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对于秋收来说,一切还没有结束,只剩下最后那条丝巾。
刚接完古飞打来的电话,他平静地坐在门后的地板上,喝着冰箱里拿出来的汽水,却丝毫感觉不到冰冷。傍晚来敲门的是房东,他已结清了房租,几天之内就会搬走。
忽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屏幕上显示是外地的固话,他随意的接起来:“喂。”
“阿秋?”
是个女人的声音,头一秒钟的迷惘之后,第二秒,秋收的心揪了一下。
他沉默了。
“阿秋!是你吗?”
没错,就是她……他还记得她的声音,下意识地回答:“是我。”
“你听出我的声音来了?阿秋?”
“是。”他握着手机叹息了一声,“你终于找到我了。”
“是啊,找的好苦,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打错了多少个电话,直到五分钟前,我还以为这个号码也是错的,没想到……真的是你。”
“对不起,我不会回去的。”
“阿秋,我没有让你回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过几天就要结婚了。”
这句话让他尴尬的停顿了一下,随后才说:“恭喜你!”
“好了,我只说这些,没有别的事。”
“你……不恨我?”
“现在不恨了。”
“谢谢。”
电话那头却等了几秒钟:“你呢?现在怎么样?”
“我……我现在很好。”
“那就好啊。”她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对不起,打扰你了。”
“应该我说对不起。”
“阿秋,再见。”
电话挂断了。
秋收的身体僵硬了许久,才轻轻地放下手机,开始回忆刚才与他通话的那张脸。
他抓紧了拳头,又放开了。本来,这拳头是要打到自己身上的。
是的,他想起了那张脸。
2005年初,东莞的那场大火之后,他带着阿春的骨灰去了一趟贵州,见到了她的父亲与母亲。那是个海拔两千米的山村,偏远到徒步数小时才能进入,全村人在山间梯田种些玉米。阿春不到五十岁的父母,因为常年在山间艰苦的劳动,已经老的像七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眼睛差不多接近失明,误把秋收当做出门多年的亲生儿子,而他将计就计没有否认。秋收打工几年下来的积蓄,只有五千多元,几乎全都给了阿春的父母。他继续假扮成阿春的哥哥,陪伴他们度过了春节。
过完正月十五,秋收告别阿春的故乡,再度回到广州打工。
他没有再回那些工厂,而是去了天河区的一家花店,每天开着轻摩出去送花。花店老板叫冬姐,是个二十九岁的广州女人,长得颇有几分像松岛菜菜子。她大学刚毕业就嫁给了一个小混混,不到半年女儿出生,还没断奶那小混混就进了监狱。离婚以后,她独自抚养女儿,为了生存才经营起花店。没想到这几年生意不错,他买了房子和车子,把女儿送进最好的幼儿园,花店里也雇了五六个人,直到她遇到这个叫阿秋的二十三岁的男人。
阿秋沉默寡言,每天闷头开轻摩送花,没想到好几次他送花过去以后,别人订花的电话又接踵而至,指名还要阿秋再把花送过来,原来是接收鲜花的女孩子们,发现了送花的男孩是个帅哥,甚至有些客户留给她电话号码,想要约他出去吃饭,可是没都被他拒绝了,冬姐因而特别注意他,有时也会单独与他聊天,常常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晚上花店关门以后,当他一个人清点剩余的货时,秋收也会留下来帮着她干活。因为他的车骑得很稳,有几次她来不及开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就让秋收代替自己骑轻摩去。
有天晚上,冬姐刚走出花店大门,就被一个骑摩托的飞贼拽走了脖子上的白金项链。正好秋收骑轻摩送花回来,马不停蹄追了上去,他的车子骑得飞快,居然在三个路口之外,追上了那辆摩托车,一把将其揪下来。飞贼当即扔掉项链,从附近的小巷逃跑了。当秋收把白金项链拿回来,花店里只剩下冬姐一个人了,她露出感激羞怯的表情,让他帮忙把项链带到她的脖子上。虽然,他万分不好意思,但在老板的命令之下,还是轻轻的把手绕到她的背后,在她洁白的后颈上系紧搭扣。他能感到冬姐呼出的气息,重重的扑打在自己的脸上。接着,冬姐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紧紧抱住了他结实有力的后背……
花店的清晨,当他从一堆被压扁的百合花中醒来,鼻息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香味,冬姐抚摸着他的胸口说:“秋收,我喜欢你,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秋收明白,经历过一次离婚,身为单亲妈妈的她,绝非一个轻率的人,她所说的“在一起”,就是法律上承认的在一起。
他却说出了一个虽然真实,却很愚蠢的理由:“可是,我的身份证是假的。”
“没关系,只要你是真的。”
“可是,我也不是真的。”他离开冬姐的怀抱,迅速穿上衣服,“因为,我是一个死人。”
这才是他真正的理由。
秋收走出花店大门前,回头亲吻了这个大他六岁的女人,有几分留恋的看着这张似曾相识的脸,却又断然的摇了摇头。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原来是隔壁卖盗版碟的音像店,正在放这首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在广东打工好几年的秋收,已经会说结结巴巴的粤语了,这才听懂这段歌词的意思。
他没有流一滴眼泪。
秋收跨上轻摩,带上吉他,再也没回过广州。
第八章
第二天。
下午,田小麦从上班开始就魂不守舍,手指不停的旋转着圆珠笔——这是他在高中时代养成的坏习惯,大学时代费了好大得劲才改掉了,没想这几天又重新捡回来了,就像上瘾那样再也无法戒除。
果然,小麦遭到了老板的批评,他只能口是心非的接受,心却还在那个人的身上。
“田小麦!”
