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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初雪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谁说蔡骏只写鬼故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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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五章
  2010年,12月12日。
  星期天。
  小麦预约了老丁的出租车,一大早就从家里出发,前往郊外的南明路。
  “南明路?好远啊,干吗要去那里?”
  老丁面色似乎不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小麦回答:“那是我从前读书的地方。”
  出租车穿过泸闵路高架和莘庄立交,进入小麦少女时代的那片荒野。
  十年过去,再也看不到那片荒野,路边是无尽的楼房与别墅,还有高尔夫球场与奥特莱斯商场----再也不是十八岁记忆中的世界。
  离开高速公路与国道,转进一条岔路,在巨型广告牌下,有个老旧的路牌----南明路。
  又往前开了数百米,老丁突然踩下了急刹车,随着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小麦整个人往前冲去,幸好绑着安全带才没出事!
  车子突兀地停在路口,后面几辆车鸣起抗议的喇叭,从旁边飞驰而过。
  老丁低头打开双跳灯,趴在方向盘上颤抖着说:“对不起,田小姐!”
  “你怎么了?”小麦忍不住有些生气,“差点要了我的命!”
  他把车子停到马路边上,看着前方空旷的马路说:“我害怕!只要开到这个地方,我就感到后背凉凉的,仿佛有什么东西爬到了身上!”
“这条路上有鬼?”
  “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卡车司机,有一个下着大雨的夜晚,就在这条南明路上,就在这个地方----我扎死过一个人!”
  老丁痛苦地闭上眼睛,倒头靠在座位上。
  “天哪!你为什么不早说?”
  “十年来,我再也没回过这里,再也不敢回到这里。对不起,田小姐,今天我不收你的钱。”
  “算了,老丁!”她还是按计价器上的数字把钱给了他,“我这就下车吧,反正已经快到了,我会自己再打车回去的。”
  “谢谢!”
  待到小麦走下出租车,老丁立即掉头飞快地逃走。
  风,冬天寒冷的风,卷过郊外的南明路,却已不是少女时代的凉爽的风,而是带着一股淡淡的烟尘味。
  她竖起大衣的领子,孤独地走在路边的人形道上,两边盖起许多别墅,还有几间巨大的厂房,唯独看不到大片的田野。
  小麦叹息着往前走去,终于看到南明高中的大门----熟悉的校门,竟与十年前没什么变化,只是门口的梧桐树又长大了。
  再看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却已彻底消失,就像从没来过这个世界上。小超市原来所在的位置,变成一个新建的楼盘。小区大门同样正对着校门,不时有私家车进进出出。门口穿着制服的保安,煞有介事地向车主们敬礼。
  小麦站在南明路边,母校与住宅区的大门之间。回忆中那小小的房子,它真的存在过吗?还是,完全只是自己的幻觉?包括那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她回到母校门口,犹豫许久却不敢进去----那里埋藏着她消失的青春,埋藏着十年前的欢乐与眼泪,也埋藏着某些最可怕的秘密。
  周日的学校大门,有不少学生进进出出,大概是提前返校的住读生,以及家在外地的学生---这所全市有名的重点中学,许多外地家长用高价买来入校名额。这些学生与当年记忆中的自己,已有很大不同。虽说大多还穿着校服,却几乎人手一部手机。手里捧着各种电子产品,有人腋下夹着ipad。有的女生梳着前卫的发型,公开与男生手拉着手。他们并没有多看小麦几眼,完全把她当做另一个世界的人。
  学校里走出一个她认识的人,竟是当年的教导主任,这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当年以严厉著称,如今却已经秃顶。一副快要退休的颓废模样。小麦没和教导主任打招呼,冷漠地看着那个人的背影远去,就像看着自己的青春远去。
  在校门口徘徊数分钟,她选择了离开,沿着十年前常走的那条路,前往曾经遍布蔓草的小径。
  可惜,再也没有空旷的荒野,学校四周全是新建的楼盘,只有一个地方还是空白。
  她看到了那块空白----虽然它也即将被从地图上被抹去,许多楼房之间,隐藏着那根高高的烟囱,还有坟墓似的残垣断壁。
  穿过两个楼盘间的小道,脚下的荒草间小道若隐若现,她看见了十年前的旧工厂。
  废墟周围新造了一堵简易围墙,画着某某开发商的logo,想必很快要被拆掉了。
  好在门口没有人管理,她毫无阻碍地走进废弃工厂,踩着地下的野草与碎石,一切都与十年前相同。只是冬天草木枯黄,寂静的废墟更是凄惨,不像当年到处是绿色的五月。
  她想起了慕容老师----如果活到今天,也有四十岁了吧,想必她还是漂亮的女人,依旧充满成熟魅力,让许多男人动心,十年前的那个下午,老师就是如此抚摸这堵墙壁,抚摸她死去的初恋的灵魂。
  很快,老师就死在了这里,在小麦此刻站立的地方,被那条紫色的丝巾活活勒死。
  十年之后,同样的丝巾,又勒死了小麦唯一的死党---也是共同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钱灵。
  丝巾的轮回?
  紫色的轮回?
  还是,恶鬼的轮回?
  田小麦转进厂房,冷冷的阳光从开裂的屋顶射下,恰好照亮那条通往地底的阶梯。
  这也是慕容老师说过的----传说闹鬼的地方。
  她借助手机屏幕的微光,走下深深的地道,照出一道紧闭的铁门。
  地下室有个圆形的旋转门把,很像潜艇或轮船上的水密舱门,一旦旋紧就算海水也冲不进来,恐怕是以前保存贵重物资的仓库。
  小麦抓住金属的把手,尽管已布满了锈迹,但双手用力转动,把手慢慢松动起来。
  随着“吱呀”一声,通往地狱的舱门缓缓打开....
  刹那间,她闻到一股腐烂的气味。
  她立即屏住呼吸,迅速从包里掏出手帕,牢牢蒙在自己的口鼻上。
  两分钟后,这股味道才渐渐散去,小麦仍然小心地蒙住口鼻,才踏入黑暗阴冷的舱门。
  四周如坟墓寂静无关,只有手机屏幕照出方寸区域,完全看不出地下室有多大,倒是鼻子里充满奇怪的味道。
  忽然,心底产生某种异样,似乎有谁在喊自己的名字!
  她惊讶地转过身来,用手机屏幕照向四方,却害怕突然照到某张恶鬼的脸....
  手机光束里什么都没有,除了地下扬起的一团团灰尘和烟雾。
  小麦尽量向旁边摸过去,终于触到冰冷的墙壁,却在手机屏幕扫过的刹那,看到墙上写着几个字。
  把手机对准那些字,居然是自己最熟悉的字---
  田小麦
  墙上写着她的名字!
  不,这不是写上去的,分明是用石头之类的硬物,生生地刻到墙上去的!
  三个字刻得歪歪扭扭,有的笔画还重叠在了一起,像二年级小学生写的字。
  小麦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名字,就像自己的整个身体被嵌在了墙上!
  紧接着,她又在旁边半尺之外,看到了同样的三个字,也是用硬物刻上去的。
  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田小麦....
  她看到了无数个“田小麦”!
  全是同样刻上去的字,同样歪歪扭扭的笔画,如某种古老的咒语----十年来的种种不顺与悲伤,难道全是因为这些墙上的诅咒!
  在许多自己名字的后面,还跟着各种各样的标点符号,有逗号、顿号、句号、省略号、惊叹号、破折号、书名号、问号,甚至还有大叉!
  她看到有一个“田小麦”的上面,刻着一对深深的大叉,仿佛死刑判决书上的名字。
  地底的诅咒?
  突然,田小麦的手机电池用尽,黑暗一下子笼罩了全身。她惊慌失措的跑出舱门,几乎连滚带爬地冲回地面,才看到屋顶泄露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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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五章
  2000年,万物茂盛的五月。
  又是晚自习的时间,月光照耀南明高中周围的荒野,如同给它披上一层银色的婚纱。
  小超市再次显得寂静落寞,灯光下只有秋收独自一人,在收银台后面低头看书。
  田小麦悄悄穿过马路,屏住呼吸走进敞开的门,少年丝毫都没发觉她的到来。她蹲下来躲在收银台外,解开脑后扎马尾的皮筋,模仿刚看过的《午夜凶铃》里的贞子,将头发全部披散在面前,突然起身出现在秋收面前。
  “啊!”
  他吓得一声惨叫,整个人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不要----”
  小麦也叫了出来,心想这下可闯祸了,急忙转到收银台后面,先将脸上的头发拨开,伸手拉起倒地的秋收。
  “啊,是你啊!吓死我啦!”
  看到电视机里爬出来的山村贞子,转眼变成十八岁的美丽少年,少年这才吁出一口长气。
  不过,小麦长得不像贞子,而像电影里松岛菜菜子演的女主人公。
  秋收爬起来摸了摸屁股,想是刚才摔疼了,小麦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没想到你胆子那么小。”
  他苦笑不得地摇摇头:“算可,谁碰上都会被吓死的!”
  头上的护创膏撕掉了,只剩一道浅浅的红印子,配着明亮闪烁的双眼,少年的脸更显清秀帅气。小麦也觉得他有了某些变化,比如头发不再乱糟糟的,每天都刻意梳理过,衣服穿得更加正式,而不是乡下少年的学生服---总之,比起上个月的初次重逢,他已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
  两人身上的所有变化,都是因为那个悲伤的夜晚,秋收奋不顾身地救了小麦,有幸保护了少女的清白。
  那晚之后,已过去了十几天。每天中午和傍晚,她都会悄悄走出校门。瞒着钱灵她们跑到小超市。但是,只要店里有其他同学,她就不敢与秋收讲话,顶多不经意间抛给他一个眼神。而他也很识相地从不主动理睬她,只是接到眼神时会心一笑。唯有在晚自习时间,这里不再有其他高中生,她才会坐下来与他聊天。
  秋收和小麦有个共同的爱好----看书。
  他们经常互相交换书籍,她给少女看自己喜欢的书,比如《简.爱》《呼啸山庄》《红与黑》。秋收则送给她很多武侠小说,最主要的不是金庸。而是小麦很少接触的古龙。每当两人单独相处,少年就不再内向沉默,偶尔露出爽朗的笑容,从某个角度看去竟有些玉树临风,焕发出让女孩子怦然心动的魅力。
  小麦也会推荐他看VCD,比如她看了至少七遍的《大话西游》,在几个晚自习的间隙,他们挤在小超市的角落里,用一台破旧的彩电和二手的VCD播放机,断断续续看完了这部周星驰的片子。当年,这部无厘头的电影改变了许多人,而小麦每看一遍都会哭的稀里哗啦,秋收看到最后却平静地说:“如果我是至尊宝,也会一个人悄悄地离开。”
  “那....那不是....太可惜了吗?”她用手帕擦了擦眼泪,几度哽咽,“我们....到底还是有很多地方...不一样....”
  再看电视机的屏幕,师徒四人已走上西行之路,孙悟空吃掉最后一根香蕉,背影消失在大漠深处。同时,响着一首凄凉的歌,再度催下田小麦的眼泪----
  “苦海,泛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虽然,秋收听不懂粤语歌词,但他却感到有些胸闷,起身走到超市外面,看着荒野上的月亮....
  除了看书与看片,她常说起学校的功课,还有正在做的题目----这些秋收大多也做过,他的答题水平甚至更好。只因西部老家分数线太高,只有凤毛麟角的人才能考入大学,最多的名额留给了北京和上海的孩子们。从高考落榜那天起,秋收就明白了这一点,虽然也有机会复读,或去读志愿外的学校,但他还是决定放弃,放弃再次经历不公平的竞争。
  “人生,总有适合我的道路。”
  几天后的夜晚,坐在小超市的收银台后,少年扬起头如是说。
  小麦还不能完全理解,却点头赞同:“我也厌倦现在的生活,可我别无选择。”
  “总有一天,你会有选择的。”
  看着超市外的月光,小麦沉默了半响,想到个问题:“你的小房间里,有一个年轻美女的照片,她是谁?”
  刚问出口她就后悔了,她想少年不会回答的,没想到秋收坦然道:“我的妈妈。”
  “啊?”
  她完全想不到,照片里如此迷人的女孩,居然是这个十八岁少年的妈妈。
  “那是她和我爸爸结婚前的照片,是不是大美人?”
  少年早已接受妈妈被杀的事实,居然还带着调侃的语气。
  “是。”
  田小麦心中想到的,却是那位美丽的女子,五年前死在这里的情景。
  “不过,我长得像她的地方却不多。”
  “还好你没往自己脸上贴金!”
  “我会为她报仇的,亲手杀了那只恶鬼!”
  原本轻松的气氛,突然被这句话所打破。
  小麦怯生生地看着他,看着那双忧郁深沉的眼睛,穿越窗外重重的黑夜,仿佛在寻找那只隐藏在空气中恶鬼。
  “我想听听你的吉他。”
  少年回过头,面带羞涩地说:“我弹得很烂。”
  “没关系,我想听!”
