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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昭

《鬼喊抓鬼》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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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1: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诩叹了口气:“关于那些信息……咱们心里清楚就行了,要是摆到桌面上谈,可能就真要被雷给劈死了。”
  猫爷道:“那我们就别扯那个了,你也别装纯了,说说看法吧。”
  王诩回道:“还能有什么看法?那位艾尔斯泰因肯定还是在说谎呗。”
  “说下去。”
  “这人绝不是看上去那样好对付,他其实很有心机,也很会演戏,他从一进来就开始了对我们的测试。先是看我们能不能识破他的假身份,正如你说的,如果连这点都看不穿,把事情交给我们必然是失败的结果。
  然后,他的表演依然在继续,被识破后的一切表现都演得极其逼真,眼神、动作、语气,几乎都没什么破绽,说的话呢……七分是真,三分是假,这才是最高明的谎话。不过我还是能基本知道哪些部分是扯淡,哪些是真的。”
  猫爷道:“很好,接着说。”
  “首先,关于他的真实身份和他家里的那些事情,肯定都是真的,因为这些我们都可以通过第三方途径去证实,而他和那位琼斯小姐之间的事情,很有可能是扯淡,我不知道你是用什么办法立刻判断出来的,但你根本不让他把早已编好的瞎话说完,可见你当时就已经知道了这点……
  那么跳过了他编造的恋爱情节,后来他就说了重点——让我们侦查出‘某件东西’放在哪里,你当时遵循他的思路,直接推测那是情书之类的东西,他也没有否定,顺着你的说法,最后讲那是个信封,里面有不可见人的情信和更加不可见人的照片。
  如果我到目前为止的推理全都没问题,在两点上他撒了谎,第一,那女人和他根本没有恋爱过,而是有过一段别的什么关系,第二,他想要的东西的确是信封没错,但里面的内容……在第一点成立的情况下,绝对不是什么情书、照片,而是别的什么玩意儿。”
  猫爷鼓起掌来:“很精彩,今时今日的你,绝对配得上做我的助手。”
  “呸!那我以前是打杂的?”
  “不是打杂,是跟班。”
  “那么多人死,你怎么不去死啊……”
  猫爷脸上又堆起了颓废的神情,再次无视了王诩的吐槽:“没想到这第一个案子就比表面上看起来要复杂得多啊……真是麻烦呢……”
  “有什么麻烦的,咱这不是‘一时瑜亮’吗?好解决得很。”
  “呵呵……我可没说这案子要你介入啊。”
  王诩这时回过头去,一脸诧异:“啊?你准备单干?那还跟我扯那么多干嘛?”
  “无聊呗,这年头没电视没网络,文化人就写书、看书、听音乐会,老百姓就是泡妞、喝酒、赌博……我这种穿越回来的,不跟你扯淡,难道去弄点毒品尝尝?”
  王诩想了想道:“也好,你要单干,我就不必忙活了,我可以去泡妞、喝酒、赌博……”
  猫爷接下来的话立刻打破了他的幻想:“你可没那闲功夫,我有工作给你,狩鬼者的工作。”
  “喔靠!闹了半天,你准备单独去会会那位琼斯小姐,而我去对抗科学怪人是吧?”
  “你不擅长和女人打交道,而且英语不如我流利,所以我这样分工是非常合理的。再说……泡妞、喝酒、赌博这些事,对你这种处男、酒量差、人品劣的人来说,还是少做为妙。”
  王诩刚要反驳几句,猫爷就朝他扔了张报纸,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这份晚报上有一件挺蹊跷的事情,你先读读看,对,就是那儿,第二版。”
  王诩接住报纸,搜索到了猫爷说的那篇报导,大略地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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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1: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九时至十时之间,于滑铁卢桥附近值班的一位警士忽闻呼救及落水之声,是夜伸手不见五指,又值暴雨肆虐,故虽有过路者数人援助,亦无法营救。警报当即发出,经水上警察协同努力,终于捞获尸体一具。验明身份系一位年轻绅士,名为斯坦•彭肖,生前居住于霍尔舍姆附近。尸体未见有任何受到暴力侵犯之痕迹,无疑死者是因夜黑而迷途,误踩码头边缘落水而惨遭意外,此事足以唤起市政当局注意河滨码头之情况……”
  后面的内容就与事件本身无关了,所以王诩也没接着看,他抬头道:“怎么了?挺正常啊?意外事故嘛。”
  猫爷摇头道:“滑铁卢桥附近有个火车站,九点到十点之间,正好有末班的火车,那死者住在霍尔舍姆,所以他很可能是想从伦敦市区坐火车回去,可是问题在于……一个急于赶火车的人,难道会在暴雨的晚上跑到码头的边缘去看风景吗?迷途?呵呵,这个记者还挺能自圆其说的,如果他是个老头儿或者小孩儿还有可能,但他不是。
  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就视为蹊跷,于是我让郝德森太太弄来了一些旧报纸翻了翻,结果印证了我的判断。那附近的流域其实在两个月内已有四个人落水了,这种所谓‘意外’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是绝不会像开膛手杰克的案子那样最终走向轰动……”
  王诩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了:“所以说……那事儿警察管不了,就得我管?”
  猫爷端起了咖啡:“这件事由你独立完成,多接触一下异国的鬼怪,也是积累工作经验嘛。”
  “哼……是你想看看,我最近把实力提升到什么地步了吧……”
  猫爷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把咖啡喝完,起身进了自己的起居室,嘴角还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五章 行动
  9月7日,猫爷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出了门,到了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才回到住处。一进门这家伙就愁眉深锁,瘫卧在扶手椅里,整整两个小时一言不发。
  王诩伸了个懒腰,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因为他的工作必须在晚上进行,所以白天他就根本没起来。
  “喂。”王诩用手在猫爷眼前晃了两下,“怎么样啊?”
  原本他这句是问事情的进展怎么样,没想到猫爷却答了四个字:“绝代佳人。”
  “绝你妹啊!我还国士无双呢,你今天到底干嘛去了?办事儿还是泡妞啊?”
  猫爷好像不想搭理他,嘴里念叨着:“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王诩见这家伙连古文都出来了,自己肚子里那点儿墨水……还真有些吐槽无力的感觉,干脆就不再理他,拉铃让郝德森太太准备自己的早(午、晚)餐去。
  待他就餐完毕,天也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时猫爷好像恢复了正常,摆出一张半梦半醒的睡脸道:“晚上黑,河边没有灯光,出门记得带盏煤油灯。”
  王诩回头道:“你发花痴发完了?”
  “事实上,我遇到难题了,而且现在依然没有解决,艾琳•琼斯小姐……嗯……不对,应该称呼她为女士,不然就太不尊敬了。
  那位女士绝对是不同凡响的,如果说有某种职业最合适她,那无疑就是英国女王。即使是我,也必须承认,她的能力不逊于任何一个男人,要从她的身上找出破绽非常困难……或许立刻改变策略去倒戈我们的委托人反而能更快搞清真相。”
  王诩嘴角抽动着:“看来这次你花痴的程度相当严重……”
  猫爷道:“这是非常纯粹的欣赏而已,我可是有老婆的人了,不会有你想象中的那种企图。”
  “切……你们不还没结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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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1: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哼……”猫爷居然一声冷笑:“其实在你还是疯子的那段日子里,我和她已经去民政局登记过了,以后有机会可以给你看结婚证。”
  “你办事够低调的啊……”
  “不但低调,还很有效率。”
  王诩把杯中的茶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披上了一件风衣:“反正这案子你就低调而效率地全权处理吧,我要出门抓鬼去了。”
  猫爷指了指自己的房间:“煤油灯在我卧室的桌上。”
  “不用,我用灵视就行。”
  “废话,鬼怪没有脑子,看见你这种夜能视物的神人,它们还敢出来?”
  王诩想想也是,他走进猫爷的房间,一眼就看见了那盏煤油灯,他堆着一脸不爽的表情走了出来:“这灯……为什么……是绿色的……”
  猫爷把头偏到一边,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我昨晚连夜改造的,绿色不是挺好,色泽和谐,在夜间又具有穿透力……”
  王诩把灯提高到肩膀的位置,另一只手握拳,轻轻碰了一下灯泡:“光明的白昼、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恶将无所遁形!”
  猫爷虚起眼:“切……被看穿了吗……”
  “废话!爷这种资深宅男,会没看过绿灯侠?你咋不连夜做个绿色的戒指出来?”
  “哎……真没意思……出去的时候记得关门。”本想耍弄王诩一番的猫爷眼见阴谋被识破,顿觉无趣,又一次摆出了先前的痛苦沉思状。
  …………
  王诩提着猫爷制作的绿灯侠煤油灯出了门,他到街角喊了辆马车,匆匆驶入了夜幕之中。
  二十分钟后,王诩到达了目的地,打发走马车夫以后,他发现这段路上的行人还真是不多,不过这使他显得更加扎眼。
  他离开大路,朝河的方向走去,此时已是晚上十一点,一般妖魔鬼怪们到了这个点,差不多就该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了。等走到河边,周围已完全无人,王诩用灵识开始了探查,沉睡在黑夜中的整座城市都清晰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没有什么诡异的东西啊……河里全是小鱼小虾来的……”王诩自言自语道。
  正在此时,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六章 下水道
  “先生,您在干什么?”一个声音问道。
  王诩回头一看,是位警察叔叔。
  “嗯……看风景……”
  “这个时间?在河边?”警察叔叔十分狐疑地打量着王诩:“能看一下您的证件吗?”
  不用想王诩都知道,是自己手中显眼的绿光煤油灯把这位给招来的,他无奈地掏出证件交给那警察,对方就着灯光仔细地观察起来。
  片刻后,警察将证件还给了王诩:“谢谢您的合作,先生,不管您在干什么,我建议您离这条河远点儿,这附近光线不好,近期已经有好几起落水事件发生了。”
  王诩心道:我可不就是为这事儿来的嘛。
  “好的,我很快会离开。”王诩答道。
  那警察整了整自己的帽檐,朝王诩摆摆手,然后离去了。王诩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直至那煤油灯的灯光微弱到见不到了,才长长吁了口气。
  谁知他刚刚松懈下来三秒钟,背后又传来了那个警察的声音:“嘿!先生!你怎么在那儿!”
