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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闻录》后面的故事越来越精彩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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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六夜 戏魂
   旧时侯,或者说在现在一些远离都市喧嚣的充满着浓郁村土气息的村庄里,大家还是把看戏作为一件类似于过节性质的全民庆祝活动,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断然是不会去请戏班的,要不是一年一度的庙会,或者是村子里比较富裕或者地位尊贵人家的红白喜事。
   大部分戏班都是流动的,他们风餐露宿,有生意的时候卖力演出,无事则忙着赶路,套用一句话就是,不再戏台上,就是在将要去戏台的路上。
  其实戏业,包括一切说唱艺术,并不是按照现在分的如此详细,而其起源也来自于上古时代巫师们为祈祷上天而跳的一种舞蹈,当神话里的神逐渐变得人格化,历史化,本来只能出现在严肃高雅的祈神活动中的戏剧也慢慢深入进寻常百姓,成为了电影电视出现以前人们的主要娱乐休闲手段。
   不过很不幸,唱戏的演员俗称戏子,他们的地位之地下,恐怕是现在这些受人尊敬,被万千少女少男风靡爱戴的明星所体会不到的。旧时戏业被称为贱业,是专门侍奉人的“玩意儿”,何谓贱业,像奴隶,妓女,理发师都被归之为一类。《元史•选举志》云:“倡优之家及患废疾,若犯十恶奸盗之人,不需应试。”由此可见,戏剧演员所受之歧视。
  民间更是如此,视戏业之人为“下九流”,认为一人从戏,满族皆辱,艺人死后是不允许埋进祖坟的,俗话说“王八戏子吹鼓手,好汉不再台上走。”可是反过来,老百姓对戏剧艺术又非常喜爱,这就造成了一种看似非常可笑而矛盾的现象——“台上人人爱,台下遭人厌”。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引出下面这个关于唱戏的故事罢了。
  前面说过,纪颜的家乡是一个较之规模很大的村庄,虽然纪家在其中最有地位,不过这村庄并不叫纪家庄,我也记不得了,姑且称之为周庄吧。
  周庄的百姓大都忙于农活,据说这件事还是纪颜父亲少年时候发生的,并且将它详细的记录了下来。
  “那段时间正是夏季双抢之后,由于村里年景不错,加上我们家老太爷——爷爷的生日。村里人决定请一个戏班来唱一出河南梆子戏,老年人都爱听穆桂英挂帅,唱腔回肠有力,听得很是带劲。
  可是去哪里请呢,这个任务交给了村子里腿脚最快也口舌最为灵巧的周六去作了,这个人尖嘴猴腮,颧骨高耸,头发稀疏,身材矮小,总是弓着腰,双手互相拢着放于胸前——不要误会,他不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只不过向来在村子里喜欢小偷小摸,总是受人白眼,不过他也有他的优点,无论三教九流的人,他总能和人家搭上话,而且讨价还价甚是本事,这种活,当然交给他干比较好,不是有那么一句么,即便是张用过废卫生纸,也会有他发挥作用的一天,何况是个大活人。
  据说周六背着一口青灰麻布口袋,带着预付的订金迈出村口的时候,天色是灰暗的。
   “等我好消息吧,戏班一定会如期赶来的。”周六对着大家招了招手。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雷雨刚过,空气弥漫着土地清晰而浓郁的味道,村头还有几颗大数被雷从中间劈开,所以仔细的吸吸鼻子,还能嗅见一些木头烧焦的味道。而最早看到戏班进来的正是我。
  一行人排着单队,整整齐齐,犹如根竹筷子一样直直的从村口插了进来。
  大概几十人左右,最前面一人梳着大背头,皮肤白皙,一手弯曲放于胸前,另外只手别在后面,穿着青色长衣马褂,脚踏一双镶底千层黑布鞋,走路非常讲究,大概四十多岁左右,不过面白唇红,一双眼睛顾若流星。看见人就将折起的袖口放下来,双拳施礼。看来他就是班主了。
  “今天带着戏班应邀来到贵宝地,如有礼数不到,还望各位相亲父老多多见谅。”说着,深鞠了一躬,接着挥挥手,身后一个跑腿的灵活少年,穿着无袖白衣马褂下身穿着到脚踝处的宽大青裤,提着一箱东西走上来。
  这里要说明一下,戏班讲究除外跑江湖,唱戏之人常常生活于舞台上的虚幻和现实中的歧视之中,多少有些心结,加上戏剧这门艺术本来源自于古代祈祷神灵的巫术舞蹈之中,所以他们非常讲究规矩。
  所谓的规矩,自然在他们认为可以保他们顺顺当当。他们身为当时社会的底层弱势群体,只好寄希望与鬼神的保佑。那少年拿上来的正是戏班供奉的“五仙爷”。因为戏班讲究的是身体健康,嗓音圆润透亮,喉咙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吃饭家伙什,所以对待食物非常谨慎,唱戏之人有不食牛,马,犬,骡,雁,鸽,鸠,的习俗。据说这样可以不长恶性疮疖,而所谓五仙爷,即刺猬,狐狸,蛇,黄鼠狼,老鼠五种动物。平日里禁忌直呼这五种动物名称,一般也不敢拿正眼看。,可见戏业众人对其之敬畏。
  “有请白二爷入堂!保吾辈穿堂入室,诸事皆宜。”为首的那个大褂男人高声叫到,声音极为清脆悦耳,看来也是一个齐活之人。这里说的白二爷就是指的是刺猬。
  果然,少年打开箱子,里面有铁笼装了只刺猬,戏班众人在班主带领下,一齐跪倒在它面前,上好香,口中念念有词。礼毕,这才算完。
  村长走过去和班主聊天,可是众人之中却唯独不见前去找他们的周六。可能这小子贪了余钱,又去闹市上瞎逛了,大家无暇顾及他,只道是戏班既然来了,他的任务也算完成了。
  “明天就是纪老爷子的生日了,趁赶着晚上把戏台子搭起来吧。”村长催促大家道。
  “不急不急。”班主微笑着摆摆手,“我们还要准备‘破台’。”
  所谓“破台”指的是新建的戏楼,戏院,会馆,庙台等戏剧表演的舞台,在这里首场演出的戏班举行的祭礼。这个戏班规模不小,周庄在附近也算是大庄,这样的讨个吉利的仪式还是不可少的。
  

戏业人称台口朝南,朝东的戏台为“阳台”,朝北的为“阴台”,朝西的为“白虎台”,俗话说,“要想发大财,最忌白虎台。”,所以,凡是台口朝西的“白虎台”也必须“破台”,然后才能演出,否则会无端找来祸事口角纷争。
  破台形式各有不同,有的比较简单那仅仅在后台墙壁上挂一红胡须,意为代表判官,以此辟邪去灾。复杂些的,要由一名旦角扮演“女鬼”、把“女鬼”赶跑,杀一只公鸡,把鸡血散在戏台四周,然后鞭炮齐鸣,就算破台了。破台的时候演员不可说话,嘴里都叼一个朱砂包,据说可以避免引鬼上身。
  不过这个戏班的破台方式颇为与众不同。
  除了戏班班主和那个少年之外,似乎所有人都不苟言笑,无论是身体健硕的武生,还是面貌秀丽的花旦,他们都很顺从地站在班主身后。班主叫过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材修长,可是面孔苍白,眼神黯淡,手指上有点点红斑——可能是有些皮肤病吧,长期接触油彩,多少有些过敏。
  “玉,你和国民去准备一下破台。”班主的话虽然轻柔,却充满了命令和威严感,这个女孩机械的点点头,然后签着另外一个身材高大年轻男子的手,两人跟着村长去了准备搭戏台的地方。而其他人,则跟随着班主去了早已经为他们准备好的住宿之处。
  而我则好奇的跟着那两个前去准备破台的二人。临行前,我发现爷爷的目光有些古怪,始终盯着那班主看,班主似乎也略有察觉,总是低头装作不见,实在躲避不了,则勉强地对着笑了笑,然后立即转头和他人说话去了。
  戏台搭起来是很快的,村子里壮劳力很多,不消两个时辰,台子已经初见规模——不同表演的戏台规格也是有要求的。我们这里自然比不上大都会梨园的正规大舞台,但也不能让外人迷了眼睛,小瞧了大家。所以戏台稍微比平日里大了些许。
  长五丈有余,宽四丈,高三丈,后台有帆布遮盖,演员换服上妆不会被瞧见,台子是竹子搭造的,后山竹林好竹子许多,大家前几日已经伐了一些来了。
  我紧紧跟在那二人身后,他们对搭台的村民说要准备“破台”,这个过程外人必须回避,否则轻则惹闹鬼神,重则容易招鬼。因为戏剧大多有部分关于生死鬼神之间的戏,那时候的人迷信饰演这样的戏剧过多会招惹它们上身,所以投胎化妆鬼神的时候都要进香叩头,庞杂人等不得在场。大家知道规矩,就一哄而散了。我混在在后台的底布旁边,因为布的颜色较深,我又穿了件黑色缎衣,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所以看来没有被发现。
   他们问村民要了只公鸡,说是辟邪用。
  可是等大家散去,我却看见他们把公鸡宰杀后不是将血泼洒在后台或者地上,而是到提了起来,居然把嘴巴对着鸡脖子出,大口喝起鸡血来。
  我从未看见过人喝生鸡血。喝完后,两人又撩起袖子,割开自己的手腕,把他们自己的血洒在地上,两人的血很稠,如同调制的肉酱一样。做完这些事情以后,他们收拾停当,返回了戏班。
  我站在后台过了好久,一直等他们走远后才敢跑出来,接着一口气跑回家,因为我觉得还是把这件事告诉爷爷比较好。
  可是回到家中,却发现爷爷已经不再家了,说是大家都已经随大家去了戏台处准备了,我也被堂弟拉了过去。
  夜色很快沉了下来,戏班子也开始化妆,家伙什像锣鼓之类的已经拿出来了,只是那几个人脸色黑乎乎的,面无表情。
  下面已经聚了很多人了,老老少少,宛如过节一般,也到是,这里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娱乐节目,老婆孩子热炕头常年如此,可以听听戏算是非常奢侈的精神食量的享受了。
  第一出就是当时常香玉的名段——选红,我对豫剧研究不多,现在也是个半调子,何况那时候,不过听起来声声入耳,清脆好听,唱戏的人似乎颇得了几分神韵,下面的无论听懂的没听懂的都喊个好,听戏么,不就图个热闹。那些孩子们稍大些的如我这样就蹲在离开戏台不远的土废墙上,年纪小的只好骑在男人们的脖子上,大家都聚精会神地听这戏,而我却没有心思。
  我好几次向坐在中间八仙桌旁边笑嘻嘻听着戏的爷爷谈及那件怪事,可是爷爷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总是用话打断。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溜了出人群,往戏台后面走去。
  后面甚是热闹,似乎刚才的戏要接近尾声了,班主和那个少年在大声吆喝那些演员抓紧时间换服卸妆,演员们有条不紊地进出大有帐篷的后台换装,只是走路动作颇为奇怪,仿佛双腿灌了铅一样,奇怪地是他们在台上的时候却腿脚灵便动作灵活。
  那少年似乎有些困了,用手捂着嘴巴,转头对班主说了句话。
  “爹,我牙疼。”话音未落,嘴巴上就挨了一巴掌。
  “我教了你多少次了,不许说那个字,要说柴调子!”班主和白天的样子判若两人,非常急躁,旁边昏黄的灯光照射在他本来白净的脸上,蜡黄蜡黄的,加上面庞消瘦,仿佛的了肝炎的人一样。少年挨了一巴掌,不敢还嘴,只是捂着,低着头走进帐篷,班主看了看他,叹了口气。
  (后来我才知道,戏班子里是不允许说和聋,哑同音的字的,一般要用别的词语代替,如龙叫海条子,牙叫柴调子,而且小人书也是不许看的,说是不能和那些画里的“哑人”打交道)。
  我见班主一直站在门口,也没的机会进去瞧瞧,只好回到前台,现在演的是穆桂英挂帅了。
  台下的人已经有些亢奋了,有几个人开始学者台上人的腔调唱了起来,开始只是低沉着自己哼哼,后来声音却越来越大,有的还加上了动作,场面开始骚乱起来。好几个人都模仿着台上角色的唱腔行动,而且分的很均匀,男的模仿男的,女的模仿女的,还有模仿着台上拉二胡打点鼓的,动作惟妙惟肖,仿佛台上一出戏,台下也是一出戏一般,爷爷的眉头皱了皱,抬头看了看天色。
上面的月亮很圆。今天似乎是十五,因为我依稀记得爷爷是初一的生日。
  旁边的人样子似乎开始有些异常了,他们一个个睁着凸出的眼球,张着流淌着口水的嘴巴,双手在半空胡乱舞动,仿佛中邪得了癔症一样。爷爷把桌子一拍,喊了句不好,然后往后台疾步跑去。我和父亲以及几位叔叔也跟了过去。
  台上的戏还在继续,他们仿佛根本不受台下观众的影响,但是他们唱戏的声音越来越空灵,越来越飘渺。
  后台处班主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见爷爷跑了过来,正奇怪着。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人有问题,明明是在找替身么!”爷爷一下冲过去,抓起班主的领子。
  “我不知道,我只是班主,仅仅希望把每出戏都唱好而已。”班主的脸色冷的让人发抖。
  爷爷从未生过这么大气。
  “我纪某人的生辰触点霉头没关系,半只脚进棺材的人了,怕这些个作甚,可是你不能把无辜的乡亲们卷进来,我和你并不相识,若是你与我早有旧怨,对我一人,对我纪家来就是了,何必连累无辜!”爷爷放开她,忍着激动的情绪吼道,几位叔叔和父亲一听也往前逼近班主一步,也将爷爷护了起来。
  “我压根不认识您,我说了,是一个小子请我们来的,戏班子来这里就是唱戏,何况我们唱的也不错,何错之有。”班主依然是那副调调,听到很让人有些生气。
  “那周六呢?你们来了一天了,他哪里去了?”父亲问了一句。话音未落,班主冷笑了句。
  “一字谓之贪罢了,他拿着订金去赌牌,结果输了大半,回来怕你们责骂,于是花了低价请我们来这里,钱多有钱多的唱法,钱少么,自然有钱少的唱法。”班主又继续说着。
  “你戏班子里那些根本就不是活人!”爷爷忽然来了一句,几位叔叔和父亲都惊讶地回头望着爷爷。
  “是与不是都不重要,我们的戏唱的不是很好么,他们生前也喜欢唱戏,死后我能满足他们心愿,顺便赚点小钱而已。”班主说地很轻松。
  “胡扯!你自己去前台看看!”爷爷把他拉了过去。班主来到前台看见这种光景也吓了一跳。
  “怎,怎么会这样。”他马上走到台下,高声喊道“都停下,别唱了!”可是台上的人似乎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了,依旧继续唱着,点鼓打着,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台下的人也越来越疯狂。
  “这出戏一结束,他们也就找好替身了。”爷爷叹气道。
  我当时也从后面走过来,指着班主说:“爷爷我看见他叫那两人去破台,可是却是喝了公鸡血,又把自己的血撒在地上。”
  “我也没有办法,他们的血早已经僵固,喝下公鸡血可以催动血脉流动,否则就身体僵硬,动不了了,把血洒在后台,是怕他们一下会失控。”班主无奈地说。
  “可是他们已经失控了,这出戏不能停,一旦唱完,这些人就都会失心疯了。没了魂魄,比死更难受。”爷爷非常痛心地说。
  班主则低头不语。
  “我并非想要害人,实在有说不出的苦衷。”他似乎很是懊恼,居然抱着头坐在地上哭起来,那个少年忽然走了出来,走过来拉了拉他的衣袖,班主将少年一把抱住,放声痛苦。
  “现在还有个办法,只要把他们困住,还能抱住大家。”爷爷的声音坚定了许多,立即开始吩咐人手。
  他叫几位叔叔去了村口赶紧看下一些尚未被大雨浇湿而又被雷电劈开的树,而父亲则被吩咐让在场所有未满一轮的小孩全部抱走。
  “幼童寿不到十二,易被游魂附体。”这是后来父亲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已经刚过了十二,所以被父亲赶到一边。
  没过多久,几位叔叔抱来了一大捆木头,各种形状的都有。我好奇地问爷爷这有什么用。
  “这个唤作雷击木,上天雷电所劈开,鬼魂深惧之。”爷爷一边收拢木头,将后台整个围成一圈,总共八个角,按照八卦图形,把木头摆放好。
  台上的戏已经进入高潮了,扮演穆桂英的演员声音高亢,眼看着就要结束了。
  爷爷排开众人,肚子走到台下,对着台上的唱戏人大吼一句。
  “人也好,鬼也罢,不可贻害世间无辜之人,听老头一句劝,都散了吧。”不过上面的戏还在唱着,而且很快要结束了。爷爷等了片刻,依旧没有任何反应。
  他长叹一口气,接着居然掏出一把匕首,割开自己左手手腕一个口子,鲜血立即流了出来,几位叔叔和父亲见后大惊,想去阻止,但却被爷爷挥手拦住。
  “我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不过我的话你们还是要听的。”说完背对着大家,将匕首抛下,从后台走上前去,居然站在了戏人之中。
  这帮人依旧没有理会,还是在那里自顾自的唱着,爷爷,大步走上前去,血随着他的步伐在戏台上滴落开来。他一把抓住扮演穆桂英演员的手,两人居然对唱了起来。可惜我对戏剧天生没有兴趣,具体唱些什么,我也没有听清楚,只知道到后来爷爷的血越流越多,叔叔们和父亲的脸色也越来越难看,不过奇怪的是本来应该快结束的戏居然一直唱了下来。
  最后爷爷从台上下来了。非常的虚弱,脸色惨白,但台下原本跟着一起唱啊跳的人居然回复了平静,只不过都昏过去了。爷爷说了句照顾好他们,接着也不省人事了。大家立即帮爷爷止住血,然后七手八脚抬回家去了。
  

那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只记得后来那台戏一直唱着,台上的演员显的非常兴奋,仿佛不知道疲倦一般,他们的声音越唱越高昂,戏文越唱月快。最后我受不了了,眼睛开始犯困,大家都散了,临走前,看见班主泪流满面,跪在台前痛哭。
  他们唱戏地声音响彻动天,一直延续到第二天的第一声鸡叫才结束。
  早上起来,只剩下空荡荡的戏台,他们都不见了,似乎从未来过一样,村民们也将昨晚的事情忘的一塌糊涂。
  不过有一个人回来了,他就是周六。
  周六一脸的恐惧之色,如同受了很大刺激一样,跌跌撞撞的跑进我家里,口中高喊着:“纪老太爷救我,纪老太爷救我。”
  当时爷爷已经稍微好些了,不过依然只能躺在床上,进食少量的红糖水鸡蛋,叔叔们看见周六来了,气不打一处来,纷纷要上前揍他。
  “你到底请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父亲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周六哭丧着脸,抡起自己的胳膊往自己脸颊上拼命的扇起来,直扇的双脸红肿高耸,仿佛两边各贴了块猪膘肉,带着红红的半透明色。
  爷爷终于说了句算了,他才停下手来。
  “我是真不知道,那天我拿了钱去了集市,一下没管住自己的爪子,居然将定金输了大半,正在烦恼时,本来想回来认错,结果在村口几十里的荒外处地方遇见了那个戏班。
  当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天气热的很,而他们除了那个班主和少年,全身裹的紧紧的,脸头上都带着斗笠和黑色面纱,特别是走起路来,小腿挺直挺直的,灌了铅一样。而且走起来非常整齐,跟着前面的班主。
  不过我看见他们背着箱子,还有一些唱戏的家伙,于是上前问了问,没想到那班主一听可以唱戏,居然说分文不收,并邀好一起上路,让我带他们回村子。
  我一听有这等好事,就没有用我的狗脑子多想想有什么不妥,就一口答应,并且带着他们往村口走。
  走到黄昏的时候,天忽然开始下起大雨,雷电交加,那班主好像非常畏惧,连忙说让找个地方避雨,等雨停再走,于是我带着他们去了离村口不远的破庙。
  进破庙的时候雨已经下了起来,我跟在最后面,本来要进去,正好一阵闪电,接着是一个大雷,震的我耳朵都快聋了,可是等我转头,忽然其中一个人扯下斗笠,居然朝我扑了过来。
  我借着外面闪电的光,看见那人的脸干瘪如同腌制的腌菜一样,土黄色的,而且面目狰狞,眼睛直直的凸了出来。伸出细长的双手朝我脖子处掐过来,我吓坏了,没命地跑,后面班主一直在喊我:“莫要跑,不打紧,不打紧。”
