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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09)》问世了,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各大宗教的发展趋势报告,二是专题报告。多篇调查报告提供了有关中国宗教的最新数据,如中国社科院主持的江西、湖南和云南3省基督教现状调研报告,浙江民间信仰调研报告,上海社科院主持的松江大学城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报告等,引人注目。
不过,全书最令人感慨的,是南开大学吴真博士的专文《从封建迷信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信仰的合法性历程》。近百年来中国民间信仰由非法的封建迷信,到合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身份转换,不仅使人唏嘘不已,更反映了整个世界文明走向的重大转型。
近3个世纪以来,科学主义是全球性的霸权话语。凡是科学的,就是好的,先进的;凡是不科学的,就是坏的,落后的。在这一话语体系中,宗教被理解为“傻子遇到骗子”后的产物,与制度化、系统化程度更低的民间信仰一起,被归类于“迷信”。百年前的中国新文化运动,将这一思维范式深深地植根于中国社会。虽然历经朝代更迭,沧海桑田,但宗教信仰被负面地理解为迷信、落后、旧社会残余的观念,知识与权力联手绞杀民间信仰活动的格局,绵延不绝。清末民初有“庙产兴学”运动,“文革”时期更有“破四旧”狂潮。直到改革开放,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渐落实之后,以打击民间信仰活动为主题的“打小庙”活动,仍然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对于民间信仰的正面功能,近年来学术界、政府与社会也愈益肯认,但如何使其合法化却是困扰大家的难题。有将民间信仰归于宗教者,但大多数民间信仰的弥散性特征,使其难以吻合宗教的界定;有将民间信仰归于民间文化、民间艺术者,但这又不能体现其信仰的特性。作为权宜之计,很多地方将民间信仰的场所界定为博物馆、文化站,乃至森林防火瞭望台。凡此种种,似乎都难以给民间信仰以最恰当的安顿。
近年来,这种状况正因一个新概念的流行而经历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新概念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2003年,联合国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保护对象共5类,分别是: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很显然,民间信仰就可以归于其中的第4项,而第3项,以及所有的其它项目,也都可能与宗教有着密切的关联。2006年,我国政府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随之发布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合计16项内容,其中“民间信仰”是第13项内容。至此,百年以来被称之为“封建迷信”的民间信仰,终于获得了合法性的身份。
“非遗”概念的提出与流行,暗含着人类对自身文明系统的重新认识。关于这个世界的知识,是多元的,不仅有近代以来的科学技术,也有绵延千万年的民间信仰,他们都应得到客观的对待,而我们,则可以从中更全面地体认人类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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