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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旗袍》中国版咒怨 作者:周业娅 【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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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新觉罗·绵亿 于 2011-6-4 17:39 编辑

序:虚构的悲伤

文/莫逆

她死了,他死了,他和她也死了,空气都停滞不动,他们披头散发,满腔怨气,悲愤地看着作者对他们的谋杀。

没有人对他们点评,你们死得其所。

只是虚构。

轻韵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友善且单纯,而当她把这篇充满虚幻和血腥的故事呈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没办法把故事和她本人联系到一起。其实她发表在BBS里的文字里,描写死亡的篇幅不算少,可以说,阴晦孤冷的文字她已经拿捏得十分娴熟,只是从没写过长篇小说的她,陪着自己设置的人物生活那么久,陪着他们惊怵、纠缠、选择、哭泣,那是怎样压抑的两个月。

我试图更走近她一些,于是走进这篇故事。

《锦绣旗袍》里的人物都是不幸的,李影弟弟的女友小贾,弟弟蔚彬,好友青琳,背叛的男友云峰……即使开篇就知道是个悲剧,但读完的时候还是一阵凄凉。这跟几年前看余华的《活着》和李修文的《滴泪痣》一样感觉,这里的感觉指的是沉重感,书里的人物在作者的安排下死得义无返顾酣畅淋漓,除了孤单存活的主人公自己。几年前还对人生充满无限感触的我义愤填膺地问李修文:“你把他们写死的时候不会难过?非要这样去赚足读者的眼泪?”他给了我一个很柔软的回答,他说,写的时候自己哭了不下五次,一开始就是个悲剧,那些人物注定要死。

关于写作里的悲剧,罗兰·巴尔特是这样注释:悲剧只是一种汇集人类不幸的方法,一种将它归类,即以一种必然性、一种智慧、一种净化的形式将它证明的方法,拒绝这一恢复,探寻不屈从于它的种种技术手法,在今天的文学领域是一项必要的任务。

因为《锦绣旗袍》是篇灵异故事,所以这篇悲剧在我眼里得到赦免,我不会忿忿去问,“你写这些的时候会不会难过”,即使我眼里看到的满满是冷僻颓靡的色调。

一个器皿,只把它视为器皿,就只是形状和质地,或许还有用途;一个锤子,单纯的只当作锤子,也只是形状质地外带重量,如果非要赘述,那么还有它的打击力度;一篇灵异小说,如果不想它那么扯痛自己,那就去欣赏由字与字构成的它的血肉,也就是文笔。轻韵的语言毫无障碍,姿肆横溢的句子,鬼魅深长的梦境,危险游走的心理活动描写,这在一个年轻女孩身上算难能可贵。

撇除文笔看故事框架,这有一个前提。编造故事的能力是每一个写小说的人都应具有的特质,这与笔者的内心世界有牢不可破的关联,他她得引导故事去完成它存在的使命,使人哭使人笑使人深思和在这些文字背后表达了他她所要表达的深度,才能有味道,才能被读下去。如果自由自在的虚构、引人注目的虚构成了作品的主体,那无意这个笔者就是成功的。轻韵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尽管还比较稚嫩,这篇小说的局限性在于限于主体内部真实,也就是限于变幻莫测的心理描写和物件、情景描写。细腻的文笔之下,掩藏不了对范围扩大、故事情节拉宽之后鞭长莫及的局限性。但这不影响她成长。也可以说,谁都是在眼前的视野慢慢拓宽之后才成长起来。

唐朝在小说里是唯一的好人,不离不弃不索取不消融。这是一种精神建筑,是作者对理想人物的幻想奢望借小说之名得以再塑。我总认定这样的人在世间是绝种了的,所以这种形象可以恣意的在虚幻故事里换一百种脸孔一百种身份出现,他们不会死,再冷酷的作者都不忍心把他们写死。

死的是看到某篇小说某个句子会难过的人。年纪大的哥们姐们推崇现实,夜夜笙歌日日排场,有钱就行一切速成,他们不会被文字左右;年纪小的弟弟妹妹叼着烟咬着口香糖快速奔向早熟情人的怀抱,他们也不会动容;脆弱的是身处感情夹缝中的人,不必别人给自己对号入座,就会自动自觉的自嘲,只要自己愿意任何时间不分场合都能为自己演示。如若一个小丑。原来小丑把脸涂成狰狞的花骨朵是有原因的。

鲁羊是个脆弱的人,所以他写得出这样的诗句:

烟缕在眼前飘来飘去

它们在五棵手指间做着萦绕的姿态

然后结成圆圈

或者越来越零散

它们离开视线的那一瞬间

会很快地显得笔直,不再弯曲

类似于我们最后的样子

如果非要结束,那就把自己想象成一支烟,反正都要消散,就留给别人一张无恙的脸。

远去的只是记忆,岁月只会留给你一道或两道貌似深刻的皱纹,可它们并不能唤醒你深处的悲伤,只能为你制造更多的苦楚。

——纪念日益沉重的青春

第一部分

她向我伸出手来,那双前天还素净的手,指夹盖上竟擦上了血红的指夹油,指尖修得削尖,血红跟手指的苍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与记忆某处的场景叠合。我似看到这双手已不如前日的丰腴,肤色虽白,却有些木然,惨白的手上点点青紫的细斑。像是,像是——尸斑?


内容提要:“锦绣旗袍店”的老板李影意外遇见传说中的“秦淮灯影清旗袍”,而发生一连串鬼异的事件,旗袍无意中被李影同父异母的弟弟误取走。而离奇的梦境让她半信半疑,接着弟弟女友意外死亡和弟弟的自杀,让她不得不相信那个鬼异的传说,从而与古董店的老板唐朝展开一系列的调查。调查中,她发现那个曾送旗袍来店里的女人,曾是自己已失踪十多年的爷爷的情人,而那个女人,竟是好友何青琳的舅婆。在何家明查暗访的时候,发现爷爷的离奇失踪竟与她的奶奶有密切关系。而这时,她意外发现自己的男友云峰与好友何青琳有染。她在绝望之际,想到一个报复方法,从而走向万劫不复的境地……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遇见》(1)

[我伸手接过,这旗袍用软缎真丝织成,手感如水柔丝滑,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小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小指盖那么大小,成色晕黄,一看便知是古物。

“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惊道,一阵冷意从心底直冲脑顶。]

我开的旗袍店的位置不算太好,坐落在嘉定区一条大马路靠左的一条街道里,店门前的街道大概只有几米来宽,对面水果摊的讨价还价也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时间长了,还可以端摸出这段时间水果价格的行情。旗袍店的左边是一家开了很多年的书店,平时也没什么人光顾,偶尔见带着眼睛的几个貌似知识分子模样的人进出,往往他们从书店出来后,嘴里喃喃自语,也不知道在嘀咕什么;还有就是装扮前卫摩登的女郎去翻翻里面的时尚杂志,因为书店的橱窗是一块大镜子,她们出来的时候还利用那镜子描一下眉什么的,也算是一道风景。

