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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初雪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谁说蔡骏只写鬼故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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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九章
  2000年。
  六月,最后一个星期天。
  夕阳由金色变成血色,洒在秋收的新T恤上,也洒在身后的摩天轮上---另一对幸福的年轻人,正处在刚才他俩经过的最高位置。
  走出锦江乐园的路上,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小麦不断理着额前的发丝,再也不敢回头看摩天轮。
  在传说能得到幸福的地方,他却没有给她一个答案。
  而她自己也不能给出一个答案。
  一道无解的数学题?
  周日的傍晚,地铁里挤满回家的年轻人,田小麦陪伴他回到莘庄。
  走出车站的时候,秋收终于说话了:“不用再送了,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去。”
  “我还想陪着你。”
  小麦拉着秋收的手不放,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明天不就能看到了?”
  “是。”
  “快点回家去吧,万一被你爸爸知道了,你可就惨了。”
  “我不怕。”
  在莘庄地铁的站前广场上,十八岁的红裙少女痴痴看着少年,无声地洒下眼泪。
  秋收也颤抖着低头不语,忽然紧紧抱住小麦,亲吻她的脸颊。
  他干裂的嘴唇,从她细腻的脸上滑落。突然,他无声无息地转身,快步走入站前广场的茫茫人海。
  两个人紧紧缠绕的手指,几乎也在同时挣脱开来。
  小麦早已泪流满面,不断摩挲自己的指尖,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一分钟后,等到重新擦干眼泪,却再也看不到她的少年了。
  天,彻底黑了。
  她在夏夜的风中站了片刻,像一尊广场上的雕塑,被无数路过的人注目,却感觉身边所有人都不存在,因为他已不在身边。
  终于,田小麦转身,进站,上地铁,回家。
  父亲正在家里等着她。
  “你到哪里去了!”
  田跃进狂怒地对女儿吼起来,而她一声不吭地回到卧室,把门锁住不让老爸进来。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做了那个梦----
  梦见自己来到黑夜的荒野,脚下是一条深深的沟,她不敢....不敢跨过那条沟....
  凌晨,她从梦中醒来,感觉自己堕落到了沟底,脚骨居然剧痛起来,仿佛已再次摔断。
  枕套、枕头和席子、都被少女的眼泪打湿了。
  星期一,父亲用警车押送她去上学。
  警车开到南明高中的校园,田跃进亲手把女儿交给班主任,反复拜托老师一定要把她看住。
  于是,从早到晚都有老师跟在身边,有时是班主任,有时是英文老师,有时是数学老师,有时直接就是教导主任----她就像一个不良少女,成为学校重点监控的对象。
  不再有老师喜欢她了,也不再有同学愿意和她说话,每个人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看她。原本用羡慕的目光看她的女孩,却改换了鄙夷的目光,原本用爱慕的目光看她的男孩,却改换了惋惜的目光---如同看着一朵掉入臭水沟的花。
  中午,田小麦说要到对面小店买些东西,却被牢牢拦住---门卫已接到校长指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放她出门,必须严防死守。
  傍晚,她再一次要出校门,仍然被班主任拒绝,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左右,就是不准她踏出校门半步。老师陪着她在食堂吃晚饭。亲自监视她在教室上晚自习,晚上八点,她就被“押”到了宿舍楼,前前后后多了好几把锁,显然是像防犯人一样防着她,管理员径直将她拉入寝室,接下来就让室友们负责看守她。
  学校围墙已加装了铁丝网,每夜都有老师轮流值班巡逻,简直就是一座肖申克的监狱!而她连放风的权利都没有。
  熄灯之前,小麦趴在寝室的窗口,眺望学校外的荒原夜色,想到对面的秋收。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她---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一定会见面的?可她却哪里都去不了,成了被关押在学校的囚犯。上天作证,只要一天看不到他,她就感觉像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泪水忍不住滴下来,正好落到楼下的花丛中。底楼的灯光下,映照出一个熟悉的背影。
  钱灵---不用看脸就知道是她,正蹲在一株梅树底下,似乎在土里挖着什么,又把某样东西埋进土中。她知道钱灵最喜欢的是梅花,以前她俩常在这梅树下散步,冬天还能欣赏凌寒绽放的梅花。
  好像心有灵犀,梅花树下的钱灵仰起头来,正好看到把头探出寝室窗口的小麦。
  “不!不要!”
  钱灵恐惧地大喊起来,她以为小麦想要跳楼自杀吧?
  小麦却关了窗户回到床上,不想再让更多人注意她。
  一分钟后,钱灵回到寝室,直接掀开小麦的蚊帐,曾经的死党,南明高中的两朵校花,沉默地注视对方。
  还是钱灵打破了沉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麦继续蜷缩在床上,“你刚才在楼下干吗?”
  “我在埋葬。”
  钱灵脱了鞋跳进小麦身边,像从前躲在一个蚊帐里那样。
  “埋葬?”
  小麦放下了蚊帐,里面成为了两个女孩的小世界。
  “你还记得我床头的大头贴吗?”
  “我们两个人的合影?”
  “是,”钱灵停顿了片刻,仰头叹息,“我把大头贴埋到了我最喜欢的梅树下。”
  “为什么?”
  小麦感到一阵悲凉,就像自己的青春也被死党埋葬了。
  “既然在你的心里,我已不再重要,何必再留着我们的大头贴呢?”
  “钱灵。”小麦战栗着抓住她的手,“不,你在我的心里永远重要,谁都不肯能代替你。”
  “你的心里只有他。”
  钱灵把手挣脱了出来,怨恨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我不能失去你。”
  小麦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到这种众叛亲离的地步,她仍想挽回与钱灵的友情。
  看着她真实而单纯的眼神,还有顺着脸颊滑落的泪水,钱灵也心软了下来,噙着泪花问:“真的吗?”
  “真的!”
  小麦紧紧抱住钱灵,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生活,如同无法想象失去秋收的生活。
  可是,她却难以衡量,天平两边哪一个更重?
  两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蚊帐里相拥大哭一场,直到寝室熄灯陷入黑暗。
  眼泪,打湿了枕席。
  她们挤在狭窄的床上,互相抚摸对方的发丝,交换口鼻呼出的气息。
  钱灵在她耳边说起悄悄话:“告诉你一个秘密,高二那年暑假,我喜欢上了邻居家的男生。那是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还爱摆酷,简直和流川枫一模一样。可是,我和他只持续交往了一个月,等到我们重新开学的时候,原来那种感觉就彻底没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不会吧?那说明你们爱得不深。”
  “当时爱得也死去活来呢!可是,只有三分钟的热度,这就是绝大多数的初恋。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此影响未来一辈子。你还有太久太长的人生路要走,会遇到更多更好更适合你的男孩子,给自己留更多得机会吧。”
  小麦却背过身去淡淡地说:“为什么,你的口气那么像老师呢?”
  “好吧,我不说这些了,只要你还把我当做死党。”
  “嗯,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黑暗无声的女生寝室,田小麦靠在钱灵的身上,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她梦到了秋收。
  第二天,小麦刚去食堂吃早饭,就有个老师盯在旁边,一直盯到早上第一节课。
  一天一夜,她像蹲监狱似的失去了自由,只能来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学校派三个老师轮流盯守她,更严禁她踏出校门半步。
  终于,她憋不住对老师说:“我有这么可怕吗?”
