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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初雪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谁说蔡骏只写鬼故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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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的接起来:“喂。”
  “阿秋?”
  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的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的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不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在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因为常年在山间艰苦的劳动,已经老的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做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度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度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九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他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最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了五六个人,直到她遇到这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来,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有些客户留给她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他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留下来帮着她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大门,就被一个骑摩托的飞贼拽走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正好秋收骑轻摩送花回来,马不停蹄追了上去,他的车子骑得飞快,居然在三个路口之外,追上了那辆摩托车,一把将其揪下来。飞贼当即扔掉项链,从附近的小巷逃跑了。当秋收把白金项链拿回来,花店里只剩下冬姐一个人了,她露出感激羞怯的表情,让他帮忙把项链带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他万分不好意思,但在老板的命令之下,还是轻轻的把手绕到她的背后,在她洁白的后颈上系紧搭扣。他能感到冬姐呼出的气息,重重的扑打在自己的脸上。接着,冬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紧紧抱住了他结实有力的后背……
  花店的清晨,当他从一堆被压扁的百合花中醒来,鼻息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冬姐抚摸着他的胸口说:“秋收,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秋收明白,经历过一次离婚,身为单亲妈妈的她,绝非一个轻率的人,她所说的“在一起”,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在一起。
  他却说出了一个虽然真实,却很愚蠢的理由:“可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
  “没关系,只要你是真的。”
  “可是,我也不是真的。”他离开冬姐的怀抱,迅速穿上衣服,“因为,我是一个死人。”
  这才是他真正的理由。
  秋收走出花店大门前,回头亲吻了这个大他六岁的女人,有几分留恋的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却又断然的摇了摇头。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原来是隔壁卖盗版碟的音像店,正在放这首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在广东打工好几年的秋收,已经会说结结巴巴的粤语了,这才听懂这段歌词的意思。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秋收跨上轻摩,带上吉他,再也没回过广州。
  第八章
  第二天。
  下午,田小麦从上班开始就魂不守舍,手指不停的旋转着圆珠笔——这是他在高中时代养成的坏习惯,大学时代费了好大得劲才改掉了,没想这几天又重新捡回来了,就像上瘾那样再也无法戒除。
  果然,小麦遭到了老板的批评,他只能口是心非的接受,心却还在那个人的身上。
  “田小麦!”
  前台小姐再次不耐烦的叫起来。
  这是今天最有价值的声音!她飞快地冲到公司门口,接到一份薄薄的快递,发件人果然是“魔女区”。田小麦飞速签完字,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刚要转身离去,她却感到某种熟悉的气味,前天半夜在他身上闻到的气味,还有十年前不变的气味——
  “等一等!”
  她大声地喊道,快递员却加快脚步向电梯冲去。
  小麦牢牢将快递捏在手中,不顾一切的追到电梯口。正好电梯在这层开门,她和快递员同时进了电梯,里面还站着好几个人,都是穿戴整齐的白领,对突然闯入的快递员,投来轻蔑和厌恶的目光。田小麦就当周围人都不存在,粗暴的掀开快递员的头盔——
  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没错,她的秋收就在眼前,穿着快递员的衣服,背着快递员的包,瞪着一双惊讶的眼睛。
  电梯里的其他乘客,都被她的疯狂举动吓住了。而他将沉重的头盔扔在地上激动地抓住秋收的衣领,无法抑制的亲吻他的嘴唇——这更让旁边的人们目瞪口呆——美女白领在顶级写字楼电梯内当众亲吻快递员!
  “以前也一直是你送的快递?”她紧紧搂住她的秋收,忍不住激动地喊道:“你一直就在我的身边?一直悄悄的看着我?是不是?”
  秋收极不好意思在狭窄的电梯里当着那么多双眼睛接触她的嘴唇,尽量转头避开说:“是,从你第一次找到‘魔女区’开始。”
  她用左手抱着他不放,用右手重重的打他的肩膀,想起他这里受过伤,便心疼的将手收回来说:“对不起。”
  “我,只是一个幽灵。”急速下降的电梯里,他摇着头淡淡地说,“十年前,就已经被你杀死了。”
  “不,不是这样的!”
  “杀死我的人,就是你!”
  他的话音未落,电梯门就已打开,外面是底楼大堂。秋收飞快的捡起头盔,挣开她冲出电梯。
  “站住!”
   她十万火急的追了出去,让进出写字楼的人们叹为观止——美女追赶快递员!!!
  保安也不知所措,眼睁睁看着秋收冲出旋转门,跨上黑色的轻型摩托车,一溜烟的开上马路。
  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小麦,差一点就抓住他的衣角,却这样与他失之交臂,茫然地冲到外面大街上,再也看不到骑士的身影。
  绝望的坐倒在路边长椅上,看着风把自己的长发吹起,遮住眼睛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
  忽然,她想起手里还捏着快递,手忙脚乱的硬拆开来,却发现只有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写着一行熟悉的笔迹,那是她自己的笔迹——
  对不起,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下午,我就要回家准备高考了,四点钟我会在舱门里等你,当面和你说清楚!
  看完最后一个字,小麦的眼球几乎掉了出来。
  这是十年前自己写的字吗?高考前离开学校的那天?他现在记得非常清晰,那天是老师把她交到父亲手里,由警车押送着回家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去递这张纸条,更没机会跑到舱门离去等他。
  “舱门”又是哪里?
  对,是那个废弃的旧工厂,那个有着潜艇舱门似的地下室。
  绞尽脑汁的回忆一番,完全不可能是自己写的!可是,纸条上分明就是自己的笔迹,从纸条泛黄老旧的程度来看,也不可能是秋收伪造的。
  又是一个秘密?
  秘密?
  她想起了钱灵临死前说的秘密——钱灵!
  对,记得在她们的中学时代,两个女孩经常彼此模仿对方的笔记,尤其是钱灵模仿得唯妙唯俏,简直能以假乱真。
  小麦再低头仔细看那行字,果然在一些笔画的细节中,发现了难以察觉的破绽。
  这张纸条是钱灵写的!
  秋收哪能想到是钱灵呢?除了小麦以外,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想不到啊!
  这就是他说的遗忘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已经被她杀死了!
  不,如果纸条真的能够杀人,那也是钱灵杀了他!一切都是这个错误造成的?也是钱灵死前来不及说出的秘密?
  泪水,温热的大颗的泪水,打湿了这张死党冒充她写的纸条。
  又一阵寒冷的风袭来,气温想必已接近零度。小麦穿着办公室里的毛衣,再坐下来就真的要感冒了。她把这张纸条捏在手心,匆匆的低头跑回写字楼。
  回到温暖的办公桌前,她立即上网打开淘宝,也顾不得旁边有上司经过,直接进入了“魔女区”网店。
  然而,这回却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魔女区”首页已不见任何宝贝,底下黑色页面全是空白,只有一条简单的公告——
  本店从即日起关闭,亲爱的用户们,所有货物都已发清,如需退款或退货,请与古飞联系。
  下面是古飞的阿里旺旺,QQ,MSN,手机号码。
  “魔女区”关门大吉?就像十年前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在小麦最想找到他时人去楼空?
