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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4 20: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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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有两条穿靴子的人的脚印,另外还有两条,我很高兴地看到这是一个打赤脚的人的脚印。我立刻根据你曾经告诉过我的话证明后两条脚印是你儿子留下的。头两条脚印是来回走的,而另两条则是跑得很快的脚印,而且他的脚印在有些地方盖在那穿靴的脚印上,显然他是在后头走过去的。我随着这些脚印走,发现它们通向大厅的窗户,那穿皮靴的人在这里等候时将周围所有的雪都踩得融化了。随后我到另外一边,这里从那小道走下去约有一百多码。此外,我看出那穿皮靴的人曾转过身来,地上的雪被踩得纵横交错,狼藉不堪,好像在那里发生过一场搏斗,并且最后我还发现那里有溅下的几滴血,这说明我没弄错。这时,那穿皮靴人又沿着小道跑了,在那里又有一小摊血说明他受了伤。当他来到大路上另一头时,我看见人行道边已经清扫过,所以线索就此中断。
“在进屋子时,你记得,我曾经用我的放大镜验视大厅的窗台和窗框,我马上看出有人从这里进出过。我能够分辨出脚的轮廓,因为一只湿脚跨进来时曾在这里踩过。那时我对于这里出过什么事就形成了初步的看法。也就是说,一个人曾在窗外守候过;一个人将绿玉皇冠带到那里;这情况被你的儿子看见了。他去追那个贼,并和他格斗;他们两个人一起抓住那皇冠,一起使劲争夺,才造成并非任何单独一个人所能造成的那种损坏。他夺得了战利品回来,但却留下一小部分在他对手的手中。我当时所能弄清的就是这些。现在的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又是谁将皇冠拿给他的?
“我记得有一句古老的格言说道,当你排除了不可能的情况后,其余的情况,尽管多么不可能,却必定是真实的。我知道,一定不是你将皇冠拿到下面来的,所以剩下来只有你的侄女和女仆们。但是如果是女仆们干的事,那为什么你的儿子愿意替她们受过呢?这里没有可以站得住脚的理由。正因为他爱他的堂妹,所以他要保守她的秘密,这样解释就很通了。更因为这秘密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就越要这样做。当我记起你说过曾经看到她在那窗户那里,后来她见到那皇冠时便昏过去,我的猜测便变成十分肯定的事实了。
“但是,是谁可能成为她的共谋者呢?显然是一个情人,因为还有谁在她心上可以超过她对你的爱和感恩之情呢?我知道你深居简出,你结交的朋友为数有限,而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却是其中之一”。我以前曾听到过他在妇女当中臭名昭著。穿着那双皮靴并持有那失去的绿玉的人一定是他。尽管他明白阿瑟已经发觉是他,他依然认为自己可保无虞,因为这小伙子只要一词之吐露,就不能不危及他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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