  “对不起,这是校长的指示,也是你爸爸的要求,我们必须对你负责。”
  就这样熬到星期三,小麦已三天没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会不会同样痴痴地等在学校门口?最不敢想象的,就是秋收可能觉得她变了心,突然之间就要一刀两断。
  每个夜晚她都心如刀绞,趴在寝室窗口直到熄灯,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噩梦。幸好有钱灵陪伴左右,否则自己一定会疯的。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会拉着钱灵说悄悄话。她把自己内心所有的秘密,包括对秋收的看法都告诉死党。
  钱灵耐心地开导她,告诉她那只是少女的幻想,并不能模糊两个世界的分界线----这条泾渭分明的鸿沟,是谁都无法跨越过去的,至于那些爱情小说里写的,爱情歌曲里唱得,都只是一些幻觉----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东西。
  小麦承认她说的每句话都有道理---可是,如果是幻觉的话---为什么,她感觉得如此真实呢?
  周四,高考前在学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她依然趴在寝室的窗台,眺望朦胧不清的黑暗荒野,期望能看到某个光亮,无论是手电筒还是篝火,她都相信那是秋收给她的讯息。
  可是,随着熄灯时间到来,她被迫回到蚊帐里,再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丝光。
  昏昏沉沉地睡到后半夜,听到窗外响起什么声音,她警觉地睁开眼睛,推了推身边的钱灵:“你听到了吗?”
  “哪?没....好困....睡吧....”
  小麦刚躺下,心里就被深深刺了一下,下床打开窗户,果然听到了那个声音。
  窗外,女生宿舍楼下,那堵高高的围墙的后面,就是凌晨荒芜的视野。
  学校围墙的背后,传来一阵吉他弹奏声---分明就是那把破旧的木吉他,是秋收的手指弹出的声音,没有什么花哨的旋律,只有流浪汉似的不羁节奏,响彻了校园的这个角落。
  寝室里的女生们都醒了,楼上楼下很多人都听到了,钱灵也下床跑到她的身后,摸着小麦的肩膀说:“我也听到了,你没事吧?”
  她却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趴在窗台上,听着黑夜里传来的吉他声,听着秋收的歌声-----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粹的爱,是飘飘的愁---”
  为了能让寝室里的小麦听到,又为了避免自己的声音被吉他声遮盖,秋收唱得特别疯狂特别大声,几乎惊醒了南明高中所有的女生。
  小麦紧紧地咬着嘴唇,无法抑制的泪水,大颗地从窗口滴落而下。
  凌晨的夜空,继续飘荡着吉他的弹唱---
  “不要说你我,都无法挣脱,只要闭着眼睛,你就会感动。将一个天空,画上一道彩虹,有绿绿的树、和暖暖的风。给我一杯酒,轻轻地说,只要忘记曾经,你就能自由。是谁将我的梦敲破,太阳下地河水,它不停流....”
  茫茫的黑夜里,始终看不到秋收,但它的吉他和嗓音,却像无所不在的空气,渗透到学校里的每个角落。也渗透到这个夜晚每个人的记忆里。
  她伸出手触摸着空气,宛如触摸着他的琴弦。
  听到副歌部分,竟连钱灵也被打动落泪。但她紧紧抱着小麦,以防在窗边有什么意外。
  看不到的墙外,秋收的声音早就嘶哑,却依然在向天空诉说愿望。他知道小麦一定可以听到,荒野里所有的幽灵也能听到。
  也许,还包括死在马路对面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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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三章
  2010年,12月18日。
  淀山湖畔,寒冷冬夜。
  看着窗外一片虚无的黑色,小麦抹去脸上的泪花。
  耳边,却仍回响十年前炎热的夏夜,那首少年用吉他弹唱的歌。
  许多年后,她才知道这首歌是《美丽新世界》,原唱是位摇滚诗人,他的名字叫伍佰。
  独坐到十点钟,忽然有人敲门,她小心地在猫眼里一看,却是男朋友的爸爸。
  他来干什么?
  小麦整理了一下头发,才缓缓地打开了房门。
  “伯父,有什么事吗?”
  眼前高大魁梧的男人,先露出周润发似的微笑,又皱起浓密的眉头问:“小麦,你和盛赞是不是出了些问题?”
  “哦。没什么,只是一些过去的事。”她赶紧让开一步,“请进来说话吧。”
  盛先生很有礼貌地走进来,像慈父那样坐下:“如果,盛赞做了什么错事,请你告诉我。”
  “没有---”小麦踌躇了几秒钟,看到盛先生亲和有力的眼神,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还是咬咬牙决定说出来,“几天前,我在好朋友钱灵的葬礼上,看到了伯父你和盛赞。”
  “嗯,你也知道,钱灵是我公司的重要员工,我应该去参加她的葬礼---至于盛赞嘛。我可以向你坦白,从前他和钱灵谈过恋爱。”
  她没想到盛先生如此坦率地承认了:“谢谢。”
  “你一定觉得很伤心,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事情,钱灵和盛赞都没有告诉过你?你觉得自己被关系最好的两个人欺骗了?”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父亲,小麦悲伤地点头:“是的,伯父。”
  “两年多以前,我就知道钱灵和盛赞在谈恋爱,当时我既不支持也补反对。但是一年多以前,钱灵主动提出要跟他分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我知道自从他和你谈恋爱以后,就再也没提到过钱灵半个字,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那种轻浮子弟。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育他为人不能欺骗,无论对他爱的人还是爱他的人---当然,他不该对你隐瞒,但至少他没有背叛过你。”
  他说了一长串为儿子辩护的话,也可看出这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不希望儿子因为这种原因,再次失去最喜欢的女子---而这个女子也深得他们夫妇的欢心,似乎已注定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
  “好吧,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们能够幸福。”
  盛先生微笑了一下,即便到了这把年纪,依然有成熟男人难掩的魅力。
  “我会耐心听他解释的。”
小麦把盛先生送到门口,他却突然转回头说:“对了,盛赞说你最大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
  心底不由得一阵紧张,是有钱人瞧不起宅女的兴趣?但以前不就说过了吗?她决定还是继续坦白下去:“是的,因为网上购物又便宜又方便。”
  “其实,我也不觉得网购是什么丢脸的事,也请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难以接近。小麦,我会支持你的!加油!”
  盛先生给了她一个淳厚的微笑,便退出房间下楼去了。
  重新关上房门,小麦摸着狂跳的心口,嘴里默念着“魔女区”....
  只安静了十分钟,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从猫眼里看到的是男朋友盛赞。
  打开房门放他进来,小麦平静地说:“是你让你老爸来求情的?”
  “我父亲从没欺骗过任何人,从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他说的话,别人是不会不相信的。”
  看来他还蛮有把握,觉得只要老爸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看得出,你父亲是个优秀的男人。”她还是有些失望,“可是,你自己就不能跟我解释吗?”