  她痴痴的看着电脑屏幕,丝毫不理会身后上司铁青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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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最后的“魔女区”。
  走进即将拆除的废墟,满地乱石与枯黄野草,头顶高耸的烟囱摇摇欲坠,似乎多年来又矮下去几米。绕过一片瓦砾堆,走进破旧不堪的厂房,开裂的屋顶倾泻寒冬的阳光,如同白色的剑刺入眼底。
  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有条通往地下的水泥阶梯,他很熟悉的走下去,一直来到地底的那道舱门前。
  他并未推开紧闭的铁门,而是把耳朵贴在冰冷锈蚀的门上,仿佛能听到里面的声音——时间,漫长时间的回声。
  静静的听了几秒,终于听到一个声音,却是他自己的声音,清脆而稚嫩的声音,十年前的自己。
  十年后,这里是唯一没有改变的地方。
  他在颤抖,耳朵在颤抖,身体在颤动,记忆也在颤抖。
  2000年,夏天,他还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守在小超市,痴痴等待他的小麦出现。自从在地铁站前广场分别后,已经快一周没见到她了。凌晨,他在学校墙后拼命弹唱,希望他能听到自己的声音。可是,在他要翻越围墙时,却被闻声赶来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周五,炎热的下午,他看着对面学校大门里,陆续出来许多回家的学生。
  他渴望看到小麦,却意外地看到了钱灵。更意外的是钱灵走过马路,径直进入了小超市。
  父亲在后面的屋子睡午觉,只有他一个人守着收银台。钱灵背着书包准备回家,从冰柜里拿了个冰淇淋,来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悄悄塞给他一张纸条。
  店里还有其他高中生,他也不敢跟钱灵说话,只是默默的给她找了钱,等到她离去后,他才紧张地打开纸条,看到一行小麦的字迹——
  对不起,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下午,我就要回家准备高考了,四点钟我会在舱门里等你,当面和你说清楚!
  原本充满热情的心,瞬间,凉了。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纸条,看着上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小麦亲手写上去的字——
  没错,这就是她的意思,也是他早就说过的话:“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
  咬着嘴唇几分钟后,他凄凉的苦笑了一声,在心底对自己说:“总会有这一天的。”
  忽然,他又想起了什么,立即冲出小超市的门口,对着刚走过马路的钱灵大喊起来:“喂!请等一等!”
  钱灵微微颤抖一下,回过头来,很是害怕。
  他不顾一切的飞快跑过了马路,还差点被一辆大卡车撞倒。来到钱灵跟前,他从背后摸出了一张纸和一支笔,将纸垫在学校的外墙上,草草写下几个字——
  我心里难受你
  写完,他把这张纸条塞到钱灵手里说:“请务必把这个交给小麦!求求你了!”
  钱灵恐惧的点了点头,便把纸条塞进口袋里,飞快地逃进了学校。
  此刻,南明高中的门卫正警惕地看着他。
  他退回到小超市的收银台,祈祷田小麦能看到他写的小纸条。
  等到将近四点,他把收银台交给父亲,跑出了小超市,经过那片夏日的荒野,心地越来越难过,像被人狠狠打了一拳,痛到无法叫喊出来。
  希望不是最后一面。
  来到废弃的旧工厂,对此他已经熟门熟路,进入那个破烂厂房,找到神秘的地道走下去。
  打开厚厚的舱门,他向黑暗深处喊了一声:“小麦!”
  只听到自己的回音。他小心地走进门里,摸索黑暗的墙壁,期望能摸到那个温暖的身体。
  突然,听到身后有了脚步声,当他紧张的回头,才发现舱门已被人关上!
  转身冲回门口,沉重的舱门已被关紧,外面响起旋转把手的声音——那种船舱里才有的旋转把手,一旦旋紧就连海水的压力也难以冲开!
  “开门!小麦,别开这种玩笑!”
  他大声叫喊起来,用手拍打着舱门,发出沉闷的碰撞声。
  然而,那道舱门纹丝不动了,显然已被彻底旋紧,从内部是绝对无法打开的!
  “小麦!小麦!你干什么啊?快点开门!”
  无论怎么声嘶力竭的叫喊,门外在没有任何动静,恐怕小麦早就跑远了吧。
  他发出愤怒与绝望的吼声,但在这空旷荒凉的破工厂,除了那些孤魂野鬼,又有谁能听到呢?
  大叫大嚷了不知多久,看不到日出日落,身边永远是无边无尽的黑夜,他终于筋疲力尽的倒在地上,到在这片曾经生起过篝火,拥抱过那个温暖身体的地方。
  在地上苦思冥想了半天,嘴唇开始剧烈颤抖,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去,也不知有谁回来发现自己。真后悔出门前没告诉父亲自己是去哪里,现在老爸大概正在到处找他吧?除非——小麦自己会回来开门。
  他开始默默祈祷,默默祈祷那个少女的出现。她可以永远离开他,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不知道再没见面的几天里,她发生了什么变化?是我的父亲还是她的老师?还是她的那个传纸条的死党?大概就是她们两个合谋来害他的吧?
  为什么偏偏是她?
  他有一种把自己眼珠子挖出来的冲动!反正,在这个没有任何光线的地方,眼睛仅仅只是一种装饰。
  时间,已成了奢侈的幻觉,只感觉腹中饥饿难忍,过很久饿过了头,再过很久又感到饿了——如此周而复始许多个轮回,力量渐渐消失,连喊救命的力气都没了,只能躺在地上绝望的爬行。
  秋收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他明白现在只要睡着,就永远无法醒来了。
  就在他又饿又渴几近昏迷时,忽然发现靠近舱门的地方,渗进来一小潭水——外面相比下起倾盆大雨,许多积水入地道,才会渗进几乎密封的舱门。渴望几乎烧起来的他,再也顾不上是否卫生,趴在地上喝起那些水。
  大雨,不知道下了多久,等到雨水完全消失,他才感到了真正的绝望。
  没有水,更没有任何吃的,他又不是神仙,很快就会变成一具僵尸。
  小麦没料到这样的后果吗?或者她以为会有人来救他的?还是吓得再也不敢回来了?
  于是,他从地上捡起石块,在墙上刻起田小麦的名字。刻了一个又一个,反正也看不到刻成了什么样,许多个名字后面加了标点符号,有的“田小麦”三个字上面还有大叉!
  他恨她。
  终于,他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只待死神将他接收到另一个世界……
  他也梦到了那条深深地沟。
  幸运的是,最终来迎接他的并非死神,而是一个流浪汉,才发现奄奄一息的少年。
  流浪汉是个善良的中年人,因为家乡土地被强行征用,导致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一路乞讨流浪到上海郊区。流浪汉把身上仅有的馒头给了少年,还给他弄来干净的水,总算从死神后边救活了他。
  等到秋收恢复过来,跑回阳光底下,眼睛差点被光刺瞎,只能半睁半闭摸回小超市。
  然而,他才知道在那个大雨滂沱的夜晚,父亲焦虑的到处寻找他,结果在南明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
  同时,当他看到日历才知道——自己被关在地底超过了三天三夜!
  他知道所有学生都回家准备高考了,所以没再去找小麦——就算找到她又有什么意义呢?能换回父亲的生命吗?他也没去惊动居委会,好像自己依然在外失踪,任由别人把店里的东西搬空。他只是去了一趟殡仪馆,悄悄接走父亲的骨灰,带着父亲和伤心的记忆,头也不回地离开上海,踏上回乡的道路。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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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傍晚,下班时间。
  田小麦跟顶头上司吵了一架,就拎起包冲出公司。依然打不通老丁得电话,再次挤进沙丁鱼罐头死的地铁。她依照昨天走过的线路,来到群租着无数“蚁族”的工人新村。
  刚走到那条楼道口,《First love》的铃声就响了,接起来却是盛赞的声音:“小麦,你还好吗?”