  看着小麦执着的目光,他老实地走进小房间,取出那把旧旧的木吉他。
  秋收小心擦拭吉他上的灰,不断调整琴弦的位置,轻轻拨了几下,琴箱发出清脆悦耳的共鸣。
  小麦好奇地问:“你在哪学的?”
  “去年高考失败,我闲在家里没事,在县城的琴行里学的,这把吉他花掉了我半年的零花钱。”他先关了小超市的门,摆出一副弹吉他的架势,“我真的弹了哦。”
  “好!”
  她开心地鼓起掌,他低头波动琴弦,一段长长的纾缓旋律过后,少年闭上眼睛唱起来----
  “走在寒冷下雪的夜空,卖着火柴温饱我的梦。一步步冰冻,一步步寂寞,人情寒冷冰冻我的手。一包火柴燃烧我的心,寒冷夜里挡不住前行。风刺我的脸,雪割我的口,拖着脚步还能走多久。有谁来买我的火柴,有谁将一根根希望全部点燃。有谁来买我的孤单,有谁来实现我想家的呼唤.....”
  刚听开头就知道了,他唱得是熊天平的《火柴天堂》,恰好也是小麦非常喜欢的,这首歌有另一个版本,没有其他乐器配乐,只有简单的吉他伴奏----正如此刻少年的深情弹唱。
  其实,他的声线并不怎么好听,更没有熊天平那般细腻的嗓音。然而,秋收的表情极其悲伤,紧锁的眉头下是一双闭着的眼睛,偶尔几次睁开眼睛,仿佛是看到了妈妈,眼眸中滚动闪烁的泪水。
  这是一首唱给妈妈的歌,唱给早已死去的妈妈。五年前死去的灵魂,死在这个地方的灵魂,一定会被这段歌声吸引,幽幽地来到儿子身边,看着已经长到十八岁的少年,感知到他对自己的思念。
  唱到副歌部分,吉他琴弦拨动得越来越快,秋收也更加投入地摆动身体,几乎全身的每个部分都在用力,同时爆发似的大声唱起----
  “每次点燃火柴微微光芒,看到希望看到梦想,看见天上的妈妈说话,她说你要勇敢你要坚强,不要害怕不要慌张,让你从此不必再流浪,妈妈牵着你的手回家,睡在温暖花开的天堂.....”
  最后他得声音完全唱破了,却感染了唯一的听众----小麦的眼里布满泪花,因为这首歌也是唱给她的妈妈,唱给多年前离开人间的妈妈。
  在妈妈死后的无数个夜晚,想起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小女孩,她都会有相同的悲伤,仿佛自己就是握着最后那团火焰的可怜的小女孩。
  一曲终了,秋收大汗淋漓,抱着吉他不断喘息,泪水模糊了他的脸。他许久都无法走出刚才的情绪,似乎妈妈正等待自己点燃最后的火柴。
  忽然,他听到了一阵激动的掌声,小麦痴痴地站在他眼前,几乎就要撞到他的鼻子,流着眼泪颤抖着说:“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唱的歌!”
  “这也是为我自己唱的。”
  秋收靠在收银台上一动不动,小麦却毫无预兆地抱住他,那火热的身体,几乎要让他的心跳停止。
  在少年反应过来之前,她飞快地逃出小超市,一溜烟地穿过马路,跑进南明高中的大门。
  第二天,周五。
  中午,小麦来到小超市里,趁着同学们结账时,她朝角落里的秋收做了个鬼脸。
  少年起身走到她的身边,货架阻挡了其他人的视线,他对她耳语道:“我做了一只风筝,如果你愿意的话,下午等别人走了以后,我们可以去荒野上放风筝。”
  下午,四点。
  今天是住读生们回家的日子,每次她都会和钱灵一起坐公交车回家,这次小麦却说:“你先回家吧,我在学校还有些事。”
  “不会吧?”钱灵再次露出怀疑的表情,“你不是谈恋爱了吧?”
  小麦尴尬地摇头:“怎么会!”
  送走钱灵,她又在校园里等了好久。直到大多数同学都已离开,她才兴冲冲地跑过马路,看到店主大叔正在收银,秋收换上一身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风筝。
  两人相视一笑,走出小超市,看着四周,确认没被其他人看到才跑向旁边的荒野。
  秋收选择了一块平地,放眼望去只有遍地野草,风筝是他自己做的,用的是店里废弃的材料,上面还画着好看的图案,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他悄悄地对小麦说:“这是按照你的眼睛画的!”
  “瞎说!”
  小麦嗔怪了一声,却吃吃地笑了起来,风筝上画的还真有些像自己的眼睛。
  野地上的风很大,正适合放风筝。少年让她抓住风筝,他自己抓住线盘,就在他要小麦放手时,小麦大声喊道:“秋收,我们上一次放风筝,你却突然跑了,这次你还会跑吗?”
  上一次----已是遥远的五年之前,他的那次逃跑,让小麦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不会!只要有你在,我永远也不会逃跑!”
  少年忘情地喊出来,却让小麦有些尴尬,她沉下脸说:“不要说这种话!”
  就在秋收感到羞愧时,她却放开手中的风筝,大叫道:“快点拉啊!”
  他立即向后跑去,抬手把风筝拉起来,小麦跟着一路奔跑:“起来了!起来了!”
  乘着一阵东风,风筝迅速抬起,他在一路放线的同时,反复提拉给予风筝力量,直到风筝完全飘在风中,反过来给手中的线以强劲的力量。
  小麦仰头看着风筝,那个神奇的家伙,像一只张开翅膀的大鸟,飞翔在高高的云端。仿佛回到很小很小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女孩,跟着爸爸妈妈来到郊外草地,看着风筝飞到很高很高的空中,好像接下来他们就会把她也系在线上,放到远离生老病死等人间痛苦的天国。
  秋收把线交到小麦手中,让她也感受风的力量----这根细细的线上似有双无形的大手,正在不断向上抽动,源源不断地施加无穷的神力。她感觉自己在与天空对话,似乎能听到自己未来的命运。
  至少,在放风筝的瞬间,田小麦感觉到了幸福。
  最简单的幸福。
  长时间仰着脖子,好不容易才低下头来,小麦突然看到空地外的马路边,站着一个面色阴沉的男人。
  “爸爸!”
  小麦松开了手里的线。
  差不多同时,秋收也看到了穿着警服的田跃进,立即就认出了他是谁,手中的线盘也坠落到地上。
  刹那间,风筝,断了线。
  就像一只被子弹打中的飞鸟,风筝急速地坠落下来,挂在很远的路边的树枝上。
  风筝在枝头晃了几下,落在田跃进的身边,秋收也不敢去捡,低着头跑回了小超市。
  老田冷冷地看着少年的背影,毫无疑问也认出了他---五年前被杀害的许碧真的儿子。
  “爸爸,你怎么来了?”
  待到老警察走到女儿身边,小麦才胆怯地说出话来。
  “今天,我到这里的派出所,继续调查你的老师被杀害的案情,顺便来看看你是否回家了。”老田狠狠地瞪了她一眼,“看来你玩得很开心嘛。”
  往常,小麦总是大胆地与父亲吵架,此刻却畏惧地低下头,跟着父亲回到路边。
  一辆警车停在那里,开车的是小警察叶萧。
  田小麦抓起书包坐进去,父亲沉默地坐在旁边,看着窗外五月的原野。
  很快经过南明高中的门口,老田看着小超市说:“他终于回来了。”
  女儿明白老爸说的“他”是谁----但担心的是,老爸也看到了她和少年亲密地放风筝,会不会.....
  警车的音响一直开着,广播电台正在讨论“千年虫”问题,那是当年的头等大事。
  等车子开进市区,田跃进终于说话了:“你老师的案子,比五年前的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更加棘手,除了那条紫色丝巾,几乎找不到任何线索。死者生前的人际关系很复杂,我们正在排查大量的嫌疑对象。”
  “哦,你一定要抓住凶手!”
  老田没有立即点头,茫然地看着女儿好久,才说了一句:“我会尽力的!”
  父女俩又沉默了片刻,还是父亲先开了口:“以后,不要再和秋收来往了。”
  “为什么?”
  “这是我的命令!”
  “你不喜欢他?”面对父亲蛮横的态度,小麦终于发作起来,“既然如此,当初干吗把他带到家里来?”
  田跃进不想再和女儿吵架,他耐心地看着小麦说:“五年前,我还把你当做孩子,秋收也是一个孩子。但是,现在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你是个十八岁的漂亮的大姑娘,而他也已经离开学校进入社会----他是一个成年人!你明白爸爸的意思了吗?”
  “我明白!”
  小麦第一次乖乖地向父亲低头,无助地蜷缩在车窗边,遥望天边的晚霞。
  从警车的后视镜中,她看到叶萧复杂的目光。
  这个年轻警察的目光让少女田小麦难以猜测,她想这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人,或许在很多年后,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警察。
  两天后,周日,傍晚。
  田跃进坐着公交车,把小麦送回南明高级中学。
  一路上父亲神色严厉,观察着女儿一丝一毫的举动。
  小麦被“护送”到学校门口,穿着制服的警察老爸,才威严地转身离去。她没有回寝室,而是躲藏在校门后的绿化带里,悄悄观察父亲的背影。
  她猜的没错,父亲并没有远去,而是快步走过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
  隔着夕阳下的马路,她看到超市收银台后面的秋收。父亲走到他面前说了几句话,她没看清少年的表情,只看到父亲停留了几分钟,然后独自离开。
  “小麦!”原来钱灵刚好走进校门,发现了鬼鬼祟祟的死党,“你在干吗?”
  “哦,没干吗!”小麦只能从树丛中走出来,“你先回寝室吧,我很快就回来。”
  “别太晚哦!”
  钱灵的目光依然充满怀疑,和几个女生一起走向寝室。
  天,差不多全黑了。
  确信父亲已坐上公交车走远,小麦才重新走出校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
  此刻,店里没有其他高中生,秋收独自坐在收银台后面发呆,突然他惊讶地抬起头来,更惊讶地看到了小麦的脸。
  “刚才,我爸爸对你说了什么?”
  她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态度与警察老爸一样严厉。
  秋收仿佛受审的犯罪嫌疑人,低着头交代道:“你爸爸只是来关心我,已经五年没见过了。他又说了慕容老师的案情,问我有没有见过可疑的人。”
  “他只说了这些?”
  “是....是。”
  少年支支吾吾地点头,小麦却一眼看出他在说谎,或者说他这样的老实人只要说谎就会当场露馅!
  “为什么?”小麦咄咄逼人地靠近他,“你为什么骗我?!”
  看来她深得父亲的审讯之道,这句话立时让少年的心理防线崩溃,他瞪大眼睛坦白:“好吧,我说出来----你爸爸刚才警告我,不要再和你说话,让我离你越远越好。否则,他就对我不客气。”
  “混蛋!”小麦狠狠地咒骂了一句,随后又失望地看着少年,“你答应他了?”
  “是。”秋收怯生生地回答。
  小麦的脸色变得铁青,一言不发地冲出小超市,像只逃避猎人的小雌鹿,飞快地穿过马路逃回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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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六章
  2010年,12月12日。
  周日,晚上。
  这是自两天前男友过完生日后,他们第一次出来约会。
  盛赞知道她不喜欢恒隆广场这种地方,也不喜欢故作高雅和装腔作势的高级餐厅,便陪她在龙之梦楼上寻找好吃的。没想到小麦选择了最便宜的小龙虾,排队等了好久,才忍着呛鼻的辣味坐进狭窄的座位。
  “怎么?你不喜欢这种地方?”
  小麦难得心满意足地剥着虾壳。
  “不会啊,这里适合你的宅女风格。”盛赞总是顺着女朋友的心意说话:“不过,我的爸爸妈妈恐怕从没吃过小龙虾呢。”
  “对,他们吃惯了澳洲大龙虾吧?”
  “你在讽刺?”
  这位外科医生面露几分不快,小麦只能安慰道:“不会啦!”
  盛赞最大的优点是宽容,很快他便恢复了笑容:“下个周末,我们全家准备去郊外自驾游,妈妈预订了一个度假村的别墅,想请你也一起去。”
  大概又是男友父母对自己的一次考验吧?小麦平静地点头:“好的,没问题。”
  吃完七楼的小龙虾,他们去顶楼看了一场电影。这部国产片号称有几大明星出场,剧情却乏善可陈,每当主角声泪俱下之时,往往引起观众们笑场。
  盛赞对电影并不在意,趁着午夜散场出来,他亲密地搂住小麦的肩膀,嘴唇凑上来要亲吻她。
  没想到,小麦皱起眉头推开了他,低头站在影院出口阴暗的角落。
  “干嘛闷闷不乐的?”
  盛赞面子上有些过不去,又不是第一次约会,早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哪里又惹她不开心了?
  她只能重新振作精神:“没有啊。”
明显就是强颜欢笑,盛赞忧虑地拉紧她的手,却感觉她的手背异常冰冷,便对她耳语了一声:“你爱我吗?”