  “我说了啊,可你不信。”
  “不是不信,而是感到难过。”
  盛赞从背后搂住她,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鸡啄米似的亲吻她的耳朵,喃喃耳语:“对不起,亲爱的,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害怕失去你。”
  恐怕,任何女人都受不了帅哥这样的攻势,小麦也感觉坚硬的心渐渐融化了。
  她无力地倒在床上,看着眼前英俊的脸庞,竟像做梦一样,不知还可以麻醉多久?
  突然,盛赞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盒子。
  看到那个玫瑰色的盒子,小麦便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恐惧地蜷缩在床头。
  他故作神秘地打开盒子,拿出一枚耀眼的钻石戒指,小麦眼前闪烁着一片光芒。
  小麦认出这是卡地亚的最新款,因为淘宝上有类似的仿品---尽管如此,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仍然让她感到意外。双眼被刺痛的瞬间,却已怦然心动。
  盛赞的双手不住颤抖,似已排练过好几次,但说话还是结结巴巴---
  “小麦....虽然....我知道....知道....这有些....突....突然....但我....我不想再....再等待了....嫁....嫁....嫁给我吧!”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目光里闪烁的激动,再看他手上闪烁的钻石,仿佛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只是一场太过真实的幻觉。
  三个月前,盛赞向她求过一次婚,记得那时他拿的是另外一款卡地亚。当时,小麦泪流满面地答应了,没想到他不久后却提出了分手,而她立即将那枚钻戒还给了他。
  这一次,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在她沉默不言的时候,盛赞却再次坚定地大声说:“田小麦,你愿意嫁给我吗?”
  田小麦几乎就要投降了,慌忙中却想到了一条理由:“可是,我身上带着重孝,过几天还要去给父亲下葬。”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似乎早已预料到小麦会这么说,不慌不忙地抓住她的手,“小麦,我们可以一年后再结婚,但希望你现在答应我!”
  他求婚的样子真的很帅,就像传说中得白马王子,也像一个无情的职业杀手,哪个女人都逃不过他手心。瞬间,小麦被他的眼神刺中要害,深深钻入心底,似乎已没得选择。
  终于,她投降了,缓缓伸出了手指。
  盛赞牢牢握紧她的左手无名指,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带上去。
  就像为她定做似的,尺寸居然一分不差!小麦在心底叹息一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男友热烈地抱住了她,不停吻着她的脸和嘴唇,她却是默默的承受。
  他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由忠地笑着说:“明天上午,我们全家要去看松江的独栋别墅,那将是我们的新房---放心,父亲只会给我出首付的钱,以后的贷款全部由我自己来还。我会加倍努力地工作,让那套房子真正属于我们两个。”
  “其实,等你爸爸退休以后,他的整个公司不都归你了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也不能守株待兔吧?”他压根就没听出讽刺的意思:“何况,至少现在我仍是一个外科医生。”
  “好吧。”
  她淡淡地笑了一声,又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真是要了命的漂亮啊。
  盛赞又吻了她的额头,刚想要继续吻下去,却被她温柔地推开了。
  “今晚,我还想一个人独处。”
  明显是赶他出去的意思,但她都戴上了婚戒,盛赞也不再担心什么了。
  他规矩地退出房间,临出门给了她一个飞吻:“晚安。”
  田小麦再次靠在门后,将戒指放到嘴里轻轻咬着,难道自己就要嫁给他了?
  可是,她又极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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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十章
  2000年,夏天。
  周五,高考前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凌晨时分,整个女生宿舍都能听到墙外的吉他弹唱,小麦流着眼泪趴在窗口,直到秋收的歌声越来越微弱。
  忽然,管理员闯入寝室,命令所有人回床睡觉,又把窗户重新关紧。
  钱灵搂着不住战栗的小麦,两个人一同流泪到天明。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麦听到几个男生聊天---
  “昨晚,那个鬼嚎得我没法睡觉!”
  “你不知道吧?后来,那小子想要翻墙进来,结果被值班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打得好!我也想揍他一顿呢!”
  几个男生说话特别大声,似是故意要让小麦听到。
  她愤怒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却被班主任老师在门口拦住。
  “老师,求求你了!我只想去看他一眼,只要五分钟,好不好?”
  “不行!”班主任像典狱长,板下面孔命令道:“哪也不准去,给我回教室!”
  小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她绕过老师跑出教学楼,向着学校大门狂奔而去。
  身后响起班主任的尖叫:“快抓住她!抓住她!别让她跑出去!”
  就像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狂喊群众们要抓住小偷。
  小麦穿过开满鲜花的园林,爬过空旷无人的足球场,袜子和裙摆上沾满泥土,扎马尾的皮筋也掉了,头发如瀑布倾泻在脑后,像一个公开越狱的囚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住她。
  然后,就在她冲到校门口的时候,却被魁梧的门卫紧紧地抱住,如同抱住一只小鸡,任凭她如何拼命地挣扎叫骂,都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好几个老师冲了过来,两个抓手两个抓脚,小麦的身体完全横了过来,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硬生生地抬回了教室。
  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小麦披头散发地沉默着,衣服和裙子早已弄脏,像古井里爬出来的贞子,她双目凶狠地低沉下来。老师们上课也感到害怕。连钱灵都不敢和她说话,同学们纷纷远离她,似乎谁靠近都会惹上一股怨念。
  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所有高三学生都要回家---他们将在家里复习一个星期,迎接决定命运的高考。
  田跃进坐着警车来到学校,从老师们手里接过女儿,看到她那副可怕的样子,班主任抢先解释道:“这孩子还想着对面的小流氓,老田你回家可要继续管好她,千万别再让她溜出来了!”
  “谢谢!”
  他像抓犯人一样,把倔头倔脑的女儿关进警车。
  驶出校门的刹那,小麦转脸看着马路对面,小超市里只有店主大叔一人,没看到秋收。
  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车子飞快地远离学校,远离空旷的南明路,远离这片郊外的荒野。
  回到市区家里的时候,她的眼泪差不多也流干了。
  田跃进一句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他能做的只有老本行---看管犯人!
  第二天,上海下起多年罕见的暴雨。
  在这高考前复习的关键一周,老田向局里请了事假,这也是十几年来破天荒第一次。领导爽快地批准了这个请求,反正女儿高考一辈子就一次,慕容老师的命案暂由其他人负责。
  老田在家里多装了好几把锁,从里面把大门反锁起来,钥匙都在他手中,没有钥匙就没办法出门---学校是监狱,家里仍然是监狱,这是比死刑更要命的惩罚。
  父亲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家,一切吃的喝的全由亲戚送来,整个家族出动为她的高考服务。小麦却是心乱如麻,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想不了---想到秋收就忍不住大哭起来,索性逼迫自己不要再想,打开书本复习功课。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高考成绩没问题,收到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她就可以再回去找秋收,他们仍然可以好好地在一起。
  于是,她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秋收。
  直到高考结束的那天。
  酷热的七月。
  重获自由的小麦,虽然不知道分数多少,但预感成绩还不错,父亲重新投入了案件,不会再像对待罪犯一样看着她了。她再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女大学生那样,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公交车。
  回到南明高级中学,学校已彻底放假,大门紧闭宛如坟墓。
  小麦不想再走进这道门,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独自穿过寂静的南明路---那是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就像茫茫沙漠中的绿洲,辽阔大洋上的岛屿。
  可是,小超市的铁门同样紧闭。
  大概是因为暑期的缘故,没有学生因此也没有生意了---她在外面用力拍打着喊道:“喂,有人吗?秋收!秋收!”