旗袍店的门前还有两棵大榕树,也许是年代久远的原因吧,这两树盘根错节的,两个人也环抱不了那树干。奇怪的是,树长的高了,从下往上看,顶上好象两树的叶子都长在一起了,远远看去,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一棵树的茂盛。

街上的行人一向都不多,来来往往的都是附近的居民,上班下班送孩子接孩子的……一到晚上整条街就出奇的冷清,一阵风吹过,那风声伴着老树一起摇曳,簌簌作响,总让人从心里掠起丝丝冷意。


来我旗袍店定做旗袍的女人,都爱在晚上来,所以每天营业到凌晨也是家常便事了。

店里的事从来都是我一个人在主持,小到打扫卫生大到做旗袍,都是我一个人在扑上忙下的,日子长了,也是觉得机械得很。不过这年头,一个女孩子又能去干什么活,除了对旗袍有点遗传的认识外,我想我也别无所长了。

至于遗传的因素,主要是说我祖父。祖父是旧上海滩一个专门为上流社会贵妇剪裁旗袍的好手,那时候他有个外号叫神袍李,有人请他做旗袍的时候,他只要看那女子一眼,就可以在一顿饭的工夫画出那女子的身型以及尺寸的构图,再下来,剪裁好一袭完整的旗袍更是他的拿手好戏,所以,那时候在上海滩,我祖父做旗袍的工价是最高的。

正在祖父被上流那些贵妇人捧星逐月的时候,在一个晚上,祖父一声不吭的扔下了我跟祖母,从此消失得无踪无影,了无音讯。

每当想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总感觉到莫名的烦躁,那些童年里破碎却清晰的记忆,如幻灯片一样在脑海里不断地回放,一再拨动你想要平息的心潮。记忆就是这么怪,越是想要忘记的越是清晰,所以总抑制不了自己不去想他,眼前最常浮现相片里祖父的模样,慈祥平和,永远对你保持一种宽容大度的笑意。


今晚上又起风了,我呆呆的望着空空的街角,百无聊赖。在骨头都发出寂寞无聊的叫嚣时,电话响了,铃铃铃……。

“小影,明天晚上来我家吃饭吧,我妈生日,她可想你啦!”电话那头是我的同学何青琳,这丫头整日疯疯颠颠的,爱跳爱玩爱热闹。电话那头,我还没有问话,她一个人就噼里啪啦地说开了,上次已经出过洋相了,还死性不改。

“好吧好吧,明个儿我早点关门过去。”我笑着答应。

挂下电话,转过身来,伸伸懒腰长长地舒了口气。看来今天应该没什么生意了,现在都晚上10点了。白天下过一场大雨,路面凹下去的地方积满了水,一滩接一滩的,在路灯的照射下,明晃晃像一面又一面的镜子,相互镶嵌扶持着,直到路的尽头。在这样的天气下,实在让人没有外出的欲望。

我把柜台的东西收拾好,正要把门拉下,眼角一闪,发现门前的大树下俨然站着一个女人,借着昏暗的灯光,依稀看见那女人大概30来岁,手里拿着一包东西。在我发愣的时候,她已扭着纤腰向我走了过来。

“李小姐,你好,我可以进来吗?”她冲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我点了点头,侧了侧身让她进店。

那女子径直走到柜台,把手里的东西往柜台一放,看了我一眼,说:“我有件衣服坏了,你帮我缝缝可好?”

只见她慢慢把那包裹打开,那双手丰腴而灵活,而且保养得很好,在灯光里闪着白皙的亮泽。

转眼间,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件墨绿色的旗袍。

我伸手接过,这旗袍用软缎真丝织成,手感如水柔丝滑,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小指盖那么大小,成色晕黄,一看便知是古物。

“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惊道,一阵冷意从心底直冲脑顶。


做我们这行的,只要有点些名气的,没有谁不知道这‘秦淮灯影清旗袍’。我打小就听祖父时时提起,对‘秦淮灯影清旗袍’的传说,已由最初的惊悸转归为平淡。长大上学后,便更不相信那一套离奇的诡异传说。只是现在夜近三更乍见还是忍不住头皮发怵,不过那种恐惧也只是一闪即过,我很快就恢复了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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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遇见》(2)

我并未见过这‘秦淮灯影清旗袍’,只是它的模样已被我的祖父用言语无数次的传递到脑海里,想要不记得都难。‘秦淮灯影清’的来历不过是跟据地点与当时的景致而来。说的是那位富家小姐夜投秦淮河身着的就是这件旗袍,当时,秦淮河畔灯光璀璨,渔火点点,人声鼎沸,却无法阻止这悲剧的发生。至于清字是朝代,其实那时已是民国初期,只是当时有那么一帮子老夫子,特别是为数不多的满人,特别怀念清朝,脑勺后还拖着清代的辫子。如此的恋清情结竟还繁衍到衣服上,所以就硬生生的给这件衣服的名字加上个清字。也就有了‘秦淮灯影清’这个名字,其实当时这旗袍也就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当那富家小姐下葬后,这件衣服却因为领口那颗名贵的珍珠,还有她家人对她的怀念之情而留了下来,给了她妹妹,三年无事。却没想她妹妹在出嫁那日,踏出花轿时,竟不知从哪里窜出一匹疯马,将她活生生踩死。街上一算命的瞎子说这衣裳是件凶衣,是她姐姐的怨气太深,如今再加上妹妹这一桩,又加深了几分,不能再现世。于是在妹妹下葬那日让这件衣服陪葬。数十年后,这件衣服又被盗墓者盗出,由一富商收藏,膝下独女大喜之日离奇死亡。后有人陆续得此衣,凡家里有女眷的,无不是年值妙龄香消玉殒。这旗袍成了不吉之物,在旗袍界无人不知。但仍是人人好奇,恨不得获之一观其貌。关于这件旗袍的传说,也有了很多种版本:有人说,之所以会有怨,是姐姐因为家人的阴挠不能与心上人结合,所以会对相爱的人产生嫉妒,所以才会一再的发出悲剧;也有人说最初的怨恨是她对妹妹的怨,还说因为她妹妹要嫁的人正是她的未婚夫,所以她妹妹才会在出嫁之日死于非命……当然,远不止这么两种,只是这两种更让人容易接受。但我还是相信第一种,在我心里我一直认为亲情是最干净的,爱情是最神圣的,所以那个她爱的他,在她死后,是怎么也不会娶她妹妹的。