  听到“男朋友”充满温暖的关心,她却感到极度愧疚,看着还残留戒痕的无名指,支支吾吾道:“哦,我,我还好啊。对了,你爸爸怎么样了?”
  “哎!一言难尽!”
 这回他的关心是真心诚意的。
  “还是没有找到!在整个淀山湖打捞了三天,今天却在湖面上捞起一条丝巾。”
  “丝巾?”他下意识的问道,“什么颜色的?”
  “紫色的——对了,就跟你戴过的那条一样!”
  小麦的心脏再次遭受刺激:“啊?可是,我根本就没有把那条丝巾带出来啊。”
  “我并没有怀疑你!不过,在丝巾上检出了父亲残留的毛发,警方并不排除……”说到这里,电话中的盛赞有些哽咽,“并不排除……父亲……已经被人谋杀的可能!”
  “不,不会的!”
  “我也希望不是这样,可是我妈妈却说——他恐怕已经死了!”
  还是女人的第六感厉害,或者说是妻子对丈夫的第六感更强烈,小麦已不知怎么安慰他了,言不由衷地说:“亲爱的,你在哪里?我明天过来找你?”
  “我还在度假村,你不用过来,安心工作吧,我们会处理好的。”
  “盛赞,你要挺住,要坚强!再见!”
  挂完这个电话,小麦心乱如麻,看来盛先生很可能死了——他极可能是“魔女区”的顾客。湖面上发现的那条紫色丝巾,会不会是盛先生在看到田小麦戴的神秘丝巾后,出于对它的喜爱,也找到“魔女区”买了一条相同的呢?就在他与“魔女”在黑暗中交易时,他……
  “魔女”?还是,用丝巾杀人的魔鬼?
  她恐惧得抬头看三楼窗户——无论他是什么人,她一定要找到他!
  鼓足勇气走进昏暗肮脏的楼道,当她刚刚走上三楼,却发现那扇房门开了。
  门里出来的是古飞,他背着一个又大又沉的旅行包,似乎把所有家当都背在了身上。
  楼道昏暗的灯光下,他皱起眉头看了她一眼:“怎么又是你?”
  “你——你要出远门?”
  小麦狐疑的看着他这幅装扮,而他走下楼梯说:“是,我要去火车站。”
  房门已被他牢牢锁住,秋收不可能在里面,她便跟在古飞身后追问:“你要离开上海?”
  “是!”他停下来叹息道,“而且,不会再回来了。”
  “为什么?”
  “你没在网上看到公告吗?我的使命已经结束了,‘魔女区’也没有存在下去的意义了。”
  他继续往楼下走去,小麦跟着问道:“那么秋收呢?”
  “我不知道。”
  古飞已走到楼下,正好底楼麻将房开着灯,照亮了他复杂的表情。
  小麦跟着他往小区门口走去,这是她唯一知道秋收所在的地方,如果古飞就此搬走的话,她可能再也找不到秋收了!
  临到马路边上,古飞厌烦的回头说:“拜托你,别再跟着我好吗?”
  “请告诉我,你离开的原因,‘魔女区’关门的原因。”
  “因为,这座城市不属于我,即便我为之流汗流泪甚至流血,它依然不属于我!甚至也不属于你,而属于另外一些人。”他对着月光长叹一声,“如果不是因为阿秋,一年多前我就应该离开这里了。”
  小麦还是抓着他不放:“请把秋收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不行!”
  眼看着一辆出租车过来,古飞拦车就要离开时,小麦疯狂的紧紧抓住他,在他外套口袋摸来摸去,引来街边许多人围观,古飞不好意思对女人动粗,大声嚷着:“别动!你干吗?放手!”
  终于,她摸到古飞的手机,不顾一切的掏出来,转身向后跑去。
  “哎,她抢我手机!”
  古飞也没想到她会来这一招,目瞪口呆的追了出去。虽然,旁边围观了许多人,但都以为是恋人吵架,谁都不敢上来干涉。
  小麦像母鹿般快捷,轻巧的钻进一条小巷,趁着夜色躲入楼房之间,很快就从小区另一边逃了出去。
  她确信背着沉重旅行包的古飞,不可能在黑夜的小巷追上自己,放心的来到另一条马路上,打上一辆出租车离去。
  手心里,仍然牢牢捏着古飞的手机。
  坐在飞驰的出租车上,她完全忘记了饥饿,翻出这部手机的通讯录,找到了“阿秋”的电话号码。
  谢天谢地!她赶紧把这个号码存储到自己手机上,然后就用古飞的手机个他打电话。
  手机铃声响了半天,他却没接电话——可能,古飞已用街边电话通知了他。
  小麦又试着拨了几次,开始是不接电话,后来干脆是“现在无法接通”,显然是设了拒绝来电。
  她激动的喘息着,迅速打开自己的手机,给秋收发了条短信——
  秋收,我看到了那张纸条——太可怕了!那张纸条不是我写的!钱灵冒充了我的笔记!高中时我们曾互相模仿对方的笔迹,都能以假乱真!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请你相信我,那天下午,我是坐在爸爸的警车上被带走的,根本没机会去舱门等你——到底发生或什么?
  发完这条自我救赎的短信,她浑身打着冷战,看着口中呵出的团团白气,仿佛身体和心脏都已冻僵。无论如何,必须当面说清楚,纵然他听完就转身离去永远不会再见——只要能让他知道,那不是她写给他的纸条,甚至也不全是钱灵的错,而是命运和他们开的玩笑。
  沉默了十分钟,还没有收到秋收的回复,她再次发出一条短信——
  我这一生,只爱过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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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生与死
  而是 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 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 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 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 用自己冷漠的心 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中文互联网
  火车站,寒冷拥挤的站台。
  白色的灯光打在秋收脸上。他已在寒风中站了好久,终于看到背着行囊的阿飞。
  “阿飞!”
  他深深拥抱了一下古飞,就像拥抱自己的手足兄弟。
  “阿秋!”古飞也有些伤感地抱着他,抬头看着他的眼睛,“对不起,我的手机被她抢走了,我实在追不到她。”
  “算了,她刚才给我打过电话,还发过短信。”
  临别前古飞犹豫再三,还是决定说出来:“阿秋,我想告诉你,那个漂亮的女人,真的很喜欢你,也很在乎你!”
  秋收,无语了许久,抬头看着苍茫的夜空。
  “我想,她的心是真的。”
  古飞又补充了一句,可是秋收继续沉默着。
  “我很羡慕你!”古飞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能有这样一个女孩,不顾一切地喜欢我就好了!我在这待了那么多年,没有一个上海女孩看得上我,当我穷困潦倒的时候,就连来自家乡的女朋友也离开了。现在,我很难再真正喜欢一个女孩了。”
  “我更羡慕你。”秋收爽朗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这些被羡慕的事情,也就没有这么多痛苦了!兄弟,快点上车吧,祝你一路顺风!”
  古飞微笑着点点头:“阿秋,能在生命中遇到你,是我最大的幸运!”
