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初雪 于 2012-6-1 16:23 编辑
楔子
那年的第一场雪,是在春天。
二月,江南的一切都在苏醒,突然来了大雪,很少见的倒春寒。
裹在襁褓里的孩子无声地哭泣着,她的嗓子已经发哑,但依然锲而不舍地挤出一点声音,想引起大家的注意。抑或者,在宣告命运的不公。
“哟,这是谁家的孩子呀?怎么扔到这?”村头的张姨打开大门,木门拉着长长的,缓慢的调调,像一个省略号。张姨一眼就看到这个被扔在湖边的孩子,她扯开嗓门大喊。
很快的,村里的人参差不齐的耷拉地走出来。有人在家倒腾了很久,翻出去年的棉衣,裹上。天可真冷。
很多人抱怨着,人挤着人,有人差点被挤进湖里。
咒骂声一阵阵地传进婴儿的耳膜,她无力地颤抖着,全身冻得青紫。湖水微微结冰,小孩子的衣物被打湿,和湖连在一起。
“这孩子肯定活不了!”有人断言,“好冷的天,都快要插秧了,怎么回事?”说罢就拢着棉衣往家跑。
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去把孩子抱起来。有女人心软,想多上前走一点,被自家男人拉住:别多管闲事!
女人不甘心地,也是顺从地克制了自己的冲动。
有个衣裳褴褛浑身恶臭的乞丐挤了进来,大家捂着鼻,让开一条路。
“这是我的孩子!”乞丐骄傲地宣布!
这是村里的一个疯女人,没有人知道她是哪里来的,他们只知道这个女人原本有个孩子,但是不幸夭折了,之后她就疯了,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说是自己的。
村里有小孩在县城上学,说她是“新时代的祥林嫂”。
好生动的比喻。
大家都散了,留下那个疯女人,和那个孩子,在湖边。
这天注定是不安静的一天,倒春寒,弃婴,疯女人,每个词眼都是一大片的议论,连起来,将是长篇小说。
这天天亮得特别早,原本明净的窗户蒙上一层雾,水珠在均匀了玻璃上画出一道道痕迹。初雪慵懒地起身, 开始做起床后,出门前必须的工作。
下雪了!初雪推开窗,有些惊喜也有些失落。
每一年的第一场雪降临的时候,肯定有大事发生,有时是好事,更多的是坏事。
像一个永恒的生生不息的诅咒。
初雪没有在窗前耽误太久,她还有很多事要做。
收拾妥当,初雪拎着包包去医院,她是个护工,只照料一个人,刘氏集团公司董事长刘长庆的妻子叶凌然。三年前的一场车祸,让叶凌然终身只能躺在病榻上,她的眼睛总是闭着,长久地闭着,呼吸均匀,和她说话时,她会有反应,但是她的嘴,不会表达。医生说她正在恢复,但是谁也不知道她恢复得怎样,什么时候会醒来。
三年前,初雪刚刚大学毕业,她学的是护理。正好刘长庆要找护工,初雪就去了。她的工作态度让刘长庆很满意,于是他给她按揭了一套房,60个平方,不大,但首付什么的都不用操心了,初雪只需负责之后十年的贷款。
日子似乎一天比一天滋润起来了。想在这样的大城市拥有一个稳固的安顿之所,没有几年的打拼是不行的,可是初雪却很容易地做到了。
可是初雪的心,总是在不安地揣测,然后是恐惧地颤栗。
为什么有这种感觉?初雪也说不清楚。
怀疑和恐惧世界的种子,也许在当年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就种下了。初雪不知道是谁带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她只知道,她生命的起点,是在冰天雪地中,很冷,周遭有很多人,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抱抱她,让她不再寒冷。
最终收养初雪的,是一个有些疯癫的女人,她很爱初雪,可是初雪总是想逃离她,像逃离一个噩梦。
叶凌然才34岁,出事时也就31岁,风华正茂的时候,时间戛然而止,她依然是美丽的,但这种美丽已经暗淡无光了。
初雪望着叶凌然,轻轻地叹了口气,取出体温计。
初雪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当时正值芳华的叶凌然会嫁给已是年过半百的刘长庆。为了钱吗?
这一天是很正常的,等初雪回家把一切都转交给保姆时,保姆突然说了一句,夫人就快出院了。初雪愣愣的“哦”了一声,半天没反应过来。
也没什么吧?初雪心想。
等车的时候,初雪突然一阵恶心,胃里酸酸的东西满上来,初雪狠命咽下去。脸色煞白。
初雪心算了一下时间。心沉了下来。
八九不离十了,如果是以前,初雪可能会很开心,可是初雪上一月才和宋一鸣分手。
宋一鸣是刘氏集团总经理的的儿子,标准的纨绔子弟,对女人唯一的要求就是漂亮,身前身后的的女人不计其数,当然这是初雪后来才知道的,追悔莫及,恨恨地分了手,原本以为和他的已经一刀两断了,谁想到了这个时候还出了岔子。
初雪决定留下孩子。
回家,整理好东西,吃晚饭,初雪边咬着筷子边想。
用孩子去要挟厚道么?明明不再爱了呀?不,真的是没有感情了吗?如果真的没有感情,自己又是为了什么?隐藏在心底最最黑暗的角落里,一朵食人花在慢慢成长。
黑暗成长在黑暗之中。
可是,只是去试试呀,又没有胁迫别人。初雪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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