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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初雪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谁说蔡骏只写鬼故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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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雪夜。
  小麦满足地闭着眼睛,坐在轻摩后面回到市区。这是五角场的外围,附近有几所著名大学,不少准备过圣诞的大学生在街上逛着。轻摩转进一个居民小区——并不比古飞住的地方好到哪里去,秋收在一个楼道前停了下来。
  她重新睁开眼睛,仍然拉住他不肯放手,她怕像从前那样,一旦把手放开,他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楼梯昏暗的灯光下,照出秋收平静的表情,他带着小麦走到四楼,打开一个不起眼的房门。
  这里才是秋收住的地方,要比古飞那里干净了许多,房屋装修也是中规中矩,风格竟和小麦家里差不多。客厅摆着沙发和电视机,还有个看似很久没用过的餐桌。这是个两室两厅的单元,还有个房间是朝北的书房,却一字排开三台电脑——这是开淘宝店吃饭的家伙,大概同时开几个电脑方便客服吧。她没看到其他值钱的东西,家具和摆设估计都是房东留下的。
  小麦回头埋在他的怀里说:“你的‘魔女区’生意这么好,为什么不住得更好一些?”
  “月租两千,我觉得已经住得很好了。”秋收温柔地揉着她的头发,就像摸着自己养的小宠物,“你有没有跟十几个人合住在一个单元里?有没有试过住在违章搭建的临时房里?有没有在夏天的大桥底下过过夜?有没有在火车上的人行通道里睡死过?”
  “别说了!”小麦心疼地封住他的嘴巴,“我知道这么多年来,你受了很多很多的苦。这些全是我的不好,我应该把你照顾好的,这是我的责任!”
  “没关系,这些苦并不算什么。”
  她明白他的意思——十八岁那年发生的事情,才是真正毁灭他的苦难。
  “是,我知道没办法弥补你受到的伤害,但是未来可以变得更好!可以住更好的房子,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一起来努力!”
  “更好的生活?这不是我的目的,我在淘宝网上开店,苦心经营‘魔女区’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找到杀死我妈妈的凶手,并且替她复仇!”
  “你找到凶手了?”
  秋收不置可否地闭上了眼睛。
  “听着,我不在乎凶手是谁!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你!我要跟你说清楚,不能再让这个错误继续下去。”
  “小麦,那么多年过去。”他走到窗边看着楼下,黑夜里的雪渐渐积起来,“其实,我早已经原谅你了。”
  “不,这还不够,你必须要知道一切!”
  说罢,她从包里掏出来钱灵的日记本。
  秋收疑惑地接过日记本,做到沙发上小心地翻看。
  她的心底也在乱跳,紧张地说了一句:“你可以直接翻到2000年6月下旬。”
  五分钟后,秋收缓缓地合上日记本,将头埋到膝盖之间,身体微微地颤抖起来。
  他不想在女人面前流泪。
  可是,无论他怎么控制情绪,都不能抑制内心的伤痛,很快就痛哭流涕。
  小麦温柔地抱住他,在耳边安慰:“这就是命运,我们都不能埋怨任何人!”
  他痛哭了数分钟,红着眼圈站起来:“我恨了你那么多年,却恨错了对象!其实,我并不恨那张纸条,也不恨你要和我分手,甚至都不恨你把我关在地下。我恨的是那件事导致的后果——我的父亲,在那个大雨的夜晚,为了找我而被卡车撞死,他才是最无辜的人!
  秋收的眼泪已经停止,小麦的泪水却涌了出来:“你知道吗?当我高考结束以后,我又到学校对面去找你,可你已经消失了。”
  她重新打开从泥土里挖出的钱灵的日记本,抽出十年前秋收写给她的小纸条——
  
  我心里难受你
  
  秋收看着十年前自己写下的字,怅然若失:“我以为,那时候你已经不在乎我了。”
  “我在乎的,我心里也难受你……只是,后来暂时遗忘了。”她躺在秋收怀中,抹去眼泪说,“秋收,你经历了太多太多的事,我想有些事你一定比我更清楚。”
  “也许吧。”
  “最近几个月,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但得不出真正的答案。”
  “你想问什么?”
  秋收平静地看着她的眼睛,还是那双十八岁少年的眼睛,只是多了一些岁月的阴霾。
  “人生是什么?”
  “我们生下来,然后又死掉。”
  他浅浅地说出答案,就像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又浅浅地微笑一下。
  小麦没想到如此复杂的问题,却得到一个如此简单的答案。她皱着眉头思量片刻,觉得这可能是唯一正确的答案。她也给了秋收一个浅浅的微笑。两个人相视微笑,似乎是十年来最放松的时刻。
  “秋收,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十五年前,1995年。”
  田小麦变作了十八岁时的表情:“是啊,那年我们都只有十三岁,还记得那时的情景吗?”
  “那天,在我妈妈死后,我已无家可归,你爸爸带我住到你家里。”
  “我想起来了!对不起,那天我对你非常冷淡,我真后悔!为什么那时候不对你好一些?”
  “没关系,因为那时候你看不起我。”他早已不再介意了,摸着她的嘴唇,“在这座城市里,从没有人看得起我。后来,除了你。”
其实,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人,只是那个人早已经化为幽灵。
  “对不起!”她又一次控制不住泪水,抬头却看到墙上挂着的木吉他,“这就是当年你为我弹过的那把?”
  “是啊。”他站起来抚摸老旧的木质表面,多年来保养得还不错,“当我最穷苦潦倒的时候,这是我身上最后最珍贵的东西,就算穷得连包子都买不起,我也舍不得卖掉它。”
  “你再为我唱一首歌吧。”
  她想,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秋收摘下吉他:“想听哪一首?”
  “就弹十八岁那年,当我们被分开以后,你在学校的围墙外弹的那首歌。”
  他的眼皮跳了一下。那个凌晨声嘶力竭的歌声,以及随后遭到的殴打,全都涌上了心头,身体似乎都隐隐作痛起来。稍稍调整了琴弦,他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手指拨出一串音符。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纯的爱,是飘飘的愁……”
  十年前的凌晨,小麦趴在女生寝室的窗台上,看不到黑夜里他弹吉他的样子。此刻,他就坐在她的面前,只弹给她一个人听。即便,再也无法挽回错失的十年,她仍然深深念着这首歌,念着这个唱歌的少年——如今已是一个男人。
  他的声线已改变许多,技术也有所进步,想必苦闷的时候一直在弹。唱到副歌部分,并未如当年那样吼起来。那是少年荷尔蒙的激情。如今他已不需要火山似的爆发,只要像溪流一样源源不断。
  
  有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它在远方等我。
  那里有天真的孩子,还有姑娘的酒窝……
  有一个美丽的新世界,叫我慢慢地走。
  海浪它总是一波波,不要停歇不回头……
  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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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天,亮了。
  雪再度乘着风势飘舞起来,漫天遍野地覆盖着大地。
  平安夜的雪。
  今夜,许多年轻的恋人们,都会站在雪地里祈祷幸福。
  但对于秋收来说,活到二十八岁,却从没享受过圣诞节——以前每到圣诞时节,就是工厂最忙碌的时刻,他总是被迫或自愿地不停加班。还记得去年今天,是“魔女区”订单最多的一天,人们都在购买各种特别的圣诞礼物。
  踩着一地坚韧的白雪,缓缓穿过冬天的荒野。十年前这片广阔破旧的工厂,已被各种建筑挤压殆尽,只剩这座最后的废墟,如同即将被爆破的暗堡。
  他不知道小麦是否醒了,是否还在重温昨晚的欢愉,但他想,自己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一粒雪,轻轻落到他的眼里,又迅速地融化,像泪水一样滴下来。
  转入那件残破的厂房,走下地道,再度将耳朵贴在“舱门”上。
  这道囚禁过他三天三夜的“舱门”,永远改变了他命运的“舱门”。
  “舱门”里才是真正的魔女区。
  门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那不是十年前留下的回声,而是此时此刻从舱门里响起的。
  魔女区里有人?