  她不置可否地看着高大帅气的男友,他有一张让所有女孩喜欢的脸庞--真想亲吻他那对薄薄的嘴唇。
  可是,她却有一种恐惧感,当他靠近自己的双唇,当他闻到他鼻中呼出的气息,她竟产生本能的厌恶。
  走进只有他们两人的电梯,她抚摸男友光滑英俊的脸,轻声说:“白天,我去了南明高中。”
  “我们的母校--干嘛不告诉我?我也想一起去看看呢,”
  比小麦高一届的盛赞看起来还很怀念南明高中,她却冷淡地回答“我没有进去。”
  “为什么?”
  “十年前的荒野已经消失,学校对面的小超市也没了,变成了一个新楼盘。”
  “哦,早就该拆掉了嘛。”看来盛赞对此丝毫不遗憾,“我想南明路上应该有了不少大超市。”
  “你还记得慕容老师吗?”
  “教语文的?”
  盛赞几乎不假思索,想必这位漂亮的女老师给高中时代的他留下过深刻印象。
  “是,我是语文课代表,是她最喜欢的学生,她也是我最喜欢的老师。”
  电梯下到地下车库,他摸着车钥匙说:“我是你的学长,怎会忘记慕容老师?她可是我们学校的话题女王,我们每次上她得语文课都很兴奋,特别是夏天--因为她的穿着非常大胆,我想现在的女老师也不会像她那样吧。”
  “切!你们这些男生!”小麦终于露出鄙夷的神色,“根本就不了解她!”
  “好像你很了解似的?可惜,等到我高中毕业后第二年,就听说她在学校附近被人杀害了--那桩案子似乎一直悬而未决。”
  “你很关心慕容老师?”
  “以前,我有个很要好的男同学还暗恋过她呢!”
  “很要好的男同学?”
  小麦想起那些打电话给电台谈心节目的听众们,总是说“我有个好朋友爱上了有夫之妇或是未婚先孕了,然后就被主播万峰打断并怒斥道:“就是你自己吧!”
  “不相信?”
  “算了。”她看着午夜空旷幽暗的地库,想起了另一个地方,“你还记得,在我们学校附近,有一个废弃的旧工厂吗?”
  “哦,那里啊--我们几个胆大的男生,经常结伴去那里玩呢--有个地方是禁区,在地下通道的深处,有道封闭的舱门,据说里面埋藏着许多可怕的东西,以前学长们管那里叫‘魔女区’。”
  “什么?”小麦的心被最后三个字揪了起来,“你再说一遍!”
  “魔--女--区--”
  盛赞一字一顿地念出这三个字,在坟墓般寂静的地下车库,传来可怕的回声。
  “魔女区?”
  脑中浮起“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的“魔女区”,同时想起那扇通往地狱的“舱门”。
  他总算找到自己的奔驰c200,打开车门坐进去说:“你们女生当然不知道,因为‘魔女区’的传说只在我们男生之间流行--只有胆子最大的男生,才敢去‘魔女区’冒险,很遗憾我不是其中之一。”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人敢去呢?”
  小麦面色严峻地站在车外,并未随他一起坐进去。
  “上车!”男朋友向她挥了挥手,“因为,传说‘魔女区’可以让你拥有一切。”
  “够了!”
  小麦非但没有坐上奔驰车,反而把车门重新关紧:“对不起,我自己打车回家吧!”
  “喂!田小麦,你怎么了?”
  他使劲按了按车喇叭,小麦却自顾自地走远。回头抛下一句话:“别担心,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通过电梯回到一楼,商场大厅已空无一人,耳边不断回响着“魔女区”三个字,仿佛这座庞然大物般的商场,已化作那家潜伏在网络深处的小店。
  她来到子夜的月光下,赶在盛赞从车库把车开上来前,拦下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
  刚提出要去的地址,小麦就感叹世界太小了,因为司机竟是邻居老丁。
  上午,老丁还带着她去了南明路,又从他的伤心地落荒而逃,子夜行将收工之时,却在龙之梦门口巧遇了小麦。
  车子飞快疾驰在黑夜之中,疲倦的老丁没忘记道歉:“田小姐,上午我很抱歉,后来你打到车回去了吗?”
  “没关系。”
  话音未落,小麦手机便响起了《first love》,她知道是盛赞打来的电话,大概还在龙之梦门口等她?但她拒绝了来电,发出一条短信--“非常抱歉,亲爱的,你说的‘魔女区’让我心里很乱,我想一个人安静片刻。明天,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请原谅,你的小麦!”
  老丁不断调着电台,耳边响起各种声音,从新闻到小说连播再到卖药的广告,忽然飘过一段熟悉的旋律--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
  歌声转瞬即逝,被调到了下一个频率,小麦立即喊道:“等一等!就听刚才那个!”
  于是,音响里又唱起那首歌:“那些为爱所付出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啊,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了他....”
  飞驰的出租车已变成空旷的舞台,过滤了其他所有的声音,只有,《爱的代价》的旋律荡漾在耳畔。田小麦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全身放松闭起眼睛,听着早就能背出来的歌词。
  泪水,突然无法抑制地涌出来。
  “也学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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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六章
  2000年,他还活着。
  最黑暗的六月,还有几周就要高考,田小麦和她的同学们仿佛随时会崩溃的琴弦,被迫每天每小时甚至每分钟都在复习同样的曲子。
  上个星期,派出所抓住了两个流氓,最近他们经常在南明路附近活动,傍晚时分出来骚扰女学生,结果正好被巡逻的警察逮住。两人混蛋对所有坏事都供认不讳,他们承认最大胆的一次犯罪,是一个晚上在旧工厂的废墟,意欲强暴一个单身女孩,看样子是南明高中的女学生,但没想到出现了一个见义勇为的男孩,居然把他们打走了,派出所的所长大为惊讶,还有这种人?警方想要寻找传说中的黑夜英雄,却始终一无所获。
  田跃听说了这件事,照例也过来审讯了一番,这两个流氓自然成了杀害慕容老师的嫌疑对象,不过审问了几次都没有结果。老田没有刑讯逼供的习惯,也认为这两个家伙没有杀人的狗胆,便作为一般的刑事案件处理了。
  不过,若要是让老田知道,两个流氓意图强暴的女孩就是他的女儿,他们恐怕都会被打成残废。
  田小麦也始终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件事。
  又是一天晚自习,钱灵在认真地背单词,小麦溜出来穿过马路,来到对面的小超市。
  月光,洒在四周黑色的荒野,店里寂静得让人发慌,没有见到店主大叔,只有坐在收银台后面的少年。
  秋收抬头看了她一眼,却没有说一句话,继续低下头发呆,小麦皱起了眉头--他既然无视自己?何况,旁边并没有其他人。
  既然他是这种若无其事的态度,田小麦也不主动跟他说话,而是故意把脚步踩得很响,到货架上拿了瓶洗发水,重重地放到收银台上。
  秋收拿起洗发水照过条形码,淡淡地说:“十五块九毛。”
  她掏出二十块钱,在接过找零的同时,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不和我说话?”
  “对不起。”
  “你怕被人听到?这里除了我们两,连个鬼都没有!”
  秋收这才忧心忡忡地说。“我还记得你爸爸警告过我的话。”
  “你怕了?你就是那么一个胆小鬼?算我看错你了!”
  “你为什么一定要和我说话?”
  “因为--”她倒是被这句话问住了,一时语塞,看着少年忧郁的双眼,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出了心里话,“只有和你说话的时候,我才会感到无拘无束,不用考虑什么后果,想说就说,想唱就唱!”
  “你不是有死党吗?”
  “钱灵?是,她是我的死党。不过,有些话只能在女孩子之间说,有些话却是不能在女孩子之间说的。”
  “我不懂。”
  小麦斜瞥了他一眼:“我看你根本就没接触过女孩子,哪能懂这些?”
  “可是,好像除了很小的时候以外,我从来就没有无拘无束过--许多话我都不敢说出来,许多话都要反复地在脑子里盘旋。”
  “因为你自卑!”
  秋收深深呼吸了一口,果然露出自卑的眼神,“也许吧。”
  “但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得出,在你对别人表现出自卑的同时,也影藏着强烈的自尊。”
  “不,你不会真正了解我的,因为我们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
  “没有什么不同的世界!只有一个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世界里。”
  “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茫然地摇摇头,不敢再看她的眼睛。“等你再长大一些,就会改变这个看法。”
  小麦咄咄逼人地说:“别再谈论这些沉重的话题了好吗?我想要告诉你,不用理睬我爸爸的话,我从来都没把他的话放在眼里,他更没有权利这样要求你!放心,他不会来找你麻烦的,否则我和他没完没了!”
  月光洒在小超市的窗户上,秋收摸着冰凉的玻璃说:“你忘了五年前的教训?你一定要跨过那条沟,结果怎么样呢?”
  五年前?她尝到过那个滋味--下意识地摸了摸腿,这条摔断过的腿,现在小腿肚子上还留有一道疤痕。
  跨过那条沟的教训?
  正当她不知如何作答时,却发现身后多了几个女生,恰是同班同学--她们都看到小麦和少年说话了,纷纷窃窃私语,指指点点,似乎当场抓到了某件八卦。
  原来,明天还有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今晚的自习会持续到深夜,大家都想趁着小超市关门前,过来买些吃的充饥。
  这回她却不再躲闪回避,无所畏惧地给了同学们一个白眼,继续靠近秋收说:“我不怕!”
  秋收羞怯地看着她的眼睛,同时看着她身后那些女生们,低声说:“我怕!”
  “你不是这种人!”
  “我有些不舒服,我让爸爸过来收银。”
  说罢,他叫出后屋的店主大叔,扔下店里的女生,一个人跑到外面的月光下。
  小麦大胆地追出去,完全无视身边的同学们,却在门口撞到一个人,是她最好的朋友,钱灵。
  “你怎么了?”
  钱灵也是出来买夜宵的,疑惑地看着心急火燎的死党。
  小麦半句都没回答,绕过门口挡道的钱灵,径直向着少年的方向追去,没想到他骑上一辆自行车,消失在南明路的深处。
  她的嘴唇几乎被自己咬破,攒紧双拳扭过头来,看到许多女生异样的眼光。
  “看什么看!”
  她沉下脸对她们大喊了一声,快跑着穿过马路。
  她没有回教室自习,而是径直钻进寝室的蚊帐里大哭了一场。
  不是为了少年的逃跑而哭,而是为了自己---为什么偏偏是他?为什么不是自己班级的帅哥班长?也不是隔壁班级的篮球队长?或者学校里其他某个男生?如果是钱灵和她的那些追求者,没有人会用那种目光看着他们,只要不影响高考复习,就算老师看到,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他们都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而他,却是另一个世界的人,甚至另一个物种!
  人,和,人,竟是那么的不一样。
  忽然,蚊帐被人掀开,就像藏身的地洞被人发现,钻进来的却是钱灵。
  她打开床头的小灯,照亮小麦满脸的泪水---她还从没见过小麦哭成这样。
  田小麦立即抹掉眼泪,强颜欢笑道:“你不去自习?”
  “你不去,我也不去!我们不是死党吗?”
  “好吧,我只想一个人休息下。”
  钱灵抓住她的肩膀,看着她红红的眼圈说:“小麦,我看到了,我看到你出去追他,其他同学也看到了,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是他?我还以为是三班的眼镜帅哥呢!”
  “够了,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可没有谈恋爱,从来都没有谈过!”
  “你骗不了我的,我怎会看不出你的变化呢?最近这段时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每次我说要一起散步的时候,你就说要去干吗干吗,好几次晚自习的时间,你都悄悄地一个人溜出去。以前我们喜欢一起逛小超市,可是你都不再陪我逛了,是不是想甩开我单独行动?”
  这番话说得小麦心里发慌,果然是死党才这么有心,一举一动都没逃过她的眼睛。
  “对不起!”
  钱灵说话时,眼神里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嫉妒,那是女人对情敌才有的嫉妒:“为什么不对我说实话?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的朋友,我们不是说过吗?任何心里话都跟彼此分享,我愿意和你分享,你呢?”
  “亲爱的!我知道,你是最关心我的人。”小麦情不自禁地掉下眼泪,紧紧抱住死党,抱住那个温暖的少女身体,就像她们还是小姑娘那样,亲密地耳鬓厮磨一番:“可是,我现在心里很乱,只想一个人待着,以后我会跟你说的。”
  “好吧。”钱灵在退出蚊帐前,又警告道,“小麦,你一定要小心,不要跨过界限!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怔怔地看着死党的眼睛,低头轻声回答:“明白,谢谢!”
