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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初雪

谋杀似水年华——蔡骏(谁说蔡骏只写鬼故事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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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那个电话的内容,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发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通电话时,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的话,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在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个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时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那么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相同。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快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更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对象竟是房东太太。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凶杀案,警官老王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就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字迹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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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
  
  十二月,夜凉如水。
  死去的美人早被送到公安局去做尸检,只剩下钱灵伤心的父母。这对送走黑发人的白发人,哭泣数个小时后,才坐下来收拾女儿的遗物。小麦一直没有离开,帮助他们料理后事——她对应付这种事已经有了经验。这也注定自己离死神已越来越近?
  她想在死者遗物里找到一样东西。
  耳边犹记钱灵在电话里说的:“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还有,那条她临死前发来的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必须找到它——无论多可怕的秘密,无论埋藏在谁的坟墓中,小麦发誓要亲手挖出来。
  “日记本。”
  忽然,钱灵的妈妈自言自语了一声。
  “什么?”
  小麦托着死党妈妈的肩膀,以防她倒下。耗在她还算坚强,刚整理完女儿卧室所有角落,这位沉浸在悲伤中的母亲抹着眼泪说:“钱灵的日记本不见了。”
  虽然,许多当年记忆都模糊了,小麦却依稀记得钱灵的日记本——高中时没完临睡前,她都在寝室悄悄写日记。只是钱灵从不给别人看,一直将它牢牢锁起来,就算死党小麦也没看过。
  “阿姨,您确认日记本在这里吗?”
  “她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拿走了日记本。”钱灵的妈妈接过小麦端来的一杯热水,“她早就不写日记了,但绝不会把日记本扔掉。”
  看着窗外庭院的梅树,黑夜中的轮廓让人倍感凄凉,田小麦明白了——钱灵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就隐藏在高中时代的日记本里,可惜却被凶手拿走了,或藏在某个更隐蔽的角落。
  难道,凶手也和那个秘密有关?和自己丢失了的青春记忆有关?
  脑子浮起那条紫色丝巾,想起钱灵在电话里说到的丝巾,还有1995年那桩未破的命案。
  紫色丝巾?
  陪伴钱灵的父母离开凶案现场,已接近于子夜零点。小麦一路上用手捂着喉咙,似乎空气中也藏着一条丝巾,随时随地都会收紧,转眼间就能让她窒息。
  孤身一人回到家中,小麦把所有门窗检查了一遍,强迫症般地反复开关窗户。
  她住了杯浓咖啡,迫使自己打起精神,即便整夜都睡不着也没关系。她害怕自己一旦沉入睡眠,恶鬼就会潜入她的床边……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田小麦又看了一眼存在手机里的短信,开始绞尽脑汁地回以,自己十年前的高中时代。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记忆也如一条深深的沟,现实在这边,过去在那边,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也许,丢失的记忆里藏着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当年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大多已失去联系,手机通讯录里高中同学只有钱灵一个人。
  她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人——“魔女区”。
  既然能够买到1995年的记忆,也同样能买到2000年的记忆。
  打开“魔女区”首页,黑色大门里飘出一行字: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略过所有宝贝,直接打开阿里旺旺与店主对话。
  “在吗?”
  凌晨,两点,没想到只隔几秒钟,店主就回复到:“在。”
  “我想再买一次记忆。”
  小麦知道,为了找回记忆,将要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金钱。
  “哪一年?”
  “2000年,春天。”
  她补充了一个“春天”,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也是高考前最残酷的一个学期。
  “好的,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底下出现一个链接。
  手指颤抖着打开链接,这个定制产品竟开价五千元,抢钱吗?
  不过,再贵也要买下来——有些记忆既可能是噩梦,也可能是无价之宝。
  迅速完成付款,她倒掉浓咖啡,钻回寒冷的被窝。原以为会失眠一宿,却没想到很快睡着了。
  只是,噩梦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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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九章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个快递的文件袋,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她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熟悉的感觉,让她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小麦都熟得可以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淡淡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部分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书页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战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其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天勒死了她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的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紧缩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般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而柔和的光泽,像教堂里的烛光跳跃闪烁。丝巾上点缀着白色花纹形状奇异的植物图案,仿佛巴比伦塔下的花园,抑或装饰《一千零一夜》封面的图版。
  系着这条丝巾的女子,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一行粉笔字,却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课本里李清照的《声声慢》,加上这动人的背影,大波浪的暗紫色卷发,不时摆动的束腰长裙,颈后露出的那抹丝巾,把几年后的穿越故事,提前送到十八岁的田小麦眼中。
  这是南明高级中学,高三(2)班的教室。小麦坐在靠窗第二排,窗外展开有毒的夹竹桃花朵,而点在玻璃上纵横如溪流,女老师系着一条紫色丝巾,风情万种地站在黑板前,回头却以严厉的目光注视着学生们。
  老师有个古老而神秘的姓——慕容。
  这是小麦担任语文课代表以来,第一次看到慕容老师的这条丝巾,它如同一块紫色磁石,牢牢吸住她的目光。全班女生都暗暗赞叹,羡慕与嫉妒——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丝巾?偏偏未在如此漂亮的女老师身上,老天慰勉太不公平。
  慕容老师总扳着一张冷艳的脸,对那些目不转睛盯着她的男生更视若无睹。她不时叫学生回答问题,不管答案正确与否,都会批评挖苦一番——除了一个人。
  田小麦,她是慕容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每当她以向往和崇拜的目光投向老师,就会被报以甜美的微笑。小麦时常幻想,自己十年以后若也能像老师那么迷人,像她那样系上一条紫色丝巾,就真的完美了……
  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她,是同桌兼同寝的死党钱灵。小麦慌忙回复正襟危坐,刚才看慕容老师的丝巾着了迷,半边身体竟斜靠到钱灵肩膀上。
  钱灵做了个鬼脸——有时候,小麦也会羡慕这位死党,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又不违反学校禁止学生化妆的规定,同时还把学校里众多追求者打理得服服帖帖。
  下课了。
  这是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隔两个小时还有晚自习,大家从教室中蜂拥而出。
  钱灵挽着小麦要回寝室时,慕容老师忽然回头说:“小麦,能陪我散步吗?”
