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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東莪'

《异灵传》共四卷 作者:影星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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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七章 故人相会
文昌路是工商大学正门出口所在的那条街名。因为客源大多数是在校高校生,所以街道两侧的商店所经营的业务、销售的商品,基本上都是面向大学生的,诸如服装店、文具店、书店、花店、复印店等等。这一日,文昌路上又新开一间店名“幻之海”的花店,营业执照上店主是一个叫叶圣的青年。
傍晚,凌婴寝室四女齐出闲逛。也没什么目的,就是绕着学校转上一圈,顺便逛逛商店见着有啥喜欢的衣物、挂饰或其他什么的就买下来。
“咦!你们看哪,前面这间花店应该是新开的吧?”四人之中韩慧最是眼尖。
三女循着韩慧指点的方向看去,果见一店新开,面积约五十平方,整个店内装璜地清新别致、贴近自然。远远看去在柔和、温馨的五色彩灯的灯光衬托下店里整齐摆放着的五颜六色、琳琅满目的各色花朵愈发显的妩媚娇丽、光彩夺目。
“走,快去看看,好吧?”陈瑶见艳心喜,众人皆知几人之中陈瑶最是爱花,寝室里摆放的些许花花草草无不是陈瑶所买,课业之余小心侍弄,倒也让小小的寝室平添了几许芳香、几分活力。
进入店中,只见绽放的昙花花朵皎洁饱满,光彩夺目,显得那样雍容华贵,妩媚娇丽;颤巍巍,飘飘然,芳香飘溢,恍若白衣仙女下凡。
黑色的郁金香微微四散的花瓣如同黑色的丝绒,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各色菊花争相竞艳,红的、黄的、粉的……或是含苞待放、不胜娇羞,或是半开半收、欲现还蓄,或是完全盛开、尽展芳姿。
还有那芳香浓郁的牡丹,高雅带刺的玫瑰,星星点点的满天星以及许多许多或叫得出名的或叫不出名的合时节的不合时节的各类花草……
“请问,有什么能为诸位美女效劳的吗?”
天性比之男性更为爱美的诸女一进门,目光就被店中各色花儿的美丽所吸引,直到听到声音才注意到店主的存在。
叶圣站在花海之中,手中提着一只洒水壳,正对着她们礼貌地微笑。
“啊!我们只是来看看,以后有需要我一定优先考虑你这家店,看起来,这里的花儿比别处的更加鲜活、艳丽呢。”陈瑶注意到店主是口“帅窝”,脸上现出一丝红晕。
“这样啊,那你们就随意欣赏吧,以后有生意一定要优先关照我哦。”
“嗯,一定。”陈瑶的目光一接触到店主那自然大方的眼神,随即移开,装作欣赏花儿的美艳,一颗芳心却是有点乱了。
陈瑶稍有异样的神态却是引起了叶圣的注意,不免多打量了几眼,这一细看之下却是发现眼前之人很像一位故人。在心里仔细分辨之后感觉越看越像……
“请问,这位同学你是不是叫陈瑶?”叶圣小心翼翼地询问。
“啊!你是谁,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陈瑶惊讶出声。
“你们认识?”其他三女一起惊讶。
“十五年前,迷路的男孩,天边的彩虹,想起来了没?”叶圣提示。
“是你!你是叶圣?”
……
那是一个春天,陈瑶随父亲去乡下看望爷爷。
小时侯的陈瑶可不像现在这般一眼看上去就能感觉骨子里都透着一股文静。那时侯的她,除了性别是女孩,其他的可一点也不输给男孩子。大概是因为家里只有她一个独女,他的父亲又属于比较传统的那种更喜欢儿子的一类,只是碍于基本国策不能另生,于是就把她当成男孩子培养。
在爷爷家,吃过午饭,大人们都凑在一块聊天,和其他亲戚家的小孩子又不熟玩不到一块,小陈瑶觉得无聊万分,于是就一个人偷偷跑到村子外面去玩了。
漫无目的地一路走着、跑着、跳着,期间或追追美丽纷飞的彩蝶,或采摘几朵野花别在发梢上,或爬上枝头摘几颗尚未熟透发黑的桑果塞进嘴里,倒也乐在其中。
最后,来到村子东头的小溪边,发现水边一颗枝条茂盛叶儿青翠的溪柳,枝叶过盛不堪重负,其中许多枝条都垂到溪水之中。溪柳之下有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小男生坐在树下靠着树桩对着小溪流水哭得分外伤心。
小孩子心性最是好奇,小陈瑶也不例外,走上前去站在小男生的面前忽闪着大眼睛盯着他一阵猛看。发现有人来,小男生抬头看了她一眼,仍自低下头去抹着眼泪继续哭着,倒是声音比之刚才小了一点,应该是在人前多少还是有点害臊。
小陈瑶见状,心中不忍,上前安慰起来。并从小男孩口中得知,原来他是一个人从家里跑出来,结果迷了路了,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才会一个人坐在这里伤心哭泣。
那时的陈瑶毕竟年幼,也想不到太复杂的办法。只是陪着小男孩在原地等着,想着他的父母晚点发现孩子走失,应该会出来找他的。等待期间尽讲些自己觉得好玩的、有趣的事给小男孩听,或者扮鬼脸学卡通片里的人物怪叫逗小男孩开心,到最后竟然也让小男孩止住了眼泪,露出了笑容。
就这样不知不觉,一个下午眼看就过去了。可是太阳都要下山了,远处村子里也升起了袅袅炊烟,小男孩的父母却尚未如她想像中的那般出现,陈瑶心里也是焦急万分。这个时侯,倒是小男孩这会反过来劝说陈瑶早点回去,不用再陪着自己等了,不然她的家里人该着急了。陈瑶自是不肯,虽然那会她的那颗小心眼儿还不明白啥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可是到底扛不住小男孩的生泡硬磨,再则眼见天色渐黑,也怕家人不见了自己会担心着急,最后还是决定一个人先走了。
刚走了几步,听见小男孩在后面大声喊道:“谢谢你陪了我一下午,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陈瑶!你呢?”小陈瑶停下脚步回首转身站定。
“嗯……我叫叶圣,能告诉我你最喜欢什么东西嘛?”小男孩又问。
“我最喜欢看天边的彩虹,可是听大人们说,只能在夏天的雨后才能见到。”陈瑶不知道小男孩问这个干嘛。
“谁说彩虹只能在那时才能看到?你看那是什么!”小男孩手指天际。
陈瑶看向小男手指的方向,天际一条彩虹挂在空中,七色分明,灿烂夺目,仿佛一座绚丽的天桥。
后来,每次去爷爷家,陈瑶总是会去那村东头的小溪边,在柳树下站着,希望能够再次见到那个小男孩,可是从此之后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叫做叶圣的小男孩。
再后来陈瑶长大了,而爷爷也在五年前去世了,之后陈瑶再也没有去过乡下爷爷家。但是她心里仍然清晰地记忆着那天的彩虹,那个迷路的小男孩。只是,每每想起,心中总有个疑惑,那时并非夏天,那天也没下过雨,并且太阳都下山了,怎么还能有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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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八章 地府游记
回想起自己的地府一日游经历,张天赐现在还感觉非常不可思议。
话说当日,本该身死灵灭、烟消云散不能再留一丝痕迹的人间的他莫名其妙的得了魂魄,之后天降华光接引他的魂魄离去。
当时,飘在光柱中的张天赐,视野之内被炫丽无比的光彩整个笼罩。恍惚间有宁静、祥和之音萦绕耳畔,又像直接响在心里,令他整个灵魂感觉非常放松,甚至忘记了生前的喜怒哀乐,忘记了时间仍在流逝,直觉得这一刻就是永恒!
等张天赐恢复神智之时,发现已经身处一个陌生的所在。眼前是一个广场,广场之上鬼来魂往、熙熙攘攘。往来之魂衣冠楚楚、气宇轩昂者有之;衣衫褴缕、神情萎靡者有之;蓬头散发、状似疯狂者亦有之。众生百态,不一而足。
广场中心立一巨大石像,约十余米高,宝相庄严、面含慈悲,看起来应该是一位菩萨,具体是谁张天赐却不知晓,毕竟,之前他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
石像背后约百米处,有一排建筑,虽因人群所遮挡,见不得全貌,可仅仅是张天赐看到的部分就让他觉得分外眼熟,怎么感觉就像是生前的火车站呢!
再细观周遭人流,几乎各个方向汇集而来的都往那疑似火车站所在而去,出于从众心理,张天赐也抬起脚往那边走去。只是他并没注意到,此时他的脚却没有踏在实地,飘离地面约有三公分左右。
前行至近处,发现这排建筑中间部分像极侯车大厅,再观建筑顶上,有几烫金大字“地府高速九幽站”。一时之间,张天赐也不知该作何感想,只在心里叹道:不想时至今日这地府也是与时俱进哇,莫非现在黄泉路不是靠走的了,那一众亡魂岂非省力很多,此番举措倒也颇为人性化。
只是进站时,却被一个身着制服,脸色略显死灰之色的魂体拦了下来,张天赐猜测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阴差吧,摆在人间那可就是公务员一类的了。那人问张天赐可有车票,张天赐只是茫然摇头,那人打量了张天赐一番说道:
“瞧你的样子不像是横死之魂,可看到那边的机器?那是我们‘地府高速’的自动取票机,把手放在台面上的凹处,自可领取车票。”
张天赐依言而行,手掌置于自动取票机台面凹处,却见那机器之上亮起不停闪烁的红灯,且有一刺耳、响亮的机械女声响起:“警报,警报!有未知魂体入侵,魂体灵力D级,目的不明,请各单位注意……”,并不停重复报警。
警报声甫一响起,张天赐先是吓了一跳,之后一脑子浆糊,不知道这机器发什么神精出啥岔子了,呆立在所谓的自动取票机前表演目瞪口呆状。原本站在他周围的魂体皆是四散退开,却不走远。保持自认安全的距离以他为中心,围了一圈。感情鬼魂也爱热闹、喜围观呢!
很快,几个身着制服之魂拨开围观人群冲到张天赐的面前,个个如临大敌,神色紧张。此时的张开赐更是一头雾水。
正值现场气氛趋向紧张、凝重之际,人群之中窜出一只白犬,体型颇为小巧,模样甚是喜人。那犬游走于众魂立足处之间的空隙,直奔至张天赐身前站定,对着众制服魂体口吐人言:“委员长命我带此魂前去相见,你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吧。”一干制服魂体见状,如蒙大赦,心虚的看了一眼张天赐,恭敬异常的跟白犬打个招呼后驱散了围观众魂之后全体退下。
见此,张天赐哪还不知道眼前这只狗来头可不小。只是纳闷这狗为何出现在此替他解围,还有它口中要见自己的委员长又是什么人。
“你是谁?”张天赐问那白犬。
“谛听。该听说过吧?”何止听说过,如雷灌耳啊!张天赐有点受宠若惊。
“莫非你口中的委员长就是……”张天赐神色异常激动。
“没错,现任的地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也就是阳间人们所称的地藏王菩萨。”谛听又抛出一颗重磅炸弹,直雷得张天赐外焦里嫩,敢情地府与时俱进的不只有公共设施,还有政治体制哇。
“跟着我走,有啥问题路上再问吧,我好歹也算是地府中的超级名人、偶像巨星,站在这太久会扰乱公共秩序的。”谛听说道。难道地府也有那恐怖的名人效应,夸张的追星粉丝?
