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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22: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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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三奇
《珞.錄子》曰:"奇爲貴也;奇者,異也。"謂物以貴爲奇也。
乙丙丁出於貴人干德配支之妙,陰貴甲德起子,則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三干相連而無間。陰貴甲德起申、乙在未,丙在午,丁在巳,三間相連而無間,以其隨貴人在天,故曰"天上三奇",十干惟此爲異,餘則或間羅網,或間天空,或不重臨,又不相聯,不可以爲奇。
《玉霄寶鑒》謂古人以正月爲歲之始,日出於乙,故以乙爲日奇;老人星見爲瑞,見於丁位,故以丁爲星奇;月照夜到丙位而天下明,故以丙爲月奇。若甲戊庚亦以爲天上三奇,以甲戊庚俱臨丑未,乃貴人家在鬥牛之次,出乎井鬼之舍,先後天起貴而三干適臨之,與別干不同,其理亦通。
《三車一覽》以甲爲陽木之魁,戊爲陽土之君,庚爲陽金之精,地有此三物爲奇,謂之地之奇,其說太鑿,《太乙經》以辛壬癸爲水奇,謂之人間三奇,其說無據,但辛壬癸天干連珠,謂之三台,亦爲難得。
《紫虛局》又有四奇之說。夫奇,奇數也,四則偶矣,謂之奇,可乎?三奇要順布,不欲倒亂,如乙丙丁、甲戊庚,天干年月日時順布爲吉。《廣錄》又以乙人丙月丁時,是乙生丙丁,秀氣下降,主平常。若乙時丙日丁年,是秀氣上達,反爲貴,似又不論順逆。
甲戊庚卻以順者爲貴,逆者福慢,亂者不壽,氣清則貴,氣濁則富。經曰:五行各有奇儀,須分逆順。若日月倒亂,得順三奇,亦不謂倒命。有三奇,要得體得地,不欲失時。如乙丙丁夜生,甲戊庚晝生,得體;乙丙丁柱有亥,則三光有所依附,甲戊庚柱有申,則三物有所憑籍;或乙丙丁得丑寅卯未午巳,甲戊庚得丑未金,皆爲得地。
三奇再遇三合,如乙丙丁得金水局,甲戊庚得水火局。又遇六儀,甲子旬戊,甲戌旬己,甲申旬庚,甲午旬辛,甲辰旬壬,甲寅旬癸,俱吉。《珞.錄子》云:"重犯奇儀,蘊藉抱出群之器。"《遁甲》曰:"順布三奇,逆六儀。"如命出甲子、甲申二旬遇甲戊庚,是重犯奇儀也。
凡命遇三奇,主人精神異常,襟懷卓越,好奇尚大,博學多能。
帶天乙貴者,勳業超群;帶天月二德者,凶災不犯。帶六儀者,才智出類。帶三合入局者,國家柱石,帶官符劫煞者,器識宏遠。帶空亡生旺者,脫塵離俗,富貴不淫;威武不屈,值元辰、咸池、衝破、天羅地網者,爲無用。
論三奇,太歲不帶而月日時帶著,孤獨。詩曰:"順十干神乙丙丁,神童及第播聲名;日時祿馬公卿煞,換武除文佐聖明。"又曰:"順十干神甲戊庚,兼得長生丙府名;若然無祿兼無馬,只是財中蓄積人。"又曰:"三奇須是重逢貴,方是榮華福壽人;只有空奇無貴地,貧窮下賤被欺淩。"又曰:"乙丙丁、甲戊庚,上局相生生復生,不是蓬萊三島客,也應金殿玉階行。"又曰:"欲識岩廊官赫奕,名仙多誕癸壬辛,三奇玉藉傳消息,輕薄時師莫與評。"合諸詩觀三奇,喜忌見矣。
論天月德
夫德者,利物濟人、掩凶作善之謂也。
天德者,謂周天有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半,除十二宮分野,每宮各占三十度,共計三百六十度,外有五度二十五分半,散在十二佐宮甲、庚、丙、壬、乙、辛、丁、癸、乾、坤、艮、巽,謂之神藏煞沒。每宮各得四十四分,所以子午卯酉中有甲庚丙壬,辰戌丑未中有乙辛丁癸,寅申巳亥中有乾坤艮巽,此十二位宮,能回凶作善,乃曰天德也。
月德者,乃三合所照之方,日月會合之辰,申子辰會酉出,庚入垣於壬;亥卯未會干出,丙入垣於甲;寅午戌會卯出,甲入垣於丙;巳酉丑會子出,壬入垣於庚,故壬丙癸謂之月德,而辰未戌丑四月,天德亦同屬焉。蓋日月照臨之宮,凡天曜地煞,盡可制服,故可回凶作吉。
閻東叟云:貴神在位,諸煞伏藏;二德扶持,衆凶解散。凡命中帶凶煞,得此二德扶化,凶不爲甚;須要日上見,時上不犯剋沖刑破,方吉。凡人得之,一生安逸,不犯刑,不逢盜,縱遇凶禍,自然消散。
與三奇、天乙貴同並,尤爲吉慶。或財官、印綬、食神、變德,各隨所變,更加一倍之福。入貴格,主登科甲,得君寵任;或承祖蔭,亦得顯達。入賤格,一生溫飽,福壽兩全;縱有蹇滯,亦能守分固窮,不失爲君子。女命得之,多爲貴人之妻。
《三命鈴》云:天德者,五行福德之辰,若人遇之,主登臺輔之位,更有月德並者,尤好;縱有凶煞,亦主清顯。
《子平賦》云:"印綬得同天德,官刑不犯,至老無殃"。是天德勝月德也。
考大統曆,有天月德合,乃五行相契之辰。月備合,如正月丙與辛合,二月甲與己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庚與乙合,餘照此。天德合,如正月丁與壬合,二月坤與巽合,三月壬與丁合,四月辛與丙合,餘照此。
有月空,如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丑月申。
有月厭,正月戊,二月酉,三月申,四月未,五月午,六月巳,七月辰,八月卯,九月寅,十月丑,十一月子,十二月亥。
有月煞,寅午戌月丑,亥卯未月戌,申子辰月未,巳酉丑月辰。