  然而,秋收丝毫都不惊讶,反而陷入了回忆之中。比如那条神秘的紫色丝巾。
  但在他的记忆力,不仅仅只有这条丝巾。
  一年前,“魔女区”网店经营已初具规模,积攒起了一笔不小的积蓄,足够在上海买半套房子了。秋收想起了留在老家的外婆——世界上他最后的亲人。
  于是,他与回家过年的民工们一同坐上开往大西北的火车,带着一张二十万元的银行卡,时隔八年后回到黄土地里的小县城。秋收没有故意伪装自己,这些年来他的形象已大为改变,就像经历过数年监狱生涯的基督山伯爵,即便回到少年时的玩伴们跟前,也再没有人认得出他了。当他回到老宅门口的时候,却发现门口早已布满了尘土,只待拆迁队来把他送入坟墓。
  外婆已在两年前离世了。
  秋收又找到了外婆的坟墓,就在郊外一片荒凉的田野深处,爸爸妈妈也埋在那里。
  他趴在外婆的坟前哭了很久,又跪在父母的墓碑前,平静地说——
  “妈妈,我会亲手抓住杀害你的凶手,然后亲手杀了他,我发誓。”
  “爸爸,我也会为你报仇的。”
  说罢,原本晴朗的天空骤然下起了鹅毛大雪。
  痴痴地在雪地里站了很久,直到整个世界变成了白茫茫一片,就像眼前埋葬在墓碑中的人们,也像是他自己被毁灭了的人生。
  秋收顶着大雪回到县城,他还想再看出生长大的老宅最后一眼。满地积雪的街道空无一人,他轻松地越过几乎倒塌的院墙,打开早已破败的窗户,进入布满陈腐气息的屋中。这个寂静的世界如同冰窖,大概外婆身处的墓穴里也没有这么冷吧?
  自从外婆离世以后,老宅就再也没有了人,不时有梁上君子光顾这里。他们把所有能搬的能拿的都偷光了,就连父母结婚时的大木床,也被邻居拆散掉当做冬天的柴火烧了。最后剩下的只有一个大木箱子,那几乎是妈妈结婚时唯一的嫁妆。因为实在太过于沉重,没有人能单独把它搬走,方才幸运地等到了少主人归来。
  木箱上的大锁早已锈死,秋收找了一把铁铲,费劲全力才把锁打开。翻开沉重的箱盖,里头全是以前的旧衣服,其中大部分都属于妈妈——看款式都是八十年代的。在秋收童年的记忆力,妈妈是个爱漂亮爱打扮的女人,即便在这偏远的小县城,也被大家当做明星看待。人们都说秋收的爸爸虽然老实巴交,却有着前世修来的好福气。
  秋收的双手微微颤抖,轻轻翻着妈妈穿过的衣服,好像还在抚摸二十年前妈妈的身体,那个早已化为灰烬的冰凉的身体。
  妈妈,应该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人。
  就在这个古老箱子的最底下,他看到了一条丝巾。
  紫色的丝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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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2010年12月24日。
  田小麦睁开眼睛,透过窗帘的晨曦,倾泻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她温柔地转过头去,却发现枕边人再次消失,记忆中最幸福的一个夜晚,就以这种残酷的方式结束了。
  她彻底清醒,开始大声呼唤秋收,着急地打开每个房间,再也没有了他的身影。已是上午九点,她给秋收打电话,却发现他已关机。
  于是,她狂乱地给秋收发了一条短信——
  为什么你又一次离去?为什么不给我与你一起醒来的机会?为什么不给我每天早上将你吻醒的机会?
  打开窗户才发现满地积雪,就像儿时见过的大雪天,白茫茫一片铺满地面与屋顶,仿佛世界瞬间变得不真实了。她呼吸着窗外寒冷的空气,一团团热气消散在风中,真想与他手挽着手,踏过茫茫雪地,消失在沉沉雪夜。
  她耐心地替秋收整理房间,将每样东西归置整齐。打开衣橱看他的衣服,几乎全是单调的颜色,廉价的牌子,完全不是“魔女区”里卖的那些高档货物。不过,她没看到女人的东西,可以放心他是真正的单身。小麦打开他的冰箱,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十几包方便面,这个习惯倒与她相同。她取出一包面到厨房煮起来,想着以后她会努力学习烧菜,每晚都让他有好胃口。吃完早餐,她倒在铺好的床上,想象未来的二人世界——还要等待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下辈子?
  小麦打开他的电脑上网,去天涯娱乐八卦或晋江耽美闲情,是她除了网购外地最大爱好。
  还没打开网页,她先看到桌面有个文件夹,名叫“客户照片”,好奇地点开来,发现里面密密麻麻的照片,几张脸还有些眼熟——其中一张竟是钱灵的照片!
  就在钱灵租住的房子门口,刚好出门的样子,一看就是在马路对面偷拍的。更多的照片却是田小麦自己,大部分都在她家楼下,有她疲倦下班回家的照片,也有她匆忙出门坐进老丁出租车的照片。
  没错,他早就掌握了小麦的情况,也知道小麦是淘宝控的宅女,这个通过淘宝网来人肉搜索不难。同时,秋收也掌握了钱灵的情况,他通过某种方式让钱灵知道了“魔女区”,很容易就让她上瘾了。他的买家里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对“魔女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依赖,而只有钱灵可能影响到小麦。这就是他的精心设计,总有机会通过钱灵的介绍,让小麦来到“魔女区”。
  而他也相信,那款神秘的紫色丝巾,就是对田小麦最好的诱饵。
  不过,这些照片中最让小麦震惊的一张,竟是在盛赞的家门口。
  就是12月10日那晚,她去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结束后盛赞父母一起送她出来,照片把四个人全照了进去。
  后面几张照片虽是同时拍的,重点却不在小麦身上,而是另一个人——盛赞的爸爸。
  为什么要反复拍他?其他人都被秋收忽略掉了,有几张瞄准盛先生面孔的特写,在电脑里看得特别清晰,小麦看着有些害怕——不知盛先生现在是死是活?
  就是这种心灵感应,让她接到一个电话,恰是盛赞打来的。
  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候?她犹豫地接起来,还是保持礼貌:“你好。”
  “嗯?干吗那么客气了?”盛赞感觉这不是情人间的说话方式,但并没意识到更严重的变化,“已经两天没接到你的电话了!”
  语气里有责怪她的意思,小麦也确实是心存愧疚,含糊地回答:“对不起,这些天身体不太好,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现在还是音讯渺茫。我和妈妈都已经回家了,期待警方可以找到他吧。”
  “一定会找到的!”
  “小麦,今晚我在外滩预订了圣诞大餐,我下午来接你吧?”
  “圣诞大餐?”