张天赐纳闷之时,已有眼尖少女魂体发现谛听,顿现一脸激动,直欲晕死过去。终归未晕,只是脸上一片潮红,眼里噙着泪花,双手捧着脸颊,带着颤音大叫:“那不是最最最可爱的谛听大人嘛?要是能让我抱上一会,亲上一口,从此不入轮回再不做人我也甘心哪!”
话音刚落,四周刹时陷入一片寂静之中,所有的魂体在这一刻仿佛被冻结在极限零度的空间中。片刻之后,突然之间一阵疯狂的喊叫声爆起,紧接着周围的魂体无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俱是刚才那少女的模样,向这边跑来……
谛听眼见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麻利的转身撒开四条小腿,往车站入口处跑去。还不忘回头招呼张天赐赶紧跟上。张天赐一边感慨着这疯狂程度更甚于人间的狂热粉丝追星场面,一边惊诧于谛听那男女老少通吃的无边魅力,急追谛听而去。进站时,刚才拦住他让他前去领票的制服魂体这会却是不敢再阻拦,毕竟人家前头有谛听开路呢。
上车后,谛听领着张天赐到特等舱,一般魂众却是不能进入此舱,另舱内居然还设有包间,如此总算不虞再有狂热粉丝相扰了。
车窗外,黄尘漫漫,阴云密布,愁雾惨淡。路旁有异花,只见花不见叶,其色妖异浓艳近于红黑。张天赐观之心中惊奇,口中问道:“此花何名?”
谛听答:“此乃黄泉路上特有的彼岸花,又名曼珠沙华。此花有魔力,能唤死者生前记忆。”
举目远眺,又见无数鬼影,或迷惘、或疯狂、或悲戚、或傻笑反正没一个像是精神正常的。细观之下,少有显得正常的。一个个或者肠穿肚烂流血流脓,或者缺胳膊少腿甚至没有脑袋,还有一些根本难以分辨面目不成人形的。张天赐看的心中抑郁非常,遂道:“这些鬼魂又是怎么回事,怎就这般凄凉?”
“这些都是黄泉路上的孤魂野鬼,他们是那些阳寿未尽而非正常死亡的,他们即不能投胎,也不能到地府,只能在黄泉路上游荡,等待阳寿到了后才能到阴间报到。”谛听答道。
听得谛听如此说法,张天赐心中抑郁稍有舒缓,毕竟人之阳寿不过几十年,这些鬼魂虽是凄凉,但至少还有个盼头不是。
“对了,地藏王菩萨找我什么事?”张天赐总算想起最重要的问题了。
“待见过地藏,自知分晓。”谛听这时却卖起了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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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九章 死而复生
怀着忐忑的心情,跟着谛听来到了所谓的委员长办公室。在外面稍侯等着门卫通报,不久就得到准许进入的指示。
眼前的地藏王跟车站广场所见的菩萨石像差距也太大了,身着西装领带皮鞋,精神气质与西方发达国家精明的元首无异的地藏王形象差点没把张天赐雷个外焦里嫩。
“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张天赐确定此处别无他人之后,主动上前招呼。不知道该称呼眼前的中年大叔为地藏王菩萨还是委员长更适合点,干脆不再纠结于称呼问题,直接用了一个您字。
“呵呵,小朋友,不用担心。来,先到这边坐下。我找你呢,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想见见你。”中年大叔亲切的微微笑着的招呼着张天赐,很是平易近人。
“见见我?”张天赐愈加的糊涂了。
“嗯,你可知道西方的耶稣?”中年大叔反问。
“这个当然知道了。”张天赐如实回答。
“只要是个人,皆为父母之精血所合而生,古往今来,遍观天下,也只有那个耶稣有母无父。而现在又有了你一个,且你比之耶稣更是奇异,诞生之时为无魂之灵,离世之时又获天赐魂魄,如此奇遇真是古今未闻、三界首创。话说,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我也不能例外。所以在你阴差阳错之下来了地府后,就召你前来见上一见。”地藏说出了缘由,还不忘用一种地球人见外星生物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张天赐。
“哦……”张天赐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边上的谛听听着地藏随口胡诌的理由,脸上的表情也很是精彩,心中想着:“不想大人他平时老是板着脸一副愁苦的样子,其实也懂得幽默哇,!”看向中年大叔的眼神中少了一丝敬畏,多了一些亲切。
“其实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呵呵!不过召你前来,却是真有紧要之事相托。此些事谛听尽知,让它带你去会客间细细告之于你吧,我这还有许多公务要忙,不能陪你多聊了,小朋友心里不要有什么想法哦。”地藏又和颜悦色地对张天赐说道,张天赐顿觉受宠若惊,连道不会有啥想法。
转到会客室后,谛听告诉张天赐。本来,他是不该来地府的,只因地府的“地网”系统虽已极其智能,但毕竟只是一道程序,程序所写命令是“生灵非因枉死而失去生命之后,将其魂魄接引至地府”。所以张天赐放弃生命之后既被其锁定,之后追踪到他的魂魄出现就自动发出了“接引之光”将他带到地府。说白了,就是那天张天赐得了魂魄应该立马原地复活,可阴差阳错之下被“地网”系统接走了魂魄,却是真死了。
如今的阴间政府,可是一个民主、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府,既然出了此等差错,自然是要及时补救的。经地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委员的民主讨论,最后得出补救措施如下:
一、送张天赐还阳。
二、考虑到张天赐的身体是其母所创的灵体,魂魄乃由天所赐的天赐之魂,还阳之后必是灵能力者无疑,可将其吸收为地府后备干部,待其寿终后正式于地府任职。
三、张天赐还阳后在阳世期间应该代为处理一些与地府有关的事宜,地府方面按所处理之事大小难易程度给予相应奖励,当然这些奖励也得等他寿终后回到地府才能兑现。
张天赐听完谛听的解释苦笑着,心中想道:“貌似我也成了公务员了,不过要等再死一次之后才能上任。”
之后,谛听交待张天赐,此番还阳后马上就有一任务需要他去完成。近几年来,黄泉路了多了许多非正常因素所产生的“残魂”。
这个“残魂”指的并不是那些看起来缺胳膊少腿的那种,那些缺胳膊少腿的魂体只是因为临死前的惨状深入魂魄记忆,所以死后魂魄离体之时自然就以此为形了,其实他们的三魂七魄还是齐全的。
而黄泉路上多出来的这些“残魂”是指魂魄直接受到损伤而导致三魂七魄不全者。因其魂魄损伤根本,却是再无重入轮回之可能了,只能一直游荡在黄泉路上,直到灵力耗尽烟消云散的那一日。
根据地府相关部门的调查,这些残魂皆来自人间华国之江省省城。地府怀疑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势力在谋算着什么,本来地府正要成立专案组前往人间调查此事的,既然机缘巧合张天赐于此时到了地府,并当上了地府的后备干部,那这事交给他去处理是最好不过了。毕竟人间是活人的人间,不管什么事处理起来一个活人总比一些鬼魂更为方便不是。
张天赐来时坐地府高铁时曾见过黄泉路上的诸多横死之魂,感其枉死之不幸,伤其死后之艰辛,侧隐之心大发。眼下得知竟还有一些“残魂”的命运比之之前黄泉路所见的孤魂野鬼更为凄苦百倍,而现在自己有机会替这些“残魂”伸张正义,还其公道,哪能不干脆地应下这差事?
谛听见张天赐答应得如此干脆,心下油然而生一股欣赏之情。遂好心提醒道:“你还阳之后暂时不要跟生前的亲朋好友接触,不然容易在调查此案过程中被那未知势力侦察得知,在关键时侯以你的亲友性命安危胁迫于你那就麻烦了。”张天赐听后深以为然,保证未妥善处理此事之前一定隐瞒身份暗中行动,绝不前去与亲友相认。
之后,谛听传授了一些基本的灵力运用之法给张天赐。更为高深复杂的并不是它不想传授,只是因为一来时间有限不能过多耽搁;二来每个灵能力者的灵能力不尽相同,如今张天赐尚未还阳,未能得知他还阳后激法何种能力,无法进行针对性指导。
张天赐一事至此,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结果也是相当完美,各方面都很满意。谛听顾虑张天赐之魂魄离体已快一天,再不归位可能会有麻烦,毕竟现在人间实行火葬,一进焚化炉那就什么都晚了。于是决定马上送张天赐还阳。
临行之前突然又想起什么,人立而起,双爪前伸,须臾,爪上亮起一片青光,凝实后却多了一面疑似古代女子所用的梳妆镜。谛听将此镜交给张天赐,告知于其,此镜名“阴鉴”有破幻像、辩百邪之能,在其于阳间行事时应能有所助益。
在向张天赐说明“阴鉴”的使用方法后,谛听又说有一私事相托,不知张天赐愿不愿帮忙。张天赐感其先有教导之恩,后有赠宝之情,岂有拒绝之理,当下满口答应。说道不管何事相求,定会全力以赴,哪怕是刀山也可上得,火海亦能下得。
得张天赐如此保证,谛听很是感动,差点就没把泪花儿给甩了出来。调整情绪后方才告知张天赐,让其在还阳之后替它找一个人,并告知如何辩认此人的方法……
在谛听的带领之下,张天赐来到了回魂路。心中谨记谛听所交待的回魂路中所必须注意的事项,别过谛听,毅然踏上回归人间的道路。这一路的万分凶险、以及张天赐如何化解与本故事主线无关,略过不表。
踏上回魂路后,张天赐忽然想起,此番地府一游,心中尚有许多疑问未解。比如,一路上为何未见传说中的牛头马面、黑白无常,也没听谛听提起过十殿阎罗、城隍判官;还有,地府是什么时侯进行体制改革的,形成民主议会的;
以及是用什么方式实现跟人间科技力量带来的便利相差无几的生活方式,甚至某些方面做到比之人间还要先进许多,比如那个能自动接引亡魂前往地府的“地网”系统。只是当时确实时间紧张,许多问题根本没时间向谛听讨教。
等张天赐终于走完了整条回魂路,已是被一路的惊心动魄、险死还生折磨的精疲力尽、心力憔悴。回魂路的尽头是一片白光,白光中心正是他的肉体。张天赐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向那白光扑去,习惯了以魂体状态飘着的他,在还阳的一刹那间感觉整个身子变得很沉。
“我又活了!”
