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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9: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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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人布鲁诺 发表于 2011-7-8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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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河大手印
应知传承诸上师与我心无别。见、定、行一切行持皆摄于心。
见者,了知一真法界,法尔如来藏心,无量显现染净诸法,具足法尔平等性义。见宗唯有般若光,可以智慧观照抉择。
彼空性不离大悲,般若菩提等持双运,故空悲双融方为正定。
具正见正定者,契合诸佛生之苗芽,即菩萨行趣。
一切利他六度万行,方为善机行者。能再于寂静处,放下一切事缘,一心精进,即生于本净心体,必得正解脱而登妙觉。但尤要者,令身安住如须弥山,令心寂静澄清,不为外境所牵,随处可修。或未能如是,但一心向于此三门,即不当起贪嗔痴诸作业挂碍,于未来世,亦能由苦转乐。
此三要【见定行】为断惑妄之命根、为直指自心实际之法门。
然随境而转之粗妄念,遮盖自心本相。虽经直指,亦不能见,故当先使粗妄澄清。因示曰:最初令心坦然住,不擒不纵。离妄念,是无为而住之自心性,即智慧光明。若以有为为道而修,必不了悟本元。此为自心元所俱生智。
但初修虽欲自然住定于本元,然所住不越于贪着乐、明、无念等功力之中。当遣离贪着如是等功力境,顿然安住,方现赤裸了彻之自性本元体。
急呼‘呸’字,顿断妄想之流。
息粗妄心所而住定,则离攀缘一切法之境,自性即明彻,赤显离心智慧,如如现住。洞达离生灭有无诸边,超绝语意分别境,而自安住离言思之智慧性境中。此即法身体性智、瑜伽、见宗。
如不识此而修,则是未离心之作用及有为之见,与自性大圆满道悬隔,不得无修光明轮。于见宗未得印证,则虽修亦无保任之境,故以印证见宗为首要。后可印证自住之智慧,是即住自本性,非由他求,亦非昔无今有。(此为初要)
令心如河流,任运自然住,起伏不作成立与遮遣,即得法身自相。心起知为智慧功用,观照及一切时皆如是。故放逸不修与勤积修习,其法性无增减。贪嗔、烦恼、苦乐感受等之自性,知其皆是法尔,即得法身妙用。
如不达自然任运,必妄念纷驰而落凡愚。故常应不离无修之大自然住。
无论何时,唯以认识直指见宗,一切尽摄。不可于各各妄念起伏上,作各各调伏对治。
妄念与烦恼,皆法身本觉智慧相。其自性亦即法身本体光明之真实。知之,即名本体住之光明。其直指自性光明之见宗,能熟其自相,即名行道之始觉光明。为任运于此而无分别之体与道两光明之自相,即所谓之光明母子相会也。(本觉母,始觉子也。)
不忘已认识之见宗自相光明,对于境界功用中之妄念烦恼,不起任何遮遣与成立、取舍等为最要。日久护持如是之境,有乐明无念诸功力而遮本元自面者,当揭此皮壳,自性之相方能赤裸呈现,是为智慧由内明朗。
故宜频除乐、明,曰:泉水汹涌激流妙。生乐、明之力及现世乐、愉快等相时,力念方便能摄之‘泼’(P),与般若能断之‘诶’(ei),猛然从上落下,以破贪着功力之皮壳(以上二藏字,合成为‘泼诶’(Pei ),即‘呸’字,译音泼吒。)。
如是一切时能保任离绝道验之关要、无可言说之自性了彻者,入定、出定行持无别,上座、下座修持亦无别。此为不修之大修,自住等遍之智慧。如河流之瑜伽,无毫发之修正,然亦无刹那之驰散。
颂云:未曾修习未曾离,亦不离无修习义。于此自性大圆满根本道,有成如‘卐’字者(于圆满法如量得解),或顿时得解脱,则为色心大离体所显一切法身之妙用,无有能修所修。
倘未得坚固,则是起现妄念、为他力所转之下机渐道凡夫。尚须舍愦闹、驰散处,以勤修具足之禅定固聚。否则,纵久修习,道验不生。故闭关修持,以免行仪上易生习性之染污,乃能于根本定之自地道验智(即道力证验之智)与后得智(或出定之后得智)相融也。
闭关修持,虽有护持,依赖于根本定体之行持。然如不知长养后得智,使与行仪相合,则徒以对治,不能克他缘,致被妄想之缘牵入凡愚障中。故长久护养、了彻于后得,是为尤要。
此无他法,只不离本定法身见,无‘能所、是非’分别,自然任运,保任于惺惺寂寂。此为无分别智止观、无为俱生法尔之自相、一切行持之心要。如以分别心,入有作为之网者,无有解脱时也。此即法身自住之赤露智,本未曾迷之觉性心,须决定护持相续。(以上是第二密义)
定,至行之要。如无解脱智之道力,唯住休息之行持,仍不能越色、无色界。因其未能克制贪嗔缘起及诸行业流。以未得决定心之道力故,于喜欲境顺缘生贪爱、逆境拂缘生嗔恨,如对病痛生苦受想等。所起一切,皆是自性功用显现。故认识于解脱体智为极要。
