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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会员以及斑竹,进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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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发现论坛里好多会员或者是朋友,开了一些群,没有通过灵隐的同意甚至都不知道,而且中间竟然还有的是一些斑竹开的.这样的做法,很不对.既然是灵隐的群,那么至少,阎王和各位判官应该知道.还有,今天好象是有一个群闹的不太愉快,所以解散了.这个群开的时候没人知道,解散了还是没有人知道.我希望,大家既然喜欢岛,而且都是岛上的居民,那么,我希望大家可以按岛的规矩办事.开群可以,但是至少三位阎王,有两位同意才可以开.
     还有斑竹本身的问题,如果有一个斑竹走了,我们会感到惋惜.但是有些人,拉帮结伙说什么是一家人,要一起走,同甘苦,共患难。我想这有点可笑了吧,毕竟,灵隐并没有亏待你们.
     还有,灵隐一直是个大的家庭,大家都是一家人,我希望,有些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以提高.不是什么事,都是可以由着你的性子来的.毕竟,这是一个家,而家,不是你一个人建立的
     希望有些自私的人,在看到这个帖子之后,好好的反省一下
     最后,希望所有的会员,判官,还有新来的朋友,可以在岛上过开心愉快的每一天
发表于 2007-7-28 21: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的自身问题我们都应该注意!!!!!!!!!!!
不要因为是斑竹就可以妄自尊大。。。既然你是灵隐的斑竹一分钟也得以身作则,不要依自己的性格来做事!!
我们应该自我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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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8 21: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烟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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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大家都选择做了 斑竹,就一定要认真,不要说走就走,你申请之前要想清楚,做了 斑竹以后所需要面对的各种事情,不要帅性而为,随便玩玩。。选择了就要好好做,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挺下去。。。
还有我们的申请斑竹的资格是不是该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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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下午的事就对不起,但我很希望寂寞不要走,因为他是我来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有点冲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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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豆说的满有道理的.
这个我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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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你们说的话..我不太明白。...
可还是还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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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8 21: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谢谢大家的理解
其实挺丢人的,我也哭了一下午了,呵呵
现在也想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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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毕竟,灵隐并没有亏待你们.

这句话有点过了,大家都是平等的。知道楼主没有恶意,但要组织下语言,有时候会让人误解的。
总的来说,支持LZ,不能一点小矛盾就闹着要走一大批人,这还让不让人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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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21: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姐姐 的帖子  木木很惭愧
木木错了  不应该 为一点小事  就  耍小孩子 脾气  

木木 以后 一定  乖乖的 ....  
当一个  优秀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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