  几分钟后,店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把眼睛贴着玻璃向内看去,却发现所有货架都是空的!收银台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好像整个小超市一下子被搬空了。
  小麦焦急地站在店门口,一个钟头过去,却见不到半个人影,烈日暴晒下她几乎中暑晕倒。
  她知道附近还有居民区,便带着浑身汗水走过去,总算找到了居委会。
  秋收家的小超市,也是这里唯一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居委会阿姨们都认识店主大叔。
  听说小麦要寻找秋收父子,阿姨们长吁短叹起来:“小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破人亡了啊!”
  “啊?”
  居委会阿姨娓娓道来---就在小麦离开学校不久,秋收悄无声息地失踪了。店主大叔焦急地四处寻找儿子,几天后的暴雨之夜,他在南门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少年至今仍然无影无踪,店里遭到一伙流氓洗劫,还是居委会帮忙给小超市关的门。
  小麦一句话都没再说,顶着烈日回到小店门口,站在树荫下等待她的秋收。
  从上午等到傍晚,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直到夜幕完全笼罩了她,泪水才汩汩地流下来。
  深夜,她回到家里,又抱着枕头哭到天明。
  2000年的暑假,田小麦再也没有见到过秋收。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南明路,发现小超市已被其他人盘下,人们已忘了那对来自西部乡村的父子,似乎他们从没来过这里。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她无聊地闲在家里,等来了大学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她也学会了用电脑上网,第一次在“榕树下”网站读到了今何在的《悟空传》,就像电影《大话西游》一样,再次让她泪流满面。
  两个月后,小麦成为了大学生。
  虽在不同的学校,钱灵依旧是她的死党,两人却始终未能恢复到高中时代的亲密。
  田跃进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他仍未破获慕容老师的凶杀案,第二条致命的紫色丝巾,还躺在公安局的物证库里。
  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麦从回忆中醒来,恍然若失许久,才确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打开晕黄的台灯,看着镜中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脸,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头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亚钻戒。
  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从坟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遗忘的记忆,挖掘出十八岁芳心破裂后的碎片,这才明白这么多年来痛苦的源头,也明白了难以治愈的抑郁症的病根---还有,那个站在深沟前的梦的缘起。
  也许,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弃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个少年私奔,本可以远远逃离学校和父亲---可是,身为高三学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这是命运注定的。
  她不敢面对那道深深的伤痕,害怕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自拔,更不敢面对自己曾经的怯懦,担心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宽恕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遗忘。
  她不是不能回忆,也不是不愿回忆,而是不敢回忆。
  在十年漫长的无意识中,她抹去了记忆中关于秋收的一切,似乎这个身世凄凉的少年,从未来到这个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个梦却永远都遗忘不了,就像一个无法删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启动。
  这辈子再也走不出这个噩梦了。
  凌晨三点,小麦再也无法入眠,听着窗外淀山湖的波涛声,她穿戴整齐,想要出门走一走。
  因为,她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回忆起来?发生过的这一切,还是彻底遗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楼梯,屏住呼吸打开大门,来到寒冷的月光下,别墅大门正对着湖岸,不时吹来寒冷刺骨的风,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条围巾,瑟瑟发抖地来到湖边小径。
  虽是凌晨,湖边却亮着一排路灯,不知是给人用还是给鬼用得。
  小麦一身白色大衣,孤独得像个幽灵走过。湖水就在脚边拍打,她渴望这样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冻心底的记忆,不要再跳出来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灯底下,躺着一双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断打到鞋尖上,两只鞋差不多都已湿了,再看四周并无半个人影---难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这么寒冷的水里游泳不是自杀吗?
  小麦越想越奇怪,蹲下来仔细看那双鞋子,若是正品起码得上万元。皮鞋尺码也比普通人大一些,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风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钱人的----
  她想到了盛赞的爸爸。
  虽然,小麦从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确实是一双黑皮鞋。
  又一阵寒风带着潮水扑上来,几乎打湿了她的鞋子,令她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她沿着湖边跑回别墅,拍打三楼男朋友的房间。
  盛赞打开门,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兴奋地抱住她说:“你终于来了”
  “你想哪去了!”她用力挣脱,“快去看看你爸爸还在不在”
  “什么?你什么意思?”
  “快啊!”
  小麦拖着他来到二楼,敲响他的父母的房门。
  等待片刻,盛太太打开了门,盛赞面色尴尬地问:“爸爸呢?”
  “你爸爸?”她回头喊了一声,“喂,老盛!”
  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传来,盛太太打开所有的灯,回头找了一圈才露出疑惑的神色:“奇怪,你爸爸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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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五章
  星期天。
  从凌晨时分开始,度假村全体人员出动,四处寻找盛先生的下落---可惜除了一双皮鞋以外,没有他的丝毫踪迹。
  凌晨六点,警方也赶到淀山湖畔,派出巡逻艇到水面搜索。根据留下皮鞋的位置,警方怀疑他可能投水自尽。不过,自杀一说被盛赞母子断然否认,盛太太坚称丈夫性格坚强乐观,最近事业顺利生活稳定,绝无任何轻生理由。
  盛先生的手机留在别墅里,随身物品也都还在,只是穿走了身上的外套,显然不太可能故意出走,要么就是遇到意外,落入寒冷的湖水之中?警方开始组织人员打捞,忙碌到下午也没结果。盛赞母子害怕得不敢看水面,担心真会浮出一具尸体。警方又怀疑盛先生是否被绑架或谋杀,盛太太表示丈夫做人向来低调,从来没有仇家,不太可能遇到这种事。
  田小麦和男朋友一样着急,她不停地安慰流泪的盛太太,好像已成了盛家的儿媳。她是真心实意为盛先生担心,祈祷他不要出事。这让盛赞和他妈妈非常感动。
  盛赞的情绪越来越差,看得出父亲的失踪对他的影响巨大,他不敢想象父亲会遇到什么危险。没有了父亲的存在,他就像一片孤独的落叶,即便缩在小麦怀中也会抽泣。
  黄昏时分,站在寒冷的湖水旁,她低头看着手中戒指,这枚耀眼夺目的卡地亚钻石,是否给盛赞的爸爸带来了厄运?
  盛赞和妈妈留在度假村,至少还要再等待一晚,绝不能放弃任何希望。他们决定让小麦先回去,不必留下来一起折腾,由司机开车送她回市区。但她还是放心不下,想要等第二天请假陪伴他们。盛太太拉着她的手说:“小麦,你的心意我们都明白,但无论如何请先回去吧,盛赞的爸爸一定不会有事的,听我的话,好吗?”
  未来婆婆的这番话语,让小麦只好告别了他们,坐上车离开度假村。
  晚上八点,她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里,给自己煮了一碗面,又给男友打了个关心电话,依然没有盛先生的消息。
  坐卧难安许久,想着昨晚发生的一切---最后一次遇到盛先生,是在她和盛赞发生矛盾之后,盛先生进来给儿子说情。记得他要离开的时候,却出人意料地提到了网购,难道他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网购爱好者?或者就是一个资深的淘宝买家?因此,他才不介意未来儿媳沉迷于淘宝?难道,盛先生也在“魔女区”买过东西?甚至,他也是“魔女区”的受害者?
