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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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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入浴,脱衣著衣,须安详自在。须先小解。不得以汤水溅邻人。不得受人擦背。不得共人语笑。不得恣意久洗,防碍后人。浴时当恒默念偈云:‘洗浴身体,当愿众生,身心无垢,内外光洁。唵·跋折啰恼迦吒·莎诃。三遍’
凡入厕,欲大小便当即行,莫待内逼仓卒。须换鞋,不得著净鞋入厕。入厕当三弹指,使内人知,不得促迫内人出。已上须默念偈云:‘大小便时,当愿众生,弃贪嗔痴,蠲除罪法。唵·很鲁陀耶·莎诃。三遍’
不得持草画地。不得低头视下。不得努气作声。不得隔壁共人语。不得唾壁。出入逢人,不得作礼,宜侧身避之。不得沿路行系衣带。若小解,须撩起衣服,不得著方袍小解。小解亦须默偈便毕,当澡手,未澡手不得持物。
【看病第二十】
凡沙门、居士,见疾病人,须时看护之。梵网经云:‘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百种病苦恼,皆供养令差;而菩萨以嗔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看病时,须默念偈云:‘见疾病人,当愿众生,知身空寂,离乖诤法。唵·室哩多,室哩多,军吒利·莎娃诃。三遍’念毕,以善言安慰病人,劝其多念佛。若有所需,宜竭力办与之,除不宜者。
【寂居第二十一】
凡沙门、居士,寂居寮房内,尤宜严肃,不得放逸自便。不得独食,除老病。不得吃烟酒。于衣钵行李外,不得办精致玩器,图其美观。不得制丝类衣服,不得制兽皮衣服,除极寒地。昔有高僧,周年著一辆鞋,近时亦有一衲终身者。故凡佛子,皆应淡泊。
不得置雕彩大床。室内除一榻一桌凳外,不得广置多物。不得挂字画,除警语座铭。不得赤身赤背。不得昼寝。不得修习外道功夫,不得习拳术。不得习图画,除画佛像等。不得储寄财物、珍宝等。剃发时,须默念偈云:‘剃除须发,当愿众生,远离烦恼,究竟寂灭。唵·悉殿都,漫多啰,跋陀耶·娑婆诃。三遍’
【出外第二十二】
凡沙门、居士,无事不得外游。若因事出外,不得驰走,不得摇臂行,不得二人携手行,不得数数傍视人物行。不得谈笑行,不得男女或僧尼前后互随行。不得与醉人狂人前后互随行。不得故视女人,不得眼角傍看女人,女尼看男亦然。
凡逢尊长,须先立下傍。凡遇演戏、演幻术,及斗争、争胜、喜庆、神会、博弈等,须端身直行,不得观看,不得眼角傍看。凡遇官府及兵卒,须回避之。凡见一切生物,应先慈念。梵网经云:‘见一切众生,应当唱言:“汝等众生,尽应受三皈十戒。”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云云。’
凡入市,不得坐酒肆。不得坐屠家。不得行柳巷。除菩萨自己所作已办,发心特欲入彼教化者,不在此例。凡购物,无争价值,不合值,不受可也。若已购就,虽贵亦不应退,令彼有恨生舌。若受辱,须方便避之,不得决欲申明。若受小儿戏骂,须直行,不得反詈。若闻有险厄之处,不得冒难游行。若乘舆车,须多与辛力,劝其念佛。反詈:反骂。辛力:车资。
凡居士至人家,除问答要事外,不得繁言,不得多笑,当一心念佛。若彼知其学佛,特意来问,则须以正理广答之,并开导善法,如念佛戒杀等。否则勿多示,但微微引之。若沙门至人家,或诣俗省亲,俱如威仪门第十八章所明,此不重述。
凡入寺院,初进客堂,须云顶礼知客师,或当家师。见之即须礼拜若自是比丘但问讯,然后问答。过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右先右足,缘左先左足。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若于大殿中礼佛,不得拜中央位。不得擅自鸣磬。若参观各处,须有人陪之。不得随意乱行,东观西看,不得随意出入。
凡入尼寺,不得一人单入。不得与尼屏处共坐。不得为尼剃发。尼入僧寺亦然。尼见比丘须礼拜,比丘但问讯答之。尼见居士,但彼此合掌。
凡远行,须偕善友,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虽近地亦然。凡佛子之远行,无非求善知识决择生死。不得观山玩水,图游历广远,夸示于人。
凡于途中所见,悉当默念《华严经净行品》诸偈文文多未录。凡见一切,皆当想其来之所自,去之所归。其本体何在,由何化成,至何时而消灭。推之极底,必有所悟。凡从外归,但可言途中所感悟之境界,不得夸张所见美丽及兴趣。
【务丧第二十三】
凡居士家中,若遇父母或眷属将终,当于未终之前,以人死归处事,预告家人。并净扫房室,焚香于内,全家念佛,恒以净土风景语病者。若气将绝,家人不必哀哭,家中不得怆惶,宜加功念佛,念至三五时后,方稍休息。若死者暖气未尽,不得抹装,并不得以手摩。暖尽,然后抹装殡殓。不必烧公据焚楮钱。公据:官票。楮钱:祭祀用的纸钱。
客来则请之念佛,并面辞牲祭。若近地有净戒沙门,当请来念佛诵经若干久。否则,居士自与眷属,沐浴焚香,于堂中奉一佛像,自礼自诵尤嘉。盖死者与亲眷之心灵尤为接近,而亲人念诵,尤其恳切至诚,不必依俗习决欲请僧道也。其次,张贴讣闻除照常式外,须加数语于空白处,谓:‘寒家务丧,全遵佛制,不杀生命,不用荤腥,不化楮钱。如蒙唁吊,念佛香外,不敢他烦。’
若开堂祭,用儒礼亦可,但不得伤生为要。凡宾客夫马,宜多给辛力,以代酒资。于开堂日,宜预先布一讲堂,请能说佛法者于中讲演若干时,宾客皆坐听,家中眷属席地听。若无能讲者,居士自讲亦可。但死者若系居士之长辈,则居士不得自立台上,须于台下中央正立,向上言口说。家人席地,悉作趺坐,令诸宾客咸生净感。
又家中不得用锣鼓喧闹,须以法螺为号令,以笙笛和哀乐。门前悬一长旛,旛头上用布或纸,扎一接引佛像,发引时,可执之前行。宾客送葬者,可不用白,悉于肩上安一莲花,青红绿白皆可,不必纯白;若用白,则当于白帛上书南无阿弥陀佛六字,令见者多念佛助往生,途中遇吊者亦然。并预先印一净土文词,说明其理由。棺上悉安莲华,中立接引佛像,以改其用白鹤之俗习。而长途中间亦称佛号,如唱拜香歌然,但须长韵,合六字为一分钟久,免其前后参差。送至山上,同声念《阿弥陀经》一卷,称佛号一小时方散。
【住禅堂等第二十四】
凡沙门住禅堂,及本书所未及之各则,均可照威仪门习行,玆不复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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