  王诩回过头,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喂……你不是刚从那个方向过去……”他边说着还边指了指身后。
  那警察用略带气恼的语气打断了王诩:“您说什么呢,我已经离开您至少十五分钟了,对了,您是怎么跑到我前边儿来的?”
  王诩又看了看刚才他离开的方向,低声嘀咕道:“他沿着河堤往那个方向一直走了十五分钟,然后从我的另一边出现……而我这儿只过了几秒钟时间,这时空错乱的情况,难道是鬼境……”
  警察听不懂中文,继续问道:“先生,您到底在这儿干什么?要不要我送您离开?”
  王诩的嘴角忽然泛起一丝冷笑:“你演得很像,可惜骗不了我。”
  “你在说些什么?”
  “你变成那警察的样子,故意走过来说这番话,想让我觉得诡异害怕,然后跟你一起走。”
  “你是不是疯了?”
  “哼……如果我现在回头沿着河跑,可以立刻追上刚才那个警察,你就不必再演了。”
  那“警察”没再说什么,他忽然间扭头就跑,王诩的反应和速度早已不是常人能比,很轻松地就追了上去,挡在对方身前,一手按住其肩膀道:“不管你是什么,束手就擒吧。”
  可出乎王诩意料的事情很快发生,他的手上传来了一种湿漉漉的触感,然后那警察就像泥鳅一般轻易挣脱了王诩的钳制,径直跃入了河水中。
  王诩追踪着灵识,发现对方进入河里以后移动速度变得极快,这绝不是人类游泳可以达到的速度。不过他也不着急,默念几句咒文后也跳进了河里。
  绿色的煤油灯还提在王诩的手中,即使在河底依然没有熄灭,王诩新学会的这个分水咒显然非常得有效,完全可以做到入水不湿衣,只不过他觉得猫爷让他带个灯实在是累赘,除了招来警察以外没什么作用,他又不能将其扔在岸边,否则刚才那位警察如果再次巡视回来,可能就会呼叫几艘船来打捞王诩的尸体了……
  大约五分钟,那个逃跑的灵识就停了下来,拐到了一处较高的地方,这段路王诩可是花了三倍的时间才到达,毕竟王诩除了狗刨式以外不会任何其他的游泳姿势,若不是同时使用分水咒和闭气咒,可能摔游泳池里都会淹死他。
  王诩在河底找到了一个下水道的出口,那“警察”就是在这儿转弯的,他顾不上脏,直接就游了进去,这段管道最初相当窄小,直到他游了二十余米后才稍微宽敞了一点。王诩可以感到这是一段往上倾斜的路,他持续游着,发现水越来越少,再往前一段,王诩已经可以站立着行走。
  水位由胸口到腰,最后只到了他的膝盖附近,王诩解除了咒文,提起灯开始观察周围的环境,下水道自然是十分肮脏的,脚下的秽物散发出阵阵刺鼻的恶臭,浑浊的水流上漂浮着食物残渣、生活垃圾、还有许多光是想想就让人恶心欲吐的东西。
  王诩离那个灵识越来越近了,他可以感到对方就在前面的转角。由于手上的绿色灯光早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所以王诩也就直接走了过去,戒备着对方时刻可能到来的攻击。
  转过那个转角,当刚才的那位“警察叔叔”再次进入王诩视线的时候,他吃惊极了,因为此刻他眼前的已不是人,而是某种在童话故事里才可能出现的东西——美人鱼。
  她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双手捧着些东西在往嘴里塞,要说这条人鱼的外表可真的和广大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相去甚远。
  那酒红色的头发现在已经变得污浊发褐,如一团海藻般杂乱地垂下,长度足可到腰际,正好将其面目和上半身完全挡住,而她露出的双肩,皮肤已经脏得发黑,还能依稀看见那污泥般的表皮中长了许多流脓的烂疮。
  那下半身的鱼尾更是惨不忍睹,所有鳞片全都是一种暗淡的黑灰色,有许多还翻了起来,露出了里面的血肉。如果对鱼来说,翻起一块鳞片和人类被翻起一块指甲那样疼痛,那王诩眼前的这条人鱼,无疑正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巨大痛苦。
  王诩一步步靠近,他看清了对方正在啃食的东西,是一块已经发霉的面包。美人鱼也抬起头望着王诩,那是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几乎被烂疮盖得五官都扭曲了。
  她正在流泪,喉咙里发出的声音像男人般粗重沙哑:“我……只是饿了……请……不要杀我……求您……”
  王诩也不知这是不是对方的苦肉计,他又朝旁边扫了两眼,结果竟看见了人类的尸骨,一堆被啃得只剩下肋骨的骨架。
  “看来你的菜单上,有人肉大餐呢……”王诩冷冷道。
  她用双手捂着脸,哭得伤心欲绝,看她的样子好像真得难受极了,几乎已经说不出话来。
  王诩的黑炎短剑出现在了右手上,只需要轻轻一挥,他今晚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可是他犹豫了,他眼前浮现了另一个人,那是一个双臂已被斩去的狼人,何家睦。
  在残酷的命运面前,如果你选择生存,就要付出痛苦高昂的代价……
  “或许,死亡对你来说,才是唯一的解脱方法。”王诩这样说着,举起了他的剑……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七章 塞壬
  9月8日,早晨4点。
  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一个人影匆匆行在路上,他的背上还背着另一个人。
  用很快的速度通过了几条无人的街道,他在一幢建筑前面停下,用钥匙开了门,在没有惊动房东太太的情况下,悄悄地上了二楼。
  猫爷披着睡袍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脸上是和白天一样半梦半醒的表情……不过当他推开了浴室的门,整张脸都僵了两秒,然后……他居然又把门给关上了。
  “梦游吗……看来最近压力实在太大了……”
  “喂!你搞什么呀!”王诩从浴室里追了出来:“你那是什么反应啊?”
  “切……你不过是个幻觉而已,大呼小叫地干什么呢……”
  “你才幻觉呢!快给我面对现实!”
  猫爷深深叹了口气,又探头往浴室里看了一眼:“那是什么啊……你这几个小时究竟去了哪里啊……其实我这一觉睡了整整一年吧……可以的话让我继续睡下去吧……”
  …………
  一个小时后,王诩从浴室里走了出来:“我给她吃了点东西,她在浴缸里睡着了,我的天哪……洗黑了三缸水,而且洗干净以后,那样子更加触目惊心。”
  猫爷卧在扶手椅上,淡淡地道:“她应该是中了某种诅咒,不解除的话,这种病症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她死亡。”
  王诩道:“那怎么解除诅咒呢?”
  “我已经解除了。”
  “什么?什么时候?”
  “在你洗黑第一缸水之前。”
  “你进来晃点一圈的功夫就搞定了?”
  猫爷解释道:“其实老外的那些诅咒要解起来并不难,说白了,那是一种永续性的法术,通过某件物体,或者某个仪式来发动,其运转,总归要依靠某种能量的,比如灵力啊、念力啊、巫力啊,随便什么……
  举个例子,就好像睡美人中的那个诅咒,其发动仪式就是那位公主被缝纫机上的针给扎了手,而施术者定下的解除仪式,就是王子的吻。普通人自然得按照这个程序来,所以这类巫师才显得神秘莫测、法力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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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1: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对我们灵能力者而言,就不存在什么难度了,只要用灵力把正在产生作用的能量驱除掉便是,我刚才就察觉到了她的异状,顺手就解除了诅咒。”
  王诩点头道:“哦……这样啊,没想到你也有助人为乐的时候。”
  猫爷冷笑一声:“哈!你都把她救回来了,我还能怎么办?等她烂死在浴室里?那尸体也不好处理是吧……”
  王诩也懒得跟他吐槽,他接着问道:“我有一点还不太明白,就算是诅咒让她变成这样子,可美人鱼饿极了会吃人吗?”
  猫爷回道:“美人鱼饿极了会干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根本不是什么美人鱼。”
  “啊?不是?”
  “哎……看来我得给你上一课,从哪儿开始讲呢……哦,有了,话说,在那古希腊……”
  王诩粗暴地打断道:“说重点!”
  猫爷摇头叹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没耐心……好吧,简单地说呢,她是海妖,希腊神话中的塞壬(Siren)指的就是她。
  传说中,塞壬是河神埃克罗厄斯的女儿,是从他的血液中诞生的美丽妖精。多年前是人首鸟身的样子,因为与缪斯比试音乐落败,被拔去了双翅,使其无法飞翔,于是她们就在海上游弋,变成了美人鱼的样子,用歌声和美貌吸引水手们,使其遭遇灭顶之灾。
  这类故事你应该也听到过,比如水手们被动听的歌声吸引,最终导致船触礁,又或者是有人在船上看见了美丽的女子坐在礁石上,跳下海去寻找,却再也没有回来。反正这些故事的结局无疑就是海妖饱餐一顿,人类尸骨无存。”
  王诩吞了口口水,回头看了眼自己房间的门:“这么说来……我其实应该杀了她?”
  猫爷道:“话也不能这么说,其实还有些传说,塞壬起初可能是海神或者海精灵,嗯……按照咱们中国人的说法,就是仙女。安徒生写《海的女儿》不就是以她们为原型嘛,那书你要是没读过,迪士尼的《小美人鱼》你总看过吧。”
  王诩嘴角抽动了两下:“算了……救都救了,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吧。”
  猫爷喝了口咖啡:“你救回来的,你自己负责到底,我今天可是相当忙,马上就得出去了。”
  “这天刚亮,你就准备出去泡妞?”