  老师的要求怎能拒绝?钱灵松开小麦的手,识相地去找其他人了。
  小麦顺从地走到老师身边,瞥着惹眼的紫色丝巾,环绕在成熟的老师脖子上,她感觉丝巾超越了每个季节流行的风格,这种突如其来的永恒感让十八岁的她自惭形秽。
  走过教学楼下长长的走廊,雨点从屋檐坠落到身边的花坛,不时有花瓣散落在泥土中,如一具具鲜艳的尸体,刚绽放开青春便已凋零。这不免让她想起所在抽屉里的《牡丹亭》——去年慕容老师送给她看的,还说不准告诉别人呢。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小麦是在意外,这四下无人的时刻,雨打花残的走廊下,慕容老师心有灵犀地唱起了“游学”里的《皂罗袍》……
  慕容老师自学过昆曲,唱得煞有介事,唱腔真有几分电视里听过的味道,她似乎完全没感觉旁边有学生存在。这就是慕容老师的风格,时而冷漠无情难以靠近,时而又兴之所至毫无拘束;时而像个五十岁的老处女,时而又像个十八岁的高三女生。
  几乎每周都有一天,黄昏时,小麦会陪伴慕容老师散步,传过学校里的花园,走入大门外的荒野。
  这里是南明高级中学,位于荒凉郊区的南明路上,也是全市有名的寄宿制重点学校。
  三年前,她不顾父亲的坚决反对,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这里。
  小麦知道父亲反对的原因——五年前,他唯一没有成功破获的命案,就发生在南明高级中学的对面。
  可她不在乎,只要能离父亲远些,最好每天都别见到他,日日夜夜和同学们在一起。这种方式大概也能减少几分对他的怨恨。
  另一个原因,是她初中时独一无二的死党——钱灵也立志报考这所学校,小麦不想因为升学,而与最好的朋友分开,她期望从初中到高中直到大学,她们姐妹都能在一起。
  南明高级中学规模很大,六百多个学生全部在校住读,周末才能回家,几年前学校翻修一新,三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加一个标准足球场,每年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只有一样不方便,就是学校位置过于偏僻,校门外除了荒野就是废墟,回市区只能坐公共汽车。
  “你喜欢这样的春雨?”
  慕容老师唱完昆曲,在走廊下幽幽叹息,年期一枚掉落的花瓣,转眼变成少女杜丽娘。
  “哦——”真正的少女从遐想中回来,伸手出去感觉一下雨水,“看来快要停了啊。”
  “为什么不回答?”
  慕容老师斜睨着她,露出冷酷的表情,细长的嘴角和骄傲的眼神,又似女版的流川枫。
  “妈妈死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样的春天,天空也下着这样的小雨。”
  小麦终于说出了原因,抬起下巴看着廊外春雨,鼻头有些酸涩。
  “对不起。”
  慕容老师蹙其娥眉,三十岁的单身美人,永远是南明高中的话题女王,免不了各种奇异传闻——人们说她很风骚,频换各种各样的男朋友,周末晚上常去衡山路泡吧。据说几年前和男学生谈过恋爱,那可是真实版的《教师别恋》,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惹得小正太的家长来学校兴师问罪,她差点因此被开除教职。
  尽管如此,她却给人难以接近的感觉,眼高于项从不把其他老师放在眼里,恐怕她也因此树敌颇多,成为老师们排斥诟病的对象。对于绝大多数学生,她也是一副看不惯的表情,常在课堂上公开批评现在的孩子品位低下,顺便把许多自以为是的学生通骂一顿,让不少成绩优秀的同学抬不起头来。
  不过,还是有人悄悄崇拜慕容老师。有段时间她一直穿黑色,不久有些女生放学后也穿起了黑衣。她经常改换发型,染上特别的颜色,这也成为寒暑假女生们的发型指南——她是南明高级中学的时尚风向标。
  更迷人的是她的气质,有一次语文课快要结束时,她突然拿出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念出一段意识流的文字——她念得那样投入,仿佛自己就是女主人公,那个十多岁的法国少女,在越南南方的热带阳光底下,看着那个来自中国北方皮肤白皙的男人。仿佛她也有某种切肤之痛,声情并茂,催人泪下,让在座的学生叹为观止。当时,小麦痴痴地看着她,仿佛眼前站着一位女神,一位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女神。
  黄昏,雨停了。
  她们来到一片花园,校园里最偏僻的角落。慕容老师惬意地漫步,紫色丝巾被风吹起,如三十年代的欧洲名媛,又像小麦刚读过的《蝴蝶梦》里的吕蓓卡——那也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同样千叮咛万嘱咐别让他人看到。
  小麦忍不住大胆地说:“老师,你的丝巾太漂亮了。”
  慕容老师微微一笑,竟把丝巾从自己脖子上解下,趁着小麦没反应过来,丝巾已缠上十八岁少女的脖子,像朵雨后绽开的紫色的花——这才是真正的少女杜丽娘。
然儿,当她闭上眼睛,却感到丝巾越来越紧,勒住自己的脖子。
  窒息。
  小麦手忙脚乱地解下丝巾,羞愧地交还到慕容老师手中,咳嗽着说了声“抱歉”,低头冲出这片花园。
  第一次在偶像面前失态,再也不敢回头看惊愕的老师,她穿过雨后松软的球场草坪,径直跑出南明高中的大门。
  她在校门外遇到钱灵和几个同学,死党抓住她的胳膊问:“发生什么了?”
  “没……没事……”
  小麦极力掩饰,硬挤出一丝笑容。
  她跟随同学穿过空旷的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这是荒凉郊外,方圆几公里内没有其他商店与餐厅,只有这家小小的超市。它像黑夜唯一的烛光,对喜欢买各种小东的女生来说尤其如此。
  超市虽然有个连锁牌子,却由一个外地大叔经营,守着这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店。南明高中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这位店主大叔。
  趁着食堂开饭前的空当,这群女生在小超市闲逛。钱灵在外头挑选零食,小麦独自转过第二排货架,在狭窄的通道尽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大男孩。
  他的样子像高中生,身材高高瘦瘦,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理着一个学生头,却又不像南明高中的学生。
  不知为何,从不多看陌生人一眼的小麦,却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想要看清楚他低下去的脸。
  忽然,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猛然扬起头来,盯着小麦这不速之客。
  他有一张清秀的脸,轮廓分明的鼻子与下巴,白净皮肤上有几粒青春痘,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怯生生的目光。
  小超市昏暗的角落,四周全是脸颊的日常用品,他那身衣服也够乡土的——但他起身时那微眯双眼,轻咬嘴唇,喉结微动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一个俊朗少年。
  小麦心底一颤,皱起眉头靠近几步,与少年四目相对了几秒,直到他羞涩地把头低下。
  这张脸似乎在哪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她不敢再向前走了,意识到自己过分大胆,疑惑着转头离开货架。
  正好钱灵和几个女生过来,她们也看到了那个男生,却没有一个人多看他第二眼。小麦用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少年也不时抬头,悄悄观察这群女生的一举一动,那眼神就像防贼似的——上个月有同学在超市偷东西被店主逮住了。
  “小麦,快点回去吧!”
  钱灵在收银台结账时喊了一句,小麦匆忙回答:“好,马上就来。”
  等到同学们都走出小超市,她却独自留下来,回到第二排货架后,正好看到少年抬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你配的上这条丝巾!”
  老师欣赏着自己的学生,像欣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那是高更陛下的塔希提岛,是世外桃源待人来嗅的花。
  丝巾贴着小麦的皮肤,光滑冰凉的丝绸,轻轻抚摸脖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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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章
  十年前,点点滴滴的记忆,埋入尘土的似水年华,终于如电影画面,无比真实地回到眼前。
  怅然若失地打开手机日历,菜确定现在时2010年12月,而非2000年伤感的春天。
  手中的高中语文课本,李清照的《声声慢》,夹在书页里的紫色丝巾,恰是一把打开记忆大门的钥匙。小麦将这条丝巾放在床上,拿出藏在抽屉里的那条,两相比较完全相同,无论触摸材质的手感,还是白色的植物花纹,简直是同一双手织出来的。
  怪不得“魔女区”开价五千元,其中包含这条丝巾的价值——对她来说是无价的。
  可是,钱灵脖子上的丝巾又是从哪里来的?
  魔女区?