受祖父的影响,我小时候便对这件旗袍极其好奇。从会剪裁之日起,就常常悄悄的就着脑子里‘秦淮灯影清旗袍’的模样做过几件。捧了去给奶奶看,问她像不像。每次必遭她的责骂。最后一次竟二话不说用剪子给我绞了个稀烂。奶奶是个性情温良之人,加之平素吃斋念佛。记得十五岁祖父失踪,也没见她有过如此大的情绪波动。也不敢问为什么,以后就是做了,也自己悄悄地挂在店里欣赏。

其实,祖父也没见过这件旗袍,只是对它的那股子狂热,几乎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只要一闲下来,他就做旗袍,每件旗袍总有七八分‘秦淮灯影清旗袍’的影子。那时店里的三排衣架,齐刷刷的全是‘秦淮灯影清旗袍’,他做了就自己看,别人出再高的价他也不卖。所以虽然他当时在上海滩虽算个人物,日子却并不宽裕。奶奶也从来没有报怨过他,只是在祖父出走一年后,她把那么多的旗袍连同他的东西,一起烧了个精光。我知道,奶奶这是爱之深,恨之切。从那以后,她再不准我在她面前提起祖父。


我把那个女人的旗袍仔细地翻了几遍,,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破损的地方。正疑惑,那女人伸手拿过旗袍,她的指尖划过我手背,沁凉如冰,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女人见了,莞尔一笑:“我的手四季如冰,大夫说是气血不足,是生我儿子时落下的病根,当时差点血崩。女人呵!可真是不容易。”

“呵,是呢!太太这衣服有什么瑕疵?我看了半天,发现都挺好的嘛!”我脸上挂着职业味十足的笑容,并没有把她后面关于身体的话听进耳去。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别看她们个个年纪不大,却一样的那么多话,一个小小的话题,她们就有本事扯个十万八千里。

“哟!瞧我这人,真是不好意思,耽误李小姐了。呶,你瞧!就胳肢窝底下跑线了,我怕自己补,万一扭线就不好看了。”

我又重接过旗袍,可不是,腋下跑了大约两寸的线,只要不抬胳膊也就瞧不出来。那断裂的线头呈腊黄色,显是年月久远,残留在线头已有些毛糙,像破了许久的模样。我开好单据递给她:“小毛病,你明天来取好了。不过得早点,因为明天我会早点打烊。”

“李小姐,多少钱。”她打开小坤包,抽出一张50元的大钞。

“不用了,来我店里补衣服的,只要是旗袍,一律免费。”我指着墙上的价目表旁边的店规对她说。

“那就谢谢李小姐了,我先走了。”那女人转身走了出去。

我舒了一口气,把那件旗袍放进抽屉里。关上店门。走出店门,习惯性地往马路两头望了望,只见街两头空旷,一个人影也没有。我的店位于新郁路,两头要拐弯也得走100米左右才行。我关店门也不过两分钟,那女人脚程并不算快,却瞬间没了踪影。风吹得马路两边的桦树沙沙作响,隐隐有高跟脚“得得……”声传来。在深夜甚是可怖。我有些恍惚,又有些后怕。

“李影,关门了啊?今天生意可真是差!才做千把块钱,再这么下去得喝西北风了。”隔壁礼品店的小林也锁上店门跟我打招呼。

我笑应:“生意是不好了点!不过你别不知足,雨天做千把块算好的了。今天我也早点关门。昨天没睡好,累死了。”关好门,再侧耳一听,除了树叶的声音,哪里还有高跟脚的声音?我想,一定是昨天没有休息好,产生了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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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怪梦》(1)

[为什么我在哭?为什么我的眼泪止不住?低头,身上穿的是一袭血红的衣衫。再打量房间,已不是我熟悉的小窝。窗棂是木制的,月光透进来,只见窗上贴了个大大的‘喜’字。站起身,发现桌上摊放着一件旗袍,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小珍珠。]

在路口跟小林道别后,我把MP3的耳塞塞进双耳。蔡依林轻快悦耳的歌声瞬时灌满耳朵。我总喜欢把音量开大到极限,这样就听不到外界的一丝杂音,如置身现场音乐会一样。听音乐,特别是听小蔡这一类歌手的,声音轻了,那韵就淡了。我踩着《海盗》的节拍蹦跳着前行,我想那动作一定非常的滑稽,你可以想象,一个脚踏细跟皮鞋的女子成疯颠状前行,会是什么样的场景?虽然我听音乐有些怪异的举动,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绝对不会像某一大群人那样跟着旋律唱出来。以前我也会唱出来的,自从有次在公交车上听了一次如猪嚎般的现场模仿秀后,才明白那是多么的恶形恶状,何止是强奸听觉,简直就是轮奸!自此,听音乐绝不让自己的声带失控制造噪音。这样的夜里,路边的梧桐正好遮住我的疯颠状,也就不用担自己丑态被多少人窥见。

肩一沉,已感觉一块冰凉的东西搭了上来。我几乎要跳起来,惊恐万状地回头,左耳的右塞因为扭头的姿势从耳洞里掉了出来,在胸前晃荡着,扯着右耳的耳塞,在耳朵里一顿一顿,像是以前往民房时摇井水用的木桶,只差发出“格吱格吱……”的声音。

面前站着一个女子,挽得高高的髻发,脸颊娟秀,裸露在风中的双臂圆润白皙,沿着手臂,我看到我肩上的冰冷来自于——她的右手。她嘴角挂着笑,双眸似两颗被浸在水里熟透的紫葡萄,笑起来时水波微漾,分外迷人,不就是刚才去我店里让我补旗袍的女人吗?我松了口气,左手夸张地拍着心口说:“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谁呢!对了,刚忘了问太太怎么称呼?”我这才想起来刚没有问过她姓名。

“哦,我夫家姓骆,骆驼的骆。真是不好意思,刚吓着你了。我在路边叫了你好几声你没听见?”她拘谨地笑起来,右手抽离我肩头,抚着鬓角以掩饰心底的不安,脸上有十七八岁少女才有的羞涩。

看见她那副歉意的模样反倒觉得是自己大惊小怪了,指了指胸前的MP3,便安抚她说:“骆太太,没关系的,我这人有时会夸张一点。也不怎么吓的,这条路我早就走熟了。要怪就得怪我自己把MP3的音乐开得太大了。”

“李小姐可真会安慰人。”

“呃……”一时语塞,我并不善言辞,恭维客套之类的话更是说不出口。只好学她的模样把肩上的头发往后拢了拢问:“好晚了,骆太太还不回去啊?”

“我等车。”她探了身子往路口张望。

“等车?这里不是站台啊?”话一出来,就懊恼起来,痛恨自己总是嘴比脑子转得快。一般这么贵气的少妇,多半都是阔少夫人,怎么可能去挤公交车?