  猫爷用英语回道:“不不不……我已经说过了,我和那位女士的关系是非常纯洁的,我对她纯粹是持欣赏的态度。”
  “你丫少跟我开英文,我最烦你这种英式英语,扯两句鸟话还文绉绉的。”
  猫爷耸耸肩,把话引回正题:“我的行程都是很有计划的,今天一整天我要办的事情非常多,别忘了,今天是9月8日,大约在四十分钟以后,安妮•查普曼的尸体就将被发现,她是第二个被‘确认’的开膛手受害者。我要在开膛手逃逸,直至尸体被发现的这段不长的时间内,先去勘察一下现场,以免苏格兰场的傻瓜们把有用证据全部都破坏掉。”
  王诩虚着眼道:“哦……那你是先去办正事儿,然后再泡妞……”
  猫爷起身回了自己的房间,关门前落下一句:“管好你自己吧,小心被你救回来的仙女儿给吃了。”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八章 委托人的再访
  一周的时间匆匆过去,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郝德森太太基本已经确认了,王诩的起居室中藏了个女人……
  她并没有在王诩面前多说什么,但这些大妈们爱嚼舌根子的毛病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样的,于是,这位年轻的绅士艾金森先生,在短短几天内就被街坊四邻们称为:生活不检点的花花公子艾金森。当然了,王诩也无所谓,他脸皮毕竟是厚,而且他心里还略微有些奇妙的感觉,可能是那么一点点的得意……
  那个被王诩从下水道里带回来的海妖名叫埃莉诺,她身上腐烂的皮肤和翻起的鱼鳞在解除诅咒以后很快便开始复原,只是身体依然很虚弱。
  这几天,王诩十分细心地照料着她,端茶递水、铺床叠被那是不在话下了,他自己天天睡在会客室里,让人家睡他的起居室。
  每天他都让郝德森太太准备双份的食物,然后他亲自拿到房间里,看着埃莉诺把东西吃完,再收拾完端出来。可能有人会认为王诩这份体贴显得有点儿异常,其实他的真实想法非常可笑,他认为只要监督埃莉诺把一日三餐吃个九分饱,就能把对方半夜里爬出来吞掉自己脑浆的概率降到最低……
  终于,经过一周的调养,或者说,在王诩谨小慎微的伺候下,埃莉诺恢复了健康,她穿上了王诩给她买的衣服,七天来第一次走出了那个房间。
  猫爷正坐在那儿看报纸,王诩还是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扑克牌,当看到埃莉诺走出来的时候,两人都没有露出什么惊讶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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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2: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她走到王诩面前道:“谢谢您,先生。”
  这是在她遇见王诩那晚以后第一次开口说话,那晚她在睡着前告诉了王诩自己的名字,而这些天来她只是靠点头和摇头与王诩交流,此刻这如同蜜糖般的嗓音和当初粗重沙哑的声音绝对判若两人。
  “啊……没什么,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基本意思是,能够拯救一条性命,强过造七层楼的教堂。”
  “嗯……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才能报答您……”她也看了猫爷一眼:“还有您。”
  猫爷抖了抖报纸:“这和收留流浪猫是差不多的举动,并不能称得上高尚,所以,我们更不可能需要你的什么回报。”他顿了一下:“在我左手边的抽屉里,为你准备了一份证件和一些钱,这些钱足以让你生活一段时间,你拿上那些,走出这扇门去,然后,按照我们中国人的说法,你和我们,就像井里的水和河里的水那样,再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埃莉诺确是没想到对方会说出这番话来,无论如何,这些话都显得十分冷酷,她用求助的眼神看着王诩:“艾金森先生,这也是您的意思吗?”
  王诩根本不抬头看她,继续玩着牌:“是的,只是我还要给你一个忠告,如果以后你还吃人,我们的关系就会转变为猎人和猎物那样,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埃莉诺紧咬着嘴唇,眼中泪光朦胧,似是受了很大的委屈,她就站在那里,盯着王诩。
  这样沉默且窒息的氛围持续了足足一分钟,然后她走到猫爷旁边的书桌里,拿走了抽屉里的东西,径直走出了会客室的大门。
  那轻盈的脚步声沿着楼梯远去,王诩抬起了头:“她怎么有脚啊……”
  猫爷道:“幻化外貌的能力,她自然是会的,就像你最初见到她时,她扮成警察一样,这算是海妖捕猎的一种生存技能。”
  “我说……我们这样是不是显得太绝情了一点?要是她因此燃起对全人类的仇恨……”
  猫爷阴测测地笑道:“嘿嘿……你要是舍不得她……那就追出去好了,现在还来得及。”
  王诩摆出一副无所谓的神情:“切!这怎么可能呢?追出去?我像是会做那种事的人吗?”
  “哼……这样最好,你可千万要注意,和塞壬这样的存在,如果发生什么感情纠葛,那就糟了。在奥德赛的故事中,海妖三姐妹中的老大帕耳塞洛珀深深地爱慕着奥德修斯,结果对方把自己绑在船上,让其他船员全部用蜡把耳朵堵死,成功离开的死亡岛海域,没有被海妖的歌声勾过去,结局就是……那位大姐自尽了……”
  王诩虚着眼:“放心,女人为了我而殉情这种事情我想是不会发生的……”
  猫爷似是忽然想到了什么,他道:“对了,你有没有觉得,这个埃莉诺有点眼熟?”
  王诩应道:“我早就注意到了,可我就是想不起来以前在哪儿见过她,我见你一直没提这事儿,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呢。”

  王诩想了想:“我们也不认识什么外国人啊……而且,她还是一百多年前的妖精……我们更没可能见过面了,难道是因为,世上美女都有几分相似?”
 猫爷显然不会同意王诩这样得过且过的解释,不过街上传来的马蹄声打断了他的思绪:“看来我们的委托人又一次登门造访了。”
  王诩也听到了那马车的声音,他用灵识探查过去,确实就是艾尔斯泰因,此时他已走下马车,按响了门铃。
  五分钟后,这位打扮依旧恶俗的委托人又一次站在了猫爷和王诩的面前,不过他的态度绝没有上次离开时那么恭敬了。
  “已经一个星期了,洛根先生!我还没有得到你的任何消息,我每天都亲自去邮局等待您关于最新进展的电报,可我每天都失望而归!恕我直言,我十分怀疑,您是否真的将您的才华和精力都用于我的事件上了,还是说,您根本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
  猫爷微笑着:“事实上,我觉得这份工作非我莫属,而且我干得不坏。”他拿出纸和笔,边写着什么边道:“明晚七点,您可以让您的马车夫将您带到这个地方,那是个不错的餐厅,他们的小提琴手非常出色,当然,菜肴也很美味……总之,到那时,我的工作就算全部完成了,您会得到您想要的东西。”
  艾尔斯泰因冷静下来,挤出一丝假笑:“好吧,洛根先生,希望明天,一切都可以有个圆满的解决……但我要事先说明了,如果这一切只是你的推诿拖延之策,那么……”
  猫爷接着他的话道:“那么,您也会有别的方法把事情解决掉的,我说的对吗,先生?”
  艾尔斯泰因冷哼一声,眼神中闪过一丝狠色:“再见了,洛根先生,祝你好运!”他说完便甩门离开了。
  王诩道:“瞧你办的那点儿破事儿……终日泡妞不务正业,连刚才的缓兵之计都被别人给轻易识破了。”
  猫爷道:“哦?你为什么会认为我刚才只是在拖延时间呢?我有撒谎的必要吗?”
  “什么?你的意思是事情已经办妥了?”
  “哎……要看穿整件事的真相,并不是什么难事,关键的地方在于,我该如何让每个人都满意,最后获得我要求的,也是应得的那份报酬……”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九章 送行
  第二天,早晨五点,当天色还是灰蒙蒙的时候,一头雾水的王诩就被猫爷拖出了门。
  出租马车一直行到了一处幽静的住宅区,王诩从路牌上看到,那地址是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温尼府邸。
  他们下了车,猫爷让马车夫在院子门口等候,然后催促着王诩跟上。
  按响门铃以后,女主人的脚步声很快就从屋内传来,当打开门的刹那,王诩似乎明白了很多事情,当然了,最先明白的肯定是猫爷挂在嘴边的那句“绝代佳人”。
  艾琳•琼斯女士是王诩有生以来见过最美的欧洲女人,她大约三十左右的年纪,褪去了少女的青涩,却依然称得上是一位清纯俏丽的佳人。她那蓝色的眼睛晶莹明亮,双唇微开,两颊透出些许的红晕,当见到猫爷的那一刻,她那表情就如饱经风霜的水手们见到了避风港一般。
  “我想您就是艾金森先生了吧,洛根先生常跟我提起您,很高兴认识你,年轻的绅士。”
  “嗯……”王诩见对方伸出手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觉得老外一见面就舔手的习俗还是不太适合他,于是他只是握了握琼斯女士那温暖的小手,回了一句:“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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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2: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猫爷道:“好了,艾琳,有话可以一会儿再说,你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吗?”
  “是的,就在那里。”艾琳回头指了指放在客厅里的一个手提箱。
  “只有这些吗?”猫爷问道。
  “是的,我只是带了一些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其他东西,包括这房子,都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猫爷笑道:“真是个好女人呢……”他这句用的是中文,艾琳听不懂,可她却似乎从猫爷的神态和语气中领会了些许含义,露出一个会心的微笑。
  王诩看着这二位种种暧昧的举动,顿觉自己站在这里十分尴尬,简单地说就是电灯泡……他刚想问问猫爷到底叫他来做什么的,猫爷抢先开口道:“在我们身后五点钟方向,大约隔开一条街的距离,站着两个盯梢的,从我接到委托的第一天起,他们每天都会出现在这房子的周围,显然他们就是艾尔斯泰因的‘后备计划’,我现在要你走过去,用你最快的速度,把他们打晕,确保他们一整天都不会再动弹半分。”
  王诩也不回头去看,他用灵识就能捕捉到对方的位置,他问道:“那你干什么?”
  “我当然是负责为女士搬行李,并且送她上车了。”
  “呵……呵呵……好好……有种有种……”王诩嘴角抽动着,身形瞬间就消失在了原地。
  那两个负责监视的男子本来正躲在远处的街角看着这边,一个大活人凭空消失这种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们不禁怀疑自己是否产生了幻觉,或者是大白天撞鬼了?