  最后一次与钱灵见面,她提到过慕容老师,但又搪塞了过去,或许,当年语文课堂上见到的紫色丝巾,给少女钱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年后在“魔女区”看到相同的丝巾,自然不可遏止地买下了它!要知道,当年的慕容老师虽在学校处处树敌,风言风语并不断,但却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偶像。她的穿着打扮乃至香水气味,都是钱灵喝小麦们竞相模仿的对象。
  她立刻进入淘宝“魔女区”,黑色大门飘出“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点进店主的阿里旺旺,直接打入一行字,“那种紫色的Esfanhan丝巾,除了卖给我以外,你还卖给过其他人吗?”
  隔了半分钟,店主回复:“本店卖出的一切宝贝,都会为买家保密,我不会说出来的。”
  “如果我要买这个秘密呢?”
  “对不起,秘密是非卖品。”
  秘密是非卖品?好有哲理的一句话,小麦直截了当道:“我的一个好朋友,两天前被人谋杀了,她是被同样的丝巾勒死的!而她,也是‘魔女区’的忠实买家。”
  “真的太遗憾了!但这与我有关系吗?”
  “我想和你见面!”
  打完这句话,她的手指在颤抖,后背冒出冷汗。
  “首先,我从来不和任何买家见面,这是规矩,决不能破坏这个规矩。”
  “这是你的规矩,不是我的规矩。”
  “其次,你也不可能看到我。因为,我是一个幽灵。”
  这些鬼话都吓不住小麦:“你不是说在‘魔女区’能买到任何东西?我想买到你的脸,看看你究竟是谁。”
  “真的要买这个?”
  “是!”
  “好吧,你拍这个。”
  底下出现一条链接,点入是个一千元的定制产品。
  用支付宝付完款,店主却已下线。小麦回头看着床上两条丝巾,已无法分辨出哪一条曾系上过自己的脖子,让自己又幸福又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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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受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埋头思量这些时,却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和前男友分手后,有两个男同事开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点心。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工作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捣糊糊般敷衍了事,而且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自己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事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是刚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她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这么一面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找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些青丝,十年来从没改变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的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她就要不认识自己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点开阿里旺旺,在与“魔女区”的对话框里输入:“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小麦火了:“你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键:“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一样将“魔女区”的秘密和盘托出。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忐忑不安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原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一去之后了无踪迹。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让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东西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的不安感。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宇间已有成年人的样子,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上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她父亲带到家里,而她父亲正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的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她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倒沟里取得!”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执著于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呢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晚。
  从放学道晚自习的空当,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卖的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脸颊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女生们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会让人感到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就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那两天,小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有人被他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有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男孩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守着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秋收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扫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让小麦尴尬不已,她迅速把钱扔给秋收,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却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秋收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了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看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爸爸,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再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大城市高很多,何况我时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神色严肃地说,“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1993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里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以防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是他唯一美欧破掉的案子的案发地。”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系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艳羡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因为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戴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后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移动实现,在货架只见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胡啊,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秋收,她姿态婀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用她清脆动听的嗓音问道:“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丝巾,却缠绕在他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锐利,就像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就是慕容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感到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挡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系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它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秋收的一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就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神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慕容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得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也不再避讳了,她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觉得有些恶心——老师的口气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让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到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还市场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禁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也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忌讳。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他,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首节奏简单的曲子,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听出了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他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郊野外的月光下,孤独的小超市门已关上,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他,用尽权利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瞩目的舞台,正呼唤那抱着吉他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远远盖过了吉他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时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他,微微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秋收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他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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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二章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嫁进这样的家庭,小麦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身上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上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居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送礼物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在于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倒身边,递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行头合在一起,恐怕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自下厨的家宴。盛赞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身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他们俩的将来许下了什么愿望。席间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的过去,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觉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吗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罪犯和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的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小麦的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福清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吗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这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外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有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吗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的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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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莫蓉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一点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一袭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睛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路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睛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漫草之地,不时有叫声凄厉的乌鸦掠过头顶,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的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有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但凡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只剩下裸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主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堵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里的幽灵。
  有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带你们到这里吗?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
  莫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嗯,一个很帅很酷的小伙子,其实只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经常在路上相遇,时间一长就认识了——他留着乱乱的长头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会弹吉他唱摇滚,很想八十年代的崔健。”
  “崔健是谁?”眼睛妹弱弱地问了一句。
  慕容老是轻叹到:“哎,真是个平庸的时代,连崔健都被遗忘了!总之,我喜欢他。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等我,再被学校的教导主任赶走。后来他就躲得离学校远一点,等我放学出来找他,让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回想起来,那感觉真好,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头,轻轻抱着自己喜欢的男孩的腰,把脸贴在他流汗的后背上,闭起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让夕阳洒在两个人身上,真想……真想永远让他这么骑下去……”
  就像她在课堂上念杜拉斯的小说,最后几句,她说得缓慢温柔,带着一丝悲伤。
  美丽的老是微笑着说:“就在这片墙壁背后,就是这个大车间,是我的初恋男孩上班的地方。他常常带我来这里玩,有时他值夜班——你们别学坏哦,我们顶多也就是拉拉手,每晚八点之前,他会准时把我送回学校。他说这家工厂在许多年前,是一片很大的公墓,据说阮玲玉就埋葬在这里。”
  “啊?阮玲玉的墓?”
  “听说每逢雨夜,她就会出现在附近的荒野。”
  看着女孩们恐惧的神色,慕容老师不禁大笑:“我倒是希望真能见到她!后来,我高中毕业考进师范大学,就与初恋情人分手了。并不是我要想离开他,而是我的父母强烈的反对,他们每天给我洗脑——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考上了大学,前程似锦,应该找个优秀的男人,最好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工人。”
  突然,她大声地对着天空喊道:“我好后悔!我好后悔听了父母的话!我好后悔当初离开了他!隔了那么多年,我发觉我还在心里想着他,想着他那双长头发底下的眼睛,想着坐在自行车上抱紧他的后背,想着听他弹吉他度过的每个黄昏——那一切,再也不会回来了。”
  说最后那句话时,慕容老师回复了冷静,废墟死寂的空气中,只剩下缓缓淌落的泪水,还有五颗被她深深打动的少女之心。大家终于明白,怪不得老师三十岁了,身边那么多男人追求,至今却孑然一身,原来是忘不了最美好的初恋。
  小麦大胆地问了一句:“老师,你初恋的那个工人,后来怎么样了?”
  “你想问我什么?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是,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可是,就在我大学毕业的那年,他在厂里值夜班时自杀了!”慕容老是抹去眼角的泪水,“就在这个地方。”
  “这里?”
  小麦汗毛竖了起来,慕容老师盯着她的眼睛说:“他自杀的那天,也是第一次与我相遇的纪念日。”
  此话一出,几个女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师带她们来到这片废墟,真的是为了祭奠死去的初恋情人!所以,她才会穿一身肃穆的黑色,如同《红与黑》里马蒂尔德的丧服。
  老是摸了摸紫色丝巾,苦笑道:“不过,也有人传说他是在值夜班时,被某个可怕的鬼魂吓死的。”
  “真的闹鬼?”
  眼镜妹双手抱着肩膀,靠在大眼妹的身上。
  “是啊!要我带你们去看看嘛?传说中闹鬼的地方。”
  五个女生面面相觑,慕容老师却抓起小麦冰凉的胳膊:“怕什么?”