  那晚上我怕他们追上我,一直沿着山路乱跑,直到雨停日头出来了,才敢停下来,接着倒在地上一下就累地睡着了,这不我一醒过来就回村子了,那个戏班在这里没出什么事吧?”周六畏惧地小心试探问道,结果自然得到的是众人的唾骂。
  “那个班主,不是普通的班主,其实是个赶尸人罢了,我最近听说有个戏班在赶戏的时候需要渡河,但却因为被众人看不起租不到大船,那些人,向来不与戏子同船同车,以为是折了自己身份,污了船客的名节。所以班主只好带着他们坐了条破旧小船,几十个人拥挤在船上,那还了得,果然到河心,遇见天气变坏,掌船的马上弃船跑了,剩下的人全部活活淹死在河里,只有班主水性不错,可是拼了性命,也只是救起了他儿子。
  据说后来那河每到晚上过去就能听见河下鼓锣齐鸣,戏声大作,以至于没人敢过河了,班主雇了人,将所有的尸体和家伙都捞了上来,说是要把众人带回各自家乡好好埋葬。”爷爷说到这里,开始气喘,休息了下,接着说道“我认为班主是怕众人魂魄不散,想唱完最后一出戏才肯罢休,所以才会出此下策吧,至于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也不是他想看见的,所幸最后没有出事,否则,我这个生辰过的可就罪过大了。”
  这件事就这样结束了,不过由于爷爷失血过多,本来硬朗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至于那班主是如何赶尸的,爷爷却只字未曾提过。(戏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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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夜 婴牙
被丢弃的,就是垃圾。听上去倒是个极为简单易懂的道理。
虽然然每一个垃圾也曾经是一个有用处的东西,不过当失去作用时当然要扔进垃圾箱。
在我的旁边就是一个垃圾箱,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果皮箱,很破旧了,绿色的油漆外科几乎脱落光了,“爱护卫生”四个字也只能看见后面三个了,那个爱字完全磨光了。
垃圾箱的入口出还粘着一块香蕉皮,还有些干涸发黄的痰迹,稍微靠近一些你几乎可以嗅到阵阵带着浓重刺鼻的酸梅味,和腐烂的水果味道。不知道这个城市创卫是如何拿到的,这种垃圾箱,也难怪路人在扔的时候喜欢表演投篮技巧,毕竟如果扔东西的时候手如果碰到的话,会恶心很久。
至于做报纸一不小心忙到入夜,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看看手表早已经快八点了,早已经厌倦了回家吃方便面的我决定买几个蛋糕随便打发下自己。城市开始远离白天的喧嚣,犹如一个少女,换下了布满灰尘的外套,穿上了黑色的丝绸睡衣,安静地睡着了。
路边就有一家叫金冠蛋糕的小店,里面的售货员打着哈欠的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新闻里似乎在报道最近越来越多的弃婴事件。我则走过去问她要了几个蛋糕。
咬着蛋糕,我走在回家的路上,不知道是在是太难吃还是不习惯吃这个,我把剩下的半个蛋糕扔进了路边的一个垃圾桶。谁知道高中那点投篮技巧忘光了,手生的厉害,蛋糕落在了垃圾箱外面。路边有很多还未打烊的小店。大人们都顾着生意,正好一个小姑娘睁着圆圆的大眼睛站在店门外,估计是老板的女儿或者是她的父母正在里面购物,小女孩手里拿着跟棒棒糖,好奇地望着我。我心想老自己大一个人了,总要为下一代起个表率作用,对着她尴尬地笑了笑,然后走过去捡起蛋糕扔进去,动作做的极为夸张,就像是表演情景哑剧一样。
靠着旁边的路灯,垃圾桶闪着绿光,黑洞洞的扔口像一张大嘴一样。
刚想转身离开,却发觉自己的衣服好像被人拉了一下。
回头一看,一个人也没有。我看了看路边的那个小女孩,她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解,歪着脑袋望着我。
“大概是错觉吧,可能衣服勾住了什么东西。”我暗自嘀咕了一下,手在衣角摸了摸,可是没有什么所谓的线头之类的。我刚想转身,但这次确确实实感觉到了,我的衣服被拉扯了一下。
我没有转头。
因为我看见旁边的小女孩惊恐的用手指着我,她的嘴巴开始慢慢变成个O形,接着哇的哭了出来。
“妈妈!垃圾桶长出手来了!”小女孩已经把棒棒糖扔掉了,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揉着眼睛,朝店里走去。
我回头一看,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手。蹲下身子,忍着垃圾桶撒发的臭味,我望里面晃了一眼。
黑乎乎的,什么也没看看见啊。
可是我听见一阵咀嚼声,速度很快。我小的时候养过蚕。听大人们说,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蚕和桑叶放进小纸盒,就是那种以前用来装打针需要的药品的小盒子,将耳朵贴在盒面上,你可以听见蚕咬食桑叶的声音,有点像锯子在木头上来回拉,又有点像咬着蚕豆,很脆,很急。
现在听到的声音,就是如此。直觉告诉我,垃圾桶里面有东西。我拿出手机,打开灯,把垃圾桶盖子缓缓地打开,当手机的灯光即将照进去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体型比狗稍微大一点的东西呼的一声从里面窜出来,吓了我一跳。它用四肢在地面快速地奔跑着,迅速穿过了马路,消失在夜色里面。
我想去追,不了却被小女孩的母亲拉住了,她硬要说我抢她女儿的棒棒糖吃。可是小女孩却一再强调垃圾桶里伸出了一只手。一下子乱成一团,好说歹说,我又帮她买了新的棒棒糖小女孩才破涕为笑,和她的母亲离开了。
第二天午休,当我把这件事情告知纪颜的时候,他也非常奇怪。
“从垃圾桶伸出来的手?”他无比诧异的重复着我说过的话,看来这件事连他也未曾听过,的确是非常古怪的事情。
“不过我也没有亲眼看到,只是那个小女孩是这样喊的。”我实话实说。
“孩子的眼睛往往比大人更敏锐,更真实。”纪颜很相信地说了句,无可否认,人的年纪越大,看东西往往越虚假。话虽不错,不过这件事却解决不了,全市的像昨天那样的果皮箱和垃圾桶最少有上千个,总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查吧。我原以为事情会不了了之,可是很快,居然陆续有人反应在夜晚被垃圾桶内伸出的手吓到的事情。
纪颜饶有兴致的把所有出事的地点标记到市区地图上,然后高兴地拿给我看。
我看着满地图的红叉,不知道他想告诉我什么。
“没注意么,这个家伙只出现在饮食街或者餐馆附近。因为那里丢弃的食物很多。”果然,经他这么一说,倒是的确如此。难道说只是一只被遗弃的饥肠辘辘的小动物罢了?可是问题是那个女孩明明看见伸出来的是只手。
不过就算知道这个家伙的目的,我们也不可能老是蹲守在那里等吧,何况我们也没有这个义务,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纪颜这家伙一样总是有空闲的时间来研究这个。
当然,这句话我从来没对他说过。
天空上压下来的云如同刚刚抹过脏桌子的黑抹布,断断絮絮的,而且还没有拧干。混合着汽油的水渍在冰冷的阳光下折射着绚丽扭曲着的而让人发腻的彩光。街道上的行人拿紧了自己手中的黑色皮包,低着头,默默地急行在还没完全风干的地砖上,如同忙着准备过冬食物的蚂蚁。若不是从步行街两边堆满着虚假伪善笑容的商家们招呼着带着孩子的家长进去消费的话,我还真没发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
孩子的节日么?或许已经离我太远了,几乎是记忆深处的东西了,我儿时的六一留给我的只有是那狭窄潮湿闷热的低矮土房,和频繁的搬家换房,或者抱着廉价的已经破旧的泛白玩具呆在一大堆吐着霉味的家具面前无聊地看着父母与刻薄的房东对几块钱差价的房租争吵不休。
我向来认为这种节日还是多一些的好,国人们喜欢用节日约束自己,例如学雷锋日就应该做好事,植树节就应该多栽树,母亲父亲节就回家吃躺饭,当然,平日里本该作为陪双亲吃饭的奖励所得的钱就不要了,儿女们会爽快地当作孝顺之用,不知道又有没有吃饭日,是否干脆就在那天才吃饭,其余的日子都喝粥,这样省下来的钱能干多少事啊,国民生产总值肯定翻番,不过苦了种粮食的农民伯伯,不过也没什么,大力推广种榴莲啊,种仙人掌啊,管他土地适合不适合,人家明星都种了,你种不得?
为了写部分关于儿童节的报道,我和纪颜漫无目的地走着。他说顺便看看,说不定可以遇见那个喜欢躲在垃圾箱的家伙。
我看见许多的年轻父母,搂着抱着牵着那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整个街道充满了童趣,我仿佛来到了童话世界里的小儿国,不过这些孩子在若干年以后也会长大,没有那个人可以不长大,问题是长大以后的他们心底里是否还残留着孩提时代的一点童真。
接近黄昏的时候,忽然下起了暴雨,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几十年的我早已经习惯了,连忙拉着纪颜跑进了附近商家的塑料棚下避雨。
“需要买什么东西么?”老板手里提着一把伞笑容可掬地问我。
“不了,借贵宝地躲下雨。”我罢了摆手,老板马上转身,进店里去了,把伞立在了里面墙角。
外面的行人少了很多,可是我却看见一位身材瘦削,披着蓝色外套里面裹着长裙的女人居然抱着一个襁褓在暴雨里行走,她的头发和衣服紧紧地贴在身上,从远处看去就像一根熄灭的火柴。每每路过果皮箱,她都非常在乎地朝里面望望。她木纳地一步步走在街道上,不在乎路人奇怪的眼神,一边走,一边嚎哭着,在空旷响彻着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里显的非常揪心。
“哪里有这样的母亲呢?她怀里抱着的该不是她的孩子吧?”纪颜皱着眉头说了句,而且一边说一边冲进店里。
“老板,伞借我用下。”说完,便抄起墙角的伞冲了出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这是新伞,没过水,坏了你要赔钱!”老板气急败坏地从里面冲出来,我笑着拦住了他。
“借用一下,如果你实在觉得亏了就当我们买下了,反正回去也要用,这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下完。”
一听买下来,他不再说话,哼了一声,接着从我这里拿过钱,嘟嘟囔囔地走进去了。
在看纪颜,他已经把那个女人拉过来了。
走到近处看,她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虽然面黄肌瘦,脸颊的肉仿佛被刀剔除过一样,但五官还算清秀,只是眼睛里看不到多少光芒,几乎没有多少黑色。
是失去希望的人么,眼睛无光的只有两种人,瞎子和绝望者。
她似乎对我们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死死地抱着那襁褓。
“松开手吧,里面是你的孩子?这样还不把孩子淋坏了?”我走过去,想去结果来。可是她仿佛受了很大刺激一样,抱的更加紧了。我和纪颜没有办法,否则人家还以为我们两个以为不再光天化日之下就可以强抢良家婴儿。不过那女人忽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她的身体很弱,大概经不住这样的暴雨吹打。纪颜连忙搂住她,在为她掐住人中。我则拿起了她始终抱着的襁褓。
是婴儿?可是我没有听到一声啼哭啊。
好奇地打开襁褓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塑料娃娃而已,难怪呢,的确没有那个正常的母亲会抱着孩子在暴雨中行走。
纪颜也略有惊讶,不过那女人醒了之后却又换了副脸孔。
“看来我又发病了。实在对不起。”她显的有些冷瑟,不过却很有礼貌,举止也和刚才不一样了,看来应该受过很好的教育。
由于雨水把她全身打湿了,为了避免着了风寒,纪颜建议赶快送她回家。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她。
“家?那个地方姑且称之为家吧。”她很失望地抱着身体,低垂着头说。
天色不早,我决定和纪颜先送她回家。
出乎我们的意料,这个女人的家居然如此的奢华,在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能有这么大的房子应该花了不少钱。
“每次犯病,我都会抱着这个娃娃四处乱走,给你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进入屋子,里面的装修更加华丽,全大理石铺设,只是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是铁制的,包括椅子和桌子,还有茶杯,看来这女人不喜欢木头么?女人在一个佣人的搀扶下进去洗澡换衣,而让我和纪颜在客厅里等待,一刻钟后,她出来了,换上了一套镶嵌着金丝花纹的灰色绸缎睡衣,原本乱糟糟的头发也整齐地梳理在脑后,而经过热水的冲洗,脸上也恢复了几丝红润,和在雨中根本是判若两人。
“既然您没事了,我想我们也该走了。”我准备起身,而纪颜却没有动,他直直地望着那个女人。
“可以告诉我们为什么你会抱着那个塑料娃娃么?如果方便的话。”纪颜缓缓地说,女人没有任何表情,薄而苍白如纸张般的嘴唇动了动。
“因为我思念我的孩子。”我坐了下来,心想可能她的孩子丢失了吧,在这种节日看见别人都带着孩子享受天伦之乐,的确容易产生心病。
“不,与其说是我弄丢了我的孩子,倒不如说是我抛弃了他更为恰当。”女人始终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冷酷的如同冰雕一样,在她那高雅尊贵的脸庞上看不到本来该有的温柔。听完她的话,我和纪颜都有些吃惊。
“你们也该看到了吧,这房子,这富足的生活,以及我现在社会的地位,其实得到这些都是有代价的。
十年前,我还只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我原以为自己是优秀的,出众的,我不知道运气是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从小到大,伴随我长大的是赞扬和羡慕。可是当我真正融入这个现实的时候,发现我原来的想法是如此的幼稚可笑,比我厉害,比我能力强的人比比皆是,巨大的落差让我产生了强烈的自卑感。
而那个时候我遇见我现在的先生,一位大我十六岁的台湾男人。或许你们会看不起我,这也没什么,我也不会自欺欺人的到处说我和他是因为互相爱慕而结合在一起,根本不是为了钱。从小父母的教育让我非常直爽,的确,我嫁给他就是因为他富有,这有错么?人生活在世界上总该有个目的,我只想过的舒适些,因为我已经过于习惯生活在别人羡慕或者说嫉妒的眼光里,我无法忍受自己受轻视。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看重他的财产,总的来说他还是十分爱我的,婚姻就是这样,要不找一个你爱的人,要不找一个爱你的人。结果我发现这个世上没有我爱的人,那我只好找一个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了。
可是我错了,我丈夫的母亲是一位相当注意禁忌的人。而我的孩子,则犯了他们家族所谓的大忌。”女人十分平静地叙述着,如同在讲他人的故事,可是说到这里,语速居然变快了,鼻孔也因为呼吸的加快而张大。
“禁忌?”纪颜奇怪地说了句。
“是的,而且是很严厉,无法妥协的。那孩子生下来,嘴里就长满了牙齿。”女人痛苦地闭上了严谨,紧紧地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好半天没有在说话,反倒是纪颜说了起来。
“婴孩若诞之怀牙,必勀父母?”纪颜说。女人点了点头。
“这不过是诧言罢了,怎么还会有人当真?”纪颜无奈地说。
“可是,那孩子的牙齿,犹如锯齿一般,长满了整个嘴巴,你见过正常的人会长那种牙齿么?”女人睁开眼睛,反问我们。
“我丈夫祖籍江浙一代,虽然公公去了台湾,但家中风俗一直不变,新生儿是在周天前是不可以喝母亲的奶水的,而是要向他人或者邻居‘乞奶’,又叫‘开喉奶’,生的是男孩,就像生女孩的人家讨奶,反过来也一样,意喻为孩子讨个好姻缘。
可是这个孩子,生下来就长满牙齿,谁敢为他喂奶?孩子饿的大哭,我忍着疼为他哺乳,结果被婆婆发现,她高喊着说这孩子是妖孽,并警告我,如果不把孩子处理掉,就要丈夫同我离婚,当然,那孩子他们也不会管。而且我也别想要走一分钱。
而这个决定,我的丈夫也默认了。
于是我面临着一个选择,要么我孤身一人养大这个孩子,要么我就抛弃他,继续我一如往前的富足生活。”外面的暴风雨下的更加剧烈了,女人再次停了下来,望着窗外的暴雨出神。
“那天也是六一,也是这么大的暴雨,我做出了个至今悔恨的决定,我将那孩子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箱。让我吃惊的是,他没有哭泣,也没有嚎叫,而是瞪着眼睛看着我,拳头握的紧紧的。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倒退着离开了那里,那以后我就落下了病根,每次出现暴雨,我就会陷入疯癫的状态,我的丈夫也开始厌倦我了,为我在这里置办了一处房子,就不再理会我了。”她的神情很漠然,我无法评价或者指责她的选择,更不能去说她是自私的,因为我没有经历过这个,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同他一样,所以我没有资格以卫道士的口语去说她。
“你很自私。”纪颜说了四个字。那女人听后却自嘲地笑了笑。
“的确,你说的没错,但是我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了,到头来我失去了丈夫,也没了儿子,一个人空守在这大屋里。”
“但是,我经常有种预感那孩子还活着,所以我最近时常会去找他,希望可以补偿我对他的过错。”女人说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那冷酷和高贵在对孩子的思念面前软弱的不堪一击,她捂着脸痛苦的哭泣起来。
“夫人,请不用难过,我们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纪颜忽然开口说道。
我吃惊地望着纪颜,这么大的城市,到哪里去找啊。可是纪颜的样子不是开玩笑,他也从不开玩笑。
“那,那正是太感谢你们了,如果你们帮我找到他,无论付多少钱我都愿意。”那女人放下手,一脸喜悦地望着我们。
“不用了,你还是多留着些和你孩子生活吧。”纪颜谢绝了,并且和我一起离开了那里。
路上雨已经停了,我忍不住问他,是否真的能找到。
“你难道也认为一个婴儿在垃圾堆里真的可以生存下来?”纪颜反问我。
“难道你只是安慰那个女人一下么?”我问道。
“不,我觉得现在应该去找那个垃圾箱里的怪物。另外你去查查那个女人的背景啊。”我还以为他是一时激动就答应了。
我和纪颜分开了,他去准备陷阱来抓那个喜欢呆在垃圾箱的怪物,而我则去查了查那个贵妇人的背景。
结果和她告诉我们的差不多,她的丈夫的确是个台湾富商,不过据说最近正在重病着,而且情况很不乐观,大概是怕丈夫走后自己孤独终老吧,所以想把自己孩子找回来。
而纪颜那边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只等着那只怪物落网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觉得漫长,纪颜说他在各个怪物曾经出现的垃圾桶里都投放了沾有他血液的食物。