  王诩很快就给了他们答案,他已经站在了这两人的后面,张开双臂勾住了他们的肩膀:“哎……我跟你们说啊……这做人呢,有时和睡觉是一样一样的……眼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话音未落,他已用入梦诀让这两人睡死过去。
  轻轻松松地扛起两个成年男子,然后如超人一般,一跃就跳上了三层楼的楼顶。就这样,王诩把那两位扔在了一个没有楼梯的天台上晒太阳,即使他们在黄昏前醒来,也得叫消防队出动才能从那儿下来了。
  当他做完这些回来的时候,看到艾琳•琼斯正扶着猫爷的手坐上了马车,马车夫殷勤地接过猫爷手中的行李箱,并且特意摘下帽子向女士打了声招呼:“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
  王诩看了直翻白眼,这同样是人,服务态度咋就如此有差距呢……
  几分钟后,马车疾驰在了清晨的街道上,王诩斜视着坐在他对面的猫爷和艾琳•琼斯,这女人对他刚才表现出的超人能力竟没有半分惊讶,看来猫爷已告诉了她不少事情,由此可以推论,这两人的关系一定很不一般。
  那么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呢……她是被猫爷给算计了吧……骗财骗色吧……王诩心中恶意地想着,看着眼前这位谈吐温雅亲切的佳人,他由衷地发出了悲天悯人的叹息。
  不多时,马车将他们送到了火车站,蜂鸣的汽笛声说明今早的第一班火车已经进站。
  猫爷一手提上行李,另一手拉着艾琳•琼斯跑去了月台,走之前说了终结者的经典台词:“我马上回来。”
  王诩看着他们行去的背影,心道:即使你和她私奔了我也不会感到惊奇的……
  在那离别的月台上,琼斯女士握住了猫爷的手:“洛根先生,您是我的英雄,一位真正的绅士,感谢您为我做的一切,我永远不会忘记您的。”
  “请不要这么说,能够帮助您这样一位女士摆脱困境是我的荣幸。”
  火车的汽笛声再次响起,提醒着旅客们该尽快上车了。
  艾琳放下行李,给了猫爷一个十分正式的拥抱,她在他的耳边道:“或许,这座城市还是有一件事是值得我留恋的。”
  猫爷笑着回道:“您可不要给我这种暗示,我想我提过的,我是个已婚的男人。”
  艾琳点点头,退后一步,提起了行李箱,她的脸上是一种释然的表情:“您的妻子是个令人羡慕的女人。”
  “呵呵……这点我很同意。”
  “我祝福你们。”她走上车,又回头道:“那么,再见了,洛根先生。”
  猫爷挥了挥手:“嘿!或许一个吻能使我改变主意的,您可以再试试。”
  艾琳忍俊不禁地低语:“他的玩笑总能在任何时候让人快乐起来。”
  那轻盈优美的身姿离开了猫爷的视线,猫爷看着缓缓启动的火车,无奈地耸耸肩:“为什么每次我说正经话的时候,却都被当成是玩笑呢……”
  猫爷带着几分惆怅地走出了火车站,王诩此时正像个标准的英国地痞那样靠着电线杆站着,百无聊赖地目奸着每一位路过的年轻小姐。
  “回去吧,晚上还要和我们的委托人一起吃个饭。”
  王诩冷哼一声:“你都把他给卖了,还吃饭呢?”
  “恰恰相反,我用我的方式,帮他解决了最终的问题,达成了他真正的目的,今晚,他非但会将我要求的报酬给我,还会对我优秀的办事能力五体投地、赞不绝口。”
  “哦?那我倒真要亲临现场去看看了……像艾尔斯泰因这样的人,究竟是如何被你卖了,还替你数钱的。”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章 结案
  当晚,王诩跟着猫爷到了约定的餐厅,他们很准时,不过艾尔斯泰因比他们还要早到一会儿。
  这位委托人今晚一改他暴发户式的粗犷造型,而是身着十分得体的晚装就坐,他的眼神阴霾,神情冷漠,全然换了一个人的模样。
  猫爷和王诩都大刺刺地坐下,甚至不跟他打声招呼就自顾自地开始点菜,艾尔斯泰因的愤怒正在被这两个家伙逼上顶点……
  酒过三巡,这桌上的三个人还未有过一句对话,终于,艾尔斯泰因按耐不住了,他开口道:“洛根先生,我希望你可以解释一下……”
  王诩不让他把话说完就打断道:“那两个杂鱼是我弄晕的。”
  猫爷补充道:“我想您每天去邮局不止是等我的电报吧,那两位应该天天都会给您一些几乎无价值的信息。”
  艾尔斯泰因道:“不!我认为,他们给我的情报非常有价值,至少足以证明,你在这件事上背叛了我!”
  “哦?难道我每天请她出去喝茶聊天,就是一种背叛吗?难道您不认为,这正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吗?”
  艾尔斯泰因朝前凑了几分,阴着脸道:“那么,对你的工作,我愿闻其详。”
  王诩停下了往嘴里塞东西的节奏,他也抬起头道:“是啊,我也想听听。”
  猫爷端起桌上的红酒,不紧不慢地说道:“首先,艾琳……请恕我这样冒昧地称呼她,希望您不要介意我这样叫你姐姐……”
  “什么!”艾尔斯泰因表情剧变,这次可绝不是什么伪装,他是真的震惊无比,他喝下一口酒压了压惊:“你……怎么会知道……”
  “呵呵……其实艾琳早就知道这件事了,甚至比你知道得更早,反倒是我得出这一结论还费了挺大的功夫。”
  艾尔斯泰因道:“我还是太小看你了……”
  猫爷冷笑:“哼……我相信你这样的人,一定会从这件事中得到不少教益的,至少你那锋芒过盛的自信,会变得收敛一些。”
  “您请接着说吧……”他压下火,态度缓和了许多。
  “我想事情该从两年前说起吧,那时,你在一次音乐会中见到了你的姐姐艾琳,当然了,当时你还不知道她和你的关系,所以你开始追求她。
  但她却一直知道有你这样一个弟弟存在,因此自然不可能给你任何回应的。于是,你认为是自己有哪里做的还不够,你开始找人调查她,她的喜好,她的出身,她的一切。
  原本你只是希望投其所好,结果却查到了许多惊人的内幕……当你的父亲还在伦敦学医的时候,曾经和一位女同学相恋,并且产下了一个私生女,但他那时还太年轻,还是一个落寞王孙的后裔,根本没有能力供养她们,因此,他很快就离开了伦敦,去了并不算太平的印度,在那里,一个来自英国本土的医生将比当地医生更有竞争力,也更快富裕起来。
  他在印度确实打拼出了一番事业,即使是在一些最困难的岁月里,他也从不间断地给那对母女寄钱。就这样过了五年,当他已成为一个颇有家底的体面人时,一条突如其来的噩耗传到了他的耳中,他那位女同学去世了。
  或许是命运使然,当时正有一门亲事摆在了你的父亲面前,他再三斟酌之后,便娶了你的母亲。由于你外公的死,加上你母亲也并不喜欢印度,一直想要回伦敦来,你的父亲就顺水推舟地处理完了所有在印度的事务,举家回到了伦敦。
  多年以来,他和艾琳一直都有联系,他资助艾琳接受良好的教育,并使她能够过上宁静、富足的生活。可以说,他对你这个姐姐的爱,绝不会比你少。
  可只有一点,他不能给这个女儿,那就是身份,如果他与她相认,那无疑就会被视为为一个抛妻弃女,另觅新欢的负心汉,而艾琳的处境也会显得十分尴尬。
  因此……接下来是重点,因此就有了你要我找的,这个信封……”猫爷说到这里,竟真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信封来。
  艾尔斯泰因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伸手就要来拿,可猫爷却把信封挪到了餐桌的蜡烛上,付之一炬。
  “你这是干什么?!”艾尔斯泰因厉声喝道。
  “这信封里,本来有他们父女互通的几封书信,还有几张合影,并不算多,当然了,你感兴趣的,只是艾琳•琼斯的出身证明而已。”猫爷高深莫测地笑着,看着黑色的灰烬片片落入烟灰缸中:“照片和书信,艾琳都取出来带走了,那是他们父女之间的一份回忆,而出身证明,正在我手中燃烧。”
  艾尔斯泰因狐疑地看着猫爷:“即使你烧的是一张白纸,现在我也无从查证了……”
  猫爷道:“艾尔斯泰因先生,请不要再说些无谓的话了,我并不讨厌您,但您如果一再地对我表示怀疑,无疑会让自己显得非常愚蠢,我可不喜欢笨得无可救药的人。”
  艾尔斯泰因听了也不生气:“其实你也该明白,我做了这么多事情,只是想求一个心安。”
  猫爷回道:“您已经可以放心了,艾琳今天早晨就已离开了伦敦,我想她是再也不会回来了,至于她究竟去了哪里,恕我无可奉告,总之很远就是了……
  你并不是个坏人,你也不想伤害你的姐姐,所以先前你只是找人去行窃她的屋子,而不是直接去抢。其实你做的一切我都可以理解,为了继承这庞大的家业,你已经准备了二十多年,换做谁也不愿冒失去它的风险。”
  艾尔斯泰因这时也只能承认道:“艾琳•琼斯,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名字,一个陌生的外人,但我不会否认亲情、血缘的存在,我不介意叫她姐姐,或与她相认,我也十分乐意继续让她过上富足的生活,可我绝对不能接受,她成为这份家业的主宰者。”
  猫爷继续开始就餐,语气变得颇为轻松:“你的想法没错,可你太轻视你的姐姐了,我可以保证,如果不是她那份善良,以她的能力,你绝不可能斗得过她,只要她有心,连我都可能也会败在她的手下。”
  艾尔斯泰因问道:“你的意思是……她从来就不曾想过,要分父亲的家产。”
  猫爷笑道:“我只能说,有些人天生的追求就和别人不一样,这点,我想你是不会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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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斯泰因沉默了许久:“好吧,我想今天,我解决了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你确实干得很出色,洛根先生,我由衷地感谢您。”
  “不必客气,只是不要忘记了……我们约定好的‘报酬’。”
  艾尔斯泰因也很难得地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不带任何恶意的笑容:“放心,我当然会履行诺言的,服务员,请再为我的朋友们开一瓶波尔多葡萄酒。”他心里的石头落地,好似又变了一个人,变回了那个略显豪放的暴发户。
  几杯酒下肚,艾尔斯泰因好像忽然又想到了什么,抬头对猫爷道:“我还有一个问题不明白。”
  猫爷道:“请说。”
  “我姐姐的追求者不计其数,见过她的男人们无一不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可我从未打听到她和某个人特别亲近的,而您……洛根先生,来自神秘东方的侦探,根据我的情报……您似乎已经俘获了她的芳心,我实在不知道,您是如何做到的?”
