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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喊抓鬼》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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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12: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小昭 于 2012-12-14 16:31 编辑

第一卷 惊魂校园 序章 雨夜
  这场暴雨已经下了数小时,凌晨三点的天空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王诩披着雨衣拿着铁铲出了门,朝着公寓旁的那片坟地走去。
  挖掘工作就此开始……一般郊区的路上在这个时段连车都不会有,自然更不会有什么行人经过。当然了,在这样的暴雨中,即使王诩的身边十米内聚集了一圈围观群众也看不清他到底在干什么,甚至看不清他是人是鬼。
  王诩此刻的心情郁闷无比,他当然不是因为读了几本鬼吹灯以后心血来潮想靠盗墓发财,而是被逼无奈。其实他搬到这坟地旁的公寓才三天时间,本来他的想法是……坟地旁边的房子租金便宜是理所当然,反正我是个唯物主义者,做宅男只要盯着电脑屏幕看就行,难道我还没事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吼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啥的?坟地就坟地呗。
  结果他入住的当晚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上网到十二点的时候,窗外不断的有心跳声传来,扑通,扑通……不紧不慢地回响着。起初王诩还以为是自己上网太久出现幻听了,于是关了电脑想睡觉,结果闷头倒下后那声音却越发清晰起来,绝对是心跳声!
  王诩只觉得喉咙发干,冷汗浸透全身,要知道窗外就是那片坟地,别无他物,心跳声这东西如果不是贴着别人胸口听根本就听不到,那么现在是怎么回事?于是唯物主义者的他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去想,吃安眠药……
  第二天头疼欲裂的王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他又开始了一个宅男该干的工作,上网,吃饭,再上网,然后吃晚饭……不知不觉又到了午夜。随着那声音的再次响起,王诩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是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分别用手机,随身听,老式收音机进行了长时间的录音,如果能证明这声音确实存在那说明一定有办法解释,这是他唯物理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第三天早上,王诩的双眼布满血丝,声音是什么时候停止的他不知道,甚至自己是否一夜没睡他也记不清了,他目前知道的就是所有录音设备里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于是他打开手机,重新按下录音键。
  “如果我听到这段录音并且记得是自己录了此录音,那证明我并没有幻听或者精神分裂,而且录音设备也在正常运转。”
  接着他又把这段录音放了两次,长长叹了一口气,出门去买了一把铁铲……
  这片坟地解放前就存在,根本没人管理,甚至有些连墓碑都没有的土堆。王诩买完了铁铲回来就走到坟地中间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这帮老不死的,居然敢骚扰宅男,都做好魂飞魄散的觉悟了吧!老子告诉你们,宅男这种生物,只要关上门,就和这个宇宙处于不同的位面了!不同位面懂不懂!今天晚上谁要是再敢扑通扑通个没完,老子就过来鞭尸!”
  他气势汹汹,面露狰狞,说了一套自以为很有威慑力的歪理,心里觉得很解气,结果话音未落天上一个响雷,差点没把他吓趴下。但毕竟他没有趴下,于是又整了整衣衫,背着手大摇大摆地回屋了,也不知道他这样子是做给谁看的。反正街对面的西瓜铺老板被他吓得够呛,看这个新邻居拿着铁铲在坟地当中张牙舞爪的样子差点就直接打110了。
  其实像王诩这样社会经验较少的年轻人往往会这样,什么事都觉得自己能独立解决,他就根本没想过要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下,他只要问问对面这个西瓜铺的张老板就能知道很多事,比如这片占地不大的坟地以前其实是清末一个大户人家的宅邸,后来一场无名的大火使其成了一片废墟,三十年代又有人在这里造了幢欧式的小别墅,就是王诩现在所住公寓的前身。到了抗战时期,这幢楼曾经被日军当做临时的作战指挥部使用了几年,而旁边的坟地也就是那几年里渐渐形成的。
  如果换做一个天生奇才,具有王霸之气的帅哥猪脚之类的人搬到这里,说不定能从这些信息里分析出许多有用的东西,可惜王诩只是个平凡的宅男,要说特别之处也就是吐槽比一般人强些……
  于是在这样一个雨夜,王诩歇斯底里地铲着土,这场暴雨仿佛是想帮助他一样,土地已经泥泞得一触即烂,本来挖坟这种体力活对体格纤瘦的王诩来说是很艰巨的工作,但此时他干起来却也不费什么力。
  心跳声还在继续,这声音根本就是直接传达到他的脑子里面,捂着耳朵也无济于事,在滂沱的大雨中依然听得非常清晰。就是这个土堆下面!这个连墓碑的没有的土堆下肯定有着什么!王诩疯狂地挖着,他已经忘记了害怕,有的只是愤怒,不停地低骂着“要死不死的东西,埋土里了还一直扑通扑通,完全不理别人感受是吧,看老子把你给整死透了。”
  正这样说着,声音突然停止了,接着铁铲明显碰到了什么硬的东西,王诩的第一反应是骨头,但是当他看清挖出来的东西时,嘴里叼着的手电差点掉了下来。
  “嘿……嘿嘿嘿……”叼着手电傻笑了足足半分钟,王诩的心情还是无法平复,“这个怎么看都是个宝物吧,发财了发财了……”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那东西完全挖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挖了一个深达两米多的坑,按说应该是精疲力竭,但是一看到这个木盒,突然又来了精神,动作居然又快了几分。这个盒子不大,只有鞋盒大小,却出奇的沉重,王诩费劲全身力气才勉强把盒子带出了坑。挖的时候自己也没注意,不知不觉这个坑已经超过了他的身高。他攀爬得全身是泥,却丝毫不在意,飞快地开始填土,等他走进家门的时候也不知究竟过了多久,总之他已经累得快要脱力了。
  王诩又看了一眼窗外,确信自己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这时他也顾不得汗流浃背且一身泥污,坐在沙发上随手抄了块布把那木盒外部仔细擦干净就端详了起来,他确信此物值钱的依据并不是因为这是坟里挖上来的,而是他发现这个木盒在土里埋着居然丝毫没有腐烂,而且被铁铲凿过以后也毫无伤痕,于是宅男丰富的想象力此时发挥了作用。这种现代高科技都没办法制造的木头盒子里究竟是什么呢?估计就是什么玛瑙玉石啊,金银珠宝啊,月光宝盒啊之类的吧……
  “你好像挖出了不得了的东西呢。”
  “是啊,这下真是时来运……啊!你是什么人!?你怎么在我家里!?”王诩惊得跳了起来,他背后居然站着个人,而且在他正要打开木盒时突然和他说话了。
  “这东西既然选中了你,那说明你必有过人之处,这是我的名片,今天来我的事务所找我吧。”那人说着就走到了王诩的前面,然后欠身将名片放到了茶几上,王诩此时才看清这人大约三十来岁,有着邋遢的发型,胡子也没完全刮干净,脸色却苍白如纸,有一刻王诩心中甚至想到:也许我继续做宅男,十年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把奇怪的念头赶出脑子,王诩愤怒地大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究竟是谁,我可要报警了!”而那人却好似根本没有听到他说话一般,也不动怒,还是沉静如水,有气无力的说道:“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神秘人边说边走,说完以后就自顾自地推门出去,他的背影很快融进了暴雨中,王诩被他说得愣了几秒,等他追出去的时候却已经是徒劳了,外面能见度极低,不可能追得到那人了。
  王诩回到屋里的时候又开始了自我说服,可以说从小到大他就是靠这个才没有发疯,他说服自己那人只是个小偷而已,只不过是看见了自己拿着铲子回来,又拿着个盒子,所以借机故弄玄虚一下好脱身逃跑。王诩这样“想通”了以后,拿起茶几上的名片想扔进垃圾桶,接下来他看到的景象却又让他如坠冰窟。
  名片上写着:灵异侦探事务所,猫爷。而地址那一栏居然是空白的!
  王诩两眼直直地盯着“灵异”二字,嘴角抽搐着:“开玩笑的吧,一定是开玩笑,呵,呵呵……居然还跟我说什么万事小心,小心什么,哪种程度上的小心,小心自己送命吗!喂!大叔!你倒是回答我呀混蛋!”
  一杯热咖啡终于让王诩冷静了下来,倒不是因为他喝了,而是因为手抖洒了自己一裤裆。反正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干脆就走一步算一步吧,于是他把门窗都锁好,把木盒带到卧室,凝重地深呼吸以后,他打开了木盒……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一章 下午四点
  这木盒并没有锁,而是由一个巧妙的木制机鞘关紧,现代的木工几乎已经没人会做这样的东西了,因为有各种现代工具和粘合剂,所以这种技术也渐渐失传了,要知道过去手艺好的木工师傅,做一个家具甚至可以不用一根钉子。
  王诩打开盒子,顿时傻了眼,里面还是个盒子,不过这个外表看上去似乎要贵重的多,是由一种如琥珀般的材料制成的,盒身在灯光下显得流光溢彩,仿佛有许多云彩在透明的湖水中流动。王诩不禁看得失了神,等他回过神来发现盒子表面居然渐渐浮现出了字迹,就如从水面上突然印出墨迹一样。
  但这字他却不认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肯定是中文,这方块字书写如流水一般,明显是某种古代书法体系,王诩虽不能说是草包一个,但也只能知道这么多了,毕竟他还没有神奇到年纪轻轻就博古通今包罗万象的地步。
  “哎,要是能看懂就好了……”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此时琥珀盒上的字突然变得模糊不清,好像水波荡漾一般散去,接着那墨迹再次渐渐聚拢,竟然变成了简体字!
  王诩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基本上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是某种中国古代超级文明的高科技产物了。
  “此物天下共七,赠有缘之人,习之,若可得吾一技之能,吾岂不乐乎。”
  这句话真可谓是莫名其妙,好像这位是说,我一共留了七个盒子分散在各地,谁捡到归谁,学习里面的本领,如果学会了,我会很高兴的。听他这意思,这盒子里的东西只不过是他众多学问中的一门,而且别人只要有幸能学会这一门他就已经很高兴了。王诩看了哭笑不得,这位古人好像除了狂妄还有点疯疯癫癫。
  接着他眼角往字的左下角一瞥,想看看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当他的眼睛移到那古人署名的地方时,看到了两个让他吐血的字:王诩。
  “好,很好,有种,相当有种……摄像大哥在哪儿?这是电视台的整人秀对吧!我说导演!那谁谁,随便谁,快出来回答我啊!”
  当然没有人会理睬他,于是他放弃了吐槽和自我说服,接着打开了琥珀盒,里面是一卷竹书,用一张破羊皮包着,羊皮上写着“伏魔篇”,当然这三个字王诩没看懂。那琥珀盒在取出竹书以后竟然瞬间化为了尘埃,不过王诩此时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拿起竹书翻了翻,边看边点头,脸上还渐渐展露出笑意。
  “MLGBD,一个字都看不懂呢……搞屁啊……”
  此时他倦意袭来,加上这几天怪事连连,根本没有任何头绪,于是他干脆决定不去想,洗了个澡就倒头睡下了,这时的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半了,这一觉就一直睡到了当天下午。睁开眼时一看手机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王诩依照惯例洗漱了下,吃了碗泡面,然后准备继续宅男一天该做的事情。既然已经把发出声音的源头挖了出来,那问题应该都解决了,昨天那个留名片的小偷既然被自己撞见一次,应该就不敢再来了,他这样得过且过地想着,真是标准的宅男想法,往往这样的后果就是情况会越发往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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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午四点,天空阴霾,北风呼啸,王诩正在网上看鬼谷子的生平资料。一个人即使上网多年也有可能从没搜过自己的名字,其实没准会有意外发现的,就比如王诩发现自己竟然和鬼谷子同名同姓。
  鬼谷子,姓王名诩,战国时代卫国人。出生并最后隐世于归谷山,因此世称“鬼谷子”,曾任楚国宰相,此人当真是有经天纬地之才,兵法,武术,奇门八卦,兵器发明,天文地理等,可以说衣食住行医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不知道的,就算有他不知道的,他基本也在“略懂”这个很神奇的级别徘徊着。
  鬼谷子既有政治家的六韬三略,又擅长于外交家的纵横之术,更兼有阴阳家的祖宗衣钵,预言家的江湖神算,所以世人称鬼谷子是一位奇才、全才。
  而且他招徒弟不挑剔,是人就招,但不是每个都能学会,况且学他术的人都只是学他的一部份,而不是他的全部。弟子中有孙膑、庞涓、苏秦、张仪、毛遂、徐福、甘茂、乐毅、邹忌、李斯等,商鞅在李悝死后也曾师从鬼谷子。这些弟子有些修习兵法,奇门八卦,有些修习武术仙术,还有些学习纵横术,即外交学。当真是只要得其一门便可纵横天下!
  王诩看得是热血沸腾,这下他对那卷竹书的兴趣又被提了上来,本来以为是恶作剧的东西,毫无价值,没想到在古代还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王诩居然是这等天才,难怪琥珀盒上会有那样的留言,自己还当真是应了那“有缘之人”,如果学会了这竹卷中的本领,岂不是可以迷倒万千少女,端正社会风气,维护世界和平,最后成为一个有钱有势有名望有作品的……宅男。
  正当王诩YY得口水都快流下来的时候,电脑的屏幕突然就黑了,然后从黑屏中渐渐出现了一条血红色的口子,像是一个人的嘴,正在慢慢裂开,然后两个白色的空洞出现在了那“嘴”的上方,一张诡异无比的笑脸正在慢慢浮现。
  “哟,新病毒呢,还做得挺吓人,但是要对付大哥我,你还是太天真了。”王诩十分熟练地拉开电脑桌的抽屉,拿出张盗版的系统重装盘,一伸脚就踢重启键。在他踢了三次以后,屏幕上的怪脸依然存在,并且整张苍白的脸渐渐有要冲出屏幕般的立体感。
  “呀喝,跟我斗!”王诩顺手就拔了电源,“小样,大不了我把硬盘格式化。”然后他坐到电脑前,发现那脸不再对着他怪笑,而是一脸狰狞,嘴中呻吟着探出了屏幕……
  王诩的喉结上下抽搐了一下,那女鬼的尖牙都快要伸到他脖子旁边了,有些人在这种时候会吓得昏倒或者失禁,他却是狗急跳墙顺势暴起发难,一脚踹向了屏幕,电脑显示器被踹了个稀烂。他喘息着把自己的脚拔了出来,因为穿着拖鞋所以脚被玻璃割伤了,留了点儿血,伤口却不是很严重,当然他此时也顾及不到自己的疼痛,而是抄起一折凳就对着那堆废铁猛砸,那张女鬼的怪脸在他暴起时已经消失了,
  但此时王诩脑海中只有“斩草除根”这四个字,砸了足足两分钟,等那电脑显示器碎的不能再碎了他才停下。
  “这房子住不了了……明天,不,现在就得搬!”王诩的人生观基本在这时已经彻底崩溃了,事到如今他只能承认这世上有超自然的东西存在,他把竹卷揣在了怀里,往一个运动包里塞了一大堆生活必需品和几件衣服然后跑下了楼,在沙发旁看到了昨天被他随手扔在地上的那张名片,他犹豫了下,捡起来就冲出了门。
  他一踏出门就看到了毛骨悚然的场面,公寓旁的坟地上聚集了一大群“人”,其实他心里也明白那些根本不是人……他们穿着各种年代的衣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表情麻木地站在一个个土堆前。就在王诩看到他们的同时所有的鬼魂也都回过头来看向了他,然后朝着这边聚集了过来,他们看似走的很缓慢,但其实速度奇快,眨眼间就能前进十几米,眼看就已经冲到了屋前。
  王诩呆滞了两秒,“啪”的一声把门又给关上了,冷汗贴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不妙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生化危机吧,这样搞法我肯定被玩死……”
  还没等他感叹完,一双手就掐上了他的脖子,那个怪脸女鬼不知何时又出现了,满身血污地站在他的面前突下杀手!
