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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标题。有缘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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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09: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俗话说;话不传二口,言多必失。
今天只是突然想奉劝一些喜欢到处散布一些真实“秘密”或者污秽的朋友。
有些地方禁止拍照,其实未必是为了保护什么。而是照顾当事人的个人福运。
“禁忌”什么东西可以用这个称谓。
个人所得所遇所念所想所为皆为缘。若你将个人的“缘”传递给某些人,致使某些人触发。这就会形成因,有因必有果,因果循环,你会卷进这场因果循环里。 是好是坏,不得而知。
“禁忌”是不可说!说了,这将不再是“禁忌”而你会有是非。
“不再是禁忌”会有时间差。可能一年,十年,一百年。而在这期间,有人若犯“禁忌”,那么,这个人会出问题。
污秽。有悖世道人伦,必为污秽。污秽也是禁忌一种。而且永远解除不了。
犯禁者,必先有承担的勇气。
各位可以自己去搜索一些犯禁的人,或物。看看他们的结局。
这里,只是谈,个人气运。
制造的,永远没有传播的危害大。各位做事,慎行。

有些东西,不敢谈,也不敢讲。懂得自然会懂。不屑者也自然不屑。命中有数。
发表于 2011-10-9 10: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说 不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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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11: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说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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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20: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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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1: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样说的话,灵异档案馆版块里诉说自己遭遇及求助的是不是该无数人犯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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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1: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完酱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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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3: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因有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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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23: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多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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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3 16: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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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4 11: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指路人 发表于 2011-10-10 11:12
楼主这样说的话,灵异档案馆版块里诉说自己遭遇及求助的是不是该无数人犯禁了?

恩,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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