  第二天。
  慕容老师的三七。
  二十一天,迷人的女老师死去已有二十一天,小麦本该悲伤地度过二十一天---不过,因为有了另一个人,她的悲伤却减轻了许多,反而多了些从未有过的快乐。
  可是,月色凄凉的今晚,所有悲伤又涌上心头,关于死去的慕容老师,也关于田小麦自己。
  走出校门,隔着马路眺望小超市,里面只有秋收一个人,他也知道今晚是慕容老师的三七,没像往日那样坐在收银台后发呆,而是不停地徘徊,看着窗外的月光长吁短叹。等到他出来要锁门时,小麦飞快地窜过马路,用力拍拍他的后背。
  十八岁的少年吓得魂飞魄散,转身才看到小麦的脸---还以为会见到死去的慕容老师。
  她特意穿了一身白衣白裙,黑夜里如传说中的聂小倩:“有火柴和手电筒吗?”
  秋收将两样东西拿给她,收完钱轻声地说:“我知道你要去哪里。”
  “嗯,今晚是她的三七祭日。”
  “你忘了上次遇到过得危险吗?”
  “没忘,”她看着黑色的荒野,并不知道那两个流氓已被逮住了,“所以,我来找你。”
  少年从外面把小超市的门锁好,“如果我不去呢?”
  “那我一个人去好了!”
  话音未落,小麦就往旧工厂方向走去,身后响起少年的声音,“等一等,我陪你!”
  秋收瘦长的身影出现在她身边,两人一同没入黑夜的海洋。
  夏夜,满地荒草是夏虫的乐园,此起彼伏着蛙声与蟋蟀声。
  秋收警惕地看着四周,月光很快消失,夜空布满浓郁的乌云,冷风呼啸着掠过发迹,只能看到眼前摇曳的树丛与野草,还有身边少女闪烁的目光。
  几分钟后,总算摸到了废弃工厂,高高的烟囱也看不清了,只剩噩梦般的黑色剪影,秋收用手电光线四处扫射,好不容易找到慕容老师的蒙难地。
  小麦从背后掏出一本书,没等秋收看清书名,她已擦亮火柴,如坟墓上的一团鬼火,点燃了书的封面---火光燃烧纸张的刹那,似乎现出一个女人的容颜。
  少年哆嗦着问:“什么书?”
  “《简.爱》。”
  她平静地说出那个家庭女教师的名字,这本书同样也是慕容老师送的。上周她把这本书借给了秋收,前几天刚从他手里要回来。
  “这本书不错,干吗烧了?”
  “也许---”她看着火焰渐渐吞噬整本《简.爱》,就像吞噬一个女子的尸体,“慕容老师在地下也想再看看这本书。”
  秋收不再说话,看着一身白衣的少女小麦,看着荒野里的一团火焰,看着灰烬如柳絮飞上夜空,转眼消失在黑暗的深处。
  小麦的白衣白裙牢牢裹紧她纤瘦的身体,不知是被烟火熏的还是悲伤惹的,泪水忍不住滑落脸庞,她捂嘴轻声说:“老师!老师!你能听到小麦的话吗?我知道许多人不喜欢你,这个糟糕的世界对你很不公平---你走了!可我还留在这里,留在这个糟糕的世界,我觉得好孤单好害怕,我觉得自己和所有人都不一样!我也会被所有人抛弃,我该怎么办?”
  忽然,打湿白裙的不仅仅有泪水,还有从天而降的雨滴。
  火焰迅速熄灭,荒野上飘满凄风苦雨。秋收下意识地拉起她的手,想要往外面冲去,却被眨眼间赶来的雨点打了回去。
  荒芜夜晚的工厂废墟,已被黑色的倾盆大雨覆盖,这雨像一堵冰冷坚硬的水墙,阻断了这对少男少女的逃生之路。
  小麦茫然地看着风雨如晦的夜空,那些重重砸在身上的雨点,全是慕容老师在天上的眼泪?她已收到了化为灰烬的《简.爱》?还想对最爱的学生说些什么?
  眼看着全是就要从里到外都被淋湿,两人就地寻找避雨之所,秋收打着手电照出一条小路,紧紧抓着小麦颤抖的胳膊,冲进后面残存的厂房,没想到屋顶早就开裂,露出筛子似的无数缝隙,里面同样下着瓢泼大雨。
  手电慌乱地四处照射,突然闪过一条地下通道,照出一道船舱似的铁门。
  地宫般的“舱门”
  少年抓着她跑下地道,用力转开“舱门”上的圆形把手,这才摆脱头顶倾泻的大雨。
  同时,小麦闻到一股呛鼻的气味,蒙住口鼻猛咳了几下,秋收被迫让铁门敞开着,流通的空气渐渐驱散异味。幸好门外有道排水沟,只有极少的雨渗进来。
  手电往地下室里照了照,看不清深处藏着什么,只能照到进门的墙壁上,布满厚厚的蛛网和斑驳的裂缝。
  “别再往里照了!”
  小麦终于发出声音,她害怕照出某具可怕的尸体,仰或真正隐藏着的恶鬼。
  于是,手电停留在她的身上。
  全是湿透的十八岁少女,白衣白裙紧贴在身上,露出凹凸有致的线条,她如一株雨后破土的萌芽,诱人地站在黑暗的地底,等待某个幸运儿的采摘。
  “别看我!”
  她又尖叫了一声,双手小心地护在胸前,蜷缩起来躲到墙边。但她又不敢脱离手电的光线,更不敢退入秋收看不到的黑暗深处,只能尴尬而害羞地低下头。
  战栗片刻,她打了一个喷嚏。
  “不行,你这样会感冒的。”
  秋收又用手电往里照了照,才发现有一大堆木材,大多是门窗的木框和板材,大概是厂子倒闭时,拆下来又没来得及运走的。他扯下几块最干燥的木板,放到靠近墙边的空地,上面还连着一些破布和窗帘,全是最容易燃烧的东西。
  他从小麦手里拿过火柴:“不要都受潮了!”
  连续划了十几跟,终于点亮一缕微弱的光芒,火焰上下跳跃片刻,把整块木材都烧着了。他又往上加了好几块木头,只要不被雨水浇灭,还足够支撑好一会儿。
  于是,秋收把手电交给小麦说:“你去火边坐着,快点把衣服烤干,千万别着凉。”
  “不行!”
  她警惕地看着少年,难道就这样穿着衣服烤火?
  “我话还没说完呢!”他径直走到“舱门”口,“我在外面等你!”
  “别!”
  小麦刚说出一个字,少年就走出地下室,重新把舱门关上了。
  她的后半句话都没来得及出口:“别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我害怕!”
  火光,照亮了她苍白的脸。
  渴望温暖的本能,迫使她挪到火堆旁,脱下身上的衣服,祈祷可以快一点烘干。舱门并没用被少年关紧,故意留了一道缝隙---当然不是为偷看少女的身体,而是让烟雾从舱门排出,否则小麦会在地下活活被熏死。
  黑暗神秘的地下室,一个魔女正在围炉取暖,她除去了身上所有衣物,就像文艺复兴大师们笔下的少女,光与影围绕着她的身体与容颜,那是最诱人最骄傲的身体,也是最恐惧最彷徨的灵魂。
  她并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个魔女。
  许多年后,魔女才会知道这里就是“魔女区”....
  数十分钟过去,她已往火堆里添了不少木材,身体也从冰冷变得暖和。她看着火光下自己的身体,竟反射出红色与金色的光。像宗教油画里的光晕,童女圣母的身姿---这个十八岁的身体,是一块刚挖掘出土的玉石,尚未被雕琢过哪怕一次,白璧无瑕地守候在大雨之夜。从未曾给任何人看过,更未曾许诺过给任何人。
  终于,那身白衣白裙差不多快干了,长长的秀发也干了一半,她飞快地重新穿戴整齐,打开舱门喊道:“秋收!我好了!你快进来!”
  浑身湿透的少年冲进来,跑到火堆旁边脱下上衣,露出瘦弱的肩膀和胸脯,浑身哆嗦着上蹦下跳,驱散雨水带来的寒冷。
  白衣白裙的少女田小麦,站在地底的火堆旁,散开长发继续烘烤。她看着秋收湿漉漉的后背,看着他裸露的肩膀和胸口,看着火光里他忧愁的眼神---他像一匹孤独的幼狼,总有一天要发出荒野的呼唤吧。
  于是,她伸手轻轻触摸他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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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章
  记忆。
  记忆,到这里,中断了。
  2010年,小麦睁开眼睛,泪水已模糊视线,打湿寒夜的枕头。
  缓缓地,颤抖着,在黑暗中爬起来,拉开窗帘看着凌晨两点的上海,看着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再也感觉不到六月雨夜的潮湿,感觉不到那片地底的“魔女区”,只剩下自己孤独的身体,和包裹这个身体的干燥冬天。
  闭上双眼,泪水奔流,那些丢失的东西,在心底滋生发芽蔓延,布满浑身每根血管每寸皮肤,竟有几分难以言传的幸福,也有几分莫名的忐忑不安。
  然后,无论如何转动记忆的齿轮,她都无法再回到十年前,无法把那段往事连接起来。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她拿起枕边的一本旧书,厚厚的书页发出霉烂的气味,蓝色封面上写着黑色的书名《追忆似水年华》,作者的名字叫马塞尔.普鲁斯特。
  也许,对有些人来说,追忆就是活下去的最大意义。
  田小麦光着脚在床边徘徊,冰冷的地板刺激着脚底,让她想起了另一个“魔女区”。
  于是,她焦虑地打开电脑,进入淘宝网的“魔女区”。
  “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在这句文字下方,她看到店主的阿里旺旺显示在线,点开与店主的对话框----
  “魔女?”
  不消几秒钟,店主就有了回应:“是。”
  “你究竟是谁?”
  “魔女。”
  “魔女又是谁?”
  “魔女就是魔女。”
  这样的回答让小麦抓狂,她几乎想砸屏幕了,忍住冲动用力敲打键盘:“为什么叫‘魔女区’?”
  “因为,女人的左边有个魔鬼。”
  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说法?小麦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可你不是女人!”
  “但你是。”
  “和我有什么关系?”
  店主却回到了刚才的话题:“婚戒戴在左手无名指,是为了锁住女人左边的魔鬼。”
  看到“婚戒”两个字,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盛赞,立即打字回应:“也许,我很快就会戴上婚戒。”
  “恭喜!”
  她讨厌别人的假客气,直截了当地问:“魔女区,就是魔女们的聚集之地?”
  “或者说,是女人身上的魔鬼聚集之地。”
  “我身上的魔鬼是什么?”
  小麦紧张地等待答案,却看到一行敷衍的回答:“对不起,这要你自己去发现。”
  “那好吧,我再向你购买一次记忆!”
“2000年,6月。”
  这回店主没有回答,直接发来一个链接,是个开价五千元的定制产品。
  完成购买之后,店主从阿里旺旺上下线了,小麦也关了电脑,重新蜷缩在被窝里。耳朵贴着床单,似乎能听到床下得动静。
  不,是地板下面的动静。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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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
  田小麦的地板下面,是出租车司机老丁的家。
  两个钟头前,他做完最后一单生意回家,孤零零地坐在屋里,看着挂在墙上的照片。
  照片里是个戴着红领巾的男孩,背景是长风公园的铁臂山,眉目间颇有几分像老丁,一看便知是他的儿子。
  烟灰缸里堆满了烟头。
  老丁闭上眼睛,却再次回到了南明路——黑色的雨,午夜的闪电,飞溅的血,凄厉的惨叫,残破的四肢……上午,当他载着楼上的田小麦来到那条郊外马路的瞬间,当年的残肢和鲜血似乎全部喷溅到挡风玻璃上,喷溅到她的眼球上面……
  十年前,他是一个长途货车司机,每月替老板拉货,能挣好几千,妻子在百货公司做营业员,儿子成绩优秀,还是大队长。房子是旧区改造原地回迁的,那年头也算全家其乐融融。
  这一切的改变,源自那个夏天的午夜。
  大雨。
   无尽的大雨笼罩天地,老丁知道卡车已经超载,每次转弯和减速都小心翼翼。但他必须按照老板的意思拉回来,如果凌晨两点到不了市区,饭碗可能就要砸掉。一路开着刺眼的远光灯,反正是午夜的荒郊野外,一路也没遇到对面来车。雨点像电视屏幕上的雪花,密集地砸上玻璃又被刷去,但只能看清不到一秒钟,重新又被“雪花”覆盖。飞驰的车轮碾起高高的水花,飞溅到数来开外的荒野,如横冲直撞的冲锋艇在水中乘风破浪。
  忽然,灯光里照出一个模糊的人影,他下意识地鸣响了喇叭,同时拼命踩下刹车——
  太晚了。
  等到车子完全停下来,那个人影已经彻底消失了。
  老丁没有逃跑,而是战栗着跳下车,瞬间浑身都被淋湿了。等到发现车轮下横流的鲜血,还有飞出来的几节断肢,他眼前一黑昏倒在地。
  2000年的夏夜,他轧死了一个人。
  从此,老丁的长途司机生涯永远结束了。
  为了赔偿死者,他向亲戚朋友借了十几万,而老板拒绝出一分钱。他跟老板吵了一架,随后被人打了一顿。驾驶执照被吊销一年,他没有其他技能,只能在家靠妻子养一年。当他重新领到驾驶执照,准备买辆出租车时,却收到了妻子的离婚协议书。
  打了半年官司,妻子带着全部家产跑了,转眼嫁给一个襄阳路上卖A货的男人。
  老丁得到了这套房子,儿子的监护权,还有一屁股债务。
  他拼命开出租车,想要尽早把债还清,却因几次普通的交通事故,经常连油钱都挣不回来。他没日没夜地干了三年,终于不再欠别人一分钱了,接下来要为儿子读书存钱。
  然而,当他第一次给儿子买了一双正宗的耐克鞋,想等在学校门口送给他一个惊喜,却得知儿子中午过马路时,被一辆金色的法拉利撞死了。
  老丁大哭了一个月。
  肇事司机不但酒后驾驶,而且还超速闯了红灯。不过,那年头开法拉利招摇过市的,自然是富二代贵太子,虽然依照交通肇事罪被起诉,但没过几个月便不了了之。
  对方赔偿给他的上百万元,至今仍然存在银行没动过。老丁固执地保留着儿子的几缕头发,期望许多年后科技发达,可以动用银行里的那笔钱,用那些头发,把儿子克隆回来。
  此刻,老丁颤抖着伸出手指,抚摸照片上儿子的脸。
  一切都发生在十年前,那条传说中恶灵出没的南明路,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妻离子亡——这就是老天对自己的报应?