有天赦日,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乃四時專氣,生育萬物,宥罪赦過。如人命聚一月德秀合空及四大吉時生,更遇天赦日,尤妙。
此外又有天喜神,春戊,夏丑,秋辰、冬未,遇者主歡欣。
有旌德煞,如寅午戌、丙日進,亥卯未、甲日時,申子辰、壬日時,巳酉丑、庚日時。
有旌鉞煞,如寅午戌、寅時,亥卯未、亥時,甲子辰、申時,巳酉丑、巳時。又,寅午戌見辛,亥卯未見己,申子辰見丁,巳酉丑見乙,亦謂之旌德。經云:"一神主旌德,五世不貧窮;內有旌鉞煞,將相及三公。"德鉞相會,不貴即富。
又有一種旌鉞煞,寅卯辰人見癸酉,巳午未人見癸卯,申酉戌人見戊子,亥子丑人見戊午,乃四時專主誅戮之神,庶人主徒配;剋本命,主惡死。
又有一種三公煞,寅午戌人壬子,巳酉丑人丙午,申子辰人乙卯,亥卯未人辛酉,乃坐四方專氣來剋生年,爲五行毒氣,庶人犯之,主非橫惡死。若旌鉞更與三公煞會同一位,主殊貴。
今之談命者論月德而諸煞不論,自是偏見,因並及之。
論太極貴
太極者,太初也,始也,物造于初爲太極,成也,收也,物有所歸曰極。造化始終相保,乃曰太極貴也。
甲乙木先造乎子,坎水助而生,後終乎午,離火焚而死。丙丁火先喜出乎震,卯也,後喜藏乎兌,酉也。庚辛金得寅,乃金生乎艮,見亥乃金廟乎乾。壬癸水先得則生,後得巳而納。經曰:"地陷東南,四瀆俱流巽位,皆有始有終之意。"戊己,土也,喜生乎申,得辰戌丑未爲正庫。《理愚歌》云:"四庫全時爲至貴,位班上列據權衡。"人命入格,更有福氣貴神扶,豈不爲美。
有文昌貴,甲乙蛇口乙豬頭,丙狗丁龍戊向猴;己午庚寅辛未貴,六壬卯位癸逢牛。
有文譽貴,如甲子人見壬戌、丙寅,祿前祿後一般神,必作公卿冠世人;立性天聰名譽播,富貴榮華事業新。
有文星貴,甲馬乙蛇丙戊猴,酉台丁己亥辛求;庚逢戌狗逢虎,十位文星癸兔遊。
有天印貴,甲子在寅中,乙逢亥亦同;丁酉戊申位,丙戌己羊宮;庚辛馬蛇足,癸卯與壬龍;此號天印貴,榮達受皇封。
論學堂詞館
夫學堂者,如人讀書之在學堂;詞館者,如今官翰林,謂之詞館,取其學業精專,文章出類。長生乃學堂之正位,如金命見辛巳,金長生在巳;辛巳,納音又屬金是也。臨官乃詞館正位,如金命壬申,金臨官在申;壬申,納音又屬金是也。餘以類推。
諸家說有學堂會祿,如金長生巳,臨官申,甲乙人得之;水土長生申,臨官亥,丙丁壬癸人得之;木長生亥,臨官寅,戊己人得之;火長生寅,臨官巳,庚辛人得之。又名官貴學堂,以官貴長生之位爲學堂,官貴臨官之位爲詞館也。
有學堂會食,如甲食丙,得丙寅;乙食丁,得丁巳;丙食戊,得戊申之類。兼官印、驛馬,其福厚;遇祿、貴、奇、德,其氣清;值刑剋衝破,其氣濁。清則科名巍峨,厚則官尊榮顯,濁則福祿微薄,官職卑賤。
有生處見剋,如甲乙人辛亥,丁丙人壬寅,戊己人甲申,庚辛人丁巳,謂之官星學堂。主登科甲,入侍從。
有納音見帝旺之位而逢天乙貴處其上,如己酉人得丙子、庚子日、時、壬午人得辛卯日時之類,謂之學堂會貴,主清貴。
凡學堂詞館,切不要犯空亡及衝破,支干納音不要見剋,方爲得用。
《祝勝經》云:"甲辰丙寅,學堂不真;或止富蔭,官職卑貧;讀書修學,空有虛名。"此言學堂怕落空也。《三車》云:"學堂無氣,惟利師儒。"此言學堂要乘旺也。《理愚歌》云:"學堂如更朝驛馬,位極勳高壓天下。"此言學堂要有馬也。
又云:"生來祿馬真學堂,若同詞館主文章;遇中不遇人誰會,不遇沖剋福祿昌。"又云:"文星聚處人中瑞,聲華獨冠英雄輩;降生不遇真學堂,才學豈能爲拔萃。"此言學堂怕衝破受剋也。況人命入格,合造化,又不在學堂詞館而得。
論正印
正印,乃五行之正庫,金命見乙丑,木癸未,火甲戌,水土壬辰、丙辰是也。
《言談》云:"生逢正印,必拜玉堂。"《妙選》云:"五行入垣,官居五府。"可見得本家正印爲貴。本主同德爲上,帝座爲中,胎月爲下。主人重厚魁梧,功名昭著。本家印又得貴格扶之,更妙。
若木得浮水印,火得木印,多兼他權外財。若身剋印,或印剋身,廢而復興。若水人得火印,火人帶浮水印,次於本家印,然須本主有旺氣,方吉。若剋破別無福救,或空亡,只作清閒道僧、無成舉人。若五行有清氣,則絕世高人;有煞則貧賤。
有貴人夾印,如丙丁火命以甲戌爲正印,卻得酉亥夾之,酉亥乃丙丁貴人;壬癸水命以壬辰爲正印,卻得卯巳夾之,卯巳乃壬癸貴人。
有華蓋印,如亥卯未得癸未之類。
有文章印,如戊寅見癸未,辛巳見甲戌,庚申見乙丑,癸亥見丙辰,乙亥見壬辰,乃納音剋身,干神復製。戊午得癸未,庚子得乙丑,丁酉得壬辰,己卯得申戌,辛酉得丙辰,干神制支神合之類。
諸印要逢庫墓,若生旺扶助互換,祿馬貴人並相合者,至貴之命。最忌刑衝破害,三合六合上見鬼,如甲戌日得癸酉時,則減力。水命人得本家印無益;得木印損氣;得土印,支干有交涉者,名官印;無交涉者,名鬼印。
又有福聚印,如年、月、日、時、胎五位俱無氣衰敗,得正印偏印俱在此,印上或庫或旺,雖有煞神,至是受制,此之謂福聚印。
有禍聚印,如癸巳人帶壬辰印,柱多逢水,俱墓於辰,則癸巳受煞;以巳爲命,巳火遇多則本命病,此之謂禍聚印。
有破福成禍印,如水人得浮水印,或月日時多帶土來,本家印見鬼盛,是謂破福成禍。
有帶煞印,印中見貴煞,如壬子見壬辰、丙辰,子至辰謂之華蓋,壬人見辰爲貴。若印中反剋本命,無福神往還,名帶煞,主凶。
有臨空印,乃印落空亡,支無六合,見官貴,至賤而無成也。
有自刑印,如庚戌人帶乙丑,金人見金印固好,丑戌相刑,以金刑金,此類不如無。雖有少福,亦終賤。餘准此推。
凡論印,更得真五行與納音同氣,尤妙。但主少安逸,不利六親,難爲子息。