“我老公会派司机来接我。李小姐家往哪里?要不一会顺路送你回家。”

“谢谢骆太太,我家就在前面不远。本来想请你上去喝杯咖啡,既然骆太太等人,那我就先回去了,就不打扰你了。”

“好的,李小姐再见。”

“骆太太再见。”


旗袍店离家也不过五分钟的路程,拐个弯向前五十米就是我住的辰泰新苑。刚跨进小区的时候,心里忽然感觉怪怪的,莫名其妙地回过头望向来时路。二十米远处已不见了那位骆太太的踪迹。刚才跟她说话时我就关了音乐,而没听到有车辆刹车停靠的声音,怎么转眼就没有影儿?揉了揉眼睛,前面还是一片冷清无人迹。正迷惑,门口的保安老陈跟我打招呼:“小影,下班了啊?”

“是呢!陈阿叔今天值晚班啊?”

“嗯,小影,你刚在前面干嘛啊?大老远就见你站那里半天,我当有什么事呢。要你再不过来,我还打算过去看看。”

“哪儿?”我心一惊,小区的保安值班室正对我过来的马路,现在是晚上,能看清我也就二十米左右,再远要看清也难。而刚刚我正在跟骆太太说话,老陈不可能只看到我而看不到骆太太。

“就是那边不远,就那丛刺玫瑰那儿。”

我一惊,老陈没有看到骆太太?她穿的是白衣,如果看到了我不可能看不到她。转念又安慰自己,那位骆太太比我略矮了五公分,也许是我挡住了老陈的视线。又也许是老陈眼睛不好使了。跟老陈告别后,把MP3收进包里。生怕再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奶奶,我回来了。”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和出门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和奶奶打招呼。

“快去洗澡,浑身汗腻腻的,难闻死了。”奶奶有一定程度的洁癖,每次我出门回家必须洗澡,哪怕时间差距只有半个小时。朋友们都知道,所以大多都不喜欢来我家,因为每回她总会在一旁指挥,这样坐不行,那样坐不对的。就连我有时也受不了她的约束,更别说是朋友了,所以家里通常都只有我们俩人,冷冷清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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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怪梦》(2)

等洗好澡出来,奶奶已经点好了一柱香递给我。奶奶信佛,家里供着一尊菩萨,说是去邪保平安。还要求我每天回家必须上一柱香,所以我家的客厅四季总弥漫着一股檀香味。上完香后陪奶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想起今天遇见的那件传奇旗袍,心里痒,想问又不敢问,最后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我挪了挪身子向奶奶身边靠了靠。

“奶奶,现在流行复古风,来店里订旗袍的,新款式都看不上。”装着漫不经心地问,用眼角看奶奶的反应。

“那你就照以前的样给她们做。”奶奶显然已有些困了,不住打着哈欠。

“奶奶,你说爷爷真没见过那件旗袍吗?”我怕奶奶就要睡了,也不再拐弯抹角,直接就问了出来。

“哪件啊?”

“就是‘秦淮灯影清旗袍’啊!”

“又跟提那东西,我不是说不准你提的吗?”奶奶脸一沉,拉开我搂住她腰的手,坐到沙发的另一端,阴沉着脸。奶奶只有非常生气的时候才不理会我,我吐了吐舌头,暗骂自己莽撞。

“好了,好了,我不再提了好吧?奶奶,不许再生气了呵!会长皱纹的,老了就不漂亮了。我要先睡了哦!我明天还要早起呢。”我从沙发上又爬过去死皮赖脸地搂住她,嘴凑到她脸颊边亲了她一下,她挺得笔直的腰总算软和了些,她是最疼我的人,跟我呕气,只要我一撒娇她准会消气。

“死丫头,又来打趣我这个老不死的。快去睡吧!记得把窗关好。”她疼爱地用食指戳了戳我的额头,看到她的脸晴转多云,总算松了一口气。虽然奶奶平日不说什么,但心底还是排斥听到任何有关于爷爷的事。我心里有再多的好奇,也只好咽回肚里。

“知道了。”关上卧室的门,一下子蹦到床上,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真是怀念你的温暖啊!”


为什么我在哭?为什么我的眼泪止不住?低头,身上穿的是一袭血红的衣衫。再打量房间,已不是我熟悉的小窝。窗棂是木制的,月光透进来,只见窗上贴了个大大的‘喜’字。站起身,发现桌上摊放着一件旗袍,七分的袖子,花边镶滚,胸襟处手绣一朵绦色郁金香,袖口橘红片金窄边,旗袍最上面的钮扣上嵌着一粒小珍珠。格外的精致。那珍珠也就小指盖那么大小,成色晕黄。这不是骆太太让我补的那件‘秦淮灯影清旗袍’?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遇到总算有这么一点熟悉的事物,心总算稍微平静了点。

“吱……”那扇木门被人推开,走进来一个年约十八九岁的少女,梳着民国时期的辫子,衣裤的颜色也如我身上的一样血红。她见了我说:“小姐,你快梳妆。天就快亮了。”

“我不!”我大喊,这是什么鬼地方?我这是在哪里?

“小姐,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这是命!”那丫头眼圈一红,就落下泪来。我更加莫名其妙。这是哪里?为什么我那么陌生?可是空气里流动着熟悉而悲伤的气息,又因何而来?

她开始给我梳头,一边梳一边还念叨:“一梳梳到底……”

“停,我不要你给我梳头,你给我出去。”这情景太恐怖了,她的眼泪像是在宣告着什么悲剧,让人心痛得不可遏制,我推开她站起身来。

“小姐,陈家的花骄就快来了,你不可能不出嫁。这是我们女儿家的命,不可能违背的。这门亲事打小就定下来,我看你还是收心吧!你跟柳少爷是不可能的,再说他又那么穷,能给你好日子过吗?”

那丫环想要拉住我,我甩开她的手提起裙摆奔了出去。只是没有主意地奔跑。冥冥中似有什么牵引着我的人,我的心,甚至连我的眼泪也被控制着,麻木的流淌着,不知为何悲伤。

穿过树林,前面是一条宽阔的河,河两岸灯火通明,渔船无数。这里又是哪里?我喘着气,身后那黑漆漆的树林已有星火游移,隐隐传来喊声阵阵:“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在我发愣的时候,一帮人已到了跟前,一位老者从人群里走了出来,用手指着我颤声说:“你这个不孝女,你要我们陈家的颜面何存?”他刚说完,反手就给我一耳光,把我打摔掉在地,疼痛从脸颊上开始蔓延,我瞪了眼正想回骂他。

“不,我不嫁他!你一辈子只要面子,你把面子嫁给他好了!”一个声音从我身边传出,侧目一看,发现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多了一个少女,眉清目秀,身上穿着我刚才的嫁衣。低头一看,我身上穿的却是自己的睡衣。