  绕过这个大厂房,进入背后的一道小门。黄昏光纤暗淡,莫容老师让大家走路小心,别被地上的破砖烂瓦绊倒。前头出现了一道阶梯,直直通往地下,好像古墓甬道。
  “这是过去的地下室,胆大的可以跟我下去看看!”
  慕容老师往下走了几步,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照着阶梯尽头的那扇铁门。
  小麦和钱灵紧跟在旁边,手拉着手增加勇气。她们看清了地下室的大门——就像二战电影里的潜艇舱门,有个圆圆的旋转部件,可以把门锁死密封。
  “他,带我来过这里。”
  老师自言自语了一句,用力转开“舱门”的圆形把手。
  门,开了。
  一股黑色的烟雾,轻轻地从门里飘出来,好似古墓里的尸气……
  “啊!”
  先是眉儿惨叫一声,接着眼镜妹和大眼妹也尖叫起来,她们以为鬼魂真的出来了,转身飞快地跑出了破厂房。钱灵也吓得大叫一声,拉紧小麦的手往外逃去,仿佛再晚一步,就会被拖进黑暗的地下。
  五个女孩安全地逃了出来,却听到身后的厂房里,传来了慕容老师骇人的笑声……
  第二天。
  莫容老师再次出现在语文课堂,换了一身色彩鲜艳的衣服,似已忘了那恐怖的地下室,忘了那悲伤的纪念日。
  入夜,小麦再次缺席了晚自习。
  她悄悄来到学校大门口,隐藏在几棵大树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
  下雨了。
  隔着漫漫飘扬的雨幕,却看到了小超市里有个熟悉的人影——莫容老师。
  她又在哪里和秋收聊天,两个人越说越起劲。很快到了关门时间,老师走出了小超市,却被越来越大的雨困住了。秋收拿来一把大伞,为老师撑开来挡住风雨。三十岁的漂亮女老师,与十八岁的乡村少年,挤在同一把伞下,走进黑夜里重重的雨幕。
  小麦咬住自己的嘴唇,身体微微地发抖——老师究竟想做什么?
  她惊讶地看着那两个人,看着莫容老是与秋收在伞下挤得很近,几乎紧紧贴在一起,消失在疾风骤雨的深处。
  田小麦像被人打了一拳,低头钻入冰冷的雨中,一口气跑回宿舍。
  这件事她没告诉任何人,包括钱灵。
  雨,直到后半夜才停下来。
  小麦整晚都没有睡好,不到清晨六点就起床了。离早餐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拍了怕上铺的钱灵,轻声耳语:“醒一醒!陪我出去散步好吗?”
  虽然,钱灵一万个不高兴,但死党的要求总是要满足的。她揉着眼睛爬了起来,简单的洗漱一番,陪伴小麦悄然走出宿舍楼。
  有些男生在操场上晨练,还有人大清早背英语单词。她们低头走出学校大门,进入前天经过的那片荒野。
  清晨,大雾弥漫,稍微远些就看不清了,宛如藏着一个幻想中的世界。每寸空气都那么潮湿,弄弄地塞着鼻子,甚至让人有窒息的感觉。
  她们走进了昨天来过的废弃工厂,在那片古老遗址似的破房子前,钱灵疑惑地问:“小麦,你怎么了?”
  “我有些难过。”
  “为什么?”钱灵是个早熟的女孩,自作聪明地问,“因为那个男生?”
  “不,为了一个女人。”
  田小麦冷冷地回答,眯起漂亮的眼睛,试图看清大雾的尽头。
  在一堆高高的绿色野草间,却看到异常突兀的紫色。
  紫色?
  荒野不该在这种颜色!
  刹那间,心头狂跳起来,她紧紧拉着钱灵的手,往那片紫色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野草底下的人——
  美丽的三十岁的女人。
  她的脖子上缠着紫色的丝巾,仍然穿着昨天的漂亮衣服,全身都是雨水和污泥的痕迹。
  慕容老师。
  她睁大迷人的眼睛,视线穿过高高的野草,穿过浓浓的大雾,看着那方灰色的天空。
  小麦竟也抬起头来,可是她看不到天空,只看到一片脏脏的阴霾。
  再度低下头来,看着少女时代最崇拜的女人,看着自己心目中不变的女神——已经化作冰凉的尸体。
  慕容老师死了,死不瞑目,系着那条紫色的丝巾。
  她是被谋杀的。
  死去的美丽女老师,她最后的眼神那么不甘,那么困惑,那么不知所措。
  梦的召唤?
  凌晨时分,小麦在寝室做了个梦,梦见了最喜欢的慕容老师。她梦见这个漂亮的语文老师,在废弃的工厂里向她求救——梦醒的时候,她还清楚地记得这条丝巾。
  钱灵发出一声尖叫。
  然而,田小麦却出乎意料地镇定,在泪水悄然滑落的同时,俯身凑近老师的尸体。
  她想要知道,并亲手抓住——那个凶手!
  心底想起那个传说,死人眼里会刻下最后见到的影子——比如凶手的脸。
  如果,尸体完全僵硬以后,那个影子也会随着眼球的浑浊而消失。
  那么,趁着莫容老师尸骨未寒,她必须要试一下!
  小麦几乎凑到死者脸上,才看清老师的眼球中只有一团黑雾。她闻到那条紫色丝巾深处,有一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这条慕容老是最爱的紫色丝巾,经常缠绕在她雪白脖子上的丝巾,就是最终将她活活勒死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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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三章
  2010年,12月10日,子夜。
  刚从男朋友家回来的田小麦,躺在自己小小的卧室,回忆十年前大雾弥漫的清晨,泪水已不知不觉流满脸颊。
  她不想擦去这些眼泪,就在自己最重要的这个夜里,在获得男友父母认可的夜里,在即将获得一个幸福人生的夜里。
  盛赞打来了电话,小麦没有接听,任由《First Love》响起了半天又恢复平静。
  仿佛还在十年前得荒野清晨,眼底闪烁着那条紫色丝巾,鼻尖残留着那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记忆,嗅觉的记忆——钱灵死亡现场,缠绕她脖子的丝巾深处,也有一股古怪的气味!
  这是丝巾本身的气味!也许,原本由某种特别的东西包装?可是,为何小麦从“魔女区”买来的同一款丝巾却有这种气味?难道,杀人的丝巾真与“魔女区”无关?或者,就是从十年前杀死慕容老师的那批丝巾里保存下来的另一条?
  再回到十年前,当她们共同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钱灵同时也凑近去看,恐怕也闻到了丝巾里散发的气味。
  因为那个刻骨铭心的清晨,钱灵再也不能忘记这种气味,更不能忘记这种丝巾。小麦想起钱灵曾警告过她:永远不要再去“魔女区”,如果去了就会死的!一定是这样的:钱灵早就在“魔女区”看到过那款Esfahan丝巾,虽然只是网上的图片,她仍然认定那就是十年前杀死慕容老师的同一种丝巾,从而感受到了强烈的死亡威胁。这是“魔女区”带给她最深的恐惧,虽然她已沉迷于此不可自拔了。
  或许,也是那款丝巾的缘故,钱灵才会在遇害的那个凌晨,突然给小麦打电话回忆往事——
  “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那张脸,那张可怕地脸,还有,那条丝巾。”
  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慕容老师被杀害的夜晚,小麦在寝室梦见了她得求救!而在时隔十年之后,钱灵被杀害的夜晚,她又梦到了当年死去的慕容老师!