  如此独自苟活于世,还有什么意义?老丁掐灭最后一根烟,来到敞开的阳台上。
  冬夜,凌晨的寒风,呼啸着灌入他的胸腔。
  双腿已骑到了阳台上。
  终于,十年来无数的个噩梦之后,他第一次看清了雨夜下的那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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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九章
  白昼。
  田小麦坐在陆家嘴的写字楼里,口中不时咬着圆珠笔,犹豫再三还是拿起手机,拨通了男朋友的号码——
  “盛赞,对不起,我向你道歉。”
  “就为昨晚的事?放心,我可没这么小心眼,过去你不是也经常这样发脾气吗?”
  他的态度怎么就这么好呢?真的是天生好男人,还是所有男人谈恋爱时都是这样,结婚后就变成另一幅嘴脸了?
  小麦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以后,我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不会再任性了。”
  “好啦,我也会让着你的——周末的活动准备好了吗?”
  “哦,你是说全家自驾游?”小麦停顿了一下,看着窗外冰凉的钢铁建筑,“没问题!”
  “OK!亲一个。”
  还是像过去那样亲密,她轻轻吻了一下手机。
  盛赞却暧昧地问道:“今晚,有时间吃饭吗?”
  “今晚?”
  她知道今晚他想要什么。
  “不好吗?”
  “明天是钱灵的葬礼,今晚我不想。”
  “好吧。”他没显露出不高兴,“明天再打你电话。”
  挂完电话,小麦胸中的小鹿跳个不停,今晚——其实,她还是有时间的,只是·····她说不清为什么。
  “田小麦!快递!”
  她跑到前台签收了快递,还是上次那个戴着头盔的快递员,发件人一栏印着“魔女区”。
  这次的快递就是个薄薄的快递袋,完全摸不出里面藏着什么,也许只是几张纸?
   差点忘了自己买过什么,回到办公桌拍了拍脑袋,才想起凌晨时分拍下的记忆。
  2000年, 6月。
  记忆链中断的地方。
  趁着旁人不注意,小麦悄悄拆开快递袋,里面只有一张小小的纸条。
  泛黄的小纸条。
  上面写着一行陌生的字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小麦的手指微微一颤,纸条落在了键盘上。
  突然,心里被深深扎了一下,想起多年来纠缠自己的噩梦,荒野上那条深深的沟……·
  纸条背面好像还有字,小心的翻过来一看,却是自己的笔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她想起来了。
  这是自己写的字!也是经由自己的双手送出去的纸条!
  记忆的链条,终于被重新连接起来。
  这就是十年前的记忆,十年前高考前夕的黑色六月,她在这张纸条上亲手写下的字。
  她已经跨过一次,还有第二次吗?
  2000年的记忆,第七章
  2000年,6月。
  清晨,六点。
  大雨,终于,停了。
  田小麦用皮筋扎好马尾,从小超市出发,穿过马路。她不敢明目张胆从大门进去,只能沿着学校墙外一路走去,来到围墙最低矮的那个地方。
  手忙脚乱地爬上围墙,翻过去落在小树丛中,却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谁?”
  她慌张地想要逃跑,却迎面撞上一个魁梧的男人——教导主任,江湖人称“终结者”。
  田小麦终于被终结了。
  一个小时后,她走出教导主任的办公室,身后很多异样的目光注视着她,他们对着她的背影指指点点,仿佛她成了第二个慕容老师。
  班主任老师是个中年妇女,觉得自己在同事们面前丢尽颜面,当即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好小麦平日一贯循规蹈矩,学习成绩优异,才没被拎到课堂上当众批评。无论教导主任或其他老师怎么审问,甚至动用了各种威胁手段,小麦都没有说出昨晚去了哪里。由于她抗拒到底的态度,她必将得到严厉的惩罚。
  早上第一节课之前,她终于见到了钱灵,彼此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同寝室的几个女生,都知道她彻夜没有回来,纷纷交头接耳传播着八卦。
  小麦坐在自己的课桌前,整理书本和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口袋里多了张纸条——小超市卖的那种便签纸,上面写着一行秋收的笔迹——
  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粉身碎骨?
  她怔怔地看着这行字,心底冰凉一片,昨晚地下室;里的火焰,似乎已被彻底熄灭。
  这是清晨临别的时候,少年悄悄塞到她口袋里的。
  此刻,数学老师进来上课,钱灵也坐回到她身边,小麦用手背盖住纸条,塞回自己口袋。
  整个上午,她都魂不守舍地坐着,没有跟同桌的死党说话。她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数学老师在讲台上看她的目光,好像要把她浑身上下的衣服剥光似的。
  等到午休时间,她没再走出校门,而是独自来到花园发呆,看着雨后潮湿的泥土,满地残花败叶。
  “小麦。”
  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她转身看到钱灵漂亮的脸。四下再没其他人了,从前她们也经常这样躲在角落,彼此说交心的悄悄话。
  “你们都知道了?”
  “不知道!”钱灵坐在她的身边,“昨晚,你去了哪里?”
  “对不起,我不能说。”
  “我知道——”
  钱灵冷峻地盯着她的眼睛,“昨晚,我在学校大门里,看到你去了小超市,然后和他一起走了。”
  小麦的脸色大变:“你跟踪我?”
  “因为,我们是死党,我必须关系你。”
  “我不认为这是关系!”
  钱灵并不介意她怎么想,咄咄逼人道:“你承认了?昨晚,你和他在一起?”
  无言地看着花园半晌,小麦等于已经默认了。
  “天哪!真的?”
  钱灵依然感到极其意外,或者她期待那不是真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真的’是什么?”小麦捏紧自己的衣角,随手摘下一片叶子,“我已经满十八岁了,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小孩子!”
  “小麦,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我从来没反对你谈恋爱,我还觉得三班的眼镜帅哥很合适你呢!我只是反对你和那样的男孩在一起!”
  “哪样的男孩?”
  她明白钱灵的意思,只是不喜欢这种说话方式。
  “店主大叔的儿子!说得够清楚了吗?我们都知道,店主大叔是个乡下人,他是来打工的,本质上和工地里的农民工没有区别!他的小店也全靠我们这些高中生,否则根本没办法在这里生存——他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户口,更没有未来!他就是一个民工的儿子!”
  “行了!”她用手捂住耳朵,颤抖着低下头来,“不要再说了。”
  “小麦,你从没意识到这些?”钱灵下定决心不放过她,“真是好傻好天真!你以为自己还生活在幼儿园里?周围都是和你一样的小朋友,每个小朋友家里都有差不多的收入和地位?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人和人,差别实在太大!有的人是人上人,有的人是人下人!”
  “你不觉得你这些想法太现实、太功利了吗?”
  田小麦感觉眼前的死党已经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不再是十八岁的高中女生。
  “对不起,这不是我的想法——而是这个社会的现实如此!不用我这样去想,每个人都会按照这套规则行事!而且,我相信真正功利的人绝不是我,而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钱灵,你什么意思?”
  她气呼呼地站起来,眼看就要翻脸了。
  “拜托你动动脑子好不好!别再一根筋了!你想想看,像他这样一个民工的儿子,整天坐在那里看店收银的,他能有什么前途?小麦你就不同了,你是一个正宗的上海女孩,即将高中毕业考进大学,你未来的人生一片光明——如果,他的真的侥幸可以和你在一起,那么他的人生可以彻底改变,他将依靠你而在这里长久立足,可以得到他和他的家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很多东西!”
  “不,他根本就不是这么想的。”
  “你打开他的脑子看过?你能知道每个人的心?”钱灵的反驳让她哑口无言,“他可以利用你得到一切!可是,你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你想过没有?他不会带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那家不值钱的小店?对不起,如果那你再一意孤行,我可以看到你的未来——悲惨的未来!你将失去你可能得到的一切,你无法变成一个真正的上等人,也不会变成被所有同学羡慕的女人,你永远只能和一群下等人混在一起,永远未来柴米油盐而挣扎!你的青春将比大多数人都短暂,你会比别人快几倍地老去,到那时你肯定会追悔莫及!后悔当初为什么没听死党的话!”
  小麦的牙齿都开始哆嗦了,可她仍然不肯向钱灵低头,就像念琼瑶剧里的台词那样说道:“你觉得爱情就是等价交换?”
  “从本质上来说,是的!”
  “钱灵,你决然是这样想的?太可怕了!”
  “帅哥与美女,不是英俊与美丽的等价交换吗?美女与有钱人,是美丽与财富的等价交换;美女与干部子弟,是美丽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富豪女,是英俊与财富的等价交换;帅哥与干部女儿,是英俊与权力的等价交换;富家子与干部子女,是财富与权力的等价交换——永远是等价交换,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
  “可是,青春美丽都是最容易消逝的——到那时候我们怎么办?”
  钱灵早熟地笑道:“在最青春美丽的时候享受到了,就已经足够了!到了青春美丽消逝的时候,我们自有办法为未来着想。”
  “天哪,这些想法都是谁告诉你的?”
  “社会。”她再一次搂住小麦的肩膀,温柔地耳语道:“其实,我也相信爱情是罪美好,可是没有未来没有希望的爱情,却是最最恐怖的!你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快乐,你还要看到有没有明天。是,我也觉得店主大叔的儿子很帅,每当他沉默寡言地坐在店里,就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吸引着女生。”
  “不仅仅是这些!”
  不过,小麦并不想把十三岁那年的事说出来,也不想说出她与秋收的许多相同之处,比如听到《火柴天堂》时共同的悲伤。
  “好吧,就算还有其他许多原因。但我要告诉你,因为我有这个经验——年轻女孩总是容易被爱情冲昏头脑!”
  她固执的摇摇头:“我没有昏头。”
   “切,我才不信呢!你是爱情小说看太多了吧?是,我们都爱都《简·爱》这样的故事,以为爱可以跨越许多界限——家庭的,阶级的,种族的,社会地位的——可是,那是小说!不是现实!因为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或者每次实现都是以悲剧告终,所以那些终身得不到幸福的女作家们,才会在小说中满足自己的幻想——对了,这是一个幻想,也是一个幻觉,无论你想得有多真实多美丽,最终都是会破灭的!”
  “真实的幻觉?”
  看着小麦茫然恐惧的眼神,钱灵感觉即将要说服她了,三寸不烂之舌继续道:“没错!要知道这样的男孩,与你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你们跨越不了这条界线的!即使可以跨越,真正受伤害的人也是你,说不定只要他达到目的,就会很快又把你甩了!”
  “住嘴!不要这样诅咒我!”
  钱灵却不依不饶地说下去:“小麦,我不想因为那个有心机的卑鄙的民工的儿子而失去你!我们是南明高中的两生花,我们应该永远都是好朋友,没有什么能够拆散我们!”
  “说来说去,你还不是为了你自己?”小麦忍不住又站了起来,终于和死党撕破了脸皮,“钱灵,只要你不阻拦我干涉我,我仍然把你当做最好的姐妹。如果,你一定要反对我的话,那我们就只能形同陌路了!”
  话音未落,田小麦已摆脱她的纠缠,飞快地跑向教室方向。
  满园的花草中间,钱灵孤独地站在那里,就像又一朵含苞的花,却带着淋漓的雨水。
  两生花之间,已裂开一道深深的缝隙。
  于是,钱灵埋头大哭了一场。
  傍晚时分。
  小麦知道老师已盯住了她,却仍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
  这回是店主大叔在收银,秋收躲藏在货架后面看书。她轻手轻脚地靠近他,故意咳嗽了一声,秋收紧张地抬起头来,看着她的脸却沉默了。
  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和对方说话。
  僵持几分钟,她掏出那张小纸条,正面写着秋收的字迹“我们之间有一条深深的沟,谁想要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纸条背面却写着小麦的字迹——
  我已经跨过一次,我不怕再跨第二次!