  王诩脑子此时回忆起了那个神秘人猫爷的话“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二章 逃离,考验……
  呼吸越来越困难,整个脸因充血越憋越红,脖子上传来的巨力让王诩慢慢步入死亡。
  他想掰开女鬼那双惨白的手,但是却什么都抓不到,他的手仿佛是穿过了空气一样。眼看着就要失去意识了,王诩突然觉得胸口一热,那竹卷突然爆发出刺眼的光芒,女鬼凄呼一声便松开双手往后退去,王诩摔倒在地后拼命地呼吸着,刚刚一口气喘上来随即就冲上前去追那怪脸女鬼,他此时心中暴怒,大脑唯一反馈给他的两个信息是:一,女鬼怕这竹卷,二,要死我也要拖你垫背。
  不得不说王诩这人报复心理极强,管你是牛鬼蛇神还是神仙皇帝,反正我烂命一条大不了和你拼个同归于尽。他伸手就去抓女鬼的头发,但发现依然像抓空气一般抓不着东西,突然他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随即抽出怀中的竹卷就抡了上去,这竹卷拿在手中和手电筒差不多,抡人的话可能比板砖儿还合手些。
  随着手上传来的打击感,王诩知道这东西起作用了,居然可以敲打到非人间之物,看来不是什么山寨货,他心里对这竹卷是鬼谷子的真传更加确信了,不过手中一点都没有放松,一套街头斗殴的流氓招数打的是行云流水、虎虎生风,嘴里还骂骂咧咧的:“长成这样还跑出来吓人!居然还想掐死本大爷!你丫还是一自然系是咋的!老子物理攻击无效就怕了你不成!”
  于是屋里出现了诡异无比的场景,一个人拿着一竹制物品就把一鬼打得满地找牙,正当王诩打得过瘾的时候,眼角瞥见了他非常不想看到的东西,有位老伯的上半身从门上“穿”进来了,接着墙上,窗户上进来了几十位“乡亲父老”,开始向他逼近。王诩不知不觉已被逼到了墙角,手中举着“伏魔篇”作格挡之势,就像是一个人被一群狼围在了中间,举着火把徒劳地挣扎,不过那些鬼魂似乎非常忌惮这竹卷,没有一个敢靠近,只是静静地站着,让王诩深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强势围观”。
  “喂,小子,你好像还活着啊,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啊?”一个懒散的声音突兀地出现在了王诩的脑子里。
  “你……你在哪里?这是怎么回事?快帮忙啊!”王诩几乎是吼着回答,并且慌忙地寻找着声音的出处,他知道这声音就是昨天的那个“猫爷”,这个人的声音让他很难忘,让人一听就会想象到一张没睡醒的颓废面孔,若是说遇到这种事还能指望谁来救自己,那也只有这个所谓“灵异侦探”了。
  “哦,我啊,我在事务所里呢,我这招呢就叫做千里传音,可以直接让声音出现在你的脑海里,是不是挺厉害的呢,呵呵呵……”
  “厉害个屁!老子现在快玩儿完了!你是不是昨天就知道会出这种事情?还故意不告诉我,却跟我说什么下午四点?忽悠谁呢?”
  “哎,少年啊,我虽然也挺年轻的,但比你还是要大上几岁的,你要称老子还早了点儿,我现在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仔细听好,我只说一次。”说道这里的时候猫爷顿了顿,王诩居然还听到了这家伙抽了一口烟的声音,他这里已经火烧眉毛了,那个猫爷却还是老神在在,虽然很想发作,但关系到自己能否活命,他还是强忍着怒气不说话。
  猫爷的这口烟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接着说道:“今天凌晨三点多我感觉到了你这个地方有一件强大的灵物苏醒了,这种灵物出世会有一种奇妙的波动,灵物的灵性越强这种波动越是明显,影响越是广泛,不过这座城市里有灵识的人已经不多,所以我想还是由我亲自过来看看。”
  “结果就看到你在那儿刨土,我想你就是灵物选择的主人,但是你本身却好像是个普通人,肯定应付不了十二个小时以后发生的鬼魂追杀。因此我决定帮你一把,留下了我的名片,如果你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就安全了。可惜你好像不领情呢……”
  “放屁!你那破名片上地址都没有,叫我怎么找?找你个球啊?”
  “呵呵,原来如此,我知道了,你现在到窗户旁边,把那个竹卷用力扔出去。”
  “什么?你要我死是吧!你放心,我拿在手里也很快死了,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这种宝物一般现世以后,会惊天地,泣鬼神,所以那些鬼其实是不想让人得到这东西而已,你只要把东西扔了,他们也没理由害你了。”
  “好,我再信你一次!”王诩贴着墙壁,挥舞着竹卷到了几米外的窗边,刚把窗户打开,一只手就伸了进来把他整个人从屋里拽了出去。
  “我靠!你不是在什么狗屁事务所嘛!”
  猫爷不顾王诩的牢骚,扔掉手上的烟头,不紧不慢道:“千里传音?你七侠五义看多了吧?”
  两人脚下不停,冲到了马路边,猫爷跳上一辆破烂的本田车,王诩刚上副驾驶,门还没关紧,他就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暂时的安全让王诩一下子垮了下来,躺在座椅上不停喘息着:“你到底哪句才是实话?”
  “除了耍你那几句以外,基本都是实话。我看四点到了你还没来,所以不放心过来看看,另外,刚才说把东西扔掉其实是想引你过来,你可千万别真的扔了。哦,我的名片你还有吗?”
  “这破名片,地址电话都没有,有什么用……诶?怎么会这样?”王诩惊讶的发现那张名片上的地址居然出现了。他捡起来的时候明明还看过是空白的。
  “哦,你现在应该看到了吧,我想应该是和鬼魂的接触让你的灵识渐渐苏醒,所以有了初步的‘灵视’能力,所以……嘿嘿……”说到这里猫爷突然俯身把副驾驶的门打开,一脚把王诩踹了下去,王诩根本来不及反应,车已经开出了十米远。好在郊区的这条公路旁多半都是一些杂草,要是王诩在这种高速下摔到水泥路上,估计骨头都摔散了。
  那辆破本田在不远处停了下来,猫爷从车里伸出头朝着王诩喊道:“既然你已经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灵视了,我决定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今天你可以活着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就算是通过了我的考验,我会带你进入狩鬼这个行业。毕竟这个行业现在的人越来越少了呢……”他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已经坐回了车里,点上了一支烟,踩下油门准备离开,谁知却在后视镜里看到了这一个满脸是血的人趴在了车后的行李箱上。
  原来王诩被踹下车以后,本来伤的并不重,只是额头被划破流了些血,但猫爷的话却又把他那股拼死的报复欲望点燃,居然不顾身上的疼痛再次冲起,几秒内就趴上了车尾。
  “还真是……顽强呢……”猫爷此时却是笑了起来。
  “你还给我机会?还考验我?我告诉你,你马上就没有什么可以给别人的了,最多给你母亲寄张遗像顺带上一盒骨灰了!等老子抓到你……”话还没说完王诩就被一个急转弯甩飞了出去,他在空中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今天来不了,可能会死的,万事小心了……”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三章 被捕
  王诩很快就恢复了意识,虽说他身处的郊区比较偏僻没什么行人,但是刚才他表演的这种飞车甩人特技可不是天天可以看见的,很快就聚集起不少围观群众,有人已经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还有好事之徒看到王诩的搏命演出后,凑上来问他是不是在拍电影,需不需要群众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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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没有一个人能看到远处逼近的“僵尸大军”,王诩试着活动了下,发现除了身上多处流血,还有遍体的淤青以外,骨头都还算完好。他居然不靠别人搀扶,自己站了起来,然后拨开人群就跑。
  他朝着刚才猫爷开车离去的方向奔跑着,右脚的伤口在向外渗血,在马路旁边留下滴滴血渍,身边偶然经过的车辆全都会减速来看看这个满脸满身都是血还在跑步的家伙。大约跑出了一公里左右,王诩才停下来坐在路边大口喘气,身后的鬼魂在之前就渐渐远离直至消失,王诩觉得应该是他们不能离那片坟地太远的缘故。
  “包掉在了家里,现在除了本破竹卷和一身血渍的衣服身无分文,以我现在这个造型要搭顺风车是肯定不行了,这里出租车本就不多,想坐霸王车看来也不行,这样子人家根本不会停……”王诩看着名片上的地址,S市东方大街13号2楼,对于四处租房的他来说交通方面还是很熟悉的。于是他大约算了下距离,步行的话,进了市中心还要走一段,也并不是非常远,可能在十五公里左右,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三个小时就能到了……
  越往市中心走,周围越是热闹,行人和车都变得很多,此时是晚上六七点的样子,S市是非常繁华的,这个时候市区可以说是人潮如织,一天工作的结束,夜生活的开始,谁也没注意到人潮中有着一个满身泥污的家伙。王诩在泥地里打滚的做法在他自己看来很是高明,只有更脏的东西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血迹,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不过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他从一个满身血污的可疑人物变成了别人眼中百分之百的乞丐。
  至此王诩依然是神经紧绷警惕着四周,要是人群里突然跳出一个三分像人七分似鬼的仁兄,他绝对不会惊慌,肯定是抡着竹卷敲上去再说。因为猫爷跟他说了“考验”,那么这一路上肯定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出来,王诩对此深信不已,他只见了这个猫爷两面就吃了两次大亏,只要跟这个人有关系的事情肯定会朝最坏的方向发展。
  王诩这样戒备着前行,不过思想也偶有分散的时候,比如对面服装店里那位试衣服的美眉,啧啧,身材的确是不错,穿这件也不错,她刚才试那件紫色的也不错,还有之前那件……不对,为什么我又看见她了!王诩一下子如遭雷击,他这时才意识到,这条路他已经走了三次了,而他一直没有转弯,为什么会不停回到这里?
  王诩艰难地吞了口口水,立刻得出一个简单正确的解释——鬼打墙,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会重复在一个地方,走不出去。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是存在,有许多人经历过,后来有科学家解释,因为生物的行动本能是一个环形,所以在蒙着眼睛或者无意识的情形下,会自然地按照一个圈的方式运动,虽然自己可能以为是在走直线,但其实已经渐渐偏离了。
  若是在以前,王诩肯定会相信这些科学解释,甚至记下来以后好在哪里卖弄一下,不过现在的王诩如果听到这套科学解释,估计会说出,“老子要是听你这套歪理早就死了十回了!”之类的……
  于是他选择相信自己,用自己的方式脱困,他想出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尾/行……哦,不,应该说是跟踪那位刚刚购物完毕的美眉,如果说自己中了鬼打墙,那街上这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遭到鬼打墙,所以只要跟着别人走出这个怪异的循环就行。他对自己想出了这个“好办法”十分得意,于是傻笑着就跟了上去,并且记下四周的建筑物,确定自己没有重复经过。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街上这么多人,而王诩偏偏要跟踪那位美眉呢?事实上这个问题在不久之后就有人问他了,他的回答是这个美眉看上去十分苗条,比较纤弱,因此应该没有什么攻击性,凭他的身手也可以轻松将其制伏,万一她是个鬼,我就先圈后叉,再圈再叉,送她上西天,阿弥陀佛。当然,如果此时有一位科学家在场,可能会就生物的本能这一学说对王诩的行为进行一番彻底的,更加合理的分析……
  总之王诩跟着那美眉走着,终于走出了鬼打墙的范围,他刚想调转方向朝自己的目的地前进,突然冲出了几个墨镜遮面,西装笔挺的彪形大汉,直接把他给围了起来。这下王诩可是吃惊不小,想要逃跑,却发现前后左右都被堵死,他站在那里想了半天,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加入过黑手党需要别人来灭口,于是试探性地问道:“几位……有什么事吗?”
  为首的西装大喊用一种冰冷的语气回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几位好汉,我跟你们说,我真不是外星人,不用劳烦几位大驾……”
  这几个西装大汉显然是训练有素,对王诩的吐槽无动于衷,有一个已经把手上的骨节压得噼啪直响,好像准备揍他。
  “你装蒜也没用,你都跟了我五六条街了,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次说话的声音却是相当好听,那美眉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那群西装大汉的背后,此时指着王诩兴师问罪。
  “哦,原来是这个事儿啊,我只是刚好顺路……”王诩的狡辩刚刚开始,那为首的大汉把脸凑了上来,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都是国际职业保镖,跟踪和路过是分得出来的,你最好给个合理的解释,否则就送你去公安局。”他这倒不是故弄玄虚,这位保镖大哥可以说是看着这位小姐长大的,有着叔伯般的感情,工作时绝对是一丝不苟,王诩的跟踪行为早已落入了他们的视线。
  王诩在对方“霸气”的威压下不得不说出了一个他认为合理的解释,当然他认为合理的原因是那就是事实。
  “我遇到鬼打墙了……”
  于是二十分钟后,王诩就出现在了市公安局的审讯室里,可悲的是他被逮到的地方附近连个派出所都没有,最近的就是市公安局,按说他这种情况,顶多被当做流氓关个几天,毕竟就算要告他那啥未遂,也没有太有利的证据,一般来说问几个问题,直接扔拘留所里就是了,不过看在送他来的人似乎有点来头,所以多问了几句,结果这不问还好,一问那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首先是问他跟踪别人的原因,因为王诩实在无法否认跟踪的事实,所以只能说出了万一他是女鬼送他上西天的言论,心想如果被当成神志不清的酒鬼疯子,可能也就没事儿了,结果审讯他的警官旁边还有个女警在做记录员,当场就低骂了一句,流氓……
  这句话便成为了导火索,新一轮的审讯展开了,这位警官显然深谙审讯的技巧,王诩是被拷在椅子上的,这位警官绕着他身边走来走去,不断在经过他背后的时候提出问题,又在他正面施压,显然是心理学教科书般的做法,当别人在你背后的时候,人总会有一种被完全监视住的感觉,此时会有“说谎会被揭穿”的心理暗示,而在正面施压可以让王诩这种处于弱势的一方退缩。
  在短短五分钟里王诩就暴露出了新的问题,倒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其实他真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那位警官终于注意到全身脏兮兮的王诩身上那件衣服下的血迹。
  “你最好把问题都交代清楚,嘴硬对你没好处,说!这到底是谁的血!”