論德秀
夫德者,本月生旺之德;秀者,合天地中和之氣、五行變化而成者也。
又曰;德者,陰陽解凶之神;秀者,天地清秀之氣,四時當旺之神。故寅午戌月,丙丁爲德,戊癸爲秀。申子辰月,壬癸戊己爲德,丙辛甲己爲秀。巳酉丑月,庚辛爲德,乙庚爲秀。亥卯未月,甲乙爲德,丁壬爲秀。
凡人命中得此德秀,無破沖剋壓者,賦性聰明,溫厚和氣。若遇學堂,更帶財官,主貴。沖剋減力。
論劫煞亡神
劫者,奪也,自外奪之之謂奪;亡者,失也,自內失之之謂亡。
劫在五行絕處,亡在五行臨官,俱屬寅申巳亥。水絕在巳,申子辰以巳爲劫煞,巳中戊土,劫水也。火絕在亥,寅午戌以亥爲劫煞,亥中壬水,劫火也。金絕在寅,巳酉丑以寅爲劫煞,寅中丙火,劫金也。木絕在申,亥卯未以申爲劫煞,申中庚金,劫木也。
古歌云:"劫煞爲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名利場;須防祖業消亡盡,妻子如何得久長。"又云:"四位逢生劫又來,當朝振業逞儒魁;若兼官貴在時上,鯁直名標御史台。"又云:"劫神包裹遇官星,主執兵權助聖明;不怒而威人仰慕,須令華夏悉安榮。"又云:"劫煞原來是煞魁,身宮命主不須來;若爲魁局應當死,煞曜臨之不必猜。若是無星居此位,更於三合細推排;天盤加得凶星到,命似風燈不久摧。"
水生木,申子辰以亥爲亡神,亥中甲木、泄水也。火生土,寅午戌以巳爲亡神,巳中戊土,泄火也。金生水,巳酉丑以申爲亡神,申中壬水,泄金也。木生火,亥卯未以寅爲亡神,寅中丙火,泄木也。
古歌云:"亡神七煞禍非輕,用盡機關一不成;剋子刑妻無祖業,仕人猶恐有虛名。"又云:"命宮若也值亡神,須是長生遇貴人;時日更兼天地合,匪躬蹇蹇作王臣。"又云:"皆言七煞是亡神,莫道亡神禍非輕;身命若還居此地,貧窮蹇滯過平生。凶星惡曜如臨到,大限渾如履薄冰;三合更須明審察,煞來夾拱必難行。"
論羊刃
《三車》云:"羊言剛也,刃者取宰割之義。"
祿過則刃生;功成當退不退則過,越其分如羊之在刃,言有傷也。故羊刃常居祿前一辰。希尹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權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湧,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爲福,已極則將反而爲凶。
極盛之地,十干中正處是也。卯者,甲之正位,爲陽木之極;辰者,乙之正位,爲陰木之極;午者,丙之正位,爲陽火之極;未者,丁之正位,爲陰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爲陽金之極;戌者,辛之正位,爲陰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爲陽水之極;丑者,癸之正位,爲陰水之極。當其極處,其氣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一辰爲辛刃,對沖爲飛刃。既盛而未極,則溫柔和暢,故刃後一辰爲祿也。壺中子云:"凡人有祿,必賜刃以衛之,此其義也。"《一行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富貴饒金玉。"《洞玄經》云:"官、印相助福相資。"是羊刃帶祿,更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如專羊刃,主眼露性急,兇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在五行敗者逢之,多患瘰癘或瘴癘、金刃之災,不論貴賤,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
《太乙經》云:"六甲生人逢乙卯、丁卯,爲真羊刃。若重犯,主殘疾,官祿失退則散在晚年。餘卯爲偏刃,則輕。"
《廣信集》有刃頭財,如甲人見己卯之類,謂之銷.煞。主財帛歇滅,常人以屠沽刀鋸等事爲業,或因被盜而致命者。
有刃頭鬼,如甲人見辛卯之類,謂之持刃煞,主人不令終,雖入貴格,亦不可測。甲乙人見之,尤緊。多腦疽發背而終。
《金書命訣》有羊刃相蝕,如甲寅虎、兔、甲戊狗兔之類,見所蝕年月稍可,日時至危。若見兩重,更值空亡,設非相蝕,亦犯流配至老,主不善終。
又連珠刃,如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皆凶象也。金緊木慢,女命犯之,定剋夫害子,不貞潔。《理愚歌》云:"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填溝壑。"又云:"飛刃倒戈終見乖,小人得此便爲災;空亡截路同相見,此身安得出塵埃。"又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無頭之鬼。"是羊刃帶諸惡煞尤凶。
凡人行運,最怕羊刃,主作事稽遲,無士農之商皆厭之。經云:運行羊刃,財物耗散。此之謂也。
《玉霄寶覽》有攬轡澄清格,謂貴人乘馬而前視羊刃,猶馬頭帶劍之義。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或己酉日時帶甲申爲入格。
午馬在申,庚祿在申,乙巳貴在申,庚羊刃在酉,卻乙巳貴人取甲申爲驛馬而前視羊刃,故曰攬轡澄清。此格多爲清嚴之官。