哦!这个“又”字确实有点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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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章 花开堪折
陈瑶的春天来了!
哪怕早已长大,不再是当初那个活像个野小子的黄毛小丫。可人生之中,总有一些情景,尤其是童年的记忆,可以让人终生难忘。
十几年前,乡野溪边,远处炊烟袅袅,一个脸上挂着泪痕的小男生手指天边一抹七色长虹,早就深深烙在陈瑶的心底。
一别经年,渺渺人海再相逢,这是啥?缘分呐!
虽然人现在只是个卖花的,可不是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嘛。今时卖花,不定哪天一飞冲天、飞黄腾达,成花魁了。
哦,花魁这词怎么感觉怪怪的。
更别说,人现在可是口“帅锅”。摆在身边,自己看着养眼不论,还能惹得那些狂蜂浪蝶各种羡慕妒忌恨,多有成就感!
唐诗三百首最末一句是啥?“花开当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要把握时机,主动出击,把幸福狠狠地攥在自己手里!重逢叶圣的当天晚上,辗转难眠的陈瑶下定了决心。
所以说,哪怕是在这个越来越现实、功利的社会,还是不会缺少那种感性起来就没个理智的纯情女生。
事实证明,跟陈瑶一样眼光的女生为数不少。次日傍晚,陈瑶随便找了个借口,推掉姐妹们一起去自习的邀请,偷偷溜到“幻之海”,发现花店里已有许多莺莺燕燕。
这边有一个,站在一盆仙人球前静立良久,也不知道是在赏花还是在扮孤芳自赏。咱先不管光秃秃的浑身长刺的植株到底有没有欣赏价值,可你别把眼神老往人家叶圣叶大帅窝那瞟哇,还把那那狭小细长的单眼皮抽筋似的一个劲地眨个不停哇,秋波不是这么送滴!
那边有一对,这一个尖叫声“哇~~姐姐这朵玫瑰好漂亮啊!”另一个赶紧接上“是啊是啊,真是好漂亮哇”;一会另一个又发现新大陆似的惊叫“这株水仙也不错哦~~妹妹”,另一个接着“是啊是啊,真是很不错哦”。
你说这俩是在赏花的吧,可为啥赏的花都摆在叶圣所处的位置边上呢?还有,那不是玫瑰跟水仙好吧,月季和朱顶兰都不认识,还在那拿无知当有趣一个劲的咋呼,贼子之心,昭然若揭啊!
当然,并不是每个女生都是这么拙劣,眼下围着叶圣向他求教养花秘诀的三位就要显得含蓄的多。叶圣讲解,风度翩翩、温文儒雅,三女听讲,虚心受教、洗耳恭听,气氛实在和谐。
不过人家说讲的声音这响亮,保持个矜持的距离听不清嘛,你们凑这近做啥?都快能肌肤相亲、耳鬓厮磨了,还知不知礼仪廉耻,懂不懂自重自爱啊!
除此之外,其余数人至少看起来没那么明显,想是心思较为单纯,只为围观帅锅而来,或许其中也有仅为赏花买花而来的也说不定。
这一幕幕落在陈瑶眼里,怎么就感觉心中打翻了一瓶醋似的酸溜溜呢,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
收拾心情,展露微笑,袅袅婷婷走向叶圣,朱唇轻启,低唤一声:“叶圣,你好。”
这一声犹如石子入水,激起层层波纹。陈瑶直觉刹那间,十余道目光射到自己脸上,有疑惑、有忌妒、有不屑。
疑惑的是她口中的叶圣会不会就是“幻之海”的帅锅掌柜;忌妒的是帅锅掌柜怎么把名字告诉她了;不屑的是,不就一个名字嘛,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了不起嘛。
当看清来人时,店里的莺莺燕燕有了一种集体危机感,彼此目光对视时多了种同仇敌慨的味道。只因新来的这位实在太过玉净花明、绰约多姿,一下子把其他的莺莺燕燕都给比下去了。
“她怎么会知道店主的名字?”玫瑰妹跟水仙姐窃窃私语。
“肯定不会是店主告诉他的。”水仙姐很有怨气。
这时,玫瑰妹眼光扫过墙上,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她肯定看过墙上的营业执照,上面有老板的名字!”
一时激动,倒忘了控制音量,一这句话却是让整个店里的人都听清了。众莺莺燕燕怀着侥幸心里,发扬鸵鸟精神,表示深以为然,齐齐松了口气。
叶圣扫了一眼店内的情况,最后把视线定在因为诸多莺燕的反应而满头黑线的陈瑶身上,无奈的摇了摇头,挂起自嘲的笑容对陈瑶道:“陈瑶,你来了啊。”
顿时,陈瑶感觉众莺莺燕燕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杀气。
“嗯,我来找你。”陈瑶顶住压力,无视身边的杀气,强自镇定,从容对答。
“找我有什么事吗?”帅窝叶圣脸带微笑,给人感觉如同春日里的阳光般的温暖、和煦。
“闲着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嘛?”当着这多人说出这话,陈瑶脸上浮现一丝羞意,双颊飞起微微红晕。
“当然可以了,美女上门蓬荜生辉呢,你看,你这一来,店里的花儿都显得格外艳丽。”叶圣小小的奉诚了一下。
听得两人对答,见其状似熟络,众莺燕深受打击。自愧不如的,一脸失落地离开了幻之海;抱有希望的,继续留在店里装做路人般地赏花,以静观其变,摸清两人之间的关系到何种程度;心志坚定的,更是直接拿那种带有挑战意味的目光盯着陈瑶猛瞧,想必就算明知名草有主,也少不得使番手段上演一幕横刀立马,哦,错了,是横刀夺爱。
“陈瑶,不好意思啊,我先招呼客人,等打烊了一起夜宵,你看可好?”叶圣出言相约。
陈瑶闻言却无言语,只是轻轻点头,算是应下。自顾自地在店内转着,欣赏着花儿的美丽,只是一颗心儿早已有如小鹿般乱跳。
“他约我夜宵了,这算不算约会呢?”
等待打烊其间,忙着招呼顾客的叶圣,一有闲隙总是把目光投向静静地赏着花儿的陈瑶。
花儿娇,人儿更柔;花儿艳,人儿更丽;花儿香,人儿更馨;观眼前佳人,俏立于群芳之中,直让人生出一种百花朝魁的错觉……
觉察到叶圣不时偷看自己的陈瑶,心下更起羞意,粉脸霞生,艳若桃花。
十五年前,她的善良,就让他深受感动。不想十五年后,她的美丽,更是让他惊艳。
这一刻,叶圣直恨时间流逝的太慢,生起一股直接把“幻之海”里的顾客赶出门外然后立即打烊的冲动。
九时许,店内人散尽,立即打烊关门。帅锅美女并肩而行,中间尚有一拳距离,想是脸嫩之故。
行不多远,前方有三人迎面而来,其中一个红发张扬,一个怀抱黑猫,一个碧衣翠裙。
红头发的那个最是眼尖,老远就怪腔怪调地叫唤道:“那不是陈瑶吗?嗯,边上的那位是谁?莫非是我情敌!来来来,咱们先大战三百回合,赢的才能和陈瑶约会!”
话音刚落,头上已被人狠狠一个爆粟,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岳遵动的手。贞儿一个女儿家家想是不会这么粗鲁的。
陈瑶听到有人叫出她的名字,吓了一大跳。女生嘛,第一次和心上人约会都怕被熟人撞见,这是天性。等到看清来人,发现不是自己学校的同学,那种做贼般的心理才慢慢散去,算是虚惊一场。
陈瑶给双方简单介绍后,又邀请岳遵他们一起宵夜,岳遵他们有事在身,心领好意,就此别过。
只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初遇岳遵他们时,叶圣眼里瞬间即逝的那一丝杀机……
岳遵他们议定继续监视张春华的生魂后,决定再次入住香格里拉就近监视。而贞儿是自告奋勇,主动加入。红发男想是久在米国,个人英雄主义浓厚,如何肯让女士参加这么危险的行动。可贞儿一句话就驳得他无言以对。
“我之所以要跟着你们,就怕万一再出什么意外状况,有人受伤或者中毒也好及时救治不是?并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毒气攻心这久,整个人跟上了岸的螃蟹一样不停地吐着白沫,抽得跟羊癫疯似的都能活下来的。”
而这会,岳遵三人刚从公寓出来,准备出发到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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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一章 暗潮涌动
还是城市的某个角落
那尚未浮出水面的阴影势力,因之前刺杀红发男和岳遵的行动失败,选择了暂时潜伏。同时玩起了无间道,争取尽可能完整地获得对手各方面的情报,以便重新评估了对手的实力,分析对手的弱点,争取下一次行动中能够做到一击必杀。毕竟张春华的生魂直接关系到这个势力的未来,不能不慎重处置。
“蜃,都调查清楚了嘛?”
“回大人,目前只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情况,最关键的部分还有待深入调查。这一伙人的来历似乎都不简单,那个红头发的少年是西方颇有盛名的‘骑士’组织十大高手之一,身具火灵,攻击力相当强悍,实力接近‘鬼将’级别。那日落于我的幻境之中,虽被幻境所困,但仍能保持神志不失,可见其心志之坚定,是个难缠的对手。直接对上,我恐非其对手,不过若非那个来历不明的小子相救,多费些时日定能将他活活困杀于幻境之中。”
“唔……‘骑士’组织!来头确实不小,不过也不足为惧。番邦蛮境,如何能与我华夏正统争锋,若非一甲子前我华夏之异灵内斗,以至于双方两败俱伤、损及根本,今日如何能教区区‘骑士’染指我华夏。”
“当日出手救红发少年的那个人物后来并没有再跟他们接触,所以我怀疑这个人应该属于什么其他势力。只是不知道他那天是机缘巧合路过岳王庙凑巧撞见此事,还是专门针对我们而来。”
“此人背景不凡不得不防啊!蜃,如若再见此人,非万不得已且莫与之冲突。要是动手,定要小心提防,其很可能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一切小心为上。”
“我观此人实力平平,只是手上的镜子有些古怪,大人为何如此说法?”
“唔……蜃,你尚年幼,阅历尚浅。你可知此人手上的镜子是为何物?”
