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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17: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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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站在窗台上,看着安哲钻进他那辆红色的莲花跑车里,然后扬长而去。我一直看不惯大男人开那么嚣张的车子,一点也不含蓄。不过,说实话,这样的车子配他倒是满合适的。
我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因为我听见过他打电话,只要一接起电话,这个满脸阳光的大男孩立刻变得老气横秋,语气也冷冰冰的能冻死人。他的开场白千篇一律是说:“你好,我是安哲。”
我拍拍翅膀扑腾到安哲的书房里,直奔他的笔记本电脑,我昨天已经观察过了,他根本就没有设密码,再说即使设了密码,谁又会提防家里的宠物呢。
用我的鸟嘴开电脑,它有时要比我的爪子更好用。
费力的把我要找的东西敲上去……鸟爪子加上鸟嘴也不如人的两只手好用啊……
仰天长叹……
就在我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
“金刚鹦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大型鸟类中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一个属,整个金刚家族可分为四个族系,……其中绯红金刚鹦鹉的分布范围最广。这种鹦鹉头肩部为鲜红色,背羽的后半部为蓝色,两种颜色结合的部位是绿色。在同一属中,又数它们的体型最大,重约1.4公斤,身长约1米。……”
对照我照镜子的结果,得出结论我大概是一只绯红金刚鹦鹉。
叹一口气,接着往下看:
“金刚鹦鹉也被称做是大力士,主要是因为它的那个啄劲。在亚马逊森林中有许多棕树结着硕大的果实,这些果实的种皮通常极其坚硬,人用锤子也很难轻易砸开,而金刚鹦鹉却能轻巧地用啄将果实的外皮弄开,吃到里面的种子。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由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有人推测,这可能是因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它们百毒无忌。虽然有这么高的功夫,但是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但从16世纪时,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将金刚鹦鹉带回欧洲后,它们便变成了人们的好朋友。”
……
“绯红金刚鹦鹉可以列入世界上最漂亮的十种鹦鹉之一,在种群中会最快获的人们的喜爱。如果在很小的时候就进入公众生活,它们肯定会变成真正爱炫耀的一群。作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大金刚鹦鹉,绯红金刚鹦鹉对于任何不当的饲养方式都非常的敏感,因此它们有的时候会被称为\"刺头\"。绯红金刚鹦鹉对环境异常敏感,不适合孤立喂养。它们可以成为最有趣最可爱的家庭成员,但如果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不当饲养,或者被耍弄,它们会变的顽固且沉闷。野生绯红金刚鹦鹉的数量持续减少,目前已经收到热带环保人士的广泛关注。”
……
“作为宠物的金刚鹦鹉,如果能给予健康的饮食,有适当从笼子里解脱的自由,并受到大量的关注,金刚鹦鹉会成为你一生的长期伴侣。这些鸟类都很长寿,平均可达到五六十岁。在它们的一生中,也许会看到很多猫或狗在你家里的出生和死亡。正是由于它们的长寿,以金刚鹦鹉为宠物并不应当是一个草率的决定,不能一时冲动的买回家又后悔。我们的一些客户会带着它们的鸟儿去上班,在那儿度过它们的一天,就象第二个家一样,这种安排把客户和它们的鸟紧密的联系在一起。还有些人会为他们的鸟建立很大的生活空间,让鸟儿快乐的生活……”
恩?跟着主人去上班?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可是它们的寿命怎么这么长啊?!
是不是要等到这个鸟身体死掉了,我才能重新当人呢?我原来的人身体是已经死了吗?
我苦恼的抱着脑袋在书桌上来回踱步。
外面响起汽车的声音,不好,好象是安哲回来了。我手忙脚乱的开始关电脑,安哲的声音从门厅里传来:“潘潘?”
电脑被用过,他会看出来的。我僵立在电脑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潘潘?”
刚刚关掉电源,安哲高大的身影的就出现在了书房的门口。他看着我,我也紧张的看他。
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走到我身边象小孩子抓玩具熊那样抓住我,“又发现新玩具啦?”
他伸手摸摸电脑,我紧张的注视着他的动作。
“你是把它当床了吧?”他好笑的问我:“睡的热乎乎的。”
我松了一口气。然后听见他颇疑惑的自言自语:“鸟不是站着睡觉吗?”
他把我抱在怀里往外走,一边喃喃自语:“我可是特意回来一趟给你准备午饭的,因为我中午要请个重要的客户,不能陪你吃饭喽。”
“请客?”我重复了一遍。
“对啊”安哲好笑的说:“请客,就是我花钱,请别人去吃牛排……”还没有说完自己就笑了起来。
牛排?我咽了口口水。
“我也去”我用爪子抓住他的前襟:“吃牛排。”
他笑眯眯的望着我,好象在考虑我的提议是否可行。然后他问:“你知道什么是牛排?”