  小麦忧心忡忡地打开电脑,进入淘宝阿里旺旺,呼叫“魔女”。
  “魔女”并不在线,她打出十几行“在吗?”,等待了一个钟头,也没等来神秘的店主。
  小麦愤怒地敲打拳头,眼皮却如铅般沉重。从凌晨三点开始,她就没有再合过眼,没有休息过一分钟。面对电脑屏幕上的“魔女区”,她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迷迷糊糊地倒在了床上.....
  第三十六章
  她做了一个梦。
  还是多年不变的荒野,梦中的她终于分辨出---那是南明高中外的视野,是慕容老师带自己走过的小径,是跟少年一同放风筝的乐园,也是那束黑夜火焰点燃之地。
  缓缓走过遍地的野蔓,却如这个季节一样枯黄萧条,再也没有麦浪似的未来,只有布满荆棘和碎石的荒漠....
  再次,看到那条沟。
  深深的深深的沟。
  她,跨了过去。
  坠落,无限地坠落,坠落到时间与空间的尽头....
  田小麦落在了自家阳台上。
  一阵寒风迫使她睁开眼睛,同时听到嘈杂的汽车喇叭声,来自十几层楼下的马路。她站在阳台的栏杆边,腰腹紧紧贴在上面,就像即将伸展双手,跃下万丈深渊,真正坠入地狱下的深沟。
  本该是吓得浑身冷汗,当即倒在阳台地砖上,她却异常冷静地站在原地,好像这并非一场梦游,而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为什么?没有勇气跳下去?
  或是,怯弱地逃避?逃避让她痛苦的世界,逃避从坟墓里挖出的记忆,逃避即将到来的婚姻生活....
  低头看着手指,卡地亚钻戒依然闪耀。
  这不是她的人生!
  她的人生在十八岁那年,与少年在地铁站前广场分别的时刻,就已经划上了休止符。
  至于,接下来度过的十年,不过只是一场幻觉!真实的幻觉!
  既然是幻觉的人生,那还有什么好珍惜的?
  小麦回屋披上一件大衣,出门走出大楼。子夜时分的街灯,照亮她脸上的泪光,头发被肆虐的北风吹起,似乎只要再猛烈一些,就能将整个人卷入空中。
  她想走过马路,却没有选择斑马线,而是笔直地从车流中穿过---晚上十二点,依然有许多汽车飞驰而过,这种时候多半是超速行驶,最近常有几个富家子,开着改装过的大排量跑车呼啸而过,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侵扰居民们的好梦。
  但是,在田小麦朦胧的眼中,这条车流如织的午夜马路,已变成空旷无人的南明路,变成十年前那片黑色荒野,她只是想去学校对面的小超市,寻找曾经属于过她的男孩。
  突然,一辆黑色的马自达6,以七十公里的时速穿过路口,毫无减速地冲向马路中间的她。
  直至离她不足十米之遥,司机方才醒了过来,发出急刹车的刺耳声音。然而,车子仍以不可阻挡的惯性,眼看就要撞到一动不动的小麦身上。
  不到一秒钟,一只手紧紧抓住她的胳膊,将她整个人往旁边横拉过去,差不多拽开一米多的距离,马自达6正好从她原来位置冲了过去---若再晚半秒,她当场就得血溅五步!
  小麦这才意识到危险,她发现自己仍站在马路上,拽住自己的那只手已脱开,同时旁边响起金属的摩擦碰撞声---午夜路灯底下,有一辆黑色的轻型摩托车,刚刚擦着地面飞出去,溅起许多骇人的火花。轻摩上坐着个黑衣男子,幸好戴着结实的头盔,否则会死得很惨。
  终于,马路上所有的车都停了下来,包括差点撞死小麦的那辆马自达6。
  轻摩上的男人艰难地起身,将沉重的车子抬起来,仿佛恶灵骑士般跨上车座,重新发动驶到小麦眼前,并向她伸出了手。
  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也吹乱了她出窍的魂。
  田小麦下意识地将手伸出,紧紧握住“恶灵骑士”的手,听到一个沉闷的声音:“上来!”
  她根本无法抗拒这个男人,就像得到神的命令,跨坐在轻摩的后座,从背后抓住骑士坚挺的腰。
  “坐稳了!”
  骑士转动一下把手,车子箭一般飞了出去,留下前后数辆车里目瞪口呆的人们。
  夜,越来越沉的夜,没有月光的夜,寒风凛冽的夜,千里走单骑的夜。
  穿过数条宽阔的马路,小麦紧紧贴着他的后背,感觉他的身体那么温热。而他的肩膀受了伤,几滴鲜血从外套里渗透出来。
  毫无疑问----刚才是他救了田小麦。若没有这辆轻摩及时赶到,冒险将她往旁边拉了一把,她必然被刹不住车的马自达6整个撞飞!而他也是高速赶到,在拯救小麦的同时,自己也刹不住车,紧贴地面飞了出去,才会为她而受了伤。
  再也看不清周围的路,他也再没说过一句话,向着城市边缘飞驰而去。寒风从耳边狂啸而过,似乎所有头发都要冲上天去。她把脸贴在他受伤的肩膀上,毫不在意刚渗出来的血痕。
  寒冷刺激得她瑟瑟发抖,午夜狂奔的速度冲击着心脏,她感觉随时都可能摔下去,但在这样的瞬间,心底却流动着一阵强烈的幸福。
  因为,小麦有一种感觉---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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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是他?
  
  她闻到了他的气味,听到了他的心跳,摸到了他的脉搏,嗅到了他的血液。
  可是,他不是早已死去了吗?难道真是恶灵骑士?穿梭在城市的黑夜,只待拯救她的时刻降临?
  轻摩的速度渐渐降下来,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小麦趴在他的肩上,浅黄色的路灯下,只能看到密集的居民楼的黑影。接着转过好几道弯,才停在一栋旧楼门口。他把车子在楼下锁好,抓起她颤抖的手,往漆黑的楼道走去。
  像进了山洞办什么都看不清,脚下不时绊倒一些东西,比如拖把、指向和废报纸之类。踏上一道水泥楼梯,才亮起昏暗的灯泡,照出墙上无数歪歪扭扭的手机号码——不过是些常见的垃圾小广告。他带着她来到三楼,掏出钥匙打开防盗门,她不由自主的跟了进去。
  关上门,打开灯,照亮乱七八糟的房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
  终于,他摘下轻摩头盔,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他。
  就是他。
  十年生死两茫茫的他。
  不思量,自难忘。
  原本白净清秀的脸庞,已黝黑粗矿了许多;单薄瘦弱的身体,宽阔结实了不少;就连少年脸颊上,都爬满了黑色胡渣;唯一不曾改变过的,是明亮忧郁的眼睛,睫毛覆盖出一片阴影,藏着闪烁滚动的目光。
  人生若只如初见。
  什么都不用说了,他还明白无误地活在眼前,或许就一直活在自己身边?她却把他遗忘了那么多年,遗忘或一个幻觉——此刻,她居然可以摸到他的脸庞,摸到他的鼻梁与嘴唇,摸到他扎人的下巴。
  真实的幻觉。
  眼泪,眼泪不是幻觉,这是她自己的眼泪,无法抑制的滴落下来。
  她,抱紧了他。
  他却无动于衷的站着,任由她的双手抓住自己的后背,任由她的眼泪打湿自己的脸颊。
  “秋……秋收……对不起……十年了……我……好想你……”
  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千悲万痛,她早已语无伦次,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太多太多的话憋着,反而不知道该选择哪一句话。
他却像尊雕塑一样,沉默了好几分钟,才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发出低沉的声音:“小麦,我也一直想你。”
  等待了那么久,终于等到了他的这句话,田小麦趴在他肩头失声痛苦,就像当年高考结束后去找他,却再也找不到他的踪影时那样。
  “你……你……为什么……”她边哭边吐出模糊的音节,“为什么……走了……我等的你……好苦……好苦……”
  秋收却后退了半步,冷冷的回答:“你不知道?”
