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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0: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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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陸仁蒨
(原文)陸仁蒨者。趙郡邯鄲人也。少有經學。不信鬼神。常欲試有無。就思人學之。十餘年不能得見。後徙家向縣。
於路見一人。如大官。衣冠甚偉。乘好馬。從五十餘騎。視仁蒨而不言。後數見之亦如此。經十年。凡數十相見。後忽駐馬呼蒨曰。比頻見君。情相眷慕。願與君交遊。
蒨即拜之。問公何人也。答吾是鬼耳。姓成名景。本弘農人。西晉時為別駕。今任臨胡國長吏。
仁蒨問其國何在。王何姓名。
答曰。黃河以北總為臨胡國。國都在樓煩西北州磧是也。其王是故趙武靈王。今統此國。總受太山攝。每月各使上相朝於太山。是以數來過此。與君相遇也。吾乃能有相益。令君預知禍難。而先避之。可免橫死。唯死生之命。與大禍福之報。不能移動耳。
蒨從之。景因命其從騎常掌事。以是贈之。遣隨蒨行。有事令先報之。即爾所不知。當來告我。於是便別。掌事恆隨逐如從者。頃有所問。無不先知。
時大業初。江陵岑之象為邯鄲令。子文本年未弱冠。之象請仁蒨於家。教文本書。蒨以此事告文本。乃謂曰。
成長吏謂曰。我有一事。羞君不得道。既與君交。亦不能不告君。鬼神道中亦有食。然不能飽。苦飢。若得人食。便得一年飽。眾鬼多偷竊人食。我既貴重。不能偷之。從君請一餐。
蒨既告文本。文本即為具饌。備設珍羞。蒨曰。鬼不欲入人屋。可於外邊張幕設席。陳酒食於上。文本如其言。至時,仁蒨見景兩客來坐。從百餘騎。既坐。文本向席再拜。謝以食之不精。亦傳景意辭謝。
初文本將設食。仁蒨請有金帛以贈之。文本問是何等物。蒨云。鬼所用物。皆與人異。唯黃金及絹。為得通用。然亦不如假者。以黃色塗大錫作金。以紙為絹帛。最為貴上。文本如言作之。
及景食畢。令其從騎更代坐食。文本以所作金錢絹贈之。景深喜謝曰。因陸生煩郎君供給。郎君頗欲知壽命乎。文本辭曰。不願知也。景辭而去。
數年後。仁蒨遇病不甚困篤。而又不能起。月餘日。蒨問常掌事。掌事云不知。便問長吏。長吏報云。國內不知。後日因朝太山。為消息相報。
至後月。長吏自來報云。是君鄉人趙武。為太山主簿。主簿一員闕。薦君為此官。故為文案經紀召君耳。案成者當死。
蒨問計將安出。景云。君壽應年六十餘。今始四十。但以趙主簿橫徵召耳。當為君請之。
乃曰。趙主簿相問。陸兄昔與同學。恩情深重。今幸得為太山主簿。適遇一主簿闕。府今擇人。吾已啟公。公許相用。兄既不得長生。會當有死。死遇際會。未必得官。何惜一二十年。苟貪生也。今文書已出。不可復止。願決作來意。無所疑也。
蒨憂懼病愈篤。景謂蒨曰。趙主簿必欲致君。君可自往太山。於府君陳訴。則可以免。
蒨問。何由見府君。
景曰。鬼者可得見耳。往太山廟。東度一小嶺。嶺平地是其都所。君自當見之。
蒨以告文本。文本為具行裝束。數日。景又來告蒨曰。文書欲成。君訴懼不可免。急作一佛像。彼文書自息。
蒨告文本。以三千錢為畫一座像於寺西壁。既而景來告曰免矣。蒨情不信佛。意尚疑之。因問景云。佛法說有三世因果。此為虛實。答曰實。
蒨曰。即如是。人死當分入六道。那得盡為鬼。而趙武靈王及君。今尚為鬼耶。
景曰。君縣內幾戶。蒨曰萬餘戶。又獄囚幾人。蒨曰常二十人已下。又曰。萬戶之內。有五品官幾人。蒨日無。又曰。九品已上官幾人。蒨曰數人。
景曰。六道之內亦如此耳。其得天道萬無一人。如君縣內無一五品官。得人道者有數人。如君九品。入地獄者亦數十。如君獄內囚。唯鬼及畜生。最為多也。如君縣內課役戶。就此道中又有等級。因指其從者曰。彼人大不如我。其不及彼者尤多。
蒨曰。鬼有死乎。曰然。蒨曰。死入何道。答曰不知。如人知死。而不知死後之事。
蒨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不。景曰。道者天帝。總統六道。是謂天曹。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太山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神如諸尚書。若我輩國。如大州郡。每人間事。道上章請福。天曹受之。下閻羅王云。某月日得某甲訴云云。宜盡理勿令枉濫。閻羅敬受而奉行之。如人之奉詔也。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得申。可為無益也何。
又問。佛家修福何如。景曰。佛是大聖。無文書行人。其修福天神敬奉。多得寬宥。若福厚者。雖有惡道文簿。不得追攝。此非吾所識。亦莫知其所以然。言畢去。蒨一二日能起便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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