若更有吉類,多爲酷吏,能制奸宄。子平以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乙丁巳辛癸五陰乾無刃,惟見傷官;與羊刃同禍,是指陰陽之陽,非牛羊之羊。其義見後論陽刃格中。
論空亡
空對實、亡對有言。
《神白經》云:"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洞玄經》云:"遁窮而亡生。"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有支而無干,曰亡。
如甲子的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干例見,是爲空亡。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爲凶論。
《珞.錄子》論空亡云:五陽令用一陽,五陰令用一陰。假如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則用亥不用戌。陽分陽年,陰分陰年。又說:甲子至戊辰,以戌爲空亡;己巳至癸酉,以亥爲空亡,分上下五年。中間又分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爲重,見戊戌之類爲輕;己巳至癸酉,見癸亥爲重,見乙亥之類爲輕。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差輕;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
《指迷賦》云:"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所以表陰陽之分,明輕重之等也。"
《八字金書》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甲申旬,丙丁;甲戌旬,庚辛。"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十惡大敗。犯此日生者,主貧賤。
凡帶此煞,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爲禍。大忌支干與天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爲。若爲我所剋,是謂天中肥殃,反爲特達之福(原注: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
其神性無常,與官符並、則佞媚多文,與劫煞並,則狡勇;與亡神並,則飄蓬;與大耗並,顛倒突;與建祿並,一生破散;與咸池、六害並,多兇暴卒;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歲四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緊。若太歲與日互換空亡,更不佳。以實爲空,則實可映空;以空爲空,無所映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復在子,主一生財物耗散,大破家宅。餘仿此。若日時互換,時緊日慢。若日犯而時卻刑衝破害;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祿馬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無沖無合無刑,謂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求人。
又,甲子旬水土,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火土,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爲真空亡。又云:響之有聲,莫非虛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大應之器。月、日、月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爲大貴人。若值兩位,雖有官,不大。
又云:凡命值空亡,時上見,多拗性,爲事高而虛,更遇華蓋,決主少子。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淫蕩。
古歌云:"胎裏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饒君十步有九計,不免飄飄西復東。"又云:"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若逢馬貴來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來當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爲鬼來剋命。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剋命也。