  轮回?
  不过,这绝非钱灵要告诉小麦的秘密!耳边响起她最后说过的话——
  “就算你忘记了所有的事,但还有一件事,这些年来始终藏在心里,也是我最后的噩梦,我想吧这件事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这件事既便在十年前,恐怕小麦也并不知情——所以钱灵才会说“这些年来始终藏在心里”。
  毫无疑问,钱灵最后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和慕容老师的死无关,是另外一件事
  而这件未知的事,可能决定小麦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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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周六,上午。
  她又梦到了那条深深的沟。
  急促的《First Love》的铃声,将她从梦中拯救出来,迷迷糊糊接起电话,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小麦,我是公安局的老王。”
  “老王?”脑中浮起经常出现在父亲身边的警察,她从床上支起身子,“哦,你好。”
  “你说的那家淘宝店——‘魔女区’的店主,已经被警方抓住了!”
  一小时后,田小麦匆匆赶到公安局。虽然她紧张得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却没忘记在出门前画个淡妆,反复照了照镜子,希望早期的容颜别太憔悴。
  在父亲曾经工作过的办公室,见到负责钱灵案件的警察老王,她的第一句话是:“我想现在就见到他!”
  “你可能会失望——”
  “什么?”
  “不是他!我想他是无辜的。”
  老王点起一根香烟,看着桌子上小麦父亲与他的合影,那是1995年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消瘦的毛头小伙,如今却已是身材臃肿的中年人。
  他——“魔女区”的店主,并非杀害钱灵的凶手——听到这个令人失望的消息,小麦原本紧张的心底,反而如释重负。
  “我也没说凶手就是他啊!”小麦焦虑的想象“魔女区”的店主的模样,“怎么抓住他的?”
  “很简单,通过淘宝网杭州总部,查到‘魔女区’的店主资料——他叫古飞,现在本市居住。警方连夜查到他的暂住地,带回局里调查。我们调出勒死钱灵的紫色丝巾给他看,店主确认就是他卖出去的。她说除了淘宝网上的‘魔女区’外,在中国不可能有第二家店出售这种丝巾。古飞承认他总共卖出过两条这样的丝巾,都是在最近出售的,第一条丝巾的买家叫田小麦——就是你。第二条丝巾的买家叫莫叙友。”
  “什么名字?”
   她感觉这三个字好怪。老王在纸上写出了“莫叙友”三个字。
  “店主交代有人直接在阿里旺旺上找到他,指名购买那种紫色丝巾,而且没有通过支付宝,而是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我们查到了淘宝上的‘莫叙友’账号,总共只有这一次交易,除了送货地址外,也没留下任何其它信息——估计是个假名字。”
  “莫叙友——”小麦若有所思的点头,“就是莫须有!”
  “嗯,我们查了‘莫叙友’的送货地址,是一栋市区的烂尾楼,快十年都没动过了,显然不是买家的真实地址。两个小时前,我们找到了送货的快递员,送货时间是12月6日。”
  “啊!钱灵不是12月7日凌晨被杀害的吗?也就是在丝巾快递出来的当天晚上?”
  “不愧是警察的女儿,丝巾是在钱灵遇害的十八个小时前发货的,快递员把货送到烂尾楼底下,有个年轻男子等在那里,当场付钱收货就离开了。”
  “那个莫须有的买家长什么样?”
  警察老王掐灭了烟头:“快递员说那个人长相普通,也就是二十多岁——我们相信快递员说的话,早上,我刚从那栋收货的烂尾楼回来,半个人影都看不到,不可能从中查到什么。”
  “线索就这样中断了?”
  “很遗憾!”
  小麦仍不甘心:“店主呢?没问过他别的问题?”
  “当然,我问店主是否认识被害人钱灵?他说钱灵是‘魔女区’VIP买家,几乎每天都会在‘魔女区’购物,购买各种生活用品乃至大件商品,累计已花掉了几万元——这些都已通过淘宝网的内部资料证实了。”
  “但是,丝巾却不是钱灵自己买的!”
  老王点头沉声道:“嗯,店主说他从没见过钱灵——也没有见过任何买家。”
  “你不怀疑他在说谎?”
  “我是一个警察,你的父亲也是一个警察,任何人的口供我们都会怀疑!我问过店主,在钱灵遇害的凌晨他在哪里。他说那天他在浙江义乌进货。我当即联系了义乌警方,调查店主说的那家宾馆,并调出了监控录像,确认他在案发当晚,整夜住宿在宾馆,直到第二天上午才离开义乌——他完全不具备作案时间!”
  “好吧,至少不是他自己干的。”
  “警方也调查了店主的个人资料,以及他的社会关系——确实与钱灵没有任何交集。”
  “不管他是不是凶手,我都想要见到他!”小麦掩饰着自己的激动,“因为,我也许认识他!这样,他就可能与钱灵有交集了!”
  老王带着她来到楼下,打开审讯室的铁门前,他低声关照道:“不要多说话!”
  审讯室的大门打开,里头坐着个孤零零的年轻男子,抬头露出苍白的脸。
  田小麦见到了“魔女区”的店主。
  这张脸,一双不大的眼睛,细直的鼻梁,瘦长的脸上长着几颗痘痘,乱糟糟的头发和衣着说明,他是从被窝里给拖到公安局的。
  可惜,不是他!
  小麦极度失望的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是他?!
  想象中,“魔女区”的店主至少应是个神秘莫测的人物,就像哥特小说里的男主人公,有着吸血鬼般冷酷或冷艳的容貌,午夜幽灵般的锐利眼神,还有巫师般的鬼魅气质。
  可是,眼前被关在公安局审讯室里的这位店主,确实个相貌平平甚至有点猥琐的、丢到街上转眼就会被遗忘的青年路人甲。
店主茫然地眯起一对小眼睛,看着突然闯入审讯室里的美女,摇摇头:“警官,我都已经说过了。”
  显然,他完全不认识田小麦,把她当做便衣女警了。
  “你……你……”她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是魔女?”
  “是。”
  他的回答那样自然,就像还在面对着警察审问,丝毫没有说谎的迹象。
  然而,小麦固执的不愿相信你,将自己的脸凑近了他问:“你也不认识我?”
  这个叫古飞的陌生男人揉了揉眼睛,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分钟,还是摇头道:“难道你是——电视台主持人?”
  晕倒!他以为脸蛋漂亮的田小麦是电视台法制节目的主持人。
  小麦绝望了,心又沉到了井底——他不认识我?可是,他怎会卖给我丢失的记忆?那张《101次求婚》的DVD、那本高中语文课本,难道仅仅是巧合,因为这部日剧和语文课本,都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曾经有过的青春记忆,只要看到这些多半就会回忆起什么?
  她心有不甘的继续审问,摆出一副女警的英姿:“你就是‘魔女区’的店主?”
