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7-7-16 22: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吗?其实没什么。因为我刚才开窗时,不记得动过插销,也许我无意中就把它打开了。——谢谢,没你的事了。——哎,客人们马上就要来了。你多烧些热水预备着。”
“已经准备好了。”
“水原呢?”
“刚才出去了,他说还有许多事要处理。”
“好的,谢谢。”
“把客人请到起居窒来?”
加奈子略为迟疑了一下,“不,请到客厅去。这里可能要另派用场。”
“是。”真理子一个似乎过分恭敬的鞠躬。退了出去。
窗外已是一片朝辉,壁炉上的大挂钟敲了七点。
“——对了,信!”加奈子跑到写字台前,又拿出信,坐在沙发上,开始读第二页。
“妈妈说话不喜欢捞弯抹角。老实说,妈妈年轻的时候,杀过人。”
“杀过人?”加奈子不禁目瞪口呆,又出声读了一遍,白纸黑字。她喘了一口气又读下去。
“那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被抛弃后的复仇。当然,妈妈也是被逼无奈。被害者,和我无冤无仇。我没有亲手杀害他。详细情况是这样。你也知道,你的生父,在你一岁时突然去世了。留下一身债务和一岁的你。我们只好搬进一间六张榻榻米宽的公寓,并把你托到保育院。妈妈拼命地干活,白天上班,晚上在家还要干点副业。那时候,身体可真经得起折腾。也许现在心脏不好,就是当时留下的病根。
算了,这些事说起来没个完。在你满两周岁时,我的一个表妹来家帮着照看你。达样,我白天、晚上都可以出去工作了。
晚上出去工作,请你不要误会,那不过是清扫楼房之类。
一天晚上九点左右,妈妈正忙着住家走,到了一个冷清得吓人的公园门口,差点和一个突然从公园里冲出来的男子碰个满怀。当时夜色正暗,但那男人的脸,刹那间正冲着街灯,给我看到了。
那男人也看到了我,好象吓了一大跳,慌忙溜走了。妈妈正纳闷,一抬头,看见公园里,一个年轻女子倒在地上,脖子上缠着二条细带子。她已经死了。
我立即向警察局报案。当然,少不了罗哩啰嗦的一大套繁琐盘问,我把能记住的凶手的特征统统向警察说了。以为这一下就没我的事了。
后来在报上看到,被害者是这一带有名的美人。
犯人在杀害她之前,还奸污了她。作为也有女儿的母亲,真觉得就是把犯人杀了,也难以解恨。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警察给我的工作的地方挂电话,告诉我已抓住一个嫌疑犯,让我去确认一下。当然,我答应了。
不过,当时的工作是付计时工资。中途外出直接影响到收入,所以,我决定下班以后再去。我给表妹打了电话,托她去保育院接你。
快到下班时,我接到——个电话,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你女儿在我这。你现在去警察局说,他们抓住的人就是凶手。要不,你女儿别想活着回去。”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紧接着,表妹来电话说,不知什么人把你带走了。妈妈顿时明白,那男人说的话,绝不会仅仅是威胁。
我只好先安慰表妹说,也许是哪个好心的熟人把你领走了。不要恃别担心。然后,妈妈去了警察局。
被捕的是一个二十五、六的男子,听说他以前曾经纠缠过被害的女子,看起来人不大正经。但妈妈一眼就看出凶手不是这个人。
虽然他的外麦、脸形确实有些象文字上描述的,但是他肯定是毫无干系的局外人。不过,我加果照这样说的话,你就会被杀死。对妈妈来说,你比什么都重要。
为了救你,就是让我亲手杀死眼前这个男人,我也会照办的。于是,妈妈说:“就是他。”
那个青年叫仓田。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时,他恨恨地盯着妈妈的眼光是多么可怕。
不过,妈妈撒谎,是因为当时考虑,只要把你领回来,证词以后还可以取消,无论如何,你能平安回来是最重要的。我想这一点警察也能理解。
回到公寓一看,表妹一脸铁青,正等着我,妈妈说,去找你回来,便出去了。虽然无法估计对方什么时候放你回来,但当着表妹的面,我只得那样做。
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你,没办法,我只好跑到常带你去玩的公园,在一处沙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忽然,我发现你就站在我面前。
我紧紧地抱住你。半天才平静下来,仔细看看你,发现你上衣口袋里揣着一封信:
“因为照我说的办了,所以把孩子还你。但是,你如果改变证言,我还会诱拐你孩子的,那时候还你一个冰凉凉的尸体。你就是求警察,警察也不能保你一辈子,诱拐的机会多的是,你记着!”
妈妈打了个冷颤。什么也不知道的你,怀抱着一个洋娃娃,大概是犯人给你的,正嘻嘻地笑呢。——后来,妈妈要把那个洋娃娃扔掉,可你抱得紧紧地,哭着不让扔。最后,妈妈也死心了。奇怪的是,你格外喜欢那个洋娃娃,每天都不离身。每当看到洋娃娃,妈妈就觉得,犯人通过洋娃娃,还把你当作人质呢。
就是仓田他得以无罪释放,可真正的犯人不是马上被抓住的话,不知什么时候犯人还会来诱拐你。妈妈每天要上班,无法二十四小时都守在你身边。而且从犯人的信中可以看出,这人是个偏执狂。也许过了你年后,等我们感到安全时,他还会来报复的。警察方面,近期内可能保护我们,但我们并不是什么要人,长期靠警察是不可能的。——这样一想,只有照犯人所说的去作了。
但还有一线希望,就是即使有我的证词,但这小伙子可能有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如果认真调查各种证据,我的证词肯定会出现矛盾。
对。——这样就可能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妈妈这样安慰着自己。可是,结果完全不是妈妈预想的那样,全部证据都对仓田不利。最后,他被起诉了。在法院作证的那天,那是我终生难忘的。
“你看到的是这个人吗?’检察官问。
“是。’我明确地回答。
那小伙子,第一次见面时,他那凶狠的目光,这时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完全是一种无可奈何、任人宰割的窝囊样。这比起他那仇恨的目光更刺痛妈妈的心。
但是,事情已是骑虎难下了。
律师的提问也结束了。妈妈忧心忡忡回到座位。
于是法院宣布休庭,并告诉我可以回去了。我就离开了座席。
这时,只见那小伙子猛地推开守卫,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他已经跑出法庭,企图摆脱追赶他的人逃走。不过逃跑是不可能的。眼看他要被守卫追上了,小伙子突然撞破窗子,飞身跳下。
他是从四楼跳下去、摔在混凝土的地上,当即死亡。
妈妈眼看着仓田从楼上跳下,又眼看着他死去。
我对自己说,是我杀的,是我杀死他的。
从此,我和这件事的关系总算了结了。两年后,我和北里结婚,后来的事你也知道。
妈妈所说的杀人,就是指这样一回事。
我想你可能会记起来,好长一段时间,只有那洋娃娃最中你的意。后来不知什么时候,你喜欢上别的,把洋娃娃给忘了。
妈妈便把那洋娃娃保存起来,还有犯人塞在你上衣口袋里的那封信,妈妈死后,请你一定要保存好。东西在那个房间里,你明白吧?那个只属于你和妈妈的房间,靠里边,有个小框,这两件东西都在那里。钥匙收在妈妈常戴的项链的护身符中,它挂在妈妈的胸口,挂在妈妈的心脏上。但是,事情到此并没有了结。你不要吃惊,妈妈没有再杀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