  王诩此刻吃饱喝足了,他也回过头,想等着猫爷给出一个答案来,谁知他只是淡然地回道:“我想您喝醉了,艾尔斯泰因先生,我们也该走了,就此告别吧。”
  …………
  两人就这样离开了,留下那位委托人先生给他们买单。
  在马车上,王诩终于憋不住了,他问道:“最后那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你究竟是怎么泡上那位‘绝代佳人’的?”
  猫爷用略带敷衍的口吻道:“我说过了,我对艾琳,只是抱着欣赏的态度,而且,你也该知道,如果我愿意,随时可以成为一个很讨女士欢心的男人。”
  王诩冷笑两声:“不用主宰之力我都知道,你在扯淡……”
  猫爷自己也笑了,他知道,他已无法再用玩世不恭的态度掩饰自己的情感了,经过这一百年的岁月,跨越了两大洲的界限,他终于也初尝了一次失恋的滋味。
  这次经历也让他得出了一个新的人生哲理——有些女人,你明知和她们是永远不可能的,却又忍不住要对其付出感情,当必然的悲哀结局降临时,千万不要悲伤,只需要在心中大声吼出四个字:是我犯贱!
  那样……就会好过多了。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一章 消失的流浪汉
  “信任,这件案子的关键之处其实就是这两个字。假设艾尔斯泰因完全相信他的姐姐,那就根本不会有整个事件了。同理,我第一次去见艾琳的时候就把我的来意,艾尔斯泰因的委托,一五一十地跟她说了,我认为去欺骗这样一位女士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可她却仍未完全信任我,这也使我花了更久才看清整件事的真相。”猫爷坐在窗前,盯着身边雾气升腾的玻璃说道。
  王诩靠在火炉边喝着红茶:“你为什么不用‘灵魂触碰’直接去看她的记忆呢,只是握一下手,一切就都解决了,何必还要花时间取得其信任。”
  猫爷回道:“十九世纪末,是一个真正属于侦探的时代,如果你对这个职业足够了解的话,就不会质疑我的举动了。”
  “你的意思是,难得你回到了这个年代,不彻底玩一把角色扮演就不舒服,因此你非得以一个推理者的姿态解决所有事情。”
  猫爷没有否认王诩的话,他接着说道:“你要明白,侦探不该是在我们那个年代的样子,跟踪偷拍别人出轨的照片、帮流着鼻涕小孩儿去找永远找不到的,甚至可能是他臆想出来的宠物等等。那些工作简直是在浪费生命。
  不可否认,纯粹靠推理吃饭的类型,在未来已经不再受欢迎,因为我们有着最先进的科学侦缉技术,公共场合到处都有摄像头,在执法部门进一步侵犯个人隐私的同时,却不断地强调,私人执法的危险和对司法秩序的破坏。
  如果说二十世纪进入了一个‘后侦探时代’,那么二十一世纪,就已经是个绝望时代了。就连好莱坞的编剧们,也很难在这样的年头去创作一些福尔摩斯式的作品。他们只能编出一些《犯罪现场调查》那样的推理剧,警察和侦探,其实是两种很不同的东西,官方人员能享受到的资源,私人侦探是无法与其相提并论的。至于最近那部《灵媒缉凶》,呵呵……也不能怪他们,他们只是把灵异当卖点,而我们是专业人士,恶意的批评我就不说了。”
  王诩还是满不在乎的表情:“反正我将来肯定是不会干这个行当的,既然你如此痴迷于自己的个人推理秀,那就受着吧……”
  他们正闲聊着,郝德森太太的脚步声从走廊里传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在屋外道:“一位年轻的先生求见。”
  “请让他上来吧,有劳您了,郝德森太太。”猫爷应道,他随即转头对王诩道:“如果来的人是个警察,那就证明了艾尔斯泰因切实履行了他的诺言。”
  王诩道:“关于这点我一直想问你,你究竟凭什么确认艾尔斯泰因在警界有深厚的根基,那种情报,以你现在的身份很难查得到吧。”
  “哈!这还用查吗?你别忘了,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就说过了,他曾经派人两次去艾琳的家中行窃,那么我立刻就能得出两种假设,第一种,他与这座城市中的三教九流有很密切的关系,这点我马上就否定掉了,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会尝试来找我们这样的侦探了,他可以在这个大染缸般的雾都中寻找到一个更合适的人才来,至少,比我更‘忠诚’。
  而且,当我后来进一步接触这个事件时,也越发感觉到艾尔斯泰因派去盯梢的两个家伙是十分不专业的,他们根本就不擅长干这种事,其业务水平还不如那些在街上掏人腰包的流浪孩子。我想艾尔斯泰因的最后计划,就是让这两个家伙蒙上脸,直接冲进去向艾琳讨要那份出身证明了。”
  王诩接道:“所以,只有你的第二种假设才能解释他为何能犯法而不被追究了……他和警界有来往,像那种入室行窃的小案子,是可以想办法压下去的。”
  “没错,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要的报酬并非钱财,而是让他在警界里为我们大造声势。”
  他们话止于此,因为访客已到了门前,并敲响了会客室的房门。
  “请进。”猫爷道。
  一个着装干练的年轻人走了进来,他的双眼如猎鹰般有神,骨感的脸部轮廓让他显得十分机警。
  “请问哪位是洛根先生?”
  “我是,这位是我的助手艾金森先生。”
  “很高兴与你们认识,我的名字是格兰特•安伯利,目前在苏格兰场任职。”
  “请坐吧,年轻的侦探,我想你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需要一些建议和帮助。”
  安伯利坐到了沙发上,“建议我抽烟吗?”
  “请便。”
  他为自己点上一支烟,说道:“您说的没错,我遇到了一个相当离奇的案子,陷入了困境当中,因此需要一些来自其他侦探的意见。就在昨天,我的一位老长官,向我推荐了您。”
  王诩用中文对猫爷道:“看来艾尔斯泰因的宣传还真是立竿见影呢……这才几天功夫,都有老警长亲情推荐了啊。”
  猫爷冷笑着:“哼……离奇的案子……希望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他说完便改口用英文对安伯利道:“我很乐意效劳,那么,请您说一下案情吧。”
  安伯利道:“这事儿该从三天前说起,那天晚上八点,一个邋遢的流浪汉跑来警局报案,声称他目击了一场凶杀,要我们跟他一起去看尸体。
  于是我亲自带着一队人跟他去了,地方倒不是很远,就在莱姆贝斯区的尽头,品琴里三号,那是一个做鸟类标本的铺子,我们的目击者称尸体就在后面的一条小巷中。
  我们跟着他拐了进去,却什么都没发现,我的几个手下很生气,他们认为报案人一定是喝醉了,竟有胆子来愚弄警察……”
  猫爷笑着插嘴道:“可你却有不同的看法。”
  这应该算是猫爷在绕着弯子夸他,显然安伯利也很是受用,他脸上略显得意之色:“虽然没有尸体躺在那里,也没有任何血迹之类的直接性证据,可我发现了一些可以视为间接证据的痕迹。”
  “哦?是什么呢?”
  安伯利没有立刻回答,他道:“这个先不急着讨论,困扰我的也不是凶杀案究竟存在与否,我遇到的难题是,那天来报案的流浪汉,自称约翰的中年男人,他在第二天,就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如同蒸发一般,没有丝毫踪迹可寻……”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二章 看不见天堂的城市
  “可否告诉我,当晚这位叫做约翰的流浪汉是怎么离开你们的?我想报假警这种举动,并不是道个歉就能不了了之的吧?”猫爷问道。
  “洛根先生,这也是非常离奇的一点,如果不是我和几个手下共同目睹,或许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您可不要以为我是在开什么玩笑,我可以很确定地告诉您,那个约翰,当晚从我们一整队人的眼前逃走了!
  他跑得实在太快,请注意我的用词,是‘太快’!我个人认为这已经不是人类能够达到的速度,那速度绝对超过奥运会的短跑世界纪录,嗯……可能比那记录要快两倍!简直能够徒步追赶火车了。”
  猫爷的脸沉了下来:“安伯利警官……你有没有在那个约翰的身上闻到一股子硫磺味儿……”
  安伯利略微一愣,然后表情有些茫然地答道:“您这一提醒我倒是想起来了,起初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我可以确定,那个约翰的身上始终可以闻到硫磺的味道。”
  王诩冷哼一声:“哎……看来……是我来活儿了。”
  猫爷耸了耸肩:“年轻的警官,这件案子已经结束了。”
  安伯利被搞得一头雾水,他正准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好好炫耀一下自己是如何在那条小巷里凭借几个脚印和一些烟灰推理出某一场潜在谋杀案的思路,结果猫爷却告诉他案子完结了,而且那语气是言之凿凿。可怜的安伯利就像一个讲笑话的人,在预备抖包袱之前的一刻,失去了所有的听众。
  “我不明白……洛根先生……”
  “嗯……您也不必明白,总之,几天之内,那个约翰的尸体就会被发现,如果验一下尸,您会发现他的死亡时间就是遇到您的那晚。哦,我想您在那以后一定设法去寻找过他,所以才会说出‘人间蒸发’之类的观点,不过那是不对的,我们中国有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因此您一定会见到尸体的。
  至于约翰说的所谓谋杀案,只是他喝醉以后胡诌而已,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您不要再抱有什么怀疑了。那个……以上,就是我关于这件事全部的意见,至于我推理的过程,相信以你的智慧稍加琢磨就能懂了,呵呵……啊哈哈……”猫爷说道最后就在那里傻笑,而且笑容十分的假。
  安伯利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几乎已经确认,眼前的这个洛根侦探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他只是在搪塞自己罢了,不过这位年轻的警员涵养还是不错,他也不发作,礼貌地起身告别:“好吧……我想,您已经尽力了,十分感谢您的意见,局里还有些事情要办,恕我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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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2: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慢走,不送。”猫爷说不送就不送,他的屁股根本没从椅子上挪动半分。
  人家前脚刚走,后脚王诩就跳起来道:“什么叫‘几天之内’啊?你就不能说十天半个月的?几天?你去搞定啊?”