我点点头。
“想吃?”
我再点点头。
他若有所思的拍拍我的脑袋:“听说这位王先生也是鸟类爱好者,带你去,说不定可以有意外的收获呢。”
我翻他一个白眼,原来是想利用我啊。
“那就这样吧,不过你可不许乱跑啊,不许给我惹祸,否则我就再也不带你出门。”
我再翻他一个白眼。这话说的多欺负人啊,不过看在牛排的面子上,我也就不计较了。
四
安哲一边扣着衬衣纽扣一边从他的卧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停住了正从水杯里喝水的动作,吹了个长长的口哨。
他被我逗笑了,却没有想到要避开我去把衣服换好,从敞开的衣襟可以看到他健康的麦色皮肤。我突然之间就有些脸红,他一脸笑容的样子象会发光一样,晃得人有点睁不开眼。我假装低头喝水,其实是不敢看他。
心不在焉喝水的结果就是……我被呛到,在餐桌上咳嗽得东倒西歪,直到安哲拿着条毛巾过来,把我整个都裹在毛巾里。他说过这样擦我身上的水最方便。
从散发着清爽香味的毛巾里探出头,他的衣服已经穿好了。灰色的衬衣灰色的长裤,随意却不随便,他的脸在这种颜色的衬托之下显得棱角分明。
大眼睛凑了过来,安哲带着好玩的表情歪着头问我:“能出发了吗?”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变成鸟的好处就是出门用不着再换衣服化妆了。我跳上他的肩膀,他这么冷冰冰的一个大男人肩膀上竟然趴着我这么一只花里呼梢的大鸟,在别人眼里不知道是多么怪异的景象呢,一想到这个我的心情忽然又好了起来。
正午的阳光明晃晃的,是个大晴天,蓝蓝的天空中漂浮着一朵一朵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当人的时候我应该就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吧,我靠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心情愉快的开始哼歌。哼了一段才发现自己哼的竟然是《往日重现》,心就那么一下子感觉到了刺痛。
安哲奇怪的瞟了我一眼,伸出一只手揉了揉我的脖子。我索性闭上了眼睛,窗外的景色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我却无论如何努力也想不起来自己是否真的来过。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就好象一个声音在耳边时时提醒我老天在我身上制造的这个可怕的玩笑。
车停了,安哲伸手拨拉拨拉我,有点不安的问我:“潘潘?不会是晕车吧?”
晕车?我的身体好得很,坐火箭也不会晕。但是怎么跟一个他解释我只是情绪低落呢?他要是听说我这只鹦鹉竟然闹起情绪来,恐怕要笑死了吧。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安哲已经把我抱出了车子,又是那种感觉……这个地方我好象曾经来过,抬头看见它的招牌上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利德酒店。
一点模糊的记忆划过脑际,却快的让人抓不住。
安哲已经带着我走进了大堂,沿着宽大华丽的楼梯来到了二楼的西餐厅门口。一路上对于别人投来的各色目光完全视若无睹,直到西餐厅门口系着红色领结的服务生伸手拦住了他。
安哲没有说话,只是不悦的挑起了一边的眉毛。
服务生年纪不大,一说话就显得有点紧张:“这位先生,餐厅规定不允许宠物进入。”
可怜的安哲显然大受打击,我敢打赌他说要带我出来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这一条。
我嘿嘿笑了两声,尽量用讨好的语调冲着服务生笑了笑:“我们吃完饭就走。”
不知是不是过度意外导致他有点受惊,服务生半张着嘴,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
没有拒绝就是有缓冲余地喽,我拍拍安哲的胳膊,压低了声音提醒他:“小费。”
安哲急忙从口袋里摸出皮夹,抽出两张钞票塞到了他的手里。服务生如梦初醒,手里拿着钞票露出十分尴尬的表情。
背后响起一个男人爽朗的笑声,安哲回过头,立刻用十分正式的口吻彬彬有礼的说:“王总,您好。”
他口中的王总是一个四十上下文雅的中年男人,身材微微有些发福,一脸的和颜悦色,看外表更象是个受人欢迎的中学老师。
中学老师的眼睛闪闪发亮的盯着我,甚至和安哲握手的时候目光都没有离开过。他上下打量了足有两三分钟,才带着赞叹的语气说:“绯红金刚吧?有五岁没有?”