“这个确是不知。”
“远古之时,华夏大地盛行修真,大成者称之为‘仙’。‘仙’有大神通,可呼风唤雨、移山挪海,且能长生不死、与天地同寿。‘仙’多收有法宝,法宝之能,可功可防,亦可有其他诸多妙用,那人手上之镜合该是一件法宝。”
“可是,之前大人不是曾云,如今世间,修真一事早已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了嘛?而所谓的法宝亦随修仙之人淡出凡尘,当今天下应该再无此等物事才是。”
“唔……正因此物不该出现于人间,足见那人背景之深厚。有此等背景之人又岂能如你所说的实力平平?我严重怀疑此人除了那法宝外,还应身怀不为人知的秘法,故命你遇此人定要小心应付。”
“多谢大人指点!那个绿装少女,据我观察应该是草木之精,只是其本相如何,却是不得而知。草木之精能成人形,足见其灵力之强大。不过据我所知,凡树妖花精之流,其能虽然多变,然战力低下,应是不足为虑。”
“唔……如今世道,草木成精极其不易,草木之灵实属罕见,若非必要,留她一命吧。”
“大人仁慈!最后那黑猫、少年却是古怪。身世来历竟无人知晓,世人只知那少年于两年前突然出现在距省城四百公里处的一个小镇。那时身边并无黑猫相随,那只黑猫却是前阵子被那少年收养的,之后便来到了省城。”
“唔……若非魅回报,当日那少年身上爆起无比凌厉的紫色灵力,瞬间击毙五具‘尸人’,我真怀疑此人便是我们的死敌‘战灵’转生了。关于那只黑猫,你可发现有何异常之处?”
“暂时未曾发现此猫有何异常,猫类天生灵异非常,以玄猫为最。我曾与此猫照面,未见其与凡猫有何不同。”
“唔……合该如此!若真是那只黑猫出世,则‘战灵’必现。不过距‘战灵’上一次转生已有六十余年,想来其不久必现于人间,我们的计划要抓紧时间实行了……”
“只是那少年确是古怪,我曾多番探查,其身怀灵力很是淡薄,为何当日爆发之下竟能将魅吓得夺路而逃,不敢与其交手?魅的实力虽不如我,可也相去不远呢!”
“唔……应该是他的灵能力尚未完全觉醒,不能自如控制的缘故,此人定要及早除之,否则等他的灵能力完全觉醒之后又是一个相当一棘手的对手。”
由于接受了“骑士”组织的聘请,红发男开出的价码相当高昂,暂时是不用再为生计而发愁了,岳遵辞掉了“吉福堂”的那份工。神棍二叔大叹可惜,毕竟像岳遵这么任劳任怨又手脚麻利的伙计不好找啊。
之后岳遵他们又在香格里拉订了个总统套房准备长住,反正是红发男买单,“骑士”组织报销,当然是要挑最好的了。名义上,岳遵他们虽是“骑士”组织华国分部的顾问,实际上组织不能直接对这种客卿性质的顾问发号施令,只能请求他们有偿协助。
几日来,天天住五星级酒店,遍尝各种美味佳肴的岳遵感觉眼下的日子当真是神仙过的。心喜之下都快忘了正事了,这叫啥?典型的乐不思蜀。身边的猫儿对此相当鄙视,鄙视之余又让红发男替它呼叫总台,让厨房再送一条龙虾上来。
倒是贞儿,对于美味豪宅不见如何上心,每晚在此陪着岳遵他们守侯着,只是天一亮马上回去公寓陪她那心上人,天生扫帚星的周超同学。贞儿此举,可把周超感动得涕泪交加,激动之余一个劲地抹着眼泪鼻涕对天发誓此生非贞儿不娶。贞儿见此,心下很是甜蜜,脸上笑厣如花。
其间,张春华的生魂又出现过两次,不过未感知诸人怀有敌意,也就懵懵懂懂进入卫生间找寻一番径自离去。
另一方面,陈瑶与叶圣天天晚上今晚有约,感情急速升温。以至于叶圣将“幻之海”的打烊时间一再提早,从最初的晚九点,到八点,再到七点,最后干脆一到六点准时关门。让人很是怀疑,就他这点出息,得了佳人忘了事业,还能有朝一日成为花魁嘛?
而陈瑶每日晚间神秘消失,最终还是引起了寝室里其他几个姐妹的不满。在大家的“严刑逼供”之下,陈瑶只得坦白从宽,如实交待。她恋爱了,对象正是“幻之海”的帅锅,无数工商大学小女生的大众情人,叶圣。众姐妹得悉此事,自是奉上真诚祝福之余又是一番嬉笑戏弄,整得陈瑶心里充满幸福感之余不免生出几分尴尬,不过好在姐妹们都很有分寸,绝对不会让她难堪。
地府方面,从张天赐传来的消息,得知人间出现传说生物“蜃”,并且极有可能与“残魂”一事有关,引起了高层的极度重视。只是限于如今地府早已大不如昔,一时之间也是无可奈何。谛听向张天赐转达的地藏最新指示:一定要密切关注此事,全力以赴深入调查,争取早日破案,还受害的众多冤魂一个公道。
谁也不知道的是,几日前,省城百公里开外的深山里,一只凶兽伏在一个黑影面在低声呜咽着摇尾乞怜,那模样那神情哪里还有往日里的凶厉,比之乞食的家犬还多有不如。没错,这只凶兽就是那咬伤猫儿、勇胜红发男,最后被岳遵虎躯一震所散发的王霸之气生生吓跑的那只大狗。
目前,一切都显得非常和谐并且有爱,只是这正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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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二章 风暴前夕
湖心小亭,内置一石桌、几石凳。亭外,风急雨骤,密集的雨点在空中划出一道道银芒,接成丝、连成片、织成幕。湖中残荷,任是风雨飘摇,仍自风清骨傲。
伴着雨声,小亭响起一曲古筝。随着纤纤细指在琴弦上飘逸翻飞,空灵、悠扬的音律轻轻飞扬,曲中透着幽幽的伤感和淡淡的惆怅,似是豆蔻少女诉说初恋情怀。
曾记否,那一道伟岸的身影,脚踏厚土,剑指长空。
谁人知,那一道永恒的誓言,直击云霄,震动三界。
莫回首,那一道决然的眼神,浩气长存,万世不改。
“唉……”
随着弹琴之人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曲静、雨停。
收琴、起身,倚栏静立。
一阵轻风吹过,湖水泛起涟漪。荷叶轻轻招摇,缀于其上的水滴聚成一颗水珠,沿着茎胳缓缓地滑向叶子边缘,终于划出一道亮光,跌落于湖水,再无声息。
弹琴之人见水珠消弥于青涟,思绪便飞了起来……
世人只知,地藏宏愿: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可又有谁知道,他!拒绝长生的诱惑,放弃大道的追求,立下大誓:我之所求,不问大道,不入轮回。但得一丝真灵不昧,生生世世转生于人间。持手中之重剑,披身上之黑甲,除妖灭鬼、荡邪诛魔,还天下清平。
从此,人间少了许多暴戾纷争,终得几分清平祥和。世间多了一个异灵!其灵,名“战灵”。
“唉……”
又是一声轻叹。
“找到他又如何,现在的他只是当初的他的一屡执念罢了!放下吧,忘了吧……”
风再起,雨又急。湖中有荷,洗尽铅华。出水芙蓉,冰清玉洁。亭中,不见弹琴之人,只余一缕残香,一缕相思。牵着湖心小亭的曲折小道尽头处,仙子丽影,不沾凡尘。
莽莽群山,巍峨叠嶂。涧泉边,古树下,一人一狗并行而立。
那狗,体型雄壮威武,毛色油光锃亮,肌肉结实有力,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唳气,可止小儿啼哭,可逼成人失禁!只是此时,这狗眼神中闪烁着畏惧的光芒,扮做俯首帖耳乖巧状。
那人,看似三十岁上下,气质冷淡,眼神凛然。一头长发,前缀鼻端,后披双肩。身材修长苗条,一身青衣长衫,脚踏皮质云靴。如此形象气质,令人怀疑这人究竟还是不是现代人。
“走吧,带我去找到那只黑猫,之后是走是留,任你自选。”那人转过头来,轻轻地对那狗说道。语气虽轻缓,却给人一种无法抗拒的感觉。
那狗闻言,神情之中闪过一丝喜色,却又转瞬即逝。仍旧不敢与那人对视,把那狗头垂得更低,几乎帖到地面,口中呜咽一声,撒开四腿小跑在前带路。
猫儿最近实在是吃得太多,肥得整个就成了一团毛球,走路时肚皮都快贴到地板上了,可它还是一个劲的狂吃猛喝,丝豪未有节制之欲。此时的猫儿,正趴在几上,全力以赴投入在与众多美食的决战之中。一旁的贞儿,看着这幅情景,觉得分外有趣,嘴角只是挂着笑儿,并伸出纤细玉手,轻拍猫儿后背,怕它吃太急哽着。不时还递过猫儿够不着的食物,塞进猫儿的嘴里。似乎当年的那些地主老财就是过得这种日子吧?生活起居皆有有丫环、小妾侍侯,穿衣只要伸手,吃饭只需张口。
边上的红发男,那是一脸的肉疼。你说这只猫吧,个子只有这么点大,一天下来居然吃的比他还多,算算这个量,估计比它自己还重了,也不知道吞下去的食物都装到哪去了。而且还很挑剔,吃东西不选最好的,只吃最贵的。什么龙虾、鲍鱼、鱼翅、海参跟大白菜似的往嘴里塞。说它两句吧,它还振振有辞:不是有组织报销嘛?又不用你掏钱,你这小气吧啦的做啥喵!再说,你们组织当初杀我这多同胞,污我猫族声誉,我都大人不计小人过了,你们怎么着也得补偿则个喵?吃你这点东西,算起来也是给你面子啦。红发男闻言无语,只是把那泪儿流啊流,很快就“内牛满面”了。
岳遵很是兴灾乐祸。要说,红发男没来之前,猫儿可是经常拿他开涮的,可没把他欺负的凄凉悲哀。这猫儿可不是啥好侍侯的主,只要一言不合便以爪牙相向,常常猝不及防之下被其偷袭得手,导致毁容破相。可自打认识红发男之后,猫儿就转变目标了,转而欺负起红发男来了,理由也是名正言顺哇,双方当年可是有血海深仇的,那是不共戴天哇。今儿风水轮流转,红发男有求于它,能不可着劲儿往死里整嘛。欣赏着红发男一脸的苦逼相,岳遵心里更是愉悦万分。
“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都这多天了,还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是我们猜测有误,那天攻击我们的邪物其实跟这生魂并没有关系?”红发男提问,很怀疑这丫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分散猫儿的注意力,让其口下留情少吃几口,以便帮助组织省一点经费。话说,这经费省下来可不就落了他这分部负责人的腰包?
“哦,这可能性应该也是有的,也许真的是巧合也说不定哦!”岳遵还是一如既往的单纯,一切尽往好的方面去想。
“懒得理你们喵。”凭猫儿的智商,自是轻易就识穿了红发男的险恶用心,表过态后又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叼过贞儿递过的生蚝,有滋有味的咀嚼起来,发出阵阵“吧哒”“吧哒”声。顺便还送给岳遵一道鄙夷的眼神,以示对其接近单细胞生物的思考方式的不满。
红发男见计策失败,咬牙切齿倍感无奈中。岳遵不明白为啥又被猫儿鄙视,只是他早就对此习以为常了,习惯性的挠挠后脑勺,思考着这到底是为啥哩!