“你、你、你!!!”那老者气得说不出话来,抬手又给了她一巴掌。

“我死也不会嫁给他!”那少女转身就往河里跳了下去,我伸手想要拉住她,我看到我的手从她的衣角里穿过,怎么也抓不住。我一骇,只见她已从河岸上坠了下去。

河面上溅起水花打在我的脸上,她已沉到了水下。我哭着大叫:“不要……”


“小影,小影。怎么了?做噩梦了?”是奶奶的声音,我睁开眼,发现奶奶坐在床头,用湿毛巾给我擦额头上的汗。

“奶奶,没事的!只是一个梦。”起身到卫生间去,心还兀自跳个不停。回卧室路经客厅,闻到檀香,看到那尊观音两边做成烛状的灯,心瞬时平静下来。这时,香已快燃尽,又从香龛里拿出三根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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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幻觉》(1)

[云峰送我回家,穿过那丛竹林时,快到尽头了,隐隐听到高跟鞋的声音,还以为是青琳出来送我们,回头却看到一个白色的人影站在竹林的另一端,有点眼熟,却不是青琳,也不是她母亲。云峰见我扭头,也回过头看,却说:“看什么?又没人。”]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安稳,总是断断续续做着那个梦。醒来却记忆模糊,特别是那个哭泣跳河的新娘,怎么也想不起她的脸。

天刚亮我就回到店里,这是开店以来起得最早的一次。早上不过十点我就把骆太太拿来的旗袍补好。

在见到它之前,曾无数次幻想见到它时的喜悦。可此刻,它挂在那一堆样品里,却发现它并无什么过人之处。论色泽,它明艳不及桃红;素净不及月白;雅致不及粉紫……论款式,如今的旗袍可谓古今结合,溶入现代元素的旗袍生动不少。长的穿上优雅,短的俏皮。也不再如从前那么对身材挑剔。哪怕是飞机场,也会找到合适她的旗袍。穿出属于她自己的韵味来。

如今,心里多少有点失望,毕竟它曾是我家三辈人的梦想。烙在我们心头几十年。见了它我总算明白什么是希望越高失望越大。它比之其它旗袍,多的只是经历。就如古时的四大美女,人人把最美的赞词都给了她们,现代的美女也无法摆脱她们留给时代的烙印。如今的美女,别人给的形容词也只是她们用过的残汤剩羹。也许,她们真的从历史里走出来,也不过尔尔。

我靠在藤椅上感慨了很久。想起祖父,隐隐觉得,他的出走跟这件旗袍一定脱不了关系。他真的没见过这件旗袍吗?如果有天他见到了它,他会不会跟我一样觉得他毕生的追求那么的不值?那些为它痴迷而荒废的岁月,他会后悔吗?

我闭上眼,又看到他那慈祥的双眼。尽管祖母把他所有的照片都毁了,可我还是记得他的模样。我坚信,他还活在这个世上,终有一天他会重新回到我们身边。


生意冷清,下午五点左右。我正靠在银台打盹,推门进来一男一女。那男青年把额前的长发一甩:“姐,我来借几件衣服。”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安蔚彬,只比我小三个月,是我父亲的私生子。由此可见我的父亲多么滥情。我恨我的父亲,但他在我三岁的时候空难死亡,他留给我的伤痛一直延继着,生命却早已经终止。同行的就是我弟弟的母亲,当时名震一时的影视红星。到如今我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看上他,虽然他还称得上算帅,可他并不是富有。但是她还是愿意放弃名利为他生儿育女。这就是爱情吗?那我的母亲算什么?她在父亲死后郁郁寡欢,最后因抑郁症自杀而亡。她到死的那一刻都爱着他,那个用情不专的男人。

奶奶是极喜欢母亲这个媳妇的,所以在知道蔚彬这个孙子的存在后,她并不同意让这个孙子进我们李家的大门,还不许他姓李。就连我的父亲都被她逐出家门。在当时,这种做法在同辈人看来非常不可思议。因为蔚彬可是她唯一的男孙,为李家传宗接代的人。所以当时也有很多种传言,最离谱的一种就是说父亲不是她亲生的。甚至在我祖父离家出走后又多出一种传言,说我祖父之所以会离家也是因为无法忍受她的专制和蛇蝎心肠。父亲的风流史也由最初的让人唾弃转变到令人同情。指责的对象也成了奶奶跟我的母亲。

我小时候非常痛恨这个弟弟,因为他母亲的存在让我们家家破人亡。可是,上学时,我们却意外的同班,似乎注定了我们之间必纠缠不清。他随母姓安。母亲死后,他由外婆抚养,虽然富足,却并无多少温暖。我们一直都知道彼此的身世。他一直想跟我亲近,可我总是恶言相向。直到我们十六岁高一那年春游,那次是去杭州,在西湖边我跟女同学嬉戏不小心落入西湖。一帮半大的孩子都束手无策,只有他义无反顾地跳下湖救我,而他非但不会游泳,还有轻微的恐水症。最后,我们被路人救起。人都是情感动物,在他跳下水的那一刻,就已经被他打动。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才承认他这个弟弟。为了让奶奶也能接受他,我常常在奶奶耳边说他的好话,可将近十年,我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奶奶还是不肯接纳他。所以他要找我都只能来我的小店。

大学时,他学摄影,我学设计。如今他也开了家自己的影楼,常常来我这里借服装。我笑:“我这里的衣服不借,只卖。不过大家都这么熟了,我租你给得了,价钱上也给你优惠点。”

“切,还是我姐,这么小气!跟掉钱眼里似的。”他说话间已经走到衣架那边挑衣服,边翻嘴里边唠叨:“最近不知道吹哪股复古风,好多人到店里拍照都说要旗袍和唐装,宫装什么的。姐,你空了再帮我赶几套唐装怎么样?”

“你别唬弄我,这会儿要我帮忙了叫我姐。没事时你就大影小影的叫不停。”起身到饮水机边泡了两杯茶,分递给他和跟他一起来的女孩:“小姐,喝杯水,你随便看看!小店有些乱糟糟的,平时都我一个人打理,没那么空收拾,你将就一点儿。啊?”