  随后,他攀上北行的列车,向秋收挥手告别。
  这辆列车将穿越冬天的大地,碾过白雪皑皑的北国,带着一个青年和他破碎的梦回到家乡。
  送别古飞以后,秋收低头离开站台,穿过长长的地道,回到火车站前的广场。
  还是这个的宽阔的广场,四周树立着霓虹灯与广告牌,中间是不计其数行色匆匆的旅人们——身边走过一群刚出站的年轻人,他们可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满眼忐忑与憧憬的目光,渴望在这座城市圆梦。另一些人却是面目灰暗垂头丧气,有的已不再年轻,脸上充满岁月刻画的痕迹,有的依然保留孩子气的脸,却再也没有孩子般天真的目光,他们背着沉重的行囊,带着无数已经破碎的梦,像个失败者逃离这座城市。
  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留多久。
  1995年的夏夜,十三岁的少年秋收,同样茫然地来到上海,紧张而兴奋地仰视这座城市——只是当年到车站迎接他的妈妈,就在那个夜晚被人杀死在他的眼前。
  妈妈,早已化作幽灵的妈妈!已经十五年过去了,似乎再也记不清她的容颜,唯一记得是那条紫色丝巾。
  妈妈的脸记不清了,爸爸的脸却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他被关在地下舱门时最想念的脸。
  十八岁的夏天,秋收捧着父亲的骨灰回到老家安葬。
  不久,他收到了撞死父亲的司机的赔款,他用这笔钱给父母修葺了坟墓,偿还了父亲遗留下来的所有债务,所剩无几。他跟着外婆相依为命过一年,在小县城的网吧和餐厅打零工养活自己。
  他总是从那个噩梦中惊醒,荒野上深深的沟,还有通往地狱的舱门,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寂静……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想到了死。
  秋天,深夜,他爬上小县城的一座楼顶,默默地数着天上的星星。准备数到第一百颗的时候,就从楼顶跳下去落个干净。
  未曾想楼顶又出现了一个人,与他同样年轻,身材相貌都非常像他。普通话却带着浓郁的西南噪音。他看到同在天台的秋收,就把他当做了一个倾诉对象——他说自己的老家在贵州农村,全家靠种玉米为生,父母四处借债,才勉强供他读了大学。但他每天都活在自卑里,经常被来自城市的同学们欺负。为凑足生活费做了学校的清洁工,这份工作让他受尽屈辱。家里的妹妹只读过小学,十五岁就出去打工了,父母卖玉米的所有收入,全都用来还供他读书借的债。他所在的大学很一般,很多学长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看不到未来的任何希望。他觉得因为自己的存在,才让父母与妹妹受了那么多苦。从学校逃了出来,用身上公有的钱买了火车票,他来到这千里之外的小县城。
  现在,他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秋收劝他不要轻生,至少他比自己幸福多了,还能拥有父母和妹妹——秋收想一个人独自死去,不想有人陪着他一起死。
  然而,那个人把钱包交给秋收,说里面有自己的全部证件。
  没等秋收反应过来,那个可怜的农村孩子,已先一步跳了下去。
  他的名字叫李罡。
  深夜。
  楼下是空旷的大院,没人发现有人跳楼自杀。秋收心惊胆战地跑下去,发现李罡死得异常惨烈,头部着地面目全非,完全看不出长什么样了——如此血腥的场面,却让秋收打消了自杀的念头。
  心底掠过一句话——反正,一年前我已经死在地底了,我现在是个幽灵。
  秋收掏出自己的签证,塞到死者的衣服口袋里。
  随后,他带着死者钱包里的证件,溜回家带上吉他,买了张火车票永远离开了县城。
  渐行渐远的火车上,他想自己最对不起的,就是一直爱着自己的外婆。至于其他亲戚才不会来关心自己,更不会有人去检验DNA,死者身上连个包都没有,警察看到秋收的身份证,再看看大致相仿的年龄和身材,谁都会以为是秋收跳楼自杀。
  他在法律上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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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
  2010年12月22日。
  冬至。
  一年中白昼最短默黑夜最长的一天,也是江南传统扫墓的日子,很多人选择在这天给死去的亲人下葬。
  所以,今天也是田小麦给父亲的骨灰下葬的日子。
  但在去殡仪馆取骨灰之前,她先去了一个地方——锦江乐园。
  午后,冬日的阳光触摸着瞳孔,暂时融化凛冽的寒风。这天乐园里游人稀少,小麦穿着黑色大衣,仰望高高的摩天轮,看着口中呵出的白气,迅速消逝在风中。差不多和十年前一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摩天轮四周的景物也还是那样,只是季节从高考前夕的夏天,变成了如今寒冷的隆冬。那年夏天,十八岁的田小麦,与十八岁的秋收,一同坐进这部摩天轮,被送到高高的天际,又缓缓地降落下来。
  她已经在遗忘中等待了十年,等到二十八岁青春即将逝去,终于有一天等到了那个人,却又要再一次擦肩而过?昨晚,她仍然不停地给秋收打电话,发出去十几条短信,但他从没接起过一次,也没回复过一条。
  田小麦给自己买了张票,冷静地坐进摩天轮。六个座位的悬挂客舱中,只有她孤单单的一个人。看着窗外的世界慢慢变化,不知是自己在缓缓上升,还是世界在渐渐下降。
  就在她随着摩天轮而升起,努力眺望城市的远方时,却并未发现在数十米外,大约六七个客舱之后,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她——她不知道自己正苦苦思念疯狂寻觅的这双眼睛,同时也在看着摩天轮里的自己。
  秋收同样独自坐在一个客舱里,在这个冬至的午后,巨大的摩天轮上,六十多个悬挂的客舱之中,竟只有他和小麦两个人。
  虽然,隔着六七个客舱的距离,仿佛是在两栋高楼之间,一个在十楼窗口,一个在二十楼窗口,他却还能依稀看到她的背影,他看到小麦像尊雕塑似的,趴在玻璃后头面向远方——尽管就在同一架摩天轮上,但秋收确信她看不到自己。
  因为,人们往往会忽略近在眼前的事物。
  当小麦被摩天轮带到最高点,距离地面一百零八米的市容,几乎俯瞰大半个城市,远方那些此起彼伏的高楼,明显比十年前密集了不少——那时还没有环球金融中心,也没有世博会那些场馆,胶州路那栋楼还是好好的,十八岁的她和他还一起坐在摩天轮上。
  “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这是十年前她对他说过的话,可惜摩天轮并没有帮她实现愿望。
  此刻,就在她独自哭泣的时候,秋收脑中浮起的也是同一幅画面。只是他强压着自己不让眼泪流睡下,依旧仰头看着田小麦那小小的身影。他的右手插在口袋里,手指反复摩擦着手机屏幕。这是他的另外一部手机,平时用来和淘宝买家联络的,而不是小麦从古飞手里抢去的那个号码。