  老天!现在她才想起来,今天是12月24日,平安夜。
  “是啊,好不容易才订到的,是外滩看江景最好的位置。”
  “哦……可是……可是……”她的嘴唇在颤抖,并非犹豫要不要去,而是想怎么说才不让他伤心。不,早晚都要向他坦白的,暂时的逃避并不是办法,“对不起!今晚,我不能陪你去了。”
  “为什么?”
  电话那头的盛赞又惊又急,好似遭遇惊天霹雳。小麦不知该如何解释,悲伤地摇头:“抱歉,以后我会跟你说的。但是,今晚真的不行!再见!”
  她强行挂断电话,可以想象盛赞此刻的表情——父亲生死未卜,共度圣诞的邀请遭到女朋友的拒绝,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到一分钟,盛赞又打来了电话,她狠下心拒绝了来电。
  接下来,每隔几分钟,他都会打个电话过来,最后逼得小麦索性关了机。
  将近中午,还是没有秋收的踪影,她决定不再犯上次的错误,这回要长期蹲点守候,不信秋收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她还得先回家一趟,带些日常用品和内外衣服,总不能一直穿现在这身衣服吧。为了出门以后还能回来,她在房间里翻了半天,总算翻出一大串备用钥匙。她在房门口试了试钥匙,确认后才离开。
  下楼来到冬日的阳光下,踩着柔软湿滑的积雪,她像个单纯的小女孩,紧张又幸福地伸开双手,用脚踢起一团团白雪,仿佛在为自己跳舞庆祝。
  “圣诞快乐!田小麦!”
  俯身抓起一团雪球,她在心底祝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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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2010年12月24日。
  田小麦睁开眼睛,透过窗帘的晨曦,倾泻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她温柔地转过头去,却发现枕边人再次消失,记忆中最幸福的一个夜晚,就以这种残酷的方式结束了。
  她彻底清醒,开始大声呼唤秋收,着急地打开每个房间,再也没有了他的身影。已是上午九点,她给秋收打电话,却发现他已关机。
  于是,她狂乱地给秋收发了一条短信——
  为什么你又一次离去?为什么不给我与你一起醒来的机会?为什么不给我每天早上将你吻醒的机会?
  打开窗户才发现满地积雪,就像儿时见过的大雪天,白茫茫一片铺满地面与屋顶,仿佛世界瞬间变得不真实了。她呼吸着窗外寒冷的空气,一团团热气消散在风中,真想与他手挽着手,踏过茫茫雪地,消失在沉沉雪夜。
  她耐心地替秋收整理房间,将每样东西归置整齐。打开衣橱看他的衣服,几乎全是单调的颜色,廉价的牌子,完全不是“魔女区”里卖的那些高档货物。不过,她没看到女人的东西,可以放心他是真正的单身。小麦打开他的冰箱,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十几包方便面,这个习惯倒与她相同。她取出一包面到厨房煮起来,想着以后她会努力学习烧菜,每晚都让他有好胃口。吃完早餐,她倒在铺好的床上,想象未来的二人世界——还要等待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下辈子?
  小麦打开他的电脑上网,去天涯娱乐八卦或晋江耽美闲情,是她除了网购外地最大爱好。
  还没打开网页,她先看到桌面有个文件夹,名叫“客户照片”,好奇地点开来,发现里面密密麻麻的照片,几张脸还有些眼熟——其中一张竟是钱灵的照片!
  就在钱灵租住的房子门口,刚好出门的样子,一看就是在马路对面偷拍的。更多的照片却是田小麦自己,大部分都在她家楼下,有她疲倦下班回家的照片,也有她匆忙出门坐进老丁出租车的照片。
  没错,他早就掌握了小麦的情况,也知道小麦是淘宝控的宅女,这个通过淘宝网来人肉搜索不难。同时,秋收也掌握了钱灵的情况,他通过某种方式让钱灵知道了“魔女区”,很容易就让她上瘾了。他的买家里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对“魔女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依赖,而只有钱灵可能影响到小麦。这就是他的精心设计,总有机会通过钱灵的介绍,让小麦来到“魔女区”。
  而他也相信,那款神秘的紫色丝巾,就是对田小麦最好的诱饵。
  不过,这些照片中最让小麦震惊的一张,竟是在盛赞的家门口。
  就是12月10日那晚,她去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结束后盛赞父母一起送她出来,照片把四个人全照了进去。
  后面几张照片虽是同时拍的,重点却不在小麦身上,而是另一个人——盛赞的爸爸。
  为什么要反复拍他?其他人都被秋收忽略掉了,有几张瞄准盛先生面孔的特写,在电脑里看得特别清晰,小麦看着有些害怕——不知盛先生现在是死是活?
  就是这种心灵感应,让她接到一个电话,恰是盛赞打来的。
  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候?她犹豫地接起来,还是保持礼貌:“你好。”
  “嗯?干吗那么客气了?”盛赞感觉这不是情人间的说话方式,但并没意识到更严重的变化,“已经两天没接到你的电话了!”
  语气里有责怪她的意思,小麦也确实是心存愧疚,含糊地回答:“对不起,这些天身体不太好,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现在还是音讯渺茫。我和妈妈都已经回家了,期待警方可以找到他吧。”
  “一定会找到的!”
  “小麦,今晚我在外滩预订了圣诞大餐,我下午来接你吧?”
  “圣诞大餐?”
  老天!现在她才想起来,今天是12月24日,平安夜。
  “是啊,好不容易才订到的,是外滩看江景最好的位置。”
  “哦……可是……可是……”她的嘴唇在颤抖,并非犹豫要不要去,而是想怎么说才不让他伤心。不,早晚都要向他坦白的,暂时的逃避并不是办法,“对不起!今晚,我不能陪你去了。”
  “为什么?”
  电话那头的盛赞又惊又急,好似遭遇惊天霹雳。小麦不知该如何解释,悲伤地摇头:“抱歉,以后我会跟你说的。但是,今晚真的不行!再见!”
  她强行挂断电话,可以想象盛赞此刻的表情——父亲生死未卜,共度圣诞的邀请遭到女朋友的拒绝,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到一分钟,盛赞又打来了电话,她狠下心拒绝了来电。
  接下来,每隔几分钟,他都会打个电话过来,最后逼得小麦索性关了机。
  将近中午,还是没有秋收的踪影,她决定不再犯上次的错误,这回要长期蹲点守候,不信秋收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她还得先回家一趟,带些日常用品和内外衣服,总不能一直穿现在这身衣服吧。为了出门以后还能回来,她在房间里翻了半天,总算翻出一大串备用钥匙。她在房门口试了试钥匙,确认后才离开。
  下楼来到冬日的阳光下,踩着柔软湿滑的积雪,她像个单纯的小女孩,紧张又幸福地伸开双手,用脚踢起一团团白雪,仿佛在为自己跳舞庆祝。
  “圣诞快乐!田小麦!”
  俯身抓起一团雪球,她在心底祝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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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下午。
  小麦回到自己家里,心急火燎地收拾好衣服。但她想想还是不放心,又带上许多小东西,像搬家似的——从此将和他一起生活?
  出门前,她又想起什么。回头打开父亲的房间,将他三十六年来的工作笔记全部塞入一个大包。她想把父亲留下的这些文字,也给长大成人的秋收看一看。
  当她坐电梯下楼的时候,却极其意外地碰上了一个人——老丁。
  老丁还好好地活着,正好下楼开车,顺便带了小麦一程。出租车再次绕过被封的胶州路,看到那栋被烧得焦黑的大楼,她突然间悲从中来:是谁谋杀了我们的似水年华?