“只要他吃下去,我就可以找到他。他不去碰的食物十二小时后就会没有效力,而如果吞下肚子,血液的力量可以维持的更长一些。”纪颜自信地说,接下来则是耐心地等待十二小时。
果然,纪颜感觉到了。
我跟着纪颜来到了一家小饮食店的后门,那里堆放着大量还未刷洗的碗筷,我打赌任何人看过之后都会对这里的食物失去信心了。而且很快,我们在附近找到了一个垃圾桶。
一个长方形的,顶盖则是弧形可以掀顶的铁质垃圾桶。
“就在里面。”纪颜肯定地说,“不过听你说他跑地很快,我带来丝网,这是乡下用来捕狼的,应该用得着。”我听从了他的话,两人将丝网盖住了垃圾桶的上面,接着掀开了垃圾桶。
一个黑影很迅速的跳了出来,不过这次他则撞在了丝网上。
捉到了。
纪颜赶紧把网束紧,将怪物带回了家中。
我们好不容易把他拖了回来——一路上他都在拼命挣扎着,打开灯,我才看见他的全貌。
和普通的小男孩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身体很脏,而且手臂很细,但大腿却非常发达,这恐怕也是他用四肢高速奔跑的原因。
他的眼睛很漂亮,但却带着不解恐惧和愤怒,就像是被打扰了好梦的孩子一样。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他的脑袋。
如果不是有丝网,恐怕我的手就没有了。
几乎是一刹那,我看见他的嘴巴猛的张开朝我手咬过去,我下意识的避开了,牙齿咬在丝网上,断了好几根绳索。
“狼都无法咬断的网居然被轻易拉开了。”纪颜叹了口气,只好找来一个铁笼子暂时把它关起来,笼子里的他显的非常安静,只是盯着我们。
“他到底是如何生存下来的啊。”我不解地问。
“不,大部分婴儿恐怕都会在丢弃不久后死去——如果没有好心人人样的话,可是他不一样。带着婴牙出生的人,他们的生命力和适应能力完全超过了普通人,怎么说呢,或许某些恶劣的环境一个物种需要很多年才能进化到去适应,而他只需要几年,甚至几个月就可以了。他犹如蟑螂一般的生命力居然靠着吃垃圾箱里的食物活了下来,而且养成了动物的本能。
这种东西叫竜,旧时侯,一些部落对婴儿的降生有很多规矩,比如六指的婴儿,甚至双胞胎或者多胞胎都被视为不吉利不详,生出这些孩子的家庭会被视为贱民,孩子会被处死,如果是双胞胎则由孩子的父母选择一位留下来,另外一个就抛弃到荒野喂狼,而且整个部落都要‘竜’多日,可能是一种祭祀,后来泛指不详的婴儿叫竜。”纪颜望着那孩子,慢慢地说着。
“我曾经也是竜。”我以为自己听错了,回过头却发现笼子里的那个孩子正趴在地上与纪颜对视着。
“你说什么?”我问纪颜,他则摇头,不再说话了,我清楚纪颜的个性,如果第一遍问不出来的事情,再问下去也是多余。
“早点睡吧,明天我们把他交给那个女人,应该可以没事了。”纪颜打着哈欠,走进了卧房,我见外面天色很晚,于是干脆也住在这里一宿。
只不过夜里总是睡不着。
因为我听见了一宿的磨牙的声音,和金属的撞击声,我觉得好笑,任凭你牙齿在厉害,那笼子可是铁做的。
果然,早上醒来,那家伙很疲倦地躺在里面,嘴角还趟着鲜血。
我们来到了那栋豪宅,接待我们的是先前看过的佣人,我将笼子递给她,她看了看,小心地避开了那孩子的嘴,把笼子帮我们提到了客厅,而且我们再次见到了那位妇人。
和几天前不同,她的气色似乎更好了,听说我们为她找回了儿子,非常高兴,可是等她看见笼子,又吓了一跳。
“这是我儿子?”她往后退着,指着笼子说。
“那当然,难道您认为能在垃圾桶里生活了十年多的人还会是衣冠楚楚,懂礼识节的人么。”我又些不满地说。
“不,我的意思是,我要看看他的嘴巴。”那妇人说。纪颜蹲下去,找来一块面包,扔进了笼子。
那孩子张开嘴巴大口的吞吃起来,他的牙齿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啊,只是略脏一些。
“这不是我儿子。”妇人失望地说,“他的牙齿是那种类似鲨鱼一样的连着的锯齿,不是这种人的牙齿。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们,虽然他不是我儿子,我还是会好好照顾他,让他能重新变成人。”说完,他朝我们鞠了一躬。
我和纪颜向她告辞,走出了那房子。
“我总觉得那有些不对。”纪颜低声说。我则反问他哪里不对了。
“如果这孩子在垃圾堆里生活了十年,为什么我们现在才发现他啊,不可能十年中他从来没被人发现过,你在这里生活了这么久,有听说过么。”
我当然摇头。
“还有,那佣人从你手中接过笼子,却没有任何一点的惊讶表情,另外房间里的那些铁制的家具,太古怪了。”纪颜说的的确很有道理,不过我实在不明白是为什么。
“对了,那个台湾富商还有别的子女么?”纪颜忽然问道。
“没有,他只剩下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而且似乎他如果死了,所有的钱都回归他母亲,如果老太太再去世,那遗产都会归为go-vern-ment和慈善机构。”我如实说。
纪颜皱了皱眉头。
“我觉得我们可能被利用了。”纪颜叹气道,他望了望那栋豪华的房子。
“算了,这些家事也不是我们管的了的。走吧。”纪颜拍了拍我肩膀。
一个月后,我接到了一则消息,因为我始终注意着那个妇人和她重病的丈夫,而现在,她丈夫已经去世,而遗产的绝大多数落到了老太太手里,后来据说这位妇人带着一个孩子去了台湾,并告知说这是她丈夫仅存的儿子,老太太自然很高兴,在做过了检查后,证明了的确是她儿子的骨血,所以把那孩子留在了身边,并且再次承认了这个儿媳妇的身份,原来以前的矛盾来自于这个女人好赌成性,而且遗失了自己的孩子,而并非是因为什么生下来带有婴牙的不祥之子。
可是没过多久,老人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喉咙都被咬断了,仿佛是什么野兽干的,那唯一的孙子也不见了。所有的钱,全部变成了那妇人的财产。
我把这事告诉了纪颜,他嗯了一声。
“其实我觉得那妇人可能早就找回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孩子,再养育了段时间后发现无法把他变成正常人,所以又再度抛弃了吧,那孩子也就逐渐养成了在垃圾箱里寻找食物的习惯,大概最近她发现被她抛弃的儿子又有了利用的价值,才在那天演了出戏,想让我们再次把他找回来。
具备野性的孩子果然如她所愿将那老人咬死了,所以自然所有的钱都归她了。至于如何使那孩子咬死自己的奶奶,或许早就是那女人的训练课程之一吧,即便是狮豹一类的野兽,也是会被人类轻易的埋下暗示而产生条件反射的。”
原来如此。
不过我觉得很不舒服,被人利用自然不是什么让人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决定再去她家一次,和那女人好好说道一下,纪颜没有阻止我。
来到她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我忽然看见一道影子飞快的跳进了客厅开着的窗户,我叫来了佣人,她认得我,并开了门,说太太在客厅。
我信步走进去,没到客厅却闻见好大一股血腥味。
打开门,却看见那个孩子伏在地上,死死的咬住那女人的喉咙,看样子似乎没救了,眼睛已经泛白,手脚无力的耷拉下来。
那孩子,不,还是叫他竜吧,似乎知道我来了,朝我大张着沾满了鲜血的嘴巴,发出了呜呜的悲鸣。
那一刻,我借着不多的外面透过来的最后一丝光线,清楚地看见,在他那如普通人牙齿的后面还长着一层牙齿。
密密麻麻,如锯齿一样的婴牙,闪着银色的光。
当外面完全接近黑暗,他敏捷地跳了出去,马上消失在夜色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还能在垃圾箱边遇见他。(婴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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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八夜 冥婚
   冥婚,又叫阴婚,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那时,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还有的少男、少女还没定婚就天折了。老人们出于疼爱、想念儿女的心情,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做父母的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另外,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以为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当时有些“风水家”(古称“堪舆”)为了多挣几个钱,也多竭力怂恿搞这种冥婚。冥婚多出现在贵族或富户,贫寒之家决不搞这种活动。宋代,冥婚最为盛行。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当然,也有活人同死人结婚的,按理是相当的晦气,但事情发生,总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冥婚么?当然有,起码我就经历过。”纪颜从一堆书中抬起脑袋,他今天叫我来帮他清理旧书,天气不错,一些书应该拿出去晒晒,免得发霉或是被虫蛀就可惜了。另外,一些压着箱底的书籍也翻了出来,一并晒晒。
  “为什么一定要今天才晒晒这些书和衣物呢?”我问他
  他说了句等等,接着就从一大堆书里面翻找着,终于,他找出一个红色外壳,那种上世纪八十年类似于主席语录的笔记本,大概一个半巴掌大小,纪颜吹掉上面的灰尘,翻开读起来。
  “六月初六,俗谓‘晒衣节’,是日家家出晒衣物,书籍,可免霉渍鼠咬,江西德安一带,这一天需要迎接杨泗菩萨,不敢说一句笑话,如有违禁犯忌者,谓菩萨必将降灾于其人之身。在这一天见到太阳则大吉大利,如果天变下雨,则是不祥之兆。”他合上笔记,冲我笑笑。
  “我知道了,今天叫晒书节么”我把书整理着。
  “放下吧,今天还不是呢,只是告诉你有这样一个传统而已,其实我要和你说的,是关于冥婚的事情。”我们去洗了洗手,接着坐在沙发上。
  “去年六月,我接到朋友的恳求,希望我来一个城市近郊的一个村子,据说是遇见了很奇怪的事情,他是我高中时代大我一界的学长,后来据说去了警队,平日非常自负,他很少求人,所以他的要求我自然要答应。
  村子不大,只有不到一百来户人家,可是土地却很多,真的是地广人稀,而学长说的所谓的奇怪事情,是一关于一具女尸。
  根据学长的描述,死者大概十三,四岁,短发,面庞清秀——这只能说我在洗干净她的脸之后看到的,看样子似乎还是学生,这么年轻就死了,不禁让人有些心痛。
  没有明显的外伤,死因应该是脖子处的紫黑色淤痕。
  她是被人掐死的,而且发现的时候是下身赤裸的,后来鉴定也证实她是被奸杀的。而且她的嘴巴里还含有一些酒精的成分,胃部没有,可能是凶手强吻时候留下的。
  在这个民风向来淳朴的村子出了这么一件事,当然不好听,村长长得矮黑粗壮,但一脸老实,我们告诉他暂时不要张扬,免得搞的人心慌乱。
  尸体是在当地的一个瓜棚附近发现的,死者的身份也查清楚了,是一户瓜农的女儿,这家人是从外地搬来这里的,当初说是这里的土地适合种植西瓜,女孩是家中独女,正在县里重点中学上初中,这件事无疑对这个家庭是个很大的打击。
  女孩母亲很早就死了,和父亲生活在一起,那天也是她和父亲轮流看护瓜棚,发现尸体的,正是他父亲。
  这个红脸孔的高大男人把宽厚的双手插进头发里,默默地坐在一边。当我们问他话时,他的眼睛都在充血,嘴唇红的厉害,干净洁白的牙齿死死的咬着下嘴唇,现在的他犹如一头发怒受伤的狮子,我没有多问什么,只是让他好好安静一下。
  至于之所以说奇怪,那还是关于这具尸体。
  首先我赶来的时候已经距离死亡四五天了,当时这里已经收拾停当,可是尸体居然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而且无任何尸斑,柔软如生者,割开皮肤,血液居然还可以正常地从伤口流淌出来。
  除了冰冷的身体和没有呼吸外,她和睡着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我也非常奇怪,这在我遇见的事情中毫无先例可寻。我只有期待赶紧抓到凶手。
  前面说过,村子里人很少,加上这个村子比较偏远,所以村子内的人犯案概率比较大,正当大家进行着紧张排查的时候,凶手却主动自首了。
  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甚至包括当地的村民意料之外,凶手陪同着自己父母来自首,而当时眼前的那个同样稚嫩清秀而且带着书生气的男孩居然是如此残忍的强奸杀人犯。
  ‘是我杀了她,圆圆当时叫地很厉害,我不得不掐着她的脖子,然后,然后强,强奸了她。’这个叫朴素的男孩子断断续续地说,最后居然还羞愧地红了脸。
  一个强奸杀人犯谈到自己的罪行还会红脸么,我有些奇怪。
  接着,自然是死者的父亲对他的愤怒,要不是几个强壮的拖住,我相信不消几分钟,那男人会把眼前的朴素撕个粉碎,朴素的父母唯唯诺诺地站在一边,显的很慌乱,又带着内疚。
  他们一看就是非常老实巴交的人,而且这个男孩和那个叫圆圆的死去女孩居然还是同学同桌,圆圆还经常去朴素家写作业。
‘是我杀了她,我有罪,你们把我抓起来吧。’朴素忽然很不耐烦地高喊起来,伸出瘦弱如木柴的双手,在大家面前晃悠了一下。
  ‘你知道自己还未成年吧,根本不会判死刑。’学长忽然冷冷地说了句,朴素和家人当时愣了一下,随即低头不语。
  诚然如学长所言,如果是十五岁犯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会从轻发落,而十四周岁以下则不会被判刑。
  朴素今年十一月才满十四。
  我忽然感觉到了法律的无奈,当朴素的父母面容焦急的确定了这件事后,脸上忽然露出了无比轻松而让人非常厌恶的表情。
  可朴素却依旧很悲伤地坐在凳子上,脑袋耷拉着望着地上。圆圆的父亲则大吼着要宰了他。
  ‘朴家人真缺德啊,早就算准了没事,何况朴素的大哥还是市里法院的,说不定交点钱就没什么事了。’
  ‘是啊,前几天他大哥还来了,坐着汽车呢,别提多神奇了,也难怪,人家好像是市里最年轻的检察官。’
  村民们大致都知道事情的原委,这么点人,消息口耳相传,不亚于现代媒体了。
  果然,一系列繁琐的条例后,虽然情节严重,但基与凶手的自首和未满十四岁,朴素被判监管,而朴家人也要对圆圆父亲做一定经济上的补偿。而学长和他同事也接到了上级的压力,希望此事尽快了解。
  当天朴素就又被他父母带回去了,而圆圆的尸体依然停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他父亲天天呆在那里,和女儿聊天。整个人如同丢了魂一样,只是抓着女儿的手。
  三天后,我又听闻了件更奇怪的事情。
  朴素要和圆圆结婚,也就是结冥婚。
  朴素回家的那天晚上,圆圆的父亲喝了很多酒,借着酒精的作用,提着菜刀冲进了朴家,他把刀架在朴素纤细的脖子上要挟说要不让朴素和圆圆结冥婚,以慰藉女儿的亡灵,免得玷污她的名誉,要么他豁出这条命,也要杀了朴素,朴家人没有办法,本身也是自己理亏,只好答应了这桩非常荒唐的婚事。
  而我和学长,居然也被邀请作为见证人。
  ‘你们是好人,我知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参加这次婚礼,算是我求求你们。’这个看似面容凶恶脾气暴躁的男人,居然老泪纵横地央求我们。
  ‘我是外乡人,这里一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好让你暂时充当一下,还希望你们千万不要嫌弃我。’他又再次恳求道,虽然学长略有犹豫,可还是答应了。
  而圆圆的尸体,也从太平间取出来,准备几天后的婚礼。
  朴家在这不大的地方算是声名显赫了,所以虽然是如此荒唐的婚礼,却也做的有模有样,该到的礼节,倒也是一样不落。
  即便是冥婚,也要有媒婆,这种人被称为阴司媒,多是村子里上了年纪的老太太,颠簸着小脚,蹒跚着来往于两家人之间,所有的前奏礼节半天之内全部做完。
  接着就是准备酒席和新房。这里的酒席和其他婚礼自然不同,不能有热菜,所有的菜都是凉的,四凉果:荔枝乾、龙眼乾、合桃乾及连壳花生,四冷盘:腊鸭、腊肠、金银肝、油炸鱼(或皮蛋酥),四酸果:酸沙梨、酸荞头、酸子姜、酸青梅。 四生果:苹果、甜橙、荔枝、沙田柚。另外还有馒头和花卷。如果你以为这些东西是给人预备的,那就大错特错了。
  圆圆的父亲准备了一天,并且在自家院子里拜了七桌,每个桌子菜都一样,全部铺着白布,每桌七个人,取七七四十九之意,表示死者的终结,桌子下面的椅子全都是圆木凳,上面漆着白漆。
  另外好来几十个纸人,男女老少都要,全部按房子啊院子和家里的墙壁旁边,所有座位上也放着。
  这就是所谓请过路游魂饮酒吃食,这些鬼魂进来讨了酒水,吃了食物,就不会骚扰死者的亡灵。
  而院门正中贴着白纸剪成的大大的‘喜’字,正对面则摆放着香堂和灵位。
  所有的一切布置好后,天色已经渐渐昏暗,我和学长站在里面,望着塞满整个空间的白纸糊好的,只会傻笑的纸人,黑色的夜和白色的纸人晃的眼睛生疼,心中也觉得很不舒服,本来是六月天,现在居然一阵阵的寒意,宛如冬天看见了冰块一般,虽然不曾用手去摸,但心中却已然冷了起来。办冥婚自然没有什么喜悦的调子助兴,偌大的院子听不到一点声音,如果说有的话,也是风吹过纸人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
  不多久,夜色刚刚擦上来,朴素的父母以及他的大哥就带着他来了,朴素的脸比纸人还要白,穿着黑色的链扣马褂,剪了个平头,看上去非常滑稽,可是我去笑不出声来。
  他的父母非常紧张,生怕发生什么,两个老人紧紧的搀扶着朴素的两只手,那情景倒像是一对夫妻搀扶着自己的长辈一般。
  倒是朴素的哥哥非常高大,也很年轻,穿着白色短袖和灰色西裤,脚踏皮鞋,提着个黑色公文包,皱着眉头看着这些东西。
  ‘这不是搞封建迷信么,真是的。’他嘟囔一句,忽然朴素的父亲转过头对着他低吼一句。
  ‘你他妈给我闭嘴!’在我印象里这个男人自从知道儿子出了这档事后一直都是显的非常软弱的,但今天却又如此暴躁,朴素的哥哥被吼了一句后马上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院子只有圆圆的父亲依旧朴素一家人,当然,还有我和学长。
  例行的礼节后,朴素去跪拜老丈人,但圆圆的父亲只是从鼻孔哼了一声,看都不看,而是从后院把女儿抬了出来。
  

‘你要和我女儿照一张相片,留作纪念。’圆圆的父亲闷声说了句。朴素的父母只好点头答应,因为他们看见不远处就摆着一把闪闪发亮的菜刀。
  圆圆从里面被他父亲背了出来,她已经被打扮了一下,只是在苍白充满孩子气的脸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让人看的如此不自然。圆圆的眼睛始终是睁开的,无力而无神,嘴唇也被涂的很红,不像是十几岁的中学生,显的过于成熟,或者说带着些妖艳。她皮肤经过冷藏又接触炎热的夏季,犹如刚刚化开的冻肉,表面上起着一道道的褶皱,和布满了如丝网状的紫色东西,不是血管,而是神经。
  ‘坐着拍么?’朴素小声问。
  ‘站着!’圆圆的父亲把女儿尸体放下来,怒吼了句。
  我们也奇怪了,这该如何去拍?难道要父亲搀扶着圆圆么?