贞儿见这两个活宝表情怪异,行为古怪。忍不住捂着小嘴发出银铃般动听的笑声,笑得那叫花枝乱颤。本是美女,生就灵气动人,这一笑更是风情万种、媚态百生。看得边上两男眼睛一阵发直,齐齐咽了口口水,心中默念: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妻不可欺……
诚然,朋友妻不可欺只是他们理智的想法,可潜意识里到底有没有朋友妻不客气的邪念,只有天知、地知、他们自个心里知了。
好久不见岳遵,凌婴心里十分想念。不过她也知道,心上人并不是个普通人。其实,之前她本身也非常人,只不过由于意外丧失了灵能力变成了一个普通人罢了。因此,虽然不知道最近岳遵神出鬼没的都在做些啥,但至少还是不会怀疑他是不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只是担心却是难免的,毕竟上次夜深未归,回来后一身是伤,怎能还不明白岳遵这次掺合的事其实是十分危险的。
出于个人情感来说,凌婴其实不希望岳遵继续插手这些诡异的事件之中的。但是到底还是没有阻击岳遵这么去做,因为凌婴知道,有的事情如果大家都有能力而不闻不问的话,这世上不知道又要有多少无辜生命为此买单。因此,只能时时在心中默默为自己的心上人祈祷,希望他能够得到老天的保佑,吉人天相、逢凶化吉。这个时侯,凌婴却是有点怀念当初的那种能力了,如果能力还在的化,相信一定能帮上他不少忙吧!而现在,自己不能为他的累赘,就是对他的最大的支持了。
叶圣则是继续潜伏着,暗中调查着岳遵他们的底细。其实连他自己心里都明白,这理由很没有说服力。人都搬到香格里拉长住了,你说他仍旧以经营“幻之海”花店为伪装,潜伏在工商大学边上,岳遵他们所租的公寓邻近,能有什么收获?爱情果然有毒,叶圣之所以如此所为,除了陈瑶还能因为谁。
只是叶圣心里很矛盾。如果不是大人收留,当年的他或许早被人类抓去解剖研究了。如果不是大人教导,又哪来现在的一身本事?充其量也不过借着天赋本能,化一道彩虹哄哄小女孩开心罢了。养育之恩,如同再造!这一刻,他是多么的希望自己也只是一个凡人,和陈瑶在茫茫人海中偶遇,然后相识、相知、相爱,最后幸福地结合在一起,像许许多多有情人那样相爱到老、相守终生。可是,可是……他到底该如何决择呢。
尽管谛听早已告诫,在事情没有水落时出之时千万不能与家人接触。但是张天赐还是忍不住心中的思念,几次偷偷地藏在家门口附近。每次看到母亲那张苍桑的脸,张天赐都感觉自己的心一阵颤抖。母亲不过四十多岁,可那满头的银丝、佝偻的身子令她看起来苍老了二十岁。
“我的生命本就是母亲给的,甚至为了我,母亲二十多年来无时无刻不在透支着她身的生命力。此次事了,我一定要侍奉在前,好好尽一番孝道,以报答她老人家的恩情。”张天赐含泪在心中暗下决心。
此时,那一人一狗已快至省城。
“那只猫跟我有一番渊源,你跟它之前的恩怨我不想知道,但是从今往后你不能再找它的麻烦,明白不?”那人抚着那狗的脑袋,轻轻说道。那狗眼里闪过一丝不甘,终归还是熄灭了对猫儿的仇恨心理,眼前之人的话,容不得它有一丝忤逆,否则后果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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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三章 来者何人
很多时侯,爹妈给的这张脸确实很要紧。只不过,虚伪是人的本性之一,集体虚伪更是社会的本质之一,虽然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至少不会在口上承认这一点。可是所有人又不得不承认,现如今,靠这一副爹娘所赐的皮囊吃饭的还是大有人在的,一个人如果长得太过抱歉,让人望而生畏,那就直接输在了起跑线上了。难怪甚至于某些国家盛行全民整形。当然,其中还是有些特殊个例的,咱就不拿来说事了。
基于以上原因,文昌路上的几家花店老板,无不对“幻之海”怨念深重。你想啊,那老板是口帅锅,本就占了相当的优势了,可那店里的花花草草长得似乎也比别家的更娇更艳,何况价格上也便宜几分,一般喜爱这些花花草草的都是些女生,能不都往那边跑了嘛。
好在由于花束的买家一般都是男生,而男生基本对于“幻之海”老板充满各种羡慕妒忌恨,基本不会在“幻之海”买花束送给自己的心上人,才让其他几家花店老板的心理稍有平衡。
当然,其中偶尔也会有例外,而且数量不少。比如,有的单身状态的男生也会去“幻之海”,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欣赏美女;有的恋爱中的男生也会去那里,可不是他心甘情愿的,而是被女友拖着去,或者被强势的又对“幻之海”有爱的女友下了死命令:以后凡是送我的花,都要有“幻之海”标签的。
今日天气很好,秋高气爽、风和日丽。风儿吹在身上给人以些许凉意,但不会让人觉得冷。阳光照在身上给人以些许暖意,但不会让人觉得热。对于华国江南地域来说,算得上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了。
午休时间,“幻之海”自然是一如既往地莺来燕往、门庭若市。忙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乱转的叶圣正在心里计较是不是该请两个伙计来帮忙,长此下去,一个人似乎好像真的有点吃不消哇。
感情是因为太多次与陈瑶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他还真有了努力当上“花魁”,攒些积蓄买房、买车,为以后的幸福生活做好前期准备的心思了。这一刻,他早把“幻之海”原本只不过是用来掩饰身份的工具这一条给忘到爪洼国去了。
忙碌中的叶圣直起腰板,看了一眼店中的热闹景象,带着魅力无边的微笑,抬手在额头抹了一把渗出的细汗。蓦然间,察觉到隐有一股唳气由远而近。叶圣心中一惊,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转为一脸严肃,小心翼翼地把目光投向店门外的大街上。
文昌路上,车来人往、川流不息。透过人堆、车流的缝隙,远远地出现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一袭青衫,身着青衫之人神情冷淡、眼神犀利,身边一只大狗高大威猛。叶圣所觉唳气之源便是来自这只大狗。一人一狗经过之处,路人为大狗气势所摄,纷纷避让,无有敢近前三米者。叶圣感知一人一狗有异,遂以灵觉察之。
仅仅是一瞬之间,那青衫客立即有所反应,转过头来往叶圣这边看了一眼。伴随着来人那犀利的眼神,叶圣顿觉一道杀机如泰山压顶般地扑天盖地而来。未几,便已心跳加速如同擂鼓,脸色苍白、双唇失血,背有冷汗渗出打湿衣裳。一眼之威,乃至于此,这该是什么样的实力啊!
“如此凛然的杀机,来者是敌非友!”强按下心中的无比恐惧,叶圣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并立刻有所行动。他以最快的速度发动灵能力,制造了一个跟现实世界几无二致的幻境,并将之与现实重合使来人无法以灵觉辨析真假。而他自身,却是准备脚底抹油直接开溜了。明知不敌而死战,非智者所取。
事实上,青衫客并无意与叶圣为难。那一道杀机,只是查觉到被人用灵觉探查,下意识中所做出的自然反应。毕竟,在他漫长、久远的生命历程中,有一段时期,无时无刻不处在看似永无止尽的战斗、杀戮之中,致使他养成了一个习惯,遇人窥视则直接以杀气震摄。若无这点警觉,焉能存活至今。只是,如今叶圣却是彻底地产生误会了,并做出了错误的反应。
叶圣发动能力之后,落在青衫客眼里,却是视野之内人物景致皆与方才无异,唯一不同的是,刚才以灵觉探查的那人凭空消失了。饶是青衫客见多识广,经验无比丰富,一时之间也是无法分辩对方这是什么能力。只不过基于对自身实力的无比自信,心中很是不意为然,小鱼小虾米,能翻起什么浪花来?当今天下,能与其比肩的人物,不是没有,但不至于这巧就撞上一个。
虽然,心里是不当一会事。但有道是:狮子博兔尚尽全力。久历战阵,见惯腥风血雨的青衫客自然不会掉以轻心。更何况,眼下对方先以灵觉相探,被发觉后又消失无踪,难保不会存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用心,不管怎么样,总要先把对方揪出来弄明白他的目的,再做决断为好。
这一切,说来话长,其实只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从叶圣察觉到大狗的唳气至今,也只不过是区区几秒钟时间。
叶圣发动能力之后,便一边控制着幻境迷惑着青衫客,一边朝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如果给他半分钟时间,或许还可以再压缩一些,任那青衫客再怎么实力高深莫测,只要没有发觉并破去他所制造的幻境,就可以安全脱身了。只是很不幸的是,青衫客身边还有一只大狗相随!
众所周知,犬类天生半色盲,而嗅觉却分外发达,更何况这只身为凶兽的大狗。此时,那大狗只是朝着四方抽搐了几下鼻子,就已找出叶圣的位置,对着他所在方向一个劲的狂吠着。青衫客见状,心中已是了然,对方必是用了某种秘法掩去了行迹。只是并没想到自己却是掉入了对方的幻境之中,若是知道此节,以他之能破去这幻境倒也易如反掌。
眼见对方的能力古怪,青衫客心中升起了些许玩心,嘴角现出一丝笑意,轻拍大狗的脑袋,带着赞赏之意说道:“此番你却是立功了,头前带路,给我盯紧了,我就不信他还真能从我眼皮底下逃脱!”