安哲略有尴尬的裂嘴一笑,我猜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有几岁了。那就还是自我介绍吧,免得一会儿惹急了他牛排没得吃。再说这个王总看上去也不讨人厌。
我犹犹豫豫的伸出一只脚,毕竟它更象手嘛。我学着安哲的语气说:“您好,王总。我叫潘潘。”
王总愣了一下,随即呵呵笑着握了握我的爪子,说:“你好你好。”
旁边的服务生总算是插进话来,为难的冲着王总说:“王总,不知道这位是您的朋友,不过,餐厅的规定……”
王总点点头,沉思了一下,对安哲说:“这样好了,我的办公室有一个临街的露台,午饭就改到那里,怎么样?”
安哲爽快的答应了。
王总的办公室在三楼的尽头,办公室的外间是会客厅,落地的玻璃门外是一个大大的露台,摆着几盆大型的盆栽植物和一套精巧的桌椅。
服务生把菜单放在安哲的面前,却没有理会我。我挤到安哲的前面跟他一起看菜单,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吃牛排,但是不知道这个鸟身体是不是能接受呢?就算点了牛排,我的鸟爪子又该怎么对付刀叉呢?犹豫的工夫,安哲已经点完了,我连忙说:“水果沙拉,坚果面包圈,橙汁。”
服务生又是那副目瞪口呆的老样子,然后把目光投向安哲。我听见安哲忍笑的声音说:“就照它点的上好了。”
食物很快就送了上来,安哲和王总也开始谈论起公事来,听来听去都是安哲在动员王总和他们公司合作共同开发一个什么项目,王总显然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不停的套他的底,却不说一句拍板的话。
我对他们的谈话不感兴趣,反倒是安哲的牛排还比较吸引我,我犹豫再三还是朝他的盘子凑了过去,低头闻一闻,再低头闻一闻。
跟他要一块吗?吃了这个会不会拉肚子什么的?毕竟我对这个鸟身体还不怎么熟悉。
真伤脑筋啊。
我流着口水看到安哲的手又在切肉了,不过切的有点碎,我愕然的抬头看他,不会是给我的吧?
安哲忍着笑把碎肉放到我的面包圈旁边,然后伸出一根指头推了我一下:“过去吃你自己的,别把口水流到我盘子里了。”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我可是女士哎,会做出那么丢人的事情吗?不理他,我用一溜小跑的速度一头扎进我的盘子里。
有人笑出声来了,是那个王总,我听见他说:“对小动物这么有爱心的人,我信得过。”
我相信安哲要的就是这个结果吧,说实话,我不是很在意安哲用这种方式来利用我,毕竟他是我苏醒后第一个见到的人,也是唯一一个细心照顾我的人,能为他做点事我是乐意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我当人的时候就知道。
五
从利德酒店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午,平时这个时间安哲都要下班了。
刚才还沉稳持重、风度翩翩的男人一钻进自己的车子里立刻现出原形,双手紧紧的抓住我毛呼呼的小身体“哈哈哈”大笑三声,然后凑过来在我的脑门上用力的亲了一口。
我愣愣的望着他,原本因为他恐怖的笑声而根根竖起的毛,又因为他接下来的这个动作全部耷拉了下来,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安哲的大脑门顶在我的头上一动不动,他的身上那种一直让我感到安心的清爽好闻的味道此刻却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听见砰通砰通心跳的声音,却分不清是他的还是我自己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安哲抬起头,眼睛里荡漾着细微的笑意,他亲昵的揉了揉我的脖子,用轻的只有我们能听见的声音说:“你知道吗?每次谈成一笔生意总是让我很兴奋,不过遗憾的是我的感觉从来也没有任何人可以分享。潘潘,你很荣幸哦,你可是第一个呢。”
跟他一起生活了将近一周,的确是没有发现他有什么朋友。但是他的话还是让我心里有一点点不好受。
“庆祝一下吧”他坐直了身体,自顾自的说:“我们去超市买点东西,我亲自下厨给你做点好吃的,怎么样?”
听见“庆祝一下”四个字刚刚兴奋起来的我,听完了后半句话立刻泄气。他对下厨房这桩事情的热情值得鼓励,但是他的厨艺……实在是……不敢恭维。不过能有机会逛逛超市还是着实让我雀跃不已,想想看我有多久没有逛过街了?当然不能指望他能带我去逛时装店或者是化妆品店,所以,能逛逛超市也不错啊。
我们去的是离家不远的“富源”超市,不算很大,但是人很少,显得很清净。也许是顾客不多的缘故,超市的工作人员看见安哲带我进来并没有过多的加以干涉,只是叮嘱安哲要看好我。
看着一排排琳琅满目的货架,我真是有种久违了的感觉。意气风发的站在购物车的扶手上,我忍不住学着安哲的样子“哈哈哈”大笑三声,刚想说“我胡汉三又回来了”转念一想胡汉三也不是什么好人,还是不要随便糟蹋自己的形象吧。
哈哈,是糖果柜。我毫不犹豫的扑过去抓了一块巧克力,咦?还有杏仁的,再拿一块。
把两大块巧克力扔回购物车,不忘了偷偷打量一眼安哲的表情,毕竟是他付帐嘛。还好还好没有反对,只是略微有点惊讶,看来是诚心要请客了。我放心大胆的扑到货架上再捞一块黑巧克力……
“潘潘?”安哲迟疑的拍拍我,是沉不住气啦?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让我差点一跤摔进购物车里去:“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牌子的巧克力啊?”