  正当大家有些奇怪的时候,圆圆的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根很长很细的牛皮绳,这种绳经常用力啊捆绑书籍,非常坚固。
  而圆圆的父亲居然将绳子打了个结,套在女儿脖子上,接着搬来张凳子,居然将绳子另外一头系在房顶屋梁凸起来的部位上。
  这样,从外面看过去,圆圆倒的确是‘站’着的。
  圆圆的父亲小心的调整绳子的长度,让圆圆的尸体可以刚好脚尖着地,减少一部分拉力,免得给脖子留下过深的印记。然后扶正尸体,免得她摇晃起来,圆圆的身体看上去很轻,仿佛碰一下就会飘走一样,我看见她父亲的眼睛里始终溢着泪水。
  ‘拉着我女儿的手!’圆圆父亲把朴素的手扯过来,将自己女儿冰冷的手硬是塞了进去,然后用自己的大手揉了揉,仿佛要将两人的手如同揉面一样揉合在一起,想必是用的气力很大,朴素疼得闭上了眼睛,皱着眉头,却哼都不哼。
  我就这样看着朴素手中拉着一具尸体站在房门外,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大家点上了蜡烛,学长用自己的照相机拍下了这个画面,他的照相机原本是只拍尸体的。
  ‘喝酒!’圆圆父亲拿过两个酒杯。
  ‘我家小素不会喝酒。’朴素母亲小声说了句。
  ‘不会喝也要喝,这是规矩。’圆圆父亲粗暴地把酒杯往朴素嘴巴里塞,朴素倒也没反抗,只是被呛的直咳嗽。
  ‘送入洞房。’圆圆的父亲又说了句,这下朴素的父母不干了。
  ‘你别太过分了,以前的事是我家孩子造孽,你要我们做什么都认了,这次你让朴素和你家女儿尸体睡一个晚上?’朴素的母亲哭喊着跑过去,想把儿子拉过来。朴素的哥哥也跑了过去。
  ‘怕报应么?怕报应就别答应,现在晚了,我女儿死了,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就宰了这个小王八蛋。’圆圆父亲手里已经提起了菜刀,赤裸着上身,光着脚站在院子里,在蜡烛的照耀下,犹如一个鬼神。
  我们一看事情有些闹大了,连忙过去劝阻,可是圆圆父亲连我们也一并骂了。
  ‘你们这些家伙,要是真有本事,就把这个畜生关到牢里去,或者让他去吃枪子,陪那几万块钱算什么?还得回我女儿么?她才十四岁,还要被那些人去议论,说她是被强奸的,你们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么?’圆圆的父亲声音越来越沉闷,带着哭腔,最后也听不清楚他再说什么了,只看见他的眼泪如同决堤一般流了出来。
  那不是泪水,而是心里的血吧。
  ‘我明白了,但是我不希望看见更大的悲剧。’我对他说了句,接着往后退了一步。
  ‘你放心,我要好好活着,本来这一步也是按照规矩来的。’他忽然冷笑了下。
  没有办法,大家只好看着他左手拉着朴素,右手扛着尸体走了进去。朴素踉踉跄跄地,犹如小鸡一般被圆圆父亲提着后领,但是他眼睛里没有恐惧,而是茫然地看着圆圆的尸体。
  院子里的纸人仿佛都在笑。
  那天朴素一家人也没有离开,只是坐在院子里,仿佛随时等待着什么发生,那一夜看来十分难熬,朴素的大哥倒是伏在桌子上睡了起来,而圆圆的父亲则提着刀站在门口,红着眼睛不准任何人进去。
  这样僵持了一夜,白天第一声鸡鸣刚过,房门开了。
  朴素安然无恙地走了出来,也没有看出别的不同,只是略有疲惫,脸上依然带着悲伤。
  圆圆的父亲有些惊讶,接着长叹一口气。将菜刀一扔,蹲在地上大哭。
  ‘现在,我们一家不欠你什么了。’朴素的哥哥打着哈欠,冷笑着望着哭泣的圆圆父亲,扬长而去。
  我和学长安慰了一下圆圆父亲,也只好选择离去。我们两个离开院子的时候回头看了看,圆圆的父亲蹲在那片白色之中,显的十分扎眼。
  第二天,圆圆的尸体开始发硬,出现尸斑,很快便火化了,骨灰让她父亲带回了自己家乡。
  我原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半年后,当我再次来到这个村子,却是因为另外一幢婚事。
  这次结婚的人是朴素的哥哥。
  那个年轻的检察官,满脸意气风发,我之所以会被请来,是朴素告诉我的,他托学长告诉我,既然半年前我们参加了他的婚礼,半年后也来参加他哥哥的婚礼。
  这句话似乎听起来很有道理,但我却觉得很不舒服。
  不过我还是来了。比起半年前,村子没有太大变化,不过朴家人的婚礼办的非常奢华,比起城市里来丝毫不逊色,据说朴素的父亲也是承包鱼塘经营甲鱼生意的。
老子有钱,儿子有权,我不禁笑了笑。
  与上一次冥婚相比,这一次倒是真的很热闹,不仅村子所有人都来了,连外地的也来了,一些朴检查官处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来了,带着大小不同的礼盒和厚薄不同的红包。他们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虽然谁也不知道这位检察官还会结多少次婚,不过第一次总要出售阔绰些,不过这次的婚礼却是在白天举行的。
  朴素的哥哥非常得意,手里端着酒杯,到处敬酒。而朴素则蹲在一旁,手里拿着一杯白开水,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我不过是大家眼睛里的强奸杀人犯罢了,我永远比不上哥哥,从小就是这样。’他看见我来了,自嘲地说。
  这时候宾客们要求新娘出来,朴素的哥哥也开始叙说他如何将新娘追到手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姑娘啊,她虽然没有父母,但异常聪明,自从我在湖边认识她就完全被迷住了,又漂亮又大方,而且还有着和我一样的家乡口音。’朴素的哥哥高兴地说着,想必有些醉意了,舌头有些打结,我听的不是太清楚。
  ‘哦,新娘的娘家人来了么?’我看了看四周,问朴素,朴素摇头说自己并不知道。
  新娘也走了出来,很漂亮,很白,脸颊涂抹着厚厚的脂粉,嘴唇如鲜血版红艳,走路轻盈不带风。
  ‘我娘家人来了。’她忽然掩嘴笑着说了句。葱段似的手指指向门外。
  外面进来一大帮人,呼呼啦啦,男女老少都有,居然有四十多个,看来这女孩娘家人真不少。嘴巴里都喊着同样一句话——恭喜姑娘新婚,他们虽然穿着各有不同但确有相同的特点。
  皮肤很白,走路很轻巧,面无表情。
  这伙人在桌子旁边坐了下来,开始大口地放肆吞吃着桌子上的菜肴,场面略有尴尬,不过很快又过去了。
  ‘新郎新娘照张相!’下面的人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纷纷起哄喊道。朴素的哥哥和新娘也答应了,不过这次负责照相的是我。
  朴素的哥哥拉着新娘的手,站在新房大门前——这是朴素父亲花钱新盖的。
  当我将镜头对准他们,忽然发现那里不对了。
  我仔细一看,微笑着的新娘头顶上,居然有着一根似有似无的绳子。直直的从半空中垂了下来,一直到新娘的脑后。我挪开一看,却又发现什么也没有。
  再回到镜头,也没看见了,我飞快按下快门,心想可能是自己看错了。
  酒席延续到下午,直到把朴素的哥哥喝个酩酊大嘴,新娘笑嘻嘻地把他搀扶进洞房,而那几十个娘家人也忽然一齐起身告辞,又风一般离开了,整齐的如同军队一般。
  ‘真是古怪的一伙人。’朴素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酒席逐渐散去,大家开始收拾东西。大概过了半小时,我和朴素聊了下,正准备离开,这时候洞房传来一阵尖叫,朴素的哥哥光着上身,穿着裤衩跑了出来,惊慌的地用手指着自己的背。
  ‘背上好痛!’他转过来对我们说。
  我惊讶的望见先前的新娘整个人趴在朴素哥哥的背上,侧着头贴着他的脖子,双手搂着他的腰,整个人如同一个孩子抱着枕头一样,而那脸分明是半年前被奸杀的那个女孩——圆圆的相貌。
  朴素的哥哥哀嚎起来,因为背上仿佛多了个肉块一样,而且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人的连接处肉芽还在不停的增长连接蠕动着,犹如齿轮的转动一样,两人的身体几乎完全成为一个整体了,而先前还看得到的四肢已经几乎融合了进去,远远望去,朴素哥哥背上仿佛长了个巨大的肉瘤。
  ‘我错了,我错了!是我那天喝醉酒强奸了你,你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朴素哥哥跪倒在地上,双手合十,如同捣蒜一样往坚硬的石板上磕着头,可背上的肉块依旧往他身上陷进去,最后只能看见那张带着微笑的脸露在外面。
  圆圆的脸,苍白而干净。
  朴素冷冷地站在旁边看着,没有丝毫的表情。朴素的母亲当场就昏了过去,而他父亲也呆滞地站在原地不知所措,至于那些宾客,早就作鸟兽散了。
  我这才知道,原来当年朴素是为哥哥顶罪的,因为查出来是他哥的话,就算不死,也要坐一辈子牢,而如果他去顶罪,自然没什么事情,顶多只是名声不好罢了。而且在收拾残余宴席的时候,发现桌子下面有很多没经过拒绝的菜和洒了一地的酒。
  冥婚的故事后来就在那个村子流传开来,朴素一家也倒了,他们家的甲鱼塘一夜之间所有甲鱼都死光了,朴素哥哥背上的肉瘤也那不下来,医生说如果拿下来,那即使没有生命危险,恐怕这辈子也要瘫痪在床。这男人听完后就疯了,天天跑到那个早就荒废的瓜棚里,高喊着,放过我,放过我。他背上的肉瘤也越来越大,最后身体不堪重负,只能在地上爬行着。朴素的双亲不堪打击,不久就病逝了,而朴素则下落不明,不知道去了哪里。
  最后一次见他,他带着圆圆的灵牌。
  ‘我会一直带着,当她是我真正的妻子的。’他苦笑着,摸了摸木质的牌位。
  后来,据说在离村子几十里外的一家祭品丧事店,一夜之间所有的纸人都肮了很多,嘴巴上全是居然油腻。至于是不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
  “这就是冥婚么?”我问他,纪颜点点头。
  “这种仪式不知道起源于那里,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有两千年的历史了,下到百姓,上至皇家,都有为死去的子女举办冥婚的记载,不过现代后就渐渐泯灭不见了,或许在某个遥远的地方,那里还会有这种冥婚的。”(冥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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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九夜 玩具
   枯燥的生活有时候也会有些很有趣的事情,我甚至会想,如果没有遇见纪颜,我定和普通人一样,过着朝九晚五的机械似的日子,当然,偶尔有时候也会遇见一些很讨厌的人,比如刚才在报社门口,一位长相落魄的中年人,硬要我买下他的东西。
   他的头发很长,胡子拉渣,几乎脏的发黄的衬衣有一半塞在皮带里,而另外一般不安分地跑了出来,中年男人告诉我,自己失业很久了,据他自己地描述,自从在报纸上看见我关于那些有趣故事的文章后,觉得他这个故事我一定感兴趣,并希望卖给我,以有急用。看他的模样似乎很缺钱,我本不想答应他,可是那人死死拉住我的衣袖,并一再宣称我一定会出钱。
  “你怎么就确定我会花钱来买你的故事?”我好奇地问他,但努力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
  “会的,会的,您一定会的。”男人见我终于和他说话,非常的高兴,他把那一摞厚厚的档案夹在腋下,双手使劲在裤子上搓了两下,本来就不成样子的裤子一下子皱的如同腌菜一样。他郑重其事的将那档案袋双手交给我。
  “你要先付钱。否则听完故事走了怎么办?”他又说了一句,我当时也有些冲动,居然真的商量了一下价钱,把那档案袋要了过来,等到男人笑嘻嘻地拿着钱走远,我才有些懊恼,钱虽然不多,但万一里面是一堆废纸,这不是自己被别人当傻瓜欺骗么?
  我打开袋子,还好,真的是一摞摞手稿,字迹很漂亮,和那男人的样子截然不同,或许,本来他也是位西装笔挺,身份高贵的人,谁知道呢,这个世界的变化永远比我的想法变化要快。
  我将稿子带回社里,闲暇的时候,拿出来看了看。
  “在我还没有失业的时候,居住在自己家传的老宅里,那片地方现在已经被我贱卖了,没有办法,我无法还清自己的对银行的欠款。
   买我房子的是一对奇怪的人,看上去应该是父子,年级大些的有三十来岁,身材高大,相貌俊秀,而且对人礼貌有加,而且从他的举止和那辆高价轿车还有一次性付清房钱来看,一定是位相当富有的人。
  而那个小孩,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你难以想象这样一位温文尔雅的男士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令人讨厌,不,应该是令人作呕的儿子。
  男孩大概十二三岁,只有一米二几左右,身上的一副脏兮兮的,头发乱的如同鸟窝,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细小的单眼皮夹着一颗几乎呆滞不懂的眼球,他的脸如同一块吸饱了过期牛奶的大海绵,蓬松而鼓胀,但是又苍白的很,令人称奇的是,那孩子的手掌却很大,几乎和成人一般大小了,手指的指节也非常粗大,远甚于同年龄的小孩,而且那孩子紧紧抱着一个已经破旧不堪的娃娃。
  那个娃娃已经几乎破的不成样子,额头的假发已经掉光了,还掉了一条手臂,整个身体带着暗红的铁锈色。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那孩子自从下车,就张着嘴巴唱着这古怪的歌谣,一时也不停歇,抱着那残缺的玩具看着即将变成他们家的房子。
  我正在和那男士谈话,叮嘱他们一些必要的常识和这附近的地理情况,人际关系等等,那男人很有礼貌也很诚恳的点着头说着谢谢。
  ‘实在太感谢了,我和他出来匝道,还生怕有什么地方不了解,经过您的介绍,我已经对这里有了初步的认识了,如果以后不忙,希望多来这里坐坐,无需客气,既然相识我们就是朋友,您卖出这房子一定也非常不忍,所以万一以后有经济上的困难,可以来找我。’年轻男子的话让我忽然觉得鼻子一酸,心头一暖,毕竟这样的朋友很少见了。
  我刚要离开,抱着破旧玩具的的那孩子忽然转过头,睁大了眼睛盯着我,我看见他的嘴巴一张一合,却那么的不自然,那肥厚的嘴唇就像是快要干死的金鱼一样,大口的呼吸着不多的空气。
  ‘你还会过来么?如果来的话,记得给我带玩具。’他说完,显的很激动,脸颊红了起来,胸膛也一起一伏。我一时被他问的没了回答,整个人僵立在原地,下意识的机械的点点头,还好男人发现了我的窘迫,笑着拍拍我肩膀,扶着那孩子进去了。
  这个奇怪的房主就这样住进了我家。
  说来惭愧,虽然将房子卖了出去,我依旧欠着一大笔钱,我被剥夺了最基本的消费权利,过着如同乞丐般的日子,以往的那些称兄道弟的朋友和趋之若鹜的亲戚们一个个看见我如同看见了瘟疫一样,避之不及,而我的妻子,也抛弃了我,只将那可爱的儿子留了下来,我既高兴,又担忧,高兴是还好儿子还在,最重要的东西还在,担忧的是自己吃苦到没什么,可是要是儿子跟着我吃苦就不好了,所以我努力工作,但还是被高额的债务压着喘不过气来。
  终于有一天,我想起了那个男人分手前的话,我决定厚着脸皮,去找找他。
  再次来到自己的以前的家,那是一种非常奇怪而心酸的感觉,如同看见以前的妻子或者女朋友躺在别的男人的怀抱里一样,许久不来,房子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周围略显得比以前稍稍安静了些,我叩响了门,等了半天,开门的却是那个令我讨厌的孩子。
  ‘和我的儿子比起来,这孩子是多么难看。’我忍不住心里感叹道。
  ‘您果然来了啊。’那孩子没有抱着玩具,换了一身衣服,可是相貌依旧,我努力压制自己讨厌他的情绪,故作友好的拍了拍他的脑袋,那头卷曲的墨黑色头发硬的如同弯曲的铁丝。
  ‘你的父亲在么?我想找他有些事情。’我笑了笑,不料想他非常震怒地将我的手拍下来。
  

‘您太没有礼貌了,怎么可以随便拍打别人的脑袋,在我的家乡,这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他非常生气的说了一句,接着忽然又弯着眼睛笑起来,胖胖的脸颊露出两个酒窝,就像下水道的水流的漩涡一样,又像是哪个人在他的脸上用圆规扎了两个大洞。
  ‘原来你是找他啊,请等等,他在里面休息,我马上去叫他出来。’孩子笑嘻嘻地答道,请我坐在里面。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里面的所有家具都是黑色的,黑色的木桌,黑色的茶几,罩着黑色外套的沙发,以及黑色的玻璃杯,墙壁上挂着一副梵高的向日葵,虽然是仿作,但也活灵活现,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去,那花仿佛在随风舞动一样。
  ‘我去喊他。’孩子一步步走进内屋。
  ‘为什么他不喊那男人叫父亲呢,或许这孩子压根不是那男人的儿子。’我纳闷地想着,没过都就,房间深处的黑暗处响起一阵轮子咕噜咕噜滚动的声音,似乎是轮椅,铁质的轮子滚在木板上,发出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
  ‘您果然来了。’我虽然看不清楚相貌,但肯定是那个男人,他的声音依旧柔和充满了磁性。
  ‘哦是的,实在,实在是难以启齿,我的手头很紧张,自己到无所谓,关键是不想让我的儿子受苦,这不马上六一儿童节了,他虽然很懂事,不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想去躺游乐场,所以,我才厚着脸皮来找找您。’我一口气说了下去。
  ‘这样么?的确让人心痛,我可以帮助您,因为我也可以体会您的心情啊。’那男人温和地说道,接着我听见一阵小声地说话声音。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
  男孩从黑影里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些钱。
  ‘他说现金不多,暂时只能给您这些了。’男孩又笑了笑,这时候即便是他的笑容,在我眼睛里也显的可爱了。我收下了钱,对他们千恩万谢,并已在许诺尽快还清,不过那男人还是婉言谢绝了,并叮嘱有困难的话一定要来找他。
  孩子将我送到门口,刚要关门的时候,忽然隔着门缝望着我,看的我有些不适。
  ‘我不是告诉过您么,下次来要为我带个玩具。’他忽然收起笑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这才想了起来,连忙说对不起,并告诉孩子我一定会履行承诺。
  ‘好的,我姑且再相信您一次吧。’说着,他一边咯咯笑着,一边合上了门。
  有了这笔钱,我和儿子过了个非常快乐的六一儿童节。自从失业后我从来没那么高兴过,当然,我从心底里感谢那个男人,也为自己遇见贵人感到由衷的幸运。
  可是日子还在过去,我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刚觉得苦闷的时候,我一个朋友介绍我去马戏团找点零活。
  那是一个不大的马戏团,与其说是马戏团,倒不如说是一群跑江湖的艺人,只不过到处在乡间郊外村子里表演些拙劣的魔术和杂技,外加一些略带下流的节目来吸引观众,这种团体大都是临时凑合的,随时可能散掉,就如同稀泥活好的建筑,用手指戳一戳就会碎裂。
  我在那里为他们搬运一些杂物和道具,还负责为演员准备伙食,还好这些人都比较和蔼,而且对我还算不错,工资是每天结算的,虽然辛苦,但能拿到一笔相对还算可以的收入,对我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这里的头头是一个上了年级的老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吧,可是他的嗓音和气魄却一点不像,他总是一副发怒的表情,严厉训斥着戏团里的每一个人,红红的脸庞总是挂着如同京剧演员一样夸张的胡子,只不过是雪白的,据说戏团里大部分的女演员都和他有染,闲暇的时候喜欢大碗的喝酒吃肉,总的来说是一位还算豪爽比较容易接近的人。
  当然,他见过我儿子,并十分喜爱他,这也是我在这里受到的打骂比较少的原因。
  他的左脸和左半身有着很严重的烧伤痕迹,每当我问起,他总是闭眼不说,要不就长叹一口气,说是很早以前的就事了,不必再提。一次在他的房间里——一处临时搭建的木屋,我看见他的凌乱不堪的桌子上居然摆放着一个相架,里面有张黑白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却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性,她的鸭蛋形的了脸庞和圆润的下巴,以及美丽而慈祥的大眼睛让人看的很舒服,随时都可以发觉她非常慈爱而富有同情心的光芒。
  我问过别人,大家都说这是团主以前呆的的马戏团表演魔术的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团主很少提及,只是在喝醉的时候说起过,只不过在团里一场大火后也销声匿迹了,据说这女人和那场火,是团主心里永远的伤痛。
  由于生意不错,马戏团在这块地方呆的时间稍微长一些,所以我赚足够了那份钱,并打算还给那个男人。
  我虽然失业,虽然落魄,可是我的自尊心还在,既然答应了是借的,就应该还,虽然没有限定日期,但自己的心里应该有个明确的时间,所以钱一旦够了数,我立即带着儿子回到了那里,当然,我还特意买了个娃娃,我不会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儿子坚持要去是因为他觉得也应该向人家道谢,而且自己也很想在回家看看,毕竟是长大的地方,我对儿子的懂事非常欣慰,于是父子两个去拜访他们父子两个。
  很幸运,这次那男人在家,是他给开的门,虽然眼神略带疲惫,但依旧是充满阳光的笑脸,而非常优美的眼神。
  ‘是您?有事情么?’他和蔼地问我,并把我和儿子邀请进来。房间里一如上次一样,不过稍微要亮堂一些。
  

‘你上次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腿脚受伤呢?所以才坐着轮椅吧?’我忽然问他,男人猛的一愣,惊讶了一下,随机笑着点头,不再说话。接着他从里面端来了两杯可乐,我和儿子都喝了些。
  我和他稍稍聊了会,正准备从口袋拿钱出来还给他。这时候,那个讨厌的男孩又跑了出来,我不知道为什么,将手又拿了出来。
  ‘哦,是您啊,对了,答应给我的玩具带来了么?’男孩不客气的说,那神态非常的高傲和不屑,仿佛在指挥一个下人。
  我忍着气氛,依旧笑着把那娃娃给他,谁知道他拿过来看了看,一下扔在了地板上,这时候的我虽然不至于非常恼怒,但脸上估计也完全失了颜色了。男人非常抱歉的拾起娃娃,小心的塞回到那男孩手里,可是他依旧扔掉了。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他忽然低垂着脑袋,仿佛脖子被人打断了一样,从他的身体传来上次听过的歌谣,但这次听上去非常阴沉沙哑。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那男孩忽然又抬起头,满脸兴奋地看我一旁发呆的儿子,忽然冲了过去将他一把抱了起来,我和儿子都来不及做反应,一下子居然说不出话来。
  他看上去比我儿子还要瘦弱矮小些,却轻易地将他抱了起来。
  男孩子高兴的用手捏着我儿子的可爱的脸蛋,扯的他大叫着痛,我想过去抱回儿子,却发现自己迈不开步子。
  ‘好可爱,好可爱的玩具啊,做,做我的玩具吧,我会把以前的都扔掉。’男孩望着我儿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不要!’我忽然有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可是眼睛一黑,昏了过去。在我失去意识的时候听见的只有那男人充满叹息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还要回来?’