  他的手指微微颤抖。在手机里输入一串号码,然后又迅速地删除。但是隔了几秒钟,他又重新输入一遍,轻轻按下拨号键。
  “喂……喂……你好……喂……请说话……喂……你是谁……是你吗……秋收……是你吗……说话啊……我想要告诉你——十年前……”
  秋收的手剧烈颤抖片刻,却还是把手机挂断了。
  赶在小麦重新打回电话之前,秋收立即关掉了手机。为什么还是放不下她?本来不想再见到她的,可是一想到几天之后,可能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便又忍不住要来看她一眼。于是,这一眼就从她家跟到了锦江乐园,跟到了记忆中无法删除的摩天轮。
  很快,小麦就从摩天轮的最高点,缓缓地往下降落。而秋收所在的客舱,已爬近了一百零八米的最高点,这回轮到他居高临下地看她了。
  田小麦反复地拨着电话,却永远都是“您拨打的电话忆关机”。她悲伤地仰起头来,可惜隔着那么多空空的客舱,她无缘看到就在摩天轮上的秋收。
  十分钟后,她回到了地面上,再也不敢回头看伤心的摩天轮,匆忙离开锦江乐园,前往不远处的龙华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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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两小时后。
  墓地。
  荒凉肃杀的郊外,虽然有不少扫墓的人们,却还保持几分安静,谁都不敢打扰安息的亡魂。田小麦手捧着父亲的骨灰盒,陪伴在旁的还有父亲生前的同事们,比如负责钱灵遇害案的警官老王。从追悼会到火化再到下葬,全是由他们来安排的,让小麦省了不少心。
  妈妈的坟墓也在这里,十多年前买的时候就是双穴——父亲老早就给自己安排好了,迟早要埋到死去的妻子身边。
  墓地距离南明路倒是不远,小麦心想父亲在地底是不会安心的。就算到了另一个世界,他也不会忘记1995年和2000年在南明路上的两桩凶杀案,不会忘记缠绕在许碧真和慕容老师脖子上的神秘的紫色丝巾。那只恶鬼,是父亲终生唯一没有抓住的凶手。
  现在,这个任务落到了警官老王的手中,也落到了田小麦的心头。她手捧着父亲的骨灰,那个高大魁梧的男人,曾经结实沉重的身躯,如今竟已化作一堆骨片与灰尘,还有没烧化的半片金属,那是越南战争中留在他身上,又折磨了他半辈子的美国佬的弹片。
  化为骨灰的父亲,安静地躺在独生女的怀中,就好像小时候的她躺在爸爸宽阔的胸膛里——每个孩子都要经历这个过程,从躺在父母的怀抱里,直到父母躺在自己的怀抱里。
  只有在这个时刻,孩子才真正长大。
  终于,大家来到久违的墓碑前,两个墓穴并排躺在地上,属于妈妈的那个早已被水泥封死,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尘土,而属于爸爸的那个墓穴,只是盖着一块大理石板。几个老警察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打开墓穴的盖板。然后,田小麦亲手把父亲的骨灰盒,埋进妈妈身边的墓穴里。她并不忌讳父亲的骨灰,轻轻吻了一下骨灰盒,因为这是与父亲的最后一面了。
  随后,老王拿来一桶水泥,亲手把父亲的墓穴封死了。
  “再见!”
  整个下葬过程中,小麦并没有流泪,她不想把自己悲伤的情绪再传递给墓穴中的父亲。至少,他已经和妈妈在一起了。希望他们在那个世界不要再吵架,希望他们就像自己刚出生的时候那样幸福。
  “爸爸,请原谅女儿,你一定要开心啊!”
  她对着墓碑大喊起来,老警察们已为墓碑上“田跃进”三个字描上颜色,并把他的陶瓷相片镶嵌上墓碑。
  几分钟后,父亲和母亲的名字以及照片,都刻在了同一块墓碑上。
  老警察们又陪伴小麦站了好一会儿,老王喃喃自语地说:“十五年前,我只有二十五岁,刚刚调到我们局里,是你爸爸手把手地教会我,应该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好警察。很遗憾,十五年过去了,南明路那桩凶案还没有破获,就连受害人的丈夫和儿子也都离开了人世。而你爸爸也已经不在了。但抓住那只恶鬼,是他永远的心愿,我到死也不会放弃的!”
  受害人的儿子还活着!
  刹那间,小麦几乎说出了这句话,却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她再度看着父亲的墓碑,看着两个大理石盖板下的墓穴。又一阵寒风吹过她的发际,触动了脑中的某根神经。
  一句话如同字幕从脑海中闪过——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这是钱灵临死前发给她的短信。
  坟墓,此刻站在坟墓前的田小麦,突然明白了什么叫做坟墓。
  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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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入土为安。
  两分钟钱,秋收隔着数排密集的墓碑,远远地看着田小麦。看着她在一群老警察的陪伴下,坐上警车离开墓地。
  冬至夜,不到五点天就快黑了。传说今晚是鬼魂出现的日子,人们警告孩子晚上不要出门,以免惹上不干不净的东西。
  秋收早已在墓园门口买了一束鲜花,他终于走到田跃进的墓碑钱,将花束放在刚刚下葬的田跃进跟前,放在田小麦和老警察们共同献上的那些鲜花中间。
  还记得十五年前的夏天,那个大雨的夜晚,他躲在南明路小杂货店里,第一次见到田跃进的情景。虽然,老田没有如承诺的那样,为少年抓住那只恶鬼。但秋收依然感激他。感激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感激他把孤独的自己带到家里,感激他让自己认识了他的女儿小麦。也感激他在自己逃跑以后,还专门写到西北小县城来的一封信。
  在那封信的末尾,田跃进写道----
  你可以成为任何人,但我不希望你做贼,我是警察,你如果做贼,我一定会抓住你!
  许多年后,秋收才明白为何老田的信写得如此不客气---因为老警察看过太多的案例,那些父母一方被杀害的孩子。尤其是亲眼看着父母遇难的孩子,内心往往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接下来在单亲或重组的家庭中成长,免不了会遇到种种问题。不少孩子因此成为问题少年。甚至变成未来的罪犯。
  田跃进只是想提前警告这个少年,让他时时刻刻保持一颗警惕之心。
  十年前田跃进坚决反对秋收与小麦在一起,甚至还专门为此教训过秋收。
  此刻,面对老警察的墓碑,他却丝毫都恨不起来。
  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墓碑,直到冬至的天色越来越暗,一切都隐入黑色的混沌。
  2001年,秋收在法律上死了,田跃进听说这个消息,一定为之难过了很久吧?