  “什么?还发生过什么事?”她痛苦的摇着头,确信记忆并没有错误,“我不知道啊!”
  “看来,你还是没有全部回忆起来。”
  他失望的叹息了一句,来到晾着几件男士衣服的窗前。
  “我都记起来了啊,知道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莘庄地铁站前的广场。”
  “对不起,我也不想再回忆这些,每次想起都是钻心的疼!”秋收回过头来,露出十年前那副表情,“为什么要寻死?”
  “谢谢你救了我——今晚,你一直在楼下守着我,是不是?”
  “是。”
  她苦笑了一声:“怪不得,今晚‘魔女’不在线。”
  “回答我的问题!”
  “当我全部回忆起来——才发现,对我来说——十八岁,生命就已经结束了。”
  秋收轻抚她的头发,仍是十年前习惯性的动作。
  “我也是,十八岁以后,我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幽灵。”
  “秋收,就算你是个幽灵,就算你真的已经死了,我也不会再把你放走了!”
  他却皱起双眉摇头,踌躇许久才说:“可是,我恨你。”
  这句话让小麦心底一凉,他还在怨恨什么?恨她没有和他一起逃走?恨她没有对学校对父亲抗拒到底?这究竟是谁的错呢?
  “为什么?很我还要救我?”
  “我,我不知道。”
  两个人沉默片刻,田小麦这才想起来:“你的肩膀还疼吗?”
  “没事,这样的外伤,我受过好几次了。”
  “不行,让我看看!”
  她强行剥下他的外套,又脱掉他的毛衣,还有里面的衬衫与内衣。每脱下一件衣服,他都想要反抗,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的身体,最终却是露出整个上半身。小麦打开空调,抚摸他肩上的伤口,鲜血早已凝固结疤,仍需清洁和包扎处理。这个房间就像个大仓库,几乎什么都可以找到,她很快翻出药水和绷带,仔细地处理伤口,小心翼翼的包扎起来。
  这个男人成熟的身体,再也不是当初青春期的少年模样。胸口和臂膀上健硕的肌肉,线条分明的腰腹部,粗糙的皮肤和老茧,说明他从事过艰苦的体力劳动,从2000年到2010年,多么漫长的十年,作为一个法律上已经死亡的人,他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呢?又究竟受过怎样的磨难呢?无法想象他经历过的风风雨雨,但现在田小麦只想知道一件事。
  “秋收,这么多年来,你一定有过别的女人吧?”
  这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让他愣了一下,又不太自然的摇了摇头:“谁会看上我呢?一无所有的穷光蛋,连身份和户口都是假的。”
  小麦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在说谎。
  不过,这对她而言并不重要,若说他在十年的飘零中,没有过别的女人,那才是不正常呢。
  看来秋收想要转移话题,指着她手上的钻戒说:“你要嫁给那个人了?”
  她无语,低头用右手盖住左手,不再让这枚戒指刺激他。
  “没关系。”他淡淡一笑,“小麦,你找对老公了!他是个非常好的结婚对象,你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祝你们幸福!”
  越是说得这么大方,就越让她心底疼痛难忍,她不禁瞪大眼睛问:“那么,我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吗?”
  “当然,从我们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注定了!而且——到死都不会改变。”
  秋收说的并没有错,他永远是一个乡下孩子,即使扎根在这座城市,也还披着一件农民工的外衣。
  他与她,确实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我们可以改变的!”
  “我曾经以为,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就可以跨越我们之间的深沟。”
  看着他颤抖的嘴唇,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我也这么想过。”
  “可惜,那只是一个幻觉,真实的幻觉。”
  他的这句话说的悲伤至极,小麦用手指封住了他的嘴:“什么都别说了!”
  “只是……只是……有时候……我还会想起你……”
  “因为这个吗?”
  她再次深深的抱紧他,无所顾忌的亲吻他的嘴唇,她也毫不理会自己光滑的脸颊,被男人坚硬的胡子火辣辣的扎痛。
  秋收开始有些惊讶,很快就以更猛烈的吻来回应她。
  在这寒冷干燥的冬夜,孤独简陋的破房子里,她吻到了一团火焰,黑暗地底燃烧的火焰,同时烧着了自己的身体,与这个男人一起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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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凌晨,四点。
  老丁已经开了一夜的车,疲倦的眼睛又红又肿,总算回到了自家楼下。
  有人在街边伸手拦车,他要下车窗大喊道:“下班了!”
  未曾想那人竟拉开车门,把一张鬼魂似的脸探下来。
  “有毛病啊?”
  老丁有着所有出租车司机都有的火爆脾气,那人却得寸进尺的坐进副驾驶位置,着急地说:“师傅,我有个朋友要自杀了,我必须去救他!”
  “打110!”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救不了他!”那人逃出了一大沓钞票,“你把我送到那里,我给你两千块!”
  两千块!开一天都挣不了那么多,老丁开始动心了:“真的?”
  “你看我钱都放在这里了!”
  他直接把钱放到排挡的位置,老丁用手摸了摸,不是假钞,心一横,看在人民币的面子上,拼着老命走一趟吧。
  “去那里?”
  “先往莘庄方向开!”
  老丁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提神,咬着牙踩下油门。
  凌晨终于畅通无阻,车子以八十公里的时速飞驰在高架,不消半个钟头就到了莘庄立交。神秘乘客让老丁走地面国道,不久穿进一条寂静的马路,两边都是新造的楼盘与别墅。
  “先生,你到底要我去哪里啊?”
  老丁有些害怕,那些半夜接车的强盗们,通常会选择到这种地方作案。要不是看在那沓钞票的面子上,他也不会让一个男人坐到副驾驶座上。
  “前方路口左转!”
  他只能按照乘客的意思,将车子转进那个路口,在巨型的广告牌底下,远光灯照出一个路牌——南明路。
  老丁吓得魂飞魄散,踩下急刹车:“对不起,我不能再往里开了!”
  “为什么?”
  “对不起,请你现在就下来吧,我不要你的钱了。”
  神秘乘客却发火了:“不行,你必须开进去!”
  “求求你了,我不能进去。”
  老丁心底后悔莫及,真想一拳把那家伙打下去!
  “我知道——你为什么不敢开进去。”
  此话让老丁猛颤了一下:“你……你……什么意思?”