又云:"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加臨沖剋兼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時,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爲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云:"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若還夾貴歸元位,帶煞須爲給事中"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時,雖空,卻與癸酉作六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云:"金空則響,火空則明,水空則清,木空則折,土空則崩。"此之謂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沖,反爲虛煞;士人遇之,飛聲走譽。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運,作當路;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若壬寅爲空亡,壬申同類沖之,則不動,此爲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壬癸,故甲己見申酉,乙庚見午未,丙辛見辰巳,丁壬見寅卯,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爲水故也。此空亡非但命見不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內甲子、甲午旬生人見水,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若帶得,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三處重遇,瞬息爲期。壺中子云:"顔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謂此也。
《洞微經》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見巳午,乙庚寅卯,丙辛子丑,丁壬戌亥,戊癸申酉,限至斯鄉,主貧。
有剋害空亡,甲乙人見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巳人見戌,庚辛子,壬癸寅,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
論元辰
元辰者,別而不合之名。
陽前陰後,則有所屈,屈則於事無所申;陰前陽後,則直而不遂,於事暴而不治,難與同事,故謂之元辰。
是以陽男陰女,在沖前一位支辰;陰男陽女,在沖後一位支辰。假如甲子生男,與甲午對沖,即乙未爲正;乙丑生男,與乙未對沖,即甲午爲正。餘干午未半之。
所以爲凶者,當氣沖之地,左鼓則風煞在右,右鼓則風煞在左,故陰陽男女,取沖前沖後不同。若歲運臨之,如物當風,動搖顛倒,不得寧息。不有內疾,必有外難。雖富貴崇高,勢位炎盛,大運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當竄逐,居家必罹凶咎,縱有吉神扶持,不免禍福倚伏,尤忌先吉後凶,臨旺之後、欲出未出之際,凶禍尤的。
生命逢之,主形骸陋樸,面有顴骨,鼻低口大,眼生威角,腦凸臀高,手腳強硬,聲音沈濁。生旺則落魄大度,不別是非,不分良善,顛倒鶻突;死絕則寒酸薄劣,形貌猥下,語言渾濁,不識羞辱,破敗坎坷,貪飲好情,甘習下流。
與官符並,多招無辜之撓;帶劫煞,則不循細行,動招危辱,空賤無恥;婦人得之,聲雄性濁,姦淫私通奴賤,鬼魅爲憑,不遵禮法,一生多災,雖生子,拗而不孝。
常術《鼠忌羊頭歌》未分男女,不足憑也。
《珞.錄子》以宣父畏其元辰,林開以元辰惡煞爲災甚重,有互換遇者,尤爲不吉,忽然遇合,又以吉論。《洞玄經》云:"元辰遇合,而大亨是也。"
《廣信集》取巫□伎參政己卯、甲申、己巳、甲戌,滕庚樞密乙丑、壬午、乙丑、壬午,二命豈不犯元辰。
李吉甫曰:"大凡貴命,須逢煞即得君主橫升拔,林開一偏之見也。"
徐子平云:"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辰,如甲見申庚,乙見酉辛之類,人生歲月日時原有七煞,已爲所害之辰,歲運復遇,謂之犯元辰,爲害尤重,元無則輕。然元辰一煞,與亡劫、羊刃、空亡同類觀。"
《珞.錄子.消息賦.自見雪心賦》云:"元辰水去,亦指神煞之名。"是古人之說是也。
論暗金的煞
此三煞乃先天數之四沖也。
夫子、午之數各九,卯、酉各六,總爲三十。自子順行,極三十而見巳,是爲四仲之正煞。寅申各七,巳亥,各四、總二十有二,自子順行,極二十二而見酉,是爲四孟之正煞辰戌各五,丑、未各八總二十有六,自子順行,極二十六數而見丑,是爲四季之正煞。是起於數者然也,凡神煞,皆起於數,與祿馬同類。
此一煞而有三名;一曰吟呻,二曰破碎,三曰白衣。
子午卯酉在巳,寅申巳亥在酉,辰戌丑未在丑。巳者,金生之地,巳中,臨官之火,金氣臨剋,主杖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