  那时,“死后”的秋收,正坐在拥挤嘈杂的南下火车里,看着许多满怀憧憬的年轻目光,却不知道自己还能向往什么,仅有的愿望,也只是“活下去”三个字。
  这时候,他认为生活就是“生下来,然后活下去。”
  秋收的第一站是广州,在这里,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打工生涯。幸好有替他死的那人的身份证,可以很容易找到工作。他使用身份证上“李罡”的名字,起先在工厂打工,后来骑助动车做过快递员,然后是在餐馆端盘子的传菜员,又做桑拿房和夜总会的保安,最体面的一份工作是推销员。可以得到老板发的一套白衬衫。大多数时间他都住在员工宿舍。有时也跟许多人在城中村合租,一日三餐基本靠盒饭打发。
  那一年,孙志刚还活着。
  那一年,秋收与孙志刚在同一座城市打工。
  那是一家香港人开得成衣工厂,老板在一夜之间逃出关口,秋收和一群工人被赶到了大街上,只有二十岁的秋收对这样的变化毫无防备,一下子也找不到其他工作,茫然地背着唯一的行李---吉他,流浪在横跨珠江的许多桥下。
  桥洞,是不幸流离失所的人们的天堂。
  秋收也在桥洞下露宿过几夜,好在那是一年中最热的几天,只要垫几张破报纸就能睡觉。
  直到一天晚上,他在睡梦中被人拎了起来,抓到一辆拥挤的面包车里,里面挤满了和他差不多的人。而他最后清醒的意识,就是拼命抓着自己的吉他。他们被送到一个院子,那是当年的收容所。秋收没敢拿出李罡的身份证,他被认定为一个盲流,将被送上火车赶出这座城市。
  他在收容所里度过了悲惨的几天,即便身上最后一分钱都被人抢去,他还是死死抱着吉他不放。然而,他并没有像别人那样被遣返原籍,而是被一个强壮的汉子领了出来。
  秋收看到那个汉子就有些害怕,但心想总比死在收容所里好吧?于是,他跟着汉子来到一个出租屋里,在那里认识了大哥,二哥、三个....直到六哥。
  秋收成了他们的老七。他们每天待在出租屋里打牌,准时吃到新鲜的饭菜,晚上还能出去洗热水澡,日子过得煞是惬意。然而,他总是怀疑这些人的来历,不晓得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一个月后,有天晚上,六个哥哥回到出租屋,还带来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他们关照秋收,必须把小女孩看紧,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可是,小女孩不停地哭喊,整夜不肯睡觉,拼命叫着爸爸妈妈,他从小女孩穿的衣服判断,多半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秋收突然才明白,这是一个专门绑架勒索的犯罪集团!
  白天,“哥哥”们要出去干活了,大哥临行前再次关照秋收,说只要照看孩子三天。大哥随手给了秋收两千元,答应只要三天过去,就会把小女孩送回给她父母,秋收还可以得到十倍于此的奖励。
  等到“哥哥”们远去以后,秋收带着小女孩逃出了出租屋,还没忘记带上吉他。小女孩基本只会粤语,更说不清自家的地址。秋收费了好一番波折,才找到她家的门口。那是一栋别墅,但他没敢进去,更不敢见她的父母,而是迅速逃跑了。他没走远,躲在附近树丛中,看到别墅大门打开,一对夫妇惊讶地抱紧女儿,痛哭流涕,这才悄然离去。
  然后,秋收找了一部公用电话,拨打了110,告诉警方“哥哥”们的出租屋地址。
  几周以后,他在广州找到了一个夜总会保安的工作。员工宿舍里有台二手彩电,秋收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戴手铐的“大哥”,警方说他们专门绑架有钱人的小孩,赎金到手以后就撕票。报道里提到警方已追捕他们多年,最近根据一条市民提供的线索,迅速果断地抓获了这个绑架团伙。
  “谢谢!”
  数年之后,秋收大声地对墓碑下得田跃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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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冬至夜。
小麦从郊外的墓地赶回市区。虽然搭乘老王的警车,还是堵了两个多小时,只能在车上吃些饼干充饥,她让警车开到市中心一条幽暗的小路,停在一栋老房子门前---老王这才明白,小麦要重返钱灵遇害的现场。
  “需要我陪你进去吗?”
  “不,我自己可以应付。”
  小麦拒绝了一车警察的好意,独自下车让他们早点回家。
  过早黑暗的天空下,她按响了钱灵生前租住的房门。开门的照例是房东太太,小麦说想看看钱灵住过的房子---因为成了凶宅,至今还未租出去。房东太太很是郁闷,再次看到小麦更不会有好脸色,不过,当小麦塞给她一大沓钞票,她和颜悦色地开了门,把小麦引入曾经的凶杀现场。
  还是那幽静的小院,在冬至夜的黑暗覆盖下,竟显出墓地般的凄凉,房东太太害怕引来晦气,急忙闪身离开了,只留小麦独自站在寒风里。
  她看到了那颗树。
  当离开父亲的墓地,小麦就不停地看着手机,看着钱灵最后发来的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还有什么秘密?
  她低头回忆自己和钱灵的少女时代,回忆高考前夕每个共同度过的夜晚....
  等一等!小麦想起了什么....那棵树...树....
  入土为安。
  此刻,发生过凶案的庭院里,那颗孤零零的梅树,却长得更旺盛了。很快就会开出冷艳的梅花---钱灵最喜欢的就是梅花,高二那年寒假,还拖着小麦去苏州赏过梅,高考前夕她们不开心的时候,钱灵就把她们两个合影的大头贴,埋葬到宿舍楼外梅花树下的泥土中,就好像把她们的友情埋进了坟墓。
  坟墓---梅树下就是钱灵所说的坟墓!这也是她在绝笔短信里的意思---“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小麦痴痴地看着这株梅树,只有它才不害怕寒冷,希望它也不要害怕被挖掘。
  回到钱灵遇害的屋里,她翻箱倒柜找出一把不锈钢叉子,拿着这把可笑的工具,回到梅树底下挖起泥土。
  没想到这把小叉子还挺管用,她用手机屏幕照明,挖出一个足球大小的坑,在挖到梅树根须的同时,也戳到某个金属物体。换做双手小心地去除泥土,她发现一个铁皮盒子---那是钱灵高中时放在宿舍的饼干盒子,小麦记得自己和室友们经常偷吃那些饼干,还几次惹得钱灵生气呢。
  小心翼翼将饼干盒捧出来,回到钱灵住过的客厅,好似已被死去的她灵魂附体。
  田小麦闭上眼睛默默祈祷,然后对着空气说:“亲爱的,我来把秘密从坟墓中挖出来了!”
  她打开了饼干盒子。
  盒子里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拿出来一看,正是钱灵的日记本!小麦将它牢牢放在心口,钱灵会不会因为这个秘密而死?
  颤抖着打开日记本,果然是钱灵的字迹。第一页是1998年11月19日,钱灵的爸爸把这个日记本作为礼物送给女儿,从此她决定每天都在这个日记本上记录自己的心情。记得高中时,常看到钱灵晚上趴在上铺写日记。每当小麦悄悄爬上去,她就会一脸严肃地合上日记,坚决不让别人看一个字,平时,钱灵把日记锁在抽屉里,这是对死党唯一保留的秘密。
  此刻,这些秘密全部大白于小麦的眼中,想必也是钱灵死前的遗愿。
  她翻着当年死党的日记,几乎每一页都会写到“小麦”两个字,描写少女之间的金兰情,还有每个夜晚说的悄悄话,以及钱灵对许多老师和同学的评价,大多是令人喷饭的挖苦。
  从这些已被埋入坟墓的字里行间,看得出自己在钱灵心中的地位----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自己,就像她生命中最珍贵的快乐,有几页甚至这样写道---
  “我爱小麦,就像那些漂亮男生那样爱小麦,小麦也这样爱我吗?”
  看到这里,对于钱灵假冒她写纸条的愤怒与怨恨,全变成大颗大颗的眼泪,打湿了那些多年前的圆珠笔迹。
  她不愿再看这些内容了,直接翻到2000年6月,高考前夕最黑暗的那个月。
  2000年6月28日 星期三
  我讨厌他!我讨厌他出现以后,小麦就对我越来越冷淡!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乡下孩子,凭什么和我的小麦在一起?他完全配不上我的小麦!听说他的妈妈过去也在对面开店,却被人活活勒死了---天知道是什么原因!有这种妈妈的小孩,心理肯定有问题,小麦跟着他一定会倒霉的!