  ——这是她在数学课时悄悄写下来的,她必须要让他知道——田小麦不是胆小鬼。
  店里还有其他学生,有些人已经留意到了他们,她依然执着地要把这张纸条还给秋收。
  少年看着自己早上写的字,反过来才发现背面小麦的字——默默念了一遍,随后把纸条塞进口袋。
  秋收笔直地站起来,看着她那双瞪大的眼睛,放射执着目光的眼睛,他的嘴唇微微颤抖一下,果断地抓住了她的手。
  光滑的细腻的少女的手。
  火热的有力的少年的手。
  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像两块被打碎了又加水糅合的泥砖。
   在这个傍晚的瞬间,他们竟然天真的相信,世界上再也没有能把这两只手分开的力量了。
  第二天,学校决定了对小麦的处罚——因为夜不归宿,她被记过处分一次。
  考虑到她是个女生,向来品学兼优,老爸又是警察,即将面临高考,为了不影响复习,学校还是手下留情,没有公开向全校宣布。
  不过,这种八卦新闻哪能瞒得住?当天全班同学就都知道了。
  田小麦却无所谓,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也不在乎大家的指指点点,更不在乎班主任老师对她的惋惜,她唯一在乎的是钱灵的悲伤。
  可是,她也不好意思去安慰钱灵,她知道自己伤了死党的心,哪有脸再去主动说话呢?
  既然如此,小麦也不再遮遮掩掩——吃完午餐,她公然走出校门,来到对面的小超市,找到十八岁的少年秋收,与他手拉手一起吃冰棍。
  店主大叔看到他俩很尴尬,小麦却依然很有礼貌地向他打招呼,她索性低头就当没看见。
  中午,店里有许多学生来买东西,大多是高一高二年级的。他们惊讶地看到穿着校服的小麦,居然与店主大叔的儿子手拉着手,坐在货架后面快乐地聊天,像社会上的小情人那样亲密。小麦已毫不避讳,如果被同班同学看到,她反而更靠近秋收的脸。倒是秋收有时还会害羞,红着脸躲到阴暗角落去,不敢被那些异样的目光扫及。
  接下来两个星期,每天中午和傍晚,她都会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到小店,旁若无人地与秋收谈天说地,他的性格也开朗了许多,也会跟小麦开玩笑猜谜语了。有时他悄悄蒙住她的眼睛。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捂住他的手不让他放开,感受被心爱的男孩蒙住眼睛的幸福。她还会让他拿出吉他,托着下巴听她弹那些曲子。虽然,他翻来覆去就是那几首,几乎让她都把歌词背下来了,可她依然愿意听他的歌唱。只有在弹吉他的时候,他才是无拘无束的。
  她把小超市看成了自己的家,偶尔帮她一起看店,还帮店主大叔收银找钱,这让来买东西的同学惊讶不已。
  有一次,她摸着琳琅满目的货架,大声对秋收说:“如果将来我能遇到一个店,能够买到所有我想要的东西,甚至可以买到美好的梦,买到未来的希望就好了!”
  一刹那,少年默默地看着她,目光里闪烁某种东西。
  下午放学后,秋收常骑着辆破自行车,带着小麦去附近的荒野转悠。只要天气晴好,他们就会荒野中放风筝。看着少年自制的纸风筝,乘风直上遥远的=云霄,似乎带走了他们全部的烦恼。
  许多个自行车的傍晚,她心满意足地坐在后座上,紧紧地抱住少年的后腰,不时让他痒得笑出声来。而他有时会伸开手臂,模仿《泰坦尼克号》里的那个镜头,只要豪华游轮变作了自行车,大西洋变作了郊外小道。更多的时候,小麦把头贴着他的后背,闭上眼睛听风吹过耳边,感觉自己的裙摆飘动,感觉路边的树叶沙沙作响,感觉天上的云朵变幻,感觉夏日的池塘荡漾……就这样任他带着自己远走,永远离开这座城市,永远离开那些注视他们的异样目光,前往另一个自由的国度。
  很快,偌大的学校全传遍了,无论老师还是各年级的学生,都知道高三(2)班有个叫田小麦的女生,也是南明高中出了名的校花,竟跟对面小超市的乡下少年谈恋爱了!
  清纯校花爱上民工儿子——这条八卦成为学校的头条新闻。
  学校领导开会紧急商议,全面强化对每个学生的管理。每天晚上,田小麦都会被老师重点照顾。宿舍底楼的窗户被铁条封死,后面那堵矮墙也被临时加高,确保不会再有翻墙行为。门口值班的老头也认准了小麦,每次她出校门都会细加盘问,有时干脆不准她出去。
  至于班里的同学,还有寝室里的女生,都把田小麦当做了怪物——她已被划入非正常行列。最让她悲伤的是,曾经无话不谈的死党钱灵,几乎不再与她说话了。
  不过,所有这些压力都不重要——小麦最在乎的是学校对面的少年,只盼望每天中午与黄昏,与他相遇的短暂时刻。
  第一次的爱。
  First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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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章
  2010年12月。
  周二,钱灵的葬礼。因为在公安局做尸检,所以比正常时间晚了好多天。
  身为钱灵最忠诚的老同学兼死党,也是最早发现她的目击者,不管田小麦心底有多少恐惧,她必须准时出席。
  老丁还活着。
  她坐着老丁的出租车,前往上个月永远送别父亲的地方。
  出租车在高架上飞驰,小麦发现老丁的精神并不集中,不时伸手搔着头发,脑袋也是东摇西晃,这迫使她不停说话提醒他。当车从宜家旁边的匝道下来,居然丝毫都没减速,差点撞上前面的大巴。老丁自己也吓了一跳,紧急把车闪进相邻车道,又几乎被后面的车子追尾。小麦摸着心口听天由命——这是最近第二次去参加葬礼,接下来就要轮到自己了吗?
  心惊胆战地开到殡仪馆,老丁黑着眼圈连声说对不起,小麦不好意思责怪他,匆匆走进钱灵的葬礼现场。
  小麦有过处理后事的经验,便帮着钱灵父母接待来客,却发现了两个对自己而言非常特别的男人——一个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是男朋友的爸爸。
  盛先生是钱灵公司的老板,参加员工的追悼会理所当然,可是盛赞一起过来干吗?
  父子俩低调地走进来,过了几分钟便匆匆离去,都没有看到小麦,而她也不好意思过去打招呼,在这样的场合该说什么呢?尤其是对自己的男朋友。
  葬礼结束后,她不敢一个人离去,坚持陪伴钱灵的父母——两个老人早就哭得痛不欲生,几乎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小麦带着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到钱灵家的老房子。中学时她也来过这里,时隔十多年再次造访,心底却是掩不住的悲凉。
  家里还有许多钱灵的遗物,他们决定在葬礼后全部烧掉。小麦也想顺便再寻早一下,看看能否发现钱灵的日记本。她帮着钱灵父母翻箱倒柜,整理出大量少女时代的衣服,许多件都在她恢复的记忆里出现过,包括她同样也保留着的那套衣服。摸着那些散发着樟脑味的衣服,似乎摸到了那个十八岁的身体,摸到了她们共同的青春。
  衣橱下面的抽屉里,她看到一堆厚厚的影集,随便打开一本,是钱灵的高中时代——也有不少于小麦的合影,有一起去周庄旅游拍的,也有在春天的南明高中校园拍的,更有两人在寝室的私密照。
  照片里的高三女生钱灵,明显比同龄女孩早熟,无论身体发育还是表情气质,都更像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怪不得她会说出那种现实的话——她从来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过早地失去了天真的梦想,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至于照片里的小麦,为什么看上去那么萝莉呢?都已经高三了,脸上仍然残留着婴儿肥,身体也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与翘翘的鼻子,摆出一副淑女的微笑看着镜头。
   小麦发现那时的自己,如今看上去竟是那么陌生的一个人——怪不得一切都被自己忘记了,因为她早已不认识自己了。
  翻开其他基本影集,是从钱灵的大学时代到刚毕业参加工作的照片。她的拍照风格都很大胆,穿着也很是清凉性感,其中有不少是与帅哥的合影。
忽然,小麦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自己的男朋友——盛赞。
  钱灵和盛赞的合影中,两个人亲密地抱在一起,面对镜头笑得那么灿烂,一看就是如胶似漆的情侣。
  心像被刀划了一下——紧接着她看到更多这两个人的合影,背景有背景后海也有杭州西湖,甚至还有埃菲尔铁塔和吴哥窟·····每张合影都那么甜蜜,还有两个自拍的大头照,脸与脸紧紧贴在一起,身后似乎是宾馆的床——漂亮性感的钱灵,与高大帅气的盛赞,看上去像是天生一对那么般配!
  小麦双手剧烈颤抖,将影集拿到钱灵妈妈面前,低声问道:“阿姨,这是钱灵的男朋友?”
  “嗯——应该是吧,钱灵从没把男朋友带给我们看过。但两年前她确实谈过一场恋爱,听说是公司老板的儿子,但谈了不到一年,她就主动提出了分手。”
  小麦不想再问下去了,“公司老板的儿子”——毫无疑问就是盛赞!自己现在的男朋友!
  陪伴钱灵父母烧掉那些衣服,但把所有影集留了下来,小麦还拿走了高三那年的影集。
  可是,她没有找到最想得到的东西——钱灵的日记。
  只有找到那个秘密,才能解开钱灵之死的谜底。
  忙碌到晚上十点,终于告别死党父母,田小麦打了一辆车回家。
  根据钱灵妈妈的说法,钱灵是在一年多以前与盛赞分手的。按照这个时间计算,不久之后,钱灵就把他介绍给小麦相亲。为什么?她干吗要把刚甩掉的男朋友推销给闺蜜?这算是什么逻辑?她就是这样对待好朋友的?盛赞为什么从来没说过?当然,他哪敢对小麦说这种事,这回让他丢尽脸面!何况钱灵尸骨未寒,凶手逍遥法外……
  今天,盛赞还来参加了钱灵的葬礼。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过来的,也知道他可能会被自己看到,可他还是来了!他心里还在想念钱灵?可是,像盛赞这么优秀的男人,钱灵又不是富家女,凭什么把他甩了呢?到底是谁甩了谁?不过,如果是被甩掉的怨妇,绝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吧。正因为她主动提出了分手,感觉愧对或伤害了盛赞,才会再给他介绍女朋友,免得以后他再来纠缠她?这也算是某种补偿?
  但是,她为什么偏偏选择了自己?选择了中学时代最要好的死党?想到这里,小麦越来越气,自己不是钱灵的替代品!
  回到家里,小麦孤独地坐在床上,看着从钱灵家里带出了的影集。
  手机铃声响起,是盛赞的来电——这个曾与自己的死党谈恋爱,被甩掉后又与她谈恋爱的男人。
  她没有接电话,任由《First Love》的铃声响了一分多钟。
  听着宇多田光的歌声,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的爱。
  记忆,回到十年前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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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八章
  2000年,初夏。
  放学后的黄昏,小麦独自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的门口。她没有看到店主大叔,只有秋收站在收银台后面,跟前还有三个南明高中的男生,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对着秋收吼道:“喂,凭什么说这张钱是假的啊?”
  秋收不想跟人吵架,举起一张一百元人民币,耐着性子解释:“你自己摸一摸,手感与真钞完全不同,还有灯光下的水印,明显就是假的。”
  说罢他将这张钞票放入验钞机,果然发出假钞的警告声,高中生却毫不买账:“放你的狗屁!我看你的验钞机才是假的呢!”
  少年忍受着无礼的挑衅,低头说:“对不起,如果实在不相信,你们可以去银行检验。”
  “老子才不要浪费时间去银行!你到底收不收这张钱?信不信我们把你的店拆了!”
  秋收并不惧怕这样的威胁,抬头默默看着对方——三个男生似乎是来找碴儿的,捏着拳头剑拔弩张。
  “你们想干什么?”
  田小麦冲到收银台旁边,狠狠瞪了那些高三男生一眼。
  “关你什么事?”他们是隔壁班级的学生,当然不会不认识身为校花的小麦,不禁冷笑:“原来是你啊?大家都知道你们的事情了,果然是夫唱妇随,来保护你的小情人吗?”
  “闭嘴!”小麦紧紧抓住秋收的手,别人越是说他们在一起,她就越是要做给他们看,“你们快点给我滚出去!”
  她的愤怒没有击退三个男生,他们纷纷坏笑起来,刻薄地讽刺:“切,你真要坐老板娘啊?真是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只是个民工的儿子,我们还听说他的妈妈是个烂货,五年前在这里被人给勒死了!”