  “呃……其实是我自己的,你看,我额头上,脖子旁边,还有身上,还有小腿,都有伤口……”
  “恩……”那警官听了以后点头,这时王诩松了口气,可接下来一句话差点儿没让他背过气去:“看来你很不老实。”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四章 越狱
  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在几个小时的审问过后,王诩被单独留在了一间临时关押他的房间里。他身上的血迹经过化验后被确认的确是他自己的,不过这个情况警方没有告诉他,警方也查了关于他的其他资料,本来叫王诩这个名字的人全市就他一个,所以即使他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也很快通过照片和电脑资料确认了他的身份,但非常奇怪的是他的资料少得可怜。
  “王诩,男,十九岁,两个月前高中毕业,唯一的亲属是他的父母,三年前先后去世,现住址是……”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轻警员正在向刚才审讯王诩的警官汇报着,那警官还以为王诩身上能翻出什么杀人逃逸的大案子,立刻发动了很多力量去查,就差成立个专案组了。
  “哦,还查到今天下午五点左右,他的住处发生了爆炸,现场勘查的同志初步确认是煤气泄漏引发的,我们还了解到这个王诩在此时间段于住处附近的公路上遭遇了车祸,现场群众称他好像疯疯癫癫的,也不顾受了伤就往市里跑。”
  那警官的眉头深锁,看来是自己误会了,这人八成是一氧化碳吸多了,有点神志不清,逃出家以后又被车撞了,没准已经被撞傻了。
  “关他一晚上,明天看他要是继续发疯就送精神病院,如果看上去正常了就放了算了,看来这人还真是倒霉鬼一个……”其实这警官想漏了一点,王诩从三年前开始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十六岁的他无亲无故是如何活下去的?
  而王诩此时虽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的情况已经相当不妙了。这间屋子称不上是牢房,只有一套桌椅和一盏台灯,他的手铐去了,也没有人看管他。不过他却也逃出不去,窗户上有铁栅栏,门被从外面反锁了。竹卷已经被当做随身物品扔在了外面警察的办公桌上,那东西对别人来说是破烂,但对他来说却保命的唯一凭依。他还清楚地记得猫爷说过……如果他今天没法儿赶到那个什么破烂事务所去,可是会死的!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到十二点今天也就算过了,上次那家伙隐晦地表示让他万事小心,他已经只剩半条命了,这次明确地说他会“死”,那肯定是得玩儿完了。
  王诩急得冷汗直流,深怕房间的墙上会猛然伸出一到十双不等的惨白胳膊来。他因为紧张,呼吸逐渐变得粗重起来,突然他发现自己呼出的气居然变成了白雾,要知道现在可是南方的八月,高温还没完全过去呢!这下他心中的寒意就像是被钻石星尘拳胖揍一般不断地增涨,他立刻大喊:“看守!警官!随便谁都好!快来人!我要去厕所!”
  一边喊着他好像已经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这种感觉是第一次,王诩觉得应该是所谓的“灵识”在起作用了。
  怪脸女鬼这张熟面孔渐渐地出现在了王诩身后,王诩早就知道这个家伙和坟地那帮喽啰大大的不同,也猜到了这个女鬼根本不是那片坟地的鬼,因此是可以追杀自己的,而遭遇鬼打墙也多半是拜她所赐,但现在自己手上没有保命的武器,只能拼命地喊人,离开这里再说。
  “吵什么吵什么!憋一会儿会死啊!”一个不耐烦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然后是解钥匙的声音。
  “离死不远了大哥!真的离死不远了!”王诩喊得声嘶力竭,门外那人以为他快要失禁了,还当真加快了速度,女鬼越逼越近,手已经搭在了王诩的肩膀上,这时门开了,王诩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把那警员吓了一跳,不过刚才听人说过这人疯疯癫癫的,因此也没有太警惕。
  王诩以为有警察叔叔在旁边自己算是暂时安全了,没想到刚一回头,发现那怪脸已经凑到面前,嘴里可怖的獠牙伸了上来,王诩瞪大了双眼内心中悲鸣:“你居然敢在警局里顶风作案,算你狠……”
  他从地上一个蹬腿顺势弹起,动作和那种街头卖艺的庄稼把式如出一辙,然后余光立刻扫到了桌上的竹卷,他冲过去就抄在了手里,女鬼好像对王诩手持竹卷的战斗力心有余悸,就这么突兀地消失了。
  那警员可看不到什么神仙鬼怪,被王诩跃起这一手吓得退后了两步,手就往警棍上摸去,结果一看这家伙发了疯似的去拿那破羊皮里包的竹书,一时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干什么,你给我老实点儿!”
  “我……”王诩想要说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好像只有吐槽的本能在起作用,因此他几乎脱口而出:“我开大的时候喜欢蹲着读些古书陶冶情操……”
  五分钟后,那警员在厕所门口抽烟,除了嘴里吐出的白色烟幕外,他还顶着一脑袋的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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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诩觉得再耽误下去自己就真得归位了,到了十二点说不定马路上百妖群集,而他就像这座城市中的一只蚂蚁,一只被无数豺狼盯上的小蚂蚁。因此他必须想个办法逃出去,只有那个混蛋的事务所是安全的……
  又过了十分钟,那警员打了个哈欠看了看表,“你好了没有!NND大老爷们儿磨叽什么呢?”
  没有人回答,他又喊了几声,灯光昏暗的走廊里还是一片死寂。那警员心中大喊不妙,该不会是这小子跑了吧!于是赶忙冲进了厕所,结果他刚踏进漆黑一片的厕所,颈后就遭到重击,他昏迷前最后的一个想法是,糟了,着了这小子的道了……
  王诩压低了帽檐,一路上低着头出了警局,这身警察制服还算合身,至少比他满身泥血的衣服舒服多了。他快步走在路上,他可以感觉到这座城里是有“灵”的存在的,但是大多数不具有那种可怕地攻击性,而似一种安静的旋律,可能是有放不下的事情无法离开这个世界所以还在徘徊,但是有一个离他很近而且很有攻击性的灵正在他背后的路上时隐时现地逼近,王诩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某个和他结下梁子的家伙又来了。
  不过此时他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他在警局也歇够了,因此开始了飞奔。终于跑到了东方大街13号,一楼是个叫“黑猫”的酒吧,这酒吧里没有舞厅,只有一个吧台和几张桌子,更像是个咖啡馆,安静得出奇,王诩穿着警察的制服在门口张望了几眼就被一个如铁塔一般的大汉拦住了。
  “你找谁?”大汉用四十五度俯视的鄙视眼神紧紧盯住王诩的脸。
  “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叫猫爷的?”
  那大汉听了神情一松,“哦,原来你是他的客人,二楼不是从这里上,旁边的小巷里有个楼梯可以上去,下次别走错了。”
  王诩点头刚想走,结果那大汉在他背后冷不丁来了一句:“有东西跟着你,你小心了。”
  王诩刚想问问这位猛男能不能帮自己抵挡一阵,结果他一回头迎来的却是摔门的声音,他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街上,此时路上居然没有行人!这在夜生活如此丰富的S市是绝对不可能的,而路中间,一袭白衣,一张狰狞的笑脸,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一步步朝他走来,然后从四周的岔路小巷里走出了一个又一个或面色惨白,或缺胳膊少腿的鬼魂,数量居然近百。
  “我靠……百鬼夜行啊,而且每个造型都像有两把刷子的样子,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种地步的……说起来我现在应该算是袭警越狱的通缉犯吧,搞不好明天就上电视了吧!会不会还有提供线索就有奖励之类的话在节目后播出啊!”他一边吐槽一边朝旁边的小巷跑去,看到一个通往二楼的楼梯,然后冲了上去,门的玻璃上写着“侦探事务所”,他现在知道那前面的“灵异”二字和名片上的地址一样,有“灵视”能力才能看见。
  王诩根本顾不上敲门就想把门撞开,结果他一推之下发现门根本没锁,他冲进房间摸到了电灯开关,然后发现这间办公室根本空无一人,只有满地的垃圾,破旧的办公桌,一看沙发的样子就知道这里既是办公室也是猫爷的家。
  接着他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把匕首,看上去绝对不是在五金商店里可以随意买到的那种,而更像是武侠小说中描写的兵器,匕首下还压着一张纸条。
  “能到这里的话,你已经通过了初步的考验,基本上来说呢,我还是有些事没有告诉你的,你被追杀的原因很特殊,躲到哪里都是没有用的,只有不停地逃跑才行,不过这所谓‘泣鬼神’也是有时限的,他们不会一直这么闹下去,只要到明天早晨四点,也就是追杀你十二个小时之后,那么从灵器现世开始算已经过了古时的十二个时辰,即二十四小时,那时你如果还活着就没事了。”
  “既然你已经通过了初步考验,那么就算是在我这里工作了,我没点儿表示总不行,这把匕首是可以克制鬼魂的,你就用它来保命吧,不要麻烦楼下酒吧的人,他们比鬼要难对付多了,哈哈。猫爷书。”
  “PS:我查了下今天在你屋子遇到的怪脸女鬼,她最近挺活跃的,似乎是在网上被人骗了才死的,所以专找宅男下手,叛逆期的少女还真是不可理喻呢,因为她怨气出奇的重,所以比一般的鬼难对付一点,希望这期间你不要遇到和她一样的厉害家伙。”
  “PS的PS:建议你还是用我的匕首,其实那竹卷只有在你注意力高度集中地时候或者情绪激动时才能打击到鬼魂,只是因为材质特殊,主要还是靠你自己的力量,如果时间长了你注意力分散就会失去威力,毕竟那东西不是武器呢,总之你万事小心,明天早上我会来找你的。”
  王诩看完信,把纸揉成一团,拿起匕首就冲出了门,他脸黑如碳,咬牙切齿,半疯癫地念叨着:“呵呵……又被你涮了,呵……还PS,还PS的PS,你这家伙小学老师没教过你写信是吧!什么百鬼夜行,什么泣鬼神,搞了半天追杀宅男的还是个腐女……你们这帮小王八蛋,管你死的活的,老子现在就出去把他们全部整扑街,明天把你绑在你那辆破本田里推下悬崖!你听到没有啊混蛋!”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五章 记忆觉醒
  猫爷自然不会听到王诩的牢骚,此时他正忙着别的事情,其实他本来是想留在事务所帮助王诩的,但是突发的情况让他自己都应接不暇,他此时正在一幢高楼的天台和一位美女战得满身是血。(PS:这个PS是为了让大家不要对刚才那句话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开膛手,很久没有见面了啊,你好像变得更有男人味了哦。”
  “啰嗦……小鬼才爱听这个,我这种大叔喜欢听的是‘你一点儿都没变’之类的。”猫爷说着点上一支烟,血不停地从他的袖口流出来,但他似乎毫不在意,依旧一副睡眼惺忪地样子,慵懒地吐着烟。
  “不过你的身手好像大不如前了呢,酒色过度么?”称猫爷为开膛手的美女又说道,她身上似乎没有任何伤痕,但是嘴角却明显溢出过鲜血。
  “啊……那个,我倒是担心你落到我手上以后我真的会酒色过度。”他说色字的时候还特意加了重音……
  美女把披散到腰际的长发用手中锐利的钢针盘起,她的脸色比猫爷还要苍白,也不知是因为受了内伤还是天生如此,“我今天已经没有兴趣再打下去了,开膛手,我还会来找你的,我要夺回本属于我的东西。”
  “切……真是任性的女人啊,都五年了,你还执着于‘猫爷’这个称号么,你不是已经得到了其他城市的最高称号了嘛,我记得应该是叫‘千风’吧,该不会是单纯得想对我纠缠不清而找的借口吧?”猫爷知道对方如果下定决心逃跑他是断然追不上的,所以只能用他一贯的伎俩去激怒对方。
  没想到美女却沉默了几秒,然后眼神凝重地说道:“我只是不想输给你,仅此而已。”说完便纵身一跃,从高楼的天台跳了下去,接着便真如化作千风一般消失在了空中。而猫爷随即坐倒在地上大口抽着烟。
  “好像还是很在意那件事呢……本来我们其实也不是没有可能……哎。”猫爷用他好像永远睁不大的双眼看着星空长吁短叹。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显然他受伤不轻,走路显得非常艰难。
  他走到墙边又靠墙坐了下来,然后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样了,灵识目前似乎还没消失,现在先简单治疗一下去帮他一把好了,如果那时他还活着的话……”心里这样想着,他打开了手机的里的一篇文档,那文档的标题居然是“遁甲天书”。
  遁甲天书即华佗所撰《青囊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人遁书》,中册《天遁书》,下册《地遁书》,相传此书在三国时代已被烧毁,只有一两页残页中的医术得以延续。
  也有传说遁甲天书实已非人间医术典籍,除了人遁书是华佗所写的医术以外,其他两册并非华佗所撰,而是他自仙人处所得,有呼风唤雨,降妖伏魔的大神通,所以传闻当时烧毁的只是《青囊书》而非真正全本的遁甲天书……
  如今这宝物竟然被猫爷这个无良的大龄青年存在手机文档里,如果华佗在天有眼,不知作何感想……
  话分两头,此时的王诩已经是精疲力竭,疲于奔命。虽然凭借他的宅男生物钟,基本是通宵的老手了,但在这种神经高度紧张的逃亡中,疲劳程度和上网不可同日而语。
  两个小时前王诩还气势汹汹地要屠神灭魔,结果他发现这世上的事情实际操作起来果然是和他的理想差了不少。首先,那匕首的确可以砍到鬼,但那毕竟是匕首,不是大砍刀,一刀划下去,很好,很强大,留下一道伤痕,然后这鬼叫唤两声好像就没事了,接着身边前赴后继地上来几十个……王诩还是得逃跑。
  他拼尽全力杀出一条血路,当然这些还是他自己的血……都是被抓咬而伤的。也许又有人要问了,王诩这一天下来两次摔车,现在又被鬼追杀,到底流了多少血?他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其实也没有多少,估计比一次无偿献血的量多那么一点,但肯定不致死,而且他这种没有女友的宅男一般气血过剩,因此流点血还可以降些虚火。
  也许王诩自己还没注意到,他已经比一般人强出太多了,如果毫无灵识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光吓就吓死无数回了,那种恐惧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胆小,而是没有灵识的人遇到鬼仿佛是没穿衣服站在雪地里一样没有任何保护,精神和大脑都会被鬼魂制造幻象所控制,稍微强些的也许可以抵抗,但被灵接触到身体以后就无法动弹,喉咙也发不出声音只能任人宰割。
  王诩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他此刻已经是慌不择路,显然他又进入了某种鬼打墙的状态中,而且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解除的方法,他在一条条无人的街上奔跑,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在S市这座城市里了,周围的建筑里连灯光都没有,只有一盏盏昏暗的路灯还在发挥作用。而他根本不能停下来休息,每转过一个街角都可能有张恐怖片里才会出现脸凑上来,一边鬼叫着一边对他进行袭击。
  王诩越跑越火大,为什么这些鬼魂可以碰到他的身体,但他却不能主动攻击到对方,而只能靠着物品的保护逃跑。为什么只能暂时杀伤这些灵体,但无法彻底将其消灭,他想知道的事情实在太多,但这种时刻胡思乱想肯定是得不到答案的,因此王诩的心情越发得烦躁起来,此时要是有什么东西把他疯子般的报复欲激起肯定会被他碎尸万段。
  偏偏那怪脸女鬼不识好歹,在这时出现在了王诩面前,而且她背后的马路上居然站满了鬼魂,几乎是站的密不透风,根本不可能通过,王诩想回头再跑,却发现后面的追兵也不比前面少,当真是把他逼到了绝路上。
  “老子跟你同归于尽!”王诩喊叫着,此刻他已经陷入了疯狂之中,右手持匕首,左手抡着竹卷呈双挥之势朝那女鬼冲了上去,“冲锋”“断筋”“血性狂暴”“致死打击”此时的王诩用出了某网游中战士的经典起手套路,当然那是他自己认为,在旁人看来也只不过是一套王八拳而已。
  王诩瞬间就被淹没在了鬼潮之中,匕首已经掉在了地上,竹卷似乎也失去了作用,应该是他的神经已经到了极限,就像是一根绷紧的弦突然就断了,王诩躺在地上被百鬼所咬,对身上传来的痛楚也渐渐麻痹,此时他想的是就这样死了也许也是种解脱,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他好留恋的东西,然后就闭上了眼……
  突然间漆黑的大街上一道白色光芒冲天而起,鬼潮中靠近王诩身体的鬼魂瞬间如气化般消失,王诩站了起来,“伏魔篇”完全展开,这展开的竹卷似乎超越了物理的定律,如同锁链般出奇的长,悬浮在王诩的周身上空,还散发出淡淡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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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诩在生死一线的时刻想起了很多事,他想起了三年前的自己,那时的自己有一双和别人不同的眼睛,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是他从未告诉过别人,甚至自从懂事以后就不停地否定自己。那时他沉默寡言,眼中总有模糊的红光,别人总觉得这个孩子性格怪癖,因此同学老师都敬而远之,他连个朋友都没有。
  直到他父母的先后去世,他看到了他的母亲,父亲,看到他们还陪着自己,而没有去另一个世界。一个月以后他发现父母其实都很痛苦,他们并不是不想离去,而是被束缚在自己身边,他明白了,他有着很强大的力量,不仅可以看到,甚至可以主宰别人的灵魂,于是他对自己的灵魂使用了这种力量,他忘记了有关灵的一切,对自己进行了催眠和封印,变成了一个无神论者。而现在,他的眼中又一次出现了那种模糊的红色,如同鲜血在眼眶里打转。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六章 结束与开始
  周围的鬼魂四处逃散着,仿佛王诩就是这世间的活阎王,随时可以让他们魂飞魄散。
  灰色的魂,如同混沌般暗淡,灰色的发,就如这个人的心一样散乱,红色的眼,凝视这世上一切的生灵。此时此刻,王诩似乎被小时候的另一个自我灵魂附体,要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这种状态是无敌的!