  车子很快开上高架,电台里正在播放一个访谈节目,嘉宾是公安局的专家,与主持人谈犯罪心理学。巧的是小麦认识这个专家,从前是爸爸的同事,还经常来家里做客。专家已说过很多案例,此刻正在谈犯罪心理学上的“模仿犯”——他说有一个特别的案例;凶手在青少年时代,目睹过自己的亲人被杀害,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长大后就产生心理变态,模仿当年亲眼见过的杀人手段,残忍地连续杀害了七个人!
  小麦听到这里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模仿犯?还有一部同名的小说?
  她不敢再看窗外的城市,闭着眼睛越想越怕……
  2000年的慕容老师,2010年的钱灵,是不是也死于“模仿犯”之手?
  他们不都是死于那条紫色丝巾?遇害时所有的特征和细节,都与1995年南明路杂货店许碧真命案相同!
  唯一可能的“模仿犯”,就是秋收!
  他?
  田小麦几乎咬破自己的嘴唇,她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一个人,是他吗?
  不错,只有他亲眼目睹过1995年的命案,只有他亲眼看到过凶手是怎样用紫色丝巾把女人勒死的!2000年,十八岁的秋收,是最后与慕容老师在一起的人,谁知道那个刻骨铭心的雨夜,他把老师送走以后发生过什么?
  钱灵也是他的“魔女区”的VIP客户,当年正是她欺骗了他,害得他在地底舱门里被关了三天三夜,并导致了他的父亲车祸身亡——虽然他一直以为纸条是小麦写的,但钱灵毫无疑问也是帮凶,他依然有充足动机杀了她!
  真的是他?
  十年前的慕容老师,也是被秋收勒死的?
  动机?情杀?其实,他也喜欢慕容老师——反正老师蛮喜欢他的!或者,他觉得慕容老师的私生活不干净,是个不纯洁的女人就该被杀?至少,慕容老师被杀害的当晚,他是最后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本就该是第一嫌疑人!没错,他用老师脖子上的丝巾,将她勒死抛尸在废弃的旧工厂!
  还有谁?
  她想起盛赞的父亲,不是说在湖面上捞起一条紫色丝巾?如果这些丝巾全都来自秋收和他的“魔女区”,那么很可能也是他干的!动机——就是嫉妒!对,他嫉妒小麦和盛赞的关系,他觉得盛赞的一切都来自父亲,就杀死他的父亲来报复。好像这个理念有些勉强?对了,盛先生不是提到过“魔女区”吗?说不定他是在“魔女区”买了某样东西,从而触发了秋收的杀机!
  电台节目早已结束,车子开到了他的目的地。
  付钱下车,小麦本想以冲刺的速度跑回秋收住处,却鬼使神差地转进路边超市。手里已经有很多东西了,她先寄存在超市的箱子里,然后到货架上狂扫一遍,就像即将结婚的小媳妇,购买了大包小包吃的用的,收银员还以为她是新搬来的租客呢。
  加上从家里带出来的东西,手里提着几十斤的重量,好不容易走回秋收住的楼道,手忙脚乱地掏出钥匙,打开四楼的房门。
  房间还与她走时一样,中午秋收没有回来过。小麦将从超市买来的水果放好,把速冻食品放进冰箱好像他很快就会回来。需要给他削一个苹果,或煮一包汤圆吗?
  等到她满心欢喜地关上冰箱,心头却“咯噔”了一下——他还会回来吗?
  回到秋收的电脑前,继续查看硬盘里的文件——大部分都与货物有关,还有网店经营的资料,包括与买家的联系记录。
  忽然,她看到有张吓人的照片,居然是将人勒死的画面——照片里的死者是个外国人,大概是国外的网站里,专门给变态们看的图片。
  秋收当然不是有那种癖好的人,他看这些照片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学习如何迅速准确地将人勒死!
  果然,还有很多类似的资料,其中不少都是英文网页。有些来自美国法医的报告,讲解各种各样的勒杀与扼杀案例。资料里将人勒死的工具五花八门,最主要的是各种绳子,还有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东西,比如电话线、电源线、男式领带、丝袜等。
  最后是丝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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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2010年12月24日。
  田小麦睁开眼睛,透过窗帘的晨曦,倾泻在她长长的睫毛上。她温柔地转过头去,却发现枕边人再次消失,记忆中最幸福的一个夜晚,就以这种残酷的方式结束了。
  她彻底清醒,开始大声呼唤秋收,着急地打开每个房间,再也没有了他的身影。已是上午九点,她给秋收打电话,却发现他已关机。
  于是,她狂乱地给秋收发了一条短信——
  为什么你又一次离去?为什么不给我与你一起醒来的机会?为什么不给我每天早上将你吻醒的机会?
  打开窗户才发现满地积雪,就像儿时见过的大雪天,白茫茫一片铺满地面与屋顶,仿佛世界瞬间变得不真实了。她呼吸着窗外寒冷的空气,一团团热气消散在风中,真想与他手挽着手,踏过茫茫雪地,消失在沉沉雪夜。
  她耐心地替秋收整理房间,将每样东西归置整齐。打开衣橱看他的衣服,几乎全是单调的颜色,廉价的牌子,完全不是“魔女区”里卖的那些高档货物。不过,她没看到女人的东西,可以放心他是真正的单身。小麦打开他的冰箱,几乎什么都没有,除了十几包方便面,这个习惯倒与她相同。她取出一包面到厨房煮起来,想着以后她会努力学习烧菜,每晚都让他有好胃口。吃完早餐,她倒在铺好的床上,想象未来的二人世界——还要等待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个月?几年?还是,下辈子?
  小麦打开他的电脑上网,去天涯娱乐八卦或晋江耽美闲情,是她除了网购外地最大爱好。
  还没打开网页,她先看到桌面有个文件夹,名叫“客户照片”,好奇地点开来,发现里面密密麻麻的照片,几张脸还有些眼熟——其中一张竟是钱灵的照片!
  就在钱灵租住的房子门口,刚好出门的样子,一看就是在马路对面偷拍的。更多的照片却是田小麦自己,大部分都在她家楼下,有她疲倦下班回家的照片,也有她匆忙出门坐进老丁出租车的照片。
  没错,他早就掌握了小麦的情况,也知道小麦是淘宝控的宅女,这个通过淘宝网来人肉搜索不难。同时,秋收也掌握了钱灵的情况,他通过某种方式让钱灵知道了“魔女区”,很容易就让她上瘾了。他的买家里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对“魔女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依赖,而只有钱灵可能影响到小麦。这就是他的精心设计,总有机会通过钱灵的介绍,让小麦来到“魔女区”。
  而他也相信,那款神秘的紫色丝巾,就是对田小麦最好的诱饵。
  不过,这些照片中最让小麦震惊的一张,竟是在盛赞的家门口。
  就是12月10日那晚,她去参加盛赞的生日家宴,结束后盛赞父母一起送她出来,照片把四个人全照了进去。
  后面几张照片虽是同时拍的,重点却不在小麦身上,而是另一个人——盛赞的爸爸。
  为什么要反复拍他?其他人都被秋收忽略掉了,有几张瞄准盛先生面孔的特写,在电脑里看得特别清晰,小麦看着有些害怕——不知盛先生现在是死是活?