  “你应该不会忘记,”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目露凶光,“十年前,一个大雨倾盆的夏夜,就在这条南明路上,你撞死过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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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清晨,七点。
  田小麦睁开眼睛,看着开裂发霉的天花板,墙角还有一大滩渗水的印子。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枕边,却是空空的一片,就连残留的体温也消失了。
  “秋收!”
  紧张的呼唤着他的名字,才发现屋里只剩自己一人,孤独地躺在这张钢丝床上,仿佛子夜的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冬天的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招进来——比起外面堆满了纸箱和垃圾的客厅,这间卧室还稍微像个人住的样子,床边有个简陋的电脑桌,一边是个塑料布做的衣橱,另一边却是个写字台加书柜,但总共也没放几本书,更多的是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除了铺在身下的床单以外,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旧的,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陈腐味。真不敢想象他就住在这种地方!
  至少,他还活着。
  他才是“魔女区”的店主,真正的“魔女”。
  小麦把衣服穿戴整齐,打开卫生间一看,勉强还能使用,一看就是生活糟糕的单身汉居住的,看不到任何女人的痕迹,这个发现倒给了她一些安慰,毕竟那么多年过去,她也谈过几次恋爱,如今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他必定也拥有或者曾经有有过其他女子吧。
  客厅乱得几乎没有下脚处,墙壁粉刷脱落大半,温暖的角落还有蟑螂爬过,这都几月份了啊?窗外装着密密麻麻的防盗栏,更像布满铁窗的监狱,一看就是七十年代的老工房——二十年前,小麦和父母就在这种房子里住过。
  天晓得他去了哪里。不会是给她买早饭吧?小麦却不奢望,能与他重逢并且相拥,已是老天恩赐的最大礼物,至于普通男女间的幸福,她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她痴痴的找了个角落坐下,看见一个破纸箱里的东西,居然是几件漂亮的女装,在看另一个破纸箱竟是典藏版的变形金刚,这两种东西也差的太远了吧?
  不过,这就是“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等到八点多钟,看来他暂时回不来了,才想起今天还要上班,走到窗口往下看了看,是几排差不多的六层楼房,每个窗户都安装了防盗栏,看上去破破烂烂,一看就是城市平民与蓝领阶层的社区,这样的小区在中环与内环之间还有许多。
  虽不知在哪个区,但从昨晚的方向来看,距离上班的陆家嘴应该很远。小麦犹豫片刻,还是决定早点出门别迟到,下班以后还可以来找他。
  找到纸笔写下一行话——
  秋收:
  请你别走!等我回来!
  爱你的 小麦
  她将纸放在铺好的床上,再用笔压在上面,确保秋收回来可以看到。
  小麦锁好房门,没忘记看清楚门牌号码,楼道里果然堆满了杂物,墙上贴着苍蝇似的无数小广告。对面的房门打开,走出来两个年轻小伙子,看起来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扇门敞开的时候,她无意识地往里看了一眼,屋里还有好几个年轻男生,也就看到房东隔出来的几道小门——明显就是群租房,怪不得环境那么糟糕。
  两个小伙子走过她的身边,向她投来暧昧的目光,显然这道门是从没来过女生,早上突然出现一个漂亮女子,自然会令他们浮想联翩,她尴尬的把头低下,先让这两个人走下去,看着他们穿着廉价外套的背景,还有乱糟糟的头发,大概就是所谓的“蚁族”吧。
  来到破烂不堪的楼下,却不见那辆黑色轻摩,秋收肯定已骑着它远去了,看来还是不要死等得好。现在正是上班时间,不断有年轻人走出楼道,既有刚才那样的小伙子,也有不少相貌平凡的女生,有的看上去就像刚毕业的大学生,有的却好像步入社会已久。只是大多数人的脸上,看不到从容和快乐,全是匆匆忙忙忧心忡忡,肩负着眼前和未来的重担。
  走出破旧的小区大门,是条杂乱无章的马路,许多小贩摆着早点摊位,许多年轻人就在这里解决早餐。小麦肚子也饿了,找了家鸡蛋饼的摊位,排在好几个年轻女孩身后。她们的衣着打扮都很简单,看是姿色出众恐怕也不会住这里。总算排队等到一张鸡蛋饼,就连卖饼的也是个年轻小伙,像是刚大学毕业。小麦好几年没吃过鸡蛋饼,没想到只要两块钱,也不管有没有地沟油,拿起来就赶紧吃了。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城管来了!”
  所有小贩都像快进画面里那样,收拾各自的东西,向着四面八方逃去。
  小麦快速离开这条小路,身后突然袭击的城管已抓到两个不幸的小贩。
  她清楚地记下路线,确保回来不会迷路,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往陆家嘴去上班。
  出租车刚开出没多远,小麦就想起另一个男人——盛赞,这个可怜的为人子者,他的爸爸找到了吗?
  于是, 她打了一个电话。
  结果令人遗憾,盛赞和他的妈妈依然在度假村,警方继续在度山湖组织打捞,但没发现盛先生的任何踪迹,电话里他说着说着竟哭起来,她只能温言劝慰,却想起数小时前的秋收——自己该如何面对“未婚夫”?
  挂断电话,她闭上眼睛,靠在车窗边,看着天边阴冷的云,摘下手指间闪耀的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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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时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电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却刮得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在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时,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混合着香液的气味,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娇小而清秀,她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的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他们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传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乡音浓重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大多也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档,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较像——”
  “别说了!”女孩背上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一紧,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上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做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黯然伤神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好几次甚至还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一见她这样就反过来安慰起她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他,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宿舍狭小的床上,有事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他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哥哥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因为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它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即使到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他要为1995年死在自己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 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哥哥,失散多年杳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他的哥哥已经死了。
  可是,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在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向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家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吉他,他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感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找到阿春,最后在遇难者遗体中间,他找到了她。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他再也看不清她的脸。
  其实,遇难的工人原本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厂的宿舍窗户全被铁栏杆封死——当时广东的许多血汗工厂都是如此,火灾中人们根本无法逃生,阿春就是抱着窗口的铁栏杆,活活被大火烧死。
  秋收为她痛哭了几天几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时,是否还在想着几个月前逃跑的自己。
  他打了自己很多个耳光,为那个胆小鬼似的决定后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铁栏杆中被烧死?但如果能够再选择一次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逃跑。
  六年光阴,转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着自己浓密的胡渣,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忽然,他似乎听到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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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傍晚,下班。
    小麦中午就给老丁打过电话,想让他的出租车准时来接她,以免在陆家嘴排队等车耽误时间。不过,老丁的电话始终关机,这又加深了她心底的焦虑。
    她决定去挤地铁,穿越黄浦江下的隧道,来到最靠近秋收住处的车站,再到地面去打车。如此辗转将近个把钟头,才赶到三十年前的工人新村。
    七点,冬夜早已降临,路边照例挤满了小摊小贩。小麦记得这里的每个细节,包括阳台上挂的东西,所以很快就找到早上的楼道。踏上狭窄的楼梯,她努力调整呼吸,避免因太激动而失态,直到敲响三楼房门。
    等待片刻,门缓缓打开,露出一张年轻男人的脸。
    这张脸有些陌生,但她很快认了出来。
    不是他,不是她的秋收。
    门里的男人也有些意外。他有双不大的眼睛,平凡的脸上长着青春痘,就跟租住在这里的“蚁族”们一样——他就是第一次见到的“魔女”,曾经被带到公安局的“魔女区”的店主。
    小麦还记得他的名字,他叫古飞。
    “是你?”他也认出了田小麦,这个在公安局审问过他的女子,“是警察给你的地址?”