  最后那句话,彻底激怒了秋收——再大的挑衅和侮辱,他都能委曲求全地忍耐,可是一旦触及他的妈妈,就像引爆了一座酝酿已久的火山。
  十八岁的乡村少年,狂暴地自收银台后跳出来,一拳重重打在说话的男生的脸上。
  鼻血喷溅而出,另外四只手抓住了秋收,紧接着是飞起的拳头与腿脚。
  小麦尖叫着想要去拉,却被一个男生用力地推开,三个人围着切碎一个人打,自然是双拳难敌六手——很快他被打倒在地,雨点般的拳脚落在身上,而他也硬忍下来伺机反击,几次踢中敌人的要害。
  两分钟后,三个高中男生也吃不消了,他们东倒西歪地退出小店,指着小麦的鼻子说:“你等着!”
  
  夕阳洒在小超市的玻璃上,只剩下田小麦和秋收,她心疼地扶起地上的少年,替他抹去满脸鲜血。
  “天哪!你怎么了?你不要有事!千万不要有事啊!”
  她抱着秋收大哭起来,像所有拳头都落在自己心上。她小心地抚摸那些伤口,再也顾不上被人看到了,忘情地亲吻他的额头,只希望能减轻他的痛苦。
  “我····没……事·····”
  终于,他发出微弱的声音,对她露出浅浅的微笑。
  秋收越装作若无其事,就越让小麦心如刀割,看着他流血的额头,她将自己的脸颊贴上去说:“我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处理。”
  “找死啊!”小麦对他发火了,又立刻温柔下来,“对不起,你一定要去医院,听我的!”
  “可是····可是····我没有社会保险·····”
  这句话说得好无奈,这座城市里有千千万万人,有着与他一样的无奈。
  “付现金就是了!”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搀扶着少女来到马路边,他却着急地回头喊道:“门!关门!”
  原来,他是怕店门开着被人偷了。
  小麦只能回去帮他把店门锁了,继续扶他等待出租车。
  天空布满晚霞,吹来带着泥土味的凉风,不时飞过几片枯叶。两个人脸颊贴着脸颊,这是真正的耳鬓厮磨。有些高中生走出校门,惊讶地看着他们,纷纷皱起眉头,面露厌恶地掉头而走。
  一辆出租车经过,小麦扶着秋收坐上车,前往最近的一家医院。
  半个小时后,秋收在医院完成了止血包扎,医生说他只是皮外伤,无需缝针,小麦不停地跑上跑下,挂号、付费、化验、买药——她自己生病从没这么折腾过,一切都由老爸田跃进搞定。
  最后,她搂着秋收坐在医院的长椅上,在他没包扎的地方涂抹药水,他像一个大男人那样坚强,咬紧牙关看着小麦的手,在医院的灯光下,仿佛正发出炫目的金色反光。那时少男好女在一起还很稀奇,不时有人经过投来反感的目光。小麦丝毫不在乎旁人,好像医院只剩他们两个人,自己可以静静等待他康复,长大成人。
  赶在晚上八点学校关门前,他们坐公交车回到南明路。小麦的眼角还噙着眼泪,依依不舍地摸着他的额头,深深拥抱了他一下,千叮咛万嘱咐他要按时涂药水,第二天记得躺在床上休息不要出来。
  最后,她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才发现自己哭得一塌糊涂。
  “田小麦!”
  一个严厉的声音从背后响起,原来是她的班主任老师,这下正好被抓个现行!
  她怯生生地低下头:“老师,对不起,我只是陪他去医院,他受伤了。”
  “够了!小麦,你的心理只剩下他了,是不是?就连高考也不重要了?”
  小麦不敢反驳班主任的话,只能跟着她去了教室办公室。
  晚上八点,办公室的日光灯下,只有她和班主任两个人。
  “离高考还有两个星期,你是不是不想读大学了?”班主任真的怒了,板着脸批评她,“你是我很喜欢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还是道德品行,我也一直把你当做班上同学学习的楷模——可是,你现在也太不像话了!”
  “老师,我保证一定会考出好成绩!”
  “你有这个心思吗?”
  小麦拼命地点头,最近她并未耽误功课,也确有把握考出高分:“有的,我会好好复习,尽量少见秋收,只要等到高考结束就好了。”
  “你还是永远不要见他才好!”
  班主任冷冰冰地抛下一句话。
    “ 不,我做不到!”
  “哎,你这个小姑娘啊,真是太傻了。”班主任长吁短叹一番,惋惜一朵鲜花就要被糟蹋了,“你还年轻,别以为十八岁就是成年人!以前也有一个女学生,喜欢上外面的社会青年,寻死觅活地退学了。后来,我听说她被那个男的甩了,被迫去做不干不净的营生,可悲啊!”
  “老师,我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不是!”班主任觉得她已无可救药了,“你回寝室去吧!脑子想想清楚!”
  小麦轻轻诺了一声,刚要走出去,却听到班主任补了一句:“我会打电话给你爸爸的!”
  她恐惧地转回头来:“求求你,老师,不要——”
  “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看着班主任冰冷的表情,她一句话都说不出了,只好默默地回到寝室。
  曾经的死党钱灵和室友们,都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她。小麦把大家都当做空气,无声无息地钻进蚊帐,任泪水布满脸颊。
  熄灯,梦到秋收……
  第二天,星期五,学生们回家的日子。
  下午,小麦独自背着书包,走出校门刚想过马路,就看到一辆警车停在面前,父亲阴沉着脸走下来。
  “跟我上车!”
  父亲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硬生生地把她拖上了后排座位。开车的照例是小警察叶萧,就像押送通缉犯一样,载着她向市区疾驰而去。
  她焦急地趴在车窗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发现额头包着纱布的秋收,跑出来朝她大喊着什么。
  “给我坐下!”
  父亲强行把她按在座位上,而她摇着头说:“是那个女人给你打电话的吧?”
  “请对你的班主任老师尊重一点!我很感激她告诉我一切。”
  “她说了什么?”
  “该死的,你自己干的还要问我?我都没脸说出口!”
  他控制不住火爆的脾气,也因为慕容老师的命案迟迟为破,各种烦躁的情绪互相交织,他举起大手就要打下去。
  “你打啊!”小麦毫无惧色把脸贴上去,“你又不是没打过我!”
  终于,田跃进把手放下来,恢复了身为人父的冷静,耐心地说:“我比你更了解秋收!五年前,就是我在案发地发现他的——你知道吗?他是看着自己的妈妈被人杀害的,也只有他看到过凶手的脸,可是他又说不清凶手长什么样。这件事一定对他造成沉重的心理伤害,这也是他住在我们家的时候,长时间沉默寡言的原因。”
  “这又怎么样呢?他是一个好男孩,我喜欢他!”
  “小麦,他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请你相信你的爸爸,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我能从他的眼神里感觉到,他心里藏着一种强烈的怨恨,觉得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没错!”小麦打断了父亲的话,“世界是对他太不公平了,他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妈妈,从此不再有别的孩子都拥有的幸福;他现在来到这里也不快乐,他被周围所有人瞧不起,人家总是说他是乡下人——唤作是你,你会高兴吗?”
  父亲皱起双眉摇头:“看来你很同情他?也许,你并不是喜欢他,只是单纯地同情一个命运悲惨的少年。”
  “不,我既同情他,又喜欢他!”
  “够了!小麦,我只想告诉你,现在的他已不是五年前的小男童。他的眼神非常可怕,也非常具有欺骗性——最容易上当受骗的,就是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无知少女。”
  “我不是无知少女!”
  就像小时候那样,几乎父亲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要大胆地顶嘴。
  “你已经够糊涂了!总之,我也无法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请相信我的预测——当他真正长大成人以后,会变成一个极其危险的家伙!”
  “你就是反对我谈恋爱,想出种种理由来拆散我们!”
  田跃进面对女儿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已经过了深思熟虑:“错!我不反对,你已经十八岁了,不再是小女孩了,当然会有喜欢的男孩。如果你喜欢的是同班的男生,我最多反对现在就谈恋爱,等到高考结束上了大学,我还是会支持你们来往的!”
  “你的意思是——你不反对我谈恋爱,只是反对我和秋水谈恋爱?”
  “嗯,是反对你和秋收那样的人谈恋爱——像他那样身世悲惨的男孩,一个外地民工的儿子,值得你对他动心吗?”
  小麦绝望地靠在车窗上:“你们说的怎么都是拷贝不走样的话?”
  “我不管谁还跟你说过同样的话,我只知道你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保护你不受伤害!小麦,你还年轻,不懂得人生的很多事。你早晚要走出校园,要面对复杂的社会,要面对怎么生存的问题。秋收能给你一个美好未来吗?他做不到!顶多只有那家破店,他还能给你什么?其实,赚钱倒是其次,将来你还要面对亲戚朋友,面对你自己的社交圈子,你怎么介绍他?你的男朋友,一个民工的儿子?而别人的男朋友,要么是政府部门的公务员,要么是外资企业的白领,无论如何都是身家清白,在上海堂堂正正说得响的!”
  老田第一次像个女人那样唠叨,平常跟女儿说话从没超过三句——这种私房话本该是妈妈说的,可是小麦早就没有了妈妈,他只能代替死去的妻子说出这一长串。
  “爸爸,我从来没像你说的这样想过!秋收难道身家不清白了?”
  “我告诉你——这就是你天真的地方!我还要告诉你,那小子他妈妈——”
  可是,想到秋收的妈妈,想到1995年的夏天,那个缠着紫色丝巾的美丽尸体,想到那双死不瞑目的谜一样的眼睛,田跃进突然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再也不想说出任何评价了。
  田小麦反而来劲了,浑身颤抖着说:“爸爸,虽然我们父女关系一直不好,但我从小到大都很尊敬你,觉得你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不像外面那些不像男人的男人。可是,你刚才对我说的那些话,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你和那些被你瞧不起的人们一样,也不过是个龌龊的小市民和势利眼!”
  “闭嘴!你是怎么长大的?你爸爸什么时候让你吃过苦?至少,你你的老爸是个警察,无权无势但也早涝保收吃皇粮!何况,我的同事们几乎都认识秋收,让他们知道我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你让老爸的脸往哪搁呢?”
  “你永远为了面子活着!为了别人活着!对,你从来没有为了你的女儿活着!”
  她刚想彻底发作,但看到父亲凶狠的眼神,只得缩回座位里,她知道老爸一旦真的发起脾气,那可是异常的可怕!
  老田知道自己已经震慑住了女儿,便用命令的口吻道:“总而言之——不准你再和他见面!”
  警车载着父女俩回到家里。
  小麦把自己关在闺房,不想再和老爸吵架,一个人埋头看书复习。
  周六,田跃进在家里守了女儿一天。
  星期天的早上,接到同事电话,慕容老师的案子有了犯罪嫌疑人——他飞快地丢下女儿赶往公安局。
  终于,家里只剩下田小麦一个人,不再像蹲监狱了。昨天从早到晚复习得昏天暗地,感觉脑袋满满当当的。她在想最好明天就是高考,保证门门都是高分。
  可是生活里好像还是缺了什么——两天没见到秋收,他的脸庞不时浮现。昨天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小麦便幻想自己坐在自行车后面,脸贴着他温暖的后背,听着夏天的风掠过耳边……·
  小麦换上一身漂亮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怎么看自己都像个高中生。趁着天气不是很热,赶在上午九点出门,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学校门口。因为对面的学生都回家去了,周末小超市生意最清淡,有时店主大叔干脆关门一天,还能省下一点电费。
  果然,今天是铁将军把门,小麦拍打着铁门喊道:“有人吗?秋收”
  片刻过后,小超市开了半道门,露出少年瘦削的脸庞。额头上的绷带已经解去,只留下两块红色结疤,过不了几天就会脱落。
  惊讶之余,秋收开心地抓住小麦的手:“今天不在家好好复习吗?”
  “全部复习好啦,保证能考高分!”
  小麦得意地笑了笑,再也不必担心对面那些异样的目光。
  “我去拿自行车。”
  他还准备骑车带她去荒野里放风筝,她却摇头说:“不,今天我想带你去市区玩。”
  “市区?”这个词对他来说如同外国,“今年来上海后,我还从没去过市区。”
  “那你等于没来过!”她拉着秋收走向公交车站,惬意地看着夏日白云飘过头顶,“你想去哪里逛?”
  “我不知道。”
  “那就跟着我吧,我罩着你!”
  走到空无一人的公交车站,秋收忽然有些害怕,怔怔地说:“真要去市区?”
  其实,他是对这个车站感到恐惧。
  恰巧一辆公交车开到,小麦拽着他的胳膊:“跟我上车!”