  就是这种心灵感应,让她接到一个电话,恰是盛赞打来的。
  早不打晚不打,偏偏在这个时候?她犹豫地接起来,还是保持礼貌:“你好。”
  “嗯?干吗那么客气了?”盛赞感觉这不是情人间的说话方式,但并没意识到更严重的变化,“已经两天没接到你的电话了!”
  语气里有责怪她的意思,小麦也确实是心存愧疚,含糊地回答:“对不起,这些天身体不太好,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现在还是音讯渺茫。我和妈妈都已经回家了,期待警方可以找到他吧。”
  “一定会找到的!”
  “小麦,今晚我在外滩预订了圣诞大餐,我下午来接你吧?”
  “圣诞大餐?”
  老天!现在她才想起来,今天是12月24日,平安夜。
  “是啊,好不容易才订到的,是外滩看江景最好的位置。”
  “哦……可是……可是……”她的嘴唇在颤抖,并非犹豫要不要去,而是想怎么说才不让他伤心。不,早晚都要向他坦白的,暂时的逃避并不是办法,“对不起!今晚,我不能陪你去了。”
  “为什么?”
  电话那头的盛赞又惊又急,好似遭遇惊天霹雳。小麦不知该如何解释,悲伤地摇头:“抱歉,以后我会跟你说的。但是,今晚真的不行!再见!”
  她强行挂断电话,可以想象盛赞此刻的表情——父亲生死未卜,共度圣诞的邀请遭到女朋友的拒绝,无异于屋漏偏逢连夜雨。
  不到一分钟,盛赞又打来了电话,她狠下心拒绝了来电。
  接下来,每隔几分钟,他都会打个电话过来,最后逼得小麦索性关了机。
  将近中午,还是没有秋收的踪影,她决定不再犯上次的错误,这回要长期蹲点守候,不信秋收不会再回来了。不过,她还得先回家一趟,带些日常用品和内外衣服,总不能一直穿现在这身衣服吧。为了出门以后还能回来,她在房间里翻了半天,总算翻出一大串备用钥匙。她在房门口试了试钥匙,确认后才离开。
  下楼来到冬日的阳光下,踩着柔软湿滑的积雪,她像个单纯的小女孩,紧张又幸福地伸开双手,用脚踢起一团团白雪,仿佛在为自己跳舞庆祝。
  “圣诞快乐!田小麦!”
  俯身抓起一团雪球,她在心底祝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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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
  
  魔女区。
  秋收站在地底的舱门前。
  寒风夹着雪粒从头顶落下,在他的头发上缓缓融化。好冷啊。与昨晚漫长的缠绵相比,已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虽然,脸颊和手背的皮肤几乎已被冻僵,但肌肉深处仿佛残留着小麦的体温,好像还有一团火焰未曾熄灭,仍旧灼烧着他的血管。
  数小时之前,他们拥抱得那样紧,几乎全身每寸肌肤每根毛发都不留空隙地贴合在一起,仿佛要把两个人彻底揉碎之后,再重新糅合为一个人。她迷醉地闭着眼睛,不停呼唤着他的名字,简直要融化为一汪滚烫的水,为了轻轻摩擦在他胸口的那片温柔,为了她每一次忘我的颤抖和喘息。
  但在她幸福地睡着以后,他的身体迅速恢复了尸体般的冰冷。他把手从她的颈后抽出来,打消了任何与放弃有关的念头。
  已经酝酿了十五年的计划,已经坚持了十五年的誓言,绝不会为了一个短暂的夜晚而放弃。
  此刻,在改变了他一生的魔女区,在那道致命的藏门前。他举起双手,在昏暗的光线下,看着掌心纵横的老茧,全然不属于这个年龄的老茧。他还有超出常人的臂力,那是以前做搬场工锻炼出来的,能搬起超过自己体重的物件,还能轻而易举打开一扇锈死的大门。
  秋收相信自己这双有力的大手,一定还能干些其他什么事情。
  他握紧了拳头,握得是那样紧,以至于指骨之间还发出了声响。
  十五年前,就在距离这里不远的南明路上,他目睹了妈妈如何被人勒死,牢牢地记住了那条杀人的丝巾——带着奇妙植物花纹的迷人的紫色丝巾。
  自从在淘宝上开了“魔女区”,他耗费极大的功夫,辗转各地花了一年多时间,才找到这种丝巾来源——伊朗的伊斯法罕,一个世代生产手工丝巾的家族,曾向中国少量出口国这种丝巾。五年前因为家族断绝传人,从此不再有丝巾生产了。三个月前,他派古飞专程去了一趟伊朗,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找到了这种丝巾的存货,总共也只剩下十条而已。根据秋收的指示,古飞以一万美元的代价,将这十条顶级丝巾带回了中国——这也是全球最后的十条。
  秋收把这种丝巾命名为Esfahan,拍摄了精美的实物照片,放在“魔女区”里并不起眼的角落——他想要守株待兔捉到凶手!
  然而,第一个购买Esfahan丝巾的人,却是田小麦。
  不久以后,就有第二个人来购买丝巾,这个人却不是钱灵,而是一个自称莫叙友的家伙。
  无疑是一个假名字。而且他要求货到付款,不在淘宝网留下交易记录,说明他心里有鬼。秋收指示古飞叫了一个快递公司去送货收钱。他还记得那天是12月6日,他悄悄瞒着古飞,独自来到收货的烂尾楼,想知道那个莫须有的买家是谁。
  结果,他看到快递员把货交给了一个年轻人。
  收货的年轻人相貌平常,他离开烂尾楼,拦下一辆出租车。秋收骑着轻摩紧跟其后,直到城市彼端的一座别墅。秋收亲眼看着那个年轻人带着藏有丝巾的快递袋走进别墅,一分钟后就空着手出来了。
  秋收继续跟踪那人,却看到他坐上一辆公共汽车。跟了十几站路,他才下车走进一个居民小区。秋收下了轻摩尾随着,看到他走进底楼一个房门,这是一个陈旧破败的小区,居民大多是退休工人和外来租客,实在没有购买Esfahan丝巾的可能。
  秋收在门外守候了许久,直至夜幕降临,那个人才再度出门。秋收无声无息地跟在后面,直到一个僻静所在,突然将那人推到墙角,紧紧掐住对方脖子,使他无法反抗与呼救。
  “饶了我吧!我把所有钱都给你!”
  常年艰苦的体力劳动,令秋收的胳膊相当强壮,轻松就夹紧了那人单薄的身躯。
  “我不要你的钱!只问你一个问题——今天上午,你去一栋烂尾楼收了一个淘宝的快递,是你自己买的?”
  “不是!不是我买的!”
  “那是谁?”
  秋收的语气相当严厉,听起来很像是混黑社会的人。
  “昨天……昨天晚上!”对方终于露出小混混的本质,“我在大街上被人追债,其实也就欠了一万块钱,但我一直没找到工作,越欠越多一分钱都还不出。几个债主终于抓住了我,我差点就要给他们跪下来了。正好路边停着一辆轿车,大概是看到了我的情况,车里的司机下来打圆场——我可不认识他,更没想到他替我垫付了三千块钱,暂时打发掉了那些债主,然后让我为他办件事。”
  “这个人长什么模样?”