    她尴尬地摇摇头,不好意思把昨晚在此过夜的事说出来,只能后退一步,轻声问道:“请问,秋收在吗?”
    “你是说阿秋?”
    阿秋?应该就是他吧,小麦点点头:“是,这是他的家吗?”
    “不,这是我租的房子,他不住在这里。”
    小麦心想怪不得屋里乱七八糟,原来是你这小子住的,秋收当年还是很爱干净的。
    “现在呢?”
    他警惕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今天没见过他。”
    “请把他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不,我不能说。”
    她强迫自己保持礼貌:“对不起,能不能现在给他打个电话?就说小麦想要和他说话。”
    “不行,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给他打电话。”
    “那你到底又是什么人?”
    “我是——”古飞搔了搔乱糟糟的头发,“你不需要知道。”
    “求求你!昨晚,我和他就住在这个房间里!”她什么也顾不上了,也不怕被他知道这些,“你一定是他的好朋友,请你也为他想一想。”
    他却冷酷地摇头:“对不起,这一切都是他的意思,你就不要一厢情愿了。”
    “什么?”
    最后那句话刺痛了小麦的心,一厢情愿?
    “请你离开吧,我会告诉阿秋,你来过这里。”
    说罢,古飞无情地关上了房门,把她一个人挡在了门外。
    小麦用力地敲打着门,大声喊道:“请现在就告诉他,他会马上回来的!”
    门内却像坟墓似的,再也没有任何声音了。
    导师对面房门打开,一个年轻人下班回家,再次投来暧昧的目光,觉得她和古飞有一腿?小麦羞愧地低头离去,直冲到楼下剧烈喘气,好像刚才差点就要窒息了。
    在黑夜的小区徘徊片刻,好不容易找到三楼古飞的窗户,除了一盏昏黄的灯光,什么都看不清楚。
    一直等到九点,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她才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去。
立刻用阿里旺旺打出一行话:“在吗?”
    然而,“魔女”很久都没有回复,仿佛在电脑那端睡着了。
    她忐忑不安地抓着鼠标,等了半个钟头,直到双眼发酸流泪,才跳出“魔女”的回复——
    “在。”
    如此简单的一个字,却仿佛上天恩赐的圣诞礼物,田小麦不假思索地敲动键盘:“你是秋收还是古飞。”
    “秋收。”
    单单看到这个名字,就让她暗自激动起来:“你为什么要逃避我?我现在就想见到你!”
    “可是,你还没有完全回忆起来,你遗漏了对我来说最关键的一件事。”
    小麦要被他弄疯了:“什么?我不知道啊!”
    “既然如此,你还可以买一样东西。”
    出现一条链接,打开是个价值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迅速用支付宝完成付款,“魔女”却已悄然下线。
    她捧起泡好的面,痴痴地对着屏幕。这样孤独的夜晚,该如何度过?

    回到家里,小麦一边泡着方便面,一边打开电脑上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赫然发现店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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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她来过了。”
  古飞将手机放在耳边,坐在一堆纸箱子中间,似乎闻不到那些陈腐气味。
  “你说了什么?”
  电话里响起其实的声音。
  “什么都没说。”
  “谢谢。”秋收停顿了许久,“现在,可以结束了。”
  “太好了!”
  这话说得很是兴奋,说完古飞又怅然若失。
  “晚安。”
  挂断电话,古飞依然陷在纸箱中间,摆弄一个即将发货的长毛绒玩偶。他觉得这玩偶很像多年前的自己——那个充满自信的十八岁少年,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走向捉摸不定的人生道路。
  他的家乡在冰天雪地的东北,他好不容易考入上海的一所大学,虽是最普通的经管专业,但他相信未来可以大展宏图,在这里牢牢扎下根来,实现许多儿时的梦想。然而,当他真的走出大学,却发现找工作实在太难,连续投了数月简历,参加了至少二十次面试,才幸运地被一家公司录取。他在那里干了一年,开始只有两千元月薪,原以为第二年可以加到三千,未曾想老板压根就没想过加薪,继续让他干最苦最累的销售。他果断递交了辞职书,又经历几个月的挫折与磨难,耗尽了原本不多的积蓄,才找到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有一年工作经验,收入比过去提高了五百元,工作强度却毫不逊色。但他觉得这家公司有更好的前途,才又咬牙坚持了一年。
  自从大学毕业的第一天起,古飞就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能跟同病相怜的外地同学们合租——就在这片小区的另一套单元房,因为大学就在附近,可以经常去蹭学生食堂,当他找到工作并切换了工作,依然没能搬出这个地方,因为以他微薄的月薪,若真租下一个独居房,差不多就只剩下伙食费了。至于那些报纸上的楼盘广告,对他来说等于糊墙的纸——那些哭着吵着买不起房的本地年轻人,要比古飞这些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却从来想都不敢想买房这事的人幸福许多倍!
  一年半前,公司以经济危机为由,突然把他裁员了,他毫无准备的被赶出公司,只拿到三千块钱的补偿金,继续四处投简历的生涯,原本那些宏大的理想,如今都已成了漂亮的肥皂泡,轻轻飘散到被污染的天空去了。
  他看不到希望。
  就在最苦难的时刻,古飞接到老家打来的电话,说是父亲生病住院继续很多钱。而他一直骗父母说自己在上海混得很好,每年至少能挣十万元,住在很宽敞的房子里,还交了个漂亮的女朋友——这些都是他的梦想,或者说是用来安慰自己的幻觉。
  他绝望了。
  那时,刚失业的古飞为节约房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职业,只见他大多数时间泡在网上,偶尔出门一两个钟头,每个月都要离开上海好几天,偶尔还在狭窄的陋室里弹吉他。
  其实很快知道了古飞的烦恼,便主动借给他五万块钱。古飞极其惊讶,为何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人,而且是住在这种合租房里,竟会借这么多钱给一个并不相熟的室友?
  他不敢要这笔钱,因为知道起码一年内还不了,其实就让他跟着自己干活——原来是在淘宝网上开店,几乎什么东西都卖。秋收总能找到最便宜最好的进货渠道,又能长时间在线应付买家,所以生意出奇的好,很快就忙不过来,需要找个帮手。
  古飞有了一份新工作,其实每月付给他五千元工资,店的利润则以每月翻倍的速度增长。
  不久,秋收决定开一家新店,名字叫“魔女区”,这家店的Logo就是“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家店是用古飞的身份证注册的,所以在淘宝网的资料里,店主的姓名显示为古飞。
  古飞只是秋收的助手,主要帮助他进货和发货,能让他有更多时间在线客服。秋收也从不隐瞒经营状况,每个季度都会分给古飞几万元。这让他有能力单独租下这套一室一厅,顺利还清了从前的债务,还能经常往东北老家汇钱。
  不过,现在可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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