  少男少女上车,坐在最后一排长椅上,肩靠着肩头靠着头,随着颠簸的车厢一路摇摆。
  没坐几站到来莘庄,他们下车走进一号线地铁站,秋收却越发紧张,对她耳语:“我从没坐过地铁。”
  “以后,你会经常和我一起坐的。”
  小麦微微一笑,拉着他穿过检票口,走下还不是很拥挤的站台。
  一辆列车呼啸着进站。
  当年,这里还是终点站,他们从容地挑选座位,紧紧坐在一起。随着列车启动的惯性,小麦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没过几站就进入地下,秋收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黑暗的隧道急速向后退却,要带他们去另一个世界。
  少女穿着漂亮的红裙子,少年却是一身洗得发白的球衣,两个人看起来那么不相称——没有人觉得他们在谈恋爱,要么认为这两个人根本不认识,只是恰好紧挨着坐在一起。
  地铁一路坐到淮海路,小麦拉着他匆匆下车。头一回来到繁华的马路上,少年紧张地环视四周,遇到打扮时髦的年轻人走过,他又自卑地低下了头。小麦却愤愤地说:“怕什么?我带你去买衣服!”
  “不用了吧。”
  他可抵不住小麦的热情,迅速被拖进一家大商场,这里卖的衣服都不算贵,却很得年轻人的喜欢。她千挑万选了一件T恤,颜色大小都很合适秋收。强逼着他走进试衣间,出来时已换了一个人——不再是土里土气的乡下少年,变得时髦洋气了许多,但还是保持内敛的气候,更像生于斯长于斯的大学生。
  秋收穿着新衣服走出商场,还是感觉不太习惯,感觉自己就像换了一身皮肤,或许已戴上了一副面具?小麦狠狠捏了他一把说:“一定要喜欢哦!”
  他们在麦当劳吃了午餐——这居然是他第一次吃麦当劳,从前只吃过一次肯德基。
  吃饱喝足之后,他俩各端着一个可乐杯,穿过南北高架下的天桥,她开心地靠在少年身上说:“想不想唱歌?”
  “哦,要是早点说,我就把吉他带出来了。”
  “不是啊,我是说卡拉OK!”
  原来,走过天桥就是好乐迪KTV,那年头钱柜还是有钱人的奢侈品,能去好乐迪消费的学生也不多。
  几分钟后,小麦把他拖进了卡拉OK厅。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的危险。小麦把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几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推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开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他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去给你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高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地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秋收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几年前,小麦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新闻——内战中的浓黑孤城萨拉热窝,一个塞尔维亚族小伙子与一个穆斯林族姑娘相爱,两个民族正经历血腥的互相残杀,却无法改变两个人的深情。他们决定寻找一个自由天地,冒险逃出战火蔓延的危城,却在穿越战线时,双双中枪死亡!郑秀文的《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献给那对异族小情人的——
  “是对青春小情人,眼睛多么闪又亮,像晴天留住夏天,每度艳阳笑也笑得善良。男士是个高高青年人,女的娇小比月亮,二人都承诺在生每日共行,纵有战火漫长。纵各有信仰混乱大地上,战斗要把各种民族划开,他跟他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
沙哑的少女嗓音响彻这间小小的包房,也让秋收惊讶地瞪大眼睛。
  忽然,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轻轻地说:“不,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都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总是这样梦幻而冲动,秋收却已预感到了什么,冷静地回答:“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活下去!”
  小麦默默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说出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结账离开好乐迪,他们快步走向地铁站,秋收问:“要回去了吗?”
  “不。”
  两人坐进地铁,还是返回莘庄的方向,却提前在锦江乐园站下车。
  她带着少年上到地面,隔着沪闵高架,看到一座巨大的摩天轮。
  走过马路就是锦江乐园,上海最老的游乐园,里面有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飞碟船……
  已是下午四点,小麦匆忙买了两张门票,拖着秋收跑进锦江乐园。
  他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转来转去的怪物,听着游人们刺激的尖叫声。
  小麦带着他径直来到摩天轮下,坐进吊在大转盘里的舱位,像个小小的空中房间,此刻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摩天轮缓缓转动上去,秋收害怕地看着窗外,好像随时会摔下去。他们一点点远离地面,远离这个喧闹的尘世,远离这个冰冷的人间回到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挂在摩天轮上的短暂时光,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隔着玻璃眺望夏日的上海,就像眺望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小麦紧紧抓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无声地看着外面,抚摸她的头发和脖子。
  即将转到摩天轮的最高点,她咬着他的耳朵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许了愿。
  终于,来到摩天轮的最高点,距离地面达到108米,相当于几十层楼的高度。
  他们可以看到几乎半个上海,蚂蚁般密集渺小的汽车,无数不断长高的建筑,像一片杂乱无章的森林。把视线投向另一个方向,还能摇摇眺望到佘山,那时五年期他们分别的地方。佘山那头就是摇摇欲坠的夕阳,金色的光芒穿过空气,洒在这对少男少女的唇上。
  “秋收,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小麦整个人倚靠在他身上,如一株攀援在大树上的藤蔓,“明年、后年,甚至,十年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还能像这样开心吗?”
  他,却是无语。
  就在同一刹那,摩天轮上两个人所处的舱位,开始从最高点往下降落。

  虽然,田小麦的粤语发音一塌糊涂,却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把秋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完全理解歌词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嘴角微微颤抖。昏暗的包房光线里,他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也把她的眼泪催落。
  最后的副歌,小麦仿佛已身处遥远的萨拉热窝,拽着来自不同世界的小情人……·
  “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依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端,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
  唱完最后一句,包厢里骤然安静下来,她却抓着话筒大喊——
  “我好羡慕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双双拥抱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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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一章
  2010年,12月18日。周日。
  别克GL8旅行车经过泸闵路高架,小麦的心跳加快起来,下意识地往车窗右侧看去,果然看见那座巨大的摩天轮。
  昨晚的记忆暂停于此。
  锦江乐园的摩天轮,仍然如十年前那样转动着,只是最高的那个舱位里,必然载着另一对年轻男女,她祝愿他们可以得到幸福。
  转头却见到男朋友的脸,他微笑着将小麦紧紧搂住,丝毫未曾在意车边掠过的摩天轮。
  前面坐着盛赞的爸爸妈妈,这对当年的神仙眷侣,各自换上出游的休闲服,完全看不出已五十多岁了。专职司机为盛先生驾车,他一路讲着年轻时的故事,听起来颇为风趣。盛太太不时让小麦吃水果,已把她当做一家人了。
  其实,早上出门之前,她犹豫了十几分钟。
  都已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她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仍然保持年轻迷人的脸,唯独缺了十八岁的婴儿肥,再也不能伪装成高中生了。然而,出门前她不停地徘徊,抬起手腕看看时间,看手机里有没有男友催促的短信。
  心烦意乱之间,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动起来,在手机上写了一条短信----
  “盛赞,我突然生病了,不能陪你全家出游,非常抱歉!”
  她没这样欺骗过别人。
  可是,短信临到发出之前,却被她自己删除了。
  田小麦没有勇气这么做,她无奈地提起包冲出家门。男友一家的旅行车,早已等在楼下。
  此刻,车子已穿过泸闵高架,进入泸杭高速公路。
  盛太太有她这个年龄少有的乌黑长发,如同年轻女孩那样披在座位靠背上,散发着独特浓郁的香水味。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田小麦就对这种香水感到好奇,不时凑近鼻子去分辨,没想到盛太太突然回过头来:“小麦,你在闻我身上的香水味?”
  “哦,伯母,对不起,我从没闻过这种迷人的香水。”
  “这是法国最稀有的一个香水品牌,配方只掌握在一个男性单传的家族手中,从路易十五时代就开始为王室调配香水,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要完全停产了。他们擅长将各种珍稀的天然香料混合在一起,但最核心的是法国普罗旺斯地区格拉斯城的薰衣草。”
  “格拉斯城?我想起来了,聚斯金德的《香水》。”
  盛太太终于找到知音了,开心地说:“哎呀!没错,你也喜欢看那部小说?”
  “太喜欢了,无论小说还是电影。”
  “我还因为这本书,专程去过法国的格拉斯城呢!”幸好车内空间宽敞,她情不自禁地转身拉着未来儿媳的手,“真高兴啊,小麦,我们肯定还有许多共同话题。”
  盛太太像是献宝似的,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小瓶香水,包装真是精美极了,玻璃上贴着洛可可风格的图画,简直就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时代的古董。她非常大方地打开瓶盖,对着小麦的手腕喷了两下---光这一点一滴可能就值几个欧元。
  小麦将手腕放到鼻尖嗅了嗅,果然是各种奇妙香味的混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花异草背后,她看到了法国南方普罗旺斯格拉斯城外紫色海浪般的薰衣草田野。
  那是许多女人神往的归宿。
  第三十二章
  第一站是余山脚下的高尔夫球场,人高马大的盛赞却说肚子饿了,拉着全家人去了一处高级饭店。
  他点了一个巨大的包房,从落地窗户可以看到山顶的教堂。包房里有与钱柜相同的唱歌设备,丰盛的午餐过后,盛太太高兴地拿起话筒,唱起她最爱的红色歌曲。贵妇人一连唱了七八首,直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把话筒交给小麦说:“你们年轻人也唱几首吧。”
  小麦却是一点唱歌的心思都没有,还是盛赞说:“至少唱一首吧,给我妈一个面子。”
  她被迫挤出笑容,在点歌系统寻找许久,点了一首《我们都是好孩子》。
  唱到最后,自己却有了一丝感动,竟真的潸然泪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就这样永远不分开,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可爱的孩子,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她抹着眼泪放下话筒,却尽量保持着笑容说:“不好意思,大概是眼睛比较疲劳。”
  盛赞扶着她坐到沙发上,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没想到盛先生平静地说:“小麦,你想到过去了吗?”
  这个大胆的问题让小麦吃惊的低下头,盛太太捅了他一下:“乱说什么啊!”
  午餐过后,一行人去了高尔夫球场。小麦从没打过高尔夫,只能坐在旁边看他们玩。盛先生夫妇玩得很开心,看来是这里的常客,他们不时与路过的球友打招呼---估计都是非富即贵的主。
  男朋友过来教她打球,可她学了半天都没会,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大概天生就不适合高尔夫吧。”
  她抬头看着阴沉的天空,只看到山顶的教堂,却没有看到风筝,低头看着脚下,是一片进口的草皮,即便寒冬季节还能保持翠绿。
  其实,她想起了十五年前,那个异常倒霉的暑期---如今豪华的高尔夫球场,当年是余山脚下的一片荒野,草丛间隐藏着一条深深的沟。十三岁的小麦与秋收分别的那天,她就是在这里掉下深沟摔断腿的。
  十五年后,当然再也看不到那条该死的深沟了,但心里的那条沟非但没有填平,反而越来越深了。
  傍晚,旅行车载着他们来到淀山湖畔,一家最顶级的度假村。
  盛先生预订了一套独栋别墅,他和太太住在二楼,把三楼让给了盛赞和小麦。
  冬夜,屋外寒风呼啸,可以听到冰冷的湖水不断拍打湖岸的声音。
  房间里却是温暖如春,男朋友倒在床上,幸福地搂着小麦说:“你开不开心?”
  “你骗了我。”
  这句突如其来的回答,让盛赞不知所措地坐起来:“你说什么?”
  小麦也充满戒备地坐到椅子上,冷冷地盯着他的眼睛:“钱灵。”
  一听到这个名字,盛赞的眼神便闪烁不定,答案已不言而喻。
  “你---知道了?”
  “是得,在钱灵遗留下来的影集里。”
  盛赞微弱的抵抗宣告崩溃,他重新倒在床上,沉默许久之后才说:“我承认---我和钱灵谈过恋爱。”
  “你承认得太晚了!”
  “小麦,请你原谅我!我只是觉得那是过去,我不可能再和钱灵有什么了,而且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让你感觉尴尬---何况,她已经死了。”
  “她已经死了----”小麦霍地一下站起来,“看起来你很高兴?”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自从和她分手以后,我们真的没有藕断丝连,她也从没纠缠过我,反而一直鼓励我和你谈恋爱。”
  “说得倒轻松!”
  他抓狂地从床上跳起来:“小麦,不管你信不信,当初是钱灵提出分手的,那是在她从日本出差回来后。我也感到很突然,但她的态度那样坚决,让我根本无法挽回,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终日以酒浇愁。不到两个月,她就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的性格更适合我---果然如此,我发现你才是真正的理想伴侣,是值得与我共同度过一生的人。”
  “够了!你可以早点告诉我的,为什么等到现在?等到钱灵死了以后---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些照片,这个秘密就会永远烂在你的肚子里?”
  “不,以后我一定会说的。”
  “以后?等我们结婚以后?等到我生了孩子以后?等到我老了以后?”她苦笑着看了看窗外的黑夜,“前提是真的有‘以后’!”
  “小麦,你到底什么意思?”
  “对不起。”
  他却执着地摇着头:“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请让我一个人冷静一下,我想换一个房间。”
  盛赞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关系,我可以去隔壁房间。”
  他匆忙拎着包退出去,为了避免与小麦吵架,还是让她独处一夜比较好。
  重重地锁上房门,她靠在门后,泪水滑过脸颊。寒冷的漫漫长夜,又该如何熬过?
  她想起了高高的摩天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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