  “没错。”
  店主摆出一副自信满满大言不惭的样子。
  “你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我的仓库里由淘宝网上能找到的所有宝贝,这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工作。”
  “好,还有一个问题,你卖出去的那款Esfahan丝巾。”
  “是,我承认,就是你们给我看的那条重要证据。但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那条丝巾卖给了一个叫莫叙友的神秘买家,我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我想,这款丝巾你不单单只卖过一条吧。”
  这个问题让店主皱起了眉头:“是,上个月还卖出去过一条。”
  “那个买家就是我。”
  “哦——是你?”他意外地瞪大了自己的小眼睛,“田……田……”
  看来店主真的对她不是很熟,小麦无奈地说出了自己名字:“田小麦!”
  “对不起,我每天要给好多买家发货,不能记住所有人的名字。”
  “那你记得住钱灵的名字吗?”
  古飞有点不耐烦了:“是,这问题我也回答过了,我记得住她的名字,因为她是‘魔女区’的VIP用户。不过,虽然她在‘魔女区’里几乎什么都买,但没买过那款Esfahan丝巾。”
  “好吧,最后一个问题,那款丝巾是从哪里来的?”
  “伊朗,Esfahan,就是伊朗古都伊斯法罕,那里有许多精美的手工艺品,尤其是伊朗的地毯和传统丝织品。几个月前,我去伊朗购买一批手工地毯,在伊斯法罕的大巴扎发现了这款丝巾,制作这种丝巾的艺人已经去世了,他的手艺也没有流传下来。所以这款丝巾已经成了绝版,我用高价买下了十条这种顶级丝巾,前不久才挂到了‘魔女区’店里。”
  他回答的很流利,简直无懈可击,果然是来自伊朗伊斯法罕的丝巾。
  离开审讯室前,她又问了一个问题:“你真的能卖给我丢失的记忆?”
  “‘魔女区’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这句回答让小麦哑口无言,她叹息着退出房间。
  警官老王疑惑的问:“你不认识他?”
  “完全不认识。”
  小麦还在回想十年前记忆中的那张脸,永远不会再模糊的那张脸。
  “他叫古飞,今年二十五岁,老家在黑龙江。七年前,他考入上海一所大学,毕业后留下来工作。他失业已经很久,去年开始全职经营淘宝店。”
  除了知道丝巾是被一个叫“莫叙友”的人购买以外,没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似乎和十五年前的凶案一样。
  忽然,小麦提出一个问题:“老王,你还记得吗?1995年的那桩凶杀案,受害者的儿子,曾经被我父亲带到我家来住过一段时间。”
  “当然记得!那年,为了你的安全,我还到你家里去住了两天,就和那个小子住在一个屋里。”老王艳丽掠过一丝疑惑,“干嘛问这个?”
  “你能不能帮我查一下,他现在哪里?”
  老王苦笑道:“不需查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多年前,你的父亲及查过他的下落,我还记得他的名字叫秋收。很遗憾,2001年,他在老家县城自杀身亡了。”
  “他……死……了?”
  刹那间,小麦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像所有的回忆不过是一个幽灵的故事。
  “是。秋收在十九岁的那年就死了,他是跳楼自杀身亡的。五年前,你父亲专程去看过他的墓。”
  小麦低头轻声说:“父亲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想,他总有他的理由。”
  她不愿再多停留一分钟,离开前问了一句:“你怎么处理‘魔女区’的店主?”
  “下午就会把他放了。”
  小麦本想说“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吧”——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还是不要再见到店主了!她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问他——你是如何还给我记忆的?难道要让这个毫不相干的人,再把自己的青春说一遍?
  她做不到。
  半小时后,小麦回到家,重新钻进被窝。她在也无法入眠,心底浮起那张脸,那张永远停留在十九岁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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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16: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2000年的记忆,第四章
  2000年,5月。
  清晨,南明高中附近的废弃工厂,慕容老师仍躺在草丛里,看着大雾弥漫的灰色天空。
  死者身边站着三个警察,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人,一个三十岁左右,还有一个一看就是刚从警校毕业。
  田跃进低头看着草堆里死去的没人,隐隐觉得有些眼熟,感觉竟与五年前看到死去的徐碧真一样,而那桩至今未破的凶案发生地点,距离这座旧工厂仅有数百米远。
  丝巾。
  他看着死者脖子上缠绕的丝巾,这条美到极致的紫色丝巾,正是勒死慕容老师的凶器。
  四十八岁的老田,缓慢却有力的捏紧双拳。他身边的警察小王,也处理过当年的杂货店凶杀案,五年来他已老练了许多,却再一次被美丽的死者与凶器震惊,还有死者永不瞑目的双眼——他还记得这个女老师。
  剩下的那个小警察,虽然年轻而腼腆,却有着一双冷峻的眼睛,线条分明的瘦长脸庞,笔直挺拔的身材。他表现出超乎年龄的冷静,毫无畏惧的注视死者,想从她的眼睛里看出答案。检验科的同事很快抵达采集证据拍摄照片的同时,他默默地写着笔记,不是观察四周环境。
  他的名字叫叶萧。
  许多年后,许多人都会记住这个名字。
  当慕容老师的尸体被人抬走,田跃进缓缓转过头来,看着女儿小麦。
  十八岁的田小麦,与死者钱灵一同站在风中,泪水早已打湿衣衫,班主任老师陪伴左右。小警察叶萧已做完笔录,老田却不晓得如何向女儿问话。如果由自己讯问会不会加深她心底的创伤?或者,早就对他怀恨在新的虐,会不会当场和自己吵起来?犹豫许久,他还是没有能和女儿说上一句话,挥手示意班主任把两个孩子带走,不要停留在案发现场了。
  小麦回头看了一眼,大雾已渐渐散去,荒野的枯树与杂草间,旧工厂残存的烟囱,如匕首直冲天际。几只黑乌鸦停在烟囱顶上,不断发出刺耳的叫声,像是抱怨没能吃到腐烂的人肉。
  夜。
  慕容老师死去的第二夜,崇拜她的学生们,都为心中女神的凋落而流泪。午休时间,不少女生结队来到废弃的工厂,在老师死去的地方献上鲜花,男生们继续传播各种谣言,不外乎是美女老师的绯闻,导致了她的遇害。至于老师们,大多数在课堂上表示哀悼,却在下课时难掩幸灾乐祸的兴奋——教室公敌终于被杀死了。
  田小麦和钱灵缩在寝室,不断有老师前来看望。小麦明白这一切都是徒劳,没有任何人能消除自己的恐惧。她的恐惧并不在于看到了老师的死,而是那条她认为史上最美的丝巾,却成了杀死史上最美老师的凶器。
  死亡,原来并非遥不可及,或许它就徘徊在你的身边,或者颈边。
  晚自习时,小麦独自躲在蚊帐里,墙上贴着日剧《人间失格》与《若叶时代》的海报,那年她超萌“近畿小子”的堂本刚与堂本光一。她的上铺不断摇晃着,那是哭的没完没了的钱灵。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却又看到草丛底下的那张脸,看到那张成熟的迷人脸庞,那个浑身散发魅力的身体,那条带来死亡的紫色丝巾。
  小麦强烈的感觉到,自己对慕容老师的感情,已远远超过了学生对老师的感情,也不仅仅是对偶像的崇拜,而是想喜欢男孩一样喜欢她,尽管她还从未真正喜欢过一个男孩。
  她将一辈子忘不掉死去的老师——当自己明白了这一点,突然有种小小的冲动涌上心头。她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是老师送给她的《蝴蝶梦》。趁着钱灵还缩在上铺,寝室里也没其他人,小麦夹着书本走出房间。
  宿舍楼底层的走廊尽头,有扇永远锁不牢的窗户,可以轻易爬出去,也不会被人发现。
  她溜到常与慕容老师逛的花园,采下一束吐露芬芳的郁金香。
  还剩半个小时,学校大门就要关闭,必须得速去速回,否则就回不了寝室了。
  小麦飞快地穿过马路,看到小超市正在关门,她喊了一声:“等等!”