酉者,金旺之地,煞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流血之災,故曰破碎。
丑乃金之庫墓,居四季而臨鬼門,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五行中惟金能煞物,故總名曰暗金的煞也。
其神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爲,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須有癩病癱瘓。死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裏藏刀。
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與劫煞並,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刃並,則流心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五行旺相,吉神相救,入貴格則無害;入賤格,再值一切凶神,則愈凶。
又曰;金生處,主大風癱瘓之疾;金旺處,主水蠱毒藥之病;金墓處,主剋子惡死之憂。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持兵權。
大抵此煞不吉,人命逢之,固所不宜;歲逢之,亦主孝服哭聲,盜賊侵擾,口舌破耗。小兒犯此,湯火之厄;不然,身有痕疤破綻之象。經云:"謬戾無過於刑害。有時而吉;乖違莫甚於衝破,未必皆凶。"此之謂也。
論災煞
災煞者,其性勇猛,常居劫煞之前,衝破將星,謂之災煞。
如申子辰將星在子,午卻去衝子;寅午戌在午,子卻去沖;巳酉丑在酉,卯卻去沖;亥卯未在卯,酉卻去沖。是災煞也。
此煞主血光橫死。在水火,防焚溺,金木杖刃,土墜落,瘟疫剋身,大凶。若有福神相助,多是武權。亦如劫煞之類,要見官星、印綬生旺處爲佳。
《神白經》云:"災煞畏乎剋生處,卻爲祥。"正謂此也。
論六厄
厄者,遭乎難者也,
常居馬前一辰,劫後二辰,死而不生謂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所以爲厄。
若有救護,有扶持,逢生旺兼貴氣相助,則吉,究竟一生蹇滯。
《壺中子》云:"六厄爲剝官之煞,李廣不封侯是也。"
論勾絞
勾者,牽連之義;絞者,羈絆之名,二煞嘗相對沖,亦猶亡劫。陽男陰女,命前三辰爲勾;命後一三辰爲絞;陰男陽女,命前三辰爲絞,命後三辰爲勾。假令甲子陽命人,卯爲勾,酉爲絞;乙丑陰命人,辰爲絞,戌爲勾之例。
古歌云:"爪牙煞去命三辰,大忌金神羊刃臨;夾煞剋身無福救,必遭蛇虎傷其身。"此煞大忌金神白虎並,則凶。牛馬犬畜等傷亦是,不獨虎狼也。不剋身與福同宮者不用。
大抵此煞,凡命遇之,身若剋煞,多心路計巧,主掌刑法之任;或爲將帥,專地誅戮。煞若剋身,主非命而終;小人逢之,非橫災禍;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獄等事。又云:值兩位全者,災重,一位者輕。又云:有鬼則災重,無鬼則災輕。
論孤辰寡宿
先賢有云:老而無夫曰寡,幼而無父曰孤,此其義也。辰謂星辰,宿謂星宿,指其神也。人命犯此星辰,則孤寡如是。如亥子丑逐方三位,進前一辰見寅爲孤,退後一辰見戌爲寡。又過角爲孤,退角爲寡。其餘三方皆依此推。乃陰陽惆悵之義。
且夫寅爲春始,辰爲春末,巳爲夏始,未爲夏末,申爲秋始,戌爲秋末,亥爲冬始,丑爲冬末,皆陰陽支離之神,四時代謝之方。《三車》云:造物中以生我者爲母,剋我者爲夫,我剋者爲妻。亥子丑屬北方水位,水用金爲母,金絕於寅,是母絕也;用火爲妻,火墓爲戌,是妻墓也。巳午未,南方火位,火用木爲母,木絕在申;用水爲夫,水墓在辰。寅卯辰屬東方木位,木用水爲母,水絕在巳;用金爲夫,金墓在丑。是取母絕爲孤辰,夫墓、妻墓爲寡宿,其義尤切。
《珞錄子》云:"骨肉中道分離,孤寡猶嫌於隔角。"
《玉門集》云:"寅申巳亥爲角,辰戌丑未爲隔。進者爲陽,不利父;退者爲陰,不利母。"又云:"在陽宮妨父,在陰宮妨母。如寅卯辰人,巳爲孤,丑爲寡,寅辰爲陽之位,丑巳爲陰之位。男女生命見之,雖親生兒女,多不和順。"王氏云:"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中而遇寡宿,屢嫁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爲丑孤辰,丑爲寅寡宿,寅丑互爲寡宿。隔角言丑寅中有艮卦隔,乾坤艮巽四猶之角也。
《燭神經》云:"凡人命犯孤寡,主形孤骨露,面無和氣,不利六親。生旺稍可,死絕尤甚。驛馬並,放蕩他鄉;空亡並,幼小無倚;喪吊並,父母相繼而亡。一生多逢重喪疊禍,骨肉伶仃,單寒不利。入貴格,贅婿婦家;入賤格,移流未免。"
《鬼谷遺文》云:"連屬不言孤寡,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會包裹貴人,雖犯孤寡,不以孤寡論。"
《廣錄》云:"井欄斜沖,是孤辰寡宿。"更天干帶倒食,謂之井欄倒食。若巳午未人再生夏三月,是帶兩重孤寡,主剋妻害子,少六親,不聚財,多生女;更帶諸凶煞,主不令終。