  不知道睡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看来那可乐里一定下了药,我的头疼的厉害,仿佛用几个强壮的摔跤手用巨大的胳膊从不同方向大力的挤压着一样,眼睛要睁开都非常困难,房子里空荡荡的,看看手表,才发现本来是下午来的,现在几乎接近傍晚了。
  我看了看四周,似乎自己被抬到了原本是以前卧室的地方,由于非常熟悉,即便更换了家具走起来也轻车熟路,我没有发现儿子,于是担忧的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找了半天,却没有踪迹。
  一直走到了另外间卧室,那原本是我儿子的,看来现在居住的是那个讨厌的小鬼,房子很干净,里面有个大柜子,一层一层的,每层五格,我仔细看了看,全都是非常破旧的人偶玩具,各种各样的都有,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的没了手,又的没了脚,有的没了脑袋,但大多数是和我儿子年龄相近的小孩模样。不过身体小了几号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并且走了过去,打开了柜子,一阵刺鼻的药水夹杂着腐肉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捂着鼻子拿起了其中一个断了手的人偶。
  当我的手握住的时候,感觉的不是干硬的塑料或者是粗糙的木质纹理,却是那种非常滑腻而柔软如同被水泡浸过的肥皂一样感觉,没错,那是种肌肉的感觉。
  我又看了看剩余的娃娃,在一些娃娃的手指头上,我看到了指纹。
  没有那个玩具会精细到手指上都刻有指纹。
  这些娃娃,这些人偶,这些玩具,都是活人的肢体,活着的的小孩的身体组合而成的。
  我的儿子!
  脑袋仿佛被硬物重重击打了下,我几乎窒息过去,双手紧紧扶住了柜子的边缘才没让我倒下去,走出房子的时候,我看了看那书桌,厚重的玻璃下面夹着几张照片,我把它们取了出来,放到身上。接着连忙跑出房间,继续寻找儿子。
  我一定要找到他,虽然我不愿意印证自己心里的那个可怕念头,当我将这个房子搜索了几次后却徒劳无功,当我绝望的时候,才想起原来我们家还有个类似半地下室的储藏室。
  入口在厨房,我将地板翻起来,靠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走下去。
  ‘我的娃娃是最好的娃娃,它笑起来美貌如花,它的手脚灵活自如,它的皮肤不需要修补,你要是问我从哪里买的,我会告诉你这是我做的。’这歌声悠扬的在地下室里传出来,犹如做好的肉,香味四散开来,火光很弱,弱到仿佛随时会被黑暗吞没掉。
  ‘爸爸,我在这里,在这里啊。’我忽然听见了儿子清脆的喊叫声,连忙朝那个方向跑过去。
  可是我的打火机照过去,却是那个丑陋孩子的脸。
  他紧紧闭着嘴,但嘴角抑制不住的向上敲着,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隙,两边的脸颊像肉丘一样鼓了起来,在火光下他如同一个微笑的恶魔。
  ‘你在找你儿子么?’他开口了,但声音却无比粗糙干涩,犹如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发出的很久没有上过机油的轴轮转动的声音。
  ‘在这里呢。’地下室忽然亮堂开来。我看见了我儿子。
  他抬着头,紧闭着可爱的大眼睛,青紫色的脸上带着夸张而不真实的笑容,嘴角垂下两条细线,手和脚也掉着线,摆成一副高抬起手的动作,犹如一个木偶一样坐在一张医院用的手术台上。
  旁边则站着那个男人,一直带着和蔼微笑的男人,不同的是在他的周围墙壁山,挂着很多残破的人体断肢,旁边的台子还有很多大玻璃杯,里面浸泡着一些儿童的头颅,一排整齐的堆放着,还有很多的医疗器械道具,以及血迹斑斑的手术台。
  

‘你为什么要回来呢?’那男人说到。
  ‘你带来了我的玩具啊。’那孩子哈哈笑了起来。
  我终于再次昏了过去,那次我宁愿自己不要在醒过来。
  不过我还是苏醒过来,而叫醒我的却是我的儿子。
  ‘爸爸,快醒醒啊。’儿子带着哭腔推搡着我的身体,我恢复了意识,惊喜交加,一把搂住他,直到儿子喊疼才松开手。接着我发疯一样脱光儿子的衣服,到处寻找伤口,很幸运,他的身上依旧光滑细嫩,没有任何一丁点受伤,这时候我才松了口气。
  在地上我拾起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是留给我的。我来不及观看,就抱起儿子,赶紧离开了那地方。
  第二天好好睡了下,我一边看着信,一边朝马戏团走去。
  ‘不知道如何向您叙述这件事情,首先我要为我的父亲奇怪而顽劣的举动道歉,他就是如此一个人,虽然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但他已经不会那样了,所以我才一直看着他,为了满足他几乎有些变态的需要,我不停的收集那些刚刚死去的孩子的身体加工成他喜欢的玩偶,我必须以我的人格和生命发誓,我绝对没有杀过一个人,这些尸体都是从各个地方买来的,当然,这需要一大笔钱和精力,可是,谁叫他是我父亲呢?
  您听到的孩子般的声音,不过是他腹语发出的声音,他是一位腹语天才,这种家传的绝技到我这里已经消失了,当然,这与我不愿意学习有很大关系,虽然我毕业于名牌医科大学,但无法负担这些高额费用,所以我有着自己的生意和事业,因为我仅仅是希望我的父亲过的快乐些,毕竟,他也受到了很多伤害,尤其是母亲去世以后,他才变得非常的焦躁情绪容易波动。
  这只是他执意要给您开的一个玩笑,所以我再次向您道歉,作为歉意,我们搬走了,离开这里,所以临走前再次留下这封信,对您和您儿子受到的惊吓表示万分的抱歉。’我把信揉成一团,扔了出去,暗暗骂了一句神经病。
  回到马戏团,马上找到团主,将事情的经过和那张旧照片给他看,他望着照片好久,抽了好几根烟,在我的催促下,才缓缓开口说道。
  ‘那个家伙,也是个可恨可怜的人,他是个侏儒,一个后天养成的侏儒,他的父母——也是我以前马戏团的主人,为了能够表演些赚钱的节目,居然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小灌输药物,并让他常年呆在狭小的罐子里,所以变成了这个样子,他在团里的节目是最招人喜欢的,整个马戏团都靠着他赚钱,可是他得到的却是最低劣的食物和整个马戏团的人的嘲笑,他总是默默忍受,忍受兄弟和双亲的打骂,他对任何人都是报以微笑,因为他还有我和那个女孩这仅仅的两个朋友。因为他的父母和兄弟根本没把他当作亲人,甚至压根没把他当作人来看,只是作为工具,仅仅是赚钱的工具。可是虽然受了这么多苦,他却一直保持着如孩子一样的心态,喜欢开玩笑和游戏。
   他相当聪明,总是自己自学一些知识,还会自己设计节目,孩子们见到他就会微笑,大人们看了他的腹语节目也惊叹表演的如此惟妙惟肖。他和那个美丽的女孩在一起总是惹别人嘲笑,可是谁也不曾想到,那女孩真的爱上了他,还为他做了许多人偶玩具。团里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投以鄙夷的目光,尤其是年轻男演员总是恨不得杀了他,因为他抢走了这些人心里的对象。而女人们则嘲笑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甚至连牛粪都不如的东西上。
  终于这件事被他的父亲——当时的团主知道了,其实这个老家伙也对那女孩垂涎已久,他万万没有想到如此美丽的姑娘居然和他最瞧不起的傻瓜儿子混在了一起,所有人都把恶毒的言语加到那女孩身上,他们朝着女孩吐口水,撕扯她的衣服和头发,在她的身体上留下各种伤痕,大声的骂她是贱货,婊子。我虽然想救他们,可是却人微言轻,最后女孩在众人的殴打咒骂中居然流产了。而那小子也被关进了一个漆黑的房间,终日不见阳光。在这个黑暗的房间里,终于他的心也逐渐变得黑暗了。
  最后,他被疏于看管的女孩放了出来,但是常年积压的怨恨让他做了傻事,他模仿团长的声音,叫大家去一个密闭的房间,说是年底分红奖金,当一班人兴高采烈的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堆满了干柴,当这些人开始怀疑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接着他锁上了门,并在外面放起了大火。而他的双亲兄弟,却不知道去了哪里,后来听说他将那些人全部圈养了起来,永远活在黑暗的地下室里面。
  除了我,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实我也只是因为他良心发现,嘱咐我没有去那个房间,我是因为事发后想去救火而被烧伤了,不过那两人稍稍安顿了我,并为我治好了烧伤,但是还没等我痊愈,他就带着女孩离开了,再也没有来过,他走的时候只带走了所有女孩为他做的的人偶娃娃和那张整个马戏团的合影。’团主终于说完了,眼睛里有些泪光在闪烁,一双大手紧紧攥着那长照片,发黄的照片。全然不像他平日里的样子。
  ‘他已经将这相片遗留了下来,是意味着想忘记那段往事吧。’我接口说道,团主愣了下,也点头,随后将那照片撕扯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
  我也没有在回过那个宅子,将它闲置了起来,带着我的儿子,辛苦的生活,虽然难受,但是我坚信什么苦难都有到头的日子,人在最好的时候要想到自己最坏会怎样,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却又要想想好日子可能也不远了,我的儿子聪明懂事,才是我最开心的。
  只是,每当他向我小声提出想买个玩具的时候,我都不免有些心惊。”
  我读完了这个故事,略有些压抑,从窗外望去,居然看见刚才那个男人,他正刚才获得的收入为儿子买了些零食,两父子其乐融融地走在一起,虽然他们很贫穷,但相对某些人来说,他们非常富裕。
  我这才记起明天就是父亲节了,或许,我也该为我的父亲做些什么,不谈送什么礼物,起码陪他聊聊天,下一盘象棋,或者只需要安静地呆在他身边,默默地看着他,这样,他就会高兴好一阵子了。(玩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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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夜针眼
    每个人都会被强迫去做过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或是为工作,或是为感情。所以我很羡慕纪颜,他总能无忧无虑的做自己喜欢的事,虽然有时候充满了危险和挑战,但这无疑使他的生活非常多彩。
    我就不同了,有工作就意味着压力,那个单位也不会花钱买个二大爷来供着,今天运气不好,老总委派了个我非常不喜欢的采访对象给我。
    其实这类事我在大学就经历过了。不过那时候不过是校内的游戏报纸。我的第一个采访对象就是刚刚在省内比赛活的冠军的某眼镜男。当我笑嘻嘻地准备采访他的获奖感言的时候,这位同学忽然辣刺刺地大声质问我。
    “你们报社的女记者都死光了?”
    当然,那次的采访让我很不愉快,至今都存有阴影,不过这次恐怕我会比吞了苍蝇更难受。
    我眼前坐着的这个家伙基本上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那个圆圆的如同婴孩屁股样光滑圆润的双下巴和宛如两个插孔般的巨大鼻孔。他长着一双典型的单缝眼,不多的头发整齐的梳理在油亮的脑门前,双手合十放在前面隆起的肚皮上。
    “我很忙,最好快点。”他哼了哼。
    这个人叫黄肘子,我深刻的认为他的父亲很有可能是一位屠夫或者长期偏爱吃猪脚,结果把自己的喜好强加给了儿子身上。不过从他硕大肥壮的外表以及两条仿佛泡在福尔马林溶液多时已经发胀般的大腿来看,名字倒也取得不为偏颇。据他自己说他是毕业于英国名牌医科大学,在那个充满绅士礼貌的国家他学会了礼貌和待人接物。其实每年城市里都会增及许多这样那样的海归派。只是当我带着后辈的景仰之情问起他大学名称的时候黄肘子却很不耐烦地说告诉我这样的乡巴佬也不会了解。方肘子还说,国内的中医就是垃圾,什么经脉学针灸都是扯淡骗人的玩意,国人被欺骗几千年,大有要靠他拯救世界的态势,他还说要学得治病救人普渡济世就应该去外国学西医才对。
    “您总该有个英文名吧。”我实在不想在称呼他的名字,这让我有犯罪感。因为他的名字和国内某位著名医学倡导中医无用论的专家的名字发音颇为相似,感觉有亵渎之嫌。
    “有的!”黄肘子终于眼冒金光,仿佛已经等待很久一般,“在英国他们一般叫我拉比须,听上去很顺耳吧。”拉必须先生得意的晃动着如同范伟般的巨大圆胖脑袋,激动的两颊腮红,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大学时代室友们经常聚餐吃的一道菜,好像叫红烧胖头鱼。
    我凭着脑袋不多的几个英文单词记忆,似乎拉必须和某个单词发音很像,不过我不愿多想,毕竟采访时间不多。只是这个名字听上去更加不适应,我只好继续叫他黄肘子吧。
    他是做医药卫生用具进出口的,说白了根据他的介绍和推荐,讲一些国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转卖到国内医院,也就是二道贩子。据说黄肘子靠着他在英国结识的朋友和关系网,长期做着把英国药品和治疗器械贩卖到中国的生意。美其名曰资源共享,而且花着不菲的钱财买下这些包裹着巨大“洋”字号的医药用具的各大医院无不得意洋洋欢欣雀跃奔走相告,毕竟医院里能有英国产的医疗用具是莫大的财富和名声啊,就如同一个乡下妓院,如果有了进口来的货色,老鸨们总是喜上眉梢的第一个向每个进进来的客人介绍和推荐一样。
    黄肘子先生一面收着大笔的钱财,一面还获得了帮助国内医疗用具发展的好名声,的确是名利双收。当他兴高采烈的向我描绘他的宏伟蓝图的时候,听得想睡觉的我忽然发现了件奇怪的事情。
    对面坐着的这位流英归来的高材生,忽然把巨大的身体从已经不堪重负的椅子上弹了起来。这让我忽然想起了电影食神里的一段关于轻功的点评。
    他的脸气成了猪肝色。
    “什么破椅子!居然还有钉子!”黄肘子先生用香肠般圆润的手指指着椅子破口大骂。我奇怪的走过去看了看,椅子非常光滑,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钉子。
    在我向他解释一番后,他也相信了,可还是嘀咕地说刚才屁股上明明有针扎般的感觉。但是没坐多久,黄肘子再次跳了起来,这次他死活不坐那张椅子了,我只好和他换了一张,但是同样的事情却依旧发生。
    黄肘子的堆满肥肉的脸忽然抽搐了两下,直觉告诉我他一定想到了什么,却不敢说出来。
    “我先告辞了,下次有机会在谈吧。”他穿好外衣,我刚把他送到门口,方肘子忽然转头问我,神色却有些和刚才不一样,似乎带着几分讨好的意思。
    “你好像对解决那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很拿手是吧?”
    我愣了愣,随即摇头。
    “不是我,只是我的一个朋友罢了。”
    黄肘子很高兴,但他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接起了电话,一边走一边说着向下走。关门的时候,我好像隐约听到了一句话。
    “你放心,死不了人的,顶多身体有点不舒服。”
    伴随着声音的远去,我把大门带上了。但是我原本以为不会在着这位知名人士见面了,不过事情往往是出人意料,第二天,黄肘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我的电话号码,居然说一起出来吃饭。这种大人物的邀请我可不敢拒绝。
    到达饭店之后黄肘子选了张靠窗的桌子。
    一阵寒暄,他倒是很爽快,直接步入正题。
    “我希望你,啊不,是你的那位朋友帮个小忙,如果事成之后,我可以付给你们一大笔费用。”很少见人找人帮忙的口气却这么横,仿佛是他在施舍我一般。我摇摇头,说纪颜很少接触陌生人,更加不会为钱去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何况他并不缺钱。
“那,他到底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对面的黄先生咬了咬肥厚的嘴唇,急促的追问。
    “除非,这件事能引起他足够的兴趣。”我笑了笑回答说。黄肘子很高兴的松了口气。巨大高耸的肚皮像手风琴一样有节奏的起伏了几下。
    他的眼神和表情居然和前些时日差了许多,满脸的谦卑恭敬。
    可是我的鼻子不高,头发也不卷曲,自然没有波斯猫一般的多彩的眼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黄种中国人,既没有海外的亲戚,更美洋朋友,甚至我的那些土哥们里连姓杨的都没有,我有些诧异他今天着突然翻转的态度。
    为什么以他的身份要对我这个普通的小报记者如此这般度,我感到非常奇怪。
    “本来不应该占用欧阳先生的宝贵时间,报纸人嘛,讲究的时效,但是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希望您的朋友能帮帮忙了。”他拿出手绢擦了擦汗,然后高声喊来服务员说空调怎么不开大些。
    我觉得以他这种身材即便是不说话躺着也会汗流浃背。
    高声呵斥过服务员后,他又恢复了先前的状态。
    “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我不管是身体的那个部位,只要是接触到东西,就会时不时的有针扎的感觉,开始我以为是钉子之类的,就像上次再您办公室,我还很不礼貌的朝您发火,不过我发现了,压根没有什么钉子或者尖刺的东西,可是我却一直深受其害啊,就像那些经常身体带点的人一样,碰到什么都有电击的感觉。”黄先生苦闷的解释着。
    “哦?这我倒是没有听说过,这样吧,我带您去见见他吧。”我一听到也来了兴趣,估计纪颜也是一样吧。
    “那太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可以陪您去见下那位朋友?”他笑了笑。
    “就现在吧。”我不喜欢和他浪费口水,正好纪颜也在家。
    半小时后,我和黄先生来到了纪颜家中。
    “把你手给我看看。”纪颜听完描述后,面无表情地对方先生说,后者狐疑地伸出手来,那手掌,没说的,像陶瓷一样,还泛着光。
    “每个地方都有针刺感么?”纪颜问。
    “不是,像脸部就没有,但手臂小腿还有头上就很厉害。”黄先生如实回答道。纪颜再次看了看他的手臂小腿。
    “你先回去吧,明天再来。”纪颜挥了挥手。黄肘子先生试探地问了问是否没事了,纪颜则不再理会他,而是径直走进房间去了。
    我安慰了黄先生几句,叮嘱他明天再来。
    “到底什么原因?”我回头问纪颜。
    “这个胖子,他全身的毛孔都坏掉了,所有的毛发一干燥就变得像毛刺一样,你说他会不会经常觉得有针刺感?”纪颜反问我说。
    “治不好么?”