  关门的是秋收,他茫然地看着小麦赶到,又把小超市的门打开了。
  “有没有手电筒和火柴?”
  看着小麦焦急的眼神,少年疑惑的拿出手电筒和火柴。
  “谢谢!”
  她把两枚硬币交给秋收,又用怀疑的目光瞪了他一眼,匆匆跑向荒野深处。
  月光下。
  孤身穿过铺满荒芜杂草的小径,她打起手电筒照亮前方,裤兜里揣着火柴盒,腋下夹着《蝴蝶梦》,另一只手还握着一束郁金香。
  夜里凉凉的风,夹着枯叶卷过头发,发出某种类似哭泣的声音,触摸着泛着鸡皮疙瘩的皮肤。她小心的看着手电光束,不是低头看脚下的路,好不容易分清方向,看到那家废弃工厂的轮廓。也不知今夜怎么如此大胆,难道遗传自警察老爸的基因爆发出来了?恐怕就算男生也不敢晚上来到这里吧?
  走进这片断垣残壁,感觉又与白天完全不同。死寂的墙壁和窗户如深埋地底的坟墓,只有考古队员的手电光束才能破开亡魂的谜团。小麦就像《聊斋》里的女子,趁夜来给亲人上坟,或者——招魂。
  找到慕容老师死去的地方,草堆上已插满鲜花,有的开始枯萎,有的被飞鸟叼走。
  小麦嗅了嗅手中的郁金香,轻轻放到草丛中。
  她拿出腋下的《蝴蝶梦》,这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就还给已在另一个世界的老师吧。
  颤抖着擦亮一根火柴,点燃已被翻得起毛的书页。封面是电影《蝴蝶梦》的女主角,那是希区柯克版的琼·方登,金发女郎迅速被一团火焰吞噬,黄色纸张变成黑色灰烬,飘扬到夜晚的天空,像一团寻找主人的灵魂。一些灰屑飘到小麦的眼中,刺激的她再次流下眼泪。
  整本书全部烧完,只剩下一团黑乎乎的灰屑,泪水再也无法抑制。
  是,就是这个地方,为什么会选择这个地方?
  就在慕容老师遇害的前一天,她还带着几个女生造访这家旧工厂——她来祭奠死于此地的初恋情人,祭奠永远回不来的十八岁的似水年华。
  可是,她自己也未能逃过劫难,同样死在初恋情人自杀的地方。
  不,慕容老师绝对不想死,这不是她要的结局。
  就在小麦抹去眼泪,准备顺着原路返回学校时,突然有只手抓住了她的肩膀。
  刹那间,完全反应不过来,只感觉天旋地转,寒冷的月亮已正对眼前,身下确实茂密潮湿的野草——她已被那只手按倒在地,刚要本能的大喊,嘴巴却被另一只手牢牢捂住。
  冰冷的手,带着一股烟味,几乎让她透不过气。眼前是剧烈抖动的月亮,仿佛即将脱离轨道。小麦竭尽全力摇头,在看到烟囱阴影的同时,也看到一团模糊的人脸。
  一只恶鬼?
  她已感觉不到剧烈的心跳,以及几乎要爆炸的脉搏,却感到拼命摆动的双手双脚,又被一双大手死死压住。
  小麦绝望了:对方不只是一个人!不止是一只恶鬼!
  但她并没有放弃,继续全力挣扎,想挣脱那两双肮脏的手,逃出这片坟墓。可是,那只手竟摸向她的大腿——这个瞬间,她想到了死。
  就在同一刹那,却听到一个清脆的撞击声,那是拳头集中鼻梁的声音,接着响起一个男人的惨叫。
  那只脏手立即放开小麦,她滚到一边的草丛中,匆忙整理裙摆,半蹲着起身。手电早也不知去向,只能借着微暗月光,依稀可见三个男人,如同剪影混在一起搏斗。
  第一个男人被打倒了,第二个男人也被打倒了,将两个男人打倒在地的,是一个瘦长单薄的身影。
  两个被打倒的家伙,跌跌撞撞的逃出废弃工厂,消失在荒芜的夜色下。
  最后剩下的那个人,摇摇晃晃的靠近小麦,向她伸出了手。
  她却不敢站起来,她已不再相信任何人。
  “小麦……是我!”
  月光骤然明亮,撒到十八岁少年的脸上,隐隐现出几道血丝。
  “秋收!”
  小麦激动地站起来,像只受伤的小鹿浑身颤抖,伤痕累累,只想找到一个安全的树洞——她不假思索的躲进少年怀中。
  一双瘦瘦的却有力的手,紧紧搂住她的后背,沉重的喘息扑到她脸上,他断断续续说:“小麦……没……没事了……我们……我们……走……”
  他并未趁这大好机会揩油,而是将小麦从怀中推出来,紧紧搭住她的肩膀,保护她走出这片死亡废墟。
  沿着来时的蔓草小径,两人穿过月光下的荒野。惊魂未定的十八岁少女,全身每寸皮肤仍在颤抖,喉咙中不时发出可怕的喘气声,仿佛随时都会窒息,她倚靠在秋收身上,并不在乎他到底是什么人。
  秋收半句话都没多说,一路警惕地注视四野,不时摇晃小麦的肩膀,让她感觉自己是安全的。
  回到空旷的马路,南明高中的校门口。
  “糟糕!”刚从危险中被解救出来的小麦,沮丧的叫了一声,“过了关门时间!”
  学校的大门已紧紧关闭,她才不敢敲门把保安吵醒,再引来麻烦的教导主任。
  路灯照亮少年清秀的脸庞,也照亮脸上几道血痕——刚才与那两个人搏斗时被弄伤。
  “谢谢!”
  小麦摸了摸他的脸,伤口似乎还在流血。
  “没事的,”秋收露出向下少年的淳朴微笑,“可你怎么回去?”
  “我有办法。”
  她沿着学校围墙走了很远,几乎绕道南明高中的背面,这里有堵墙特别低矮,外面还对着一堆建筑废渣,可以轻而易举地翻过墙去。
  小麦刚翻上墙头,就有一道手电筒光照了过来,想起一个男老师的声音:“谁?”
  她当即吓得魂飞魄散再也不敢翻墙进去,而是转身飞快地往回跑,以免老师真的翻墙追出来,秋收跟着她跑到马路边,两个人叉着腰喘气,像一对偷东西被发现的小贼。
  “也许,因为慕容老师的死,学校加强了围墙的戒备。”
  她轻声对少年说,远远看着紧闭的校门。
  “是我忘了对你说,最近有两个流氓经常在这里出没。前几天我看到他们拦住了一个返校的女生,好在她跑得快冲进学校大门。”秋收捂着自己受伤的额头,“你在我这里买了手电和火柴,我看你没回学校,担心你回去早上出事的旧工厂,就赶快把超市大门锁好,跑到那里去看你在不在。果然,那两个流氓盯上了你。”
  小麦感激的点头,露出警察女儿的本色:“我会让爸爸抓住他们,打断这两条脏狗的骨头!”