我翻了他一眼,这些可没有算你的份哦。
既然他也要凑热闹,我只好辛苦一趟再拿两快吧。
安哲看看购物车里的巧克力,自言自语的说:“不能当饭吃啊,买点别的去吧。晚上吃火锅怎么样?”
“好”我立刻响应。火锅啊,那可是我的最爱啊。
安哲笑嘻嘻的推着车走到冷柜旁边,去取肉片之类的东西。我扑腾着翅膀去拿汤料,哈哈,这种辣味的是我最喜欢的,不知道安哲吃不吃辣椒?
我飞回安哲身边把汤料拿给他看,安哲倒是没有反对,只是略有怀疑的翻过来看背面的配料表:“这种好吃吗?”
我用力的点头:“好吃。绝对好吃。”
安哲干脆的点点头:“那就试试吧,”说着把它扔进了购物车里。
身后很近的地方响起一个女人清脆的笑声。
我无意识的回头去看,顿时觉得双眼一亮。好漂亮的女人啊。玲珑有致的高挑身材裹在一套合体的粉色裙装里,精致的卷发。白净的鹅蛋脸上一双妩媚的大眼睛正来回打量我和安哲。
我歪过头看安哲的反应,他微微皱起眉头,好象在回忆什么。
美女推着一辆购物车走了过来,大大方方的冲着安哲伸出一只手:“安总,你好。你大概不记得我了吧。我叫秦凯薇,是华仕公司的营销部经理,七月份在银湖度假村的商贸洽谈会上,我们见过。”
安哲握了握她的手,很客套的说:“你好,你好。”
秦凯薇抿嘴一笑,我猜她也看出来了,安哲压根就没有想起来她到底是谁。
她大概也看出安哲的样子有些拘谨,笑微微的说:“我刚搬到前面的汇星园,没想到这么巧遇到你。你也住这附近?”
安哲点点头,“我也住汇星园,既然是邻居,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帮忙,请不要客气。”
秦凯薇笑盈盈的说:“那我可真的不客气了。”
安哲笑了笑没有说话。
秦凯薇指了指我,流露出略带惊讶的可爱表情:“没想到安总也养鸟,我也喜欢养鸟。上中学的时候家里养过鹦鹉,不过是普通的那种绿鹦鹉,没有这个漂亮。这个送给你做见面礼吧。已经在礼品柜台付过帐了哦。”
后半句话看样子是对我说的,因为她从自己的购物车里拿出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糖果递到了我面前。
我一时间犹豫不决,东西我虽然喜欢,但是这个女人想要通过我结交安哲的用意多少让我有些不快。
看我没有表示,安哲终于开口了:“不用这么客气。”
秦凯薇把糖果放进我们的购物车里,面带微笑的说:“这个城市我没有什么亲人,以后说不准真有什么事要麻烦安总呢,先表达一下谢意而已。”
话说到这个份上,安哲也不好说什么,客客气气的道了谢。推着购物车往银台走去,我站在安哲的肩膀上回过头偷偷瞟了一眼,这个名叫秦凯薇的美女还愣愣的站在原地,目送我们,哦,确切的说应该是目送安哲修长挺拔的身影。
我把脑袋转向安哲,第一次认认真真的打量他:散发着阳光气息的麦色皮肤,英挺的浓眉,又大又长的眼睛炯炯有神,挺直的鼻梁,线条优美的嘴唇,再配上宽肩细腰的好身材,他算是个百里挑一的大帅哥吧。
而且,他好象还很有钱。
再回头看看原地愣神的秦凯薇,她该不会是对安哲一见钟情了吧?不对,看她的反应,应该是她说的那个什么商贸洽谈会上她就对安哲一见钟情了吧。
其实要真是对安哲一见钟情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但是这个认知不知怎么让我有点不舒服。
再仔细打量安哲,他正低着头付帐,对柜台后面那个双眼放光,笑容有些过分殷勤的收银员完全视若无睹。
拎着两三个大购物袋走出超市的时候,迎着微微西斜的光线,安哲心情愉快的哼起小调来,他这副快乐的样子显得很单纯,还有一点点……没心没肺。
不过,我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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