如未得起灭(念)之要,则所渗漏之妄念皆轮回业因。故无论粗细妄念,均须起灭随无而善护修。即是不纵之使炽,亦不以念治念。唯不离自然本体以观照之,使不连续,如在水中画图,随画随消。
但妄念虽自灭,尚未为清净。以仅仅了知妄念,而尚不能断惑乱业流。必须在了知妄念自灭之同时,即识知显见自识之智性,则自然而住。妄念灭处清净随得,更为重要(仅识妄念,不能断惑)。念之起灭同时,如水上绘图,即绘即消,本皆清净。自起自灭,绵绵密密,相续不休,得任运矣。
故于妄念起者任其起(《圆觉经》云:于诸妄心亦不息灭),应知其所起者,皆为本元清净性中之道行。功夫至此,毫无粘滞,妄念皆妙用恒沙之道行。以无念即有念、有念即无念,念而不念、不念而念。正起念时,亦不见有念可起,是名无念。非如一般人所想象者,一念不生名无念也。
依于妄念,调修法身,则所现之妄念皆调现为自性之妙受用,即五毒妄念所现之粗者,皆能令具自性解脱之光力,明空成受用也。一切妄念,皆由自性通彻境中所起之妙用。以无取舍心护持之,因其生灭未能超越法身妙用王之境也。妄念虽具无明色相,而其自性未出智慧法身之清净中。故于广大不断之光明所照中,妄念自性原空也。
如是长久串习行持,则妄念自起调治,动静无分,得无坏住。极其功用,虽现喜忧疑虑之妄念与凡夫同,然不似其成坏之实执,而集诸行业,随贪欲力成转移。
当念生时,初识其妄念之相,其相随灭,如遇旧识之人;次则妄念必自灭,如蛇结自解,最后妄念无利无害而隐灭,如盗入空室,是为解法之最要妙。
知修不知解,与禅天同。若不具如是解法妙要之修习,虽心能坚住禅定,亦落于上界之禅定。
如以了知妄念起住为足者,是与下劣狂惑无别。或偏于空性求法身印契等等思量,然遇恶缘时,则所修持不能解除境缚,而反自现过失。
起灭、自灭、定灭,皆是妄念自灭,随妄本净。此灭解相,即自解脱现量唯一之要。亦即自性大圆满殊胜法门不共之要妙。
具此要妙,无论所生是何烦恼妄念,皆显为法身。妄念尽为智慧,逆缘成为助伴,烦恼成为道行。不舍轮回而住清净。解脱染净缠缚,无功用修正而任运也。
如无此解法之道力,虽有至高之见地、甚深之修持,亦于心无利。烦恼力未退,非真实之道。
如得此自起自灭之妙要,虽毫无至高见地之持法与甚深修法之缘依,然其自性亦决能从二执之缠缚得解脱。如到金洲,求他石了不可得。任何所起之动、静妄想,皆唯现成之真实定境。复求迷乱自性者,了不可得。
见、定、行三要是三世佛之密意中心,一切乘之顶尖,故曰诸佛之母。如上三要乃自性大圆满之见、定、行、果,四者在自性了彻之境中,统摄为一面,行之最极心要。亦是即定即行之要。即是于何时了悟赤裸裸之智慧性,即何时得其自性智之见宗。见与定虽分述,体实一也。
如此行持自性大圆满本清净之无失要道者,实九乘之巅顶。其余各乘之道,即随从而为此要道之台架与助伴。见本净之自性般若光明相时,则由定所生般若之功用更炽,如夏水瀑流。
由空性之本住起现大悲入无方悲悯,亦法尔然也。空性与大悲双运要道现证时,如海诸行,一一自现作用,似日之与光。如是与福德资粮合作,广为利他之行,以圆成真实见宗,而为无染寂乐之助伴。
三要者:
知自心相,依妄念缘境、念之随起,而观察自心本相,认知法身自性(这是见)。
融妄念为法身妙用,熟识法身。(这是定)
于念灭上,坚固而定,念无连续,法身之见不忘。(这是行)
心注眼,眼注空,为一切要中要。(须参仰兑修法)
非经密乘第四灌顶之大手印,不能称为大手印。
真实法尔,即是真正大手印。不修不整不散乱,即其最上法门也。
“空、乐、明(明又称智慧)”,空即无念,故又称“乐、明、无念”。
不起修整心,又绝无散乱,以守护自心。如是无住、无缘、任运,而不违越自心明净本体者,即同手执明灯,照破黑暗。即是善守护三昧耶。如分别执着,岂唯违犯三昧耶?!永离分别执着,无所住而生其心者,乃能见彻三藏一切教义真谛而无余也。
无作之修,以观心为最要。
超离一切边见、执着、遍计,方为真正见中之王。
修,必于自心明体毫不散乱,方为真正修中之王。
行,必安住于自心明体,无作无求,方为真正行中之王。
若言果道,必于圣凡、上下、涅槃、生死皆无希求、无所住,真正无上之随缘不变、不变随缘,寂而恒照、照而恒寂,等同诸佛,方是果也。
无念并非无记(此是无始无明)。更别于外凡。由不觉而始觉,始觉即同本觉生出之子光明,而合母光明也。虽立见宗,亦非不修所能证。金沙具金质,但未即成金。必须炼冶工夫也。
三修门:
身修,离诸作为,如世间无益之事及其他出世之行法等,唯安闲宽坦令身安住。
语修,无益之世间语及咒诵均止,安静如谷。
意修,离戏论思量、比对心想,即观想作意亦止。(恰恰用心时,恰恰无心用)
自顶至足,空如竹筒。心等虚空,超绝一切分别,离沉、掉、无记,而令等、持、惺、寂。灵明无取舍执着,住于本妙明净体性中,即大手印定。
常如此修,忽于刹那间,如暗室灯燃,光明开朗。涅槃自性,俱生本觉之智光,全体毕现。立证无上正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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