  2000年6月29日 星期四
  我很难过!这些天看着小麦难过的样子,其实我的心里比她更难过!她还在想着那个小子,不知道他用了什么魔法,我嫉妒他,我嫉妒他夺走了小麦的心!就算我们阻拦他们不再见面,但是等到高考结束以后,他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来找她了,这太可怕了,小麦就要被他毁了,不,我要救她!
  2000年6月30日 星期五
  对不起,小麦!今天,我做了一件对不起你的事情,但我都是为了你好,我模仿你的笔迹,给他写了一张分手的纸条,要把他骗到那个可怕的地下室。他却让我带给你一张纸条,当然我是绝对不会交给你的!
  下午四点,天知道我是哪来的勇气,悄悄地守在旧工厂里,等到他走进地下室,便拼命地关上那道铁门,再用尽全力将门把手转紧----无论如何他都出不来了。
  现在,我已经回到家里,他一定非常后悔认识你。
  钱灵日记的这一页里,也是最让小麦震惊的这一页里,还夹着一张发黄的纸条,上面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这是秋收的笔迹---
  我心里很难过
  “我心里很难过?”
  小麦轻轻读出了这句话,这句秋收写给她的话,迟到了十年才收到的话,似乎成了自己此刻心情的写照。
  如果,十年前的高考前夕,小麦能够看到这张纸条,而不是被钱灵中途扣下的话,说不定所有人的命运都会在瞬间改变。
  等一等----真的会因此而改变吗?她低头想了一下,却又无奈地摇了摇头。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她心里也在难受他。
  他同样也应该是如此吧?
  小麦将这张小纸条紧紧护在心口,又放到唇边碰了碰。
  继续看下一页的钱灵日记----
  2000年7月1日 星期六
  今天,从早到晚都在复习,但我有些担心---他会不会还被关在地下?如果一直被关在那里的话,他会不会饿死呢?天哪,我为什么没想到这一点?他会死的!天哪,他会死的!我该怎么做?跑回去把门再转开?不,我不敢再去那里了,如果把那扇门打开,愤怒的他一定会当场把我打死,或者报警把我抓起来,那样我就无法参加高考了!不,我不能去!我好害怕!
  2000年7月2日 星期日
  大雨,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雨。特别是今晚的电闪雷鸣,有个响雷几乎刺破耳朵,就像专门为我打的,我吓得缩在床上不敢动。
  他,是不是已经死了呢?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2000年7月3日 星期一
  雨,还没有停。
  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害怕
  2000年7月4日 星期二
  我不会再回去了,永远不会再回南明高中了。
  2000年7月5日 星期三
  他,肯定已经死了!
  2000年7月6日 星期四
  我杀了他!
  这是钱灵日记的最后一页。
  从此以后,她没在日记本上写过一个字,却仍然小心地将它珍藏在身边,直至她搬到这里,正好庭院里有棵梅树,便将这个记录着“杀人秘密”的日记本,埋葬在梅树下的泥土中。
  小麦合上日记本,再也流不出泪水了,急促的呼吸让自己差点昏厥。她终于明白钱灵临死前写的“我杀过人”,指的就是将秋收关进地下室这件事!
  如果钱灵知道秋收其实还活着,能不能减轻她的内疚和痛苦?
  她的目光飘出窗外,落在冬至夜孤独的梅树上。
  第十六章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剪去长发
  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她
  没有二十四小时热水的家
  可当初的我是那么快乐
  虽然只有一把破木吉他
  在街上在桥下在田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
  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
  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
  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还记得那些寂寞的春天
  那时的我还没冒起胡须
  没有情人节没有礼物
  没有我那可爱的小公主
  可我觉得一切没那么糟
  虽然我只有对爱的幻想
  在清晨在夜晚在风中
  唱着那无人问津的歌谣……
  午夜的地下通道,两个满头长发的流浪歌手手捧吉他,唱着这首汪峰的《春天里》。
  这里距火车站不过两百米,头顶就是通往遥远北方的铁轨。地下通道里有常年无法散去的气味,顶上昏黄老旧的路灯坏了一半,剩下一半也不时如鬼火闪烁,正是标准的恐怖片外景拍摄地。坟墓般寂静的通道,只剩下这嘶哑激越的歌声,只剩下两个流浪歌手,还有一个偶然路过的男人。
  路过的男人停下脚步,看着流浪歌手的吉他,像尊雕塑似的独自围观。
  他的名字叫秋收。
  同样的冬至夜,冰冷彻骨,黑夜茫茫,同样的孑然一身。离开郊外的墓地,秋收没有回去清理密密麻麻的货款账目,而是像个行尸走肉孤魂野鬼,游荡在难得清冷的街头。他习惯性地来到火车站,在冬至这样的夜晚,广场上仍有过夜的人群,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味。他习惯性地来到火车站,在冬至这样的夜晚,广场上仍有过夜的人群,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味。他看到两个巡警走了过来,便低头走入附近的地下通道。
  他听到了《春天里》。
  “也许有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在这春天里。”
  他想,自己注定将老无所依。
  如果,一定要为自己找一个埋葬的所在,他希望是十年前的春天。
  两个流浪歌手依然在歌唱,也许是今晚找不到住宿的地方,索性一夜高歌抵御寒冷。看着那两把不断发出共鸣的吉他,秋收禁不住想起了相同的地下通道中的岁月。
  他在广东漂泊了七年,广州、东莞、中山、南海、顺德、佛山、惠州、珠海……几乎珠三角每个城市都跑遍了,却从没去过近在咫尺的香港和澳门。
  最后一年,他在深圳——严格来说是富士康深圳厂区,他是一线的操作工,没日没夜扑在流水线上,只有加班才能挣到超过最低工资的钱。最后一个月,感觉双脚都与流水线连在一起,双手也被粘在操作台上,如同机器传送带上的零件,不停组装那些iPhone手机部件。身体里仿佛不再有备注流动,双手碰撞时发出金属声,肌肉也变成灰色的钢铁,关节变成液压齿轮,躯干布满电线和开关,密密麻麻印满操作说明。他的脸上已没有眼睛鼻子和嘴巴,而是一张闪烁着数字的屏幕!整个厂房再没有一个人,只剩一台台类似人形的机器,每一个都有金属手臂,两条金属支架固定在地面,顶上布满红色数字的屏幕,一丝不苟地操作着,以超过人类十倍的效率,飞快装配漂亮的iPhone……
  那个瞬间,秋收感觉再在富士康这么干下去,随时随地都可能再度跳楼自杀。
  他选择了辞职。
  刚好碰上全球金融危机爆发,许多外贸工厂裁员,等了两个月都没找到工作。这是秋收最落泊的时刻,只能从群租房里搬出来,一日三餐都无着落,怀里只剩几十块钱,唯一值点钱的东西,就是那把跟随他多年的木吉他。他栖身在火车站外的地下通道,在汹涌的人潮经过时,像个乞丐边弹边唱,期待路过的人们扔点钞票。午夜无人的时刻,他依然在地下弹着吉他,只想驱散寒冷与寂静。至少,有一把忠诚的吉他陪伴,要比当年被锁在地底的数十个小时幸福多了。
  秋收弹得最多的歌,是伍佰的《美丽新世界》……
  三个月后,他带着地下通道里弹吉他挣来的三千块钱,买了一张北上的火车票,重回那座给他伤心记忆的城市。
  回到阔别多年的上海,这座城市又已变幻了模样,秋收住进滚地龙般的群租房,用六百块钱买了台二手电脑,开始淘宝店主的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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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2010年12月23日。
  田小麦向老板请了几天事假,同事们都以为她陪男朋友出国度圣诞去了。
  她必须找到秋收,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死去的人们。
  上午,她仔细查看古飞的手机,在密密麻麻的通讯录里,有个名字后面带着“(仓库)”——“魔女区”的仓库管理员?从网上看那么多的货物,堆在古飞房子里的只是个零头,必然有更大的仓库。
  她冷静地想了套说辞,然后用古飞的手机拨通那个号码。
  “喂?”
