拥卫行人,绍隆道场。前面说这么多种类的鬼神及其眷属,当知所有众生,各有其「鬼魂」,狗有狗的鬼魂,猫有猫的鬼魂,大众生、小众生,都有其鬼魂。虽然人常说怕鬼,其实人和鬼根本没有分开;鬼在阴间,人在阳界,但阴阳本是一体,无分轩轾,没有界限的。鬼是贪瞋痴重,比较起来,人是戒定慧多一点。所以鬼成为一股阴气,而人及畜生,则禀气而成形。
    为什么有形相呢?因为有种种执着,故钻进五蕴的樊笼,而逃不出色、受、想、行、识的范围。这个五蕴网把我们自性遮障,有如乌云蔽日。其实,阴阳本是一体,而今被五蕴之云层所分开而已。人被五蕴阵所困,鬼也被五蕴稠林所缠,故在业海浮沉,生生死死,死死生生,生时为人,死时变鬼。但若能修行,就不需要做鬼;修行成功了,可以成佛,成菩萨,或证阿罗汉果。
    若能持五戒,修十善,便能生天为神。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杀生,是慈悲;不偷盗,是道义;不邪淫,是正人君子;不妄语,是忠信;不饮酒,就不会狂乱。杀生者,来生得宿殃短命报;偷盗者,得贫穷苦楚报;邪淫,得雀鸽鸳鸯报,雀鸟们都是好高鹜远,此乃是前生专做私奸的行为,破坏道德,才有这种业报示现。我常对你们说,但仍然有人不注意,所以我不厌其烦地再重复一遍:
    不要杀生!一切众生自无始劫以来,皆为我的父母、亲友、眷属。前生的父母造了罪孽,今生可能堕为猪、马、牛、羊,假如你恣情宰杀畜生,就等于间接弒害你的父母。
    偷盗: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愿意人偷窃或抢夺你的财物,那么你首先就不要偷他人的财物。
    邪淫:在因果律上,犯邪淫者最严重,其惩罚尤为凌厉。尤其夫妇间,若彼此离了婚,又再去结婚,根据因果律,临命终时,身体会被截割成两份。因为生时曾有两边的关系,故死后业报呈现,有一把大锯,把人从头顶锯到脚尖。生前曾邪淫多少次,死后就割开多少份,生前曾结婚一百次,死后便分开一百份,乃至每人分得一点点。那么分开有什么不好呢?分得零零碎碎,再想把灵性聚到一起,就不容易了,千百亿劫恐怕也不能复得人身。这时性化灵残,与草木同朽,变成无情的植物。本性分散了,便不容易做众生,纵使能做众生,譬如一个人身,能化为八万四千蚊虫,但若要把那八万四千蚊虫重聚在一块,则不容易。蚊虫多数重新做蚊虫,头出头没,生死轮回,总不知道背尘合觉,舍迷归正的,所谓「一失人身,万劫不复。」诸位若能深明其义,可不惧哉!
发表于 2012-6-12 21: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相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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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11: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有洞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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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7 14: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因缘果报、多做善事。多谢楼主提点。
希望大家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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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19: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处不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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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4 22: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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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7 15: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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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6 22:14: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罪过罪过!我一定会诚心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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