  猫爷端起咖啡,一脸轻松道:“恶魔而已,实力介于人间界和阴阳界的鬼魂之间,以你目前的实力,收拾起来并不难。”
  王诩叫道:“扯淡!我又不是没见过恶魔,就你那损友,叫什么来着,哦!文森特!就这样的!我还收拾他?他一抬手,我自己躺下得了。”
  “他属于个别情况,和他同一级别的恶魔屈指可数,而且他们身上早已没有什么硫磺味儿了,会留下味道,并且专在人界做些鸡鸣狗盗之事的,实力绝不会比我刚才估计得高。附身在埃尔伯特身上的家伙不就被我轻松解决了吗?”
  王诩斜视着他:“要不……这事儿你去搞定吧。”
  猫爷死皮赖脸道:“哥是侦探,说不用灵识就不用。”
  “没有妞泡你就赖着不动是吧……”
  猫爷只当没听见这句,他接着道:“用你的‘灵识转形’扩大搜索范围,自己把对方找出来,这种低阶恶魔根本不会掩饰自己,然后你就乘着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去把他送回地狱。哦,别忘了带上我上次给你的煤油灯。”
  王诩回道:“你还敢提那个灯……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里面动了手脚?那灯光只有人类看着才是绿色,凡是灵识和人类不同的种族都会看成极其刺眼的古怪色彩,从而被吸引过来。”
  猫爷道:“嗯……长进确实不小,已经能看破灵器的能力了,不过令我有些惊奇的是,你竟能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完全掌握伏魔七十二诀。”
  “你怎么知道这个名称……”
  “我对鬼谷道术的了解,比你想象中要深……”
  …………
  此时此刻,伦敦郊区的一间小木屋中。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被捆在椅子上,他的嘴里被塞了块毛巾,喉咙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眼神显得惊惧万分。
  另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子搬了张椅子坐到了他的对面:“嘿嘿嘿……你不要害怕,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应该还记得,你的好友断指约翰,他试图杀了你。”
  那乞丐狐疑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嘴里吱呜了半天却吐不出任何一个清晰的音调来。
  “嘿嘿……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要问,可是很遗憾的,我不能回答,所以我就不给你提问的机会了,你只要知道一件事,你很幸运,至少比你的朋友约翰要幸运多了……”
  谈话间,小木屋的门被人推开了,乞丐用正面对着门坐,所以他立刻就看清了来人,他吓得直缩脖子,奋力挣扎,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那椅子的腿就像钉在地上一般纹丝不动。
  走进来的人正是约翰,他根本不去看那乞丐一眼,而是死死盯住了戴眼镜的男子:“伍迪……原来是你在和我作对……”
  “嘿嘿嘿……梅格是吗……”伍迪也不回头就道:“是什么时候……我允许你这个婊子直呼我名字的?你配吗?”
  断指约翰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襟:“我……对不起……伍迪大人。”她虽然嘴上服软,但眼神却是充满着仇恨和愤怒。
  伍迪道:“我知道你的盘算,但是这段时间内,撒旦有明确的禁令,超自然的凶杀,绝不能在伦敦这座城市出现,我以为,撒旦的声音已经传遍了地狱的每个角落,难道不是吗?”
  对方没有回答他,一股黑色的浓烟从断指约翰的七孔中涌了出来,径直钻入了地底。
  伍迪冷笑一声:“哼……逃跑?愚蠢至极。”
  在小木屋的一角,忽然又有另一个身影出现,他好似最初就站在那里,只是没人能够注意到似的。
  文森特还是面带微笑:“梅格的气数已尽,已经无须我们出手抓她了。”
  “嘿嘿嘿……撒旦给你的消息吗?”
  “我如何知道这些的你不必管,总之我们也差不多也该回地狱了,西蒙昨天便已离开了,在未来的两个月里,整座伦敦城,只留几个最资深、最麻木的死神守着,都是些早已和名单达成同化的家伙……”
  “嘿嘿……是吗,好戏就快要开始了呢,只可惜我们不能近距离地观看……那位杰克先生的旷世表演。”
  “哼……连天堂都把自己的势力撤走了,这座城市已是人界最黑暗的地方……这场秀,恐怕只有那些凡人能有幸目睹了。”
  伍迪猥琐地阴笑着,他回头看着那个被绑在椅子上的乞丐,从这位此刻的表情推测,估计离精神崩溃也不远了。
  伍迪把手摁在了他额头上:“听见没有?你可是这场秀的观众啊,真令人羡慕啊,嘿嘿……哈哈哈!”
  伴随着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声,这乞丐失去了知觉,以及三天三夜的记忆。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三章 钟楼
  安伯利警官来访的当天晚上,王诩就提着那“绿灯侠”提灯出了门,嘴里还在抱怨着:“送死我来……泡妞你去……”当然这也是无济于事的……
  他懒得叫马车,干脆独自一人走进一条小巷,在两边的墙壁上来回踏了几步,飞到了楼顶之上。本以为跳得高一点,能呼吸点儿新鲜空气,可王诩来到屋顶后却发现,这里的浓雾比下面更加粘稠,他的脸和衣服很快就变得湿漉漉的。
  向前迈开一步,奋力弹起,王诩一跃就跳过了好几排建筑,落在极远处的一幢房子上,他回头看着自己起跳的地方,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似乎对自身体术的进步很是满意。
  超级英雄们总爱在大都市的上空蹦来蹦去,所以王诩也乐此不疲,仅仅花了十几分钟,他便到达了目的地。
  他站在了圣彼得联合大教堂的屋顶之上,仰望着远处的大本钟,就在那钟楼里,正躲藏着一个恶魔,虽然王诩以前从未和这种东西战斗过,但他还是对自己有一定自信的,至少从灵识上判断,这家伙并不能算太强大。
  王诩深呼吸了两次,忽然猛然睁开双眼,伴随嘭的一声闷响,著名的西敏寺屋顶上留下了两个深深的脚印,而王诩的身影也在瞬间消失。
  半空中,一道并不算明亮的绿色光华掠过,就像逆飞的流星,由下而上运动。短短的一秒,王诩就跳上了高达97米的钟楼顶端,从钟盘上方的窗户进入了钟楼内。
  大本钟内部一片漆黑,只有王诩手上扎眼的绿色提灯是唯一的光源,不过通过灵视,王诩很轻易地就看见了此次任务的目标。
  “那位……嗯……小姑娘,我已经发现你了,不必再躲躲藏藏的了。”
  梅格冷笑起来:“哼……真是可笑,你那附着古怪能量的提灯早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我如果要躲开你,何必还待在这里?十分钟前我就可以离开了。”
  王诩也学着她冷笑:“杂鱼,按照你这意思,是在这儿等着我呢是吧?看来你对敌人实力明显估计不足啊。”
  梅格的态度依然嚣张:“我以前也曾经听说过,在遥远的东方,有着比我们这边的猎手强悍许多的‘狩鬼者’,你们虽然也是凡人,但可以通过修行达到非人的境界……从你今天可以找到我的藏身处看来,你确实有些人类不具有的超能力,不过,你要是认为,凭一些小把戏就能战胜恶魔,那才是真正的‘对敌人实力估计不足’。”
  王诩颇有些不耐烦地道:“好了,这种无谓的挑衅到此为止吧,开打以前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是这座城市里仅存的唯一低阶恶魔,因此几天前的晚上附身于流浪汉约翰的一定就是你,告诉我,他现在在哪儿?”
  梅格笑道:“约翰?哦,你是说那具皮囊吗?我借了他的身体,办了些事,现在他已经没用了,你认为我会知道一件被丢弃的垃圾现在在哪儿吗?”
  “这么说来,他已经死了……”
  “哈哈哈!可笑的东方人,你那是什么表情,为什么要表现出愤怒呢?难道你和约翰是老朋友吗?”
  “不,我从没见过他。”王诩把提灯放到地上:“我的愤怒,仅仅是对你不爽而已……垃圾?呵呵……此刻我的面前,不正有一堆令人作呕的在散发着恶臭吗?”
  这一句话刚出口,王诩就如子弹飞出枪膛般冲上前去,周遭的空气开始升温,一股腥甜的味道弥散开来,那是鲜血的芬芳。
  梅格此刻使用的身体是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儿,她站在靠墙的地方,漆黑的眸子中,映出王诩的拳头朝她迎面而来。但这突如其来的强袭并没有使梅格表现出惊慌,她的嘴角,反而是露出了更加狰狞的冷笑。
  只见她不紧不慢地抬起手,稳稳接住了王诩闪电般袭来的重拳,就像接一团飞来的棉花那样轻松写意。
  “哦……把自己身上的能量高度集中,击碎自己灵魂的轮廓,重塑成一个更加紧密的结构,以付出了一部分血肉作为代价,大幅度提高自己的战斗能力。
  哼……很疯狂的做法,但也很有效,狩鬼者,这就是你的本领吗?再让我多看一些吧,不然,这战斗也就太无聊了。”
  王诩震惊得无以复加,心里想着:遭了,铁定是又被猫爷忽悠了,这个家伙短短几秒就把灵识聚身术——改的原理看穿……还接住了我的正义铁拳,看来她的实力绝对是深藏不露,那灵识强度分明是伪装……
  等等!对啊!恶魔不是人也不是鬼,灵魂和我们不一样,用灵识去判断她的强弱毫无意义,她说不定有着不同体系的能力!