“姐,叫她小贾就行了。”

“谢谢姐姐。”小贾接过茶杯冲我笑,她模样挺俏,长得清清纯纯,长发软软地散在肩上,看上去很温柔,模样是蔚彬喜欢的那种类型。她把茶杯凑到鼻子底下吸了两口气,赞道:“好香的茶哟!姐姐这是什么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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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幻觉》(2)

“普洱茶。云南的,多喝可以减肥,对胃也挺有好处的。”其实普洱茶并不香,泡好的茶水有些中药的颜色。只是喝起来极其顺口。一听她这番话,便知她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在社会上一定也极其吃得开。

“那我也去买点来喝。”她啜了一口,眉头皱了一下。看得出她平时极少喝茶,胃早已让橙汁牛奶养得娇惯的女孩。

“这茶也是分好坏的,稀松平常的也就上百元一斤。上好的就远不止这个价了,不过喝惯了好茶,平常的茶就甚难入口了。品茗也是会上瘾的。买这茶也是要看地段的,有的价虽高却不一定是好货,还有,品茗也要讲究程序,像我们这样泡在杯里牛饮,给这茶也打了不少折扣……”

“哟!你别给她遭蹋了。这么好的茶。”蔚彬在一边插嘴:“她可是让那些饮料惯坏的孩子,这茶可是从来不碰的,那次我买瓶绿茶还一个劲说苦。”

“人家不会学吗?”她腾出右手揪了揪蔚彬的胳膊,看他们的亲昵状,便知道是蔚兵的新女友。我这个弟弟哪点都好,性格里却遗传了一些父亲的风流,用情不太专一。换女朋友跟换衣服一样的频繁,说他用情不专他还反驳,说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女孩发急的模样谁都看得出是努力想要讨好我,一定是很爱他了。蔚彬伸手刮了刮她鼻头,一把把她搂在怀里。这还是蔚彬第一次在我面前跟女孩子这么亲昵,以前的女友,在我面前总都是爱理不理的。看来,这次真的是遇到合适的了。

我笑了笑,帮她打圆场:“会品茶的人并不是什么茶都喜欢,不喝茶的人也并不是什么茶都不爱喝。如同兴趣爱好,总有一两味投其所好的。”

“就是就是,我就爱喝这茶嘛!”她使劲地点头附和。


“叮铃铃……”电话响了起来。

“你好,锦绣旗袍店。”我拿起电话。

“不要这么专业好不好?小影,你几点到啊?他们可都快到齐了。”是何青琳打过来催我走人的电话。

“大小姐,我六点就关门好不好?”

“好好,你快点啊!我叫老王来接你好不?”老王是她们家的司机。

“不用,太麻烦了。我自己打车过来就好。”

“那好吧!你快点,知道不?拜拜。”

挂了电话我就催蔚彬:“你挑好了没有?我可要打烊了。”

“好了,就这几件,我自己包好了。”他把衣服一件一件装进他带来的公事包里。

“你别弄皱了。”因为那一排挂的都是样品,所以我也没看他拿了哪几件,。扭头对与他同来的女孩说:“小贾,我可不是赶你们走呵!昨天就约好要去同学家,真是不好意思了,你下回来了姐姐好好陪你聊聊。”

“没事,姐姐你先忙。我们先走了呵!”她冲我甜甜一笑,善解人意地说。

“那再见。有空过来玩。”

“姐姐再见。”

我把店门外的塑胶模特搬了进来,收拾好一切,把桌上小贾只喝了一小口的普洱茶倒掉,茶还没有凉透,还飘着若有若无的茶香,心痛了半天。快出门时想来骆太太并没有来取衣服,又怕她来了会等,于是,就写了一张小纸条帖在门上,告诉她让她明天再来取。


何青琳家是典型的富豪之家,光一个客厅就比我家还大。

到她家的别墅时已经是六点一刻。她并不常回家住,说太过奢侈了,规矩也多。她的外祖母是旧上海上流社会里响当当的人物,在商场雷厉风行,回家却是温文婉约。只是向来就约束人约束惯了,如今虽然年纪大了,规矩还是很多,对唯一的外孙女定下数条规矩,这不许那不行的。何青琳大大咧咧惯了,却怎么能忍受那样的束缚?按她的说法,大学住校是逃离魔爪,毕业后再也不肯搬回去住。而是去了一家外企做翻译,说是体验社会。有谁知道她是何氏集团的准继承人?

青琳早早就在门口等我。其实我很喜欢她这个家,特别是屋前那丛湘妃竹,风吹竹舞,摇曳生姿。日里夜里都有道不尽的韵致。记得上回我把这样的感悟对她说。她冲我扮了个鬼脸说她最怕的就是这丛竹子,夜里像鬼影一样,稍有风吹草动它就响个不停如鬼嚎。八岁时她调皮在这里跟她的母亲玩捉迷藏。曾看到过一个白衣女子。她的外祖母与母亲都不信。打那以后,她一个人就是日间从这里路过也觉得阴森森。

她随母姓,她们何家的女婿已是五代入赘。每一代却都只能生一个女儿。记得她的母亲曾生了个儿子,却不幸早夭。她的父亲在她十五岁时就脑溢血逝世。老人们都说那年的运程不好。我的祖父也是那一年失踪的。

她母亲见了我就拉住我左手说:“哟!小影好久没来了,越来越漂亮了!青琳外婆常在我耳边念叨说想你。”

我笑道,把右手的盒子递给她:“阿姨生日快乐!”

“哟!人来就好了,还送什么礼物?”她笑着接过。

“又拿什么来哄我老妈开心了?我妈宝贝你,好像你才是她女儿一样的。一看到我啊!就是说我这不好那不好的。”青琳从她母亲手里抢过盒子,快手快脚地就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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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幻觉》(3)

“青琳,没点规矩,让你外婆看到又该说你了。”她很疼这个女儿,嘴上虽说着责备的话,语气里却满是怜爱。

“我就知道是旗袍。好漂亮,妈,这个颜色很适合你。别老穿那白兮兮的衣服,试试这个颜色,等会上楼就换去。”青琳已经把里面的旗袍拿了出来。何母向来喜欢素色,衣衫全是统一的乳白,月白。我本也想送一件白色的,不过白色终究不够喜庆,也就改送了件水红,这样也不会太艳又不会太沉闷。

“我还怕阿姨不喜欢。”

“怎么会?这么漂亮的衣服。走,咱们进屋去。”


小玉,小茜,伟豪早到了。在人群里,我看到云峰也在,胳膊被一个长相娇艳的女孩勾着,一脸春风得意的样子,我隔着人群远远地看着他们。几天前的争吵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之间的情感,爱从何而来?也许我离他心的距离越来越远,原以为他会打电话道歉或是托别人来当说客。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大家都厌倦了是吗?

想起大四的时候,应该是冬天吧?我已不记得当时是为什么吵架,可是我清楚的记得是自己无理取闹,硬让他在大街上给我道歉。最后因不满意他的诚意而负气回宿舍。那时可是上海最冷的时候,为了让我原谅他,他在楼下站了整整一晚上。那时,爱情就这么炽烈。

当年的激情早被时光慢慢侵蚀掉,还余下即将腐败的,不晓得还能撑几时。

也许是感觉到我的目光,他抬眼望了过来,看到我后。抛开身边的女孩径自走了过来。心头一暖,可是,看着他越来越近的身影时,却突然委屈得想要逃开。起身往阳台走去。他快步追上来从后面搂住我,鼻息喷在我颈后:“影,消气了吗?”