叶圣见自己所造的幻境不能建功,大骇之下干脆撤去以节省有限的灵力,使出吃奶的力气亡命奔逃。只是两条腿的总归是跑不过四条腿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身后的那只大狗却是离他越来越近了。而那青衫客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从头到尾保持着一脸从容,看似不紧不慢、闲庭胜步,可始终紧随在大狗身后一米处。看他的样子,如果不是有意放水,早就能追上叶圣了。
情急之下,叶圣再也顾不得惊世骇俗,现出本相,却是一龙形物事,身长三尺有余、约水桶粗细,只是头上无角、身上无鳞。本体初现,便口吐蜃气,形成大雾,以遮凡人耳目,紧接着腾云而起,直冲云霄。此时路上虽然车辆行人众多,叶圣显出本体到吐气成雾也只是刹那之间,倒也无人注意。只是大雾忽起,行人视线所及未能出之三米,顿时引发许多交通事故,也不知是否有人员伤亡。
见叶圣上了天,大狗却是有心无力,只是急得在地上又跳又吠穷折腾。青衫客见状,心下稍有惊诧,口中自语道:“原来这个年代仍有蜃残存于世,倒也教人意外,却不知怎的不在海里呆着,倒跑到这城里来了,匪夷所思呢!也罢,待我拿了它,问个明白再作分晓。”
语毕,只见青衫客身上金光大盛,身形拨地而起,冲向天际,其速竟比刚才那蜃腾云驾雾还要快上几分。不多时,已赶上前方的叶圣。
飞行中的叶圣只觉身侧一道金光一闪,眼睛一花,只见前方一个人影静立在空中,一脸冷淡,目光凛厉,盯着自己。不是那青衫客还会是谁?叶圣顿觉万念俱灰,心灰意冷之下,重新化为人形,一脸颓废。
“你何故窥觎于我?”青衫客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冷厉的气息。
见对方出言相询,虽语气极度严厉,然而依对方的实力,要自己的小命那还不跟玩似的,叶圣此时心中又升起了一丝希望,或许此事另有转机也说不定。
“因感知唳气接近,所以在下才会以灵觉探查,却没有想到冲撞了阁下,还请阁下不计在下无失之心,往开一面!”语气中自是十分恭敬。
“哦?只是这样你又跑个啥劲?”青衫客又问。
“阁下那一道眼神杀机昂然,惊吓之下还以为阁下是要取在下性命呢,在下能不跑嘛?”叶圣如实答道,心中却又怕对方不接受自己这个解释,都快急得哭出声来了。
青衫客听得叶圣如此说法,再观其神情,情真意切不似作伪,稍加思索后认为对方不像是在说谎。刚才真没想到这一节,现如今,能受自己那一道眼神中所蕴含的杀气机而不惊的存在确实不多了。如此说来,却是自己多心了。
“既然这样,你走吧。”青衫客无意再与叶圣为难,放他离去。
“真的!”叶圣语气中充满惊喜。
“你认为以我的身份,像是那种出而反而的人嘛?”青衫客语气之中颇有不悦之意。
“多谢阁下体谅!请问阁下高姓大名如否告知于在下?”叶圣见性命无虞,又起了好奇之心。之前可未曾听说过世间竟还有如此厉害人物存在。想着多了解一些情况,或许以后能派上用场。
“此事本就误会,不必言谢。至于我的名字,早就忘掉了。不过,很久以前,像你这样的异灵都称我为‘战灵’!”说完这话,青衫客调转身子,头也不回,兀自离去。
“战灵!他就是战灵?”
闻得青衫客自称“战灵”,叶圣像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惊,呆立在原处,跟一块木雕似的,良久未见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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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四章 鬼王姚远
明武宗正德年间。姚远本是大明杭州府一寻常百姓,幼时家境贫寒,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其父母无力抚养,便在其十岁之时托亲告友给其找了户大户人家,立下五年契约,充当主家孩儿的书僮。好在姚远自小心思活络,为人机敏,倒也教他在那户人家混得左右逢源、如鱼得水。主人、主母深喜这个机灵的孩子,少主更是将他视为兄弟,一众仆役与其相处的亦是甚为融洽,故此除了立契时议定的薪俸外,平时也没少得打赏。五年期满后,又主动留在主家做了三年,有了一笔微簿的积蓄。
其时,大明民间商业繁荣,离了主家之后姚远便用多年的积蓄做起了一些适时的小营生。多年的下仆生涯使他练就善于查颜观色的好本领,一张巧嘴颇能打动顾客,再加上做人本份,买卖时生熟不欺,做起营生来倒是顺风顺水,几年下来也算是挣下了不小的家业。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二十多岁尚未成家,在那个时代可算是大不孝了。原先下仆身份,倒也无人说事,如今小有家业,父母、兄弟姐妹、三姑六婶、左邻右舍、甚至完全不相干的闲人都来替他着急了,成日里劝他早择良偶以留后嗣,如此方能不负父母养育之恩,告慰先祖在天之灵。
其实,打了这多年的光棍,姚远自己心里又何尝不想娶上一位贤良淑德容的良家女子成就百年之好?只是无论幼时在大户人家为仆,亦或长成时自立门户经营生意的经历都大大提高了他的眼界,看不上一般的农家女子。
众所周知,古时人们的社会地位依次为士、农、工、商。姚远几年打拼虽小有资产,可到底还是未能大富,又身为商户,一般大户人家、官宦人家的小家碧玉谁愿意许配于他,于是这事就一直耽搁下来。
后有人相告,原钱塘县令因犯事被朝庭削职为民,其膝下有一女,贤良淑惠有姿容,可求之为妻。姚远闻知大喜,遂托当地德高望众之人携聘礼上门求亲,终成好事。
婚后三年,已有一子一女。这一日,姚远领三五伙计,前往镇江进货,回程时不想遇山贼劫道,伙计惜命弃主奔逃。姚远心疼货物,稍加抵抗,不料山贼凶残,因此丧生。
丢了性命后,姚远的冤魂便守着尸身,只等地府来使引他入阴间。如此空等多日,方有过路之野鬼好心相告,横死之人并无阴差来引领,须自行进入黄泉待阳寿尽时方可去地府受审。姚远初闻此说,也不以为意,只是心念家中妻儿,想着回家一探,了却心愿后即入黄泉。
不料回家之后惊觉自己丧命乃因爱妻与人私通,合奸夫共谋,以百金买通山贼,谋了自己性命。姚远之冤魂一想到那奸夫以后就要住自己的房子,睡自己的老婆,打自己的孩子。急切之间怒发冲冠,却是失了心智。本为冤魂,心智一失,怨念深重,唳气大盛,化为厉鬼!
待其清醒之时,发现那奸夫淫妇并自己的孩儿皆被自己所伤,死状惨不忍睹。那奸夫淫妇也就算了,只是可怜了那尚在襁褓之中,不通人事一对娃啊!
见孩儿们为自己亲手所伤,姚远悔恨大生。只是大错已铸,无法挽回,心中更是恨意难消。又想起山贼加害,遂前往报仇。区区一伙毛贼,如何能是已成厉鬼的姚远对手,不多时便已化为灰灰。杀尽山贼,报得血仇的姚远仍感恨意未消,只怨天心不公,让自己命运如此多桀,故此再也不愿去那地府侯审以求那重入轮回之机,从此做起了孤魂野鬼。
合该姚远造化,百年之后机缘巧合之下已是一方鬼王,手下喽啰无数,姚远也不摆鬼王的架子,平日里和一众孤魂野鬼皆以兄弟姐妹相称,守望相助,如此做鬼的日子倒也过得逍遥自在。不料一日自己的地头来一强敌,自称“战灵”,口口声声要尽除此地诸魂,还人间清平。姚远自忖,成鬼之后除了报仇血恨之外,只误杀自己的一对孩儿,手下小鬼也多为无辜枉死不愿前往阴间之辈,不应遭此大难,是以与那人论理。
说不得几句,那人已然翻脸,身周爆起一团金光,抡起手中重剑直杀得天晕地暗、鬼哭神嚎。姚远无奈,只得全力应战。战至最后,一方孤魂野鬼皆是魂飞魄散,姚远伤重而遁,那“战灵”亦是受伤不浅,无法再行追击,故而姚远逃出生天。
逃得一命的姚远,牢牢得记住了“战灵”这个名号,百年间多方打探,终于弄清了其来历,知其为逗留于世间的异类之头号死敌,故暗中重新组建势力,吸收各种异灵,以求将来有一日得以灭杀“战灵”,为当日魂飞魄散的一众兄弟姐妹报仇雪恨。
几百年间,也曾几次掌握“战灵”的行踪,数次邀请各方鬼王率众与其相斗,或胜或败,无奈结果总是让其逃脱,最好的情况也是取了“战灵”的性命,却不能阻止他再次转生。而如今的姚远,就是叶圣口中的“大人”,省城地界的一方鬼王。
好吧,都习惯了,就继续用城市的某个角落吧。
鬼王姚远:没道理啊,你确定那人自称“战灵”,而不是听错了?
叶圣:大人,属下听得一清二楚,绝对不会有误。而且,他那与传说中毫无出入的,一身金色的灵光亦可佐证。
姚远:唔……这事怕是另有蹊跷。无论何种异灵,转生一次必弱于前世。只因其灵源在转生之时,哪能及时找到合适的宿主!找寻宿主期间,独灵存于三界之内,若无魂魄为其根本,供其滋养,必日渐萎缩,再不可逆转,哪怕强如“战灵”亦不例外。而你口中自称“战灵”之人,依你所述,其实力却是远强于前几世的“战灵”,更何况那人只是一袭布衣,未着黑甲重剑,可见未得真正的“战灵”传承,本不应强至如斯境界的啊,此事真当是诡异……
叶圣:大人,那接下去我们该如何行事?
姚远:不管是真是假,总要见上一见才能分晓。传令下去,凡能化形的鬼卒灵类尽快赶来此地集合,我要与那“战灵”会上一会。另外,派几个机灵的小鬼前往各方鬼王处报信,就说“战灵”可能重现人间,让他们好自为之。
叶圣:遵命,大人!
西子湖畔,一人抱着一只黑猫闲逛,人正是岳遵,猫当然是猫儿了。许是闷在屋里头久了,这会正出来透气呢,反正那生魂白天是不会出来活动的,反正那神秘势力这多天了没点动静,想来不会这么凑巧赶上这会吧。
“我说猫儿,你老是说我的灵能力是那叫啥唠子的‘战灵’,可每次问你到底为何叫‘战灵’时,你总是敷衍了事,是不是有什么秘密不可告人啊?”岳遵无事,又是老生常谈。
“喵,能告诉你的,早就告诉你了。不能告诉你的,你再问也不会告诉你。何况,很多事情我也不明白其中原因喵,只是有祖训相传该如何去做,我岂能违背祖训喵。”猫儿在岳遵怀里,扭动了下身子,以便能够更舒服一点。
“那,就算这样,可我怎么总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情瞒着我呢?这是为什么呢?”岳遵不死心,再次追问。
“那也是为你好,很多时侯,知道的太多了反而未必是好事哇,再说你这一条筋的脑瓜子,要知道这多做什么喵?”猫儿继续跟岳遵打着太极,就是不泄露一丝半缕。
“你这只猫可真不靠谱,也不知道你长辈是怎么教你的,简直就是一半桶水。”岳遵对猫儿的回答很是不满!脱口而出,这下可捅到马蜂窝了。
“喵!不许你污辱我的长辈,我的父亲在我两岁不到时就去世了,是跟一只异狐同归于尽的,还不是为了保护你们这些自私自利的人类,他老人家才会落得这么凄惨的下场喵!那时我还小,只能在一边眼睁睁的看着,不能帮上父亲哪怕是一点点的忙……”猫儿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嗓门大增,差点让路人听到它在说话,一对平常深邃灵动的眼睛此时眯成了一条缝,隐有泪花浮动。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事,我向你道歉。”岳遵知道自己无意中触发了猫儿的伤心事,心中嗟叹不已。见景生情之下,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世,至少猫儿还能保有一些它父母有关的记忆,而自己出世没多久就被遗弃的孤儿院门口,身上只夹着一张纸条,上书“岳遵”两字。除了这个名字以外,二十年的人生之中,再也没有和亲生父母有一丝的交集。岳遵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可以让一对父母做出把亲生骨肉生生遗弃的决定。每当夜深人静、辗转难眠之时,岳遵都会想及此事,然后在心里找出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来说服自己,父母肯定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一时之间,一人一猫皆被回忆所动,没了说话的欲望。
香格里拉
红发男拿着手机,一脸的兴奋。
“什么!终于有援兵了?”