    “有必要么?你和他很熟?”我听后摇摇头。
    “这不就对了,凡是有前因,才有后果。我叫他明天过来,实际上他可能明天都过不了。”纪颜冷冷地说,我瞟了下桌子上,放着一摞报纸,黄胖子的头像居然也在上面。
    我奇怪那是什么报纸,估计是医学类的,我不太关注,纪颜多少是本专业,家中有这类东西也不奇怪了。
    从纪颜家里出来,忽然对方胖子有些好奇,又有点不解,以纪颜的为人,不至于见死不救,而他又是不想说的打死不开口,看来我只好自己去查查了。
    口袋里有黄肘子的联络电话,接通后电话里传来了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全身都好痛!”说完这句,电话就挂断了,没有办法,我只好自己朝他家走去。
    黄胖子的家很大,而且的确是按照英式房屋布局建造的,只是外面的那层冷灰色加上渐渐远去的太阳光,总让人觉得有些黯淡和荒凉,窗户都关的死死的。虽然离车站不远,却已经接近郊区,路边走动的人不多,都是住在附近的人,这栋房子在一堆居民楼中间显的非常惹眼,在黑铁尖刺栏杆下,我按了按门铃。
    很快门便开了,我没有看到电视里穿着一袭黑色西装的老管家,也没有系着围群的年轻女佣,还好所有的门都是可以遥控的,想必这一条系统价格不菲。
    “您快写上来吧,我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了。”我在门口连接里屋的电话里听到方先生这样的声音。紧接着,门就开了。
    长而黑色的甬道铺着一层厚实的地毯,踩上去一点声音也没有,越往里去越暗,我想来墙壁上摸索下开关,却什么也没有。
    据说近视越厉害的人,夜色里视力反而会很好,看来倒是有些依据,我费劲的走了进去,窗外的残光射了进来,一个胖胖的人影背着光坐在正前面的沙发上。
    “是黄先生吗?”我大声问道,声音在宽阔的客厅里回荡开来。
    他没有回答,不过依稀听见了一声呻吟。
    我小心的走了过去,没料想地上好像踩到了什么。拾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堆衣物,都是先前黄胖子身上的。
    他该不会裸着身子坐在家里吧,难不成这也是英国人的礼节与待客之道么。
    虽然东晋一些狂士有裸身在家会客喝酒作画集体淫乱的故事,但那也是特定的时期凭借着五石散一类的药物麻醉而产生的癫狂之举罢了。这种由张仲景发明的主要由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构成的治疗伤寒病和肺炎的药物,却成了那个年代的毒品兴奋剂而流行物,地位和现在的摇头丸类似。
    我终于在沙发左边的墙壁上摸到了开关,啪的一下,房间瞬间亮堂了,习惯了黑暗,一下子眼睛有些不适,我稍微遮挡了一下。
沙发上坐着的果然是黄胖子,而且他的确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就身无长物了,光溜溜的如同等待宰杀一般,他低垂着胖胖的脑袋。
  我走进推了推他,手刚接触到他的肩膀,忽然感觉像摸到了仙人掌一样,手被扎了一下。
  他的皮肤上居然布满了尖刺。我吃惊的仔细看了看,不对,与其说是尖刺,倒不如说是他的毛发。他手臂的体毛很多,但是现在看上去却光滑的很,而且密密麻麻的有很多小孔,像撒了把芝麻在上面似的。
  我看见其中剩余的一根慢慢的开始变直,犹如钢针一样,接着居然自己向毛孔下陷了进去,接着胖子忽然高抬起头,对着我杀猪般的大叫了一下。
  他的脸几乎被扭曲了,和大饼脸想必显的略小的五官夸张的挤在了一起,好像一副上好的素描人物画像被人粗暴的揉搓成一个纸团一样,他躺着口水,瞪着眼睛望着我。
  几乎如肉山般的身体像我压了过来,还好往后退了一步,否则就算不死也残了。
  黄胖子跪在地上,抓着我的装着文稿的包。
  “救!救我!”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稻草一般。可是我无能为力。
  他的眼睫毛也一根根竖立起来,还有他的头发。胖子像电视里摸了静电器一样,全部树立了起来,他的脑袋如同一个胖乎乎的刺猬,那样子有些滑稽,可是随后我就笑不出来了。
  眼睫毛一根根的插他的眼睛扎了下去。
  随后而来又是那令人反胃而刺耳的叫声。
  方胖子的眼睛,手脚的皮肤上密密麻麻的毛孔开始慢慢的朝外渗出血滴子,一粒粒的,晶莹透亮,冒着红光。
  他就像西汉的汗血宝马一样,浑身流着血汗。又像一个装满了水的袋子被扎破了一般。
  他不停的尖叫着,尖利的如同女性的呼喊一般,我终于明白古代钉床为什么被称为最令人恐惧的刑法了,就像凌迟寸磔,最惨烈的不是五马分尸那种一下就死,而是慢慢的折磨。
  可是这折磨也快到头了。我呆滞地望着眼前的这个人,哪里还有先前盛气凌人的样子,可是我又对他无能为力。
  “这是他自己造成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个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居然是纪颜,他的肩膀上搭拉着一个褡裢。
  “是你?你一直跟着我?”我惊讶地问,纪颜没有回答,而是走到胖子面前看了看。
  “迟了些,他的眼睛保不住了,不过性命还行,如果等头发也一根根插进去,就算我父亲祖父在也保不住他了。”纪颜摇摇头,把褡裢放下来,里面是一排银针。
  “你该不会还要扎下去吧?”我看了看胖子,已经痛的不会叫唤了,只能嘶哑着躺在地上哼哼。
  “嗯,他还得受点苦楚。虽然说不愿意救这种人,但看着他死那也就和他一样了。”纪颜认真的将银针一根根地扎进胖子的后颈和肩膀处。
  方胖子的呻吟声逐渐小了些,头上本来已经坚硬如针的头发也慢慢软了下来。
  “他没事了,不过,身体里的那些毛发,恐怕要全取出来要有罪受了,而且就算好了,他恐怕出汗都会有问题。”纪颜擦了擦汗,把针重新放回去,并且帮胖子拨通了急救电话。
  “走吧,这里没我们什么事情了,我讨厌人多,趁着人还没来,我们回去。”纪颜将褡裢重新背起来,朝我挥了挥手。临走前,他似乎从沙发上拿了一叠东西。
  我和纪颜说了下,把胖子费劲地搬到沙发上,披了件衣服,走出了那英国式洋房。
  外面几乎全黑了,街道上响彻着我们的脚步声。
  “你一定知道什么吧?”我还是忍不住问了,虽然我不确定是否纪颜会回答。
  “嗯,这个家伙,专门把一些国外的医疗垃圾和过期药品倒卖进来,在外面是垃圾,包装一下居然成了进口货,你看这中间有多少差价利润。药品还好说,但那过期和二次使用的针管。”纪颜忽然不说话了,把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整齐的方块报纸递给我。
  靠着路灯,我看见上面登载了一则新闻。
  一名十二岁的孩子由于感冒发烧在附近的医疗所注射了药品后查处感染了乙肝,而据说那针头还是国外进口,那孩子家里只是得到了一笔少得可怜的医疗费用,至今还在受病痛折磨。
  “你在看看这个。”纪颜又递给我一张。这张好像是不久前在纪颜家看到的,似乎是一家媒体对方胖子的访问。
  “我也是为了本国国民着想,人家科技发达,即便是废品也比我们好啊,大家不经常使用国外淘汰的电脑啊,汽车之类的么,这些不过是过期的而已,没有大碍。”这是胖子回答记者关于药品质疑。当记者又问他是否会对国人身体健康产生危害时候,方胖子这样回答。
  “没关系,我们大陆的国民身体素质好,能受得了,不像老外那样娇气。”图片上的胖子一脸诚恳。
  “你还是该让他被扎死算了。”我将报纸返回给纪颜。
  “有些力量是很神奇的,你无法触摸到,但它造成的结果却是实实在在的,就像那个胖子,可能这辈子也没有什么法律法规可以明确判他的罪过,但这不意味着他就没有罪。而且,没有人比自己更明白自己的罪孽了。”纪颜说着,将一叠东西给我看。我接过来,原来都是信件。上面都写着大都类似的话,如你去死吧,你会有报应,你迟早被自己的药品吃死之类的。
  “他几乎每天都能接到上百张这种东西,一个人生活在这样一栋大房子,又惧怕别人谋害自己,没有请任何佣人,也没有任何朋友,这个家伙就是一个这种人,他不明白自己赚的那些钱如同毒品,只能带来一刹那的快感罢了。长期的压力下他的身体自然起了变化,而且据说连他在老家的父母都极为恨他呢,身体发肤,受于父母,没什么比自己双亲的诅咒更有效的了。我的银针只是能缓解他身体的症状而已。”纪颜笑了笑,“至于如何根治,得看他自己了,其实真是他瞧不起的中医救了他。”
  我也笑了笑。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事,你可以大胆的勇敢的确定一件事,但完全否定一些事物,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几个月后,做了全身手术的黄先生出院了,付清医疗费用后,他把大部分财产都捐献给了医疗基金,而后就消失无踪了,有人说他游走在乡村做了名赤脚医生,我也希望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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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一夜 桥祭
   离我居住的二手房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座大桥,这座大桥已经有好些个年头的历史了,而且作为这个省的第一座斜拉桥,还是十分值得骄傲的。由于紧邻着城市的河流并不十分宽阔,这座连通市区和郊区的桥梁自然并不长,如果是坐车行驶过主桥,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情,儿时候记得看过,有些地方已经十分破旧,几乎开裂的木板和老得发黄的桥墩,所以,就在几年前政府决定对桥梁进行一次大修,一来保护桥梁安全,二来也是一种新气象。
   这件事本来没什么好稀奇的,各个地方都有桥,有桥就需要翻新,可是我惊讶的发现这桥最近居然出现了问题,虽然不至于造成很大的灾难,但谁也不愿意踩在一座谣言随时会坍塌的桥上过河,虽然说是谣言,但俗话说三人成虎,谁也不会傻到拿自己来印证一下。而且桥上经常出现不干净东西的传言四起,而这一切,自然如同臭鸡蛋一样将一大堆我这样的苍蝇记者吸引过来,无奈消息封锁的紧,我们得到的不过是官方的礼节性叙述,毫无进展,主编大力赞扬我的工作能力,其实却是暗示我一定要搞到第一手资料,我不禁感叹,如今做记者不仅要专业素质过硬,有良好的新闻嗅觉能力,而且还要有詹姆斯帮帮一样的过硬的间谍本领了。
  我自然是没啥本事,不过事情来了,顺理成章的想起了纪颜。
  “闹鬼的大桥?”纪颜狐疑地望了望我。我则使劲点头,顺便将那些为数不多的资料递给他,纪颜则坐下来翻看着。
  “哦,原来是前几年修桥的时候死掉的几个工人,现在传说他们回来了?”他的阅读能力很快,八九页的东西一下就读完了。
  “我倒是识得这方面的人,只是不知道他肯不肯告诉我,对了,你找我怕是想在里面拿什么资料吧?”纪颜忽然转过头怪笑着望着我,被猜中心事倒也没什么,我点头承认。
   还没等他说话,电话却响了起来,纪颜起身去接,聊了一下,放下电话,眼中有喜色。
  “走吧,不用担心了,他已经在请我去了,不过去的时候千万别说你是记者,这家伙鬼的很,知道你身份死也不会开口了。”说完,我便和他在下午一起出去,前往这个名叫老喻的人约定好的地方。
  其实见面的地方就在离那所桥不远的一个凉亭,这凉亭还是清朝的时候一个中举的乡绅修建的,所幸这一带战乱颇少,保存下来,还没到,就看见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穿着西裤皮鞋体型略胖的一个男人坐在里面摇扇子。我们还没进去,纪颜远远喊道老喻,男人看了一下,站了起来,却不离开凉亭,只是站在里面老远伸着手等我们来握。
  走进一看这个颇有官相,圆脸大耳,天庭饱满人中宽厚肚子略微有些凸起的中年男人就是老喻。扇子上写着为人民服务五个字,正楷书,字很端正。
  大家对个照面打过招呼,自然聊到了正题,老喻果然对我有所警惕,虽然纪颜一再解释我是他的助手,但他还是略有顾忌,说话吞吞吐吐,不过从不多的言语中我还是知道了老喻正是几年前大桥翻新工程的几个负责人之一,而且他是专门负责现场施工的,日晒雨淋非常辛苦,所以施工完成后他也就享了几年清福,躲在了空调间里办公,自然体形发福了起来。
  “去年不是罕见的大洪水么,几乎要淹到桥面了,解放军武警全都上来了,死命堵住缺口,这条河的水也涨的厉害,自打我记事以来这河从未涨到桥面来过,可是那天我在现场真个是吓坏了,感觉我们这些个人随时都会被水给吞了,还好有惊无险,不过洪水退后这桥就开始经常出现莫名其妙的怪事了。”今天天气有些闷热,想是许久不曾下雨,我看了看天色,云压的厉害,好像随时可以伸手摘到一样。
  要下大暴雨了,我用手提着衣领抖了下,不过进去的全是热风,令我费解的是,为什么老喻偏偏要来到这么一个地方谈,回望四周,几乎没几个人,到处都是被太阳灼的发亮逼人眼的白晃晃的地面,踩上去,热气透过鞋底直到脚心。
  老喻不停的摇晃着扇子,但如同没关紧的水龙头一样,汗珠一个劲的朝下掉,摔在地上成八瓣。
  “哦?我也只是略有耳闻,到底有些什么事情?”纪颜好奇地问。
  “你知道,这桥两边是人行道,效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公里每小时,我就住在桥边的沿江路上,没事情喜欢入夜前在桥上溜达,一来健身,二来也想看看自己参与修建的桥梁,人么,一老起来就很怀念过去。
  洪水刚退的第二个星期,我就扶着桥边的大理石扶手慢慢步行着,那时候已经过了上班高峰,往来车子少了许多,除开往来车辆穿梭带起的嗖嗖的风声,桥面显的安静许多,桥下的河水也是,这桥主桥部分大概几十米,不过从上往下去河面很漂亮。
  可是那天我走过去,忽然感觉到了桥有些许晃动,相当的轻微,可是我却是个感觉相当灵敏的人,我站立在原地多等了会,的确有这种感觉。
  接着,我又听见了咔嚓咔嚓的声音,犹如一堆鹅卵石与砂粒放置在搅拌机里搅拌一样,这让我非常费解,这桥是在我监督下完成的,我虽然谈不上是个优秀出类拔萃的人,但好歹我完成的事是可以让人安心的,再说这东西出点什么纰漏那可是要掉脑袋,牵扯到很多人的事。
  但是这种声音越来越响亮了,让我不由得感觉有些惊慌,很快我联络到桥的维修人员,不过经过检修他们说桥体很结实,压根没有异常,我才放心下来,可是没过多久,就有司机说经常在行驶在桥面上看见几个人驼着背低着头手牵着手在路上穿行,加上总是在入夜以后,虽然由于光亮工程,桥上安置了很多漂亮的路灯,但这样反而给司机造成了很大压力,随着很多人都强调的确遇见了这样奇怪的事情,都宁愿绕道也不肯过桥,或者只敢在白天过去,你要知道桥的收入来自于收费站这几天收入大大减少,而且众多车辆集中在同一个时段过桥也不是件好事情,如果这样下去,很多人都要失业了。
  

所以我希望你能看在我和你爸爸的交情上帮我下,这个不是什么光彩而且上得了台面的事情,这也是我找你的原因之一,当然希望你能保守秘密。”老喻不再摇扇子了,神情严肃,两撇只剩半截的眉毛拧到了眉心。
  纪颜听完点点头,忽然又望着我,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也只好尴尬的点点头。
  接下来自然是老喻为我们讲了下整个桥体结构和关于桥的历史。我在夜晚经常向外看去,整座桥如一座金龙,非常漂亮,横跨在河道上。
  “几年前施工的时候有没有出过什么特殊的事情?”纪颜一个个问题询问着,一边扎在桥边望着。我注意到老喻的脸色忽然很不好,如同遭霜打过的茄子,一脸紧张。
  “没出过什么事情,只是一些小问题,这座桥每次返修都出过类似的问题,早就解决了。”老喻头上的汗冒的更多了,他不停的摇着扇子,速度太快,以至于那五个字都看不清楚了。
  “历来大河上修桥都要准备桥祭,也做了么?”纪颜又问,我则奇怪,什么是桥祭?