“不去陪你的新女友吗?”心底的坚冰被他一个拥抱轻易融化,自己都觉得语里满是酸味,暗骂自己不争气。也许,三年的感情,不光只是单纯的爱,还有很多习惯。人,有时是改不了习惯的。不是说不要就能放下的。人总是不争气,有时越是生气时,脑子想的全是对方平日里的好。

“你想哪儿去了?她只是我的世伯的女儿,我一直当她妹妹看的。影,你看着我,我不许你乱想。”他扳过我的头让我眼睛跟他的对视,眼神坦诚得让人消除所有的疑虑。我正欲辩驳。

“峰哥,这是嫂嫂吗?好漂亮!”那女孩已尾随而至,手里端了一个托盘,里面放着几碟小点心什么的。她笑盈盈地望着云峰,在提到我时,也不正眼看我一眼。

“小嘴真甜。”云峰接过她端来的点心,感应到我的不快,放在我腰间的手又紧了紧说:“这是我妹妹凝香。”

“你好,我叫李影。”我对她点头。

“你好,李小姐。呀,我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卿卿我我。我哥这会儿呀,怕早已在心里骂我不识趣了。”她抿嘴一笑,边说边朝云峰挤眉弄眼,说完便端着空托盘回到大厅。


因为和云峰重修旧好,整个晚上我都很开心。

虽然是青琳母亲的生日宴会,到了最后却成了我们一帮青年人的舞台。整晚都没有见到青琳的外婆,青琳说有些轻微的感冒,早早就睡下了。从青琳家出来时已是凌晨一点半。

云峰送我回家,穿过那丛竹林快到尽头时,我隐隐听到高跟鞋的声音,还以为是青琳出来送我们,回头却看到一个白色的人影站在竹林的另一端,有点眼熟,却不是青琳,也不是她母亲。云峰见我扭头,也跟着回过头看,却说:“看什么?又没人。”

我一惊,怎么他看不到人?揉了揉眼睛,定睛再看竹林尽头空空是如,哪里有人?

紧抓住云峰的手说:“峰,我真的看到了,一个穿白衣的女人。”

“一定是你酒喝多了眼花,走了!时间不早了。”

我不时悄悄地回头,却再没有看到人影。

一路无话,回到家时。奶奶早已睡下,我蹑手蹑脚地回房睡下。刚一合眼,昨晚那个怪异的梦境又开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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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惊怵》(1)

[她向我伸出手来,那双前天还素净的手,指夹盖上竟擦上了血红的指夹油,指尖修得削尖,血红跟手指的苍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与记忆某处的场景叠合。我似看到这双手已不如前日的丰腴,肤色虽白,却有些木然,惨白的手上点点青紫的细斑。像是,像是——尸斑?]

河水翻滚,冷风凄冽,我站在河沿上看一群人忙忙碌碌。女的哭天抢地,男的心急火燎。我也环住双肩,在冷风里瑟瑟发抖。

终于,那在河里摸索的男人上来了,三个人拖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已不是我记忆里的艳红,那被水浸过的衣衫已成深红,血凝固的颜色。仿佛是历时久远,她一头漆黑的长发,贴在脑后,了无生息。黑与红形成鲜明的对比,僵硬得可怖。我看到一只白森森的手,被水浸泡得已是惨白,五指狰狞地弯曲着似要抓什么东西。心突突地跳起来,终于,在那三个人把她的脸翻过来时,头要炸开一样的晕眩,那青白的脸、乌紫的唇、头发的黑、衣裳的红、手指的狰狞、脸的青白、唇的乌紫。我甚至看到她手背上的尸斑。我想尖叫,可喉头暗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人群里冲进来一个青年,他宽阔的背对着我不住地耸动,他匐下身去,我看到他把脸叠在她的脸上,缓缓地,他把唇印在她的唇上。我看到有泪滑下来,不自禁地哭起来。只是怕惊动了他,我隐忍着抽泣声,只任泪无声滚落……

刚才还一片喧哗的人群瞬时悄然无声,只听到他悲怆的哀号,如受伤的幼兽。等了很久,他抬起头来,泪眼一一扫过人群,我终于看清他的脸。他——他——为什么那么熟悉?我看到眉心那粒大痣,黑如点墨。手颤抖着伸向他,想要抚上他的脸,却穿了个空,我还是如昨晚一样,抓不住任何事物。

他忽然收起泪,发疯似的把她身上的红裳扯下来,露出里面红色的肚兜,胸前绣着一对交颈而眠的鸳鸯。他边扯边喊:“我不要你死,我不要你嫁人。我给你的旗袍呢?旗袍在哪?在哪?你说话啊你!”

“柳少源,你给我住手!我女儿已经死了,你滚!”双眼红肿的老妇人挣开丈夫的怀抱,推开他。我看他跌坐在地上,伸手想扶他一把,可手还是捞了个空,心忽然有些悲楚,我跟他的距离,表面只有一步之遥,实际却已远隔千里。

“天哪!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啊哈哈——”他仰首对天长啸,笑未止忽然就蹬下身,一把抢过她搂在怀里:“我们还要在一起,这一世不行,下一世。我们再在一起。”说完抱着她纵身跳下,河水重咆哮起来,转瞬就没了他的影,心无可遏制地疼痛起来,却流不出眼泪,所有的人都呆呆地望着水面的旋涡。

等到快要绝望时,那张年轻的脸突兀地从河里冒出来,转眼就变得苍老,眉心的那颗黑痣怵目惊心,与我脑海深处的记忆叠合……


“啊!爷爷——”我大叫,坐起身来,四周一片漆黑,唯一的光亮来自窗边,窗帘随风翻动着,落地窗前站着一个人。慈眉善目,眉心有一颗玉米粒大小的黑痣,正是十年前爷爷的模样。

“爷爷?”试探地叫了一声,他只是望着我,并不答话。慢慢地他的脸开始扭曲,异常痛苦的样子。伸手想要拉他。这时候,门被人叩响,奶奶的声音从外面传进来:“小影,小影,你怎么了?”紧接着是钥匙转动的声音。

我把目光调向门口,房门洞开,奶奶从门外进来。等我再回头看窗边时。窗帘暗影投地,月色正浓,哪里有爷爷的影子?

“奶奶,我看到爷爷了。就在窗边。”我爬起来,想要向窗口扑去。

“小影,你又做梦了。乖!早点睡吧!你爷爷他早在十年前就不要我们了。”奶奶一把搂住我,把我的头按在怀里。黑暗里,我感觉到奶奶的身子轻轻的颤抖着。也不知道是突闻爷爷的音讯激动,还是因为空调的温度太低。

“不,奶奶,真的!真的是爷爷。他皱着眉头,好痛的样子!爷爷从来没有这样过,爷爷一定是在受什么苦。”我抬起头,看到奶奶的腮边挂着泪痕,唇不住的哆嗦着,面色苍白,目光闪烁不定。她的眼神里,我除了看到怨恨,还有害怕?我被脑海里跳出的这个词吓了一跳,奶奶为什么要去害怕?