  “就是个普通的中年司机,再加上夜里也看不清。他让我在阿里旺旺上注册一个叫‘莫叙友’的账号,又给了我一个叫‘魔女区’的淘宝店网址,让我当晚与店主联系,购买一种叫伊斯——”
  这个家伙记不清丝巾名字了,秋收给他补充了一句:“伊斯法罕!”
  “是,就是那种丝巾。他先给了我一千九百元,还要买家送到指定的烂尾楼。然后,让我再把丝巾送到另一个地址,到时候再给我五千块钱的酬劳。今天上午,我拿到了丝巾,送到那个人手里了,没想到是一户有钱人的别墅。”
  “你看到买家的脸了吗?”
  “还是前天晚上的司机,长得没啥特别,就是给老板开车的——我只知道这些。”
  “没了?”
  “我全都说了,饶了我吧!”
  这小混混也就如此水平,贪生怕死胆小如鼠,以为遇到了江洋大盗,随时会要了他的小命,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滚吧!”
  秋收松开结实的胳膊,闪身退到黑暗深处。
  他明白了,真正的买家不愿亲自出面,也不愿意暴露本人的淘宝账户,这个神秘莫测的家伙,找了一个负债累累的街头混混,代替他道“魔女区”购买丝巾——小混混不敢拿着一千九百块逃跑,因为他还欠着一屁股债,必须完成神秘人指定的任务,才能拿到后面的五千块。
  差一点就是天衣无缝的计划。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要如此煞费苦心地遮掩自己的面目呢?
  
  第二十四章
  
  五角场附近的一条小路。老丁将小麦放下车以后,并没有立刻开走,而是在路边打起双跳灯,抽了一支烟。
  他想起几天前的那个凌晨,自己载着一个神秘的客人,来到他最害怕的南明路。无论如何他都要开回去,对方却突然说出一句致命的话——
  “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此话一出,把他吓得灵魂出窍,难道是当年死者的幽灵回来复仇?
  老丁有一种感觉,自己的生命走到终点了。前些天他就尝试过自杀,如今冤有头债有主,也合该是自己还债的时候了。
  于是,他坦然地靠在座位上说:“你杀了我吧!”
  “你想起来了?”
  那个人开亮车里的灯,露出一张二十多岁的脸,却并非想象中那么凶恶。
  “是的,那么多年过去了,但我知道这一天总会来到的。”
  看着老丁从容的目光,那个人摇摇头:“不错,我曾经非常恨你,恨你杀死了我的父亲!恨你彻底毁掉了我的人生!查到你的住址后,我很多次都像杀了你——可是,现在我已经不恨你了。”
  最后那句转折,让老丁很是意外,但他并无死里逃生的兴奋,而是继续绝望地说:“你杀了我吧,我活着也没有多少希望。”
  “我就是为了这个而来的,我知道你的妻子跟你离婚了,也知道你的儿子是出车祸死的,你的人生可能比我更加不幸——我还知道你想要自杀!那天晚上,我看到你在阳台上站了很久,为什么没跳下去?”
  老丁惊讶地看着那个人,原来自己的一切他都知道?他茫然地摇摇头,不知道如何回答。
  年轻人接着说:“老丁,我想说的是,活下去吧!好好地活下去!在你撞死我的父亲以后,我也曾经想过死,想过从高楼上跳下去——可是,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事了……好了,你没有背负什么罪,最应该恨你的人,已经不恨你了!”
  “你不是来杀我的?而是来救我的?”
  “可以这么说吧。”他拍了拍老丁的肩膀,“那你答应我吗?好好地活着。”
  “我……答应……你……”
 神秘的年轻人跳下车,像幽灵钻入南明路边的树丛,很快就被茫茫的黑夜覆盖。
  老丁像做了一场梦,痴痴地抓着方向盘,心想,那个人是天使吗?
  他决定彻底改变自己的人生。
  第二天,他暂停了出租车生意,自费去外地旅游了一次,虽然花了不少钱,却没遇到他中意的单身中年女子——自从十年前的那场车祸以后,他还从没去过任何地方旅行。
  今天,老丁才回来重新开始工作。
  最后一段烟灰坠落,老丁用力地将烟头按下去,他从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的微笑,大概乘客们会喜欢这样笑脸相迎的司机。随着脚下离合器的抬起,出租车开向路边招手的人们,12月24日可是一年中生意最好的一天呢!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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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章
  
  魔女区。
  秋收掏出一把钥匙,缓缓拧开旋转把手——原来门早已锁死,还配上了一把崭新的铜锁,用钥匙打开,这才将沉重的大门推开。
  走进黑暗的地下室,他打开手电筒,照亮了一张脸。
  这张脸看起来五十多岁,显得异常苍白憔悴,正虚弱地闭着眼睛昏睡。这个躲在魔女区里的人,却是被绑在一张椅子上,怪不得不能动弹。身下积着一摊摊污秽之物,想来已被绑在此好几天了。
  在这个可怜的人醒来之前,秋收再度进入回忆——
  12月6日,夜。
  他回到上午进过的别墅门口,这是购买“魔女区”丝巾的真正买家的藏身之地。他仔细观察了别墅,一直等到子夜时分。未见别墅里有什么动静,困得实在不行就回去了。
  第二天,秋收查到了别墅主人——名叫盛世华,一家大型商业集团的董事长。巧的是钱灵正是在这家公司上班。但盛世华一贯低调,在媒体和网络上从没有照片。他也到那家公司蹲守过,却发现盛世华去北京出差了,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于是,秋收大部分时间都在别墅前蹲点。而这栋别墅有很好的安全系统,二十四小时用人在家,擅自潜入的危险很大,只能继续守候等待机会。
  12月10日,潜伏在附近汽车里的秋收,极其意外地看到了田小麦,晚上九点,他看到田小麦走出别墅,主人全家都出来送她。
  刹那间,秋收仿佛石化了一般——门口的灯光异常清晰地照出一张男人的脸。
  就是他!
  这张他永远都不会忘记的脸!
  十五年前,一个下着大雨的夏夜,南明高中对面的小杂货店。十三岁的少年秋收,被妈妈关在里面的隔间,却听到外面响起奇怪的动静。当他好奇地戳破糊窗的画报,却看到一个男人用丝巾勒住妈妈的脖子!他想要大声地喊出来,却一句话都喊不出来,他想要冲出去救妈妈的命,却无法打开反锁的门。少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妈妈,看着妈妈被渐渐勒死——同时,秋收也看到了那张杀死妈妈的脸,那只恶鬼的脸!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无论自己遇到过多少痛苦,无论这只恶鬼老了多少岁,他都不会忘记这张脸。即便无法准确描述这张脸,但绝对能在千万张脸中,毫无疑问地认出它来!
  没错,就是他!就是这张脸!十五年来,一直出没于他的噩梦中的脸!