  “这个其实当然晓得,这套礼数虽然我们这些党员自然是不屑一顾,可是施工的人很讲究,他们说逢山开道,遇河搭桥,都要为山神河伯准备祭品,否则施工艰难,事端很多,即便是路修成,桥搭好,日后也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随他们去了,只要别弄的过于张扬,否则上面会责怪我们搞迷信封建活动的。”老喻解释到,我见插不上嘴,只好待会再问纪颜。
  “他们准备了很多祭祀贡品,并且在桥头焚香祷告,说是为了讨生活不得以在河道上动土,说什么桥神河伯莫怪莫怪之类的。”老喻继续说道。
  “老喻,大体上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吧,我和朋友自己在这里看看。”纪颜见天气炎热,怕老喻吃不消,老喻客气的推托了两句,抹着汗回去了。
  我和纪颜坐在桥头阴凉处,这里有一片草地,坐上去很舒服,还有些大理石修建的石凳石桌。我们决定等太阳下去,黄昏之后再上桥看看。
  既然闲坐无事,自然要问问关于祭桥的事情。
  “哦?你不知道么?其实祭桥和祭河是相通的。祭桥习俗最早产生与中国,古代中国人很重视桥梁建设,夸一个人做善事多常说他:修桥补路。。桥梁落成必然要来一番隆重的游桥仪式,场面颇为壮观。最先上楼的是当地有名望者,如官吏、乡绅、老年人等。重要的桥梁都有一年一度的“祭桥”日,十分地庄严。以前,人们必须准备香及金纸,至桥头焚香烧金祭祀桥神,以感谢并祈求桥神保佑通行平安。有的地方仅烧香,金纸用线绸线绑着放在桥头上,俗称“压金”,为替桥换新光彩之意。并且保佑桥梁不毁,庇护乡里人。
  而祭河则更早了,以前河流山川都是祭祀崇拜之物,而且古代皇帝向来先祭河,再祭海,意指海由河流汇聚而成,河乃天下水之源头。而且经常以玉器当作祭品供给河伯。视为尊重名贵之意,而且玉通灵,古人相信能送到神灵手中,其实也是因为秦朝二十八年,始皇帝巡狩至洞庭湖,风浪大作,周将覆之,急投玉玺于湖而止。所以后人相信,一旦江河湖海发生灾难,投以名贵玉器可以安抚愤怒的水神们。
  不过祭河最出名的当然还是诸葛亮。相传诸葛亮平定孟获后路过泸水,正值九月秋天,河面忽然阴云布合,狂风骤起,诸葛亮询问当地人,皆言此河有神明,必须以活人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之,方能平息,诸葛亮不肯杀人,于是宰杀牛马,河面为剂,塑成人头,内以牛羊肉代之,唤之曰‘馒头’。当夜在泸水边上设置香案,铺设祭品,列灯四十九盏做招魂之用,将馒头等物放置在河岸边上诸葛亮亲自念了悼文,再将祭品抛入河中,风雨即使停歇。而所谓馒头,也就是现在的包子的由来了。不过这以后也养成了习惯,凡是要在河道上动土或者返修旧桥,一定要先祭祀一下,拜下桥神河伯,方能开工,否则会大不利。”纪颜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望向那座桥。
  “大不利?”我问。
  “是的,也就是会死人,而且很多人。”纪颜神色黯淡道,接着闭上眼睛,将手枕在脑后。
  “干脆休息下,现在天色还早,离天黑还有一个多小时呢,等天凉快些再上桥,再说,老喻不是说了么,入夜以后那桥才会出现问题。”他说着,居然躺在草地上睡了起来。我在唤他,纪颜也不再言语,我也只好伏在石桌子上睡了一下。
  我做梦了,很奇怪的梦,因为我梦见自己站在那桥上,到处都是人,可有一点声音也没有,接着那桥竟然从中间塌了下来,四处残破的碎片和尸体,那是个非常可怕的梦,当我惊醒过来,脖子处流淌着细细的冷汗,一道道的。
  “你醒了?”纪颜站在我旁边,我望了望四周,光线黯淡了不少,看来太阳要下山了。
  “走吧,差不多了。”纪颜朝我挥挥手示意跟上来。我看着天空忽然聚集起了黑云,厚重如黑铁,累压在桥上,忽然感觉我和纪颜踏上那桥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桥上的人少了许多,看来以为是快要下雨,大家都忙着回去,走上来才觉得这里空气压抑的很,好像身处在隔绝的房间里,每呼吸一口空气都很费劲,我的肺像一个大功率工作的抽风机一样。
  桥面经过一天的烘烤,几乎快成铁板烧了,还好鞋底不算太薄,扶手很漂亮,每隔上几米就有一个圆形的灯泡,桥中间的拉索高高掉着。
  “听老喻说,这桥设计为双独塔双索面扇形密索体系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斜拉桥,桥下的主桥墩可是国内最大直径的,整个桥造价六亿多,特别是晚上,所有的桥灯一开,特别漂亮。”纪颜慢慢说着,一边注意着四周的事物。
  “听说修桥的时候死了人。”我小声嘀咕着,一边抚摸下前面的护梁上的雕刻着花纹的灯座。
  

 我忽然有种异样的感觉,说不清楚那里不对,只是有些不协调,我看了看那灯座,好像依稀有个手印。我刚想和纪颜说,却发现他早就走到我前面去了。看来他没听见我说什么。
  桥下的河水流淌的非常快乐,我几乎可以听见它的歌声,抬头看了看,黑云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几乎已经触到了桥的斜拉索。
  “好像要下雨了。”我还没说完,鼻尖一凉。
  真的下了,而且来的非常迅速。纪颜连忙拖着我来到了桥中间斜拉索下面,上面有根桥梁,所以雨下不到这里。
  “那件事情其实我知道。据说修桥的时候正是这个时日,夏日炎炎,几个工人爬到着斜拉索上面,本来都系好了钢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齐齐地全断了。几个人一起摔了下来。”纪颜的声音靠着雨声的伴奏,缓缓说了出来。我抬头看了看,上面距离桥面少说也有五六十米。
  “一个掉在了钢索上,因为从上面摔下来速度很快,整个人被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也没好多少,直接摔在桥面上,或许就是我们现在站的地方,他们就如同这雨水,或者像一些颜料,啪的仍在了画布上,四下里绽开了,据说现场相当残,收敛尸体的人都忍不住流泪。”纪颜也抬头看了看,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一个人从那么高直接掉落到这水泥地面上发出的沉闷感,混合着肋骨的折断的清脆声和内脏破裂开的声音。
  天色变的灰暗起来,雨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风也起来了,桥面上的风比我们平时吹到的要大很多,呼呼的河风让我和纪颜无法站立,甚至互相说话的声音都很那分辨。
  纪颜对我做了个回去的手势,现在整座桥几乎没人了,仿佛是一座死桥,我看了看桥的尽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犹如连接着另外一个空间。好不容易,我们两个顶着风快走到桥头的凉亭了,到了那里,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我的眼镜被雨水打湿了,看不清东西,我索性摘下来,跟着前面纪颜的背影前进。不过我却清晰的听见了一声啪的声音,好像是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又一声,而且就在我脚边,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
  是一个人,他大张着手脚夸张的趴在桥面上,接着又是一下,另外一个人摔在我面前,我抬起头,头顶上黑乎乎的,不过很快一个人形的东西掉落在我面前。
  与其说一个,不如说是几段,整齐的从中间切开。
  我想起了那个被钢索绳切开身体的那个工人。
  我已经无法往前走了,掉下的尸体几乎把我的路封锁了,我只要往前走一步,一具尸体就从头顶掉下来,摔落在我面前。
  前面纪颜的背影已经渐渐消失在风雨中看不见了,这座桥只剩下我一个人。风没那么大了,我稍稍可以站立住,可是根本无法挪开步子。
  我深吸了口气,知道害怕也无用,我只好蹲下来,看了看那尸体,我本想用手抬起尸体的头看看,可是他们仿佛被粘在地面上一样,或者已经成了桥的一部分。
  前面传来雨水飞溅开的声音,我隐约看见一个东西从桥侧的扶手慢慢爬上来,四肢趴在地上,犹如一只蜥蜴,快步朝我爬过来。
  我忽然记起了开始为什么摸到灯座的不适感,也知道为什么了。
  被太阳晒了一天,本该是热的烫手,其他的灯座扶手的确如此,而那个灯座,有着手印的灯座却冰凉的。
  那家伙离我只有几米远了。每爬一下,手掌就往桥面上重重拍打着。我缓缓站立起来,可是却抬不起脚离开,甚至张不开嘴喊叫。
  越来越近了,忽然到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只能看见一个黑黑的后脑勺,和一个人形的身体,不过没有那个人会以这种方式移动。
  风更小了,雨似乎也开始停了。
  那家伙慢慢抬起头来,那是一张人脸,我谈不上熟悉,却绝对认识。
  老喻。
  他的腮帮子一下鼓着,一下瘪下来,苍白的眼珠几乎完全凸出了眼眶,整个人湿湿的,只是无神的望着我,此刻的他就如同一条抛上岸的鱼。
  “欧阳?在么?”前面传来了纪颜若有如无的呼喊声,老喻——姑且这样称呼吧,灵巧的转了转头。
  不是左右,而是调转下脖子,他的头转了180度,我几乎听见了颈椎断裂的声音,非常清脆,接着他的四肢也同样转开来,整个身体像甲鱼一样翻了个身,迅速从旁边跳进河里了,而那些尸体和断肢,也如同扔进水里的泥巴,化开来,沉进了桥面下去了。
  “你没事吧?”我终于看见了纪颜熟悉的脸,一下蹲了下来,等脚稍微适应了下,才站起来。
  “快去找老喻。”我终于能说出字来了,纪颜没有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路上我把看到的事情告诉他,纪颜没有太多的表情,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
  “如果你看到的是老喻,恐怕也找不到他了现在。”纪颜说道,我想了想,倒也的确如此。
  可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事,老喻居然好好的,而且他还主动打来电话,询问我们是否被雨淋着了。
  这样看来,我们只有再去拜访一下他了。不过这次则是在他家里。
  老喻的家很质朴,家中只有他和妻子,女儿去前年去国外读大学了,他年轻的时候与纪颜父亲相熟,纪颜的父母双双出外探险的时候就让老喻来为纪颜指导功课的,所以说,老喻到算得上是纪颜的启蒙老师。
  他很关心的询问我们有没有生病。知道无恙后松了口气。
  “夏季感冒也很厉害的,要当心,还是把湿衣服换下来,喝口热姜汤,我这就叫老伴去煮。”说完,闪身进了厨房,纪颜望着他的背影,似乎若有所思,等老喻出来的时候,纪颜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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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喻伯,我真的很想知道当年修桥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几个工人是怎么死的,另外,我现在也很担心您,这几天您最好不要外出,尤其别去那桥。”
  老喻听完有些沉默,看了看还在厨房的妻子,对我们招招手,进了他的书房,书房里古色古香,有很多的书画名帖,另外还摆放了很多的奖状,从年轻的时候得到的劳模到中年后的嘉奖都有。
  “那件事情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噩梦。”老喻将门带上,瘫软着身体做到干净整洁的床面上,他的额头又开始流汗了,所以又摇起了那把扇子。可是房间里并不热,何况刚才还下了雨。
  “几年前,我得到通知要我负责修理旧桥,当然,我对于这件事是很看重的,所以立即挑选了最优秀的施工队伍和领导班子,修桥前我们也照例进行了河祭桥祭,可是施工还是很不顺利,因为队伍传言这桥修不得,据说以前每次修桥都莫名其妙要死几个人。
  我作为带头人当然对这话很不满意,所以更加严厉的要求他们赶紧完成施工进度,可是一拖再拖,居然拖到了汛期,河水涨的厉害,桥面的风也越来越大,我非常心急,要是等汛期过了再修,那会耽误很多时间,所以我加大了施工时间。虽然出于想完成这个事情,但是其中也有我怕受到上面责备的自私想法。
  本来只是这样到也没什么,但是我女儿在这个节骨眼要出国了,按照我家里的底子压根拿不出那么一大笔钱,可是这关系到女儿一辈子的前途,两下里公事家事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一个材料商找到我,希望由他来供应工程下半段的货,尤其是施工安全措施的产品,我有些忧郁,可是开出的丰厚回扣正好可以弥补女儿出国的空缺,我亲自去看了看那些缆绳和材料,修桥的建材到没问题,只是其他的一些例如灯座扶梯和副桥引桥部分稍微差强人意,但也绝对不会出事,但是修建斜拉索的相关高空安全防护设备的钢丝缆绳和安全网强度有些不够,但照理只要不出现级别过高的大风就不会有太大风险。
  我再次选择起来,并且做了错误的决定,我原以为赶在汛期高峰前结束,那天河面的风也可以接受,并不是非常强,本来在施工下方是铺设了安全网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根工作绳和安全绳,工作绳材质为锦纶,直径为20毫米,安全绳材质为高强丝,直径为18毫米—20毫米,是为了配合工作绳用的,以提高安全系数,这些绳索都是经过了测试的,虽然离国家要求的标准有些距离,但只要不出现大的意外也不至于突然断裂,而且河面超过四级风是不允许作业的,可是没想到河风突然转强,突然变大,吹得人都无法站立,我一时心慌,正要下令停止作业的时候,结果出事了。
  先是在拉引索那里的三个人的绳子突然断裂了,他们没有掉到安全网上,可是被吹了过去,其中一个给细长的钢丝绳切成了几段,另外几个摔到桥面上惨不忍睹,接着更多的人来不及通过下滑扣滑落下来,而是被风纷纷卷下来,有的掉在石制的侧桥扶手上,有的掉到河里,高高的浪头一卷,声音都没发出来就没影了。当时我们都傻了,等反应过来救下其余的工人的时候当场就已经死了三个。
  另外有四个掉入河里,虽然事后将整个河面进行打捞,却一直找不到尸体,后来不论怎么寻找,在下游只发现一些衣物和断裂的绳索,可那四具尸体却找不到了,所以,那次一共死了七个人。大家都谣言说普通的贡品祭桥没用,还是要活人的性命才能在桥上动土施工。
  后来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在惊恐不安和自责内疚中渡过,令我没想到的,这件事并没有东窗事发,大家都把灾难归咎于风速突然过快上,而且历来修桥都要死人,赔偿了死者一笔钱后,事情不了了之,而且继续修桥的进度,但是我知道,如果安全绳的材质更牢靠些,他们不一定就会死的,甚至可以安全的下来,有时候只是差那么一点,却变成了阴阳两隔。”老喻终于说完了,他低着头,手里的扇子也合上了。我们三人漠然无语,还是他妻子端着姜汤走进来才打破了这局面。
  当我们喝完姜汤打算离开的时候,外面的雨刚停歇了一会,忽然变的更大了,转成了暴风雨,外面的风也极大,好些个玻璃和竹棚都被卷起来了。自行车到了一片,而老喻则忽然接到个电话,电话里的声音很着急,但老喻的神态更急,扇子被紧紧的纂在手心,几乎要掰断了。放下电话,我们才知道大桥出问题了。
  “不好了,检测桥梁安全的通知说不知道为什么桥侧下出现了裂缝,虽然不大,但有隐患,我现在必须马上去一趟,你们就先留在我家,等我回来。”说完,他拍拍我们肩膀,出门找雨衣,可纪颜忽然一把拉住他。
  “喻伯,你千万不能这时候出去,更不能上桥!”他的声音很大,也很激动,原本苍白的脸起了红晕。
  老喻拨下纪颜的手,沉默了一会,忽然抬头说道:“我已经错了一次,这次如果再错就说不过去了,那桥要是出事,我真的只能以死谢罪了。”说完,坚持要出去,纪颜见阻止不了,只要要求我们陪同着一起出去,老喻想了想,答应了。
  在老喻妻子的叮嘱声中,我们三人走进了暴雨。
  外面的能见度已经降到最低,虽然拿着施工专用的TX-3615强光手电筒,但也只能照到四五米远的地方,整个世界仿佛要塌陷了一样,耳朵边塞满了轰轰的声音,犹如万马奔腾。
  好不容易来到桥边,已经站了很多人了,他们见到老喻都尊敬地喊喻工,他问了些问题,决定带人上桥,查看一下桥的裂缝状况。
  “这不好吧,好像掉拉索的钢缆也有些松动了,我们已经封锁了整个大桥,还是等风稍小些再去吧,喻工。”一个带着黑框眼睛的中年男人劝道,其余人也附和着说,可是老喻断然拒绝。
  

 “这桥是我负责修的,出了问题,当然要我亲自上去,什么都别说了,愿意和我来的就跟我后面。”说着,他把帽子带上,走上了桥。这些人犹豫了一下,还是有两个年轻人跟了过去,我和纪颜也尾随其后。
  桥面上的风力比在地面上要大许多,而且相当空旷,没有任何遮蔽物,我们几个都在腰间绑好了安全绳索,顶着风朝出现裂缝的地方慢慢的挪过去。每走一步都非常艰难。
  忽然,行至一半,我听见啪的一声,相当清脆,接着是平日里棍子或者跳绳卷起的呼呼风声,我看见老喻的头似乎被什么细长的东西勾住了,接着整个人飞了起来。
  我诧异地望着,老喻如同纸糊的风筝,被吹到了半空中,脖子上挂着一根断开的钢绳,腰间系着一根安全绳。纪颜连忙冲过去抓住安全绳,可是风速过快,绳索在纪颜手中刷了一下,留下一道血痕,就抓不住了,我们四个眼睁睁看着老喻被风卷到河里去了。
  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我几乎来不及反应,接着,脚下忽然有摇晃的感觉,我的安全绳也断裂了。
  纪颜和另外两人死死的抓住了断裂的部分,我如同一个蹦极者一样,倒挂在桥下。
  暴风雨渐渐停息了下来,风力也小了很多。
  “你没事吧?我赶快把你拉上来。”纪颜在上面高喊。我正在庆幸自己安全的同时,低头却发现自己正好在裂缝处。
  “等等,等一下把我拉上去!”我好像发现了什么,喊住了纪颜。
  因为我看见了裂缝的地方有东西。
  四个人形的不知道说是动物还是什么,赤裸着身体,四肢死死嵌进了桥梁下部,张着大嘴巴啃咬着桥底,已经破了好大一块了,砖墙的碎片和泥土混合着暗红色的血液从嘴巴里溢出来,黑红色的,还夹杂着几颗破碎的牙齿。他们像蝗虫啃食粮食一样疯狂的破坏着桥底。
  其中一个猛的转过头,望着被倒掉在旁边的我,裂开嘴巴笑了一下,然后又忘我地继续他的工作,咔嚓咔嚓的声音不停地传到耳边来。
  而且,我也看见了老喻的尸体,他的头和四肢全部折断了,成不同角度歪斜着,整个人躺在桥下隆起的一片沙丘上,大张着嘴巴,亮色苍白,和那天我看到的一样,就像一条抛在岸上无法呼吸的鱼。而那把他最喜爱,常不离手的纸扇也被水浸泡着,撑开着在旁边,扇子上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楚了。
  我终于被拉了上来,并且告诉他们我看到的,这些人惊恐不已,最后还是找来几个胆大的人绑好绳索下去查看,不过那四个怪物已经不动了,成了化石一样,大家废了好大劲才也拿不下来,因为手指头和脚趾头已经深深插了进去,只好锯断才拿下来。
  这四具尸体,就是当年没有找到的那四个工人的。
  老喻的尸体也被打捞上来,好好的安葬,并称为因公殉职。桥梁的裂缝很快修理好了,而且再也没有发生过异常事件。
  纪颜神色忧郁,他说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他非常熟悉的老喻的妻子,但是老喻的妻子伤心的告诉纪颜,这件事不要告诉远在国外的女儿,这也是老喻经常提醒的,他常面带苦闷地调侃,自己出了什么事情也不要打扰在国外求学的女儿,免得她担心。
  “她的女儿会为这个父亲骄傲的,至于老喻的犯的错,就和那扇子一样,一起随着他埋进棺材吧,就当作谁也不知道的秘密,永远保持下去。”纪颜望着我说。我点头同意。
  事情结束了,不过我还没完,至于那篇报道,我把已经写好的那份撕掉了,扔进了垃圾箱,至于主编方面,我只好告诉他我一无所获了,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挨骂了。(桥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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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二夜 尸水
   “端午节后会有一场雨的。”我剥着刚从家里拿来的粽子,还未放到嘴巴里,落蕾将头斜靠在玻璃窗上,歪着脑袋看着外面,她穿着一套橙色的套裙,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衣,头发整齐的向后扎着一条马尾,我很喜欢看着她把陶瓷般的脸对着玻璃,因为那样我可以看着外面的阳光在她脸上形成的一圈圈的光晕,就像烧制的彩釉。而且,这样我也可以同时看见两个落蕾了。
   “哦?是么?”我咬了一口,很不错,母亲包的粽子一如往昔,糯米很紧,有弹性,还是非常好吃。
  “是的,而且这场雨一下完,天气就真的会开始热起来了,而且,很快就夏至了。”她没有望着我,依旧低垂细长的睫毛看着外面。
   即使再笨的人也可以察觉到她的心事吧,不过我不想问她,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如果别人愿意说就不需要去问,就像那些喜欢询问别人工资或者孩子是否考上哪里的名牌高校一样,那样反而尴尬。
  果然,只有我们两人的办公室稍稍寂静了一会,落蕾从窗外走到我面前。
  “我外公去世了,你能陪我回去一趟么。”她的声音很干涩,没有平日工作的激情,我停止了咀嚼,机械地点了点头。
  我不大会安慰人,读初中的时候我的同桌没有考好,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我却去咯吱人家,换来的自然是一顿臭骂,而且也只好拿自己的手给人家练习九阴白骨爪,因为那时候的我单纯的认为想让一个人不哭,那让她笑就可以了。
  落蕾抱着双手走了出去,临出门前她对我了声谢谢。
  办公室再次只剩我一个人了。
  第二天,果然大雨。
  我撑着伞来到约好的地方,本来想唤纪颜同去,因为这家伙向来对各个地方的葬礼非常感兴趣,他甚至说自己还特意躺在地上假扮死尸来引诱秃鹫来吃他,好体验一下天葬的感觉,而我早已对他这一类近乎疯狂的举动习以为常了,再我眼中,他无疑是海明威式的男人,他喜欢自己的每一天都过的与众不同,过的和昨天不一样。