前台小姐再次不耐烦的叫起来。
这是今天最有价值的声音!她飞快地冲到公司门口,接到一份薄薄的快递,发件人果然是“魔女区”。田小麦飞速签完字,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刚要转身离去,她却感到某种熟悉的气味,前天半夜在他身上闻到的气味,还有十年前不变的气味——
“等一等!”
她大声地喊道,快递员却加快脚步向电梯冲去。
小麦牢牢将快递捏在手中,不顾一切的追到电梯口。正好电梯在这层开门,她和快递员同时进了电梯,里面还站着好几个人,都是穿戴整齐的白领,对突然闯入的快递员,投来轻蔑和厌恶的目光。田小麦就当周围人都不存在,粗暴的掀开快递员的头盔——
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没错,她的秋收就在眼前,穿着快递员的衣服,背着快递员的包,瞪着一双惊讶的眼睛。
电梯里的其他乘客,都被她的疯狂举动吓住了。而他将沉重的头盔扔在地上激动地抓住秋收的衣领,无法抑制的亲吻他的嘴唇——这更让旁边的人们目瞪口呆——美女白领在顶级写字楼电梯内当众亲吻快递员!
“以前也一直是你送的快递?”她紧紧搂住她的秋收,忍不住激动地喊道:“你一直就在我的身边?一直悄悄的看着我?是不是?”
秋收极不好意思在狭窄的电梯里当着那么多双眼睛接触她的嘴唇,尽量转头避开说:“是,从你第一次找到‘魔女区’开始。”
她用左手抱着他不放,用右手重重的打他的肩膀,想起他这里受过伤,便心疼的将手收回来说:“对不起。”
“我,只是一个幽灵。”急速下降的电梯里,他摇着头淡淡地说,“十年前,就已经被你杀死了。”
“不,不是这样的!”
“杀死我的人,就是你!”
他的话音未落,电梯门就已打开,外面是底楼大堂。秋收飞快的捡起头盔,挣开她冲出电梯。
“站住!”
她十万火急的追了出去,让进出写字楼的人们叹为观止——美女追赶快递员!!!
保安也不知所措,眼睁睁看着秋收冲出旋转门,跨上黑色的轻型摩托车,一溜烟的开上马路。
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小麦,差一点就抓住他的衣角,却这样与他失之交臂,茫然地冲到外面大街上,再也看不到骑士的身影。
绝望的坐倒在路边长椅上,看着风把自己的长发吹起,遮住眼睛再也看不清这个世界。
忽然,她想起手里还捏着快递,手忙脚乱的硬拆开来,却发现只有一张小纸条。
纸条上写着一行熟悉的笔迹,那是她自己的笔迹——
对不起,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注定不可能跨越那条深沟。下午,我就要回家准备高考了,四点钟我会在舱门里等你,当面和你说清楚!
看完最后一个字,小麦的眼球几乎掉了出来。
这是十年前自己写的字吗?高考前离开学校的那天?他现在记得非常清晰,那天是老师把她交到父亲手里,由警车押送着回家的——自己根本没机会去递这张纸条,更没机会跑到舱门离去等他。
“舱门”又是哪里?
对,是那个废弃的旧工厂,那个有着潜艇舱门似的地下室。
绞尽脑汁的回忆一番,完全不可能是自己写的!可是,纸条上分明就是自己的笔迹,从纸条泛黄老旧的程度来看,也不可能是秋收伪造的。
又是一个秘密?
秘密?
她想起了钱灵临死前说的秘密——钱灵!
对,记得在她们的中学时代,两个女孩经常彼此模仿对方的笔记,尤其是钱灵模仿得唯妙唯俏,简直能以假乱真。
小麦再低头仔细看那行字,果然在一些笔画的细节中,发现了难以察觉的破绽。
这张纸条是钱灵写的!
秋收哪能想到是钱灵呢?除了小麦以外,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想不到啊!
这就是他说的遗忘的记忆——十年前,他就已经被她杀死了!
不,如果纸条真的能够杀人,那也是钱灵杀了他!一切都是这个错误造成的?也是钱灵死前来不及说出的秘密?
泪水,温热的大颗的泪水,打湿了这张死党冒充她写的纸条。
又一阵寒冷的风袭来,气温想必已接近零度。小麦穿着办公室里的毛衣,再坐下来就真的要感冒了。她把这张纸条捏在手心,匆匆的低头跑回写字楼。
回到温暖的办公桌前,她立即上网打开淘宝,也顾不得旁边有上司经过,直接进入了“魔女区”网店。
然而,这回却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
“魔女区”首页已不见任何宝贝,底下黑色页面全是空白,只有一条简单的公告——
本店从即日起关闭,亲爱的用户们,所有货物都已发清,如需退款或退货,请与古飞联系。
下面是古飞的阿里旺旺,QQ,MSN,手机号码。
“魔女区”关门大吉?就像十年前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在小麦最想找到他时人去楼空?
她痴痴的看着电脑屏幕,丝毫不理会身后上司铁青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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