  他冷酷地望着面前的百鬼,只是单手一挥,就有一片鬼魂化为灰飞,他嘴角冷笑,收割着这些灵魂,让他们全都魂飞魄散。他丝毫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事情有多么可怕,即使猫爷也不敢在短时间之内消灭那么多的灵魂,这样做会破坏某种天地间的平衡而引发不可想象的后果。
  而此时的王诩发现鬼谷子留下的伏魔篇他居然能够看懂了,并不是能够阅读而已,而是完全可以理解里面的意思,上面记录的内容另他叹为观止,他已经顾不得身处何地,而是拼命吸收着伏魔篇当中记录的知识。
  而他没有注意到,随着伏魔篇围绕在他的周围,他眼中的红色逐渐消失了,他渐渐又变成了那个宅男王诩……
  突然他觉得身体一沉,这种感觉……又有什么在靠近!一头如汽车大小的怪物自旁边的建筑物中突然扑出,直取那怪脸女鬼,那女鬼大惊失色,想要跑确是怎么都来不及了,只见那异兽一爪就在路上留下一个深半米的陷坑,把那女鬼死死按在掌下,撕扯着吃了下去,任那女鬼的叫声如何凄厉,完全没有丝毫怜悯。
  山海经记载,狰:兽,其状如赤豹,五尾一角,其音如击石。
  还未等王诩反应过来,让他大吃苦头的女鬼已经成了那异兽的腹中之食,而那头狰兽似乎意犹未尽,又囫囵吞枣般吃了几只附近的鬼魂,接着转头朝着王诩的方向逼近了过来。
  王诩却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那狰兽,冷笑一声:“你这是自寻死路!”然后左手在虚空中一握,掉在地上的匕首居然就回到了他的手中,他口中念道:“天地无极!乾坤借法!”那匕首上陡然光芒大盛,王诩手上指诀一点,就朝狰兽飞了过去,就如古人操控飞剑一般随心所欲。
  接着让人不可置信的事情发生了,那匕首飞到狰兽面前……被一口吞了……
  “恩……我说……大哥,那个,能不能,还给我……”他一击尝试未果,瞬间被打回原形,刚才的高人形象荡然无存,竹卷也恢复了本来样子掉到了地上。
  这次换做那狰兽把王诩当做白痴来看了,它几乎只一瞬就跃到了王诩面前,一爪就把他拍飞十几米撞在了路边的大巴上,挡风玻璃被撞得粉碎,王诩直接就穿过玻璃摔在了驾驶座位上。五脏六腑好像被翻了过来,这次骨头是肯定断了,而且疼得不知道断了几根,好像全身都碎了一样。
  王诩此时只想快点昏过去,然后醒来发现这都是一场梦,可惜那狰兽沉重的脚步越逼越近,每一步都好像踩在他的心脏上面。他强忍全身的剧痛打开了车门,几乎是滚下了车,刚刚摔到马路上,刚才所坐的驾驶席已经被你狰兽一爪给拍扁了,而且是自车顶一爪压下,整个大巴的前面已经面目全非,朝着一边凹了进去。
  王诩的手脚都已经不能动了,他只能像只虫子一样在地上爬行着,哪怕是远离那狰兽一寸,自己生还的可能性就越大,已经拼到了这一步一定要活下去!
  而狰兽也发现了他,一个凌空飞跃就扑到了他的身前,它张开血盆大口要享用这顿美餐,此时一个声音却阻止了它:“小狰,等等。”
  接着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小男孩儿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打量着地上的王诩,然后转头说道:“小狰,走。”接着那狰兽居然温顺地俯下身来让他骑了上去。
  王诩看得是无名火起:“喂,你有没有搞错!你养条狗那么大!还不栓紧,放出来到处咬人?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找你家长!”
  当然王诩这一通废话除了在对方心中降低自己的智商以外没什么作用,那小男孩儿回过头来又看了他一眼,然后长叹了一口气,那样子就像是父母在看一个不争气的孩子:“你们这个城市的狩鬼者真是奇怪,战力时有时无,还用对付灵体的招数来攻击我的小狰,而且……你还一身的邪气……”说到这句的时候,他帽檐下的双眼杀意又起。
  “呵呵,倒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的,他算是特殊情况吧。”猫爷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一旁,那小男孩儿的身形明显一僵,他没有发现有人靠近,显然此人实力非同凡响。
  “你就是这个城市的‘猫爷’?”小男孩儿的声音明显带有了敌意,猫爷并没有回答他,只是点上一支烟笑了笑,然后背起了王诩,缓缓地离开了他的视线。
  “哼……装模作样,反正我也只是路过,没必要管太多。”小男孩儿拍了拍狰兽,后者朝着猫爷离去的方向低吼了一声,然后载着小男孩儿跑进了黑暗……
  王诩这漫长的一天就这样结束了,这是他进入狩鬼者世界的第一天,也是他之后悲惨生活的开始,要是他知道自己醒来以后要从事的工作,估计他会选择长眠不起。许多人的命运在这一天开始不同,许多本不相识的人在这一天有了交集,许多故事都要从这一天开始说起……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七章 入行
  八月,正午的阳光是非常毒辣的,透过百叶窗照射在王诩的脸上,让他难受得渐渐醒了过来。猫爷坐在办公桌后抽烟,看见他醒来,说道:“穿上衣服,我跟你讲些事情。”
  王诩揉了把脸,发现自己躺在猫爷那事务所的沙发上,身上裹着条毯子,但是两秒后他突然一惊,“我怎么只剩裤衩了!”他问的同时心里其实已经给了自己一个很不妙的答案,然后手就往自己的*摸去……
  “我做了很多事呢……”猫爷的回答还是有气无力,波澜不惊。当然他的这个回答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
  王诩的脸都快绿了,“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有这种癖好,可怜我的清白之躯……”没等他在那里胡思乱想几秒,猫爷又接着说了下去:“首先你租的那间屋子前天发生了煤气爆炸,我想你也没必要去收拾什么东西了,我去看过,只剩下炭了。应该是你被那群鬼围困的时候,那个女鬼去打开了煤气。”
  “另外就是一些善后的事情,那房子的房东我已经帮你搞定了。还有警察的衣服可不是随便可以穿的,虽然破了但还回去还比较好交代,我在警方那边也有自己的关系,所以这事情还是可以压下去的。”
  他又抽了一口烟:“昨晚你被困在在一个由百鬼制造的空间里,只有狩鬼者和鬼魂能进去,里面的东西大多是幻觉,所以你不用担心会有破坏公共财物罪之类的情况。”
  “那昨天遇到的大狗和小孩儿也是狩鬼者?”王诩拿起旁边放的干净衣服一件件穿上。
  “哦,大概是孙家的小姐吧,她的灵识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应该只是路过,不用在意。”
  “什么什么?她是个女的?”
  “我说你啊,应该是个交不到女朋友的人吧……”
  “啰嗦!你这种住在办公室里的人有资格说我吗?话说我从第一次看见你你就穿着那件破西装吧,里面的衬衫都快发黄了,而且也从来没打过领带,看你也快三十了,你这样是想告诉别人你很废柴是吧!”
  “嗯?对你的救命恩人就是这种刻薄的态度吗?难怪你还是个处男。”
  “卧槽!这你也能看出来,你到底对我干了什么!”王诩脑海中又出现了非常可怕地画面。
  “美女和处男就像是衬衫领口上的口红那样显而易见……”猫爷吐着烟说了句总结性的话。
  “靠!只有对你来说是吧!你这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你还认识警察,还能找到我的房东?”
  “其实干这行得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各种领域都得有自己的关系,比如我就从一些黑道的朋友那里打听到你其实很不简单……”
  王诩听到黑道二字的时候知道大事不妙,看来自己这几年来做的行当已经曝光了,猫爷继续不紧不慢地说道:“你三年前初中毕业,父母相继死了,于是就在姓秦的那家地下赌场里找了个工作,听说你还是那里很出名的赌场发牌员,居然可以做到不靠机器不露痕迹地左右胜负,甚至是在众目睽睽下换牌……”
  “你听谁说的!你别胡说!我可是良民大大地!”虽然明知没用,但王诩还是抱着抵赖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想法进行挣扎。
  “反正你最近不是已经洗手不干了嘛,放心,如果要把你交给警察我也没必要帮你摆平那么多事,如果真要你死,你也早已经死透了。我救你只是为了让你替我办事。”
  “我如果不答应呢?”