“是他不要我们!是他不要我们!!!”奶奶激动起来,目光变得更加犀利,十指捏得我双肩隐隐作疼。看到她的神情,心一痛,想起她这一生所经历过的不幸,而我还让她这么挂心,只逞口舌之快,只会一再揭她的伤疤。

我搂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她:“奶奶,是小影眼花了。我只是做了一个梦而已,小影只有奶奶。”

奶奶在我怀里终于哭出声来,这是十年来第一次看到奶奶流泪。一直以来,她都那么坚强,为我撑起一片天。可现在,她靠在我的怀里像个孩子那样嚎啕大哭,无依无助,她瘦小的身躯激起我所有的保护欲,这时,才觉得自己已经长大可以背负起一切。

最后,她靠在我怀里安稳地睡着。而我却莫名其妙有些惶惶然,说不清是因为害怕、思念,还是忽然间滋生的责任感。反正再无睡意,只好就这么靠在床头,直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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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4 16:3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惊怵》(2)


一早我回店里,门把上还贴着我前一晚留的纸条,看来骆太太昨天并没有来。生意出奇的好,一大早就接了好几单生意。等我把别人订做的旗袍料子选好时已经是中午。匆匆吃过饭就开始设计款式。

来我店里做旗袍,通常只要把三围报给我,我就会根据她们的个人气质,身高,身材来为她们设计出适合的旗袍。所以我的价位也就比别的旗袍店贵得多。

每一件旗袍都是我倾心制作,那些阔太太完全不用担心参加party上会与别人撞衫。因为我做的旗袍每一种款式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她们买我的旗袍绝对是物有所值。

等把几张图纸画好时已日落西山。跑到对面的水果摊买了几个雪梨算是犒劳自己。整个人陷进藤椅里啃雪梨,阳光从门面的玻璃窗钻进来,散在那一排排的旗袍上,给五颜六色的旗袍都蒙上一层金色,格外好看。

华灯初上时,泡上一杯普洱茶,热茶雾气氤氲,店外的两颗榕树如情侣般相拥。云峰发信息说让我早点关门跟他去淮海路吃烧烤。正想答应,忽然想起那位骆太太今天应该会来拿衣裳,就推辞了。

我去衣架上找骆太太的那件旗袍想包起来,把几排衣架都翻了个遍,却怎么也找不到。想起昨天只有蔚彬来过店里拿过衣服,可能是他拿了去,于是打他店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前台小姐:“您好,蔚蓝摄影楼。”

“请问,安蔚彬在吗?”

“安总不在,请问您哪位?”

忽然想起蔚彬说过,只要是女人来的电话,他都会让秘书挡掉。生意上的客户都会直接打他手机。于是说:“我是他姐姐,找他有点儿事。”

“哦,是安小姐呀。安总前几天就接下一单生意,今天一大早就去丽江拍外景。真的不在。”蔚彬跟别人介绍我时,从来不说我的名字。说讲明白了就生分了。

“哦,那麻烦你了。我想请你帮我找一下,你们安总昨天带回来的旗袍里有没有一件墨绿色的旗袍?”

“旗袍?安总全带走了。”

“哦!那谢谢你了,再见!”挂了电话,从头凉到心底,开店以来,还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乌龙事件。一会儿要是骆太太来我怎么跟人家交待?太没诚信可言了。再打他手机,那小子居然关机,把我气了个半死。心底忍不住暗骂他几句,又怪自己粗心大意,在他挑衣服的时候没有仔细检察一遍。

等到了晚上十点半,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因为骆太太并没有来取衣服。只盼明天能够联系上蔚彬,让他把衣服给我快递过来。

把林太太要做的旗袍的布料裁好的时候已过十一点。由于几天都没有睡好,我早已有点睡意朦胧,关了店门准备回家。

最近市容整改又见松懈。前面一条小巷的路边,小摊贩如雨后春笋般统统又冒了出来。什么麻辣烫、炸鸡柳、烤玉米……应有尽有。店门这里本就人烟稀疏,一到晚上就更显冷清,所以比起前面的门庭若市,简直是天壤之别。虽说街边摊并不是很卫生,可在深夜里,那一捧桔色的灯光让人心暖和不少。所以如果不算太累的话,我总会穿过一条马路去吃麻辣烫和一些小点心。其实每次都不能吃完,却爱在那里坐上一时三刻。与其说是去吃,倒不如说是去体味一些现实生活里不能体会到的温馨。虽然那样的温馨全是别人的,但有时觉得,能看到别人的幸福,也是一种快乐。

摊主多半都是夫妻或是一家三口。那温馨的场面常让我想起爷爷在家的时候。那时,我常常坐在他的膝上,给我讲故事,讲得最多的也就是那件‘秦淮灯影清旗袍’。那个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可怖血腥的故事,到了爷爷的嘴里,惧意顿失三分,其实爷爷尽量避开血腥恐怖的场面,说得最多的不过是里面的情感,缠绵悱恻,所以自小我就向往有一天能看一眼那件旗袍。


夜微微有些凉意,我刚把门锁扣好。还未转身耳边就响起一个幽森的声音:“李小姐,我的旗袍好了吗?”

那声音贴耳传入,深入浅出,心一惊,本能地回头。我身后站的正是骆太太,她今天的头发放了下来,乱蓬蓬地披在胸前脑后。一双原本很生动的眼睛也有些黯然无光。身上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针织衫,比之前的高贵典雅,这一身太过拖沓。见到我时她嘴角上扬,给了我一个笑脸,我打了个冷颤,汗毛在瞬间莫名其妙齐刷刷地竖了起来。

“天真有点冷呵!”我双手交替着搓着双臂勉强堆起笑。

“是啊!李小姐,我的衣服好了吗?”她向我伸出手来,那双前天还素净的手指夹盖上竟擦上了血红的指夹油,指尖修得削尖,那血红跟手指的苍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与记忆某处的场景叠合。我似看到这双手已不如前日的丰腴,肤色虽白,却有些木然,惨白的手上点点青紫的细斑。像是,像是——尸斑?

我猛咽了口水,强压下心头的恐惧,颤声说:“骆太太,你过两天来取好不好?衣服让别人领错了,现在他人在丽江。你留个电话,等他回来我就给您打电话。啊?”

“为什么被人拿走了?呜呜……我的旗袍。”她蹬下身,双手抱膝哭了起来,双肩一耸一耸,很伤心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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