  两个人在马路边等了很久,她却再也不敢回去冒险爬墙了,秋收不禁小心地问:“要不,到我那里坐一会儿吧?”
  她犹豫的抬头看着他,看到他还在流血的伤口:“好吧,我给你擦点药水。”
  他们穿过马路,打开小超市的玻璃门。
  秋收刚要把灯打开,小麦却阻拦道:“别!对面会看到的。”
  转到货架后面,打开一盏小灯,照亮小麦苍白的脸庞,她低声问:“有药水和护创膏吗?”
  她从警察老板那里,学过紧急止血和包扎的方法。小心的用酒精棉蘸着药水,涂抹少年额头上的伤口,再把护创膏贴上去,差不多半分钟就止血了。
  秋收很享受这个过程,却又不好意思地缩回额头:“谢谢!”
  “不,说谢谢的人应该是我,要不是你救了我的话——”
  小麦不好意思说下去了,秋收摇摇头说:“这是我欠你的。”
  她微微愣了一下,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五年前的暑假,那条深沟后的不辞而别,害得她摔断了腿。
  “好吧,现在我们两清了。”
  “可我还是欠你——谢谢你,愿意和我说话。”
  “店主大叔呢?”
  她还是害怕被人发现,包括秋收的爸爸。
  “他每天一关门就睡觉了,第二天早上还要开门。”
  “不会吵醒他吧?”
  “放心吧,我爸爸睡得很沉,打雷都醒不了。所以,几个月前的半夜,这里才会遇到撬门的窃贼——现在爸爸让我每晚睡在收银台后面。”
  “怎么睡啊?”
  小麦怜悯地摇头,她永远不会明白穷人生活的艰辛。
  “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少年打开货架背后的一道小门,“爸爸也给我准备了一个房间,不过我很少睡在里面。今晚,你要是没办法回寝室,就暂时睡在这里吧。”
  “不行!”
  小麦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怎么好意思让一个少女谁在你的房间里!
  “对不起。”他更害羞的低下头,看了看马路对面的学校,“我送你回去吧。”
  “不——”小麦想起学校墙内射来的手电光线,“我不想回去!”
  秋收平静地靠在货架上,等待小麦的决定。
  几分钟后,他却问了一个无关的问题:“昨晚,我看到你把慕容老师送走了。”
  “哦——”少年的脸颊彻底红了,接着又彻底白了,别过头去说,“是的,昨晚大雨,我撑着一把伞正好送她到公交车站。”
  “真的吗?”
  面对她怀疑的眼光,秋收严肃地点头:“真的。”
  “你看着她上车了?”
  “没有,你知道车站有雨棚的,刚到车站,她就让我撑着伞回去了。”
  “好吧。”
  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不知道他诚恳的表情底下,是否还埋藏着什么秘密。
  总之,她已决定不把这些事告诉父亲。
  “今晚,我就暂时睡在小房间里吧!”
  小麦突然冒出了这句话,心脏却已紧张的乱跳,只能尽量掩饰自己的情绪。
  “请放心,我睡在外面,你在里面把门锁起来,我是一个老实人。”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大概也只有他这种冷丫头愣脑的乡下小子才说得出。
  他退到收银台后面,拖出一副折叠的钢丝床,又从柜子里抱出一床被子,铺上去说:“没关系,我每晚都这么睡的!”
  小麦退到小房间里,听到薄薄的墙板隔壁,传来店主大叔隆隆的鼾声。
  秋收拿出一套崭新的棉被和枕头,小麦接过来说:“我自己会弄好的。”
  说罢,她关上小门的插销,将自己锁在不到十平米的小屋里。
  胸中的小鹿几乎已跳出来,背靠着房门闭上眼睛,她还是第一次在家里或寝室以外的地方过夜。
  屋子虽小但不显脏,看来秋收父子很爱干净。出了一张单人床,还有个简单的床头柜,几个大纸板箱,估计放的都是店里的存货。
  最醒目的,是墙上挂着的一把木吉他。
  她小心的检查了房间,确定没有其他暗门或暗窗,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她又仔细查看了床铺,没什么脏东西,便把新棉被铺了上去。
  就在她要躺下时,却看到床头柜上有张黑白照片,里面有个年轻漂亮的女人,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却有一双无比迷人的眼睛。
  小麦心里有点不舒服——她是谁?
  这些天心里有太多疑问了,还是早点睡觉吧。她默默地在心里定下一个时间,天亮前必须起床趁着大家不注意返回寝室,否则就真的惨了!而且,在这种地方过夜,叫她怎么说得清楚呢?说不定警察老爸会扇她耳光,顺便把秋收也收拾一顿。
  裹着一床带着棉花气味的新被子,她连衣服和袜子都不敢脱,紧紧蜷缩在单人床靠墙的一边。
  今夜,会不会再次梦到慕容老师?
  一夜过去,却是无梦。
  凌晨,五点。
  她被一阵轻微的敲门声惊醒,这晚睡得特别警觉,任何细小的声音都会让她醒来。
  强迫自己完全清醒过来,她躲到门后,轻声问:“谁?”
  “是我!”门外传来秋收的声音,“我刚去学校后面的围墙看过,现在没有人巡逻,你可以快点翻墙回去。”
  小麦重新整理了一下衣服,小心地打开房门。店里一片昏暗,只能看到秋收细长的身影。
  “你确定?”
  “是——”秋收有些紧张地看着外面,空旷的马路不见半个人影,对面是紧闭的学校大门,还要一个多小时才会开门,“不过,你必须快点过去,说不定又有人要来巡逻了。”
  “谢谢!”
  她在少年的陪伴下,走出寂静的小超市。月亮仍挂在空中,四下黑暗凄凉的荒野不时传来早起的鸟鸣,东方渐渐亮起了鱼肚白。
  沿着学校围墙一路小跑,来到背面那段最矮的地方。小麦爬上去一看,果然不再有人了,回头感激看了秋收一眼。
  额头贴着护创膏的少年低声道:“小心!”
  于是,她趁着黎明翻过了围墙。
  墙内是片隐蔽的树丛,谁都不会发现她的踪影。沿着墙根走到宿舍楼,再翻过那扇锁不上的窗,便顺利回到寝室的楼道。
  她轻手轻脚地上楼,像只小猫钻进了寝室。当她满以为没人发现,小心地爬回床铺时,上铺却传来声音:“你去哪了?”
  小麦恐惧地缩到床角,随后看到钱灵爬下来,钻进她的蚊帐,顺手打开床头小灯。
  晕黄的灯光照着两个少女的脸,钱灵明显一晚都没睡好——也许,她真晚都在上铺等待小麦回来?
  看着钱灵冰冷而怀疑的脸,小麦被迫说了一个谎:“我害怕!在慕容老师被杀害之前,我在寝室里梦到了她!我不敢留在这里,偷偷回了趟家,刚才翻墙回来的。”
  然而,钱灵一句话都没有再问,她的眼神分明已作出回答——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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