  “你是害怕了?还是在想着如何求饶呢?”梅格见王诩一直不动,便想提醒他一下,现在还是在战斗中。
  她在说话的同时抓着王诩的拳头将其扔了出去,王诩一个二十岁小伙子就这么被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儿单手甩出数十米,飞到了钟楼外的天空之中。
  梅格看着他在空中仰天栽倒的姿势,冷哼一声道:“不堪一击。”谁知她还未来得及得意上一秒,自己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飞了出去。
  “哈哈!老子会害怕你!你等着完蛋吧就!”王诩在空中喊道。
  梅格此时才看清,自己已被一根灵力构成的锁链缠住,而锁链的另一头,正是绑在王诩的身上。
  “这是什么时候……”她试图挣开这枷锁,可是不管用,王诩戏谑的笑声传来:“怎么地啊!你能接我的拳头,却搞不定这东方的法术吧,哈哈哈!”
  梅格的脸色终于变得难看起来,王诩见到这一幕更是忘形地狂笑:“这下面可是教堂,你这个恶魔如果踏上那里的土地,不死也剩半条命了吧!你就认栽了吧!”
  王诩在空中稳住身形,双脚同时落地,几十米的高度根本摔不伤他,梅格很快也跟着落到了教堂的屋顶上,那小女孩儿的身体在着地前竟忽然形同失重,速度变得极慢,最后像羽毛般缓缓落地站定。
  王诩刚想再挖苦对方几句,然后上前将其干掉,却见梅格的脸上又一次出现了冷笑:“可笑……哈哈……实在是太可笑了!你以为,站在教堂的土地上对我会有任何影响吗?哈哈哈哈!好好抬头看看这片天空吧!教堂?没有天堂的地方,哪里有教堂?笼罩这座城市的根本不是雾!而是结界!圣光都无法穿透的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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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2: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靠……好像不管用啊……”王诩不知道什么叫没有天堂的地方,也不知道什么是圣光都穿不透的结界,他想的只有眼前的战斗该如何继续。
  “哼……不管用就算了,反正你只能挡物理攻击,法术抗性太低,看爷好好收拾你!”王诩伸出手来,手中拿的正是伏魔篇的竹卷,他将其朝天一抛,竹卷自然地展开,环绕在了王诩身边漂浮着。
  梅格一步步靠近过来:“这又是什么?你的防御法术?还是你死前要在上面写些遗言吗?”
  其实都不是,王诩只是不会什么攻击性法术,所以正在临时抱佛脚,想看看有没有自己的灵识可以看懂的部分……
  “有了!”王诩喜出望外,对着已经走到他身前五米的梅格喝道:“林间风起,落叶轻随,无始无终,一刀无踪!”
  灵力飞快聚集到了王诩的指尖,他抬起胳膊就是往下一挥,空气中忽然响起了刺耳的利啸之声,一把由风灵形成的大刀追随着王诩的动作斩下,直劈梅格的头顶。
  鬼谷道术,风系——快刀乱麻。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四章 制伏
  这风灵刀锋犀利无比,梅格的瞳孔急剧收缩,她感到了畏惧,却已来不及躲避。
  但就在这恶魔即将被斩杀的瞬间,猫爷的声音忽然自她背后响起:“乱来可不行啊……”
  红色的手术刀在空中划过,刀芒将王诩的攻击弹飞,那风刃的威力也着实惊人,改变方向后飞入了极远的夜空中,呼啸着撕开了天空中的浓雾。
  王诩使完这招顿感灵力已去了大半,在那里喘息道:“喂!你跑这儿来干嘛?嫌我死得不够快,终于要亲自动手了是吧!”
  猫爷虚着眼道:“你以为我不想回家睡大觉啊,只是忽然想到,这个恶魔还有点用,我得问她些问题才行,所以不能让你把她杀了。”
  王诩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哦~~原来如此,很好,我回去了,这里你搞定。”
  “慢着。”猫爷出声道。
  王诩不耐烦道:“又怎么了?”
  “你也留下听着,这事很重要。”
  “你们两个……”梅格咬牙切齿道:“当我不存在吗!”她突然回头,抬手就往猫爷的喉咙袭去。
  猫爷的表情依旧无精打采,他轻松地后退一步,梅格的攻击顺势就落了个空。
  “怎么可能……”她不由得惊愕地出声。
  “哈!你只是能把别人变慢,而别人却不自知而已,我想大约是十倍速度吧,哼……所以你也该清楚,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快多强的。哎……当然也不能全怪你,谁让我的速度在放慢十倍的情况下还是比你快呢。”
  “你……”梅格被挖苦得恼羞成怒、咬牙切齿,她随即就想用念力把猫爷弹飞,但连续挥了好几下手,对方仍旧纹丝不动。
  猫爷不屑地冷笑着,心道:不愧是医蛊篇的御招,连恶魔的意念移物都可以屏蔽掉。
  王诩也看出来了,猫爷要对付这家伙是很轻松的,于是干脆就收敛了战意,收起伏魔篇,站在那儿等着他把对方制伏。
  梅格从未想到会有凡人的实力超过自己,此时是又惊又怒,其实这也是低阶恶魔的通病,西方的猎手有许多驱除恶魔的方法,但真正能杀死它们的方法是极少的,因为西方的猎手大多都是普通人,主要凭借的是知识和经验,而狩鬼者们,则是一群可以呼风唤雨、飞天入地的疯子,那是梅格从未见过的……
  “我看这样能让你稍微消停一会儿。”猫爷瞬间就来到了梅格的身边,红色的光芒连闪了数下。
  说来也奇怪,梅格真的就这么乖乖地瘫坐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你干了什么……”
  猫爷答道:“当然是砍断了你的手脚啊。”他说话之际,阵阵黑色的烟雾从梅格的四肢中消散开。
  梅格眼神惊恐,心中念道:不可能,这身体的手脚明明还在……为什么我不能动了!这不可能的!
  猫爷好像能看穿她内心的想法,他接着道:“注意了,我砍断的可是‘你’的手脚,而不是你附身的这个小女孩儿的。”
  这话也不由得梅格不信,她抬头看着猫爷:“你连这种事都做得到……”
  “我问你答,不要再说废话了。”猫爷道:“我就开门见山地说了,你的目的是什么?几天前的晚上,你附身于约翰的身体做了些什么?”
  “哼哼……呵呵呵呵……”梅格狞笑起来:“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
  王诩此时站到了猫爷身旁:“嗯……我劝你有什么就说什么,隐瞒对你没好处,真的……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猫爷蹲下身子,阴着一张脸,盯住梅格的眼睛道:“你以为……我没办法让你开口是吗?”
  王诩这时又在后面补了一句:“顽抗到底,死路一条……”
  “哈哈哈哈!”梅格笑得更加张狂放肆:“你要审讯我?折磨我?你以为自己在和谁说话?我是一个恶魔!我来自地狱!那里有你根本无法想象的各种刑罚,在我的面前,人类的那些拷问技巧只会让我感到兴奋和愉快罢了。”
  王诩这时在一旁哼起了歌:“我们每个人都有罪,犯着不同的罪……”
  猫爷的脸色越发阴沉:“当欧洲大陆上的人们还在吃着生肉的时候,中国的土地上已经有了许多类似炮烙、车裂这样的好玩游戏,你真的以为自己见识的已经够多了吗?你的话我原封不动地还给你,你才应该搞清楚……自己是在和谁说话……”
  梅格冷哼一声,不再讲话,看来这就是典型的不见棺材不掉泪。
  猫爷见一时似乎也不能让她开口,便从口袋里拿出了梦魂石,开口念了一段咒文,那恶魔还没搞清楚对方到底要干什么,就已被吸入了石头之中。
  做完这些以后,他对王诩道:“这小女孩儿被附身的时间不长,没受什么致命伤,你把她送去医院吧。”
  “为什么麻烦的事情总是我去干呢……”
  猫爷道:“因为你就是个善于制造麻烦和寻找麻烦的人……你自己抬头看看。”
  王诩顺着猫爷的目光向上望去,惊讶地发现先前被划破的浓雾依然没有聚拢,被“快刀乱麻”斩开的痕迹依然存在。
  “这是什么现象?”
  猫爷道:“鬼谷道术的威力不可小觑啊,竟在这样的结界上留下了一道伤痕……如果刚才不是我挡下了你的攻击,不止是恶魔,就连我们脚下的教堂肯定也会被劈开。”
  “劈开就劈开呗……”
  “废话!大本钟和西敏寺是伦敦的象征,著名的旅游景点,现在被你劈了,必然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到时候,你前脚劈了教堂,后脚就遭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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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12: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王诩这时才感到有点后怕,主要也是因为他对快刀乱麻的威力估计不足,此刻看来,这个梅格也只是可以让别人的体术攻击失去威力罢了,随便施展什么道术,她都是无力对抗的。
  王诩自觉无言以对,干脆扯开话题道:“对了,好好的,伦敦怎么会被什么结界给笼罩起来的?又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大阴谋吗?我说……其实你知道吧……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吧……”
  猫爷回道:“我是知道一点……不过详情得看这个恶魔交代的情况了。”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五章 安伯利的新案件
  两天后,约翰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了,事实证明,猫爷的推理非常准确,准确到了足以令人怀疑他的地步……
  年轻的安伯利警官是个很有能力的人,但在这件事上,他完全迷失了,脑海中唯一能想出的合理解释就是猫爷杀了人。可这个结论立刻又被他自己推翻,因为没有任何一条常理能够支持这个看似正确的推理。于是,安伯利改变了想法,他认为来自东方的侦探洛根先生,其实是个卓越非凡,不可一世的神探,那天的不礼貌,很显然是高傲的表现,只是他自己太过浮躁,难以接受别人比他强的事实而已。
  这样想以后,安伯利觉得一切都很合理了,他决定再次登门拜访猫爷,为自己的举动去道个歉,并且谦虚地向这位神探讨教几招。
  9月25日,伦敦又迎来了一个阴冷多雾的午后。
  安伯利独自一人步行来到了猫爷的住处,敲响了房门。
  “请进。”屋里传来王诩的声音。
  安伯利走进屋,看见这位艾金森先生正在摆弄一个奇怪的竹卷,上面写满了他所看不懂的方块字。
  “你好,艾金森先生,希望没有打搅到你,请问洛根先生在吗?”