  猫爷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拿起了桌上的“伏魔篇”自顾自的转移了话题:“鬼谷子的这部伏魔篇记载了很多早已失传的绝技,还有许多在狩鬼界很有用的知识,既然你是这东西的主人,那么应该只有你能够学习上面的东西,其他人就算是把上面的文字翻译出来也绝对领悟不到其中的道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王诩的这句话又成功的被猫爷无视了。
  “你现在就算是我这个侦探事务所的员工了,我会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教你一些基础知识,像你上次对付存在实体的幻兽却使用攻击灵体的招式就显得太菜了。”
  “喂,你无视别人要有个限度……”
  “一个星期以后你就要进行第一个任务了,希望你可以好好地学习,免得第一次出门就因公殉职。哦,对了,你已经睡了三十多个小时,来楼下酒吧吃点东西。”猫爷一边这样说着就出了门。
  王诩已经处在了发作的临界点,不但被完全无视,而且对方还非常自然地对他发号施令,不过他考虑到自己现在无家可归身无分文,决定先忍耐下来,等过几天再看看能否借机开溜。
  转眼又过了三天,这几天王诩对猫爷这个人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观,原来这人并没有看上去那样不堪,王诩昏迷的时候猫爷几乎没在事务所待过,一直在为其奔走着,直到那天上午才回来,他的伤也是猫爷治好的。并且那天以后在黑猫酒吧给王诩安排了住处,王诩曾经遇到的高大男人叫孟鸿,是酒吧的保镖兼打杂。酒吧老板是个很有精神的老头,叫武光宗,背头总梳得一丝不乱,一直穿着一套西式酒保的西装马甲,打着领结。那些来酒吧的人大多看上去很凶恶,不过却没有那种以多欺少的流氓事件,看来他们已经脱离小混混的低级趣味,进入了“绿林好汉”这个领域……值得一提的是,看上去多厉害的人,包括猫爷,都要恭敬地叫老板一声“武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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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诩还发现武叔和孟鸿都管猫爷叫“古尘”,他问了猫爷本人才得知,原来猫爷只是一个称号,而且是代表这个城市所有狩鬼者的最高称号,每个城市都有这么一个人存在,基本上出了什么大事,就得把这人揪出来放到火上烤……
  在狩鬼者这个行业大家都是不用真名的,因为怕祖上在阴间受到牵连,所以大多都舍弃了本名,每个人都有一个绰号,这也是个不成文的规定。其实阴间的事,即使狩鬼者也不知道,他们要做的只是让无辜凡人尽可能过上一无所知的幸福生活。
  而成为狩鬼者,一般需要某个前辈的引荐,只要这个前辈认定一个人有品德,有能力,且有牺牲的觉悟,那么恭喜你,你就进入了这个有来无回的行业。
  王诩这些天发现他之前能够完全看懂的伏魔篇,现在又变成了天书一般,更不要说用什么“天地无极,乾坤借法”了,现在他依然是那个凡人王诩,他得出的结论是自己小时候有些自闭的那个时期拥有着惊人的力量,只有回到那个状态才能激发自己全部的潜能。因此这也更坚定了他逃离这个行业的决心。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了,王诩倒是学了很多入门知识,但他心里想的却是开溜。尽管如此人总是喜欢在一些事情上凑热闹的,比如他还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叫“要你命三千”,这个绰号立刻被猫爷否认了,他的理由很简单,“说出去丢我的脸。”
  而在王诩得到自己狩鬼者绰号“鬼谷子”的那天,他也从猫爷那里知道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不得不说,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圈套,一个针对王诩的圈套,让他情不自禁得往里跳……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八章 夜访者
  猫爷给王诩的第一个任务是去一所学校调查二十年前的一宗杀人案,当时那个无头案件最后不了了之,也正因为如此,引发了二十年后的今天这一桩桩一件件新的血案……
  “什么!你让我去翔翼读书!”在王诩惊呼着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猫爷知道,他已经上钩了。
  翔翼是坐落在S市的一所大学,而且已经不仅仅是一所大学了,他几乎是这个世界的一棵智慧之树,是一种精神象征。能够进入这所历史悠久的学府本身就可以证明一件事:要么你真是个可以通过非人类水准入学考试的天才,要么你家中有钱有权有势,而且不是一般的有……
  每年从翔翼毕业的学生几乎活跃在全世界各个领域的金字塔尖上,无论医学,化学,天文学,教育界,商界,国家机构,甚至军事和神学领域都得承认这所学校的杰出贡献。那里的图书馆可以让不列颠图书馆相形见拙,那里的师资力量让教授这个头衔平民化,那里的教学设施可以让全世界所有的五星级度假村高山仰止,那里的钻石王老五和漂亮的小富婆可以让明星偶像自惭形秽。优秀的学生在翔翼就是平凡的学生,平凡的学生在翔翼不存在!无数达官贵人都不遗余力地把自己的子女想方设法送入这所学院镀金,仿佛这所学校的毕业证书就是超人一等的一张护照。
  在猫爷极富煽动性的解说下,王诩原本拍拍屁股走人的计划被深深动摇了……
  “那……你说的任务……有没有什么危险?”王诩试探性的问道。
  猫爷低头点烟,他的头发遮住了脸,此时在王诩看不到的阴影里有着一个奸诈无比的笑容,“哦,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二十年前有些个痴男怨女感情纠葛,最后弄了个你死我活,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又出来吓人而已。其实这任务很容易搞定的,你就权当作是去渡个假,体会体会贵族般的生活,顺便练练你那鬼谷道术的基础,那里的图书馆里应该能查到战国时的一些文字,你就慢慢翻译慢慢学好了。”
  王诩此时显然已经被说动了,但他总觉得有些蹊跷,猫爷会给他占那么大的便宜,肯定有问题,“那么简单你怎么不去?为什么非要我去?”
  “呵呵……我已经是奔三的人了,我这种大叔冒充大学生不太妥当吧。抓鬼这种事情一般都在晚上,我要是直接潜进去的话也不是不行,但是那里的保全工作可是保卫国家元首级别的,再说我去一次还不一定能解决,天天晚上去蹲点明显是不现实的,所以由你冒充学生混进去要方便得多。”
  见王诩没有说话,猫爷又说道:“你两个月前高中毕业,同时从那个地下赌场洗手不干,现在是宅男一个,而且年龄正好是入学年纪,你在学校里的生活费我会帮你先垫上的。”猫爷走过去拍着王诩的肩膀:“再者……帮你搞定警察的关系费,搞定房东的封口费,帮你治伤的费用,楼下酒吧的伙食费,住宿费,你的衣服,还有许多其他支出……相信以你在赌场工作地经验,应该知道欠我这种人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吧……”
  于是在猫爷恩威并施之下,王诩根本没有听到关于这次鬼怪的任何细节就答应了这次任务……
  当天深夜,猫爷的事务所里来了一个人,他似乎比猫爷更加不修边幅,如果说猫爷的胡子是没刮干净,那这个四十多岁的大叔就是根本没刮,他顶着一个鸡窝般的发型,穿着破T恤和沙滩裤就敲响了猫爷的门。与此同时楼下的武叔在吧台后擦着酒杯的手停了下来:“稀客啊……”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以后就继续做他的事情。
  “啊……我知道我知道……”打开门以后猫爷就有气无力地说了起来。
  “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知道什么?”邋遢大叔踢开地上的杂物坐到了沙发上,他掏出了烟,猫爷走过去帮他点上,然后坐到他的旁边自己也点上一支。
  “你是想说一个星期前大规模屠鬼的那件事,我知道。”猫爷吐了第一口烟接到。
  “那你有什么解释吗?”
  “我这里最近来了个新员工,那件事情是我对他的测试,不过似乎过火了一点,我全权负责,如果上面有什么处罚我一力承担。”
  邋遢大叔深深吸了一口烟,“古尘,听大哥我一句,我现在不是以你上司的身份来责问你,而是以你好兄弟的身份提醒你,你太过感情用事早晚会害了你。”
  猫爷听他这么一说就知道这事儿算是压下去了,“呵呵,反正有你五官王血链帮我顶着,我还怕什么。”
  血链却不住地摇头:“不,最近情况有变,宋帝王你还记得吗?”
  “怎么不记得,那个老奸巨……哦,是那位老谋深算的大人,我以前可受了他不少关照。”
  血链却也不在意猫爷的态度,接着说道:“宋帝王他老人家前不久失踪了。”
  “什么?失踪?十殿阎王会失踪?”
  “不错,而且无论阴阳界还是人间界都毫无他的音讯,好像凭空消失一般。”
  这个消息无疑是爆炸性的,“十殿阎王”全都是狩鬼者当中的佼佼者,凌驾于每个城市的负责人之上,往来于阴阳界和人间界的狩鬼者最高力量,管理着狩鬼界的秩序,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们毫无声息地失踪,那东西的实力是不可想象的。
  猫爷沉默了数秒,这次深深吸了半根烟,“那么跟我这次事情又有什么关系?”
  “狩鬼者应尽力将鬼魂送至另一个世界,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将其魂魄毁灭,否则将忤逆天道。”
  “喂喂……你突然跟我读什么破规定啊,这条有谁照做了?人家都打上门了灭几个也很正常,一夜之间杀十个八个的情况谁都碰到过,送鬼上西天哪儿有那么容易。”
  血链回答的时候神色颇有些怪异:“这不是我要对你说,而是楚江王叫我转告你的原话,还说这次有五官王替你求情可以放你一马,下不为例。”
  “啊?那个老太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嚣张了?”猫爷这下被搞得莫名其妙起来。
  “不是那个老太婆,新的楚江王在就在屠百鬼那件事发生后不久上任,而且现在她还暂时兼任宋帝王的职务,表现很优秀,解决了不少大事。”
  “那她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准备在我这个反面典型身上撒把盐烤一烤?”猫爷心里得出了这个结论,一副嗤之以鼻的样子,去喝茶几上不知何时就放在那里的冷咖啡。
  血链对猫爷摆出了怜悯的表情叹道:“哎……她现在还兼任苏州的最高称谓‘千风’。”
  “噗”的一声,猫爷把半杯咖啡完完整整地喷到了血链的脸上,然后倒在那里不住地咳嗽着,血链完全有理由相信猫爷准备直接这样把自己呛死,反正他就是活着,以后的日子也相当不好过了。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九章 我还要考试?
  又是个天气晴朗的早晨,王诩和猫爷坐在理发店里。猫爷正在修面看报纸,而王诩正紧闭着双眼感受着自己两个多月没理过的长发变短。
  “我说你是小学生吗?你眼睛闭那么紧很丢脸啊……”
  “少废话!与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慢慢的变化,不如等剃完了以后一下子看见来的有乐趣。”
  “嗯,你这种毫无说服力的理由……哦,对了,明天你去学校除了理发以外还要准备些别的事情。”
  “还有什么事?要说弄几件好衣服的话也是你给我买,我可没钱。”
  “不是那种事,生活必需品我都帮你置办好了,还有你的身份证我也重新弄到了,我用你的身份证一查发现你小子还有几万块的银行存款,所以这次的事情就用了你卡里的钱。”
  王诩“噌”得一声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卧槽!你到底是干什么的!强盗么?不,是魔鬼吧,肯定是吧!你绝对不是人!我银行账户里的钱你都拿得出来?没有身份证我自己都拿不出来你拿得出来?!”
  “你别激动嘛……”猫爷有气无力地抖了抖报纸,“这些钱都是花在你自己身上的,所以对我们之间的债务关系没有什么改变。”
  王诩听了嘴角抽动,真想吐口血出来,“喂,老伯,刮胡子的时候顺便把他的喉咙割断吧,党和人民会感谢你的!这个社会会感谢你的!我全家都会感谢你的!”
  “你先坐下,你理发的时候乱动会给别人带来困扰的。”猫爷还是心平气和,完全无视王诩的吐槽。
  王诩无奈,只好灰溜溜地坐下继续闭紧眼睛。结果猫爷立刻又说出一句让他气结的话,“其实我想让你准备的是明天的入学考试……”
  “你说什么!考……啊呀呀,头发掉到眼睛里了,好疼……”王诩只好又把眼睛闭上低下头:“我入学还要考试?”
  猫爷还在翻着报纸,用鄙夷的口吻问道:“你有九位数的家产吗?”
  “我刚得知我的全部家产被一个混蛋给吞了。”
  猫爷又问:“那你有没有直系亲属是部级以上的干部?”
  “我全家就一个人而且正在干一种正常人都不会干的工作。”
  猫爷继续问:“那你有没有哪国的王室血统?”
  “你这家伙要是有的话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咬死你……”
  猫爷叹了口气:“那不就得了,你什么都没有只好凭真才实学进去了呗。”
  “狗屁真才实学!我以为你什么都搞定了,我只要进去读书就是了,结果要我自己考试进去!翔翼和高考分离,被传为必须有斯坦福二年级高材生水准的入学考试你让我去考?!我高中三年白天都在学校睡觉,晚上在……恩……勤工俭学中度过的,高中能毕业就不错了,你要我命啊!”
  猫爷听了却是气定神闲:“我还了解了你的一些事,你没有去参加高考,但是高中毕业考试居然全是满分……看来老千和作弊你同样在行,我是不是该尊称你一声赌神呢?”
  王诩又被他抓到了不光彩的痛脚,恼羞成怒,“那个我准备了好几天好不好!而且答案是有范围的,这次的考试题目我完全不知道,怎么作弊?要是这样也能作弊,我早就去参加高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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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猫爷又把王诩有理有据的拒绝给无视了,“这是你的问题,我明天等你好消息。”
  其实王诩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小时候就觉得读书考试这种事情是轻而易举的,根本不用刻意去做就可以很优秀,但有所得必有所失,那个冷静孤僻的王诩在三年前变成了胸无大志的散漫少年,而接下来的三年他学会了高超的赌术和千技,却是一本书都没好好读过。
  于是第二天,王诩怀着忐忑的心情到了翔翼进行入学考试的教学楼前。他现在是马入狭巷,再难回头了,自己所有的存款都被猫爷花在了入学准备上,几万块基本都用在了把他包装成一个在这里“不算太寒酸”的学生这件事上。猫爷还为王诩搞到了一封高中校长的推荐信。要进入翔翼除了满足猫爷之前说的登天条件外,那就是进行入学考试,而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去考的,只有适龄的学生,并且有着全国指定的数十所高中校长亲笔的推荐信才可以。
  王诩看着手上的信,他只知道写信的这位潭校长不是他本来高中的校长,相信也不是永远二十五岁那位,估计又是猫爷的某个朋友,说不定还欠他不少钱,一次只能推荐五个学生居然还要把自己这个不认识的人算上,欠的肯定不是小数目。
  王诩脑海中只有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把信交给工作人员确定了身份以后,他几乎是神不守舍地进了自己考试的教室,他至少想了数十种作弊的办法,但目前唯一可行的似乎只有偷看这一条途径,这招可谓是作弊领域难度最高风险最大,达到返璞归真至高境界的最强招式,成败在此一举……
  这时他完全没注意到,有一双眼睛一直死死盯着他,眼神中带着恐惧和吃惊,随他一起到了教室里。
  王诩坐定后深深叹了口气,每年有四百多人参加这考试,最多的一年有三百人通过,最少的一年只有百人不到,“希望今天坐在旁边的倒霉蛋是个能排进前百的书呆子才好。”他这样感叹着,
  他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里,这里倒是个作弊的好位置,不过偷看的话能够选择的只有唯一坐在他旁边的人了,他回头望着坐在旁边的人,是个女生,穿着件橙色的T恤和牛仔裤,虽然衣服没什么特别,不过这身材真是不错,从旁边这个角度看更是纤细匀称,而且个别重点比较突出,让王诩看得喉咙发干,他视线上移想看看这女生的样子,只见那女生青丝如水银泻地,皮肤如无暇的冰雪,五官更是美得让王诩惊为天人。
  “这定是哪家的大家闺秀,才貌双全,明明可以靠家境进来,却依然要来参加入学考试。”王诩脑中这样无限YY着,其实他在这件事上确实猜对了。
  但正当他看得陶醉之时,却发现那女生似乎把脸越埋越深,好像很怕王诩的样子,不敢朝这边看,其实这女生早已是整个教室的焦点,只是别人最多不时偷瞄两眼,哪像王诩这样嘴角挂着口水一副目奸无罪的样子肆无忌惮地用视线进行扫荡,有几个看上去斯斯文文戴着眼镜的男生都有些忍不住想上前怒斥王诩的行为。
  “哦,是你!”王诩突然冒出这么一句,那女生听了以后好像是怕得发抖不敢做声,原来她就是百鬼夜行那天被王诩跟踪过的美眉,今天她的保镖都留在了学校的外面。她看到王诩的时候就惊讶异常,以为那个跟踪狂居然又找到了自己,想要报复,那天有保镖在场她自然是不怕王诩,但今天看见王诩和她进了同一个教室考试,而且还坐在她的旁边,几乎急得快要哭了出来。
  王诩在她心里的流氓形象根深蒂固,她根本没有考虑过王诩为什么能进到考场里这个问题。现在王诩这句话明显表示已经认出了她,把她吓得六神无主不敢作声。
  恰巧监考的老师进了教室,清了清嗓子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王诩心里并没有她那么多想法,在他心目中这个女人只是一个曾经见过的人,不会对他神乎其技的作弊技巧发挥产生任何影响。此刻他已经专注于用以眼杀人的绝技和监考的老头进行第一轮的较量……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十章 作弊之王
  在监考的老头一番无聊的模式化演说后,考试开始了。
  这考试分为上午和下午各三个小时,考卷竟是人手一个档案夹,王诩拿到卷子以后第一反应是……这下完了!