《珞.錄子》云:"憑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蓋言小運、太歲不可犯之,陽以孤辰爲重,陰以寡宿爲重。
論天羅地網
羅網之說,其義甚明。
然何以戌亥爲天羅,辰巳爲地網,蓋天傾西北,戌亥者,六陰之終也;地陷東南,辰巳者,六陽之終也。陰陽終極,則暗昧不明,如人之在羅網,此春義也。
《壺中子》云:"龍蛇混雜,偏不利於辰生;豬犬侵淩,但獨嫌於亥字。"龍爲辰,蛇爲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混雜。男命則不妨,惟女命破婚害子,薄命抱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輕。謂龍生蛇穴者,退;蛇生龍穴者,進。豬爲亥,犬爲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豬犬侵淩。女命則不妨,惟男命則滯齟齬齠,妨祖剋妻。戌人得亥,輕;亥人得戌,重。謂犬入豬群,則進;豬入犬群,則傷。《諸書》亦云:"龍蛇混雜,常防婦女憂危;豬犬侵淩,每慮丈夫厄難。"
是男怕天羅,女怕地網。中間又分火命人有天羅,水、土命人有地網,余金木二命無之。人命帶此,多主蹇滯,更加惡煞相並,五行無氣,必主惡死。行運至此,亦如之。
假如戌年戎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羅;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羅;若更生時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羅。或戌年亥月,或亥時戌日,交互見之,謂之重犯。則災不能歇。地網如上說。
若天羅地網重並,爲害尤重。《理愚歌》云:"生時地結與天盤,爭使親闈得久安。"如甲辰命見甲戌,申戌命見甲辰,只此二辰生人,是就羅網中言之也。
論十惡大敗
十惡者,譬律法中人,犯十惡重罪,在所不赦,
大敗者,譬兵法中與敵交戰,大敗無一生還,喻極凶也。
六甲旬中十個日值祿人空亡,如甲辰、乙巳,甲以寅爲祿,乙以卯爲祿,甲辰旬以寅卯爲空亡。壬申者,壬以亥爲祿,甲子旬以亥爲空亡。余如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乙丑等日皆仿此。
命中犯者,當以日上見之爲是,其餘不論。況犯者未必皆凶,若內有吉神相扶,貴氣相輔,當爲吉論。
《元白經》曰:"十惡都來十個辰,逐年有煞用區分。"如庚戌年見甲辰日,辛亥年見乙巳日,壬寅年見丙申日,癸巳年見丁亥日,甲辰年見戊戌日,乙未年見乙丑日,甲戌年見庚辰日,乙亥年見辛巳日,丙寅年見壬申日,丁巳年見癸亥日,蓋以年支干沖日支干,無祿爲忌,餘悉無妨。
總論諸神煞
神煞,古有百二十名,其說穿鑿支離,造化恐不如是。
除羊刃、空亡、劫煞、災煞、大煞、元辰、勾絞、咸池、破碎、羅網、衝擊、天空懸針、平頭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已備論於前矣,
茲以諸星家考驗有理,復備敘于左。
自縊煞。此煞取五行反系處,如戌人巳,巳人戌,辰人亥,亥人辰,寅人未,未人寅,卯人申,申人卯,午人丑,丑人午,子人酉,酉人子是也。大忌相剋,天元是墓,更有天中、官符、大耗者,定凶。
水溺煞。此煞取丙子、癸未、癸丑上帶咸池、金刃、羊刃。蓋丙子納音水,又子爲水旺之地,未爲井宿之居,丑爲三河之分,更納音剋身,決不可免。古歌云:"動煞剋身名顛墜,金神羊刃防同位。要知自縊最凶神,戌巳辰亥並寅未。子酉一例爲凶煞,卯申丑未依前是。大忌空亡兼墓鬼,官符大耗仍須避。丙子癸未並癸丑,咸池金煞羊刃畏。五行若更來剋身,一死懸梁一溺水。"
挂劍煞。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純全者是,或重帶巳酉丑亦是,更犯官符、元辰、白虎、金神等類,五行刑剋本命者,主兇暴殺人,或反爲人所殺。詩曰:"巳酉丑申金氣全,從革局多名挂劍。元亡金虎並剋身,縱不殺人身豈免。"
天火煞。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見水者是,有水則非。若年運至火氣生旺處,當防火災。詩曰:"寅午戌全號天火,不見丙丁猶自可;五位都無一水神,生旺臨年災厄火。"余命寅午戌全,月干有癸行戊午運,戊癸化火,甲戌年、甲戌月遂遭火災。
天屠煞。此煞除子日午時,午日子時外,自餘丑曰日亥時,亥日丑時,寅日戌時,戌日寅時,卯日酉時,酉日卯時,辰日申時,申日辰時,巳日未時,未日巳時,依次逐兩位數之。君子犯者,主異疾,腸風腳氣;小人折損肢體。重犯者,主徒配。
天刑煞。此煞取子丑人乙時,寅人庚時,卯辰人辛時,巳人壬時,午未人癸時,甲人丙時,酉戌人丁時,亥人戊時,取時刑剋本命。犯者遭刑有疾。
雷霆煞。正七二八子寅方,三九四十辰午當;五十一申六二戌,必主雷轟虎咬亡。又云:"正七下加子,二八在寅方,三九居辰上,四十午位傷,五十一申位,六十二戌方。"正月起,子順行六陽位。此煞人命遇之,如逢祿,貴;吉星臨壓,則吉,好行陰騭,爲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或成佛作祖之輩。如遇羊刃、的煞、飛廉等會,命限必凶,主墮于天真雷傷、虎啖、天譴、瘟疾或溺水、囹圄死。