   不过他也有必须关心的人,可以说关心她胜过于关心自己,于是他陪着李多去了乡下,去观看一年一度的端午节的庆祝活动,那个地方的居民和其他人过端午节的习俗不同,除了应有的吃粽子,赛龙舟,门前插艾叶以外,在那一天大家会让所有未满周岁的孩子都去外婆家藏起来,意谓“躲午”而且孩子们佩戴锦布缝制的小狗,小人等,忌讳丢失,否则,预兆着一年之内必有灾祸,躲过了端午后,将这些佩戴之物抛到水中以消灾去祸,而在落是在水上讨衣食的人家,也忌端午吃荤,一天内都要食素。
  既然这样,我也只好独自陪着落蕾去了。去世的老人家我还是有一面之缘的,上次为了给黎正治腿曾经见过,如此开朗健谈身体结实的老人居然也一下就走了,的确让人有些感伤,听说落蕾小时候都是由外公带大的——她的父母工作繁忙,常常无暇照顾她。所以对这位外公,落蕾自然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了。
  下着雨,不宽的路面更加崎岖,除了偶尔过去的发出突突的声音冒着黑烟的拖拉机和偶尔夹着尾巴快速跑过的狗,几乎看不到什么活物。雨水把黄色的泥巴冲刷的黏呼呼的,像一团团的浆糊,走起来非常费劲,落蕾站在我旁边,而我几乎可以嗅到她头发上发出的混合着雨水的淡淡香气。
   “对不起,没想到下了雨后路这么难走。”她没有抬头,抱歉地说了句。
  “是很难走。”我不会说谎。
  由于没有赶上车,所以几乎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们只说了这两句。
  当来到目的地的时候,我的鞋子和脚踝部分的裤子几乎湿透了,屋子有些黑,原本叫嚷的狼狗却很安静的躺在原地,将嘴巴塞在伏在地面上的前爪里面,低垂着耳朵。
  不大的房间里,停放着老人的灵柩,只是盖了层白色粗布,躺在张据说是他自己早就做好的一张竹床上,头顶前面摆放是他的遗像,非常慈祥,真的让人很难相信,虽然我已经有所准备,可是看着原本不久前还在自己面前谈笑风生的人居然就这样去了,如此突然,不得不有些感叹。
  落蕾表现的很平静,很大气而温柔地向房间不多的人打着招呼,这些人大都和老人没有亲戚关系,都是四里八乡的村民好友,他们有的接受过老人的治疗,有的喜爱老人养的狼狗或者花,人虽然不多,但脸上都泛着黑,透着悲伤,有一种忧伤不需要流泪,因为那是一种惋惜却又带着羡慕的感觉,他们既对老人的死感到难过和不忍,却又对他可以平和的离开这世界感到羡慕和钦佩。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人对出生和死亡多同等重视,都要摆宴庆祝的原因,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吃是顶重要的,以这种活动来欢庆生者,悼念死者,才是最恰当的。
  落蕾的父母远在国外,恐怕刚得到消息赶回来还有有些日子,而落蕾在这里只有外公一个亲人,老人的妻子早些年已经过世,所以他与自己养的狼狗和花几乎渡过了漫长的孤独的十几年。落蕾话虽不多,但一直在忙碌着,向这些外公生前的好友询问丧事该如何办理,既然父母没来,这件事自然压在了她身上。落蕾和大家打过招呼,并介绍了一下我——一个来帮忙的同事。
  “老爷子是昨天夜里去的,我听见他养的狗叫个不停,虽然平日里这些狗也叫唤,但昨天那声音真个听得渗的慌,跟狼嚎一样,所以我披着衣服来看看,结果看见他扶着胸口倒在了墙角里,过去的时候,已经没了气息了,唉,临了临了,居然连个接气的人都没有。”说话的是一位中年男人,大概四十开外,矮胖身材犹如个肉丘,肌肉健硕,留着小平头,细眼如豆,嵌在同样不大的眼窝里,眼下的颧骨处鼓起两个油亮的肉团,一说话变朝下眼皮压过去,厚而干裂脱皮的嘴唇以及黄的如同掉皮墙壳的牙齿,看来是位老烟枪了。上身裹着一件发黄的背心,罩着一条蓝布裤,裤子上满是油腻,他的手掌厚而宽大。落蕾低着头,一副听从着长辈训斥的样子,咬着嘴唇不说话,等他说完之后,才徐徐喊了句刘叔,我来晚了,没让外公接到气,是我的错。
  

这位被唤作刘叔的人叹了口气,掏出一只烟,正要点上,忽然又马上拿下来。
  “险些忘记了,这里不能有别的火头。”说着,扶起落蕾的肩膀,“丫头,你爷爷很信这些,你也该知道,我们这里老人家过世,没个后辈亲人们抱着,不是死在他们怀里,接不到老人这口气,他是不会安宁的,而且说不好还会……”刘叔欲言又止,望了望四下,不再说下去。
  “你胡说些什么,快回去做饭。”门口传来一阵尖锐如指甲划过黑板样的声线,大家望去一个瘦削如鲁迅先生笔下圆规般的女人,叉开细长的双腿,撑着腰站在门口。
  “她是刘婶,刘叔很惧内。”落蕾见我不解,低声解释,我想笑,但马上忍住了。
  刘叔很不愿意的抵着脑袋,嘴巴里嘟嘟囔囔的朝老婆走过去,可是走了一半又返回来。
  “丫头,关于你们家后院的那块地,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商量一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落蕾面无表情地望着刘叔,刘叔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连忙说道开来。
  “瞧我,当我什么也没说,今天晚上你好好守灵,明天我和乡亲们帮你筹措丧事,千万别难过了。”他还没说完,已然被老婆拉走了。
  落蕾接着又和其他人聊了会,没多久,房间里的人渐渐散去,只剩下我和落蕾。她如释重负的叹了口气,坐到旁边的竹椅上。外面的雨下的更大了,我走出去,只能看见黑夜里闪烁着绿光的狼狗的眼睛和飘忽的依稀可见的远处灯光。
  雨声依旧很大犹如一堆鹅卵石猛地倾倒在玻璃窗一样,与房子里的死寂形成对比。
  “我太在乎自己的事情了,从未想到外公已经年岁大了,我天真的以为他精通医术,又练过武术,照顾自己绰绰有余,身体硬朗的很,可是我不记得他除了这几只狗和那些花,每天像这样下雨的日子都是自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有多么寂寞和孤独,每次来看他,他总是那么开心,也从不要求我多回来,只是告诫我好好工作,而我也想当然的以这种借口来告诉自己不是我不想常来,而是外公不让我来。”落蕾终于开口说话了,似乎再对我说,又似乎在对着躺在竹床上的老人的尸体说话。
  “你外公不会怪你的,看得出,他很喜爱你。”我只好这样说到,虽然知道无济于事,可是希望也能多少安慰她一些。
  “其实叫你来,只是希望能有个说话的对象,我怕我一个人呆在外公身边会胡思乱想,爸妈没来,我就必须一个人忙活外公的丧事,这个时候我必须坚强一些。”落蕾从椅子上起来,走向老人。
  这时候一个炸雷打过来,闪电将原本昏暗的屋子照的亮堂起来。
  “欧阳!”落蕾在大声叫着我的名字,我连忙赶过去。她一只手捂着嘴巴,惊恐的张大着美丽的眼睛,另外一只手指着尸体。
  有人说过女人惊恐和哭泣的样子最能表现自己真实的最另类的美的一面,看来听上去的确有些道理。
  认识她这么久,还没见过她这个样子。
  我顺着落蕾的手指望过去。我看见老人的裸露在外面的脖子上开始朝外冒出一滴滴的水珠。
  不仅仅是脖子,我仔细看了看,手脚脸部都是如此,而且水珠的颜色暗黄色,带着少许血红。
  “尸水。”落蕾低沉着说了句。
  “尸水?”我不解地反问她。
  落蕾似乎慢慢平静下来,脸色也没刚才那么苍白了。“这一带居住的人都知道一个规矩,如果家里的长辈过世不超过一个礼拜,也就是在家中停灵的七天内有尸水出现的话,是非常不吉利的。”
  “可能天气炎热吧。”我安慰她到。
  “不,欧阳,是外公,他在怪我,怪我没有在他身边,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没有接到他最后一口气。”落蕾流泪了,她环抱着自己的肩膀,我无法在她身上以前在报社里看见的那种高贵而闪耀的气质,剩下来的只有无助。
  门外的狗开始嚎叫起来,非常凶。我望过去,原来是先前的那位刘叔又来了。他微笑着,手里提着一片生猪肉。
  “丫头啊,明天要准备丧宴,我怕你来不及购置吃的,你也知道我刘叔没什么别的本事,这不昨天宰了头猪,我拿了些肉过来。”落蕾走过去,道了声谢谢,接过了肉,似乎很沉,她单薄的身子晃动了下,我连忙帮她接了过来,落蕾将头发捋到脑后,说了声谢谢。
  刘叔忽然怪怪地冲我下了下,接着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那椅子看上去还不及他屁股一半大,到不知道他是如塞进去的,只是那椅子马上嘎吱嘎吱响了起来。
  “丫头,你外公已经走了,人死如灯灭,灯都灭了,还要灯座干什么,你和你爸妈都是城里人,这房子和后院那地总不能荒在这里啊,你有没有想过如何处理?”刘叔似乎又来提地的事情了。
  落蕾低着头,没有说话,沉默地靠在木制的门板上,等刘叔说完很久,才徐徐说到:“刘叔,您是长辈,我是晚辈,照例这房子这地我没发言权,但我爸妈不在,您问我,我就得给您个回复,至于这房子和地,我们暂时不想买,也算是给大家留个念像,而且我相信妈妈也会支持我的,您说是这个理么?”她一气说完。
  刘叔听完后不作声,而是大步走过去。
  “那我先走了,不过在看看老爷子一眼。”他走到尸体边,鞠了个躬,接着大惊小怪的啊了一声。
  “尸水?”刘叔慌乱地望着落蕾。落蕾点点头。
  “丫头,这事不妙,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尸水一出,家宅不宁,子孙荼毒,我劝你还是注意些啊。”说完,他大步走了出去,门外的狗见有人出来,又汪汪大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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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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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1 10: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蕾见他离开,叹了口气。
  “他是我外公的朋友,一个屠夫,生前的时候就经常提出买后院的地,但被外公拒绝了,据说刘叔年轻的时候跟着一个风水先生学过些堪舆相术,所以外公和他很谈得来,居然成了忘年交,而他也经常拿一些卖剩下的下水碎肉来与外公一起喝酒。”落蕾对我解释道。我嗯了一声,看着她望着窗外的雨站在木门门槛边。
  “你外公似乎是突发性的急性心肌梗塞,而且,可能是无痛性的。”我打破了沉默,落蕾听了略带惊讶地望着我。
  “可是外公从来没对我说过他有这个病,他一直身体很好的,只是有些低血压。”
  虽然我不是很精通医道,但是和纪颜呆久了,一些常识还是有的。急性心肌梗塞可产生剧烈的胸痛。但是,据统计,尚有近三分之一的心肌梗塞病人不伴随典型的心前区疼痛,甚至某些病人仅有轻度的胸闷、气短感,因此常易被忽略和延误诊治。医学上将上述现象称之为无痛性心肌梗塞。
  “你外公是不是曾经有过胸背部憋闷、沉重、或者气短骤起咳嗽、吐白痰、不能躺平等不寻常的状况?”我问落蕾。她略微思考了一下。
  “外公前些日子的确咳嗽的厉害,而且痰多胸闷,他只说是变天,抽烟太多造成的。”
  “天气对心肌梗塞也有很大影响,可是,一般冬夏两季是这种病的低发期啊。”我继续说。
  落蕾叹了口气,“或许外公太大意了,他一直以为自己身体很好,所以没有重视吧。”
  “他经常和刘叔一起吃猪下水和那些碎肉么。”我想了想,又问到,落蕾点了点头。
  外面的雨开始小些了。
  我看了看躺在竹床上的老人,心中掠过一丝悲凉,忽然有种感觉,很无奈,我的亲人也在渐渐老去,有时候真的很害怕这种事情降临到自己头上。落蕾一直都显的毫无生气,虽然只在快到家的时候哭了一会,但她很快在进房间的时候擦干净了眼泪。
  “想哭就哭一下吧。”我劝她,落蕾苦笑了下。
  “借你肩膀靠靠可以么?”
  “我肩膀太窄了,靠的难受,还是背吧。”我指了指自己的后背,落蕾笑了下,但脸庞很快又再次板起来。
  手机铃声响了起来,落蕾起身接了电话。
  “二版的专访不能动,我说了多少次了,那是我们报纸一贯的风格,还有,我不再的这几天不许偷懒,回去我会核对你们工作质量的,每一篇稿件我都会去重新看一遍,要严格按照三校五定的规矩!”她说话的语气又恢复了过来,急促而严厉。
  可能身为一个年轻的女领导,不厉害些的确不行。
  “先睡吧,明天还很忙。”落蕾关上木门,插上门闩。
  “好的,明天见。”我也走进里屋,和衣朝里面的床上躺去。
  这个晚上特别漫长,一来蚊子甚多,跟轰炸机群一样,嗡嗡个响个不停,加上里面湿热的厉害,一股股的霉潮之气扑鼻而来这种环境实在很难入睡。我忽然想起了母亲说过的一个关于她同事家人的故事。
  这位同事的丈夫,家中原先也是高门大户,祖上还是皇帝钦点的状元,但也是一夜之间主家的男人暴毙,接着也是莫名其妙,刚死就流出尸水,家里本来豪门大宅,人丁兴旺,结果一个个都奇怪地倒下,最后同事丈夫的母亲带着孩子逃走了,才幸免于难。
  难道,尸水真能预示某些灾祸?如果那个什么刘叔所言为真,那还是让落蕾早些离开为好。
  睡不着,因为落蕾告诉过我,这个房间是她外公生前的卧室,我倒并非害怕,因为我相信即便老人家生灵还在也不会加害于我。
  房间不大,除了摆下一张床外勉强可以容纳两人进出,我在黑暗之中摸索床头,忽然触到了一件东西。
  似乎是个圆柱形的,拿过来一看,好像是个装药的罐子。
  我接着不多的灯光,相当吃力的看清楚了上面的字。
  “硝酸甘油片。”
  我有些吃惊,看来老人早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可是为何还是去世了,而且并没有告诉过落蕾。
  打开瓶盖,是一片片白色药片,其中有几片似乎还有些脏了。我将盒子盖好,放进口袋。晚上狗叫的很厉害,落蕾起来过一次,又睡去了,她告诉我可能狗儿也感觉到了悲伤。
  虽然睡的难受,但辗转反侧,终究还是在天明前睡了过去,早上又被山风吹醒,着凉了,咳嗽喷嚏不断,落蕾很不好意思,只好为我借了些感冒药,让我将就一下,等外祖父的丧事办完,就赶紧回去。
  我拿着药片,忽然觉得和昨天看见的非常想象。
  “药片,哪里来的?”我把药喝下,顺便问道。落蕾回答我,是刘叔的,她妻子,也就是那个圆规女人,居然还是村子里的医生女儿,刘叔的老丈人自学过几年西医,搞了个诊所,为村子里人医治个头疼脑热,不过有些大病,还是要找落蕾的外祖父。
  “哦,原来是这样。”我嗯了一句,落蕾还告诉我,圆规女人也通一些医理。
  将门打开,却发现狼狗一条条地趴在地上,毫无生气,落蕾有些吃惊,这些狗是老人生前最为喜爱的。
  落蕾走过去,一条条摸了摸,接着叹了口气。
  “全都死了。”
  “看来是被毒死的,有人想警告你,赶快离开这里。”我走进狼狗,发现狗嘴边吐着粘稠的泡沫,四肢也夸张的变形了。看来昨晚的狗叫是毒药发作,它们痛苦的哀嚎。
  “你外公没有得罪什么人吧?”我问落蕾,她自然摇摇头。
  这时候刘叔忽然走了过来,他吃惊地望了望那些狗的尸体,接着连忙对落蕾说:“丫头,你外公的狗怎么被毒死了?你没什么事情吧?”
  我笑了笑,对刘叔说:“刘叔你怎么知道狗是被毒死的?”他撇了撇嘴巴。
  

“猜的。”他不再理我,转而去追问落蕾。
  “丫头啊,我早说了不要住了,你还是赶紧着把这屋子卖了,要不然我怕你也会有危险,我可不能看着老人在天之灵比不上眼啊。”他说的捶胸顿足,表情十足夸张,落蕾只是抹了抹眼睛,反到安慰了刘叔几句,只是房子依旧坚持要等父母来了再说,刘叔失望得叹了口气。
  我忽然觉得刘叔居然比昨天看到的样子要瘦了许多,或许算计人多了,自然会瘦。
  “刘叔,你怎么这么多汉啊。”我望了望他后备,白色的背心几乎完全被打湿了,如同糊了一层浆糊,而且额头上还大颗大颗的汗珠往下掉,今天风很大,并不热。
  “是啊,我也不知道,晚上也盗汗的厉害,床上起来湿漉漉一片,饭也吃不下,你外公的死让我太突然了,太伤心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啊。”他居然还会接楼梯上爬。
  落蕾再次例行的表示了感谢,送走了这个家伙。
  我带着些疑问,打了个电话给一个医院主治心肌梗死的医生朋友,朋友把答案告诉了我,我咳嗽了几声,说了句谢谢。
  落蕾很奇怪的望着我,环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
  “我总觉得你有些事情瞒着我。”对聪明的女人说话很累,但更累的是当你和她们说实话的时候也无法取得相信。
  “因为你现在感情波动很大,我希望调查清楚些再告诉你。”这绝对是实话,但实话偶尔也是废话。落蕾很聪明,聪明的女人知道问不出什么来就不会去追问了,所以她没再继续问下去,而是着手忙于老人的丧事。我则去了刘叔老丈人的医疗所一趟,似乎感冒药的效力不够好。当落蕾问我的时候,我是这样告诉她的。
  丧事简洁,但并不代表简单,乡间的规矩着实比城市多了许多,什么白布遮脸啊,死不落地啊,寿衣的换发,先穿那只手再穿那只手,加上感冒,我头疼的厉害,但即便如此,我依旧始终注视的一个人。
  刘叔。
  他换了套衣服,可是还是不停的流汗,带来的毛巾被他擦拭的已经拧了几次了,长长的裤子也湿了一片,只是心想,他这样流汗下去,不会脱水么。
  丧事一直从早上忙道下午,落蕾几乎累的差点晕过去,虽然在报社累,但那毕竟是本职工作,全然不像今天事情如此烦琐,规程如此复杂,所以即便是她,也有所不堪忍受了,我叫她休息一下,她也只是苦笑摇头。
  最后所有人再次散去,房间里刘叔却依旧擦着满头的大汗,尴尬地站在屋子中央,老人尸体的旁边。
  尸水已经没有在流了,山风很快把老人吹的干净了,但某些人的心却不是纯净的山风吹的干净的。
  “刘叔,有些事情我想问你。”我忽然抬头问他,后者有些意外,但同时把脸上流露出来的讨厌之情压抑下去,依旧客气地回答。
  “说,只要是我刘叔能办到的不办,还真对不起这个叔字。”
  “你经常拿着酒肉来找落蕾外公喝酒么?”
  “是。”
  “你知道他有无痛性心肌梗塞么。”
  “不知道。”
  “那老人抽屉里的硝酸甘油片哪里来的?这附近只有一家可以拿到西药的地方。”
  “是我帮他取的。”刘叔的汗流的更加多了。
  “你不是不知道他有心肌梗塞么?”我笑着问他,一旁的落蕾则吃惊地望着刘叔。
  刘叔在擦汗,却不说话。他站的地方居然留下了一小淌水渍。
  “我原以为老人得的是无痛性心肌梗塞,其实不是,他知道自己有病,而且准备好了急救的药品,可是他不知道那些酒和高脂肪的肥肉下水比毒药更可怕。
  酒后不能使用硝酸甘油片,否则非但无法发挥药力,还会造成严重的低血压,老人似乎还有严重的低血压史,本来对这药物就要严格控制,而且长期饮酒和肥腻食物也会诱发病症。”我拿出药瓶,拿在手里把玩着。
  刘叔的汗淌的更加快乐,但依旧不说话。
  “可是低血压也不会造成外公去世啊。”落蕾忍不住说了句,刘叔像找到了救命稻草,眼巴巴地望着落蕾。
  “是的,的确,如果他只做这些,恐怕老人的死从法律来说根本治不了他,他只要推说压根不知道罢了,但是这药是你拿来的,可里面装的却不是硝酸甘油片而是医治感冒的普通药片,那就相当于谋杀了。”我将药瓶抛了起来,望着刘叔。
  他固执地喊到:“你凭什么说我换了药。”
  

“那不见得,老人的病连自己儿女外孙女都没告诉,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药出了事情,不找你,找谁?而且外面的狗,恐怕也是你下的毒吧,昨天拿来的肉,可能早就切了一些混合老鼠药扔给狗儿了。而且,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是你吧,把散落在地的药片又重新放回去,在放到床头,装的好像是突发性梗死,来不及拿药,可惜,药片里有几块沾了泥土,你应该扔掉的。”
  刘叔听完,像暴跳的狼狗,冲过去抢过那个药瓶,然后将里面的药片统统倒出来扔出门外,接着还跑出去使劲踩跟疯子一样。
  “你不用踩了,那瓶药是我找来的,不是你换掉的那个,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没想到你反应如此之大。”我从怀里又掏出了一个瓶子。
  刘叔如同傻子一样望着我和落蕾,落蕾眼睛里满是不解和愤怒。
  “我只是为了房子,为了这房子后面的地。”刘叔跪倒在老人的尸体前,居然哭了起来。
  “这地是百年难寻的龙嘴穴,埋进自家祖先进去,后人必定飞黄腾达,我求过他好几次,可就是不答应,当然,我不好直说,后来他拜托我去为他开一些硝酸甘油片,我才鬼迷了心窍,动了这心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刘叔脸上又是汗,又是眼泪鼻涕,就像打翻了一碗粥在脸上。
  “可是这尸体出水?”落蕾奇怪地问。
  “那都是我卖猪肉使的坏招,将水打在皮下,一些时辰后,尸体血液凝固后会江水从毛孔中挤出来,自然成了尸水。”刘叔断断续续地解释着。
  “那等于是你杀了我外公。”落蕾几乎是咬着牙齿说着,脸冷的吓人,我从没看过她这样生气。
  刘叔低着头,不再说话。
  “你还在流汗么?”我忽然蹲下来,问刘叔,刘叔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落蕾,他奇怪地点点头。
  “你的汗,可能永远也止不住了,或许那天老人原谅了你,或许,你会流到死为止,你死的那天,会变得如同人干一样,身上一点水也没有,像风干的腊肉。”我一字一顿地说,刘叔的眼睛满是惶恐,他爬了起来,看了看尸体,大叫起来。
  接着,刘叔高声喊着跑出了屋子。从房间到门外,一串脚印,居然连鞋子也湿透了。
  “算了,他得到应有的报应,即便去报警,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啊。”我看落蕾还有些生气,安慰她说。
  “嗯,时间不早了,爸爸和妈妈刚才打电话来也说快到了,让你忙活这么久,真不好意思,还感冒了。”她抱歉地说。
  我自然说没事,而其实头疼的几乎裂开了,在女性面前逞强似乎是男人的天性。
  最后,我陪着落蕾回去了,老人就葬在了房子的后院,倒不是说为了什么龙嘴穴,只是他是在太爱这房子了,生前就说过许多次,死也不离开,陪葬的还有那些可怜的狗儿。
  几天后,充满干劲和精神的落蕾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照样喜欢说话开玩笑,该严肃的时候又很严肃,只不过当下起大雨的时候,依旧会端着咖啡,脑袋斜靠在玻璃上,望着窗户外面出神。
  后来我打听过,刘叔疯掉了,他走到哪里都不停的擦汗,即便已经没有汗了,也使劲擦拭着,把皮都磨破了。
  “我没有流汗,我死了不会流尸水。”他总是翻来覆去的念叨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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