  盛世华。
  秋收记得他的名字,也记得他的公司和社会地位。
  然而,无论他的外表伪装得多么完美,无论他在田小麦面前,看起来多么风度翩翩,多么像个慈祥的父亲,都不能改变他的性质——恶鬼。
  潜伏了十五年的恶鬼,杀死了他妈妈的恶鬼。
  盛世华——也是他出现在1995年8月13日的虹口体育场,意外地被少年秋收认了出来,差点被田小麦的警察爸爸抓到。
  从此以后,这只恶鬼与秋收失之交臂了十五年。
  当他看着小麦坐进汽车远走,看着盛世华和他的妻子儿子回到家里,心底也下定了决心——他要亲手杀了这只恶鬼。
  这也是秋收这些年活下来的唯一目的。
  一周之内,他完成了所有准备工作。他通过跟踪盛世华的司机,查到了盛家的周末出游计划,知道他们将在淀山湖畔的度假村过夜,那里将是他的预设战场。他提前租了一辆小汽车,放在度假村附近的停车场,但又不在度假村的监控范围内。他注意到度假村有一角没有围墙,可以轻而易举地潜入不被发现。
  那天晚上,他潜伏在度假村等待盛世华出现。原本想等到清晨动手,却没想到盛世华居然独自出来散步。秋收拿出准备好的Esfahan丝巾,从背后勒住盛世华的脖子,用棍子将他打晕。然后,他将盛世华的皮鞋留在湖边,又将丝巾扔进湖中,伪造了他被当场勒死再沉湖的假象。秋收事先调查过保安的巡逻时间,他选在最安全的时候,将盛世华拖出度假村,绑住扔到租来的小汽车上,连夜前往早已圈定好的监狱——魔女区。
  选择在这里很公平,这附近就是一切灾难的起点,是当年恶鬼杀死妈妈的地方。
  而在这个可怕的“舱门”里,十八岁的秋收被关过三天三夜,他感觉当时看到过真正的鬼魂!就让这只恶鬼与幽灵为伍吧,让他享受秋收受过的苦难,让他看清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所有后果。
  他不能让恶鬼就这么轻松地死去。
  
  黑暗地底的魔女区,秋收走到他的囚犯面前,拍了拍盛世华的脸。
  恶鬼,醒了过来,却变成虚弱的老头,他眼皮颤抖着睁开,喉中发出干渴的呻吟。
  秋收掏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往他的嘴里塞。盛世华本能地咬住瓶口,狼狈不堪地喝下大半瓶水,嘴角还漏出来不少,打湿了昂贵的外套。秋收又拿出一只面包,塞到曾经的恶鬼面前,像喂条狗似的,一口面包一口水,两分钟就全喂了下去。
  盛世华痛苦地喘息了半天,抬起头嘶哑着说:“谢谢!”
  他已完全没了老板架势,只是个可怜的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也不再是那只可怕的恶鬼,而是一只等待宰杀的老弱绵羊。
  秋收用手电照照他的脸,接着又把电光对准自己的脸,厉声道:“看着我的脸!”
  恶鬼艰难地抬起双眼,第一次看清绑架者的面孔。在“舱门”内的手电光线中,他看到一张年轻而冷酷的脸——多么熟悉的这张脸啊,他仿佛产生了某种幻觉——真的是他?
  “十五年前,”秋收决定把一切都告诉他,继续用电光照亮自己的脸,必须要他看清楚这张脸,也许会看到被他杀死的许碧真的影子,“当你用紫色丝巾勒死我妈妈的时候,我就躲在杂货店后面的隔间里,透过画报上的两个洞眼,我看到了你的脸!”
  恶鬼浑浊的目光里只剩下惊讶:“你——真的是许碧真的儿子?”
  “是。”
  “你——不是十九岁那年就死了?”
  “死的人不是我!”秋收昂起头以胜利者的姿态说,“我之所以能过活下来,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今天,为了亲手抓住你!”
  “真的是你?”
  手电光线依然对准秋收,盛世华努力瞪大红肿的眼睛,发出越来越恐惧的目光。
  “是。”
  “不,你不能杀我!”
  秋收不想再和他说话了,从包里拿出一条毛毯,裹在他的身体外面,以免他冻死。
  随后,他无情地走出舱门,重新将把手牢牢旋紧。
  回到破厂房的门口,秋收看着白茫茫的天空,无边无际的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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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4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章
  下午,两点。
  田小麦,依旧痴痴地等在秋收的房间里。
  看完电脑里那些可怕的图片和资料。她已心乱如麻魂不守舍。难道刚刚找回的天堂。转眼就要化为生离死别的地狱?难道秋收早已继承恶鬼衣钵,成为潜伏在“魔女区”的魔鬼?
  她下意识地打开冰箱,取出一听刚买来的啤酒,也不管外面的空气有多冷,便猛地灌进喉咙。这个牌子的酒淡而无味,每当心情郁闷的时候,她就会把它当作冰汽水来喝。心脏都几乎要被冻僵了,她趴在卧室的窗口,看着飞雪飘零在天空——她现在在哪里呢?
  附近违章建筑的顶棚上,楼下停泊的汽车和自行车上,都积满白花花的雪。几个提前放学的孩子,开心地打着雪仗,不必考虑人间的烦恼,他们才是小麦最羡慕的人。
  坐在这个看雪的窗口,她喝完了最后一口啤酒,便拿起从家里带来的东西——父亲留下的工作笔记,其中就有2000年的那一本。
  决定自己命运的一年,也是慕容老师被杀害的一年,这本笔记里肯定记录了老师的命案——她有些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告诉父亲,在慕容老师被杀害的那个雨夜,最后是秋收陪着老师一起走的?因为,她从没想过秋收可能是凶手!更重要的是,她已对秋收有了好感,她不想成为一个告密者,而给他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带着深深的愧疚,小麦打开父亲2000年的工作笔记,却发现关于慕容老师的案情记录很少,只剩下时间地点人物之类的只言片语,而没有任何描述性和结论性的内容。耐心地翻到2001年,那正是秋收法律上死亡的年份,依然没有什么她感兴趣的内容。继续打开2002年的笔记本,翻到中间居然是很多世界杯观球心得!2003年和2004年,依然与南明路上两起凶案没有任何联系。
  2005年,这本笔记本似乎更旧些,那正好是1995年凶杀案的十周年。
  小麦直接翻到8月份,那是1995年案发的时间。
  2005年8月6日
  许碧真遇害十周年忌日。
  西部,县城,坟墓。
  秘密……
  2005年8月6日
  田跃进走出这座西部县城的火车站,这里除了背着行囊的农民工,看不出还有其他什么人,小县城被一片土黄色覆盖,土黄色的天与地,土黄色的房子,甚至土黄色的脸。四处都是低矮的砖瓦房,要么是沿街的小楼房,与西部任何一座小城镇没有区别。十分钟就可以穿越全城,总共只看到一栋十层高楼,四年前不满二十岁的少年秋收,就是从那栋楼顶楼跳下来的。
  他在火车站租了一辆三轮车,前往城外二十里的荒野。蹬车的是打着赤膊的老头,在烈日底下挥汗如雨,田跃进多给了他一百块钱,老头蹬得更卖力了。
  终于,在一片布满黄土的原野,老田看到了徐碧真一家的坟墓。
  他是来给十年前的受害人上坟的。
  徐碧真与丈夫的坟墓合在一起,旁边还有一座坟墓,墓碑上刻着秋收的名字,生卒年月是“1982.2~2001.11” 。
  五十三岁的田跃进,跪倒在徐碧真的坟前说:“对不起,我曾经发誓要为你抓住凶手,可是我没有做到!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我不知道这辈子是否还能抓到他。我只想说一声对不起!虽然,这只是一句废话。”
  他站起来,拿出纸钱,放在黄土堆上烧起来,看着黑烟和灰烬滚上天空,他轻抚着秋收的墓碑,感到万分内疚——也许,当初不阻挠女儿和他谈恋爱的话,这个少年也不会走上这条绝路。他很后悔,女儿现在并不快乐,一直怨恨着他,医生说她有轻微的抑郁症,大概就是五年前造成的心理创伤。可是,她却已经忘了秋收,再也没在父亲面前提到过他一个字——不,她不可能忘得了,迟早有一天她还会记起来,那时的她该如何面对自己?