吞陷煞。豬犬羊逢虎必傷,猴蛇相會樹頭亡。犬逢雞子遭徒配,兔趕蛇歌走遠鄉。鼠見犬來須惡互,馬牛遇虎定相戕。兔猴逢犬難回避,龍來龍上水中殃。凡人若值臨時日,三合爲災仔細詳。《原注:以年支爲主》
官符煞。取太歲前五辰,是日時遇之。平生多官災,更並羊刃,乃刑徒之命。若官符落天中,多邪誕不實,名妄語煞。
病符煞。取太歲後一辰,是犯者多疾病。行年遇之,亦然。
死符煞。取病符對沖,是月時日犯之,無貴神解救,兇惡短折。
喪吊煞。一名橫關煞。取命前二辰爲喪門,命後二辰爲吊客,其或太歲凶煞並臨大小運限,必主禍。古詩云:"五官六死十二病,三喪十一吊來臨。"可見此十二宮一太歲歌,不惟命犯不吉,流年尤凶。若月有羊刃來佐,凶煞臨時,則橫關也。古歌云:"橫關惡煞少人知,月祿凶神又及時;縱有吉星重疊至,不遭刑戮也頃危。"
宅墓煞。命前五辰爲災,命後五辰爲墓,怕宅墓受歲劫等煞來破本命之災。主呻吟。
日刑煞。以本生日上數甲子,本日干住。陽干順數,陰乾逆數。若在命宮,主極刑;三合,主徒配;對宮,主外死。
流血煞。以本生月起,子順數至本年住。若在命宮、三合、對宮、主癰疽,庶人徒配,婦人産厄。
劍鋒煞。甲子旬劍辰鋒戌,甲午旬劍戌鋒辰,甲寅旬劍午鋒申,甲申旬劍子鋒寅,甲辰旬劍申鋒午,甲戌旬劍寅鋒子。隨在各宮斷,如第五宮露,損子;第四宮露,損田宅。
戟鋒煞。正月起甲,二月乙,三月戊,四月丙,五月丁,六月己,七月庚,八月辛,九月戊,十月壬,十一月癸,十二月巳,逐月旺干加臨,日時帶兩重者,凶;更與懸針相見,主決配傷殘。
浮沈煞。從戌上起,子逆行至本生年位,卻從年宮數,看在何宮。只在財帛宮,名串錢,主富蓄。餘皆凶。甲乙己庚壬人犯之,稍輕;丙丁戊辛癸人犯之,重。在寅午申未年中,此煞多主水厄。仍各隨宮分論災,如在田宅,則主破祖。余宮類推。
破煞。此煞,卯與午,丑與辰,子與酉,未與戌,皆相破。惟寅申巳亥原破,卻三合,故不取,犯者主少年災滯,財産耗散,兼有折傷之災。
返本煞。五行無貴氣,下剋上爲返。歌曰:"五行死絕並來時,有格如閑福不隨;更忌日時剋年主,定無官貴切須知。"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胎月日時多帶寅巳,犯者定主孤立,或富或貴,一旺便剋,傷父母尊長。
陰陽煞。女屬陰而喜陽,命得戊午旺火爲正陽。男屬陽而喜陰,命得丙子旺水爲正陰。是陰陽和暢,故男得丙子,平生多得美婦人;女得戊午,平生多逢美男子。日上遇之,男得美妻,女得美夫。大忌元辰、咸池同宮,不論男女,皆淫。如男得戊午,多婦人相愛;女得丙子,多男子挑誘。更看有無貴賤消息。
淫欲妨害煞。《壺中子》云"老醉秦樓十二,直緣重犯八專;少亡楚甸八千,應是疊逢九丑。"蓋言八專爲淫欲之煞,九丑爲妨害之辰。八專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是也。日上有不正之妻,時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擇親疏;犯多者尤緊。九丑乃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卯、辛酉、辛卯是也。婦人犯者,主産厄;男犯,多丑不令終。
孤鸞寡鵲煞。古歌曰:"木火逢蛇大不祥,金豬何必強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時對孤鸞舞一場。"乃乙巳、丁巳、辛亥、戊申、甲寅,又丙午、戊午、壬子等日。男剋妻,女剋夫。陰陽差錯煞。乃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十二日也。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夫家冷退;男子逢之,主退外家,亦與妻家是非寡合。其煞不論男女,月日時兩重或三重犯之,極重;只日家犯之,尤重,主不得外家力,縱有妻財,亦成虛花,久後仍與妻家爲仇,不相往來。
臨官遇劫名桃花煞。主好酒色。
返吟遇梟名短壽煞。主傷妻子。
桃花紅豔煞。亥卯未在子,巳酉丑在午,寅午戌在卯,申子辰在酉,爲桃花煞。甲乙逢午、丙寅、丁未、戊子、己辰、庚戌、辛酉、壬巳、癸申,爲紅豔煞,女命最忌之。
以上諸煞,凡言剋身,謂凶煞,下納音,剋生年。太歲納音臨身,謂凶煞一帶太歲納音于本位也。太歲納音爲身,若身被剋被臨於死、敗、絕位,便遭不測之災;若但在身有氣處被剋,災重,被臨則輕。惟太歲納音剋煞則吉。如人命已入貴格,緊要處帶煞,有福神助之,則名爲權柄;無福神助之,又煞氣乘旺,遞互往還,或刑剋本主,下賤惡死。
又云,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則欲生旺,生旺則榮貴;一切煞神所居之位,則欲死絕,死絕則善終。又云,凡福神欲令得旺氣,忌有敗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氣,忌有助之者。又云,相沖相破,三合六合,命中有之,即求五行相得何如。或禍中生福,福中生禍。如死絕復生,空亡受破,相剋相成,則禍中生福,反此,則福中生禍。
《命書》云:"道途賤吏,豈無驛馬攀鞍;市井博徒,亦有三奇夾貴。"子平云:"君子格中,也犯七煞陽刃;小人命內,亦有正印官星。"由是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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