“什么时侯到哇?”
“哦,还要一个月啊!一个月就一个月吧,总比来不了的要好。”
“啊,差点忘了问了,来的是谁啊?”
“啊!为什么是她啊,能不能换个人来哪?”
“不能?这个,那个,你知道的,我不想见她啊……”
“要不,我叫你爹行不?爹~~你就替我安排一下,换一个人吧,求求你了,爹~~”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气势惊人,震耳欲聋的咆哮!
“臭小子!我本来就是你爹!别想用这个当做谈判的筹码……”
红发男无奈,只得认命收线,一脸的悻悻然。
“也好,既然已经决定的事不能改变,那就等她来了以后,把岳遵跟猫儿解雇掉吧。这样一来,那笔聘请“顾问”的费用不就可以落入我的口袋了?只不过,这样过河拆桥会不会太不人道了点?会吗,不会吗,会吗,不会吗?”红发男纠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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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五章 生离伤别
由于岳遵在交谈时无意中提及了猫儿的长辈,导致两人忆起自己的身世,缅怀之下而陷入沉默,此时一人一猫俱是心情沉重。
又走了五分钟,许是感觉到这样逛着也是无趣,岳遵开口问道:“猫儿,回去不?”
过了几秒钟,未闻怀中猫儿的回答,岳遵低下头看向怀里的猫儿,却见猫儿面露凝重之色,神态之中戒备之情一览无遗。岳遵感觉事情有异,正待开口相询,猫儿却是抢先开口了。
“小心喵,我感觉到一股唳气接近,似乎有点熟悉,就是想不起来是哪个喵,很可能是以前的仇家找上门来了喵。”说完话,猫儿用力一挣,从岳遵怀里跳下,落地之时就摆好了戒备姿式,面朝东北方向双眼紧盯着前方。
岳遵见猫儿此态,不由得他不慎重对待。调整好身形至最佳警戒状态,朝猫儿戒备的方向运足目力眺望着,不过暂时没有发现。
一人一猫立在原地保持着最高警戒,直到又过了半分钟左右,猫儿才开口说道:“那股唳气一直朝我们所在的方向运动,应该可以确定就是针对我们而来的,不会有错了喵!”
岳遵闻言,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他心里明白,每当猫儿这般小心应对的时侯,来者肯定不会是简单人物。
过不多久,目标终于出现在岳遵的视野之中。一人一狗!
对于那狗,岳遵印象深刻。此时岳遵更好奇的是那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能让凶名远播的“凶兽”这般服服帖帖,比之家养宠物似乎更为乖巧。
岳遵没注意到的是,随着来人的出现,猫儿的神色变化颇为古怪。先是一脸戒备,再是大吃一惊,然后匪夷所思,最后好像没了主意,一会转过头来看看岳遵,一会又转过头去看看来人,如此反复数次。那样子好像同时爱上两个姑娘而又不知如何决择的青春少男。
来人正是自称“战灵”的青衫客。
边上的大狗一见对面一人一猫,又勾起了往昔的回忆,想起自己曾被猫儿所伤,虽然猫儿似乎伤得更重些,可毕竟也损了面子不是?后来又被那猫儿边上的人吓得不战而退、落荒而逃,这不是更加伤到自尊了嘛?顿时眼露凶光,呲牙裂嘴,阵阵低吼,恨不得立刻扑上前去,将眼前的人和猫撕成碎片,以泄心头之恨。
“你敢不把我说的话当回事?”青衫客见大狗露出明显的敌意,冷冷的言道。
大狗一听此言,方才想起人早就交待,不得再与那猫计较。顿时恍若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当下什么火气都没了,只是口中低声呜咽着,低着头拿那带着哀求的眼神看向青衫客。青衫客见大狗如此表现,也不再追究,只是从容地一步步向前走去。
岳遵见那狗如此,面上惊骇之色更盛。能让大狗畏惧至斯,这人得有什么样的实力才行?
此时的猫儿,似乎醍醐灌顶,猛然间想明白了什么,不再似方才那般犹豫不决。眼见那人已近至眼前,猫儿再也沉不住气,疾声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找上我们喵?”
那里淡淡一笑,轻声说道:“身为守护一族,难道还认不出我是什么人嘛?”声音虽轻,却是直击人心,岳遵听在耳里却恍若这声音本就在自己的心底直接响起。
本来已经做出选择的猫儿听到那人如此说法,又是大吃一惊,之前所定的决心几欲动摇!不过随即一想,自己身为“战灵传承”的守护一族,这一点似乎在异灵界算不得什么大秘密,来人既有如此深不可测的实力,有心之下能够知道这一点好像并不足为奇,也就收起了那份惊讶。
“你想干什么?”岳遵其实并不傻,从来人和猫儿的对答中似乎查觉到什么,再也忍不住心头的疑惑,出声相询。
听到岳遵说话,来人立即有了反应,先是转头盯了岳遵好几秒钟,直把岳遵看的心头发毛,又思索片刻,最后像是想明白了其中的关节。随即摇了摇头,方才应道:“我是来带它走的。”
“什么!”岳遵大惊。
“休想!”猫儿表态。
“莫非你忘了祖训?”青衫客厉声斥道。
“喵,我族祖训第一条就是守护‘战灵传承’。我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拥有‘战灵’的,也不明白你是如何知道我们黑猫一族是‘战灵传承’的守护者,但是我可以肯定,你绝对不会是我要守护的那个‘战灵’,休想让我跟你走!”猫儿立场非常坚定。
“哼!这可由不得你。”青衫客见猫儿不从,表示要强来。
闻得以上对答,岳遵瞪大了眼睛,大张着嘴巴,很是难以置信。
“猫儿,你说他……他才是‘战灵’?可你不是告诉过我这世间只有一个‘战灵’嘛,如果他是,那我是什么?”
“喵,虽然看起来他是,但是我肯定你才是我要守护的那个。你可知道真正的‘战灵’可是一世弱于一世的,他太强了,强得太离谱了,比我见过前世的‘战灵’还要强大数倍!所以我肯定他不是我族所要守护的那个。”猫儿给岳遵解释着,只是这岳遵听得更加糊涂。谁让猫儿在此之前对与“战灵”有关的事情,讳莫如深呢。不过好歹岳遵算是明白了,猫儿是不愿弃他而去的。
“一个至今尚未完全觉醒,甚至不知道还能不能觉醒的废物,还值得你去守护吗?不如跟着我吧,你的使命由我来替你实现,如何?”青衫客又看了一眼岳遵,继续对猫儿好言相劝。
“喵!休想。”猫儿仍然立场坚定。
“既然如此,只好用强了。”
一语方落,青衫男眼神之中凛然之意迸发,目中精光有若实质,令人不敢直视。旋即身形一动,消失在原地。
下一刻已是出现在猫儿的身边,也不见他是怎么动作的,再下刻猫儿的后颈皮毛已被他攥在手里,整个身子悬在半空,四爪乱舞喵喵叫着不停地挣扎。
一边的大狗看着猫儿如今的下场,眼神之中似有一丝快意。而岳遵,被眼前的一幕惊的亡魂皆冒、汗如浆出。以猫儿的实力,岳遵是万万不敢相信有一天它会被人一招制服,连个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太假了吧?
虽然心神受到极大的震慑,可是岳遵见猫儿被抓,心中腾起一股无名之火!来不及再有什么思考,便有了动作。只见他疾运全身灵力,聚于右拳,以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轰向青衫客,话说这一拳该是目前为止岳遵使出过的最强大的一拳了,只见一道金光脱拳而出,耀着刺眼的光芒,以闪电般迅疾的速度射向青衫客。
结果却很让岳遵失望。青衫客连躲闪的动作都不曾有,只是轻抬左手,挡在金芒之前,然后那道金芒就冰消雪散于空气之中。青衫客挡下这招之后,左手食指微曲,朝岳遵一弹,岳遵就像被疾奔的犀牛顶中一般倒飞于空中,直到飞出数米方才落下,后背狠狠撞在边上的一颗树上,喉咙一甜喷出一口鲜血,旋即被撞的那颗树,纷纷落叶。
抹了一把嘴边的鲜血,岳遵双手撑地想要站起来,只是整个身子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像不受自己控制了一般,只是一个劲的在哆嗦。胸口更是像被压了一块大石一样闷的慌,一时之间却是站立不得了。这一刻,岳遵心中升起一股屈辱感!他恨啊,恨自己这般无能……
猫儿见岳遵受到重创,心里大急,乱了分寸。竟然忘了自己还能说话,只是挣扎地更加用力,喵喵叫得更加惨烈,可惜这一切都是无用功。岳遵见猫儿此般模样,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更是坚定了救下猫儿的决心,紧咬钢牙全身发力,竟然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青衫客见岳遵如此坚毅,眼神之中流露出一丝欣赏之意,只是手上动作却不留情,又是一指弹出,声势威能更甚于前。岳遵再次倒飞,撞上之前的那颗树,直把那树撞得摇摇欲倒。然后整个人失去了意识,后背贴着树杆慢慢滑下,在树根处缩成一团,口中翻着血泡,四肢不停抽搐。未几,整个人猛地一抽,之后再无任何动静,怕是生死未卜、凶多吉少了。
猫儿见岳遵此状,以为他已遭不测,顿时悲从中来,泣不成声。双目之中,两行清泪流出,眼神之中再无往昔的灵动光彩。整个身子仿佛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任由青衫客拎着,四肢、尾巴无力地垂着,再也不作挣扎。
“放心,他还没死,救治及时的话想来也不会死,只不过以后就要做一个废人了。”冷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猫儿闻知岳遵性命尚在,眼神之中总算回复了一丝光彩。不过猫儿也明白青衫客这是再提醒自己,再不相从那岳遵可就真的性命不保了。
“喵!我跟你走!”猫儿凄厉的狂叫……
这时,异变突生!西北方的天空突然之间愁云惨淡、怨气冲天,黑茫茫的云层之中传来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鬼泣声,惨叫声,凶嚎声。隐约之间更可见云端有无数奇形怪状、惨不忍睹的怨灵亡魂。原来是鬼王姚远终于率领着他的一众手下赶到了。
青衫客见众鬼将至,冷然一笑,自语道:“不过一方鬼众而已,竟敢大张旗鼓出现在我面前,若是往常定教你们全部魂飞魄散永不超生!罢了,今日却是无空,暂且回避吧。”
语毕,又回头对那大狗说道:“既然你帮我找到了这只猫,我也不会食言,从现在起你自由了。”说完,身周爆起一团金芒,身形冲天而起,划向东南方。现场只留下重伤晕迷中的岳遵,和茫然无措中的大狗。
因为鬼王姚远率众而来的动静闹得实在太大了,寻常百姓都惊动不少,何况身怀异灵的红发男。惊觉西北方天空突现异像,心知情况不妙,红发男立即朝那阴云密布之处奔去……
香格里拉离岳遵受伤之地也就几百米距离,等红发男赶到之时,鬼王姚远也正好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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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六章 尘埃落定
红发男到时,眼见岳遵背对大树跪在地上,双手交叉捂在胸前,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已然没了动静。心中大急,再也顾不得天上愁云惨雾即将临近,疾步上前赶至岳遵身前,蹲下身子,挽扶起岳遵,让其靠在自己的肩上。再伸手至岳遵鼻孔处探其气息,见还有一息尚存,心下稍安。环顾当前,知道情况很不乐观,瞧那天上阴云愁雾中的那一方鬼众的阵势,如果不是单纯路过,别说救治岳遵了,搞不好连自己的小命也会搭在这里。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在红发男祈祷那方鬼众只是有事路过此地的当儿,愁云之中一道黑影疾射而下,砸地红发男前方三米处,激起尘土飞扬、草叶纷飞。却是鬼王姚远见那“战灵”业已远遁,再也追赶不及,而下方之人似为“战灵”所伤,故命其余鬼众原地待机,自己下来看看情况。不过这一照面,好嘛!还真叫不是冤家不聚首哇,这不正是意图搅了自己布在香格里拉酒店那个大局的主嘛?