  这试卷竟是涵盖了英语,历史,语文,地理等等的综合试题,而且许多都是需要写出个人见解的论述题,根本没有照抄的可能性。其实翔翼的这个考试这样安排是有意义的,下午的考试是数理化为主的综合试卷,大多都是有固定答案的东西,而上午的这些偏于文科的题目,在学生考试后会立刻进行第一次粗略的批阅,那种大量题目空白的,还有一看就有许多瞎填硬凑的家伙,恭喜你,下午你就不用考了,不会让你进考场了。
  王诩此时汗如雨下,先不说很多题目即使他成功地偷看到了答案也没用。关键是旁边那个女生已经被他吓得快哭了,王诩的每一道目光就像是要了她半条命一样,只要他一偏头那女生就明显的有所察觉,然后害怕得用余光看着他,王诩都有些不忍心再往那个方向看了。
  本来偷看这种作弊方法对王诩来说简直是易如反掌,以他在地下赌场磨练的本领,瞬间记忆能力和动态视觉何其惊人。如果你把一副扑克在他面前朝天抛散,然后随手从里面抓几张牌,他绝对可以清楚的知道你抓到是哪几张,他甚至记得所有正面被他目光接触过的掉到地上的牌。
  又比如王诩在洗牌的时候,只要是他洗的牌,他可以清楚知道第一张到最后一张的顺序,然后在切牌的时候准确地把想要的牌放到该放的位置。这种技巧可以说是赌术当中关于扑克的基础,但易学难精。好比让你在洗牌的时候找到一张黑桃三,然后记住它大致的位置,切牌时把他切到最后一张,这种事只要是个会洗牌的人试几个小时肯定能成功好几次的。而王诩这种可以操控整副扑克的能力,在常人看来就真如赌神一般了。
  因此对王诩来说作弊其实很简单,只要他的目光可以与对方写的字有那么一瞬的接触,偷看就算完成了,这种短时间内的速记方式,可以说是那些天才过目不忘能力的山寨版,赌桌上的好手们基本都有这么一手。
  但如今这情况让王诩恨得牙痒痒,“这个女人绝对认定我就是跟踪狂了,所以才有这种表现,上次有那群‘黑超特警组’的家伙在她还挺嚣张的,现在却一副熊样,标准的胸大无脑,欺软怕硬,老子深深鄙视你。”想归想,眼前他已经陷入了绝境之中,只好在那里直挠头。
  王诩两次都在这美眉身上吃了大亏,而且两次都因为自己被冤枉是跟踪狂导致,让他感叹命运弄人,坐在位置上长吁短叹。监考的老头早就注意到了他,好你个小子,从开始考试就一直在那边看人家小姑娘,看得人家都没法儿好好考试,现在又一副要交白卷的样子,你成心来捣乱是怎么地!于是他走到了王诩的旁边,封死了他的视野,用目光俯视王诩空白的考卷来表达他内心深深的鄙视。
  突然,监考的老头身形一颤,其他考生都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突然变了,“怎么了……有点奇怪的感觉,这不是我手……这是!”
  原来王诩刚才遭到监考老头逼视时,心里窝火无处发泄,因此用眼神去回敬这老头,此时他心神高度集中,情绪因为愤怒非常亢奋,结果他这一瞪之后却突然失去了意识,短短一瞬之后,他发现自己竟不在自己的身体里,而是在监考老头的体内!
  王诩看见坐在位置上的“自己”突然昏了过去,样子和趴在桌上睡觉没什么两样。然后试着活动了一下现在的身体,发现行动自如,虽然他不知道发动这种“附身”的原理,但他知道现在他要去看别人试卷那就是易如反掌!
  他嘴角冷笑,大摇大摆地走到讲台前的椅子上坐下,看着那群焦头烂额的考生,都快要笑出声来了,“写吧写吧,等你们写完了我慢慢看,看明白了我自己再写。”王诩心里的暗爽不言而喻,开始悠哉地在讲台上喝茶看报纸。
  时间一晃眼就过了一个小时,王诩此时扫了一眼教室,发现之前坐在他身边的女生此刻已经在安静地答题,看来自己的“真身”睡死过去让那女生松了口气。于是他站起来巡视了一圈教室,其实真正目的是想看看那女生卷子上的姓名。“尚翎雪”,他默默记下这个名字,然后又回到了讲台坐下,看了看表,照他的估计,再过一个小时是最好的时机,那时答题也进行得差不多了,他就进行最后一次巡视,他每个人都看,那么有固定答案的题目随大流肯定是不会错了,而那些论述性的东西他也可以综合几个人的论点来糊弄过去。
  此时突然有个男生站了起来朝着王诩走来,王诩有些不知所措,但他随即想到现在自己可是监考老师,这教室他是老大,立刻又硬气了起来:“同学,现在是考试,请你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否则取消你资格。”
  “我是来交卷的。”那男生淡淡的说了这么一句,然后推了推眼镜走出了教室。其他考生里已经开始有人唉声叹气,都以为这个男生是放弃了,其实他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在死撑,还有几个女生一看有人交卷立刻着急得抬头看钟,奋笔疾书。
  王诩起初也以为这人是知难而退了,没想到他一翻这家伙的试卷立刻大跌眼镜,这个叫齐冰的家伙居然全部做完了!而且看他字迹工整,毫无涂改痕迹不像是乱填!
  十分钟后,王诩看完了齐冰的试卷,几乎是颤抖着双手合上了那个档案夹,然后开始了最后一次巡视,在他现在看来,那些把试卷从档案夹里拿进拿出,边做边改,毫无自信的考生简直变成了渣滓一般。看他们急得满头大汗的样子,王诩只能以三分同情七分鄙视的目光一一问候他们,好像完全忘记了自己本人是个一进考场就想作弊的白卷男。
  他一翻巡视后发现,除了尚翎雪和少数几个考生以外,其他人的论述题答案根本无法与齐冰的相提并论,连王诩这种三流高中毕业的人都能看出齐冰和这些人的答案是天渊之别。
  “我的齐冰大哥,我要是作弊之王,你就是考试之神,佩服佩服……”王诩的计划因为齐冰的出现而提前了,他回到讲台上,再次打开了放齐冰试卷的档案夹,在他眼里这东西和印刷版的标准答案没什么区别了,于是他干脆花了半小时全背了下来。
  做完这些后,王诩在椅子上摆了个打瞌睡的姿势,然后闭上眼睛,在四周一片漆黑中,他可以感应到自己身体所在的方向,就像是指南针总能找到南方一样,他的灵魂可以感应到一种力量在那个方向,只要他愿意就可以随时被拉扯过去。
  只见监考的老头又一次身形一颤,随即睁开了眼,他好像不记得被附身时的情况,莫名的四处张望了一下,随即看了看表,挠挠头,以为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又睡着了。再看教室里的情况,和往年一样,不合格的人基本都能从脸上看出来,等等,那边那个小子,刚开始的时候盯着旁边的女生猛看,现在居然趴在桌子上睡觉!这种事他都做得出来!
  监考的老头愤怒地站了起来,他在翔翼任教多年,育人无数,现在虽然已经退休,留校担任一些理论研究的工作,但地位依然是举足轻重,连校长都要叫他一声“张老教授”。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学生。要知道有多少好学生连参加翔翼入学考试的机会都没有,不但学习成绩要优秀,而且人品,家庭的经济状况都在考量范围内。在翔翼读书即使不靠那些苛刻条件进来,要维持日常生活的费用也是不菲的,因此无数家境一般的学生即使学习很好也不能得到高中校长的推荐信,这点那些校长也很无奈。
  但如今居然有这么恶劣的学生,在这样神圣的考场里睡觉,张老教授义愤填膺,朝着角落的座位走去,当即就要取消王诩的考试资格。
  正当他走到王诩跟前的时候,王诩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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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十一章 附身之谜
  王诩突然在座位上坐正,两眼目光灼灼,把张老教授吓了一跳,旁边的尚翎雪答题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似乎十分专注,虽然察觉到了王诩的异动,但只是微皱秀眉,继续做题。
  张老教授一脸寒霜,对着王诩说道:“同学,睡醒了?”
  “嗯,醒了。”王诩回答的心不在焉,他脑中此时全是刚才靠短时间强记下的齐冰的考卷答案。
  “哼,这个考场也是给你打瞌睡的地方!要睡回家睡去!”张老教授随即就要去拿王诩的考卷取消他的考试资格,结果他刚刚伸出的手又被吓得缩了回来。
  只见王诩一敲桌子,一支钢笔凌空弹起,他在空中单手抓住转了两圈,如同杂耍一般,这动作之潇洒,神情之猥琐,绝对有星爷当年九品芝麻官的神韵。
  他这手摇色子的起手式把张教授看得呆在当场,等老张回过神来却见王诩已经是奋笔疾书,十来道填空题已经写满,他的笔如打字机般在纸上一路横扫,所过之处尽是正确答案……张老教授只好郁闷地回到了讲台上喝口茶降降火。他一口茶没咽下去就看到了桌上齐冰的试卷,于是边喝茶边翻了起来,结果呛个半死,差点儿就去见了马克思。
  离考试结束还有二十分钟的时候尚翎雪全班第二个交了卷,张老教授叫住她问道:“同学,这第一张卷子是什么时候交上来的?”尚翎雪被问得有点儿奇怪,但还是礼貌的回答:“应该是考试开始一个多小时的时候,当时您不是还跟他说了话吗?”
  张老教授挠挠头“哦”了一声,然后又压低了声音问:“坐在你旁边那个男生你认识吗?”
  尚翎雪一听一个激灵:“我……我不认识……”说完逃也似的出了教室。于是张教授看着她的背影基本已经确定了王诩是流氓这个事实了。
  尚翎雪刚走到门口,就听到后面讲台上“啪"的一声,她回头一看,竟然是王诩交卷了!这个跟踪狂考试开始就趴着睡觉,醒了以后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交卷了!尚翎雪心中此时产生了一个可怕地想法:这个跟踪狂根本不是来考试的,他是在跟踪我!因为我要离开所以他现在已经没必要再待下去了。
  而王诩此时正是意气风发,得意至极,其实把这些卷子填满并不要花三小时,当然是在去除“思考”这个必要过程的前提下,他有齐冰的答案垫底,论述题里改一下表述方式,再凑一些别人的理论进去,飞也似得就把这卷子做完了,当然做完了他基本也就忘完了,现在让他再做一遍应该还是白卷……
  所以对王诩来说这卷子也没有必要进行什么检查,根本就是浪费生命,于是他把档案夹往老张桌上一拍就走,气得老张直吹胡子。王诩走出教室看见在他前面不远处落荒而逃的尚翎雪,突然朝她喊道:“尚翎雪,你等等,我有话跟你说。”
  尚翎雪身形一滞,仿佛下了极大的决心,也不知是因为心中的恐惧,总之她确是停了下来。
  “你……你怎么知道我名字。”她似乎都不敢大声说话,怯懦地看着王诩,声音有些颤抖。
  她就站在走廊的那一头,阳光洒在肩头,低头拉着自己的衣角,脸颊绯红,气喘吁吁,胸口起伏着,那模样就像一个含羞的仙子般让人心驰神往。这一幕深深刻在了王诩的脑海里,一直到多年以后都是那样清晰。
  王诩一步步地靠近,尚翎雪越发紧张起来,这个跟踪狂连自己的名字都知道,让她越发害怕。
  “我就几句话,说完就走。”王诩走到她的面前不足一米处停下,看着尚翎雪的眼睛,而对方把脸埋得越发深了。这场面如果有第三个人看见,百分之两百会以为这个男生要进行一番深情告白。
  结果王诩却说出了这样的话:“首先,我不是跟踪狂,考试时看你是想作弊,当然这种小事现在也没必要计较了。其次,虽然你有被人跟踪的价值,但是保镖太多,下手有难度,不是人人都敢跟的,所以希望你下次不要再冤枉好人。最后透露一点内幕算是个小礼物来化解我们的误会,你这次考得不错,能排全班第二。”
  说罢他就扬长而去,留下美女一个人在那里呆了半晌。
  尚翎雪回到学校外的时候还在想着王诩的话,他的保镖陈远见到小姐神色有异就上前问道:“小姐,怎么回事?我刚才看到了一个星期前跟踪你的那个小子从这里经过,是不是他欺负你?他要敢动你一根头发,陈伯伯帮你去拆了他骨头!”陈远是退伍军人,以前和尚翎雪的父亲一同当过兵,自己的女儿在国外读书,所以他一直把这个小姐当做自己另一个女儿,看不得她受一点儿委屈。
  “不是……上次大概真的是我们误会他了,他并不是跟踪狂,只不过……”尚翎雪说道这里停了一下,“算了,陈伯伯你开车吧,我饿了,先去哪里吃饭吧。”
  当尚翎雪坐在保镖陈伯伯驾驶的豪华林肯里吹着空调的时候,王诩骑着辆破自行车在正午的烈日下穿行着,他此时心里觉得非常奇怪,本来他只想跟那女人说一句自己不是跟踪狂而已,但当他看到尚翎雪站在面前的样子时,就不知不觉得说了些多余的话,而且感觉说了以后心里莫名的暗爽。其实说白了王诩的行为很好解释,就是在自己喜欢的女生面前耍帅了一把,只不过他自己没有恋爱经历所以在那里困扰着。
  王诩回到事务所的时候,猫爷坐在电扇前吃着冰棍,他的那件破烂休闲西装被扔在了沙发上,他敞开着衬衫领口撩起袖子还是大汗淋漓。
  “我说你这里是不是该装个空调了?还有,你就穷到这种地步了吗?十年前已经是雪糕的时代了!”王诩几乎是倒在了沙发上,拿起桌上的水猛灌。
  猫爷完全无视了他的吐槽,而是眼神很认真的凝视了他几秒,然后冷不丁冒出一句:“是初恋啊,真好呢……”
  “噗……”王诩喝下的一杯水一半喷了出去一半进了肺里,他咳得眼泪都出来了终于才缓过气来:“你……你……咳咳……你绝对不是人,你到底是怎么干的!我自己都不确定的事情你能也知道?!”
  “啊……初恋和失恋这种事情呢……就像浮在可乐上的冰一样难以掩饰呢……”
  “喂……类似的台词出现过吧,这种事情也只是对你来说才是吧!你这个角色的设定到底是干什么的?玩死我才算完吗?喂!”