  王诩头也不抬道:“他在办案,早上就出去了,是跟着一位叫亨利•巴特的警官一起去的,没说几时回来,不过我想也快了,您可以在这等一会儿,如果不介意的话,留下吃个便饭我也欢迎。”
  安伯利显得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说道:“谢谢,我想我就坐在这儿等他好了。”他自己坐到了沙发上,而王诩还是忙着手头的事情,作全神贯注状,安伯利忍不住问道:“我待在这儿不会对您造成什么不便吧?”
  王诩愣了一下,他抬起头,笑了笑:“噢,真是抱歉,我有些太投入了,当然没有不便,事实上,我正想休息一下,找个人聊聊天。”他说着就把伏魔篇随手放到了桌上。
  安伯利见他说得很真诚,不像是客套话,于是也就打开了话匣子,几句寒暄过后,安伯利就问起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对了,艾金森先生,你是洛根先生的助手,你是否知道,他是如何推理出流浪汉约翰早已在那晚死亡的?”
  王诩打了个哈哈道:“那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啦,他是侦探,我只是个打杂的跟班。”他这句话出口以后立刻就后悔了,心想自己是越活越回去了,悲剧啊……
  正在这时,有两个人的谈话声从楼梯上传来,其中一个很明显是猫爷,另一个的声音安伯利也很快听了出来,就是他的同事之一,亨利•巴特。
  直到猫爷推开了门,巴特警官还在不依不饶地唠叨着:“您不能这样!仅仅凭借臆测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猫爷打着哈欠道:“我懒得跟你解释,你觉得不能作为证据,就不要相信嘛……自己去想别的办法。”
  安伯利这时站起身道:“您好,洛根先生,恕我冒昧来访,我是为了上次的不礼貌来道歉的。”
  猫爷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那没什么,安伯利先生,你无需表示歉意,你是一个很优秀的侦探,前途无量的年轻人,对了,不如你来替我劝劝你这个死心眼儿的同事。”他又指了指身后喋喋不休的巴特。
  “噢!”巴特无奈地翻着白眼。
  安伯利道:“巴特先生,能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巴特答道:“安伯利,你也在这里正好,听我说,事情是这样的,昨晚,高地街的哈蒂兄弟商店遭到了入室行窃,库姆•哈蒂在凌晨报了案,案发时他就睡在商店的二楼,因为小偷弄出了很大的响动,他便抄了一根手杖冲下楼去,可对方似乎也发现了他,所以就立刻逃跑了。
  我和几个值夜班的警士在天还没亮时就被哈蒂拽到了现场,本来我以为这会是一个很普通的案子,结果你猜怎么着?当我们走进那家商店,看到了不可置信的一幕,被盗的东西竟全部被归还了!而且店里的一切都被整理回了原位,毫无被盗的痕迹,如果不是那扇被人撬烂的店门,我几乎要认为哈蒂是在愚弄我们了。”
  猫爷这时关上门,跑到了窗边的扶手椅上坐下,那是他最喜欢的位置,不过对于巴特的叙述,他只是露出不屑一顾的神情。
  安伯利却是表现出了相当的兴趣和疑惑,他问道:“您能说得具体些吗?”
  巴特点点头道:“根据库姆•哈蒂的描述,昨晚他吃了晚饭后就觉得很累,因此很早就睡了,是他的弟弟莱斯特•哈蒂负责打烊,然后他的弟弟便去了某个酒馆鬼混,直到今天中午,才有人在一条陋巷中找到了醉成一滩烂泥的莱斯特。
  我本来怀疑这件事就是他那个酒鬼弟弟和几个损友一起干的恶作剧,可是昨晚有无数醉鬼可以给他做不在场证明,当然其中还包括一个头脑比较清醒的酒保。
  于是我的调查便陷入了僵局,库姆•哈蒂说昨晚他冲下楼的时候屋里已经一片狼藉,几乎每个地方都被人翻了个底朝天,所有可以随身带走的财务都被扫荡一空,因此他也顾不上门锁坏掉,直接就冲到了警局来报案,他认为店里应该已经没什么值得偷窃的了,除非有人想上楼把他卧室内的铺盖也卷走。
  从他报案到我们赶来,来回大约只花了二十分钟,要知道,哈蒂商店里经营的两种东西都是大物件,哥哥给人制作石膏半身像,而弟弟是个做橱柜的木匠,这都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轻易归位的东西,至少需要三个以上的健壮成年男子才能办到。
  你说说,谁会冲到一家商店行窃,最后还回来收拾呢?更离奇的是,连那些被翻乱的抽屉也整理好了,甚至比原来更加整洁有序,连同偷走的钱都归还了。”
  安伯利转头看了一眼猫爷,然后问巴特:“所以您就来请教洛根先生?”
  巴特道:“是的,我听说他是目前伦敦最好的私家侦探,所以我来请他提供一些意见。”他接下来的话似乎是说给猫爷听的:“于是我把洛根先生请去现场,最初他非常仔细地检查了每一个地方,并提了一些问题,谁知他看完以后立刻告诉我,这个‘乏味至极的案子已经结束了’。还对我说,犯人就是哈蒂兄弟商店的某位客人,这人是一位达官显贵,而且昨晚亲自到过犯案现场,我只需要找到一个与以上条件相符的人,确认一下他没有不在场证明,立刻就能结案。”
  安伯利思考了一会儿,试着在脑中把线索串联起来,可惜无论如何他也得不出猫爷的推理结果,他只好开口道:“好吧,洛根先生,我不知道您是怎么办到的,就像约翰的案子一样,您总是这样神奇地直接说出答案来。”
  猫爷不屑地回道:“扯淡!柯南才会神奇地把完全不相干的证物串在一起得出答案,我的推理是很严谨、很科学的,只是在常人看来像是跳跃性思维罢了。”
  安伯利一脸疑惑:“柯南?那也是一位侦探吗?真是奇怪的名字。”
  巴特插嘴道:“我倒是知道最近有位崭露头角的侦探小说家叫柯南道尔。”
  猫爷道:“我想您是在去年的《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上看到他的作品吧,事实上这也是柯南道尔先生目前为止唯一问世的侦探小说,我也很看好他,如果你们有兴趣搞收藏的话,我想一本由他亲笔签名的小说会在未来产生几何倍数的升值空间……不过我刚才指的柯南另有其人,你们也不必管他是谁,只需要知道,我做出的推理是正确的,这就足够了。”
  巴特道:“噢!够了!我可不能仅凭您这一番言之凿凿的想象,就去搜查某个达官显贵的宅邸,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带着您的推论回去警局,只会得到嘲笑,而不是一张搜查令!”他戴上帽子,朝安伯利敬了个礼,又向屋里的另外两人点头示意,然后有些气鼓鼓地离开了屋子。
  待他走后,安伯利道:“请原谅他,他是个好警员,只是办事一板一眼,不懂得变通。”
  猫爷哈哈两声冷笑:“所以……我们年轻的安伯利已经成了专门负责凶杀案的警长,而这位已过不惑之年的巴特还在处理着类似于入室行窃这样的小案子。”
  王诩用中文对他说道:“说话不要太刻薄,你的形象已经十分恶劣了。”
  安伯利对猫爷的话只是付之一笑,在他心里,这位洛根先生除了脾气乖张一些,还算是一位为人正派的绅士,他转移话题道:“其实,今天我除了要为上次的事情道歉,还有一件新的案子,想请教您的意见。”

第七卷 回到未来 第十六章 介入
  “洛根先生,我想您也应该听说过,近来白教堂附近频发的杀人案件。”
  王诩听了这句立刻笑道:“何止是听说啊……”
  猫爷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多话,随后平静地回答道:“是的,我留意过。”
  安伯利道:“您对这案件有什么意见?”
  猫爷回道:“呵呵?意见?我可以立刻列一份嫌疑人的名单给你,在这份名单上有数十个人,其中还包括两位爵士和一位公爵、几位作家,一个怪僻的美国自学者、搬运工、精神病、画家、水手、诗人、甚至是神秘学以及黑魔法的研习者,当然还有几位医生。”
  “请……请您等一下……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玩笑,只是这份名单其实并没什么意义,在看清事实真相前,这些都只是‘嫌疑人’罢了,即使这份名单里出现一位女性或者某个著名的文艺界名人也不足为奇。”
  安伯利略显激动道:“噢!我就知道!洛根先生,这样一件非比寻常的案件,一定早已引起了您的兴趣!”
  王诩用中文在一边吐槽:“那是……”
  猫爷又道:“我记得这案子是由埃瑟尔尼•莫顿警长接手的吧,怎么?安伯利你也参与调查了?”
  安伯利也没有什么避讳,他直接道:“莫顿警长走入死胡同了,这谁都能看出来,事实上,这件案子人人都想碰,甚至是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都去看过相关的证物,但人人又不敢去碰。哎……往往一些棘手的案件就是这样,人们总是想在这件事上分到功劳,却又怕承担责任。”
  猫爷道:“好了,安伯利,就算你这样说,也不可能把自己从这类人里摘出去的,我这么说可以吧……如果这件案子由我这个私家侦探破获,那警界的脸上无疑会很不光彩的,你不想看到这点,所以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就是,我帮助你破案,你获得功劳,而我,只需要一些破案时乐趣,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
  安伯利道:“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王诩叹道:“都说咱们中国人半推半就显得虚伪,看来这帮所谓绅士的骨子里和我们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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