不知来者何意,红发男不敢掉以轻心,又把岳遵放在地上,自己挡在前面护卫着。
“你是什么人,想干什么?”红发男表面不动声色,心里早就诚惶诚恐了,在来者出现之时他便用灵觉感应过,但对方身周像是有一层护罩,挡住他的灵觉感应,能做到这个地步的,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哼!不知死活的小辈,你且答我几个问题,若能让我满意,我就放你们一条生路。”那鬼王,身侧黑气缭绕,以至面目难辨,言辞之中居高临下的意味十足,语气之中还透着一股漠视生死的味道。
红发男也不是被吓大的,当下不卑不吭答道:“阁下尽管相问,若是我知道的,必定如实相告。”
鬼王姚远想问的无非是那“战灵”一事,那“战灵”为何到此,因何与岳遵起了冲突并重伤于他之类的。可是岳遵早已晕迷不醒,而红发男刚刚赶到,与那鬼王只是前后脚之差,并且压根就没听说什么是“战灵”,如何能够回答的让鬼王姚远满意?
鬼王见所问一无所得,而眼前两人又是无意中妄图破坏自己大计的人,杀心顿起!对红发男道:“既然你一无所知,留你何用?我这就送你们下地府好了。”红发男闻言大惊,虽明知不敌,可也不甘引颈就戮,心中打定主意,哪怕必须得死,死前也得垂死挣扎一番,拼个鱼死网破。
红发男心念电闪之间,鬼王业已动手,只见一道黑芒夹杂着无边的怨气激射而来,红发男尚自来不及反应,只是呆呆地看在眼里,心中说道:此次却真要死在这里了……
眼看黑芒即将击中红发男,在这千均一发之时,红发男身后一道青光迎上,与那黑芒相撞,一阵气息激荡之后两道光芒皆归于虚无。
“你是什么人?”鬼王见有人出手阻拦,望向那道青光所出之处,厉色斥问。
“我是阴差。”声音虽不是很响量,气势却不差上半分。
红发男生死一线之际见有人出手相救,不由地转头循声望去,来者倒也相识,正是之前救过自己一命的张天赐。只见张天赐手持“阴鉴”,脚步缓慢却坚决地朝着自己这边走来。刚才那道青光,必是那宝物“阴鉴”的功效。当下,红发男有心出言相谢,却也知眼下形势险峻,还不是聊天拉家常的时侯,一切事宜,只能等渡过眼前难关再说。
其实,张天赐这会心里也很是没底。自称阴差倒也不算有错,可是他隐瞒了“后备”两个字。而且对方虽是鬼类,但是既然能逗留在人间为一方鬼王,想来也是不会服从地府号令的,不过这会形势紧急,也由不得他不挺身而出了。虽然,与那个红发男只是一面之缘,但是知恩不报非君子所为,眼下身受重伤躺在地上的那位,不正是救了自己母亲一命又间接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的岳遵嘛?不过那只古怪的黑猫哪去了?
鬼王姚远之前听叶圣汇报时便对张天赐的身份有所猜测,只是此时听他亲口承认乃是地府之人仍感惊诧无比。不过也不表现在面上,落在他人眼里只是一副沉思的样子。他在心里计较了良久,分析了一番利弊,终于定下了主意,决定如果可能的话,暂时就卖地府一个面子,放过眼前这几人。何况,眼前几人似乎与那“战灵”也是对立的,不然何以其中之一被那“战灵”重伤濒死,怕是医好了也还是废的。不是有人说了嘛,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如果将来能利用他们来对付那个“战灵”倒也是桩好事!
“你若能答我一个问题,放过你们几人倒也不是不可能,毕竟地府是官,我们人间的鬼众是匪,若非万不得已,匪自然不会与官相斗。倒也不是我就怕了你们地府。”鬼王姚远道。
“什么问题,你直接问吧。”张天赐见事情有得商量,也不会不懂轻重自寻死路。
“地府不涉人间事务久矣,此番竟命你一个活人为阴差在阳间活动,却是为何?”
“几年间,黄泉路上常有残魂出现,我奉命调查此事。”
“唔……如此,我也就挑明了告诉你吧,此事正是我等所为,不过我可以保证以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地府答应不追究的话,今天我就放过你们,如何?”
张天赐闻言,在心中计较。虽然不知道地府那边态度如何,也深知黄泉路上一众残魂之凄凉悲惨,且对他们无比同情。可是,所谓形势比人强,识时务者为俊杰,当下不答应下来的话,自己身亡也就算了,可是红发男和岳遵两人也是活命无望。罢了,先应下来吧,之后再将此事下报地府,由地府再做决择吧。若地府一定要继续追究此事,大不了自己背一个出尔反而的不义之名。
有了决定,张天赐当下正色道:“如果你能保证以后再无无辜之人受残魂碎魄之苦,我可以替地府答应你,之前之事一笔勾消,从此不再追究。”
“如此甚好,若敢骗我,定教你们全家魂飞魄散,不得轮回!”鬼王倒也光棍,丢下一句警告之语后当即率一方鬼众向来时方向而去。天际少不得又是一番愁云惨淡、怨气冲天、阴云蔽日。张天赐和红发男见性命得保,齐齐松了一口气,一阵风吹来感觉整个人凉嗖嗖的,这才惊觉方才危急之时早已吓出一身冷汗!
这场事故,动静闹得太大了,事后少不得政府又得大动干戈请一干“砖家”、“叫兽”出面用各种科学理由、逻辑分析、辩证方法、事实说明来澄清、解释、僻谣。不过这些与红发男他们无关,就留给政府伤脑筋去吧,当务之急是尽快救治重伤不醒的岳遵。
之后,因贞儿之能用于治伤、解毒远胜于现代医学,所以红发男和张天赐一同将岳遵扛回酒店,期间红发男联系贞儿,让她尽快赶来。贞儿听说岳遵身受重伤、命悬一线,岂敢等闲视之,自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酒店。
贞儿出手,不消片刻,岳遵的一身内外伤便痊愈如初。只是人仍在晕迷中,未能醒来。只因岳遵的伤势并非仅仅内外伤这么简单。那青衫客的攻击,直接伤到了岳遵的魂魄,而魂魄受损贞儿却是能为力,只能靠岳遵自行慢慢恢复了,看岳遵情形想是过一段时间,自能醒来。
同时,红发男又通知凌婴,岳遵出事了。凌婴得知此事,亦是飞速赶来。虽然被告知过阵子岳遵便会自行恢复,可看到人事不省的岳遵,还是抵制不住心中的伤感,顿时悲从中来,直哭得梨花带雨、伤心欲绝。过了好一阵才平复了情绪,缓过气来。
凌婴刚才心念岳遵伤情,倒也没有留心边上站的是何人。这时哭过一场后,情绪平复下来时才注意到站立在边上的那个男生不正是孟昭微的表哥张天赐还会是谁?当下又是一阵惊讶。
不过凌婴毕竟不同与常人,震惊一阵之后也就坦然面对了,也不问他是怎么死而复生的,只是在心中由衷地替孟昭微感到高兴,毕竟他们表兄妹之间的亲情更胜于许多亲生兄妹。这一开心,担忧岳遵的心思也被冲淡了不少,当下拿起电话就给孟昭微报信。
张天赐见事已至此,也不再阻拦。电话通后,凌婴和对面说了几句之后就把电话递给了他。接过电话,只听得对面传来一声带着哭腔的问侯:“表哥……是你吗?”
“嗯,是我,我还活着呢,昭微。”听到张天赐的回答,电话那头的孟昭微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激荡,放声哭了起来。张天赐握着电话也不说话,任由表妹在电话那头哭个痛快……
岳遵晕迷期间,每日里凌婴亲自陪在他身边精心照顾。如此过了半个月,岳遵终归是醒来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一身灵能力荡然无存,不过尚能运用些许灵觉,但与受伤前相比,大概只余十之二三。
此时,张天赐也与地府沟通过了。地府知道了情况之后竟然出乎意料地让张天赐不必再过问此事。张天赐虽然心有不平,可毕竟这事当初是自己答应下来的,若地府方面仍要追究的话,自己好歹也有个托辞,可现如今连地府方面都不再追究了,自己却是再也没有理由更没有实力插手这事了。之后回家侍奉母亲膝下,以尽为人子女之本分。只可怜了黄泉路上的一众枉死残魂,沉冤无望得雪……
至于红发男,原本来省城的目的只是招人。后来因香格里拉闹鬼一事而卷入一系列事件之中,最后发现这些事件背后隐藏的东西远不是自己所能触碰的,于是就生了离意。再则,他本是“骑士”组织在华国的分部负责人,而分部驻地却在中海市。如今,他离开分部也有一段不短的时间了,想必这段时间里有许多事务积压在那,急需他这负责人回去处理。因此,在岳遵醒来之后,红发男跟他告别一声,回去中海市了。
因最终身份没有暴露,而鬼王又和对方达成了协议,想来以后就算成不了朋友也不会再是敌人。因此,身为打入敌方内部之间谍的叶圣并没有如一开始打算的那样,静悄悄地从陈瑶身边消失,仍旧经营着他那间“幻之海”花店。并且,生意日渐兴隆,明显很有“钱图”,可没把陈瑶乐得合不扰嘴。
“花仙子”和“扫帚星”的组合就不用再提了,还是一个字“宅”!这其中因由,大家都懂得……
(第一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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