  猫爷继续无视了王诩,咬碎一截冰棍问道:“考试怎么样了?不会是光顾着泡妞没及格吧?”
  “你像神一样,自己掐指一算就知道了吧?有必要问我吗?”
  猫爷依旧有气无力地发表了可怕地言论:“哎……青春期的少年就是麻烦呢,因为谈了恋爱就觉得打工啊老板啊之类的都无所谓了,居然对老板兼债主用这种口气说话,看来已经做好死得觉悟了……”
  十分钟后,王诩非常认真详细地汇报了上午作弊的全过程,并请示领导的意见。
  结果猫爷听完了以后眉头深锁:“附身这件事,理论上来说,活人是不可能做到的呢……除非你是鬼……”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十二章 银白獠牙
  王诩奇道:“喂喂……有我这样在大太阳底下骑自行车去考试的鬼吗?”
  猫爷说道:“我只是说理论上,你也许是目前狩鬼界第一个可以用‘附身’这种能力的人也说不定。”
  “你是说这种能力还从来没有出现过?”
  猫爷把冰棍吃完了,然后点上一支烟:“我来跟你解释一下附身的理论好了。”
  “首先,比如说你是个鬼,你的肉体已死,灵与体之间就失去了某种联系,那么就可以对一些意志薄弱的人,或者老人,还有濒死之人进行附身,也就是俗称的鬼上身了。”
  “但是活人不同,因为你的灵和身体还是一体的,就像被加上了一个模具一样,比方说你的身体是个正方形的模具,那么只要你还活着,你的灵魂就是正方形的,而别人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和你形状不同的模具,即使是意志薄弱或者别的什么,你的灵魂肯定是进不去的。目前为止你都明白吗?”
  王诩点点头,猫爷又接着说下去:“再者就是一般活人是做不到灵魂出窍的,必须在濒死的时候或者通过一些相应的仪式才行,而且即使你的灵魂出去了,只要肉体没有完全死亡,依然就如同我刚才说的那样有固定的形状不能附身于别人。只有和肉体的关系完全脱离,灵魂才会成为真正的‘无形’,而且要附身的话,即使是鬼也必须是戾气怨气都很重的厉鬼才可以,不是谁都行。”
  “那么说来我还是在身未死的情况下附身别人的第一人了?没想到我这么厉害啊,哈哈哈……”王诩心里乐开了花,因为此时他脑海里不知为何想到了自己附身尚翎雪以后能够进行的所作所为。
  “这倒不是,传说中一些魔王级别的人物都可以做到,也就是所谓‘夺舍’,比如说冥王哈迪斯之类的,反正我是没亲眼见过。”猫爷适时地泼了一盆冷水。
  “我看你是漫画看多了吧……我们难道不是信佛教和道教的吗?古希腊那边的事情捞过界了吧……”
  “哦,对了,你说你今天作弊是抄一个叫齐冰的人?”猫爷突然改变了话题。
  王诩说道:“对啊,这人实在太强了,一个小时就能把那种卷子全部做完,下午我作弊也靠他了。”
  “嗯……齐家的二少爷也掺合进来了,看来这次你真的可以当做是渡假了。”猫爷低头好像在思索着什么。
  “什么齐家二少爷?敢情你还认识他?”
  “啊,见过几次,论抓鬼的资历,他要比我早入行十年,我入行时他已经很有名了。”
  王诩一听就傻了,这齐冰怎么看也不会超过二十岁,居然比你这家伙还要早入行十年?难道他在娘胎里就能抓鬼不成?猫爷看出了他的疑惑便说道:“我知道你的想法,不过齐家的二少爷确实是三岁开始就踏足这个行业了,也就是十六年前,人家可是齐家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从小就是直指十殿阎王的地位在努力着的,和你这种以宅男作为理想的人简直是天壤之别。”
  王诩当时就怒了:“呸!什么天壤之别,你也不看看自己现在什么样子,居然还来说我。”
  “啊,我啊……其实六年前我本来是医科大学毕业的优等生,入行仅一年就获得了‘猫爷’这个称号,当时可是被狩鬼界大大看好的天才新人。”
  王诩继续投来鄙视的眼神:“你现在这个样子看来是辜负了不少人的期望……”
  猫爷仿佛屏蔽一样无视了王诩这句话,接着说道:“而齐家二少爷更是了得,人称银白獠牙,十岁时就有机会获得T市的‘桃木’这个称号,但他却以自己资历尚且不足而拒绝了,这人的实力和器量都绝非小可,这次既然他也到了翔翼,看来你我确实可以看戏了。”
  “看戏就看戏,钱都花了,我去享受一下大学生活总可以吧。”王诩起身松动了下筋骨,“我说下午你开车送我吧,再这么骑车过去我就晒成人干了。”
  下午两点,第二场考试开始了,王诩赶到时也的确晒得和人干差不多了。上午的四百多人现在只剩下了一半,许多人来到教学楼以后被告知已经没有了参加下午考试的资格,只得悻悻然离去。
  重新分配了教室以后,王诩并没有再看到尚翎雪和张老教授。不过他幸运得和齐冰分在同一个教室,而且正好坐在齐冰前面,因此他的这次考试即使不是满分也绝差不了多少了。
  在中午的几个小时里,王诩对许多不同的人尝试了他的附身,结果以完败告终,即使是街边的乞丐,中午就醉酒的酒鬼,又或者像张老教授那样的老人都试了,除了让对方知道他眼神犀利以外,没有任何的作用。王诩明白了上午那种精力集中精神亢奋的状态,还有那一瞪都是机缘巧合,看来这能力也不是可以随意使用的,心里不由得郁闷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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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齐冰更是惊人,四十分钟就搞定走人了,而王诩是紧随其后,监考老师看着两人如出一辙写满正确答案的试卷不知做何感想。
  两人走出教室以后,走在前面的齐冰突然停了下来,回头对王诩说道:“你就是鬼谷子?”
  王诩先是一愣,后来想起狩鬼界的人互相都要用外号来称呼,随即说道:“是的,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银白獠牙前辈?”
  齐冰推了推眼镜,依旧面无表情:“我们在学校里还是以真名互相称呼,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现在能否借一步说话。”
  王诩耸了耸肩膀表示无所谓,于是两人来到校内的一家咖啡馆坐下,王诩看到这家店的装潢和菜单上的价钱差点儿没逃了出去,直到齐冰用那张扑克脸说出一句“我请客”以后他才敢坐下。
  “你是猫爷的徒弟?”齐冰先开口了。
  “当然不是,我只是在他那垃圾堆放事务所打工还债而已,我跟他不是很熟,真的。”王诩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假话。
  齐冰心里却是奇怪,这个鬼谷子一入行就惹出了屠百鬼这种大事件,有传言说是猫爷向五官王求情才把事情扛了下来,如今他说不是很熟却又是为何。他心里疑惑,脸却还是那副结了冰一般的样子:“你对这次的事件了解多少?”
  “哦,无非就是二十年前有些个痴男怨女感情纠葛,最后弄了个你死我活,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又出来吓人而已。”王诩把猫爷对这次任务唯一的一句描述给照搬了出来。
  齐冰听了以后心里的震惊是无以复加的,这小子牛啊,这学校起码有六七处地方怨气冲天,皆不是寻常角色,即使是自己在查清楚事情以前也不敢妄下断言,而且三个月前这里死了五个学生,其中一个也是颇有名气的狩鬼者,这个事件绝对大有文章。没想到这位竟能够用一句话概括出来,听他的口气这里的冤魂好似纸糊的一般,这人到底是信心爆棚还是不知死活。
  “嗯……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我们有机会的话互通一下消息方便行事,你这次考试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以后我们就算是同学了。”齐冰当然知道王诩在偷看他的试卷,套用伟仔在英雄中的一句经典雷人台词就是“我知道你看见了,我故意让你看见的!”
  两人互通了一些信息然后离开了咖啡馆,因为齐冰总是一张扑克脸,所以王诩没有听出什么不妥。其实猫爷怕他不来,因此有很多事情没有告诉他,这让王诩在以后的日子里吃尽了苦头。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十三章 抉择
  入学考试后的第三天,王诩就收到了录取的信件,虽然是他是作弊通过的,但他还是为了能进翔翼读书的事情很是高兴了一阵,不知道他这么高兴是因为能够进世界第一学府学习,还是因为某个女人。
  当然猫爷是一眼就看穿了他,于是在王诩最高兴的时候提了一桶冷水朝他浇了上去。
  “尚翎雪,今年十九岁,高中以前一直在教会学校中学习,不过你放心,她不是什么修女。接下来是重点,她是尚卫国的独生女儿,而尚卫国是目前全国古董行业的龙头老大,年轻时当过兵,曾经还是团级干部,二十多年前突然被军队除名,原因不明,不过现在包括S市在内的好几个军区司令和他都是拜了把子的兄弟,他现在生意做得那么大自然也脱不了这层关系。”猫爷拿着一本笔记本在那里念着,王诩看着窗外发呆,听他说完以后问了一句:“这关我什么事?”
  “啊?我好不容易帮你查到你小女朋友的家庭背景你就不道声谢。”猫爷诡异地笑着。
  这次却是王诩显得无精打采:“我又不是笨蛋,你的意思是说我和她身份悬殊,最好知难而退是吧?我本来就对她没那意思,你就别瞎操心了。”
  “哦,那就好,那么现在我们说些正事。”猫爷看着王诩写满沮丧的脸也不想继续调侃他了:“我要教你一些和鬼魂作战时的实际方法。”
  王诩问道:“你只要再给我类似那把匕首的武器不就行了?”
  “那个没什么用的,你应该也清楚。你的情况比较特殊,一般要正式入狩鬼界,必须是灵识已经觉醒到相当程度,并且已经有了自己相应的战斗能力才会通过引荐者的认可,不过你是记录鬼谷道术的伏魔篇选定的主人,所以另当别论,现在我就教你如何不借助道具,依靠你本身的力量和鬼魂作战。”
  “喂……你不是说这次我只要看看戏就可以了吗?那个银白獠牙难道是假的啊?”
  “哦,有些事情上我可能没跟你说明白。”猫爷说这话的时候脸转向了一边,他这个动作让王诩感觉非常不妙。
  “你绝对是有事情隐瞒着完全没说吧,是很严重的事情吧,你又准备阴我是不是!”
  “只是些小事而已,嗯……你先看看这些相片,是我从警局的朋友那里搞来的。”猫爷丢给王诩一个信封,王诩打开看了两眼差点把隔夜饭都给吐了出来。
  这是一组意外身亡者的相片,和相片一起的还有那些死者的档案和验尸报告,一共是五个人,三男两女,其中两男两女都是溺水而死,脸上的表情极度诡异,眼珠并不是朝上,而是盯着下面看,仿佛死前是被什么东西拉入水中一样,但他们嘴角却还在笑。这种死相让人看得汗毛直立,惊恐的眼神和微笑的嘴角,加上皮肤在水中泡得发白的样子实在恶心。
  最后一个男生就更惨了,这个叫岳镇的家伙整个身体从中间折断,有许多关节都变形了,脸被摔成了一堆烂肉,就好比有个巨人抓着他的双脚把他当做双截棍来使,甩来敲去地弄烂了以后再扔掉。
  猫爷又开始抽烟:“这个岳镇外号镇魂钟,从小练的铁布衫功夫打底,灵的能力叫不动如山,一般的厉鬼幻术还有鬼魂的攻击对他是没有作用的,抓鬼也有好几年了,在S市也是数的过来的人物。”
  还没听他说完王诩就吼了出来:“靠!你不是说很好搞定的吗?现在铁布衫被人家打得像破麻袋一样,你要我命啊!?”
  “所以我现在要教你运用自己的灵能力,就算帮不了齐冰,能够自保也好。”
  “喂!我不去了还不行吗?什么翔翼啊,我回家做宅男行不行?”
  猫爷这时却一反常态的严肃:“只要入了这行,就要有为别人牺牲的觉悟,齐冰一个人自保有余,但未必能保证不再有人死,那些学生都是无辜的,他们一无所知就成了冤魂索命的牺牲品,你现在有机会阻止却又无动于衷,就跟你杀了他们一样。”
  王诩被猫爷突如其来的强盗逻辑给唬住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猫爷深吸了一口烟:“记得我刚见到你的时候就跟你说过,这城市里有灵识的人已经不多吗?这个城市算上流动人口每天都有一千多万人,有灵识的人只有百个左右,远远超过万中无一的概念,而且并不是每个都有资格做狩鬼者,如果你不想干了,你可以离开我这个事务所,算我看错了你。”说完他就打开了门,看着王诩。
  王诩盯着他看了足足两分钟,叹了口气,然后朝门口走去,他并没有走出去,只是又把门关上了。
  猫爷走到办公桌前坐下,他背对王诩的时候脸上笑得有多奸诈实在是难以形容……
  王诩坐到他对面又叹了口气:“说吧,我决定把余生奉献给保卫世界和平了。”
  猫爷点头,他知道王诩此刻是真正下定决心为了别人而去做些什么了,于是开始了解说:“首先你的灵魂有着一种属于自己的力量,可以表现为各种形态……”
  “喂……你不会是想说斩魄刀什么的吧,我跟你讲这是剽窃……”
  这句话又一次被无视。
  “我以前被称作开膛手,我可以用灵魂制造出的手术刀直接伤害到灵体,还有岳镇的能力我大致也跟你说了,那么现在你要做的就是发掘自己灵魂的能力。”
  “哦,要不要验血什么的,会不会疼?”王诩的吐槽对猫爷是无效的,但他依然不断努力着。
  “有个简单的方法,就是你自己去问问自己的灵魂。”
  “喂……那是什么,斩月大叔吗?你这完全就是剽窃吧!喂!听我说话啊!”
  猫爷在抽屉里翻了半天找到了一个瓷瓶,打开以后有一股难以形容的怪味,他拿出一粒紫色的古怪丹药就要往王诩的嘴里塞。王诩几经挣扎但还是以失败告终。
  “这个丹药其实是狩鬼界常见的内视丹,可以让你进入一种自我催眠的状态,然后你可以在潜意识里和自己对话,许多事情‘自我’不知道,但是‘本我’却是知道的……”猫爷的话还没讲完,王诩就已经昏死了过去。
  王诩仿佛在一个宇宙空间中穿行着,这里的一切他都似曾相识,他在星辰中穿行,那些行星上居然有许多他以前的回忆画面闪过,接着他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仿佛落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中。当王诩再次恢复意识时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和他长相一摸一样的人。那个王诩有着灰色的长发,血红的双眼,他的眼睛就像混沌一般要把人的灵魂吸尽。这个人是多么可怕,只要靠近他就能感到那种生命已经被他人掌握的无助。而这个人的样子又是那样孤独萧瑟,好像呼吸都令人哀伤,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哪怕只是给他一声问候。
  这样一个矛盾的存在就是王诩的“本我”,他背负着王诩心中所有的伤痛,也封印着王诩真正的力量,此刻他还未等“自我”的王诩开口就先说到:“我知道你的问题,我会告诉你可以告诉你的事情,然后你就回去吧。”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十四章 第一夜开始
  王诩醒来时已经是三个小时以后了,猫爷在修那台破彩电,他手上不停,嘴里问道:“有进展吗?”