  此刻,坟墓前来了一个老太太,看起来七十多岁的样子——原来是秋收的外婆,徐碧真的老母亲,也是在忌日这天来上坟的。
  田跃进陪伴老太太烧完纸钱,又安慰她说:“他们一家三口都不在了,但是活着的人还要保重身体。”
  “秋收他爹?”
  老田看来徐碧真和秋建设的墓碑,他不是五年前就死于车祸了吗?老太太年纪大脑子糊涂了?
  “嗯,这里埋着的秋建设,并不是秋收的亲爹。”
  这个秘密倒是第一次听说!
  田跃进睁大了眼镜:“啊,那么请问,秋收的亲爹又是谁?”
  “这个事情啊,说出来丢脸呢!现在也只有我这老婆子一个人知道,可怜秋建设替别人养儿子那么多年,最后为了别人的儿子枉送性命!现在,这一家子死了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好隐瞒了。”
  “请说下去!”
  老太太仰头苦笑一声:“二十多年前,县城里有一对上海来的知青夫妇,男的在县工厂做工人,女的确是哪个大领导的女儿,刚怀上孩子就拿到回城名额,挺着大肚子回了上海,只剩男的一个人留在县城。那年我家碧真只有十九岁,刚刚高中毕业,已是县城有名的大美人,大家都叫她‘赛貂蝉’。她被分配进县工厂,正好与那个上海小伙同事。当年我也见到过他,真是岳云再生一表人才,哪家大姑娘小媳妇不喜欢?何况他的媳妇不在,孤零零的一个英俊小伙子,眨眼就迷住了外婆我们家碧真!哎,也合该是碧真倒霉,刚认识他不到三个月,那男的就拿到了回城名额,明摆着就是他老丈人安排的。那小子没良心,一声不吭就离开县城,连个地址都没留下!等到碧真一觉醒来,才发觉肚子里有了他的种!碧真哭得死去活来,但也不知去哪找那个男的。到上海去找更没可能,她知道那男的再不会回来了,更不会把她和肚子里的孩子放在心上。但碧真死活要把这孽种生下来,趁着怀孕没到两个月,没人知晓这桩丑事,老婆子我火速物色了一门亲事,把她嫁给杂货店的秋建设。多少小伙子做梦都想把碧真给娶了,秋建设是捡到天上掉下来的金砖,自然欢天喜地地办了酒水,第二年便生下来秋收。”
  “可是,秋建设就不知道?”
  “哪能不知道?碧真洞房那天晚上,就把肚子里有喜这事跟他说了——你说他能有
  啥办法?把碧真嫁给秋建设,就是看重他忠厚老实,只要能娶到碧真做老婆,真是啥都愿意为她做,就算把不是自己的孩子养大。”老太太说罢,摸了摸墓碑上秋建设的名字说,“建设啊!是老婆子我对不起你,你要是在地下有怨恨,就冲着我来好了。”
  田跃进不由得钦佩地点头道:“秋建设是个好人啊!最后,他还是为了救秋收而死。那秋收自己知道吗?”
  “这孩子哪能知道?这事天知地知,还有碧真他们两口子,加上我一个老婆子知道,秋建设是打算一辈子瞒下去的。”
  上坟之后,老田陪伴着秋收的外婆回到县城。
  但他没有立即回去,而是紧急跑去县里的档案局,利用警察的工作证,查阅当年所有上海知青的资料——然而,他发现大约在十年前,所有资料都被调走了,查不到任何人的信息,他还想找徐碧真结婚前所在的工厂,却发现那家工厂早就关门被拆了,当年的工人大多回到农村,或流散到沿海地区打工,连一个人都找不到了。
  折腾三天,这条线索再告中断。
  田跃进只能在笔记本里记录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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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2000年12月4日,下午3点。
  最后一点淡淡的酒意都消失了,田小麦颤抖着合上父亲2005年的工作笔记。她颤抖,不是因为秋收是私生子的秘密,而是这个秘密里提供的许多条信息,都让她想到另一个人……
  不会吧?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事?她不敢去想象这是真的,她期望这一切都只是错觉,但她必须要核实清楚!
  看着融化在窗玻璃上的雪水,看着雪花们短暂的生命消逝,她迫使自己渐渐冷静下来。在心底计算了几个重要的时间点,才打开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几秒钟后,电话里想起盛赞的声音:“小麦!你终于开机了!你知道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等到他说完一长串类似的话,小麦才控制着情绪说:“盛赞,我问你一些事情。”
  “说吧!”
  “你说你父母年轻的时候都是知青?”
  “是。”
  “你虽然是在上海出生,但你妈妈在怀孕一个月后,才得到机会回上海的?”
  “没错。”
  小麦继续问出自己推算的结果,“你爸爸则是在你出生前两个月回的上海?”
  “好像——是听妈妈这么说过吧。”
  “你的外公离休前是身居高位的领导干部?”
  “是,外公在‘文革’被打倒遭受迫害,八十年代恢复名誉上调到北京,以前《新闻联播》里经常提到他的名字。”盛赞说到这里不耐烦了,“小麦,你干嘛问这些不相干的事情,我想知道你现在是这么了?”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你的父母是在哪个地方做知青的?”
  “让我想想——”
  随后,盛赞报出一座中国西部小县城的名字。
  她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崩溃了。
  不错,就是这座小县城的名字——是秋收出生和长大的小县城。也是盛赞的父母度过知青岁月的小县城!也是盛赞被“制造”出来的小县城!更是一段孽缘开始和结束的小县城!
  还有时间——怀孕的时间,出生的时间,离开的时间,回归的时间,竟然全部吻合!
  包括,那位早早决定了盛赞全家命运的位高权重神通广大的外公。
  时间、地点、人物特征……不可能再有第二件巧合的事了。
  “小麦!小麦!你这么不说话了?没信号了吗?”
  盛赞仍然在电话那头抓狂的叫喊,小麦却无声地挂断电话,并且关闭了手机。
  战栗着缩回床上,她想起盛赞生日那天,看到的盛先生年轻时候的照片,当时就觉得非常眼熟。现在,想到二十八岁的秋收,这一下子都明白过来了——秋收长得太像盛先生了!竟比盛赞更像他的父亲!
  还有一件事令小麦无法面对——秋收与盛赞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可是,这对亲兄弟中的一个,却是注定别无选择地在小县城长大,别无选择地要承受人间的各种苦难,别无选择地要与相爱的女子分开,别无选择地要在颠沛流离中艰难生存。
  她开始讨厌“奋斗”两个字——秋收确实在奋斗,但他是为了复仇而奋斗,他的这种奋斗是任何人都无法复制的。
  至于只比秋收大几个月的同父异母的哥哥盛赞,则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只要投胎到他妈妈的肚子里,就可以从小养尊处优,不必为生活而烦恼,还能够凭借父母的财富与权力,得到许多同龄人难以企及的机会,并给美丽的新娘戴上卡地亚钻戒。
  秋收,你在哪里?你自己并不知道,你的亲生父亲就是盛赞的爸爸,你的亲生父亲就是被你盯上的最后一个目标!
  无论于情于理于法于血,秋收——你都不能,都不能亲手杀了他!
  难道他已犯下弑父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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