  电话那边响起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小麦用春风拂面般的语气说:“您好!我是阿秋的朋友,现在我已接替了古飞的工作,阿秋让我到仓库来看一下货。"
  “他不是都折价处理给我的老板了吗?”
  幸好她脑子转得快:“是,但有件货他想自己带走。”
  “好吧,下午再过来吧。”
  “对不起,能告诉我具体地址吗?我第一次去怕找不到。”
  对方不耐烦地报出一个地址,果然是位于郊区的工厂仓库区。
  午后,小麦早早出了门,包里藏着钱灵的日记本。
  她不敢打扮得太好,握被仓库管理员看出破绽。在衣橱里翻了半天,找出一件大学时留下的羽绒服,穿起来很像刚毕业的大学生,这样就符合伪装的身份了。
  不过,她没急着坐电梯下去,而是去楼下老丁的家门口,敲了好久的门都没反应。连续几天找不到他了,也没在小区里看到过他的出租车,难道他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小麦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前往外环线附近的那间仓库。
  一路看着萧瑟的冬景,来到那条集装箱卡车出没的路上,两边都是各种工厂和仓库,好不容易才找到门牌号码。穿过一条深深的走道,她见到一座巨大的建筑,体积如同世博会的某个场馆。仓库有个供卡车直接进出的大门,她绕到一扇小门前,按响外面的门铃。
  等了好久,才有一个中年男人打开房门,正是上午通过电话的男人。
  他一看是个穿着普通的女孩,又未化什么妆,便没对她产生怀疑,带着她径直走进仓库内部。
  小麦惊讶地看着仓库,至少有两个宜家那么大!货物从地面堆到十米高的架子上,既有木箱装载的庞然大物,也有许多个堆在一起的小纸箱,仅从外表难以看出装着什么东西——但她相信这个仓库里装着整个世界——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没吓着你吧?”管理员见怪不怪地说,偌大的仓库充满他的回声,“这里全是阿秋的货,他经常亲自押送大宗货物进来,阿飞差不多每天都来提货。我亲眼看着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也不知道是怎么卖掉的,我估计现在仓库里的货至少值一千万吧。”
  小麦按照既定的计划,装模作样掏出手机说:“哎呀,我的手机没电了!大叔,能不能借我手机用一下?我要给阿秋打个电话。”
  “小姑娘,你怎么做事的啊?”
  看着管理员不爽的表情,她强迫自己摆出撒娇样:“大叔,求求你了,我有急事找他呢。”
  大叔到底心软,经不住女孩这么纠缠,就把自己的手机交给她:“快点啊!”
  “谢谢!”
  小麦接过手机躲到一边,迅速输入秋收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条短信——
  “仓库失窃!你快回来,帮我想想办法!急!”
  短信发出后,她立刻将它从已发送短信中删除,免得被管理员发现。她又装模作样说了几句话,好像是跟秋收通过电话,才把手机还给管理员。
  随后,小麦离开仓库,但没走过,就躲在进入仓库的路边。她找了一个背风的角落,将羽绒服领子竖起来抵御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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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
  
  下午五点,夕阳差不多快要萍,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郊外仓库的小道边,田小麦等了足足两个钟头,不停地在风中跳着保持体温。她决心就算等到明天早上,也要这么等下去。
  暮色中的西风越发猛烈,带着冰冷刺骨的寒流,将她的长发高高扬起。就在冻到鼻子几乎塞住时,她远远看到辆黑色轻型摩托,上面是一个戴着头盔的黑衣男子。
  即便看不到他的脸,她也能确定就是他!
  等到轻摩飞快地靠近,小麦突然从旁边冲出来,冒着被他撞倒的危险,迫使他紧急减速。无法看清头盔后面的表情,但她猜得出秋收一定非常惊讶——她怎么会在这里?
  但他立即反应了过来,无情地甩开她抓住轻摩的双手,调转车头向外面飞驰而去。
  小麦拼命地在后追赶,一直追到黄昏的马路上,但双腿怎快得过轻摩轮子?只见那个黑色的骑士忆在夕阳中渐渐远去……
  她站在马路的中心,绝望地大喊起来:“秋收!我要告诉你,我一直爱着你!我这一生,只爱过你一个人!我从来,从来没做过伤害你的事!请你回来!”
  喊完最后一个字,她虚脱地倒在马路上。含着泪水的眼睛,看着寒冷的天空越来越暗,看着夜色渐渐布满荒野,看着细雪从浓云间飘落下来。
  雪,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就在这个时刻降临到她的脸上。
  倒在马路中间的小麦,当即阻塞了交通,许多汽车停下来,包括几辆粗野的集卡。附近也有人跑来围观,有些司机跳下车来,很快围绕了许多人,但谁都不敢来扶小麦——也难怪,在如今的社会,谁敢惹这样的麻烦做好事?万一被倒地的人抓住要你负责岂不倒霉?
  她看不见那些冷漠围观的人们,也看不见前后那么多排队的汽车,只看到一片片雪花飘落,冰冷地晶莹地轻巧地落在她的脸上,转眼被温热的泪水融化,却带来一种奇怪地热量,像要把皮肤燃烧起来。
  雪,她想让这场雪把自己埋葬。
  这时有个警察走过来,是来疏导交通堵塞的,严厉地吼道:“喂,你没事吧?”
  她茫然地摇摇头,就当警察要蹲下来扶她时,却听到一辆轻巧摩由远及近的声音。
  警察下意识地转头看去,小麦继续躺在地上。在愈下愈大的雪幕之间,在早早亮起的路灯之下,她看见一个黑色的骑士,飞驰到自己的身边,就像踏着七彩祥云而来的盖世英雄。
  他来了。
  小麦看到那双长长的腿,靠近自己半蹲下来。
  然后,她看到一张脱下头盔的脸——被她遗忘了十年,也悄悄储存了十年的脸。
  黑夜提前降临,看不清秋收的表情,只能感受到他有力的双手,抱起了躺在地上的自己,将她稳稳地放在轻摩旁边。她搭住秋收宽阔的肩膀,本能地跨到轻摩后俯上,如同坐上十年前的自行车后座。
  警察以及围观的人们,措手不及地看着这一幕发生,看着秋收戴上头盔,发动车子呼啸着离去——此刻,交通广播电台的女主播,欣喜地告诉听众,这条路的交通堵塞解除了。
  
  郊外的黑夜,荒野的道路,狂风与大在雪,骑士与美女。
  小麦侧脸靠着他的肩膀,将整个身体紧紧贴着他的后背,双手绕过他的腰握在一起,似乎就要这样与他融为一体,永远飞驰在这条没有尽头的路上……
  黑色长发,沾着刚落下的白雪,透着融化了的雪水,带着轻巧摩散发的汽油味,飘扬在2010年的上海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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