  王诩揉着太阳穴,好像头很疼的样子回答道:“我的能力是‘主宰’。”
  猫爷停了下来,回头看着他:“没了?就这样?”王诩没有回答他,而是拿起烟灰缸往自己手上猛砸,那手被他砸得鲜血淋漓,连骨头都快露出来了。猫爷只是皱了下眉头,并没有说什么。
  接着王诩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新的细胞不断再生,五分钟以后除了满手的血水,连伤口都看不见了,王诩竟是站起来朝着猫爷深深鞠了一躬:“谢谢。”
  猫爷呵呵一笑然后坐下点烟,“是你的‘本我’告诉你的?”
  “对,他说我在被狰兽和百鬼所伤后受伤极重,灵魂也因为过度使用力量而受损,即使送到医院多半也是没救了,你当时用了遁甲天书中记载的术法帮我脱胎换骨,而且你自己当时也是带伤的,这救命之恩我一定不会忘记!”王诩虽然脸皮比较厚,但知恩图报的道理他还是懂的,这件事上他不得不承认猫爷虽然看似颓废无良,但在生死攸关时却能变成舍己救人的英雄。
  王诩反观这三年来在地下赌场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所表现出的麻木不仁,内心受到了极大地冲击。他无亲无故,甚至连人生理想都没有,这样活着并不快乐,只是在腐朽中死去而已,但当他来到猫爷这里以后,虽然变得身无分文,又要被逼着去闹鬼的学校卧底,可他觉得生活很充实,因为他所做的事情是可以帮助别人的,可以让自己成为英雄一般存在的。至此王诩终于下定决心不再逃避,要努力面对今后哪怕会很悲惨的人生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多说无益,现在详细说说你的能力。”猫爷心里很是高兴,但表面上还是哈欠连连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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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3 12: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宰’的力量可以对别的灵魂产生直接的影响,比如我的父母刚死的那年,他们被我影响无法离开这个世界,还有前几天的附身,我的灵魂其实还在自己体内,只是控制了那个监考的老头而已,就好比是在玩网络游戏时控制一个角色一样。而如果完全发挥出来就会像那天屠杀百鬼一样,举手投足就能让那些较弱的灵魂飞魄散。”
  猫爷听完想了想:“这么说来还真是个接近无敌的能力呢……那你现在能够自由使用到哪一步?”
  “也就是说呢,可以看到和接触到灵体了……”
  “喂,那我也可以好不好?那只是灵识进一步加强的表现而已,你的主宰能力呢?”
  “基本上来说呢,完全使不出来。”
  “我看你还是去死吧……”
  就这样过了几天,在经过各种反复尝试并失败以后,王诩终于放弃了继续修炼自己的主宰能力,而是把希望寄托到了鬼谷子的伏魔篇上,他决定选择翔翼的历史系,方便他查资料来钻研这本书上的道术。按照他的想法,只要学得一身降妖伏魔的术法,那自身的能力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
  开学的日子转眼到了,翔翼盛大的新生入学典礼开始了,家长可以在当天入校参观,之后居然还有豪华的鸡尾酒会。猫爷不知从哪里又伪造了张证件摇身一变成了王诩的表哥,作为唯一的家长杀入自助餐会当中,他一通胡吃海塞,当真是所向睥睨,势不可挡,在这种几乎是上流社会云集的场所震得围观群众是目瞪口呆。
  其实猫爷来的时候难得换了套衣服,他一身干净的西装,打上领带,发型打点得不那么乱了。他本就算得上消瘦英俊,再加上眼神阴郁,气质不凡,立刻惹得全场的女生和年轻太太们脸红心跳,频送秋波。结果鸡尾酒会一开始他的尾巴就露了出来,刚才建立的光辉形象荡然无存,王诩受他波及也成了众人鄙视的焦点,真是可悲至极……
  值得一提的是在刚才的入学典礼上代表一年级新生发言的,竟然不是翔翼自建校以来创下入学考试最高纪录的齐冰,而是一个叫威廉的男生,王诩还特意在人群中找到了齐冰问他原因,却被齐冰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教训了一番:“威廉同学的父亲在本市的警务部门担任一个副职,我这样说你懂不懂?”
  王诩被他弄得郁闷不已,“你丫有气就敢朝我撒,你不就是想说人家靠关系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人明明是个中国人还整个名字叫‘威廉’我就觉得挺恶心人的,估计不是什么好鸟。”王诩在地下赌场工作的时候,这种二世祖见得多了,这种人为非作歹就像家常便饭,反正出了事儿有家里顶着,正所谓开车要选三菱牌,时速得上七十码。这个威廉就这么被王诩定性了。
  齐冰虽然也是家大业大,但他的家族表面上是经商的,平时表现比较低调,而这威廉的老爸又是S市的地头蛇,所以最后校方还是选择了妥协于后者。要说齐冰毫不在乎这件事是不可能的,他从小就以“完美”“第一”这样的目标来要求自己,十岁时拒绝“桃木”这个称号是因为他不想接受十殿阎王以下的任何头衔。这次的事情让他心里窝火是肯定的。
  当这威廉少爷在台上得意洋洋的时候,丝毫不知道已经有两个非常危险的人物看他不顺眼了,如果他日后表现得低调一点,估计活着毕业应该不成问题,可惜人这东西不吃点苦头是不会长大的……
  这天晚上,王诩来到了自己的寝室,翔翼的寝室竟是一人一间,行李早晨就送来了,他只花了十几分钟就整理好了,这对四处租房的他来说是驾轻就熟。然后这家伙就一脸淫荡地从包里掏出了望远镜,准备看看对面的女生寝室楼有没有什么危险情况需要他去帮忙……
  结果他发现除了走廊什么都看不到,这教学楼的设计很有讲究,女生寝室的房间窗户都对着一个人工湖,而男生的寝室窗户这边只能看到对面的走廊和每个房间的门而已,两幢建筑间的距离也几乎到了一般人目力的极限,不用望远镜连走廊里的是人是鬼都看不清,看来对付王诩这种时刻心系女生安危的“超级英雄”,校方早有对策。
  正当王诩唉声叹气准备早早睡觉的时候,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清秀的女生,她站在走廊的窗前吹风,王诩此刻拿着望远镜,不知是镜片模糊还是风大的缘故,他总觉得那个女生身形有些时隐时现,接着他在望远镜小小的镜片里看到了惊人的画面。
  镜片中的女生突然对着王诩露出了笑容,王诩心中一紧,在这么远的距离,对面根本不可能看到这里才对,更不可能准确地对着他的望远镜笑了……接着那女生的脸渐渐变化,变成了一张难以形容的恶心面孔,她皮肤变得焦黑,双眼只剩眼白,对着王诩的方向伸出溃烂的双手,好像要把王诩拉过去一样。
  王诩吓得几乎是向后倒飞了出去,他坐在地上喘过气来,又拿起望远镜往对面看去……

第一卷 惊魂校园 第十五章 地下十八层
  王诩再次举起望远镜往对面看去,结果发现看到的场景和刚才完全不同。刚才看到的走廊上墙壁泛黄,连窗户的样式都和现在不同,而现在看去墙壁粉刷得雪白,走廊上的窗户是拖动式的,而且走廊上还有不少女生在走动。和刚才王诩看到的似乎根本不是一幢楼。
  他心中疑惑,猜想是有鬼让他看到了幻象,刚才看到的场面可能是暗示他多年前发生了什么事。这时敲门声突然响起,又把做贼心虚的王诩吓了一跳。
  “谁?”王诩走到门口问道,外面传来了齐冰的声音:“是我,齐冰,有事和你谈。”
  王诩把望远镜藏到被褥底下,打开门示意齐冰进来,齐冰也不客气,自己找个地方就坐,然后把带来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对王诩说道:“把门关上,你来看看这个。”
  王诩走到他身后看了眼屏幕,都是些老报纸的照片,还有许多资料,王诩看到那么多字就头疼,也不细看就问:“这是什么?”
  齐冰还是那张扑克脸:“这是目前关于这个事件的全部资料。”
  “我懒得看,你大致跟我说说。”王诩干脆就往床上一躺。
  齐冰也不发火,语气还是不变:“二十年前,这个学校有四个学生在一个月之内身亡,其中两个是一对恋人,男的叫顾有鑫,女的叫陈芳。顾有鑫有一天晚上离奇淹死在对面那个人工湖里,这个人不会游泳,平时很少靠近那里,于是当时有个传言是情杀。”
  “嫌疑人叫黎耀华,当时的说法是他嫉妒顾有鑫和陈芳,所以杀死了男方,但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只是传言。就在一个星期后陈芳的寝室发生火灾,她被烧死在里面,事后证实门窗都被人动了手脚,里面的人是被困住活活烧死的。”
  “那么也是那个叫黎耀华的干的?”王诩问道。
  “你为什么这么想?”齐冰停下解说望着王诩。
  “他杀死了顾有鑫但依然得不到那个女人,因此因爱生恨呗,一般人都会这么想吧?”
  齐冰点点头,接着说道:“我起初也是这么想,但你听下去可能就会觉得这事情复杂了。”
  “又过了几天,黎耀华也死了,他也是淹死在那个人工湖里的,他的死相和三个月前这里死掉的两男两女一样,最奇怪的是他是个游泳好手。因此当时的人都认为是顾有鑫的冤魂来找他报仇索命,这三个人的事情好像就这么完了。可是不久后又死了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叫徐小梅,他的死法竟和陈芳如出一辙,于是这件事又扑朔迷离了起来。”齐冰说道这里低头念到:“两个死于水的男生,两个死于火的女生,其中有一对恋人会不会只是巧合?会不会黎耀华根本就是无辜的?”
  “那当时就没有狩鬼者去调查吗?”王诩又问道。
  “这件事今天猫爷跟我说了,他今天特意过来告诉我,二十年前的这件案子曾经有个高人经手,他仅用了三天就把这件事解决了,之后这所学校再也没有出现过死于水火的事件。不过这二十年里似乎还有其他的事件发生,所以这个学校现在可以说很不太平,除了二十年前的鬼魂,恐怕还有许多别的厉鬼作祟。”
  “什么?这个废柴大叔不跟我说居然直接去找你?我怎么完全没注意,他不是净在那儿吃东西吗?”
  齐冰虽然还是那张扑克脸,不过眼神中的鄙视却呼之欲出:“开膛手这个外号在狩鬼界曾经如日中天,仅入行一年就能获得猫爷的称号,我想不会是一个废柴大叔那么简单。”
  王诩被他弄得莫名其妙,合着你们两个惺惺相惜,什么事儿都商量好了。我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齐冰合上了笔记本电脑,站起身来突然说了一句:“我们出发吧。”
  王诩一愣,“出发?去哪儿?”
  “当然是去湖边实地看看。即使今晚查不出什么来,也可以顺道去解决其他几个冤魂。”
  “不用这么着急吧?我今晚挺忙的,要不明天再说吧……”王诩话未说完,望远镜从他被子底下滑了出来掉在了地上。
  两人看着地上的望远镜,齐冰又看了一眼对面的女生宿舍楼,他脸上依旧毫无表情,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五分钟后王诩跟着齐冰走在走廊里,他一只手按在自己额头上,在那里直摇头,王诩这个姿势的意思就是“我没脸见人了”,基本上他只花了十秒钟就在齐冰的心目中从作弊佬成功转型成了偷窥狂。
  这幢宿舍楼一共十二层,配有电梯,全部都是一年级的男生,相同的大楼还有七幢,分别住着四个年级的男女生,在人工湖边形成一个扇形排列着。此时王诩和齐冰一起踏上了电梯,电梯的门渐渐合上了,齐冰按下了一楼的按钮。
  两人看着楼层指示灯的数字从七开始一层层减少,速度很快,而且感觉不到很大的响声和明显的移动,说明这电梯很是高级,楼层数到一了以后却没有停下,原本橙色的数字变成了红色,然后负一,负二……
  齐冰还是面无表情,只是不知何时他的左手上竟然已经戴上了一个银白的拳刃,而王诩则是嘴角抽动得看着那数字慢慢变成了负十八。
  电梯的门打开了,外面的格局和七楼倒是一样,只是走廊里漆黑一片,透过电梯中的光亮,可以看到正对着电梯门口的血红色大字“救命!”
  王诩侧目看着齐冰问道:“你看我们就站在这里等待救援怎么样?”
  他一句话刚说完,电梯里的灯就熄灭了,这部电梯算是瘫痪了……接着走廊中亮起了一盏盏昏黄的顶灯,一路延展到远处的黑暗中,好像黑暗中有着什么对他们两人进行着邀请。
  齐冰的拳刃从电梯门开的时候就越发得亮了起来,这武器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于是齐冰面无表情地向黑暗中走去。王诩的伏魔篇留在了寝室,他现在赤手空拳,心里没底,虽然他的“本我”曾告诉他,现在的王诩已经可以触碰到鬼魂了,但他还从没亲手试过。不过他知道害怕也无济于事,只好硬着头皮跟在了齐冰身后。
  漆黑的走廊里突然传出了惨叫:“救救我!救救我!啊!!”是个男人的声音,同他的惨叫一同传来的还有一种古怪的笑声和恶心的咀嚼声,在王诩脑海里已经构建出一个鬼魂在吞吃人类内脏的恶心场面了。
  齐冰丝毫不受那声音的影响,他知道这些只是厉鬼要扰乱他们所制造的幻觉,他脚下频率不变,缓缓靠近,用灵识捕捉着周围所有异常的状况。不过他倒是对王诩的表现很是奇怪,这人没有像一般的新人一样害怕慌乱,也不像他这样老练沉稳,王诩的样子就像是地痞巡街般,一脸的厌恶之色,好像这鬼欠了他不少钱,现在还要耽误他的时间来要债,被他找到了就得一顿胖揍。
  齐冰甩开这些奇怪的想法继续前进,终于看到了什么,一个人脸朝下倒在地上,他的内脏散落在四周,看样子是刚才发出惨叫的那位。齐冰凑近把那人翻了过来,却见到这个死人瞪着一双惊恐的双眼,死前最后一刻好像是在剧痛和难以置信的恐惧中度过。
  齐冰看着那张已经有些扭曲的脸,惊异的发现,那张脸竟然是王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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